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例6篇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文1

关键字 银监会 银行业 风险防范

一、银监会的简介

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的简称。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由国务院决定,成立银监会,并授权其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银行监督管理职责。银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银行业及银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享有独立的监管权力。

1、银监会的法律地位

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经法律明确规定的。《银监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该法明确了银监会作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首先,银监会受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向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次,银监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独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再次,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既包括境内的中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也包括境外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境内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活动。

2、银监会的职权

为保证银监会履行监管职责,《银监法》赋予银监会以下五项权力:

第一,规章规则制定权。银监会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和规则,包括审慎经营规则。

第二,审批权。银监会拥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市场准入的审批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和市场退出的审批权,对规定比例以上股东投资入股的审批权,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权。

第三,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权。银监会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经营管理信息,依靠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监管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分析评价;有权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采取一定措施,包括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强制纠正权。银监会有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要求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整改的权力,如责令暂停部分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限制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责令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等;银监会有采取接管、强制重组和撤销等措施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权力;有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予以取缔的权力等。

第五,处罚权。银监会拥有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罚款权,以及责令停业整顿和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权。

3、银监会的监管内容

为降低风险,银行监管主体主要对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经营管理以及合并、破产等进行监管。

(1)市场准入管理。所谓市场准入,是指批准银行机构开业的具体条件要求。银行机构必须拥有法定最低资本金、必要的经营能力和专门的人才,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并经银行监管机构的许可后方可开业。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是对银行监管的第一步,是保证银行安全稳定发展的有效的预防性措施,以此防止不合格的银行进入市场,保持合理的银行数量,避免恶性竞争,以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国家也可通过市场准入制度掌握和控制银行的规模。

(2)业务准入管理。业务准入是保证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手段。各类银行只能在其资金、业务能力范围内进行经营。业务准入可以防止不恰当的业务创新,减少银行风险。对业务的限制性措施,在客观上也是限制外国银行进入国内市场的极为重要的手段。

(3)市场运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是指对银行机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虽然市场准入监管在准入控制环节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但并不能保证银行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稳健运行,银行机构的风险是在日常经营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市场运营监管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对银行的市场营监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资产安全性监管、资产流动性监管等。

(4)对有问题银行机构的处置。即使是在最有效的监管体制下,也无法完全消除银行陷入困境的可能性。当银行机构因经营管理状况的恶化或突发事件的影响,发生倒闭或破产危险的时候,常常被称作为有问题银行机构。有问题的银行机构经过救助、重组等措施仍无力偿还所欠债务的,即面临倒闭,退出金融市场。银行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问题,不借助于紧急救助,是很难渡过难关的,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危机处理制度,以便将银行破产倒闭的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二、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一些中长期的风险有所积累,一些新的风险正在形成, 对此银监局和商业银行也给予了密切关注并寻求有效的防范对策。

1、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大。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已经较为显著。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下降, 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风险显著上升。同时,还有些商业银行出现了资金头寸偏紧的状况,其中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较以往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也降至2%以下,流动性管理压力明显加大。针对这一形势,首要的任务是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进度,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的比例,有效抑制投融资资产的过快膨胀;同时还要加快票据周转,加强同业存款营销,积极拓展负债业务,实现“搬家”资金的回流,以增加可用资金。

2、“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的信贷风险开始向中小银行转移。目前来看, 我国银行业在 “两高一资” 行业贷款质量总体尚好,这主要是因为当前这些行业资源价格的扭曲及强劲的市场需求。但随着后期资源价格改革的推进及出口退税政策继续调整,“两高”产品的国内外价差和利润空间都将压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这类信贷风险开始由大银行向中小银行转移。 迫于信贷调控压力,大银行将首先选择收缩“两高一资”企业的贷款, 这些目前表征尚可的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仍然很大, 很容易被中小银行承接过去,由此造成“两高一资”行业中“大银行退、小银行进” 的现象,中小银行的行业信贷风险开始上升。针对此类风险,一方面要严格授信审查条件,提高“两高一资”行业贷款的准入标准,风险资产计量中适度提高该行业风险调节系数,从严控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另一方面要积极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动向及行业风险变化情况, 利用信贷总量调控的时机,从一些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中坚决退出,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

