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1

摘 要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首要问题,直接关系到大多数人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关系到我国的发展进度。提高农业的效益、为更多的农民创收,解决生活困难,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迫在眉睫的。我国政府始终将“三农”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大农村改革力度,以农村现代化为发展目标,统筹兼顾,促进农民不断富裕,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更进一步发展。

本论文通过分析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个人浅谈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最后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农村经济发展 现状研究 对策分析

一、绪论

在中国,农民占据着人口的大多数,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农村市场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的根本问题。近年来,随着一大批政策的出台,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解决则非常依赖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中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透过现状调查、问题分析,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合理的农村经济发展路径是至关重要的。

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农村改革如火如荼的不断进行着,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的问题,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成就之巨大是举世公认的。农村的面貌也在这短短30多年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

民从原来的饥肠辘辘到后来的解决温饱又到现在的小康生活水平,农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收入水平快速提升,农民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在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是要看到,中国的农村经济发展任重而道远,以下我们来浅析一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结构改革不足、观念缺乏创新

一直以来,我国农民始终存在着“靠天吃饭”的谋生理念,生产方式还很落后,思想观念缺乏创新、不善于借鉴经验,接受新的观点,严重阻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不足,对优良品种重视不够,不愿投入资金,受制于市场风险,使得种植面积的比重很低,没有形成农、林、牧、畜、一体化产业,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外,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落后,依赖政府资金扶持,缺乏自主创新,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市场不够规范,无法保证市场政策有序的进行,阻碍的生产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升,资金受限

当前阶段,农业生产所需的肥料、种子等各类所需物品的成本不断提升,致使农业种植的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在一定的程度有加大了农民的负但,影响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再加上农村市场缺乏合理的价格反馈机制,压缩了农民生产产品利润,竞争力落后。另外,由于资金的限制,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化,无法扩大规模与效益,同时,由于筹资渠道过于单一,还没有建立股份制,多种投资机制用于发展农业经济的资金存在被占用、挪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不能引进先进的设备和高科技的产品种类,农村开发的资源利用率很低,资源优势无法得到有力的发挥,资源经济价值无法实现。

(三)农村农民素质提升缓慢、人力资源短缺

经济的发展,始终依赖人,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农民素质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近些年,我国政府不断重视农村基础教育,政府的教育经费在迅速提高,始终存在着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阻碍着农民素质不断的提升。在我国,大量的教育资源为高等教育、城市及重点中小学剥夺,农村教育的发展始终滞后。另外,资金投入的不足,使得教学硬件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现代化所应具备的教学辅助工具,图书馆很少,或者根本没有,更别说那些可以开发学生思维的场所。同时,在职业培训方面,地方政府不够重视,农民本身也不是很重视,缺乏一个总体的规划,与农业结构失去联系,没有一个科学化的课程设计,出现了一大推走形式、重复培训、多头培训、收费不一的各类状况,无法做到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需求相挂钩,良好的教育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

(四)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

农村经济发展的粗放性,使得农村污染情况严重,严重影响着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由于我国农村现代的生产手段被过度扩大化,带来非常严重的污染问题。农村企业由于技术落后,资金紧张,布局不当,生产产品污染性很严重。再加上农村的生活垃圾,使得农村环境污染严重,阻碍着生产的安全进行。即便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也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环境成本太过高昂。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阻碍将日趋明显。不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就不可能建设以和谐发展为主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浅析

(一) 农业生产技术的落后

事实告诉我们,现代化的农业是以高科技的农业为标准的,现代农业的发展非常依赖科技进步。多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大批的惠农、支农政策,来解决一直存在的生产技术落后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局限,依旧存在着农业设备科技含量不高,生产技术落后、科技型农民比重较低等问题。农业生产手段的滞后,严重制约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 农村经济发展制度不完善

农村的经济快速发展有赖于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良性的制度予以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旧不是很全面,农民受制于各类生活问题,生活缺乏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农村干部管理制度落后,腐败滋生,管理不力,人员膨胀,制约着生产的效率。另外,人力资源制度不健全,农村优秀的劳动力资源利用不足,浪费资源优势,剩余劳动力利用不足,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 地方政府职能缺失

受制于经济利益的驱使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忽略了农村农业长期发展,注重自身政绩,不重视农业发展的快与慢,农民的收入等,地方政府职能明显缺失。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将资金投入与短期获益的生产项目,使得资金利用率低下,现代农业发展滞后。同时,由于财政投入的不足,使得农村基础设施非常落后,跟不上生产的步伐 ,教育、水利、公路等各项基础设施不全,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对策

