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例6篇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文1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农业经济发展;重要性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8162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政府部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但当前,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实施有效方法解决,从而提升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效率,保障我国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财务审计的现状

11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缺少国家相关法律的支持

当前,无监管已是我国财务审计工作的一个常态,法律管制的缺失,审计工作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依靠,导致难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农村财务审计是服务性工作,归属于经济管理机构,由于工作体系缺乏规范化且无制度性,致使相关工作难以开展,阻碍了农业经济的提升。

12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执行力度的缺乏

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中,部分村子组织档案管理不当,管理方法缺乏系统化的操作,致使相关老旧的账目或者资料档案在查找时都非常困难,耗费了许多时间,更甚者竟发生过去资料缺失、损坏的现象,给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困难。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无法可依,即使农民发现并反馈问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拒绝回答甚至不予理会。在关乎自身利益的时候,一些工作人员为顾全自己,宁可掩盖事实并改写部分无证可依的资料,或捏造不存在,给审计人员造成巨大麻烦。

13农村财务审计管理人员较低的工作能力

专业知识不达标、服务质量差是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存在的普遍问题。多数农村财务工作人员不熟练工作业务,工作技能未得到专业训练,工作开展时易犯错,较低的工作效率阻碍了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施。农村财务审计需要提高工作团队的管理水平,在人才的招聘中,实行优胜劣汰,保证优秀的人才的引进,提升工作效率以及团队工作水平,最终实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

2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21有效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部分财务管理人员趁工作的方便巧取私利,且较为普遍,造成了不少无头账目的出现。此外,還有部分公职人员为一己之私以权谋利,即将农村公共财产变为私有。种种营私舞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实施。由此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管理的加强,不仅能够改善不良行径的产生,还能有效率地处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许多问题。

22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改良农村干群关系、财务审计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实施、按期核查农村财务状况,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此外需向广大农民通告农村财务审计结果,即农村财务审计透明化,并鼓励农民居委会热情地加入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实施,最终促使农村财务管理更加公正化、公开化、合理化,降低以权谋私的行径,促进了居民与财务工作人员的关系向良好化发展。

23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提升,不仅能促使农村财务人员工作本领的提高,而且能够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增强工作素养。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审计工作,是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的前提,记账、报账工作的有效进行,从而指引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的公平化、合乎情理化,从整体上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准。

24实现集体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

财务部门应对农村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程度上的知晓,以方便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且有利于相关部门对农村公共财产实行公平、公正的分配。农村审计工作能够详细地展现出农村各项财务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在财产的分配、使用方面应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透明化、合理化的财务实际状况,可以让群众主动积极地配合财务工作,公开化的农村财产能够促进其使用得合理化、科学化。

3强化农村财务审计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对策

31建设法制化的审计工作

常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据法律层面来看,此话表明法律约束管制的必要性。因此,农村地区的审计工作也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管制。由此出台一部关乎审计工作的合理性条款,已成为农村地区权力部门当前主要任务。在条款中必须显示有关审计工作的以下3个重点事项:审计反馈法律约束、审计处罚法律约束以及专账管理法律约束。关于此三点的审计工作,都需要依据法律程序来高效实施,保障在实际情况中农村经济得到科学化发展。

32良好审计环境的建立

一直以来,农村当地部门不看重政府在当地所设立的审计部门。针对审计部门列举的合理化、科学化的审计建议,当地部门通常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因此,想要扭转审计部门长期处于劣势地位的这种常态,本文以为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当地审计部门三者应协同执法,给当地部门带来一定的压迫性、震慑性,促使其慢慢引起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最终真正实施审计部门提议的合理方案。在较好的审计环境下,审计工作才能高效地进行,农村经济也得到了改善。

33审计工作实际效果的提升

目前,由于农村地区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差,如何提高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已经成为首要目的。审查各部门的实际收入、支出是否合乎规定;审查各部门是否依法实现签订的各项合同;审查经济支出和去向是否真实;审查关联债务是否依据规定执行。审计人员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离不开下面几点内容:审查原始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合法生成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只有审计部门按照以上准则,踏踏实实地完成审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地区经济往更好方向发展。