3、美元等外币资产(负债)面临的汇率风险持续加大。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综合情况来看,人民币长期升值的趋势没有改变,且后期可能出现阶段性的加速升值,汇率波动范围也将随着汇率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所放大,这将持续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汇率风险。一是在各银行的资本构成中,美元等外币资本占有一定比例,而近年实施的境IPO、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外汇储备注资等更是扩大了外币资本的缩水风险,增加了资本充足率管理和经营绩效提升的难度。二是随着汇率变动,交易账户的外汇敞口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汇兑损失。现阶段外汇贷款需求旺盛和外汇存款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将导致表内外业务货币错配问题更趋严重。同时,为了满足客户避险需求,商业银行获得了销售外汇理财产品、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更多机会,但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经营和管理能力面临更大考验。三是部分出口型企业已经出现利润下滑迹象,偿债能力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一是要加强对汇率风险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细化汇率风险内控制度及操作规则,强化外汇业务内审管理;二是要推进汇率风险管理电子化建设,增强对外汇交易风险点的实时监控;三是要促进汇率衍生产品创新, 在产品的定价机制、平盘方法、操作流程、风险管理、IT系统及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能力建设;四是要加速推进国际化进程,积极与国外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引进国外成熟的报价模型和风险管理技术。

三、银监会在防范银行业风险方面的角色

鉴于我国银监会成立近9年来在银行业防范风险方面做出的有效举措,我认为银监会在风险防范中扮演的角色有以下几点:

1、预知风险。银监会全面了解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走势,金融走势,产业结构变化情况,以为银行业的发展制定正确的政策性的引导方案。同时,银监会也对银行的中小客户群体提供风险提示,例如,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防范以贷款名义骗取银行账户信息的风险提示》,《关于保障金融消费者银行卡资金安全的风险提示》,《关于电话银行的风险提示》等等,这些都加强了中小客户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全面监控。银监会运用自己的监管职权,对各大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资产负债调查,编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表》 。对主要监管指标如信息风险指标,流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资本充足指标,市场风险指标,不良贷款分机构指标编写《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表》并把这些信息公示公开,此类信息的公开有助于对各银行风险的评价。此外,银监会还下设国际监管合作部门,使得监管更加全面。

3、政策规章规则的制定。银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宏观调控的政策导向,经济发展目标制定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最近银监会就了《绿色信贷指引》。

4、纠正处罚不合规的银行行为。银监会下设案件稽查局,负责拟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的规则;组织、协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指导、督促银监会系统稽查工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查防工作;指导、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综上,虽然银监会在银行风险防范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游离于监管之外的一些民间金融对银行业系统安全的冲击,这就得靠完善的金融体系和法律环境的规制。因此,我们仍需不断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和交流,汲取一些成功经验,大力改革,创建适于此种金融环境下的监管体系。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贾壮.银监会出台措施加强银行案件风险防范[J].证券时报,2006 (A01).

[2]石继.我国银行监管主体若干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5)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5).

[4]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龚志强.开放条件下我国银行业经营机制转型与风险防范[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4).

[6]何德旭、葛兆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与风险防范[J].中国金融,2008(8):38

注释: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文2

关键词:房屋按揭;银行债权;风险防范;法律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4-0287-01

一、“断供”之涵义

深圳房价持续下跌,许多人发现他们过去买的房子其价值正在不断缩水,他们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其数额甚至超过了房子现在能卖出的市场价,也就是说,这些房子已经成了负资产,而一些房主则是选择把房子扔给了银行,当然他们也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但有部分银行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断供”并未大规模发生。银行处于房屋按揭贷款中的核心地位,其债权的实现与房子价值紧密相连。尽管“断供”并未大规模发生,中国房地产泡沫一直在扩大,为避免崩盘的那一天才哭泣,我们还不如尽早做好防范之准备,针对“断供” 这一现象完善我国法律措施。