(一) 发展现代农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现代化的农业,只有依靠高科技含量、高效、优良的品种,高技术的农业人才,扩大生产种植面积,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产品,在规范的市场下,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为农民创收。同时,注重农村企业的发展,注重集约型的生产方式,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高利润的方式进行生产,政府对农村特色产业的培养要予以帮助和扶持,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塑造品牌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另外,由于农民的组织化的程度不够,信息闭塞,渠道单一,政府应通过电视、职业培训等各种方式农业生产信息,市场对农产品的供需情况,理顺农民的农产品的营销方式,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扩大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农业银行县以下分支机构应该重新定位其服务对象和层面,重点扶植优势企业,并在大力支持乡镇企业优化重组、小城镇建设等方面起到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金融支持作用。 政府以及农民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银行则重视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融资的功能;加大对生态、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的投入力度,并将商业银行负责的农业政策性贷款业务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巩固支农先锋队的中坚作用。以农户为关键服务对象,放松农民贷款资质考核,在资金处理上扣除法定准备金之后,尽数投向农村经济,给予一定的贷款补贴和优惠,扩大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走符合社会规律的农村经济发展之路。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人才对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农村经济的建设发展离不开人才。重视教育投入,扩大劳动力培训,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提升劳动技能,这是一个大的发展方向。我们需要做到:第一,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教师质量建设、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入学堂,重视自学、多向先进工作者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第二,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为了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鼓励更多的农民学习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学习先进的农业知识,掌握先进的农业设备,逐步向科技农民、企业家、商人转化。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拓宽和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增强岗位适应性,不断创造条件,提供发家致富的项目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政府职能的缺失,受制于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不完善。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政绩的考核对官员的行为有着一个导向作用。政府职能的转变有赖于科学化、合理的绩效考核体制的完善,加快设计科学合理的政绩考评指标体系。通过指标的正确设立,抑制了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使得政府重视农业发展的长期性和可塑性。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应该立于公正性、科学性、民主性、准确性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适时的调整,合理的纠正。在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的基础上,还应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不断调整农村财政投入体制,通过一系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工作职责,正确引导地方政府和广大干部能全面履行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各项职能。

五、结论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现阶段的重要问题,其也将长期存在,我们必须不遗余力的解决好,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国家才能真正富强。然而,解决农村经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的正确方针政策,到底该怎样解决农村经济的问题,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模式,还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进行研究和实践。以现代化和农民富裕为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发展,打破二元经济结构,增加农民致富的资本,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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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娜.当前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金卡工程.2010(8).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农村金融组织正规性金融组织非正规性金融组织

存在问题对策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农业和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历届政府必须关注与解决的问题。如果“三农”问题不解决,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理想蓝图将成一纸空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第一号文件下发,也说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政府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在新形势下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和远见卓识。而诸多“三农”问题的解决,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70年代末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在政府主导下围绕农村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三农”这一中心而展开,包括恢复农业银行(1979年)、扩大农村信用社自(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创立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1996年底)、促使农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性金融企业、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恢复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组织(1996-2001年)、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基本确立了农村金融主体运作的基本规范,建立了农村金融市场框架。农业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但从1999年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取消了县一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只保留了吸储功能;占据大片农村金融市场的邮政储蓄也只吸储不放贷,使得本来急需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村得不到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的同时,农村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反而流向城市,严重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而WTO的加入使我国农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挑战,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将以其资金、技术上的优势占领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这将直接威胁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存亡;而金融业存在的诸如农村金融组织不能完全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受着较沉重的不良资产、缺乏有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竞争政策、金融机构享受着来自政府的隐含担保等导致的中国农村金融供求结构问题也必将面临全面的改革与转轨。因此,要很好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关注和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组织,这在目前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本文的目的仅在于通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历史的回顾,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历史

自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金融体制伴随着整个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二者在发展过程中有先有后,有些机构是同时产生的。

(一)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发展过程

正规性金融机构即受央行和银监会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等。

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发展大抵经历了以下两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6年)围绕服务“三农”,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在内的正规金融组织为主导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这一时期农村金融组织得以恢复。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恢复,其后随着改革的进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开始全面推经营目标责任制,集中管理贷款的审批权限等。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之一是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包括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业务提供贷款,对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实施。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的县级联社。其后进行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根据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行领导管理,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第二个阶段:1997年至今的四大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面临重构的选择。亚洲金融危机后,在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重组,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基层营业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和财务权上收,业务重点放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上,较少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业务的单一而无法实现其政策调节农村经济的目标,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合作性,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也越来越远离农民,资金向城市倒流。在其它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2001年底由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造而成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数量庞大,遍布城乡,业务发展迅速,上活跃了农村经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就开始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商业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

(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发展历史

非(准)正规金融组织是指组织或活动处于央行或者银监会监管之外从事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的农村金融机构。非(准)正规金融即是民间金融,主要有:农村合作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

非(准)正规性金融组织的存在,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失衡、金融二元性的重要表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受到打击和排挤。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为了消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竞争冲击,1997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合并、关闭;随后1998-1999年,被彻底解散。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除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之外,其他非正规性金融组织或者活动均属于非法,从而结束了非(准)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三、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下1:(本图摘自:章奇,《农村金融现状与政策分析》)

1、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开始弱化,存在:①产权主体虚化,使成本过高、效益低下,迫使农业银行不愿意在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开展业务。②1996年以后农业银行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足够的资金来源及高额回报,使得农村金融市场本来就很少的国有资本变得更为稀缺。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作为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②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农业发展银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③业务单一,仅在农产品的收购、储备、调销等纯政策性方面发挥作用。

(3)农村信用合作社,96年按国务院的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恢复合作金融性质,全部基层信用社为一级法人,但目前并没有实质的进展,主要存在:①绝大多数信用社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历年来的积累与亏损由谁享有与承担,是由国家、农业银行、老社员还是新社员,很难界定清楚2。②合作社缺乏合作性质。随着合作社制度的变迁,合作社的互助共济性正在淡化,“官办”色彩浓厚,农民缺乏入社的积极性,农民也很少是信用社的社员,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是形同虚设。③信用社为农村社员服务的范围非常有限,经营的自负盈亏,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农村信用社使得城市资金不但不能有效地流入农村,实现工业反脯农业,反而农村资金却流向城市,造成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严重滞后。

(4)农村商业银行,全国数量较少,它存在的问题是:①它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人们的认识尚不全面,具体的经营中表现为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②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及所涉业务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经营发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发展空间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体很少,对从事农业的资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倾斜保护。

