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例6篇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文1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成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政府采购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形势下召开的,意义非常重大。

财政部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张通部长助理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处(办)、政府采购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外,还特别邀请了各财政厅(局)领导参加会议。我对各位厅局长在百忙之中拨冗参加我们的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通部长助理在讲话中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指出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对地方应对我国加入GPA谈判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做好这些工作寄予了殷切希望。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张通部长助理讲话全面深刻,尤其是提出的基本工作思路和六项任务,为今后改革指明了方向,清晰了工作思路,鼓舞了斗志,振奋了精神,坚定了我们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这次会议的收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总结了经验,肯定了成绩.大家认为,张通部长助理讲话对过去五年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总结全面系统、客观务实,充分肯定了广大政府采购工作者的成绩,认为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分析了形势,开阔了思路。大家认为,通过张通部长助理讲话,对当前改革形势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充分认识改革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应对新一轮的挑战与发展很有启发。三是明确了思路,确定了重点。大家认为,张通部长助理讲话提出的基本工作思路和六项主要任务,是对20**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确定的“五个目标”和“四项原则”的发展和具体化,政策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有助于推动改革深化发展。四是坚定了信心,鼓舞了斗志。大家认为,张通部长助理讲话在肯定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描绘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蓝图,振奋人心,催人奋进,坚定了大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信心,大家倍受鼓舞,表示回去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期间,大家围绕张通部长助理讲话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各地情况开展了经验交流,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现在,我结合大家在讨论中比较关注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问题

大家知道,政府采购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有几百年发展历史,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非常健全,就采购范围和规模来讲,欧美国家的政府采购范围非常宽泛,涵盖了政府及公共部门所有采购活动,其范围不仅是政府部门使用政府预算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还包括涉及国计民生的铁路、市政工程、电力、通讯、机场、停车场、港口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近些年来,欧美国家只要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不论资金来源于政府预算还是向私人融资,也不论是政府部门采购还是由私人企业承办,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例如,西班牙私人建设体育场馆,由于属于公众活动场所,也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年度GDP的10%左右。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购买行为,在采购管理范围口径上,比国际管理范围窄,尽管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增长很快,年均增长近40%,但规模总量与国际上政府采购规模占GDP10%的比重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也就是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较窄,即使按法律规定做到应采尽采,其规模也难以达到国际通常水平。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处于发展完善阶段,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的空间和规模增长的潜力仍然很大。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对政府采购的促进作用,加大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药品等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等措施,切实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关于切实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问题

在做好规范化管理方面,大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是专家管理和采购文件编制标准化两个问题。关于评审专家管理问题,大家提出要减少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扩大专家库的专家数量,实现资源共享。我们认为,这个建议非常好,部里已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了,并准备从三个方面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一是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办法,将评审专家自由打分改为只能按事先设定的分值进行符合性打分。二是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分类标准,充实和扩大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容量,在此基础上,与地方现有评审专家库资源整合,形成全国联网、相互连通共享的专家库。三是建立评审专家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评审专家行为的约束。关于采购文件编标准化问题。制定规范政府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是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的需要,许多地方已经编制了地方性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部里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指南,对五种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的编制内容作出统一规范要求,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初稿,同时,还要研究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争取今年完成。

三、要继续做好“管采分离”工作

政府采购实行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是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出发、有利于改革发展和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正确选择,是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对此,政府采购法已经有明确规定。完善的“管采分离”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就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下,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等执行操作部门依法组织具体采购活动。“管采分离”,关键是建立良好的、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指导和监督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各个采购关系、投诉处理和检查处罚等管理性工作,不参与和干预具体采购交易活动。采购单位是采购项目需求者和使用者,作为采购主体要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按法律规定,属于采购机构,但他与社会其他机构不同,是政府设立强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机构;法律同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具有管理职能。

目前,这项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然要继续推进,推进的重点是在机构和职能已经分离的基础上,研究和建立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形成规范的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监管体制。张通部长助理在讲话中已经强调,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是一个工作的两个方面,“手心手背都是肉”,机构职能分设不等于工作割裂,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相互监督。财政部门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政策制度依据。集中采购机构要把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落实到位,逐步实现机构专业化和人员职业化,提高政策制度把握水平,提高业务能力。