二、国内缺失房屋贬值后购房者断供的银行风险防范法律措施

国内关于防范房屋按揭贷款银行债权尚未形成专门性立法,只是散见于《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无法适应目前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2005年开始,国务院就不断出台各种调控措施,希望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但不少地方的土地政策、银行信贷政策、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政策并没贯彻调控要求,随后的两年里房价这头疯牛越冲越高,直至今天泡沫开始破灭。美国的次贷危机是全国范围的普遍现象,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断供虽然只是个别城市的极端现象,但是已经严重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决策,国内几乎所有城市的房价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跌。断供首先出现在房地产市场最为火热的深圳,随至发展至珠江三角洲。

三、针对“断供”引发的银行债权风险之法律措施

2008年深圳等地区陆续出现的一系列房屋断供现象,这些都对银行的债权有着严重的影响。我国银行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解燃眉之急。

在国内,尤其是在房价上升的背景下,住房按揭贷款一直被认为是优质资产,是各家商业银行重点争夺并迅速发展的业务领域,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对这种资产的“优质性”提出了质疑。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宏观层面的调控、房价的非理性上涨、生活必需住房抵押执行中的法律问题、二手房市场发育不成熟导致的变现能力差等问题都是房贷类业务固有的风险。

(一)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贷款的信用门槛

通过次贷危机的根源不难发现,无论是原始的金融产品,还是包装过的金融产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和完善对原始产品和客户的持续管理。一方面银行要加强对房贷者的信用审核,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对其信用状况的持续跟踪记录,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借款人实施不同的借贷标准,包括自有资本金、首付比例、利率、期限等。另一发面银行应加强各方面的操作规范,如实施统一的风险分类标准、审视自己的资本充足率和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已充分达到防范风险的底线等。

(二)完善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目前规范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法律是2005年央行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以上法律对信贷资产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风险管理做出了专门规定,专门设立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一章,对资产证券化的各个参与主体提出了统一的风险管理要求,强调了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隔离和风险揭示问题,要求参与证券化交易的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隔离机制。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文3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监管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活动的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负债经营,即利用客户的各种存款及其他借入款作为主要的运营资金,通过发放贷款及投资获取收益,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率远低于其他行业。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本身即是一种具有内在风险的特殊行业。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一、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违约而导致贷款或证券等银行持有资产不能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不能到期支付债务或满足临时提取存款的需要而使银行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甚至被挤兑倒闭的可能性。

4.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外汇价格变动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截至2004年末,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7176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13.3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7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15.62%。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425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5.01%。

二、金融监管的概念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从词义上讲,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三、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措施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措施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并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完善中国银行业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是构建完整的银行审慎监管法律框架和体系的核心。

此外,银监会根据我国银行监管实际和国际银行监管最佳实践,在《银监法》和《商业银行法》框架下,系统规划、科学设计审慎银行监管的规章和指引。200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人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人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客户大额授信统计制度和零售贷款违约情况统计制度》、《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等几十项监管部门规章,涉及银行业监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另外,还有《商业银行授信尽职工作监管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正在制定中。在加强金融法规建设方面,今后应重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我国实际,并参照国际上对银行业实施管理的法律和各项规定,对我国现有的银行法规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二是各银行机构系统内制定的带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实行向中国银监会报批制或备案制,以保证有关金融法规要求的协同性、一致性;三是结合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特点和业务创新的实际,提前出台有关的法规,使新业务从市场准人的那一天就能够规范运作,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四是针对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和金融犯罪技术含量高、隐蔽化的趋势,制订并完善相应的法规,规范电子金融技术操作的规程;五是加强与国外金融监管当局和国际金融组织在法律方面的沟通与交流,衔接执法标准。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技术措施

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拓展了风险范畴。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银行业监管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监管的有效性受外部环境的制约较大、市场准人监管不够规范、审慎性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强、持续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信息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尚存在问题、监管者权威性不强、跨境监管的能力不足,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建设任务的艰巨性。为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体系,提高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有效性,推进银监会各项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银监会将通过建立良好的机制,坚持科学的态度,树立坚定的信心,开展扎实的工作,缩减上述差距,并已经着手制定加快中国银行业监管建设,缩小与《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要求差距的中长期行动规划,计划在今后5年内,使中国银行业监管水平基本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提出的各项要求。实现这一目标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在2006年以前,建立有效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础,使各项监管措施有2/3左右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要求;第二步,在2009年以前,各项法规制度及各项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基本上全面达到《核心原则》的各项要求。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