(5)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客观上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1)在业务上它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无法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2)它通过吸收存款,存于央行赚取利润,将农村仅有的资金“倒流”城市,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金融供给市场更加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3)性质不明,监管不力。邮政储蓄局属于邮政部门的内设机构,而邮政储蓄网点又属于金融机构,央行的监管很难实施。

(6)农业保险机构,中国农业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3: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组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灾害救济的手续繁杂、面窄、水平低、且难以监管;(2)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低下、高赔付率、经营亏损严重、业务量较少。

2、非(准)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非正规金融组织和融资活动一般规模小,比较隐匿、分散,它使借款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影响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发展后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合作基金会,1997年整个农村合作基金会开始被解散并清算。目前依然有一些地区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由于现在禁止它的存在,私下它照常经营且存在严重的高利贷问题。②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金明显来源不足、不明,它的筹措资金的能力较差。③由于法人主体严重缺失,责任承担上难以保证。④农村合作基金会游离于央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之外,金融风险巨大。

(2)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如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与正规性金融相比,在组织方式、运作机制、对当事人的约束等方面具有许多不规范的特征4:①组织制度不规范。②内部经营管理混乱,没有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贷款程序的一系列制度,不提取存款准备金及呆帐准备金。③相当一部分信用活动不规范,一些民间组织从一开始就有先天的痼疾,高息揽存,盲目贷款,逃避金融监管。

总之,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是正规性农村金融组织严重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未能承担其扶持农村经济和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6,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和农村民营金融的市场进入不相匹配7,农村合作金融名不副实8。非(准)正规金融组织在发展中也出现严重问题,私人借贷在农村相当活跃但弱点也相当突出5;四、解决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必须对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重构。当然,重构并不是要求完全的彻底的抛弃原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那样作是不现实的,而只能是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制度创新。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坚持“五农原则”——务农、支农、助农、促农和富农的原则,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重新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三农”问题致关重要,政府的责任重大,在农村金融问题上更应首当其中。首先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的局面,应重新界定它的业务范围;要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在作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以下业务9:一是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农村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抓住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全面支持贫困地区人口尽快脱贫解困。紧紧团结稳定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其次,加大财政投入规模,使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充足。最后,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的各项立法,使各项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2、中国农业银行要加强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农行应设立更多的金融产品,扩充服务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3、合作金融应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目前虽尚无统一可行的办法,但不宜“一刀切”。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现实,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1)恢复农村合作社的合作金融的本来面目。坚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通行的合作原则建立相互协作、互助互利的“合作性”资金融通机构,真正体现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界定为:为集镇和农村、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优先安排对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业务。(3)在经济基础条件较好、资金吞吐量大的东部地区,可将原有的农村信用社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改组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银行,满足该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高层次的需求,弥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该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缺。(4)在其他地区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县级信用社,在乡镇建立信用分社,在村级建立信用合作所,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由同级的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管。(5)对现存的农村基金会予以取缔,按属地原则并入县级信用社。(6)制定“合作金融法”对农村合作金融加强监管,目前的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才能使合作金融回归本来面目,真正走进农村、走近农民;才能成为农民需要的金融。通过农村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把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4、增设新型农业保险组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1)建立县一级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将合作社制度与公司制度融为一体,合作制以体现互助共济性,公司制保证其制度的先进性与责任的有限性;该公司由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等人股及部分国家财政投入,国家的投入不能超过30%,即不占控股地位,否则有承担绝对责任之嫌。(2)在省一级建立农业保险股份公司;由各县级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按其总资本的8%投资入股,省级财政也投入拟设公司约30%的资本。同时农业保险股份公司按8%对各县级的农业保险股份合作公司承担再保险责任。

5、改造现有邮政储蓄制度,堵截农村资金“倒流”,为农村金融市场“造血”。针对农村资金“倒流”城市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造,可以做到:(1)对于经济发达、邮政储蓄业务量大的地区,在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将原有的邮政储蓄部门改组为邮政储蓄银行;它以从事储蓄、汇兑、等业务,所揽资金一律不再转存人民银行收取率差,并且,必要时国家财政可以给予邮政储蓄银行适当的补贴。(2)对于经济不发达、邮政储蓄业务量较小的地区,在县一级将邮政储蓄部门并入信用社统一管理,或成为信用社的分支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村金融市场“造血”,将大量的闲散的储蓄资金“存”于农村金融市场。

6、建立中小农业担保公司。为促进农业的生产,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者贷款担保的需要,现阶段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农民、农户、其他小生产者、乡镇企业创设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可以做到:(1)允许农民以自留山和自有的林木经评估后投资入股设立农业担保公司;(2)立法上设立专门条款,降低设立中小农业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定为5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机关应对该类农村的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发放有明显标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交易相对人以提示。(3)对于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可以给予一定时期的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4)完善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机制。急需出台监管框架,以防范相关的金融风险。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我国 农村金融问题 改善措施

一、引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缩小城乡经济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的服务对象就是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的发展对于农业发展以及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现今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对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说有着严重的限制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针对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实现我国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当前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盒完善,这些问题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说有着严重的限制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针对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实现我国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并不完善,一是农村金融网点数量较少,部分的地方金融服务甚至出现了真空化的发展现象,二是相对于城市的金融服务体系来说,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服务功能上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限制,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本身在经营实力方面就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导致在进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满足其需求,同时由于农村金融中,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的主要金融机构,也有可能导致农村商业银行出现一行独大的现象,资金供求利益以及地位处于不对等的状况。三是,我国的农村资金市场发展严重落后于城市资本市场,这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来说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信贷资金外流比重较大