34审计人员自身的工作素质提升

在平时工作中,审计部门的相关领导应多向审计人员宣导,劝诫审计人员需要加强自身工作素质和能力,这样可以让审计人员形成一种需认真对待工作的意识;其次,相关领导应积极做好培训工作,每个审计人员都需要进行专业化的审计能力培训;最后,审计部门的领导应做好领头羊的工作,责任明确化。审计部门的领导在工作中,如果发现一些部门有不合乎情理的收入及支出时,应及时批评制止。针对部分违规操作比较严重的农村干部,审计部门的领导应联合纪检部门、检查部门追查其责任。通过这些举措,农村地区的经济才可以可持续且良好地发展下去。

4结论

综上所述,文本提到了审计工作对提升农村地区经济状况具有可行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透明化的财务经济情况、合乎情理的经济支出都与审计工作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此外本文也提到了如何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的相关建议:优良审计氛围的建立、审计人员本身的工作素质提升、审计工作法制化的建立以及审计工作实际应用效果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杨炳照农村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农业,2014(15):292-293 

[2]江国才提高农民满意度视角的农村政府管理审计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3]钱利敏新时期农村财务审计的调查与思考——以噪州市为例[J]当代社科视野,2013(6) 

[4]陈东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保障和谐社会建设[J]金融经济,2012(12)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文2

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离农化严重限制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投入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乏力,农民融资困难[4]。农村金融机构为“三农”融通资金和提供信用贷款的职能退化,其支农职能的回归面临着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1农业投入资金短缺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不仅要依赖政府财政的扶持和农民本身投入的增加,农村金融机构也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充分发挥其支农职能,为“三农”融通资金,尽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短缺难题。农业作为社会效益大、比较效益低的弱质性产业,投资农业短期内很难有较高收益。在利润的驱使下农村金融机构把大量农村居民存款投向预期收益比较高的城镇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融资困难重重。全国金融一体化使金融机构信贷权限向上集中,涉农业务贷款主要面向大型农业机构和国家经营的涉农机构,而且这些机构大都分布在城镇等发达地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2010年农业GDP达到40533.6亿元,占总GDP比重的10.1%,农村人口67113万人,占总人口的50.15%,但农林牧渔业本外币贷款余额66584.11亿元,占总贷款的1.43%。由此可见农业的地位与其获得的金融贷款极不相称,实现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回归,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

1.2城乡差距逐步扩大

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镇等发达地区,农村发展乏力,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王修华等通过对1978~2008年的的数据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实证研究,认为农村金融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5]。十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现行的城乡一体化的金融体系,募集存款的广泛性和发放贷款的集中性使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城乡发展资金的获得机会不均等,农村获得资金的机会远远小于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农村资金却大量外流,致使城乡发展差距拉大。只有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实现有效回归,才能有效缓解城乡发展的资金差距。

1.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国存在严重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缺乏良好的投资环境也是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原因。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三农”发展的融资平台要摒弃利润至上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支农职能的全面回归,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另外,也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和财政的作用关注“三农”,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农村资金运用的集约化和本地化,逐步减小并最终消除城乡差距。

1.4农民贷款障碍较多

农民融资贷款在现行的农村金融体制中障碍重重。农村信用社压缩农村信贷,把大量存款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款转存等金融投资,使得可用于放贷的资金严重减少。另外,农民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诸多限制条件,如信用担保和实物抵押;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力度不够,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向上集中也增加了农民大款的困难;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的政策性银行其金融业务并不向农户直接开放[6]。农户的融资渠道狭窄使得农业投入资金严重短缺,农业现代化建设乏力。“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资金短缺问题,农村金融机构离农化使得大量农村资金外流,这一矛盾是农村金融改革面临的重大困难之一,实现农村金融支农职能的回归是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的根本途径。

2农村金融支农职能回归路径探索

农村金融机构的离农化是农村资金外流的主要原因,实现其支农职能的回归防止农村资金外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经过对我国农村金融支农现状的分析和探究,要实现农村金融支农职能的回归有如下的路径。

2.1完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支农职能的回归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密切相关,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包含着政策性的农发行、商业性的农行、合作性的农信社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这些农村金融机构募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5]。在农村资金外流的背景下,实现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的回归,必须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加强农村金融支农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最重要的职能是为“三农”融通资金,募集农民手中闲散资金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但现行的农村金融以收益最大化为主要经营目的使得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加强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政策性是农村金融支农职能回归的政策保障,把农村金融支农以制度的形式稳定下来,防止农村资金外流[7]。其次,完善农村金融支农的商业性,商业性的本质就是逐利性。建设有效的农业生产的前向和后向市场,提高农产品价格,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以增加农民的信用,降低支农贷款的风险,使得商业性金融机构大量投资于农村经济发展。再次,强化农村金融支农的合作性,实现农村资金运用的本地化是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解决办法。农村合作性的金融组织要切实发挥支农职能,把“三农”融资放在首要地位,努力实现农村闲散资金运用的合作化和地方化。总之,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要以支农为主要目标,加强政策性、合作性支农以及完善商业性支农,实现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政策化和制度化。