(1)规范管理,整合机构,强化高端监控。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必须根据其业务性质、发展战略的不同和市场的变化进行最优设计。要始终将效益、客户和市场放在中心位置上,围绕市场拓展和风险控制的目标建立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对承担风险管理的部门和承担市场职能的部门建立起一致的责任和考核机制。(2)内控措施与经营目标相联系,着力于内控机制的建设,制定合适的经营目标。经营目标用于指导每天的经营活动,而经营活动又要受内控制度的控制。控制目标很显然是为经营服务的,但有时又与经营目标之间相冲突,如一味地强调资产安全性则可能造成经营的低效率,相反,一味强调效率,就要承担资产损失的风险。因而内控措施要考虑到与经营目标相配合,做到控制措施服务于经营目标。其中合适的经营目标是指符合市场和竞争实际的、有可能实现的中长期经营指标和管理指标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分步计划。(3)建立员工自我约束机制,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在众多的内控防线中,最软弱的防线也许就是员工的自我控制防线,但从辩证的角度来说,它其实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约束机制。只要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保证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很多风险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四)我国商业银行外部监管措施

通常认为,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分离之后,中央银行就不再具有监管职能。实际上,这是对中央银行职能的一个误解。简而言之,银监会履行的主要是机构监管职能;但是,即使在银行的日常机构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之后,中央银行依然具有为履行货币政策而进行的货币监管职能。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文4

关键词: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差异化监管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管机关在依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手段,自动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根据信用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类管理,能够有效解决企业风险高低不分、双随机监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降低社会治理的制度性成本。

一、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

(一)加强涉企信息归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使用的数据主要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的各类涉企信息,包括企业登记注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监管行为信息、抽查检查结果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信息、第三方平台信息等。涉企信息归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归集部门范围、内容及标准,做到应归尽归,确保真正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产生的所有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要强化协调联系,畅通归集渠道,对接银行、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对社会舆情、关联关系、经营状况、异常变动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利用,加大数据整合归集共享力度。企业涉互联网信息主要通过网络技术从互联网上依法获取,可采取实时抓取、定期推送、部门提供、人工录入等方式,通过甄别、筛选、核实后归集到数据库。

(二)构建科学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指标和指标依据构成。指标应大致包括本源指标、行为指标、检测性指标、公众反应性指标、奖励类指标、惩戒类指标等。指标依据大致有登记注册类、许可审批类、公示信息类、抽查结果类、投诉举报类、履行法定义务类、奖励荣誉类、违诺情形类、行政处罚类、异常名录、黑名单、第三方信息类等。对指标和指标依据进行科学分类,从企业属性、登记许可、年报公示、合规信息、舆情关系、关联企业、经营能力等维度,细化指标项,按照其性质设定分值,建立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植入技术平台,由系统自动学习、识别、评定,达到零人工介入。根据数据归集、行业分布、监管重点等实际情况,发现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风险行为,构建符合实际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并持续优化完善,使之与监管实际相适应。

二、以完善监管机制为目标,构建专业的预警模型

(一)合理设置风险类别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应突出监控风险控制这一关键,通过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模型和运行规律的分析,收集、确认其潜在和显现的信用风险隐患和缺陷,设置科学的、可供智能识别的评价规则,实施差异化精准识别和分级分类。根据智能数据分析结果,将企业信用分为A、B、C、D、E五种类型。“A”类型可理解为信用风险等级零,企业信用表现良好,可不予关注;“B”类型可理解为信用风险等级低,企业信用表现尚可,可做一般关注;“C”类型可理解为信用风险等级中,企业信用表现一般,应予以适当关注;“D”类型可理解为信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信用表现较差,应予以重点关注;“E”类型可理解为信用风险等级高,企业信用表现差,应予以特别关注。在分数映射分类基础上,再与定性分类判定规则相结合,确定企业信用风险类别。

