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市场监管执法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市场监管执法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1

1执法监管权的现实冲突

“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具有影响性的非法添加剂事件,以及注水肉在市场上的屡禁不止,使得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次次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拒绝行政不作为,加强执法监管,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理所当然地被提及,矛头似乎都指向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但是,上述产品同时具有“动物产品”“农产品”“食品”等多重属性,往往涉及到多部监管法律,不同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不尽相同,而且在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等不同的环节,监管主体也会有所不同,执法职能权限交叉不可避免。“群龙治水”虽然可能存在管辖权争抢的问题,但在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领域,更值得注意的是管辖权推诿的问题。以注水肉的监管为例,对于市场上查处的注水肉,市场监管部门觉得是在屠宰环节甚至之前被注水,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觉得不排除出场后注水的可能,两部门如果都认为不归自己管的话则不可避免地存在监管盲区,对注水肉顶多是销毁处理,对违法行为人无法给予行政处罚,起不到震慑和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作用,就会出现媒体所称的注水肉背后的“注水监管”问题。因此,妥善处理好不同执法主体间的职权冲突,是执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监管“到位”不“失位”和“越位”的良好效果。

2不同主体执法权边界的法律审视

(1)执法权冲突是部门间权力分工的结果,从法律上明确相关执法主体的权力边界,是正确处理职权冲突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注水肉监管案例具有典型性,本文对于执法权冲突的分析论证均是围绕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权交叉展开,结论可适用于其他部门间的职权冲突。对于动物源产品的加工,首先《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第二十七条对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规定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第二十九条对销售、使用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行为,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只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2)通览以上法律规定,大部分具有一致性,即对于屠宰、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对进入流通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笔者认为,这种根据生产和销售不同环节分段监管的体制,符合两部门各自在技术管理层面的专业优势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监管实际,应当予以坚持并作为处理执法主体间权限冲突的基础。惟一例外的是《食品安全法》对生产环节发生的违法行为,亦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该法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对此有人认为,根据法律的层级和修订的新旧,应适用《食品安全法》而不适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唯一在法条中明确规定对注水肉进行处罚的法规,属于规范屠宰方面的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是法律适用的通常规则;而且对于动物产品的生产环节,市场监管部门无监管传统亦无执法优势,缺乏执法积极性;综合以上两点,对于注水肉的监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应当予以适用。当然,对于《食品安全法》生产环节执法主体的特殊规定,我们可以视为行为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条。对于法条竞合的处理,因其触犯了不同管理领域的法律规范,法定的执法主体也不相同,行政执法原理认可两个执法机关(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均有权对其作出处罚,只不过应受“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限制,后处理的机关发现已经有其他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则不应再立案处罚。

3弥合执法监管权冲突的对策

区分不同环节的违法行为分段监管的执法体制,既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亦符合原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职权划分的文件(农质发[2014]14号文)规定,严格遵照上述规定执行,执法监管冲突本不易发生,至少不会出现无人监管的问题。然而,执法实践的复杂性在于即使对于法律规定明确的情形也会因为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而出现分歧,本文所探讨的畜产品监管即是如此,即法定的监管部门均认为违法行为发生在其他环节,应由其他机关监管,权限交叉的区域反而成为无人监管的地带。解决这种管辖推诿的权限冲突,整合执法力量,实施单一机关的综合执法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这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文)确定的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但是,综合执法从决策到现实还需要磨合和时间,目前即使在农业执法领域也只是处于试点阶段,并未全面推开,更遑论全领域的综合执法。因此,寻求在现行体制框架内的解决措施无疑是更为可行和现实的对策,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3.1确立违法行为人发现推定的规则

之所以出现注水肉、非法添加剂等事件的监管缺失,主要原因在于执法过程中的认识分歧,承担生产领域监管职责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为违法行为发生在市场流通环节,而承担流通领域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管部门则认为违法行为发生在生产加工环节。因此,统一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认识,准确界定违法行为人,进而明晰各执法主体的监管职责,是解决权限冲突的关键所在,对此做如下分析论证:首先,违法行为依其性质只能发生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如“瘦肉精”只能在饲养动物时添加并需经过一段时间的生长后才能产生相应的效果,根据法律规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无向其他部门推脱责任的空间。其次,对于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均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应予以明确,违法畜产品是在哪个环节被发现的,则违法产品的使用者推定为违法行为人。这一规则有利于简化执法中的权限争议和相互推诿,也符合畜产品监管的实际。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存在着上、下游的先后顺序,对在生产环节即被查获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当然是相应的屠宰或作坊加工者,其确定不存在争议。而对于市场销售中才发现的违法行为,因《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运输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前,应当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相关畜产品进入了市场流通领域,说明已经过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管合格,可以认定违法物质的添加或注入是由销售商户完成的;即使相关产品是在生产环节脱离监管进入市场,因销售商户长期从事相关产品的经营,对于产品的真假伪劣判断具有足够的经验优势,在其明知是违法产品仍然销售且其知晓上游的进货渠道的情况下,设立推定规则,允许其举证证明真正的违法者而免除自身责任,如果其不能举证证明真正的违法者则认定其为违法行为人在法律上完全说得过去。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肉类的注水一般是在屠宰或屠宰前注水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其增重效果,违法行为一般发生在生产环节,但也不能排除零售商户注水的可能,而且《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于在销售领域销售、使用注水肉产品的行为也规定了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同样是两部门分段监管,因此对于注水肉的执法适用上述推定规则确定监管主体不存在障碍。