2.2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在十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主导金融发展的潮流中利润是评价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因为投资农业农村获得收益的周期长,风险性较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很难流向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8]。民营金融机构由于在城市等发达地区缺乏竞争力和规模优势,其服务更多的偏向于农村等欠发达地区,能够为这些地区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其经济发展。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农村地区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是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可以为农户提供农业贷款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业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另一方面可以和其他金融机构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并且能够增加金融机构的涉农业务贷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筹得更多的资金。

2.3推进农村金融业务改革,加大支农力度

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单一,一些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并不直接面向农户,农户对现代金融服务享受面较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直接面向广大农户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9]。首先,央行应该减收或者干脆不收农信社的法定准备金,同时限制农信社的金融投资业务,以便给农户获得贷款提供更多的机会,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农信社的合作性和便利性;其次,农业银行信贷业务要向农村倾斜,邮政储蓄银行要经营更多的小额信贷业务,以拓宽农户的融资渠道和贷款来源,增加农户的农业投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后,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要直接对农户开放,因为“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农民问题,让农民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是农村金融支农职能回归的关键。

2.4推行农业保险政策,降低投资农业的风险

农业保险就是农业生产者以支付小额保险费把农业生产的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的一种制度安排。农业作为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低的弱质产业,资本的流动性偏好使得商业化经营的资本很难投资于农业生产,由于农业的这种特性使得发展农业保险尤为重要,不仅可以保障农业投资安全,而且可以提升农民的信贷地位和经济地位。农业保险的特性使得其推广需要政府的积极扶植和管理,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是吸引金融机构投资于农业的重要路径。

2.5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

农村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是防止农村资金外流和吸引投资的重要因素,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的回归需要财政政策的配合,加大财政支农支出,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把农村建设成为良好的投资场所,不仅能够有效防止农村资金外流,而且能够通过金融机构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吸引外来投资资金,从而实现农村金融支农职能制度化、商业化、合理化[10]。

3结语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文3

论文摘要: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具有新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在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树立新的发展观,抓好关健环节。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性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长期形成的,农业和农村的落后面貌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我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自力更生的条件下开始推进工业化的,最初的积累资金主要来自农业,农业和农民因此为国家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也在进一步强化。特别是近年来,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城市而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Www.133229.coM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重要政治概念在党的决议上明确提出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以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这里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社会主义新农村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综合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村民发展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交通、人民生活、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是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央反复强调要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但现实的情况是城乡差距、工农差距仍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人增长缓慢,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瓶颈。怎样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好城乡利益矛盾,使发展资源、发展政策、发展体制都更多地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形成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是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巫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墩而就,因此需要科学的发展观和系统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

要遵循规划为先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五个统筹”的思路,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规划。科学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着眼长远目标,进行合理布局;要严格规划管理,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不能盲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与党的伟大事业的统一。在当前,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说来,就是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既使农村经济发展有组织保障,又使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我们要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格局中把农村进步放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中_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人分配和再分配中。必须使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得到实惠,必须使广大农村的生产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必须使农业经济的增长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必须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在关注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上,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愿望和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

2增加农民收入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保障。我国正处于加速工业化的发展时期,工农业关系处理好了,两者可以相得益彰,因此,国家必须更加注意支持农业,确保农业稳定发展。要不断增加对农业的投人,认真实施农业补贴,积极推进农村改革。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文4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历程遵循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这种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内生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及以重工业为主的发展战略。近年来,中国农村金融变革及发展并未将农村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城市和工业改革一直迫使政府试图通过金融发展来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注入改革所需要的资金,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典型的歧视性特征。然而,农村金融发展不论对农业发展还是农民增收,都意义重大。