(二)细化信用风险级别基于智能识别和评定考虑,信用风险分类细则应客观、直接、简单、便于计算。信用风险级别评定由系统采取赋分制量化评价,将指标分为正面、中性、负面三类评价。正面指标,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质量管理奖称号、政府表彰奖励等,予以“+”分,以次数计分。负面指标,如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股权冻结、违反承诺制、其他行政司法部门惩戒名单等,予以“-”分,以次数计分。中性指标,如企业类型、性质、成立时间、行业性质、用水用电用气等,固定计分。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高风险行业和高风险行为,应设置专门的动态监测指标,并确定相关指标对企业风险的影响程度。依托数字监管平台,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自动分类,对企业主要风险点精准识别、及时预警。

三、以信息联动应用为拓展,探索差异化监管模式

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按照激励守信、惩治失信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和手段,结合基层的人员素质、监管执法能力、力量资源配置等因素,进行科学匹配,实施差异化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合理采取相应的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监管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一)对“A”类企业监管措施以企业全面自治为主,不主动实施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大幅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被随机抽中的,尽量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在监管中发现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改正,实行首次不罚。

(二)对“B”类企业监管措施实行适度宽松的监管,简化监管方式和程序,适当降低监管频率,不定期通过大数据监测实施监管。按照最低比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被随机抽中的,可实行书面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时一般不列为检查对象,在监管中发现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督促企业改正。

(三)对“C”类企业监管措施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次,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按正常比例抽取,被随机抽中的,实行实地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时列为一般检查对象,在监管中发现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督促企业整改,责令作出信用承诺。在办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知识产权等工作中实施常规审查。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文5

一、丰台分局实施风险管理的背景

丰台区共有1个奥运正式比赛场馆、5家奥运训练场馆、3处涉奥场所、2家涉奥宾馆、10个重点路段、40条重点道路、43处环境秩序重点整治地区和一批重点商业区、旅游区,给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带来很大压力。更为重要的是,丰台分局辖区内的20家涉奥食品企业和9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担负着全市70%的蔬菜、水果,25%的肉食和10%的奥运食品供应,其中新发地、中央两大批发市场作为奥运应急采购目标市场,承担着确保奥运蔬菜供应不间断的重要任务。总体而言,丰台分局在运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保障工作中担负着重大的责任,也面临着诸多监管风险。在奥运任务繁重,人力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丰台分局建立了奥运保障市场秩序风险控制机制,目的是集中主窘力量,控制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提高整体控制和排除风险的能力。

二、在市场秩序控制中实施风险管理的具体做法

所谓风险管理,是各经济、社会单位在对其生产、生活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结果,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过程。因此,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识别、评估及控制三个阶段。

(一)风险管理的具体模式

1 层级风险管理模式

在具体工作中,丰台分局制定了风险控制方案,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各个层级(见图),实现了层级风险管理。

2 按危害程度的管理模式

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分局在层级风险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开展了按危害程度划分风险的管理模式,通过问责制与一票否决制及定岗、定人、定责的三定原则规范,根据不同时间段,采取不同频度的监管措施,全面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

针对保障奥运这项特殊任务,我们按照识别、评估及控制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工作:

第一个阶段是识别。我们将奥运保障工作期间在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影响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秩序隐患(涉及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消保维权、市场秩序及有形市场等各个方面)确定为奥运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风险。由于丰台区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情况直接影响全市奥运保障工作的基础与成效,所以风险点控制工作不仅仅在涉奥场所及周边,而且针对辖区特点延伸至辖区各类重点区域。