3.2确立执法机关间的协作、配合机制

在明确了各自领域的监管主体职责后,为织密监管网络,形成监管合力,执法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也必不可少。笔者认为至少需要有以下机制:(1)联席会议机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组成执法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执法中的权限冲突争议,交流探讨执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共同促进执法能力的提高。(2)案件移送机制。对于举报或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发现或接受报案的机关如果认为应由其他机关进行处罚,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至其他机关立案,情况紧急的,可先行采取证据保全等措施。为避免权限冲突,接受移送的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调查,不得再行移送或推诿不管,如果认为确实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职责,应当交由执法联席会议协商或报请共同所属的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执法主体。(3)信息共享机制。对畜产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已经立案的机关应当将其立案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其他执法机关,防止两个机关都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处罚。

参考文献

[1]张志忠.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究[D].广西师范大学:桂林,2019:23.

[2]李庆,张防俊,张静.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鲜猪肉的定性管辖处理[J].中国动物检疫,2017(9):63-64.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2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体制改革期、效能提升期。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力指导下,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监管制度创新成效逐步显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市场监管新体制基本建立。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现部门分权设置向整体性设置转变,职能配置由分段、分事项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监管方式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基本实现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市场监管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以清单管理模式厘清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大幅减少不必要的监管执法事项。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监管业务的进一步融合,建立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及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了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正在形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行政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

——市场安全监管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4%以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全覆盖机制,督促企业完成风险点自查,落实企业风险管控责任。建成覆盖全区市场监管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管控系统,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住所(经营场所)、简易注销、“证照分离”、外资企业单一窗口办理等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推进“政银合作”,将办照服务延伸到银行网点。建设企业开办“一网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系统首批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十三五”期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1.82万户,总量达到226.50万户。开通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平台,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竞争环境更趋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不断巩固,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5号),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全覆盖。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银行、教育和电力等领域价格检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监管、广告执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力度,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市场秩序稳步向好。

——消费环境不断改善。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实行“五线合一、一线受理”;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餐饮、示范景区等示范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消费者理性消费理念提升,强化消费维权行政保护工作,持续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质量强区建设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达到96.16%,制造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9%、94.85%,制造业竞争力指数从81.09提升到81.55,农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种子等5类农牧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4%;建设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81.41分,处于满意水平。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完善,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质量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由C级上升为B级。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截至“十三五”末,拥有地理标志产品28件,地理标志商标167件,位列全国第12位,蒙草集团、伊利集团获得中国质量提名奖,金海伊利、蒙草生态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全国质量标杆”。创新实施标准化提升、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蒙”字标认证打造品牌、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四大行动”,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基础不断夯实,建立了锡林郭勒羊肉等31大类自治区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1075项,包头市成功创建全国“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优化和完善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完善产权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产业政策要逐步由差异化、选择性转向普惠化、功能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未来较长时期,我区必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从全区情况看,市场监管的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队伍专业素质不强,监管效能有待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监管中的高科技应用水平还较低,特别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还有很大空间;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还有薄弱环节;质量管理水平不高,质量基础设施不够扎实;法治还不够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影响市场监管效能提升,与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强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构建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全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快完善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规规章制定、监管制度设计上体现人民利益至上,在监管执法的内容上重点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在监管效果的评价上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守住安全底线。认真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持续抓好“风险点责任链”管控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增强战略意识,强化全局观念,更加自觉地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进一步增强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围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大市场,着力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围绕全方位对外开放,对标对表国际规则,加强与国际规则的接轨和融合,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国际竞争力。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手段,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好服务“组合拳”,形成系统监管、共治共管格局。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中的保障作用。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第二节  主要目标

——激发主体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压减。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企业开办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取得显著成效,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垄断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新需求。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治理体系,确保“十四五”期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

——强化质量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农产品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筑牢;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程品质进一步提升;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各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第四章  重点任务