1.1.农村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相比工业及服务业发展,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更容易受自然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农业经济的高风险特征决定,农村经济起步及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补偿,当前仅仅依靠农业直接补贴不足以解决问题。农村金融发展及改革是汇集农村闲散资金、优化农户手中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特别是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村金融发展更加不容忽视。农村金融发展是建立现代农业的核心,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存在以下主要矛盾:银行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盈利性机构,因此银行利润绩效考核与支持“三农”发展之间存在矛盾;国家给予的政策性银行资本金不足以完全解决“三农”发展需求间的矛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历史包袱及历史遗留问题与农村金融发展主力军间的矛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发展缓慢与农业信贷风险分散之间的矛盾。就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而言,首先,农业可用资金薄弱,加上地方政府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有限。而市场经济力量的代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困境。近年来,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吸取农民的存款大幅度增加,这从涉农金融机构的存贷比可以得到相关证明,而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农业贷款真正投放到农村经济发展中,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结构调整的资金却大幅度萎缩。农村金融机构从农村集聚的资金增量与投放到农村的资金数量缺口在加速拉大,金融机构将农村吸取大量的农村存款转投入非农生产,因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不健全导致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的资金缺口在加速扩大。另一方面,当前农村小农经济仍占主要地位,农村仍然是以个人家庭为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自给自足与商品交换并存,重视亲友关系,依恋土地。重农思想导致农民轻易不敢借贷,农村金融需求发展缓慢。农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业增收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有利于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村的劳动生产率。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在未来15年内,全国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为1700~4900元,如果按8亿人口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为13600~39200亿元,因此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通过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1.2.农村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及人力资本理论,农村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就农民增收而言,农村金融主要借助教育投资、信贷投资及促进就业结构变化3个方面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首先,教育投资效应。基于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水平是决定劳动力边际产出的重要因素。与早期劳动经济学家和发展经济学家的观点不同,人力资本理论主要强调人力资本水平的异质性,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是决定收入的重要因素。农民受教育程度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从而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变量。教育提高了农民的人力资本,增强了农民获得财富的能力,进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农村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能够为农村教育投资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有了充足的资金,农村教育就有可能大发展,农民受教育程度就会大大提高,因此其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其次,信贷投资收入效应。当前,与第二、第三产业相比,农业经济发展的落后导致农民获取收入的渠道狭窄,农村金融发展的缓慢也导致储蓄是农民理财的主要渠道。就健康的金融发展系统而言,农村信贷投资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且信贷投资的增加会带来农民收入的增长。此外,农村信贷投资的增加,会整体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人均资本量的增加,从而促进人均产出的增加和人均收入的增长。第三,就业结构效应。农户就业结构的变化是农民增收的影响因素,基于库兹涅茨的发展事实,转型经济国家中,从事非农业的人口越多,人居收入增长的越快。当农民由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时,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部门得到合理的配置,劳动生产率就会大大提高,社会整体创造的财富就会增加,从而收入也会增加。所以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而农村就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农村金融系统的发展及金融资金的支持。有了健康完善的金融体系,才能解决农村中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才能促进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此外,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吸引外资的进入,从而促进农业整体就业结构的变化。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可以得出,农村金融发展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但也应该看到,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决定,金融成为国家动员经济资源和经济剩余的工具。为了最大限度地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政府借助各种政策动员农业、农民和农村的经济资源和经济剩余,使金融抑制成为集聚资源的重要手段和政策。在此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缺少自主性,在经济发展的大目标下,农村金融成为国家向工业和城市输送农村经济资源与剩余的渠道,这种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国民经济和金融发展过程中,主要扮演储蓄动员的作用。基于此,中国农村金融并非内生于农村经济,其发展不是沿着自身内在的逻辑展开和扩展的,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不仅不能促进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反而阻碍了农民收入增长。当然,农村金融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进行相关的实证检验。