农村信贷资金投放量并不能够满足农村金融的实际发展需求,同时还存在着很多的新的资金存在资金外流现象,其中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有:部分的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贷款权被回收的同时通过吸收存款的方式将资金输送到上流城市,另外就是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村邮政储蓄的存款都是来自于农村,但是农村贷款业务涉及的资金较少,因此,导致了农村资金无法进行直接的农村建设投入。

(三)农民贷款需求难满足

目前,整个农村经济市场贷款覆盖率还较低,只有少部分的农民能够获得农村贷款,同时农村贷款在程序,渠道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的限制问题,同农业生产周期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时间误差问题,不利于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此外就是农村贷款抵押担保难度较大,大额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条件要求较高,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土地资源无法在贷款市场中实现流通,因此,对于农民进行贷款产生了进一步的限制。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改善措施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不足成为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我们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目标。

(一)信贷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化发展

在目前市场垄断的发展背景下,农村利率改革并不能够直接带动农村信贷的发展,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融资成本。因此,我们需要在保证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文达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小额信贷在农村市场中的融资能力,完善农村信贷市场以及信贷市场的功能,保证信贷市场能够适用于农村金融市场,同时还可以通过小额信贷的扩大化覆盖的方式,满足农村信贷市场的实际发展需求。

(二)风险管理的完善

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化发展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担保制度进行完善化发展,构建科学化的贷款抵押品替代机制,有效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信贷的限制条件和标准,对于缺乏资产抵押品或者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来说则是可以采取互助式的融资手段,将贷款银行以及担保公司和会员企业直接放在一个共同的利益体重,保证行业信息以及企业实际经验状况之间的有效信息对称。同时通过对农村金融风险问题的进一步完善化管理,实现降低农村经济发展风险的目标,此外就是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保证信贷风险的科学化控制的同时还能够实现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多元化发展目标,对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清算支付系统的完善

对于农村金融的清算支付系统完善发展来说,首先是需要通过构建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的方式,保证企业在较为发达地区能够实现资金的快速流通,同时还需要通过金融组织体系在较为发达地区的有效构建,将原先的农村信用社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银行,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出的更好融资要求,同时农村合作银行还可以在其它区域中进行县级信用社建设,通过直接赋予支付结算功能的方式实现农村金融的发展,此外就是需要有效的结合邮政体制的实际改革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邮政机构农村以及城市网点的数量优势,重点进行结算业务开展,对于农村金融来说还需要提供自助结算服务,积极推动农村银行卡基础建设,进一步扩大银行卡的实际受理范围,大量增加农村ATM盒POS机器在农村的布局,开展多元化的刷机营销活动,鼓励刷卡消费,减少现金的使用,最后就是依赖本地的互联网,进行网络银行业务开展,积极推广多元化的支付结算业务网络化。

四、总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我国农村经济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等多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来说,农村金融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需要对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进行重视,通过对农村金融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提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最终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完善。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农村金融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就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和改善提出有效的措施,实现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洪正,王万峰,周轶海,道德风险、监督结构与农村融资机制设计――兼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J].金融研究,2010,06:189-206.

[2]谢欣,谢元态,许晓东,论我国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3:10-17.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构建;“三农”问题;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074-02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这一点显得尤为突出,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有其独特的优势。良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黑龙江省“三农”问题的表现

目前,黑龙江省的“三农”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民收入问题。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农民的平等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二是农业产业化问题。农业发展缺乏有效的企业拉动力,缺少较强的龙头企业,现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三是农村建设问题。主要是三个落后: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文化落后、乡村面貌落后。这三方面的问题实质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如不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社会稳定,从短期来看,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这将大大影响黑龙江经济的发展,阻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在解三农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诸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是及其有限,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但农信社自身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目前,黑龙江省市(县)的农业银行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已全面收缩,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经营业务伴随着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粮食流通市场化已逐步萎缩,邮政储蓄不断从农村抽吸资金,已经造成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和“一社难支‘三农’”的局面。

(2)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与其商业化经营模式之间存在矛盾。黑龙江省农信社的发展历史证明,在经过多次的重组和长期的行政计划管理之后,农村信用社从内容到实质都不再具备合作金融的特性,已经变为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运作,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组织。另一方面农信社又承担着部分政策性的支农任务,并为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农村信用社成了一个矛盾综合体,多元目标冲突。农民对农信社既没有控制权,也没有管理权和收益权,导致农信社产权关系模糊、所有者缺位、寻租现象严重,最终发展偏离了设立时的初衷。

(3)农村信用社农贷业务以粮食生产贷款为主,规模化养殖及农产品加工营销难以得到贷款,农村中小企业基本得不到贷款。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以种植业小额贷款为主“春放秋收冬不贷”,贷款方式为3―5户联保,额度一般在3 000―5 000元之间。养殖业贷款占农业贷款额的比重在10%~30%之间,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发展禽蛋业、奶牛养殖业,最高额度在1―3万元之间,采取抵押联保方式,多为一年期。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筹资更为困难。

2.农村消费型贷款处在起步阶段,民间借贷比较普遍。除农业扩大再生产外,农户迫切需要的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等分期偿付的中长期贷款,目前仍然很难从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贷出。民间借贷(当地称“抬款”)现象比较普遍,一般由亲属、朋友担保,利息都在一分以上。

3.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少,地方财政基本上为“吃饭财政”,对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持力量微弱。目前,中央与省级财政对市(县)支持主要是转移支付项目,包括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人畜引水补贴等,而农田水利设施、村庄道路硬化、农村社区环境治理、农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投入短缺、支持渠道缺乏,已严重制约了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总之,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支持作用,仅处在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的推进阶段,与广大农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规模化生产的强烈需求极其不相称,由此形成了三个不衔接,即“零风险贷款”供给与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强劲需求不衔接,农村金融机构的“恐贷”、“惧贷”行为与农户、企业强烈的贷款作为不衔接,农村金融自身发展壮大与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不衔接。这种由于金融供给方式不合理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必须要采取措施加以打破,形成新的供需衔接、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经济增长方式。