持续推动全区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环境建设,不断创新完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体系、综合执法体系、协同共治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实现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持续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审批许可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定期排查、清理。推动商事主体登记、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等改革,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进“跨省通办”,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并探索全国互通互认模式。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建成企业开办全流程掌上办系统,实现“零见面、零等待、零费用”。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培育数量更多、质量更优的市场主体,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简化普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不断提高审批许可效能。巩固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探索实行“先证后核”“一单受理”、容缺受理机制。

第二节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建立配套规则,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

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坚决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宣传和合规培训,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推进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广泛形成竞争文化氛围。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保护协调。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态势,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商业混淆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监管,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处养老、旅游、医疗、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由专利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清理优化专利申请考评、资助政策,减少一般性专利数量指标,引导资源向高质量专利投入。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设立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和维权援助工作站。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海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有效遏制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现象。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按照《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第三节  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全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重点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和“双安双创”(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引领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风险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持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深化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改革,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强化抽检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作用。严惩重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试点实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相关部门、各层级间围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联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精神,创新药品监管方式方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药品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构建科学完备、运行高效的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继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服务指导工作力度,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药(蒙药)特色优势,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全力推动中药(蒙药)质量提升,不断激发中药(蒙药)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中药(蒙药)传承创新发展。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两品一械”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快形成药品安全共管共治格局。组织实施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药品智慧监管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中药(蒙药)质量提升、服务医药工业发展等重点项目,以最严格的监管,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全力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自治区“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推动修订《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建设自治区高耗能特种设备绿色发展技术创新中心,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加强智慧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大数据分析、电梯应急处置等信息化系统。推动开展特种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基础与应用研究,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完善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重点抓好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反溯机制,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制度改革,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严格落实抽检分离,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强化监督抽检后处理。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督促企业自主排查、主动报告风险隐患,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监管合力,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

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破解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消费者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放心消费在”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消费升级。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完善110报警平台涉案线索双向推送机制,推进“诉转案”工作,严防“以调代罚”现象。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消费仲裁机构,健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第四节  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

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围绕“两个基地”建设,持续深化质量强区战略,迭代升级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发挥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激励、引导、推动市场主体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推动质量创新,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崇尚质量第一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质量工作考核,落实地方质量工作责任制。发挥质量基础设施融合效应,大力推进协同服务,开展服务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和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鼓励中小企业做专做精,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同中小关联企业的合作,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持续开展质量统计监测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引导各方共同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运用政府质量奖、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质量激励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科学开展品牌培育活动,围绕自治区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优选经济效益好、发展规模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分层次进行品牌培育。以“扩大商标品牌总量、提升商标品牌质量”为主线,帮助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资产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行业组织和企业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打造更多优势特色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蒙”字标认证行动,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提升自治区绿色资源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助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申报、运用等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金字招牌”。

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夯实计量基础,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快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健全完善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法规规章体系。调动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组织作用,保障计量监督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完善并推广e-CQS系统(强制计量器具管理系统),提高计量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延伸连接和数据采集,支撑企业积极融入碳交易市场,为自治区节能降碳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持。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建立服务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国家乳制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申报建设国家和自治区能源计量相关重点实验室,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与民生相关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推动建成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自治区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标准建设,加大绿色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服务力度,每年建设约20个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指标特性、环境要求、管理、检测、服务等标准,到2025年基本建成自治区重要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强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大力推动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养老、家政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等标准化专项行动和工程。持续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做优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典型,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继续抓好乳业、稀土两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动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的原创标准。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开展标准质量、标准实施评估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实施监督职责,推动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提高标准应用效果。深化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与俄罗斯、蒙古国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开展标准比对、互认,拓展标准研究和转化应用领域。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标准组织。

提高认证检测服务能力。加快质量认证法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科学性、有效性。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进一步优化“蒙”字标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产业体系、质量链体系、推广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落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严厉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发挥市场在检验检测改革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时智能监管。加大检验检测监管力度,建立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异常经营目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相衔接的机制,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增加违法成本,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等行动,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评审员和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着力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提升信用监管的基础地位。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力度,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功能,扩大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实现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登记注册、消费投诉举报等信息“应归尽归”,支持利用多种渠道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信用分级分类为主要手段,强化信用监管对重点领域监管支撑作用,提高重点监管靶向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规范失信行为等级划分、约束及解除措施,完善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健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大力推进线上市场生态治理。坚持促发展和强规范并重,明确线上各类市场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产品质量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不断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民生领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违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经营秩序。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着力适应日新月异的网络交易形势,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大力加强新业态新模式交易监管,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强联合联动,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形成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合力。

加强广告监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健全完善广告监测体系,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落实互联网平台广告审核责任,丰富广告监测手段,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线上线下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和整治力度。扎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广告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广告行为。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建立“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新格局。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对近年来消费者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乱象集中整治活动,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管,强化教育领域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加强中介合同监管,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第六节  构建高效能的综合执法体系