2.实证模型设定及指标说明

2.1.模型设定

本研究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基础上,将农村金融发展作为投入变量引入农业生产及农民收入的生产方程,基本模型设定如下:Y=eA(t)KαLβFγ,其中,Y代表产出,A(t)代表技术进步水平,K代表总的资本投入,L代表劳动力投入,F代表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两边取对数,得到基本回归模型:lnY=α0+α1A(t)+αlnK+βlnL+γlnF+本研究在此考察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产出(Y)和农民收入(I)的影响,农村金融发展在此选取农村金融规模指标(FIR)和农村金融支农程度(FD)指标,基本模型设定如下:lnY=α0+α1A(t)+α2lnK+α3lnL+α4lnFIR+ε(1)lnY=α0+α1A(t)+α2lnK+α3lnL+α4lnFD+ε(2)lnI=β0+β1A(t)+β2lnK+β3lnL+β4lnFIR+ε(3)lnI=β0+β1A(t)+β2lnK+β3lnL+β4lnFD+ε(4)由于时间序列自身存在的非平稳性所致,简单的多元回归会导致回归结果的“伪回归问题”,基于此,分别借助ADF单位根检验和Johansen协整检验等方法,进一步确定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和回归方程的协整关系。如果变量自身或者其差分项平稳,则表明变量存在单整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存在单整关系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以确定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的长期关系。

2.1.1.平稳性检验

平稳性检验结果见表1[检验形式(c,t,k)表示单位根检验方程,包括截距项、时间趋势和滞后阶数,0是指不包括时间趋势项]经过检验,在5%显著水平,除了lnY项,其他各个序列都不是平稳序列,在经过一阶差分后,各序列都变为平稳序列,得出各序列在5%显著水平是一阶单整序列。

2.1.2.协整检验

各个同阶单整的序列很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在进行回归估计之前还要对其进行协整检验。根据协整原理,本研究采用Johansen特征根迹检验法,通过计算特征根来分别判断各回归方程中不平稳序列之间的协整关系。检验结果见表2(表中数据为各协整检验中的特征根迹统计量,“r”表示协整关系的个数,“”表示在10%显著水平显著;“”表示在5%显著水平显著)。表2变量协整检验由表2可知,模型(1)、(2)、(3)、(4)中各一阶单整的变量之间都存在着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模型中各不平稳的变量通过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因此,可以进一步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由表2可知,模型(1)、(2)、(3)、(4)中各一阶单整的变量之间都存在着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模型中各不平稳的变量通过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因此,可以进一步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3.实证结果分析

3.1.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产出的影响

基于模型(1)和模型(2)实证检验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产出的影响,实证结果见表3(表中括号内数据为变量的t检验统计值,“”表示回归结果在10%显著水平显著,“”表示在5%显著水平显著,“”表示在1%显著水平显著)

3.1.1.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农业产出的影响

由表3可知,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农业产出的影响为正,且回归结果在5%显著水平为正,这说明,随着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大,其对农业产出的增加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发展为农业经济增长提供所需资金,并有利于农村闲散资金及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近年来农村金融的发展确实在农业产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1.2.农村金融支农规模对农业产出的影响

由表3可知,模型(2)的回归结果显示,以农村金融支农程度衡量的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在农业产出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回归结果通过了5%显著水平检验。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相比,农村金融支农规模对农业的作用更为直接,规模增大有利于农业产出的增加。国外研究普遍认为农村存在金融抑制,需要对农村金融实施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决定,中国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作用较为滞后。本研究回归结果显示,农村金融对农业增收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为农业发展寻找新的突破点。

3.2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基于模型(3)和模型(4)分析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实证结果见表3。

3.2.1.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农业产出的影响相比,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未通过10%显著水平检验,且回归结果为负。这表明当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不仅没有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反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农村存款,大多时间充当资金吸收的渠道;内生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下的中国农村金融存在二元结构特征,与城市金融相比,中国农村金融对农民收入增加的作用并不显著[6]。

3.2.2.农村金融支农规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表(3)的实证回归结果表明,农村金融的支农规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不显著,且回归结果为负。这表明农村金融支农规模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业产出的增加,但其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这正如林毅夫[7]所言,中国的农村金融是内生于中国工业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农村金融的发展不仅与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不一致,而且农业经济发展的特征决定,农村金融的内生生存能力不足,不仅不利于农民增收,反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金融与城市正规金融的差距也是导致中国城乡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基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农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及农村资金的合理利用,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只有加快现有金融机构结构和功能的改革,增强农村金融在金融发展中的地位,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民收入的贡献,农民才能真正地脱贫致富。

4结论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文5

农村产业结构是农村经济中三次产业的比例关系和结合形式。通常用各业的产值和各业占用的劳动力数在农村经济总产值和农村总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来反映。从我国目前农村产业结构状况来看,我国应及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服务产业的比重,增强农村服务业的发展优势,增强农村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只有充分发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势,才可以实现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可持续发展动力。

 