三、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新型农村金融体制的建议

充足到位的资金供给、高效便捷的信贷经营模式和基地企业规模带动是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此,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是解决黑龙江省“三农”问题的关键。构建一种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为主体,以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以担保、保险企业为保障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必将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

1.明确全省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理顺相互间的资金关系,形成农村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各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义务,按其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发放支农贷款,对投向龙头企业的贷款比照农信社贷款利率的办法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进一步发挥农发行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作用,调整职能,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开办“三农”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信贷业务,做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农业银行要继续坚守农村阵地,按商业化原则做好农业信贷工作,转变观念,讲求效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寻找机遇,创新思路,办好信贷扶贫业务,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支持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等等;人民银行要继续运用支农再贷款提升农信社支农后劲;农信社要结合双流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把服务“三农”作为业务经营的第一要务,把农民增收作为业务经营的根本出发点,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业务经营的主要突破口,集聚信贷资金,结合优惠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增加贷款投入,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实现支农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

2.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增强农村信用社主力军作用。政府要解决农信社的政策性亏损。建议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开办保值储蓄而多付的利息给予补贴,并对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的和因承担政府行为所形成的不良资产给予剥离。在税收政策上建议适当给予一定的扶持。调整信用社的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以减轻其经营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地方财政应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4.适度放松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重点支持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在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普遍缺乏担保抵押品的情况下,发展民间金融可以有效利用民间的乡土信用资源,为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服务。此外,还应探索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农村存款保险机制,调整财政和金融政策等支农方式。

5.探索建立适应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民间借贷现象普遍存在,证明切实存在民间金融市场,民间借贷有利可图。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中,一部分农户、企业先富裕起来、手中握有资金,一部分农户、企业急需发展资金,由此必然形成民间借贷。因此,应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组织,着手建立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培育新型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解决农村发展资金紧张问题。

6.抓住契机,从根本上缓解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积极促进各级政府和财政落实预算,安排专项贷款担保基金,尽快成立农村贷款担保机构。根据农村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尝试推进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精简程序,增强可操作性。探索建立以信用镇、信用乡、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及信用个人为主线的农村信用资信、信用等级体系,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条件下,便利农民担保与受贷。其次,鼓励支持建立“会员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金融企业,采取“自愿入股、滚动发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改变过去单纯的“资产抵押”为“资产资金双抵押”,为股东提供股本多倍的贷款担保额度和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

7.建立和创新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开发一些费率比例低、农民又急需的养殖业、种植业、抗灾、农业运输等方面的险种,既可使其成为农业保险新的业务增长点,又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1]杨雍哲.论增加农民收入的成功之道[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汪金敖.农民增收制约因素及宏观对策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02,(9).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5

1.1问题的提出:农民、农业和农村为什么总是放在一起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农民、农业和农村几乎总是被联在一起进行观察和研究,但工业、工人和城市只有在极罕见的时候才联在一起进行观察和研究,“三农”和“三农问题”这些概念即是这一现象的集中反映。我们的农业经济学,不仅研究农业,也研究农民和农村;我们的农业部门不仅管农业的事情,也管农民和农村的事情。“三农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其解决的办法,在当前的理论研究和政府政策中都存在一个基本的思路:在三农中解决三农问题,通过三农解决三农问题。这实际上也是农民、农业和农村始终合并提为三农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迟缓,农村的落后状况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越来越制约内需的增长。企图通过三农内部来解决三农问题,被实践证明是难以实现的。对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三农问题的破解,需要有新的战略思路。讨论三农问题不能就三农而言三农,而是要跳出狭隘的三农领域[1]。必须跳出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三农”思维定势[2]。

传统解决思路是基于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关联性:农业发展了,农民的收入就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的落后面貌也就能够改善;农民的收入增加,农业的投资就可以增加,从而农业也就发展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改善,农业也能够发展,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也就可以提高。但这些现象并没有如我们所愿而出现。传统解决思路过分关注于三者的关联性,而没有注意到三者之间其实还存在着根本的独立性,这需要我们对三者的内涵进行重新解析。

1.2基本概念分析:农民、农业和农村的一般属性和特殊属性(1)农民作为一类经济主体具有一般经济主体的共同属性,同时在现阶段也具有从事农业活动和居住在农村的特殊属性。按照经济学的观点,经济主体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按照最优化进行决策的行动者,其同时或分别扮演三类角色:企业家、要素供给者(土地、资本、劳动)和消费者。在这一点上,农民和其他所有的具有独立判断和决策能力的公民没有任何区别。但由于主要或长期从事农业这种特殊的经济活动,以及主要或长期居住在农村这种特殊的地理区域,农民在具体属性方面表现出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现为:①农民所掌握的资源主要是土地;②农民所拥有的技能主要是农业活动的技能;③基于传统农业生产的特点,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④基于农业的生产特点,农民以分散居住为主。

(2)农业作为一类经济活动具有一般经济活动的共同属性,同时在现阶段也具有由农民主导和在农村进行的特殊属性。经济活动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其产出是由投入要素的种类、数量、结构和质量决定的。在这一点上,农业与其他经济活动没有区别。但基于农业自身经营对象的特点,并由农民这一特殊的经济主体主导,以及在农村这一特殊的区域进行,农业在具体属性方面表现出特殊的一面,即其投入要素的种类、数量、结构和质量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为:①农业生产的基础性和分散性形成了农业活动的封闭性;②农业活动的封闭性降低了农民对发展技能的需求,反过来制约了农业活动的技术进步;③农民生活的封闭性降低了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兴趣,从而制约了农业规模的扩大;④农村相对落后的生产生活设施提高了农业活动的成本。