四、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

当前,国际上对电子化政府采购非常关注和重视,并且认为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所谓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公共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种采购形式,核心内容是通过电子系统打破时间和空间障碍,增强采购信息透明度,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通常由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组成,具体有:网上管理审批、电子认证、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合同签订管理、监控系统、信息系统、采购文件下载上传、网上开标评标、电子招标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等。它的主要优势是,在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降低价格和管理成本,缩短了招标准备时间,减少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采购及时性,提高了采购准确性和质量,健全完善了统计体系。在监督管理方面,实现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减少了纸质文件容易出现的错误和人为因素,方便监督。同时还可以打破地域限制。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已开展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实践。

这次会议上,张通部长助理特别强调要抓紧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目前,不少地方都在不同程度地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探索,并且积累了不少经验,会议上也有地方介绍了具体做法和经验,希望地方继续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和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财政部将认真研究国际上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吸收国内各方面电子化开发实施经验,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研究进度,尽快启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工作,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

五、关于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

投诉是政府采购法为供应商维护自身权益而规定的救济渠道,其主要作用有两个,一是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一旦发现自己在采购活动中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要求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裁决,以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发挥供应商监督的作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投诉发现采购活动中的问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途径之一。可见,供应商投诉到监督管理部门,不是告监督管理部门的“状”,而是请求监督管理部门主持公正,是加强监督管理的好机制。同时,加入GPA后,还要按国际规则开展投诉处理工作,相关人员要有法官资格。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不能有抵触畏难情绪,不能把投诉处理工作看成是问题负担,而要看到是一种好的监督机制。当然,也要建立规范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和程序,既欢迎供应商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要防止随意或恶意投诉。在处理投诉中,要善于借力借智,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建立投诉处理专家评审机制,吸收法律、技术等专家参与,提高处理决定准确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六、关于加强宣传和培训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离不开宣传和培训工作。在讨论中,大家提出,目前我们在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培训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应当加强。我们认为,大家的意见是非常正确的。宣传舆论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阵地,我们在抓改革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工作的引导,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水平。关于培训工作,今年部里将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目前培训计划中已经安排了三个有关采购政策制度规定和GPA谈判为内容的培训班,确定与实际结合紧密的培训内容,我们还将力争以其他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省级财政部门也要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对市、县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素质和政策水平。

七、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张通部长助理在讲话提到,根据国务院领导指导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今年财政部将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这项工作得到了监察部、审计署的支持和配合,已经列入了今年工作要点。这次检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法的基本执行情况,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查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为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奠定基础。检查大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验收、整改提高”四个阶段,时间从二季度开始用半年时间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这是今年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工作,届时三个部门还要正式开会布置。今天先与大家通个气,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工作计划中预先做出安排,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要认真准备,做好自查自纠等检查工作。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文2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确保达到4.5亿元;采购资金节约率达到10%。

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服务意识,今年1月至12月,已完成和预计完成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采购金额4.5亿元,占全年计划的100%,同比增长率达12.5%,节约资金约5000万元,资金节约率10%;

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约为15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约为3500万元, 工程类采购金额约为26500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占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58%;

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率达到100%;

政府采购行为书面投诉处理回复率为100%;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率和执行审核确认比重达100%;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政府采购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采购国货和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功能性采购政策,采购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调整岗位职责,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为进一步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各自所长、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采取三个措施增强工作力度:一是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分析面临形势,提出工作要求,增强人员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对人员分工适当调整,明确各自职责,将政府采购电子管理系统、专家库抽取系统、数据报表系统、采购信息公告后台系统等各项业务电子及网络管理系统分派不同人员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运行;三是按区监察局和综合招投标中心要求,对政务中心采购办窗口增派人员,将窗口办公、外勤办公实行统筹管理,并要求纳入考勤制度,强调纪律,强化工作力度。

(二)强化规范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常规基础工作。

1、明确细化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审核,要求做到六审核:一是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是否确实满足工作需要;二是采购需求的指向性或唯一性是否合理;三是采购单位资金来源及货款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四是采购单位购买的产品是否是协议供货范围内、节能及环保的产品;五是各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市场报价和政府采购价是否真实;六是协议供货价及优惠率是否按承诺执行。

2、加强变更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按《**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明确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和审核程序。

3、严格自行采购要求的审批和分散采购方式的管理,提高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的集中采购方式的采购比重。

4、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时限”的要求,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化管理。从源头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及中标公告,在省、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162条,增强了采购信息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采购评审管理,改进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适量减少自由裁量权,规范和约束评审小组人员的评审行为,提高了采购评审质量。