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市场监管实际需要,加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权责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构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推进事权规范化、法治化。着力建设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协作相关规定。

积极构建法治监督机制。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综合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大力整治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以“放”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执法上下协调联动,强化区域协查联办,对涉嫌犯罪案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进行移送。

第七节  完善多元集成的协同共治体系

推动企业自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落实风险自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自身信誉,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加强行业自律。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和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竞争,减少行业壁垒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内企业行为,维护行业内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推进质量社会共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曝光相关典型案例,引导守法诚信经营。充分重视群众监督举报线索,全面完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有效发挥社会协管员的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参与市场监管氛围。

推进部门协同。厘清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同机制,消除监管盲点,形成监管合力。完善部门间信息反馈、归集共享、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间的协同执法,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行区域一体化市场监管,形成区域市场综合监管体系。

第八节  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支撑体系

加强人才技术支撑。树立人才工作新观念,鼓励引进与培养并举,坚持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三结合,持续做好常态化培训,充分发挥“每周一课”作用,深入打造市场监管执法“千人铁军”,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负责。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投入,鼓励技术人员参与、主持重大研究项目,为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提供支持。 

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理顺市场监管各层级关系,合理划分市场监管层级事权,优化事权层级配置,优化市场监管基层组织职能,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事权体系。稳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探索建立执法办案人员激励制度,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人才配备整体水平。全面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全区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实现各类监管数据集中管理,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整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1613”重点任务,即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六大业务平台”(“一网通办”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管及风险管控平台、执法办案平台、教育培训平台、消费维权平台、质量服务平台);“一个基础设施支撑”(包括网络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备份资源等基础环境资源在内的保障有力的一体化基础设施);“三大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运行维护体系)。加快推进涵盖“小个专”党建在内的智慧党建平台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政策研究。深化市场监管理论基础研究,加强对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不断丰富完善市场监管有关政策措施。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业务宣传,强化新媒体运用,充分挖掘外宣、内宣平台潜力,推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蒙”字标认证、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等专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强舆情引导力度,有效控制网络舆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做好重大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开展网评员培训,提升网评工作水平。

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注重市场监管核心价值观念、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精神信念建设,培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意识、服务理念、制度体制、监管模式。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实现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将规划纳入地区、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当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保障规划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全力推动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协同配合,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年度计划,扎实推进规划实施。要勇于改革、积极探索,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性举措,确保规划任务顺利落实。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与专项、重点检查有机衔接,推动不同检查方式整合和统一部署,形成部门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坚持规范透明。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监管,科学研判社会市场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其他检查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依法处理。

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互认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下简称“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和纠正执法扰民,逐步实现由政府监管向“四位一体”社会共治转变。到2020年上半年,建立健全全县统一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和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协调落实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评估,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积极落实县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协同认真完成全省、全市、全县性联合抽查工作以及“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相关工作,承担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本系统对下指导督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4

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动力,强化市场监管,推进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强化综合执法,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水平,为建设新时代活力之城幸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市场监管,着力创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突出重点,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检查保健品经营单位330家,关停保健品经营户15家,注销保健品经营商户22家。二是开展了“合同行政监管”专项行动,对通讯器材市场、交通工具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三是以清理“住改商”、老城区临街商户无照经营行为及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为重点,开展了两次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6件,收缴罚没款72980元。四是查处违反物价法规案件49起,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滥收费现象进行了专项治理。五是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为重点区域,开展了打传排查,端掉黑茶传销窝点2个,驱散传销人员40余人。

2.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认真开展2018年度企业年报工作,为9000余户市场主体提供了年报指导。截止2019年10月,完成企业申报公示10309户,申报比例为87.51%。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完成两次省局派发的“双随机”抽查,共抽查企业372户,其中145户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区本级个体工商户“双随机”抽查345户。组织“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将49户住所无法联系的投资公司依法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止10月底,全区移出异常企业296户,恢复个体异常状态398户。3870户企业载入异常名录,14543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异常状态。

3.扎实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查办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各1件,商标权投诉、举报5件。推进了互联网广告整治,约谈了网络技术公司负责人。严格先审查、后原则,加强了医疗广告监管。对都市妇科医院、九洲医院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4.强化服务和消费领域监管。一是联合市局消保科、市消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广播电台开办了“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专题讲座。二是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活动,培育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家。10月份启动了“美丽·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预计年底前在全区创建消费文明示范单位25家。民用品维修行业“星级服务示范店”创建有序进行。三是开展了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全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140余人次,受理调解来访投诉举报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4万元;12315、12331、12345、961890平台受理分派消费者投诉举报3430件,受理办结率均达到100%。查处案件14件,涉案案值21万元。四是扎扎实实开展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质量抽检工作,1至10月份,完成了18类989个批次的商品、食品抽检,收缴罚没款40万元。