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必要性

(一)是农业发展转型,促进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已进入绿色经济时期,低碳能源、绿色能源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从国家的长远利益考虑,发展绿色农业经济变得非常必要。

 

农村劳动力资源紧张等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提高农业发展的可持续动力,加快农村经济转型,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的主要任务。农民收入增加后,要尽量让其在所处区域内消费,改善农村消费不足的问题。科学与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布局,可以保证农业相关生产部门和生产项目之间的资源相互转化,只有充分加强资源的相互转化,才可以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提高农业生产的生态效益。科学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布局,可以改善生态平衡,促进农村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是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

现阶段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在连年增产的情况下,农民增收缓慢。我国传统的农村产业结构呈现农林牧副渔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内部以种粮为主,整个农村经济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基本特征。而在农业结构中,农产品多是“大路货”,优质品极少,优质农产品产出率低,名牌产品稀缺;农产品科技含量偏低;区域性结构雷同,地区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再者,由于农业产业加工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乡镇工业欠发达,严重制约了大量商品性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和销售。只有全面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才能缓和目前农产品难卖、价格下跌的矛盾,才能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扩展农民的就业增收领域,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农村服务业发展薄弱

在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例很小,这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重心仍然在城市,城市经济发展造成了诸多负面问题,如人口压力过大、逆城市化发展困境、城市污染等。农村大多数劳动力都会选择进城打工,就算每个月1000多元工资也不愿意回农村种地,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比例较低,就算种地赚到了一些钱,可是消费成为难题,比如医院、学校、交通等公共设施严重缺乏。

 

(二)农民与市民收入差距拉大

农民在农村工作简单,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农村经济项目还未得到全面发展,农民只能享受到劳动价值中10%的收益,引起农民的不满和心理失衡,对农村的生活存在抵触情绪。

 

农民进城打工虽然很辛苦,获得的收入不是很多,但能享受到城市的便利,所以对城市生活非常向往。如果不能改善农民收入过低的问题,不能改变市民与农民的贫富差距问题,农村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就永远无法得到解决。

 

(三)农村经济发展欠缺金融支持

金融政策不健全造成农村经济发展资金匮乏,资金匮乏是农村经济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欠缺有力的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农村还没有全面、系统化的贷款管理制度,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发展银行也未开启针对性的小额贷款,贷款项目存在很多障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性难以提高。

 

(四)农村科技投入力度较低,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村三大产业的发展都欠缺一定的资金和科学技术的投入。农业发展科学技术投入较少,造成了农村生产产能下降,农业产品经济收益降低,农业产品的绿色化标准和质量不高。农村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是因为农业服务业比重较小,不能合理地开发农村服务业资源。

 

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思路

(一)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

调整我国农村产业结构,需要转变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加强农村产业结构科学化建设,提高农村产业结构中服务产业的比例,改善农村产业结构。 

通过增加农村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比例,可以扩大其规模,增加其就业人数,解决农村居民就业和增收问题。农村服务产业比重的上升,可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中可以提高服务产业发展比例,从而推动农村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链的发展动力。通过增加农村产业结构中服务产业的占比,改善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增加服务业的发展比重可以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二)注重增加农民收入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农民收入问题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提高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产业结构不均衡的一个联动性的关键点。政府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改善农村产业结构中的不均衡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经济环境。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费改税工作进程。尽快将农村费改税工作由点到面全面铺开,杜绝乱收费行为给农民带来的额外负担,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注重金融服务业发展

利用金融服务的开放性和鼓励政策支持服务产业,加快服务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农民创业资金贷款、合作组织建立资金贷款、农作物贷款中给予更多的照顾,放宽还款限制,改变资金不足和发展受阻的现状。另外,加强金融资金与外国资本的链接,通过中外合资办企业,吸引外资开发旅游项目,利用外资开发自然资源。利用发展起来的资本优势建立一定的服务业培训机构,大力培训农民人才,提高农民的素质,改善农民的经营管理思路,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动力。

 