(三)调整扩大范围,做好协议采购工作。

1、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推进,协议采购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为加强协议供应商管理、规范协议采购经营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于4月份及时召开了协议供应商工作会。会议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文件等及关法律法规,回顾了近两年协议采购工作情况,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与会的协议供应商代表就如何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承诺作了发言。提出的工作要求是: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进协议采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协议采购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三要正确对待,认真理解处理好四个关系五个理念;四要狠抓落实,确保协议供货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五要及时做好协议采购季报报表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增强了协议采购经营单位推进协议采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全面提升协议采购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协议采购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2、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现在协议供应商数量已不能完全满足全区政府采购工作需要,适量增加协议供应商数量、扩大竞争,已显必要。7月初,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经过公开招标,确定增补了办公家具、计算机及办公耗材、印刷制品、车辆维修等四个类别、10家区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为了加强对协议供应商的管理,我们要求各协议供应商签订《**区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承诺书》,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活动中,必须按价格优惠承诺,提供其产品和服务。各协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范围,严格按承诺和要求,不得跨品牌、跨品目提供非中标产品。同时,我们以*财[201*]2号文对全区各单位发文,要求区直各单位和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都应自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构建一个规范、健康、和谐的政府采购市场。

(四)更新维护网络,提高业务系统运行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并严格自身管理行为,按省市业务部门要求,我们于去年开始全面启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一年的运行,发现程序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修改完善。在去年程序运行基础上,今年我们又采取三个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一是配备专人管理系统,明确责任,对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登记操作提供全面指导,以服务的态度树立和提升政府采购的形象;二是及时解决系统障碍,出现问题在我们无法自行解决时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联系,请程序员到场处理解决,不拖不放,始终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从而保证采购计划审批处理及时、提高办公效率;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政务中心协调配合,将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中属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集中竞争采购的项目,其采购方式的审批结果及项目相关情况,与区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信息公开,目前初步拟定方案,对接软件的资金正在落实中。

(五)强化管理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按照局党委工作部署,今年政府采购规模目标任务比上年进一步增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不等不靠、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绩效管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一是紧盯重点项目,纠正违规采购行为。在我区1.35万亩设施蔬菜基地项目钢架大棚和微灌系统采购实施阶段,通过多方信息了解采购人招标行为不规范,及时与区监察局沟通,在其支持下,我们主动与采购人联系,阐明利害关系、解释法律规定、分析该项目指导方案,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将该项目的招标工作导入正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该项目2个亿的采购量为今年政府采购规模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重点单位重点对待,对采购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及时提供指导服务。对区教育局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署期维修工程、标准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区城管局背街小巷公共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区粮食局系统粮食储备设备采购项目、区环保局专用设备采购等,我们采取主动沟通的工作方式,帮助采购人拟定采购计划、调整项目分类、科学设置采购需求、合理运用采购方式,确保采购项目招标规范、采购及时,同时促使全区采购规模增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达到双赢的效果。

(六)加强源头控管,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区审计局对去年政府采购台账审计中发现存在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的问题,今年我们着重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在预算科的支持配合下,我们结合20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拟定了《关于做好20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采[201*]1号),说明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并提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求,在做好市场调的基础上,以部门预算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注重贯彻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在全区部门预算会议召开后,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协调预算科严格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尽量减少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问题的发生。

(七)深入基层调研,完成挂所帮扶工作。

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多次到挂点的***财政办事处进行调研,了解了财政办人员结构、财政资金管理、惠农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基层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工作建议:一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理论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二是狠抓预算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大力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五是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六是强化财政监管,促进依法理财。通过调研帮扶活动,帮助挂点财政所解决工作面临的困难,最大化地发挥财政办的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八)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

为进一步实行政府性资金的规范化运作, 201*年9~10月,我们联合区人大财工委、区纪委相关部门,对全区6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分两个小组进行,检查的侧重点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情况,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建立情况,政府采购台账的设置和登记情况,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等四个方面。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是2011年全国公务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近三年来的首次检查,也是首次联合参与的区级财政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之多、涉及的单位之广、任务之重(20个月的账本)为历年之最。

检查发现,全区各单位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意识逐渐加强,政府采购行为逐步规范。通过查看74个一级机关单位201*年元月至201*年8月的帐目支出、原始凭证、明细分类帐和总帐,68个单位20个月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量是15225.12万元,其中已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金额有4126.49万元,共查出违规采购金额11098.63万元。通过检查,有力地宣传了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发现了政府采购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增强了采购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为政府采购后一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九)严把政策关口,做好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3月份,我们对全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后的核减车辆和新增车辆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并上报市公车治理办。3月底,根据中央、省市“两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实施细则》(已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待审),明确了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配车标准、更新原则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5月份,根据市公车治理办文件通知,我们转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违规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重点治理的工作方案》(*车治车[2013]2号),要求各单位对2011年5月20日以后购置的超标公务用车、越野车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户”的要求进行清查盘点,按规定统计汇总并上报自查结果。下一步将组织力量,对登记自查的结果进行甄别,对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公车治理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纠正处理,在汇总分析纠处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专项督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督促整改。