5、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了散煤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协调镇、街和有关部门,严格散煤管控,坚决取缔违法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打击流动散煤销售行为,强化洁净煤、洁净煤炉具推广。截止10月底,取缔散煤经营户20余户,查扣散煤140吨,收缴罚没款4万元。23个加油站全部设立了成品油经营承诺书公示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

1、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为抓手,积极开展质量提升与名牌培育工作,会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制订了《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十个专项行动开展。对辖区内7家规模以上制造企业进行了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摸底,组织华富玻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活动,推荐医学院附属医院为省政府质量奖培育对象。开展了“质量月”、“质量开放日”、“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营造了“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2、深入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强化自愿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配合省局检查组对我区21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查处违规企业1家,检查和整改结果全部录入“河北省认证认可监管信息系统”。

3、加大对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监督检查力度,6家企业公布了企业执行标准。截止10月底,全区在网上公示的企业达到28家,公布标准73项、产品99种。申报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修订企业标准各1个。80余家单位计量器具录入了管理平台。开展了节假日期间标准计量器具、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等监督检查,提高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三)履职尽责,守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1.积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事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深入开展了食品销售质量提升行动,检查食品经营企业643家,对其中26家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继续推进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开展,裕华路市场通过省级验收,创建“放心肉菜超市”2家。开展了校园及周边地区“五毛食品”整治,配合市局抽检20批次,查处无证经营“五毛食品”企业1户。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加强了农村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品种监管,对生产经营“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提升了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整治和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三是加强了餐饮食品监管。“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工程持续巩固,其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开展了餐饮单位、夏秋旅游旺季风险隐患排查和单位食堂、无证经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范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围绕“第三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重点活动,对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全程监督或重点监督,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开展了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创建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7家。以居民聚集区、校园周边、大型商业服务中心为重点区域,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净化了网络网络订餐市场环境。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控,督促3家公立养老院、7家私立养老院规范了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受市局委托,牵头制定并贯彻落实《“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妥善做好“小饭桌”管辖移交工作,协助镇街加强了对全区528户“小饭桌”的监管。四是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2家企业通过了HACCP认证,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13家。加大非法使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检查力度,检查企业100余次,对1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收缴罚款6万元。围绕“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双创双服”,加强了对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守护用药用械安全。一是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药械经营单位建立自查制度,增强了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自觉性。二是加强了对药品流通领域中涉及面广、易造成恶劣影响的品种监管,开展了接种点疫苗、3.15晚会曝光药师挂证行为、回流药品等9项专项整治,药品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完成药品抽检37批次。三是对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美瞳专项检查”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强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保障了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涉及医疗服务领域的医疗器械和药品质量加强监管。

3.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特种设备科学监管防线。一是将特种设备监管责任落实到分局和责任人,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现了监管全覆盖。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2家,发现隐患111处,完成整改107处。查处特种设备使用违法案件3件。三是“双控”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开展了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化工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攻坚、集中使用起重机械重点场所专项检查和快开门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对避暑山庄环山旅游观光车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保障了游客的安全。五是结合“安全生产行”行动,对全区800余家使用液化气钢瓶餐饮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钢瓶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

(四)优化法制建设环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办案单位负责人和法制员共70余人参加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专题培训,促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办案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化解和防控行政败诉等风险。1至10月份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8件,其中万元以上19件,收缴罚没款113.4万元,无行政赔偿案件。三是加强政务服务清单梳理,推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施。梳理认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1项,认领上级部门目录清单并形成本部门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339项,经审核全部纳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夯实了基础。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业务水平

1、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商务局相关职责,组建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设定了职能,新时期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

2、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赴唐山乐亭纪念馆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重温了入党誓词。利用电视和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全局党员收看了《榜样四》,学习了优秀共产党员黄文秀的先进事迹。开展了“扶贫济困助残送温暖”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为贫困村、残疾家庭和本局因病住院职工甄海峰捐款16000余元。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感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树立了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信心。

3、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全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开展了支部书记述职活动,认真抓好党费收缴管理,对近3年党建工作档案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党务管理软件维护和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1名入党积极分子被发展为预备党员。

4、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区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对区局机关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了干部作风、公车管理、加油卡使用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促进了监管职能到位,防止了四风反弹。

5、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加强了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局市场监管人员参加了2019年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络培训和省局组织的“市场监管大讲堂”学习,137名公务员参加了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每人每项学习年均达到50课时以上。选派1名主管食药安全的副局长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安全管理法规培训,2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促进了干部理论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六)利用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利用动产抵押职能,为企业融通资金。累计为丰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办理动产抵押11件,为企业融资21525.72万元,创历年融资最好水平。积极推行商标兴企战略,支持三源生态米业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生产的“三河源”大米为依托,申报“大米”地理标志商标,已上报国家商标局待批。依托本区特色农业、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推进广告公益扶贫活动开展。通过976广播、晚报、LED显示屏等渠道公益广告2700条。

