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合同管理范例

市场合同管理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1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周至县集贤镇高新区集贤园北,距离西安市43km,项目北临集财路,南临集财南路,西临科技大道,东临集贤西2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1481.10m(122.22亩)建设净用地面积280126.89m(120.19亩),项目总建2筑面积178751.87m,共有建筑14栋,包括企业孵化器1栋、加速器1栋,创意孵化单元2栋,标准厂房7栋,辅助配套楼1栋,园区大门2个。按照空间2分为地上计容面积149521.89m,地2下建筑面积29229.98m。按照建筑性2质分为丙类厂房132658.54m,公用2建筑46093.33m。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所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1)施工合同签订规范性不足。目前国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普遍存在合同签订规范性差的问题,然而很多合同条款内容以及签订过程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给日后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的履行埋下隐患。(2)各方对于施工合同认知不足。合同涉及各方对于合同内容以及自己需要履行怎样的责任认知不足,使得整个合同管理过程过于混乱,同时给合同的履行也带来一定的阻力。(3)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内部,没有设置合同管理机构,有的虽然设置了合同管理机构,但因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导致该机构的效能并没有被充分的发挥出来,从而造成合同管理工作无法为施工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4)合同文本存在不足。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包含合同形成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两个阶段;而合同文本内容不足主要体现为对承包方应该履行的责任阐述过多,而对业主方应该履行的责任阐述过少;另外,施工事故责任认定和划分不够清晰,也会降低项目施工现场合同管理水平,不利于项目顺利有序完成。(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是主体,其综合能力水平会直接影响合同管理效果,但国内很多建筑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素质较低的现象,限制了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2.风险控制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1)管理者对风险控制缺乏足够重视。大多建筑施工项目工期较长,施工期间很容易受到各类外界因素的影响,继而发生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而大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将过多的精力放在了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上,对于风险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这造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我国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大多是农民工,该部分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相关的施工操作也无法很好地识别潜在风险,规避风险能力较低。从建筑施工企业角度来说,在项目施工前,企业通常都不重视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这造成大部分建筑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遇到风险时,不知如何保护自己,从而导致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不仅阻碍了项目施工顺利完成,还会对项目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打击。

三、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

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就必须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标准和内容。(1)分析国内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和合同条款内容逐一比对,以避免合同条款存在违法的内容,这部分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关键。(2)完善和修改合同条款中存在漏洞歧义的内容,以提高合同条款的明确性,避免对方利用漏洞进行索赔。(3)综合全面地分析合同条款内容,艺确保所有内容都足够科学和合理,同时还要检查合同内容和预算内容、投标报价内容是否一致,因为只有三者保持一致,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4)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内容,对于疑似存在潜在合同风险的合同,坚决不予以签字盖章。

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大多合同的风险都是由于对方缺乏信誉导致的,为此,建立健全信息评价系统不仅有利于合同双方更好地评价彼此的信誉度,还可以帮助各方快速的获得所需的信誉信息。可以说,以信用评级体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不但更可靠,而且合同签约和履行过程也会更加顺利。因此,合同双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建立自身的信用等级制度,并将该项制度作为标准,来更好地评价对方的经营信息、经济信息、组织架构信息等。同时,要注意对于评价结果的存档保存,以更好地为日后合同管理积累数据和经验。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可以降低合同风险水平,而为了提高风险预警的有效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立并完全合同风险评估体系,做好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的评价,并且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环节做好风险评估,确保可以及时发现风险类问题,对照风险等级,给出相应程度的预警。同时,管理者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控,避免风险问题的发生,或者将风险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2)要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风险管控部门,明确其职责和权利,确保可以对合同中的潜在风险问题给予科学的、正确的评估。另外,需针对不同风险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将风险问题扼杀在摇篮中。(3)在实际工作中,风险管控部门要仔细认真地分析各类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4)加强风险跟踪,当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时,风险管控部门必须及时预警。同时加强跟踪,并以最快的时间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以更好地在掌握风险变化情况跟的同时,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4.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随着社会时代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已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的发展中。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建立并完善信息管理体系,这有助于提高信息管理质量和效率。信息化管理体系可以借助计算机技术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极大程度地提高了信息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另外,建筑企业可以应用信息化体系来整合和管理资源,有效地降低了认为因素对管理过程所造成的主观影响,从而在切实提高合同管理的时效性的同时,进一步为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打好坚实的基础。