(3)农村作为一类生产生活地理区域具有一般生产生活地理区域的共同属性,同时在现阶段也具有主要承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特殊属性。生产生活地理区域主要以资源、生产生活设施、经济活动密度和人口密度为基本要素。在这一点上,农村与其他生产生活地理区域没有什么不同。但由于主要承载农业活动和农民生活,农村在具体属性方面表现出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现为:①为了适应农业的土地密集型特点,农村在区域面积上比城市要大得多;②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制约了农村经济活动的密度和人口聚集的可能性;③由于主要承载农业活动,农业活动的剩余制约了农村生产基础设施的发展;④由于主要承载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收入制约了农村生活设施的发展。

根据上面的分析,农民作为一类经济主体、农业作为一类经济活动、农村作为一类生产生活地理区域,在一般意义上,相互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具体的农民并不一定要在农村从事农业活动;具体的农业并不一定要由现有的农民来经营和主导;具体的农村也不一定只是供农民来从事农业活动。我们现在的问题是:①具体的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现实联系是怎样被固化下来的?②三农困局是否与这种固化的联系有关?③这种被固化的联系能否被突破?④突破固化联系能否破解三农困局?

2二元结构与三农的关联性

2.1二元结构的形成

“二元经济”的概念是指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的有关生产和组织的各种不对称性,这个术语最初是由荷兰社会学家伯克提出的。[3]伯克调查研究了印度尼西亚的社会经济状况,在1953年出版专著《二元社会的经济学和经济政策》,最早提出了二元结构的概念和理论。伯克认为,摆脱荷兰殖民统治的印度尼西亚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一方面,广大农村依然是工业革命以前的没有实现西方工业化的传统社会,农业部门主要依赖土地、使用劳动力生产;另一方面,为数不多的城市却是殖民主义输入以后逐步进行西方工业化的现代社会,工业部门主要依赖资本、使用机器和技术生产[4]。

从根本上讲,二元结构就是一个特定社会中并存着两个不同发展程度的经济社会系统,且这种并存状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个经济社会系统的基本要素应包括:经济主体、经济活动、承载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地理区域。不同发展程度表现为经济主体的收入水平和经济贡献,经济活动的技术含量和产出能力,以及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充分程度。两种不同发展程度的系统能够相对稳定的并存,说明必然存在某种障碍因素阻碍两个系统的要素相互流动。经济社会系统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作为经济主体的人,如果人可以在两个系统中自由流动,二元结构显然是不会存在的,所以二元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讲就是存在某种障碍因素阻碍了经济主体在两个系统之间相互流动。

二战前就已经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基于以下原因并没有形成显著的二元结构。①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资源的基本配置方式,经济活动的要素基本属于自由流动。②工业化具有内生性和自主性,工业的发展与农业的关系较紧密,在自由市场体制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障碍难以形成。③技术进步也以自主发展为主,工业技术的发展速度并没有能够在短时间内与农业的技术进步形成鸿沟。④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工业的利润增长不需要来自于对农业进行剥削,而主要来自于世界市场,从而农业的发展有较宽松的环境。在这些条件共同作用下,二元结构没有存在的基础。

二战后才逐步开始进行工业化的国家都或多或少的形成过或者仍然存在二元结构。这些落后的农业国是在世界市场已被少数工业国控制的背景下进行工业化的。这些国家的二元结构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①基于民族独立需要和国际经济关系的背景,这些国家大都没有建立起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较多,经济活动的要素难以实现自由流动。②工业化具有的外生性和被动性,也就是说不是由于国内经济自然发展引致,而是由于学习国外的发展模式,或接受外国投资而形成,从而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而非紧密的自然关系。③工业技术以学习和引进为主,技术进步较快,同时大多数农业成为被发达国家控制的原料产业,技术进步缓慢,从而在工业和农业之间形成技术鸿沟。④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工业的发展在国际上受压榨,从而便以在国内的相对优势对农业进行剥削,从而阻碍了农业的发展。这些原因在不同国家的显著性各有不同。

2.2三农问题的出现:农民、农业和农村的联系是怎样被固化的

根据上面的分析,二元结构是后发展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在不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发展滞后而形成的。同时,二元结构的形成又反过来进一步阻碍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那么这种恶性循环的具体机理是什么,三农的关系是怎样被固化的?

(1)农业和农村在不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发展滞后。后发展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和农村受到国际国内的双重挤压:出口部分的农业受国际寡头控制,利润极低,技术进展缓慢;国内与工业和城市的交易,出于国内工业化的需要,贸易政策对农业极端不利,农业和农村缺少必要的发展资金。农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根源在于传统农业延续下来的封闭性和分散型,而这一现实在国际国内环境制约下又缺乏改善的新生力量。

(2)技术鸿沟要求农业和农村保有更多的劳动力,同时工业和城市无法吸纳较多的劳动力,从而导致传统农民滞留农村。传统农业延续下来的落后的技术水平,为了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农业需要保有相当的劳动力,也就是说如果农业的技术进展缓慢,那么农村人口比重就不会很快下降,如果由于收入的差距导致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将导致农业劳动力不足,从而制约农业的发展。同时由于工业发展受到国际市场的挤压,工业和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相当有限,所以农村人口在城市就业会受到一些政策的制约,如果劳动力自由流动,会在城市里形成大量的失业人口。