(七)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司法机关查办相关案件,为司法机关提供黑恶线索6件,为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贡献。我局承担的丰宁县四岔口乡缸房营村精准扶贫整村脱贫工作通过市县初审,已上报省政府等待验收。组成工作组,深入双峰寺水库库区3户居民家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终3户居民同意签订协议,保障了双峰寺水库按期成功蓄水。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年报工作开展。截止2019年10月,完成申报公示企业10309户,申报比例达到87.51%,。牵头完成了两次省局派发的“双随机”抽查,异常企业的移除工作全部采取实地核查和书面检查的方式,确保了异常名录管理工作零差错。

(二)贯彻品牌兴区战略,扶持“三源”米业公司申报“大米”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协调各县区大米生产厂家成立了大米产业协会,作为“大米”申办主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三)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事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了街道、镇、村属地监管职责。承担了区内3个集贸市场、10个超市、800余个餐饮经营户创建文明城市规范管理工作。在全区643户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了食品销售质量提升行动,确定2家大中型超市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工程持续巩固。开展了“五毛食品”、生产经营“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有效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按照市政府和市局统一安排,开展了对市中心区“小饭桌”调查研究,起草了《“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在全市实施。妥善做好“小饭桌”管辖移交工作,协助镇街加强了对全区528户“小饭桌”的监管。

(五)建立了疫苗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了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做到检查标准公开、检查程序公开、检查结果公开。购进疫苗、疫苗储存、运输的各项规定专项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疫苗管理实现零差错。

(六)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双控”机制建设,总结出了一套企业风险辨识“六步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八步法”标准化模式,并制作成培训课件在全区推广,促进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及维保单位“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

(七)保健食品乱象百日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累计出动市场监管人员290人次,检查宾馆、酒店、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266个,关停、注销保健品经营户24户,变更保健品经营项目企业8户,维护了保健品市场稳定。

(八)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行使散煤管控部门职责,协调镇、街和有关部门,严格散煤管控,坚决取缔违法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打击流动散煤销售行为,强化洁净煤、洁净煤炉具推广。截止10月底,取缔散煤经营户20余户,收缴罚没款4万余元。

(九)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案件质量不断提升。1至10月份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8件,1至10月份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8件,其中万元以上19件,收缴罚没款113.4万元,无行政赔偿案件。

三、存在问题

(一)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滞后,队伍年龄老化,执法人员少、力量弱,人员思想认识跟不上市场发展需要。

(二)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规章制度尚不完善,信息资源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完善整合。

(三)基层分局基础设施、装备薄弱、执法手段、监测手段落后,满足不了一线工作的需要。

(四)存在着执法不严、标准不高,偏松偏严的问题,少数执法人员不善于学习,政策水平低。

四、2020年工作谋划

(一)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校园食品安全、旅游市场、保健品、酒类、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服务和消费领域监管,持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企业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开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继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二)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商务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限制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减损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三小”监管。开展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药械流通领域监管。把药械日常监管的重心转变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控制上来,积极做好药械不良反映监测评估工作,加大药械流通领域和药械从业人员监管力度。

(五)坚决守护特种设备安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开展,加强风险识别分析,针对性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

(六)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市场监管,打好蓝天保卫战。利用动产质押和股权抵押职能,为企业融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七)扎实推进质量提升“十个专项行动”实施。实施质量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强化加油机、民用“三表”等重点计量器具监管。积极开展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大力整治“认证乱象”。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抓好有关国计民生重要产品、商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八)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办案、检验检测、法律法规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整合投诉举报平台。实施基层建设提升工程,补齐市场监管人才短缺短板。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潜在的风险,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及时发现和解决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印发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落实监管执法措施。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特别是严格查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抄告的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无照经营行为,并组织配合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经营行为。对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抄告给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作出责令关闭、或给予停产停业处理决定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信用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要加强对生产领域列入工业生产许可目录内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督管理,适时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依法查处并依法公开抽检结果,同时抄告县消防部门。及时组织查处消防部门通报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日常监管。要加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消防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存在擅自生产、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及伪造、冒用3C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认证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的监管,大力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等行为。(责任单位:信用科、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加强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对消防压力罐的设计、制造实施安全监察。(责任单位:特安科,各市场监管所)

(六)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把开展药品零售(除连锁门店外)企业,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与其它业务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药品科,各市场监管所)

(七)配合开展其他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醇基燃料、烟花爆竹、“三合一”厂房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行动。配合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责任单位:稽查科、消保科、信用科、特安科,各市场监管所)

(八)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要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对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火灾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照要求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质检所)