此后根据省市公车治理办反馈的信息,我区201*年5月20日以后有少数单位超标配备公务车,我区公车治理办高度重视,及时向区相关部门领导作了汇报,并且召开了涉及违规购车单位专题会议,对超标车辆进行了核实,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年,我们虽然在工作中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我们仍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还相当艰巨:

一是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许多未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的资金仍然支付出去,造成政府采购监管失去控制,从而全区采购规模、采购效益难以提升。

二是采购人对政府采购认识还须提高。一些部门对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仍重视,编制不完全;一些部门视政府采购流程而不顾,今天申报明天要货,甚至规避公开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部分单位与财政网络仍未联通,相应工程流程、职责配备还未建立,从而影响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全面开展。

四是部分单位已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操作,导致项目政府采购程序不完善,致使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是各乡镇街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仍有相当比例未实行政府采购,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使乡镇街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

四、后一步工作思路

(一)拟定财政局政府采购财政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强化财政内部各相关业务科室与政府采购工作的配合,加大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力度,以制度约束和规范采购资金支付行为,达到无政府采购合同确认、采购资金无法支付的效果。

1、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各采购单位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达到无预算不采购的目的。

2、启用政府采购资金冻结账户。主管资金的各业务科室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属政府采购范畴的资金,应勾选政府采购,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冻结账户。

3、无政府采购确认不支付。收付中心支付各预算单位支出时,属政府采购范畴的资金支出,应附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

(二)做好培训学习工作。一是对内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二是对外举办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培训班,增强政策了解、提高业务操作水平;三是采取座谈会形式对供给商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活动,更好地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

(三)制定区本级协议供应商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采购、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的管理,实行年终考核,规范政府采购市场行为,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有序竞争。

(四)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管理,适当修改程序,减少繁琐程序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公开集中采购审批、执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按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公务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文3

关键词:ERP;协议库存;采购设计

作者简介:毕子键(1984-),男,河北唐山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计划管理高级主管,助理工程师;王翎颖(1985-),女,四川遂宁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主管,助理工程师。(北京 100053)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6-0136-02

ERP是当今世界企业经营与管理技术进步的代表。对于企业来说,应用ERP的价值就在于通过系统的计划和控制等功能,结合企业的流程优化,有效地匹配各项资源,以加快对市场的影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1]电网企业推广ERP系统的主要目的在于转变企业的发展方式,提升企业的集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一、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基于ERP实施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设计的总体思路

协议库存采购是根据未来一定时间内物资采购需求的预测数量,统一物资技术和商务采购标准,通过招标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采购方式,确定多个供应商,并以协议形式将单价、数量、总价、有效期等予以确定。在实际项目物资需求提出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货单的采购组织形式。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扩大物资集中采购范围、提高物资管理效益和效率的战略目标,通过构建集中统一、精益高效的集团采购平台来实现物资信息化全业务、全流程覆盖。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已完成部署的原ERP系统上,实施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的开发与设计,目的在于根据ERP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理念,借助ERP系统固化的物资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实现协议库存采购业务在信息化系统中的规范、统一实施,充分发挥协议库存采购在有效整合采购资源,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电网投资效益方面的优势,从而达到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仓储、配送等整体供应链总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目的。[2]

二、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的需求分析

与批次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等方式相比,协议库存采购对需求侧和供应侧的整合力度都明显加强。从需求整合的角度分析,协议库存对一定期间内的零星物资需求进行预估,将分散的物资需求组织起来进行一次采购,产生规模效应;从供应商整合的角度分析,通过稳定长期的供货与较大的供货量,与协议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协议库存采购平台在总体上应达到以下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工作流程合理、业务流转顺畅、实际操作便捷、操作界面友好;另一方面系统稳定可靠、与原ERP系统具有很好的兼容性、能达到企业信息安全的要求。按照企业管理和实际业务需要,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具体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

1.协议签订业务需求

(1)所创建的协议库存协议内容应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的中标结果内容保持一致,且不可对任何信息进行修改。