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 农村金融组织 正规性金融组织 非正规性金融组织

存在问题 对策

一、 问题的提出

农村、农业和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历届政府必须关注与解决的问题。如果“三农”问题不解决,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理想蓝图将成一纸空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第一号文件下发,也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政府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在新形势下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和远见卓识。而诸多“三农”问题的解决,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70年代末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在政府主导下围绕农村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三农”这一中心而展开,包括恢复农业银行(1979年)、扩大农村信用社自主权(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创立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1996年底)、促使农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性金融企业、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恢复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组织(1996-2001年)、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基本确立了农村金融主体运作的基本规范,建立了农村金融市场框架。农业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但从1999年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只保留了吸储功能;占据大片农村金融市场的邮政储蓄也只吸储不放贷,使得本来急需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村得不到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的同时,农村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反而流向城市,严重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而WTO的加入使我国农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挑战,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将以其资金、技术上的优势占领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这将直接威胁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存亡;而金融业存在的诸如农村金融组织不能完全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受着较沉重的不良资产、缺乏有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竞争政策、金融机构享受着来自政府的隐含担保等导致的中国农村金融供求结构问题也必将面临全面的改革与转轨。因此,要很好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关注和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组织,这在目前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本文的目的仅在于通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历史的回顾,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二、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历史

自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金融体制伴随着整个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二者在发展过程中有先有后,有些机构是同时产生的。

(一)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发展过程

正规性金融机构即受央行和银监会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等。

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发展大抵经历了以下两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6年)围绕服务“三农”,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在内的正规金融组织为主导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这一时期农村金融组织得以恢复。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恢复,其后随着改革的进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开始全面推经营目标责任制,集中管理贷款的审批权限等。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之一是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包括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业务提供贷款,对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实施。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的县级联社。其后进行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行领导管理,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第二个阶段: 1997年至今的四大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面临重构的选择。亚洲金融危机后,在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重组,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基层营业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和财务权上收,业务重点放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上,较少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业务的单一而无法实现其政策调节农村经济的目标,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合作性,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也越来越远离农民,资金向城市倒流。在其它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2001年底由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造而成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数量庞大,遍布城乡,业务发展迅速,上活跃了农村经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就开始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商业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

(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发展历史

非(准)正规金融组织是指组织或活动处于央行或者银监会监管之外从事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的农村金融机构。非(准)正规金融即是民间金融,主要有:农村合作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

非(准)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存在,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失衡、金融二元性的重要表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受到打击和排挤。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为了消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竞争冲击,1997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合并、关闭;随后1998-1999年,被彻底解散。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除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之外,其他非正规性金融组织或者活动均属于非法,从而结束了非(准)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

三、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下1:

(本图摘自:章奇,《农村金融现状与政策分析》jlin.ccer.edu.cn)

1、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开始弱化,存在:①产权主体虚化,使成本过高、效益低下,迫使农业银行不愿意在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开展业务。②1996年以后农业银行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 ”向背;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足够的资金来源及高额回报,使得农村金融市场本来就很少的国有资本变得更为稀缺。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作为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②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 与农业发展银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③业务单一,仅在农产品的收购、储备、调销等纯政策性方面发挥作用。

(3)农村信用合作社, 96年按国务院的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恢复合作金融性质,全部基层信用社为一级法人,但目前并没有实质的进展,主要存在:①绝大多数信用社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历年来的积累与亏损由谁享有与承担,是由国家、农业银行、老社员还是新社员,很难界定清楚2。②合作社缺乏合作性质。随着合作社制度的变迁,合作社的互助共济性正在淡化,“官办”色彩浓厚,农民缺乏入社的积极性,农民也很少是信用社的社员,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是形同虚设。③信用社为农村社员服务的范围非常有限,经营的自负盈亏,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农村信用社使得城市资金不但不能有效地流入农村,实现工业反脯农业,反而农村资金却流向城市,造成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严重滞后。

(4)农村商业银行,全国数量较少,它存在的问题是:①它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人们的认识尚不全面,具体的经营中表现为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②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及所涉业务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经营发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发展空间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体很少,对从事农业的资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倾斜保护。

(5)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客观上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1)在业务上它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无法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2)它通过吸收存款,存于央行赚取利润,将农村仅有的资金“倒流” 城市,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金融供给市场更加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3)性质不明,监管不力。邮政储蓄局属于邮政部门的内设机构,而邮政储蓄网点又属于金融机构,央行的监管很难实施。

(6)农业保险机构,中国农业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3: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组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灾害救济的手续繁杂、面窄、水平低、且难以监管;(2)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低下、高赔付率、经营亏损严重、业务量较少。