(九)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本系统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上报。(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增强合力。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照经营场所,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在消防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行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共同防范安全生产经营风险。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6

从理论上讲,网络直播营销完全具备营销性、媒介性、自愿性三大商业广告的核心特征,符合《广告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调整适用范围,这也是此前不少学者专家主张依照《广告法》调整网络直播营销的主要依据。后于《广告法》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则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网络直播营销是电子商务从业者所采取的销售商品(服务)的一种模式或一个环节,和电子商务密切关联,是电子商务从平面静态发展升级为视频动态的结果。电子商务活动严重依赖网络这个媒介,因此如果简单判断网络直播营销这一新兴电子商务模式(环节)是商业广告的话,必将遏制电子商务的升级发展。

正是出于对新兴商业模式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考量,国家没有急于出台新的管制措施。《指导意见》的出台,终止了当前关于网络直播营销属性的争论,明确了网络直播营销的性质——不是简单的广告非广告问题,而是兼具“电子商务+宣传促销+导购卖货”等特点的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新业态。基于其模式新、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一个主体或行为可能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在不同模式下主体或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性质也不相同。《指导意见》抓住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主播这三类关键主体,进一步明晰了他们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明确直播营销活动中网络平台和网络直播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监管执法和行业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引作用。同时,根据调研结果,指出法律适用方向,明确重点监管领域与重点查处事项,给接下来的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执法亮明了路径与武器。这种没有急于立新法规制,而是利用既有法律规范资源综合规制监管的模式,也是一种监管执法的创新,更是监管理念的进步,不仅节约了立法资源,更将大大提升既有法律规范的执行效益。

《指导意见》来源于实践,也将付之于实践。网络监管执法不同于线下的监管执法,没有网络监管工具上不了网,就只能望网兴叹。故此,接下来最为重要的是亟须开发建设具有网络监测、同步固证、指挥协调功能的综合性市场监管网络监管执法系统,链接市场监管部门的各条业务线,同时打通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办、公安局、广播电视监管机关等网络安全监管机关,网络视频节目监管机关,网络违法犯罪执法机关的信息传输合作通路,共同提高网络违法信息处置应对效率。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7

市场经济是伴随着经济发展产生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商品交换而产生。工商管理也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状况下诞生的,在历史上重农抑商的时期,工商管理起到了维护市场稳定,维护政权,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在这个发展阶段,中国的各个朝代对手工业者,集市交易,小商小贩的管理非常重视,早在周朝就设了专门司管理国家的市场经济活动。工商管理起到了市场的基础性管理作用。后来到了清朝,更加注重健全工商管理,形成了一定的管理规模。逐步完善了法律法规。如《商标法》、《公司条例》》、《公司注册规格》等法律法规。

二、工商管理的职能

工商管理在经济发展中,充当了特殊角色,其主要职能是:积极的市场监管是的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此外,工商管理还具有经济调节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工商管理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企业的市场竞争准入退出,企业的公平竞争,具有综合管理职能。

三、工商管理的特点

工商管理的特点,具体包括: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做好监管服务,维护消费者利益。

1.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工商管理不同于其他它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更需要充分发挥好工商管理的市场有序发展的职能。

2.做好监管服务

在做好监管的同时也要做好服务。坚持的理念是,行政处罚与行政服务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方式,搞好行政监督,从而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做好监督服务。

3.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合法利益

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维护消费者联系较紧密的合法权益,代表了政府部门的执法形象,只有工商部门更好地的履行职能,才能使社会风气更好,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工商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

工商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包括:对企业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强商标广告企业执法,依法查处违规企业。

(一)对企业的引导作用

企业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营发展实体。企业在发展生产时,有的只考虑眼前的局部利益,没有考虑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造成有的行业盲目生产,给市场带来消极影响,面对这种生产的没有秩序的情况,就需要工商管理部门考虑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全面引导企业合理化,健康化,秩序化生产。

(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

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行政执法,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流通、销售。包括: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强商标广告企业执法。

1.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对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加以重点关注。如明胶类食品、休闲食品、农村食品、暑期食品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集中销毁,有效地的保障了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扎实开展春季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抽检化肥,查办农资案件,并进行罚没款。

3.加强商标广告企业执法

加强商标广告执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检查规范房地产户外广告,登记备案车体广告,责令整改不合法车体广告。

4.依法查处违规企业

加强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打非治违”和“清网净厅”专项行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要求全部补办营业执照。查处黑网吧户,黑歌厅,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履行函告手续。

(三)加强经济秩序综合治理。

市场监管执法范文8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总理“全覆盖、零容忍”等特设、食药监管总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省市局的决策部署,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安全有保障、竞争有秩序、市场有活力、发展有质量、队伍有生机、市县有位置的目标,奋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好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