(2)协议变更时,若协议未执行份额小于变更调减份额,系统必须控制和提示。

(3)协议变更后必须进行审批,且审批通过后变更才可生效。

2.价格联动业务需求

(1)价格联动前,提供价格模拟计算的功能,便于用户对更新后的价格进行确认。

(2)从系统功能灵活性的角度分析,联动公式、控制阀值必须设置成可配置的参数组合,参数组合应维护到ERP协议的层级,即在ERP创建协议时,根据不同协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参数组合,协议一旦审批通过后,则不允许修改。

(3)国家电网公司每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同步的原材料价格必须在ERP中保存,并提供查询功能。

(4)价格联动计算时,当同步的原材料价格相对公示价格的变动超过协议设定的阀值时方可进行价格联动计算。

(5)系统应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原材料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周期和价格联动公式更新协议价格;每次联动更新的协议价格数据,应通过ERP标准功能在系统中进行记录,如:价格联动更新的周期若为一个月,则ERP系统需记录协议执行过程中每个月的协议价格。

(6)如果协议的物资对应多种原材料,则应具备一项物资同时与多项原材料进行价格联动的功能。

(7)根据价格联动机制,价格联动时,符合要求的物资必须全部自动进行价格联动,减少用户干预。

3.协议匹配业务需求

(1)协议按比例自动匹配需符合典设给出的“分配前期”、“分配后期”、“分配末期”和“超额分配”几个阶段,各阶段的阀值可根据各省市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设置成可配置的匹配阀值参数组合,协议一旦审批通过后,则不允许修改。

(2)手工调整协议匹配结果,必须填写原因并提交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变更原因应固化在系统中,选项由省市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业务要求定义;在每次匹配或者调整匹配结果后,必须能实时的反应在查询报表中。

(3)协议库存报表查询功能需包含“协议库存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和“协议库存执行偏差情况”两个报表。报表“协议库存采购业务执行情况”中必须包含:协议编号、供应商、有效期、协议状态、物料编码、协议数量、单价、总价、已分配数量与金额、已收货数量与金额等信息;报表“协议库存执行偏差情况”中必须包含:协议总金额、协议总数量、协议比例、已分配(未转订单)比例、已分配(转订单未收货)比例、已分配(已收货完成)比例、执行偏差比例、协议状态等信息。

(4)实际需求的采购申请无需再纳入ERP需求计划管理流程,可直接通过协议自动匹配进入执行流程。

4.订单履约业务需求

(1)执行协议库存的采购订单必须依据协议匹配结果创建,其协议编号、供应商、单价等信息应与协议保持严格一致,不允许手工编辑。

(2)协议执行过程中,应根据采购订单实际收货情况,更新协议的执行比例。如:采购订单关闭时,如果采购订单的实际收货数量少于采购订单数量,应将未收货的数量释放回协议中;采购订单取消时,应将采购订单所占协议的份额进行释放。

根据以上需求分析,基于ERP的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应在硬件配置、软件功能等方面达到用户实际业务要求,使用户能够应用该系统平台规范、高效的开展协议签订、价格联动、协议匹配、订单履约等关键业务。

三、系统结构设计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基于ERP的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1.各硬件组件的基本功能

Oracle数据库服务器通过提供科学、先进的信息管理方法,实现透明的数据存储,便于应用服务器调用数据;Oracle应用服务器是能够提供Web或者服务的主机,它与数据库服务器连接,且只存放应用程序;Intranet内部用户(客户端)通过与本地数据库的连接,从而实现对远程数据服务器的访问。

2.Oracle数据库基本体系结构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ERP系统应用的Oracle9i数据库是一个优秀的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其数据库引擎具有可扩展、易于使用和安全的特点,是最好的数据存储设备之一。

(1)从物理结构角度来说,数据文件用来存储数据库中的全部数据,通常为DBF文件;日志文件用于记录数据库所做的全部变更,发生故障时,用它来对数据库进行恢复;控制文件用于打开、存取数据库,它们是较小的二进制文件,记录了数据库的物理结构,每个数据库必须至少拥有一个控制文件,数据库也可以同时拥有多个控制文件,一个控制文件只能属于一个数据库;参数文件是一个ASCII文本文件,记录数据库运行时的一些重要参数。

(2)从逻辑结构角度来说,Oracle中除了用户创建的存放数据对象的数据表空间外,还有System表空间、Undo表空间、临时表空间,如果表空间只对应一个数据文件,该表空间中所有的对象都存储在此数据文件中。如果表空间对应于多个数据文件,可将一个对象的数据存储在该表空间的任意一个数据文件中,也可将同一个对象的数据分布在表空间的多个数据文件中。[3]