第二个阶段是评估。在风险点评估确定的过程中,丰台分局立足常规风险点,并结合奥运保障工作特殊性,遵循五项原则:一是考虑政治、民族、宗教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市场秩序问题,二是立足工商职能的全面履行,三是把握全面性与预见性的原则,四是考虑因监管方式和环境改变所引起的风险危害程度和风险种类的变化,五是风险点由工商所网格责任人由下而上逐级分析评估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丰台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确定了52个各类风险点,根据风险涉及专业将风险分为三类,按风险重要性和危害性将风险点分为三级,落实了三级责任制,由业务科室、工商所、巡查干部分别处理相应级别的风险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个阶段是控制。为做好奥运保障风险控制工作,分局在5月20日之前完成了各个风险点的控制与排除,之后,143名干部被派驻到各风险点开展控制工作,在为期三个月的保障关键时期,加强监控,防止反弹。在防控风险的过程中,分局注重运用现代化系统加强指挥调度,将风险确定、评估、移转、处置、督导等各项工作流程纳入指挥调度中心管理,提高了监管效率,把握了工作进度。

为了使风险管理机制运行顺畅,分局出台了评优创先奖励制度,鼓励先进,鼓励优秀,为形成工作氛围提供了保障;建立了综合保障机制,强化了人力资源保障,整合了人力资源;强化了思想政治保障,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奥运保障实战中全面发挥;强化了法律保障,专门成立法律援助小组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援助;强化了后勤及技术保障,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优质的后勤服务。

另外,为了有效调动力量,快速反应。排除隐患,分局还出台了驰援方案,通过机关科室、执法队及工商所三级保障,三级驰援,实现了人力资源与职能资源的整合。

三、风险管理理念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

在奥运保障工作中,丰台分局将风险管理理念应用到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通过风险收集、风险确认、风险控制、风险消除四步骤工作,实现了对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收集、分析确认、控制措施制定、控制措施具体实施,同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丰台区是一个食品安全水平参差不齐,城乡结合特点突出的大区。辖区城市居民、农民、外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都占有一定比例,食品消费水平差别很大,食品安全工作难度可见一斑。

通过对历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析,我们发现集体就餐环节是丰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集中环节,而食品配送餐行业又是其中风险较大、每年都导致食物中毒、且极易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业。我们将其定为丰台区的核心类风险因素。针对这一情况,经过先期调查分析,通过与区卫生局及各食品配送餐企业所在街乡镇进行充分的沟通、研究,出台了《丰台区食品配送餐行业监管工作制度》,对丰台区食品配送餐企业从行业准人管理、日常监管、违法处罚、信用管理、准人退出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严格的要求,力求通过加大对食品配送餐行业的监管力度,降低该行业食品安全风险。该制度运行以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08年,丰台区各食品配送餐企业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针对日常工作中较易出现的无证照经营等一般类违规违法行为,制定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布控方案》,发挥各街乡镇的主动性,由各街乡镇根据本辖区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对一般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控制、清理,使得一般类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有效避免了一些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风险管理理念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实现了奥运期间食品安全零事故,1~11月份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外区县食品安全事故丰台责任零追溯以及食品配送餐行业事故零发生的成果。

四、实施风险管理对监管工作的意义

市场监管所风险点及措施范文6

期货市场风险主要是期货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实际运行结果与预期运行目标的偏离。期货市场风险有: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风险,它造成期货市场整体的收益损失,如价格波动风险、盈亏风险等。特征是:它受宏观经济、政治、社会因素和微观的投资者心理、经纪人道德等因素影响显著;它影响全体的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资者不能通过分散风险来避免,而这种风险与收益呈现正相关。

(二)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可避免的风险,它只是对某种期货品种造成经济损失。如期货市场管理上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特征是:它是由某类特殊因素引起的只对某类品种产生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来降低或消除这种风险。期货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交易风险。

二、期货市场风险的控制

期货市场需要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运行保障。然而,期货市场显现的新情况促使风险控制制度需要完善。

(一)我国期货市场风险控制体系

我国期货市场风险控制的主要制度包括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投机头寸限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

首先,政府监管对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占主要作用。政府部门通过颁布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增强监管力度。政府还应加强对交易所的管理,对于管理不善的交易所应予以追究责任。政府对于市场交易的异常行为的监控要及时,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裁。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交易所完善稽查制度,消除近月合约的重仓对峙,对操纵者宣布市场禁入。