2、非(准)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非正规金融组织和融资活动一般规模小,比较隐匿、分散,它使借款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影响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发展后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7年整个农村合作基金会开始被解散并清算。目前依然有一些地区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由于现在禁止它的存在,私下它照常经营且存在严重的高利贷问题。②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金明显来源不足、不明,它的筹措资金的能力较差。③由于法人主体严重缺失,责任承担上难以保证。④农村合作基金会游离于央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之外,金融风险巨大。

(2)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如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与正规性金融相比,在组织方式、运作机制、对当事人的约束等方面具有许多不规范的特征4:①组织制度不规范。②内部经营管理混乱,没有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贷款程序的一系列制度,不提取存款准备金及呆帐准备金。③相当一部分信用活动不规范,一些民间组织从一开始就有先天的痼疾,高息揽存,盲目贷款,逃避金融监管。

总之,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是正规性农村金融组织严重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未能承担其扶持农村经济和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6,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和农村民营金融的市场进入不相匹配7,农村合作金融名不副实8。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在发展中也出现严重问题,私人借贷在农村相当活跃但弱点也相当突出5;

四、解决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必须对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重构。当然,重构并不是要求完全的彻底的抛弃原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那样作是不现实的,而只能是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制度创新。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坚持“五农原则” ——务农、支农、助农、促农和富农的原则,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重新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三农”问题致关重要,政府的责任重大,在农村金融问题上更应首当其中。首先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的局面,应重新界定它的业务范围;要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在作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以下业务9:一是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农村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抓住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全面支持贫困地区人口尽快脱贫解困。紧紧团结稳定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其次,加大财政投入规模,使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充足。最后,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的各项立法,使各项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2、中国农业银行要加强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农行应设立更多的金融产品,扩充服务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3、合作金融应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 目前虽尚无统一可行的办法,但不宜“一刀切”。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现实,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1)恢复农村合作社的合作金融的本来面目。坚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通行的合作原则建立相互协作、互助互利的“合作性”资金融通机构,真正体现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界定为:为集镇和农村、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优先安排对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业务。(3)在经济基础条件较好、资金吞吐量大的东部地区,可将原有的农村信用社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改组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银行,满足该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高层次的需求,弥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该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缺。(4)在其他地区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县级信用社,在乡镇建立信用分社,在村级建立信用合作所,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由同级的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管。(5)对现存的农村基金会予以取缔,按属地原则并入县级信用社。(6)制定“合作金融法”对农村合作金融加强监管,目前的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才能使合作金融回归本来面目,真正走进农村、走近农民;才能成为农民需要的金融。通过农村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把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4、增设新型农业保险组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1)建立县一级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将合作社制度与公司制度融为一体,合作制以体现互助共济性,公司制保证其制度的先进性与责任的有限性;该公司由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等人股及部分国家财政投入,国家的投入不能超过30%,即不占控股地位,否则有承担绝对责任之嫌。(2)在省一级建立农业保险股份公司;由各县级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按其总资本的8%投资入股,省级财政也投入拟设公司约30%的资本。同时农业保险股份公司按8%对各县级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承担再保险责任。

5、改造现有邮政储蓄制度,堵截农村资金“倒流”,为农村金融市场“造血”。针对农村资金“倒流” 城市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造,可以做到:(1)对于经济发达、邮政储蓄业务量大的地区,在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将原有的邮政储蓄部门改组为邮政储蓄银行;它以从事储蓄、汇兑、等业务,所揽资金一律不再转存人民银行收取率差,并且,必要时国家财政可以给予邮政储蓄银行适当的补贴。(2)对于经济不发达、邮政储蓄业务量较小的地区,在县一级将邮政储蓄部门并入信用社统一管理,或成为信用社的分支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村金融市场“造血”,将大量的闲散的储蓄资金“存”于农村金融市场。

6、建立中小农业担保公司。为促进农业的生产,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者贷款担保的需要,现阶段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农民、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创设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可以做到:(1)允许农民以自留山和自有的林木经评估后投资入股设立农业担保公司;(2)立法上设立专门条款,降低设立中小农业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定为5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机关应对该类农村的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发放有明显标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交易相对人以提示。(3)对于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可以给予一定时期的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4)完善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机制。急需出台监管框架,以防范相关的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该图摘自:章奇,《农村金融现状与政策分析》jlin.ccer.edu.cn

2黄燕君:《现有农村金融组织缺陷及创新》,载《农村金融研究》2001年第4期,第20页。

3王家传等:《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问题研究》,载《山东农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