(3)传统农民滞留农村进一步阻碍了两类经济系统的要素流通,从而固化了三农的联系,也进一步阻碍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传统农民滞留农村,为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外来资本的进入会受到限制,这进一步促使三农关联进入稳定的恶性循环状态。三农关联的恶性循环导致两个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反映三农发展停滞不前的“三农问题”就产生了。

(4)就三农内部来讲,恶性循环的根源在于农业的发展滞后。其实,从循环的过程来看,很难看出问题的根源在什么地方:农业的落后会制约农民收入和素质的提高,同时也制约农村的发展;农村的落后同样会制约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和素质的提高;农民素质的高低也是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从循环过程来讲,三者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从历史和逻辑上分析,三农低水平恶性循环的根源在于农业的发展滞后。农业基于生产特点主要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理区域进行,这样将始终需要一定数量的经济主体在相对分散的区域进行农业活动。同时,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基础在于物质资料生产,物质产品和物质财富才能够为经济主体和生产生活区域提供发展的物质资料。农业发展滞后对其经济主体和地理区域的发展将形成关键性制约作用。

综上,由于物质资料生产(经济活动)是经济社会系统的物质基础,从而二元结构是以农业发展滞后为根源。所以,从根本上讲,二元结构的最终解决有赖于农业的发展:这一类经济活动发展滞后,依附它的经济主体和承载它的区域必不能获得较多的剩余,从而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尽管二元结构同时又是以三农恶性循环为现实基础,但二元结构的突破点却不是在三农内部解决三农问题。通过农民在农村发展农业来解决三农问题并不是成功的选择:①农民并不一定要从事农业才能够获得收入,强调或局限农民从事于农业,限制了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权。②农业不一定要由农民来经营,限制农业只能有农民来经营,违背了要素优化配置原则。③农村也不一定只能承载农业和居住农民。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深入研究三农的独立性。

3三农的独立性与三农问题的破解

3.1三农的独立性

从一般意义上讲,农民与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并无本质区别,农村与承载其它经济活动的地理区域也无本质区别,现实中农民、农村和农业之所以被紧密关联在一起是基于历史延续和国际国内经济环境。这种紧密关联导致这些特殊的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地理区域处在低水平发展的恶性循环状态。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就必须打破这一紧密关联。打破这一关联的基础在于三农内在的相互独立性。

(1)农民的独立性。作为一类经济主体,农民可以依据其禀赋自由选择获取收入的方式,从农民个体来观察,农民和农业、农村并无本质和必然联系。作为个体的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和禀赋,选择成为资本供给者、劳动者或土地供给者,也可以成为企业主。农民可以根据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选择成为任意行业的劳动者;可以根据所拥有的管理禀赋选择成为企业主或管理者;可以根据所拥有的土地资源使用权成为土地供给者;可以根据所拥有的资本成为资本供给者;也可以根据多种资源和禀赋成为上述经济主体的综合。农民个体选择哪一种获取收入的方式,取决于每一种方式的收入和成本。农民的独立性体现在作为个体的农民并没有也不应该打上先天农村和农业的烙印。

(2)农业的独立性。作为一类经济活动,农业尽管由于其经营对象的特点主要在土地资源相对较丰富的农村进行,但仍可以依据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选择参与的要素:包括经营者、劳动者和资本供给者。参与农业活动的经济主体包括农业经营者、农业劳动者和农业资本供给者,而这些经济主体并非与现实的农民有本质和必然的联系。农业活动的开展应当根据各要素的具体质量和数量所可能引致的农业活动效率进行优胜劣汰,而不能全部由农民来包办,这样不仅制约了农业,也束缚了农民。

(3)农村的独立性。作为一类地理区域,尽管农村首先需要承载农业活动,但在满足农业需要的前提下,仍然可以依据效率的原则承载其他生产和生活活动:包括其他工业和商业活动,以及其他非农业经济主体的生活活动。

三农的内在独立性说明了历史延续下来的现实中的农民、农业和农村并没有永恒不变的联系,在本质上他们分别与其他的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地理区域并没有区别。他们历史地并相对稳定地成了农业经济主体、农业经济活动和农业地理区域是由特殊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决定的,这些特殊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将改变他们历史的特征,还原他们本来的面目。

3.2三农问题破解的希望在于拆解三农

从表面上看三农问题是农民贫困、农业效率低和农村落后三个问题的改善停滞不前,但从本质上看,这三个问题之所以被联在一起是因为政策和人们的意识把农民、农业和农村始终捆绑在一起。三农被政策人为的捆绑在一起是三农问题的根源,而三农问题破解的希望在于拆解三农。拆解三农就是要打破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现实关联,实现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由组合:①农民可以从事农业经营和劳动,也可以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从而还原农民的普通经营者或劳动者的本来面目;②农业可以由农民来经营和劳动,也可以由其他经济主体来经营和劳动,从而还原农业的普通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③农村可以承载农业和居住农民,也可以承载其他经济活动和居住其他经济主体,从而还原普通地理区域的本来面目。

3.3拆解三农的基本思路

拆解三农的实质就是要对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进行分别思考和解决:①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就是仅仅把农民作为一类经济主体,研究怎样通过充分利用他们所拥有资源和禀赋来增加其收入,而不再只着眼于通过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来解决;②解决农业的效率问题就是仅仅把农业作为一类经济活动,研究怎样通过增加投入数量和提高投入质量来增进这类经济活动的产出效率,而不再只着眼于通过农民的发展来解决;③解决农村的生产和生活设施问题就是仅仅把农村作为一类地理区域,研究怎样通过聚集经济活动和居民,从而增加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投入来提高基础设施的水平,而不再只着眼于通过农业和农民的发展来解决。