其次,交易所发挥最直接的监管作用。建立和加强交易所的风险预警监控体系,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程度,并化解风险。交易所的风险预警包括对会员资金的管理和制定处理风险的策略。交易所应对会员的短期资金采取限额,减少违规资金进入市场的可能性。在期货市场显现风险时,会员的出金应与其持仓量挂钩, 并控制其出金的时间,有效降低交易所的损失。交易所应事先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如持仓量下的保证金制度,按持仓等级划分不同提高保证金的比例,对违规方的处罚等。交易所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针对的是多空大户,办法应是协议平仓,协议平仓能使损失减少,将期货市场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最后,期货经纪商有义务防范期货市场风险。经纪公司应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实行经纪人的业绩制。经纪公司为应对较大的期货市场风险,应提高保证金比率和手续费,并正确引导客户的投资。

(二)期货市场的风险预警系统

1、风险预警模型的介绍

国际上对金融风险预警的研究主要有两类模型:指标体系模型和离散型变量为应变量的LOGIT模型。前者设计了一系列指标,当金融市场的实际数值超过预先规定的门坎值时即成为预警。后者的风险预警体系的功能是通过测试发现经济体内的系统漏洞,使管理者能够提前采取措施来抵御风险。但是,这两种模型仅仅提供决策参照,而在预测危机时的绩效不明显。

国外期货交易所公认美国标准组合风险分析SPAN系统进行风险预警和监控。SPAN是一个全面性的风险预警系统,它以简便的操作特性,精确地计算期货市场投资风险,并计算出交易所应收取的保证金。

2、我国期货风险预警系统的介绍

我国的期货市场的交易所先后研制出适合自身的风险预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风险监控预警功能。其特点为:第一,即时跟踪监控。市场运行指标数值在系统指标数值范围内,表示期货市场运行正常,指示灯为绿色;超出这个范围指示灯为黄色和红色,表示市场运行偏离正常运行水平。第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该系统指标参数适用于所有月份的所有期货交易品种的市场监控。第三,直观性。所有的动态监控的指标数值,以动态曲线的形式显示出来。第四,预警功能与查询功能相结合。在预警指标窗口上设置了统计查询项目菜单,方便管理者对该项目进行统计查询。

(三)我国期货交易所风险预警系统指标体系的缺陷

1、指标体系的缺陷

首先,单项指标存在着不足。期货交易所的风险预警系统的预警源于三个以上的单项指标,而导致风险的因素可能小于三个,并且忽视了单项指标间相互作用的综合效应。在这些单项指标中产生风险的程度各异,应对单项指标进行风险的等级划分。其次,会员风险指标的缺位。在期货所的风险预警系统中没有纳入会员风险指标,应对此进行补充。再次,忽视了金融系统的风险传染性。期货管理部门应对银行及货币市场的危机造成期货市场的影响予以重视。最后,行情预测的忽略。这主要体现在国外市场上各品种的变化没有及时得到监控,而导致风险预警的滞后。

2、制度安排缺陷

期货交易所一方面应对客户交易细节进行保密,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和书面警示,对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另一方面,有关风险警示的条件规定操作性不强。对于期货价格的异常现象,没有形成客观量化的评判标准,缺乏效率也不够公平,增加了实际操作中的难度和人为因素。

(四)完善我国风险控制制度的措施

通过对期货交易的参与主体进行风险控制,来完善我国风险控制制度,具体的措施包括健全的自律管理体系、健全的期货市场风险预警系统、有效的稽查制度、公正的期货经纪公司信用评级制度。

1、建立健全的自律管理体系

我国的期货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的监管能力,保证合法经营,规避违规行为;发挥政府的执法监督的协调作用。交易所应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自律管理制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

2、建立健全期货市场风险预警系统

我国期货市场建立计算机动态风险监控体系,可以通过单项指标的实时综合分析,来界定期货市场的风险程度,并通过查询,找出风险根源,该系统具备多合约综合处理能力,为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提供保障。

3、建立有效的稽查制度

只有建立稽查系统才能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为风险提供有利证据,管理部门才能对风险进行控制和处罚,最终才能化解风险。

4、建立期货经纪公司信用评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