四、协议库存采购平台的业务功能设计

协议库存采购平台的业务功能设计是基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ERP系统,为实现协议库存采购业务平台化所开展的设计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业务流程、协议寻源与签订、协议匹配与执行功能设计。根据协议库存的特点及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实践经验,对比分析了适用于协议库存采购的物资特性,协议库存采购平台需要具备对技术标准统一、需求频度高、响应时间较短的物资进行协议库存采购的业务功能。

1.业务流程设计

根据协议库存采购系统平台的需求分析,该系统的整体业务流程分为协议寻源与签订、协议匹配与执行两部分,协议寻源与签订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协议匹配与执行业务流程如图3所示。

2.协议寻源与签订业务

(1)协议库存物资需求提报功能。需求部门结合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历年采购情况等信息,将经过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专业部门审核的特定物资的预测需求数量、规格等信息提供给本单位的物资部门;公司各需求单位设置ERP协议库存管理员一名,负责对需求部门提交的需求预测进行收集、汇总,并组织开展审查、综合统筹平衡工作,完成后将预测的协议库存需求计划录入ERP系统协议库存物资需求提报功能模块;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对需求信息汇总、审核后,生成采购申请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经审批后开展后续工作。

(2)采购寻源管理。国家电网公司或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生成的协议库存采购计划,按照采购层级,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寻源采购。寻源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ERP协议库存采购平台须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必要的系统接口,以满足业务功能需要,其中包括:ERP协议库存需求计划信息能够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寻源采购信息回传ERP等功能。

(3)签订协议库存框架协议。ERP协议库存采购平台根据协议库存寻源结果创建ERP框架协议,经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经法系统会签后上传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审核通过后对ERP框架协议做生效处理。

3.协议匹配与执行

(1)实际物资需求提报。使用现有国家电网公司和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间采购申请上传的接口进行协议库存计划提报,增加配置文件控制协议库存物料是否允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2)匹配协议库存。对于国家电网公司指定的协议库存物料,申请分配时采购方式默认分配为“协议库存”,并自动引用物料对应的框架协议单号及供应商。协议库存匹配无论是按比例模式或按片区模式,必须实现系统自动分配功能,减少人工干预,降低执行风险。

(3)生成采购供货单。ERP系统中具有能够严格控制采购业务的功能,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已下达才能生成采购订单。协议库存执行过程中的采购订单在ERP系统中根据匹配结果生成,然后传输到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相应的采购供货单。ERP采购订单在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供货单生效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执行或结算流程。

(4)执行与结算。配送验收单在电子商务平台基于采购供货单创建生成,一份采购供货单可根据实际物资需求,生成多次配送验收单。财务付款必须全部通过ERP系统或财务管控系统支付。

4.价格联动

ERP协议库存采购平台接收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定期下发的原材料价格(原材料编码、原材料价格、计量单位、更新价格、更新日期等),并根据计算公式计算协议库存的价格,同时进行更新。具体功能包括:价格联动属性维护与查询、计算公式维护定义、采购订单及协议价格更新。

五、结论

ERP系统是现代企业实现精益化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工具和载体。在电网企业中,ERP系统以其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为物资业务实现集约化、标准化、精益化、可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正是基于ERP系统的特点,在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原ERP系统的基础上,经过较为深入的业务需求分析,对协议库存采购平台进行了系统架构和软件功能的设计,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协议库存采购的优势,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提升电网企业精益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田俊国.ERP项目管理散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文4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辽宁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文5

一、明确工作职责,理顺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招管中心)协作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审核汇总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进行批复;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办理相关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会同县招管中心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承担《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监察局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实施监察,主要负责:依法监督查处虚假招标、双轨运行、规避招标,不进县政府集中监管平台交易,在招标采购活动中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行为,纠正招标采购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县招管中心依据县政府授权,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审定政府采购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查采购文件和公告、采购报告和采购合同等书面材料;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同县财政局整合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立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库、供应商信息库;协调处理重大投诉事项。

县政府采购中心是县政府设立的县级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为采购机构,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接受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办理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交办的相关事项。

我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门的科室及人员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委托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宜,按照县财政局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增强服务功能,促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高效运行

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整合建立县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县招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充实和优化专家库,充分满足采购人选择专家的需求,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使用的评审专家由县财政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县招管中心择优选取部分专家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登记后,进入专家库名单,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建库工作。按照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准入和清除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业务水平低、违反职业道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及时从专家库中清除。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统一在县评标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中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由县招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建立招投标中介机构库政府采购机构分库。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部分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招投标中介机构库政府采购机构分库(简称机构库)。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的,采购机构应从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中介服务费遵循节约财政开支、优惠让利的原则支付。对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质量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机构及时从机构库中除名。入库的中介机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根据中介机构项目服务的工作质量、业务水平、规范执业、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考核,按一定的比例淘汰考核排名列后的中介机构,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另行选择相应数量的中介机构替补入库。