1.坚持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自觉服从党组工作安排,把打好打赢三大战役(特设食药安全风险防御战、散煤管控阻击战、扶贫脱贫攻坚战)摆在首要位置。

2.坚持精准监管。认真开展“精准落实年”活动,食品药品特设实行全覆盖监管,其他产品与服务事项实行导向性重点监管,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扑下身子,自降一级深入一线抓落实。

3.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风险点就是监管重点理念,紧盯易出问题的商品质量(含食品药械)与服务事项、问题多发的环节与场所,切实抓好专项整治,突出各项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善于发现问题,确保不出现“灰犀牛”和“黑天鹅”事件。

4.坚持“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是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最经典、最权威的指示,也是牢牢守好食品、药品、特设、重要工业品与消费品安全底线的根本路径。正确处理严管与安全、教育与惩戒的关系,突出执法办案、聚焦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查严办,坚决筑牢生命安全底线。

5.坚持统筹兼顾。市场监管本身点多、面广、线长。市场监管之外还要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要站位全局,摒弃狭隘观念,统筹分管的人和事,协作办案,首先从查处直观违法违规行为入手,做到以点带面、一证多管、一店多查,服务在前,融合共治。

6.坚持正向激励。制发任务清单和目标考核办法,突出业绩标尺,激发干部认真履职、担当尽责的内生动力,鼓励干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树立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

三、工作重点

(一)持续强化监管主业,确保人身健康安全无事故

1.坚守特设安全底线。以企业、景区特种设备,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气瓶、流动性游乐设施监管为重点,落实好“双控”机制,全覆盖、不间断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在县站未投入使用前组织气瓶分批到县外检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设不发生有影响事故。

2.坚守食品安全底线。认真执行“一规定一法一条例”,重点聚焦“二老”(养老院与中老年保健食品)“三大”(县城大市场、农村大集、米面油盐酒等大宗食品)“七小”(婴幼儿奶粉、中小学生幼儿园食堂、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小餐桌、农村小卖部)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对婚宴聚餐与坝上景区、校园周边、农村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监管,紧盯“问题食品”进行抽检,积极推行食安保险。全覆盖监管,多办案办大案,补短板求上位,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3.坚守药品安全底线。深入宣贯药、械、妆、疫“两法两条例”,强化隐患排查和全程追溯,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规范各类药店、医疗机构、美容减肥店经营行为,重点开展中药饮片、非法渠道购药(械)、影像类防疫类药械、疫苗、化妆品专项整治,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多办案办大案,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安全和市考核成效大幅度提升。

4.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抽查、认证检测等手段,重点强化电线电缆、家电建材、童车电动、棉花服装等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监管,多抽查严处罚,抓大案要案,确保人身健康安全。

(二)持续坚持营商兴业,确保市场秩序井然有活力

5.强化收费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涉企乱收费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水电、气暖、物业、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收费检查,强化疫情、“两节”等重点时段、房地产、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价格监管,全员抓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6.强化商业竞争监管。突出车站周边等批发门市、专卖店等监管,聚焦名标、名牌产品,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山寨食品、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网络营销与医疗保健、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广告监管。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传销、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合同监管,认真查处房地产、金融通信、医药汽车销售等行业利用合同欺诈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挖案源,争办一批大案要案。

7.强化消费环境监管。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线下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发挥12315平台举报作用,及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办结并查处各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印发明白纸,大力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预付卡跑路、非法集资、传销等形式非法敛财、欺诈侵权违法行为。

8.强化监管机制创新。认真做好部门内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试行分局间、邻县之间交叉执法、股室间联合执法。加强信用监管,做好年报工作,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9.强化优质服务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与行政审批局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落实“办事一次成”要求,更好地服务主体,完成市下达的市场主体培育任务。

(三)持续做大环保基业,坚决打赢散煤管控阻击战

10.拒绝理由、义无反顾做好散煤运销管控工作,保持省市领先,为全覆盖推广洁净煤创造条件。

11.做好成品油、洁净煤批批质量抽检工作,抓好非节能环保车辆交易监管,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持续做强扶贫伟业,巩固提升扶贫脱贫质量

12.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一包五”结对帮扶工作。

13.多措并举,积极为帮扶村、帮扶户办实事、解难题,为打好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五)持续抓实党建大业,为事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14.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四个意识”教育和纪律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

15.继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一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业绩,讲奉献,讲协作,讲效率的市场监管铁军。

(六)持续助力培育产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16.实施“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工程,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助推有机园区、有机产业发展。

17.使有机蔬菜、黄旗小米、丰鑫肉等产品更多的入驻“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品牌,继续推进烤羊、大扁等地方特色品牌创建工作。

18.抓好两个在建检测中心项目建设,为特设、有机产品监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19.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强化计量监管。深化突出抓好加油机、民用“四表”(电表、气表、水表、热表)等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