三农问题恶性循环自农业效率低开始,至农村落后,再到农民贫困,并周而复始,但要拆解三农却不能从农业开始。如果没有解决农民问题,而首先开放农业经营,把农民强制推向大市场,其结果只能产生更复杂和混乱的社会问题: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出现的大规模城市无业游民就是这样政策的结果。因此,拆解三农必须从农民开始。

(1)把农民从农业和农村中释放出来,实现农民自由选择获取收入的方式。经济系统中经济主体是目的,经济要素是资源,经济活动是手段。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其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改善是三农的核心和首要问题。在解决三农问题过程中由于三农存在相互制约的问题,所有需要优先考虑农民的问题。基于拆解三农并独立解决各自的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所以把农民从农业和农村中释放出来,实现农民自由选择获取收入的方式是拆解三农的第一步。农民自由选择获取收入方式需要两个基本条件。①解除农民的身份限制。农民的身份限制,就是对农民进入非农行业和进入城市就业的各种制度性限制,以及在社会保障上与其它居民进行区别。这些限制和区别固化了农民和农业农村的关系,限制了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也阻碍了其他要素进入农业和农村,这不符合经济学的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农民工缺乏起码的社会保障,这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因素[5]。只有解除这些限制和消除这些区别,还原农民的普通经济主体的本来面目,才能实现农民的自由选择权,为最终解决这些经济主体的收入问题奠定基础。②解除农民的能力限制。自由选择是一种权利,自由就业却是一种能力,能力问题不是解除身份限制就能够解决。获得持续和相对稳定的生存发展条件,需要持续和相对稳定的就业。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体就业岗位的稳定性较低,要在不断变换的就业岗位上实现持续稳定的就业,需要相当的就业能力。如果没有相应的就业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上就难以获得良好的就业预期,失业风险增大。农民的恋土情结(即尽管在非农产业或城市就业也不愿意彻底放弃土地经营权)是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市无法获得持续稳定就业的集中表现,而其中的根源除了农民身份的限制外,主要在于就业能力的限制,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岗位以极不稳定的体力劳动为主。解除农民能力限制的基本途径是对现有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以及对潜在农民———农民子女进行平等的基础教育。

(2)把农业从农民经营中释放出来,实现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自由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转移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同时农业现代化也必须具有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才能实现[6]。当农民的生存和发展保障能够从非农产业和城市就业中获得而不再依赖于土地时,作为土地密集型产业的农业就可以摆脱由农民经营的束缚。农业只能由农民经营,这事实上就是一种垄断,一种低水平的阻碍产业进步的垄断,显然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当农民不再需要用垄断农业(土地)经营来保障其生存时,农业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自由化便不是问题。多元化和自由化的经营主体有利于农业经营的优胜劣汰,并进一步导致其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自由化关键在于在限制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自由流转。

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文6

1.农村公共保障不足限制了农民积极性发挥。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城市投入了更多的投资,而且一度以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剪刀差价格,转移农民创造的价值,推动工业经济发展,使得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缺乏,进而导致了农村商品经济和工业经济的发展差距,公共物品的不足还体现在对农民培训、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

2.农民自利空间在缩小。农民的土地在被工业化剥夺,农民拥有的土地已经无法让他们展示自己的积极性。

3.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发展空间。如果农民没有农村空间,那么就必须要向城市空间拓展,而向城市拓展中,城市并没有给农民提供足够的空间发展,一是户籍制度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成本;二是城市中各种机构收费严重束缚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步伐;三是很多中小企业得不到发展,而农民不可能直接到微软这样企业工作,必须以服务行业、中小企业就业为主。

4.农业对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投资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受到资金的限制,另一方面投资动力相对缺乏、缺乏优越的投资“技术”,投资引诱也严重不足。过度安逸的农村生活使得农民缺乏生存和竞争的压力,从而导致其抗风险能力不高,因此农民通过投资来进行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的动力相对缺乏。

5.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现今在我国,还存在着相当大比例的薄弱村集体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这些不足严重阻碍了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农村基础设施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由于集体经济薄弱,使党支部缺乏履行领导职能,缺少为群众提供多种服务的能力,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得不到更好地服务,因此他们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发挥,给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安定因素,从而导致农村经济不能持续、稳定、全面发展。

6.农产品质量跟不上,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结构性、地区性和阶段性的过剩。我国农产品产量增长趋势过快,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发展滞后,人均资源匮乏,导致产品质量没有跟上,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大量产品处于积压状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的质量提高迫在眉睫,但我国对农业的科技投资存在着严重不足,导致农业技术进步受阻,从而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7.科技因素:农业技术创新是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产品优质化发展的动力。农业科技含量很低是我国的现状,农产品质量不高使我国农业与其它产业之间与世界农业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很大的影响。重要问题之一是提高农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农业科技体系存在着许多制约的因素。在目前农业科技的现状中,产中环节(特别是种植业)的重点依然是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分配,基本忽视了产前、产后等环节,因此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受到了明显妨碍。农业科技体系中按行政区划配置资源制约了农村结构区域化发展,目前改变区域结构雷同问题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要逐步形成区域分工合理,更大更好地发挥优势。但是,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体系总体上仍然呈现政府主体型格局,难以有效地支撑区域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农业经济存在着资源消耗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等现状。在欧美的西方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70%左右,在中国,这一比重仅仅达到30%左右。由此看来,我国农业经济当前还处于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过渡阶段,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