(三)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和诚信档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建立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诚信记录,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库实行统一管理。县财政局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有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供应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会同县招管中心将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录入信息库。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应商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诚信守法状况进行考核。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不及时或无故不履行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公示,同时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查处,实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

(四)加强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稳步推进县级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通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引导作用,形成规模采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明确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渠道。财政性政府采购资金原则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未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前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按财政集中支付核算的有关规定办理。要减少政府采购资金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

(六)及时处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举报。县财政局负责依法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规范投诉受理审查程序,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对有重大影响的投诉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监察局、县招管中心共同调查处理,联合形成投诉处理决定。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接到投诉举报需进行调查处理时,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予以积极配合。

(七)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对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产品,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由县财政局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协议供货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直接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确定的供货商或其授权商以及其中标产品(品牌、型号)中进行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对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协议供货商要及时做好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项目跟踪随访服务,做好市场调研、价格监控、履约验收等工作,发现中标供货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及时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进行处罚。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配置、价格、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协议供货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招管中心根据《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鲁财库〔2008〕13号),尽快制定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实行协议供货项目的范围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执行。

(八)积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网上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逐步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县域内政府采购项目一律进入统一的政府公共交易平台,接受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编制采购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库〔2007〕38号)执行。属于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和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由部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或者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县财政局自收到采购人上报的采购计划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同时抄送县招管中心。

(二)规范采购行为。采购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机构不得将受委托项目转由第三方采购。县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政府采购项目专项业务经费周转金专户(简称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县财政局向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对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论证费、项目评审费、项目验收费等各种专项业务经费,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精打细算、节约资金的原则从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中预先垫支。项目结束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向县财政局提报经县招管中心审核后的项目费用支付清单,县财政局依据清单将资金拨入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政府采购周转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三)严格审查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和公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的规定制定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合理设置技术标中的客观分、主观分,主观分值所占比重不应过大。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和公告发出前,将采购文件和公告同时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审查。

(四)现场监督政府采购活动。1、对开标、报价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县招管中心的监督下对按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宣读,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核验。2、对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政府采购项目使用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在县招管中心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因特殊情况通过随机抽取不能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项目,按《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库〔2004〕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监督部门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3、对评标、定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采购机构在县招管中心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评审活动。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包括谈判小组、采购小组、询价小组)负责,评审专家应依法、客观、公正、廉洁的履行职责,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应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中标、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采用招标方式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公告经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后,在指定地点或媒体上公告。对采购人不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政府采购活动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应当将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标标准、评审报告、定标文件等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文件资料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

(五)加强对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监督。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机构组织下,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报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备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应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重大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证明报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备案。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对大型项目的验收应到场监督,对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项目履约情况实行日常抽查监督。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县域内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县财政局要根据经财政局和招管中心备案的采购合同,方可办理资金拨付和结算手续。采购机动车辆的,不具有财政部门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车辆统一购置单》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挂牌手续。县财政局和县招管中心配合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县审计局每年度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审计,对政府采购的计划和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资金的筹集和划拨情况,管理机关履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的职责情况,政府采购的效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县财政局、县招管中心要加强对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思想、能力、作风、制度建设,定期对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考核,促进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运作,按规办事。

采购管理合理化建议范文6

关键词:框架协议;物资供应;保障方法

一、前言

框架协议采购作为科学、合理、高效的采购模式,近年来被广泛应用到我国企业生产中的物资供应环节,为企业相关物资的供应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本文通过对框架协议采购的特点及其重要性进行研究,并针对应用框架协议采购为企业提供有力的物资供应的方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

二、框架协议采购的特点及重要性

(一)框架协议采购特点

(1)采购相对集中。采购相对集中是框架协议采购模式的主要特点。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框架协议采购可以将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的物资需求进行分析整合,从而实现企业对相关产品或原料的批量采购;另一方面,将框架协议采购应用到新型企业采购模式中,也可以使企业从自身的需求出发,结合自身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物资在企业未来发展中的需求进行预测,从而在进行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实现企业规模化的采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物资保障。[1]

(2)采购效率较高。由框架协议采购的定义可知,企业应用框架协议采购的过程是在一定时期内将以往的分散性采购改造为基于相关采购协议下的一揽子采购,并将其与供应商的相关商务行为转变为一次性的商业行为,通过简化采购次数和商务行为不仅可以减少企业在物资采购分析工作中的失误,同时也使得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商务行为更加简洁,提高了其合作效率;另一方面,应用框架协议的物资供应模式主要是以订单的形式进行操作的,在大幅度减少了企业采购工作量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采购效率,从而为企业的生产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物资保障。[2]

(二)框架协议采购的重要性

(1)促进需求的标准化。作为企业物资采购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框架协议采购对于促进物资需求的标准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方面,企业在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前,需要研究相关的物资采购设备并分析一段时间内相应材料的消耗规律,同时需要整合、优化相关物资的结构和参数以保证实现企业物资需求的标准化;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针对现阶段应用框架协议所采购而来的物资进行相关的数据研究,从而对未来相应时间段内的物资需求进行合理分析,当下次再进行同类物资采购时,可以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向供应商提供符合企业实际发展的物资数量,在促进物资需求标准化的同时也有效地减少了资源的浪费。

(2)利于传统采购业务改造。传统采购业务的特点是企业需要对每单物资的价格进行询问,并单独对该项采购业务进行招标、采购和签约,这使得企业和供应商双方的供应人员每天在同样的工作流程下进行重复工作,反而忽略了物资供应的专业化管理工作,使得物资供应人员不能较好地发现其自身工作中的失误,影响了物资的采购效率。框架协议采购的应用不仅可以将物资供应人员从传统的单一工作模式中释放出来,而且也可以使其获得充足的时间进行相关物资的专业化管理与市场需求的研究工作,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发现供应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物资管理效率。

三、全面推进框架协议采购进而保障物资供应的主要措施

(一)处理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中的相关关系

(1)处理好采购质量和采购规模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框架协议的采购规模与采购质量的关系是为企业提供有力物资保障的重要基础。进行上述工作之间首先要明确框架协议采购质量和采购规模之间的关系,首先,应用框架协议进行物资采购需要企业对一定时间内的物资进行计算,从而形成相应的物资采购规模,但是采购数量的增加却并不代表相关物资可以以次充好,因为这不仅会使供应商的信誉受到损伤,同时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样的,相关供应商不能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到一个或者数个设备的生产上而过度的重视“质”而忽视“量”,因为这会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进程。因此,从企业角度来说,在对相关的物资需求量进行研究时,需要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将相关物资的准确的数据移交给供应商。而就供应商而言,也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业务水平和生产能力,对企业做出符合实际生产情况的相关承诺,为企业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

(2)处理好供应商数量与协议采购本身的关系。虽然框架协议采购要求企业简化供应商的数量,但是在应用框架协议方法进行物资采购的前期,却不宜使与企业合作的供应商过少,因为在采购初期,企业只与少数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不仅不利于供应商之间良性竞争的形成,甚至更容易消灭竞争,甚至在同个企业的多家供应商之间形成合作关系,从而是企业市区市场的主动权。但随着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不断发展,企业相关的物资供应人员可以对当下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市场需求进行合理分析,从而更加详细地了解不同供应商的供应实力和物资水平,在掌握市场主动权的情况下,进而缩短供应商名单,优化产业结构并提高企业与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二)建立健全的管理和采购制度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采购制度是实现企业应用框架协议采购为其自身提供有利物资保证的主要方式。在进行相关制度的建立过程中,物资供应部门需要联合企业的管理部门、法律部门等共同建立符合框架采购协议的管理制度,从而确保框架采购协议在供需双方中的重要地位,进而提高框架协议采购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对相关的物资供应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从整体上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使其在进行相关物资供应的工作时,可以对供应方所提供设备的价格和质量进行合理分析,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购进物资的“量”与“质”。

(三)加强物资消耗规律的研究工作

加强物资消耗规律的研究工作是应用框架协议采购为企业提供有力物资保障的重要手段。企业内部的物资供应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实际,对已购进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从而制定出企业未来发展中,相应时间段内该类物资的具体应用情况,并结合相关物资的消耗规律,向供应商提供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物资数据。

(四)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规范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对于保证企业物资的衔接供应、实现企业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方面,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需要对现阶段已经形成的采购流程进行分析,并针对其中不符合企业实际物资供应需求的环节进行改善,从物资供应的角度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框架协议采购流程;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供应人员的采购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减少由于人为的失误而带来了经济损失。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框架协议采购的特点及重要性进行分析,并结合了框架协议采购应用到企业采购中的重要性,从处理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中的相关关系、加强物资消耗规律的研究工作和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对全面推进框架协议采购从而保障有利物资供应的方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