5.完善流程管理体系。项目施工开展过程必须严格按一定的流程完成,否则施工现场就会出现过于混乱的现象,着十分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完成。对此,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体系可以帮助工作人员理清项目施工环节和顺序,进而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内容可以有序完成。不仅如此,流程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可以强化风险监控效果,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1)合同管理流程主要设计前期调研、策划、拟定合同条款、签订、制定等内容,针对此,要为每一个合同管理环节设置一个专业的人员负责,并将合同风险管控真正的落到实处,以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内容进行。(2)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来监督合同管理流程,评估各个条款和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地分析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弥补合同执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不足,从而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6.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想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水平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水平,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公平、公正地选拔合同管理人员,并加强对选拔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操作能力、道德素质方面的考核,从而挖掘合同管理人员的优势,以更好地发挥出合同管理人员的效能。(2)加强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打好基础。(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来考核合同管理人员,并将专业知识、技能、责任意识、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考核重点,同时建立考核结果和薪酬绩效之间的联系,激发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从根本上提供合同管理水平。

四、结语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纠纷;优先受偿权

1研究背景

1.1国内研究背景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关键力量之一,各项技术水平都有较大的提升,但是施工合同管理技术作为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近年来也不断有专家、学者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进行详细的研究,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但是在实践中仍有许多不规范的管理措施存在,施工合同管理的不到位使得近几年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例不断递增。另外,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问题在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比例不断增加,优先受偿权一直以来也是立法的热点,同时也是有待解决的难点。包括其计算的时间点、权利性质、权利适用的范围大小等,一直以来都处于较大的争论中。此外,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也尚未制定明确具体的解决措施。

1.2国外研究背景

国外研究情况:国外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主要是国家层面的系统管理和各企业进行的自我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国家通过制定颁布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为施工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提供正确指南。除此之外,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进行监督管理。而各企业内部也有响应国家政策的管理系统,对施工合同管理实行双向管理[1]。国际上,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先于国内,因此国内的管理技术和水平与国际存在一定差距,在完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的同时,可以借鉴国际上有效的管理方式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出适于国内适用的管理模式,最终完善我国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2甲乙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2.1甲乙企业的背景情况

五指山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企业)以1000万人民币于2010年11月17日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参与法律诉讼总共13次,司法协助(股权冻结)1次,经营异常1次,对其进行四次抽查检查其中两次抽查结果为“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海南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企业)以2500万人民币于1997年10月14日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建筑安装和装饰等。参与法律诉讼总共67次,行政处罚4次,司法拍卖2次。

2.2甲乙企业施工合同纠纷情况

双方达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意以后,乙企业作为承包人于2013年11月15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并通过了竣工验收,而甲企业作为发包人迟迟未履行合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乙企业于2014年9月15日向一审法院起诉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甲乙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

3.1甲企业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法总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的合同严守原则来看,当事人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且意思表示一致以后,依法设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就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2]。甲企业拒绝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不符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损害承包人、债权人等多方利益。

3.2乙企业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通过对甲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不难发现甲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信用状况都存在着不良记录,乙企业在与其进行合作以前并未对甲企业进行调研就草率订立合同。另外,在甲企业未履行合同债务时,乙企业未及时的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导致权利行使时间超出法定时间,从而导致无法行使权利。乙企业对合同管理意识的缺乏,不重视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自身的经营状况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3.3优先受偿权规定不详

近年来不断增加的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例中大多涉及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之所以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不断发生且解决困难,究其根源是法律法规对其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因为缺乏明确的指导,导致企业对权利的认识发生错误,常常导致企业不能及时行使权利或错误行使权利;导致司法机关对优先受偿权问题的处理难以找到具体规定,缺乏具有说服力的依据。

4施工合同纠纷的管理措施

4.1完善对招标人资格审查制度

要根治任何问题都需要从源头上治理,施工合同管理应从订立之前就着手进行。建议相关部门改良对招标人设置的资格准线,将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指标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限制在招标活动之外;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对招标人的综合评价指标,同时加大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不仅监督是否有违法行为,更应该对企业的资质审查进行监督,确保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4.2健全普法教育制度

任何规章制度从制定到颁布执行都受人的制约和影响,所以普法教育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不仅要普及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行业规章等规范文书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培养人们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对行业而言,各企业应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鼓励员工学习和了解法律规范,并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探索新的适于实用的管理方式。新闻媒体也应加大对相关纠纷案例的报道,使更多企业了解相关案例,从而促使各企业反思自身的管理缺陷并进行改进,开创更加高效的管理模式。此外,国家不仅鼓励干部带头学习和遵守制度,更应该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其中,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制度。

4.3完善优先受偿权制度体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范围包括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员工的工资、奖金,购买建筑材料的费用,使用机械设备的费用等,但是对于违约赔偿金等费用并未包括在其中[3]。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垫资的现象,垫资也未包括在优先受偿权范围中。笔者认为从优先受偿权的立法背景来看,该权利设立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挽回承包人的损失,所以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应该是承包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故建议应当适当扩大权利的范围,将垫资、违约赔偿金纳入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实践中对发包人享有债权的除了承包人以外,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消费者等多个债权人,当优先受偿权和其它权利冲突时,应当优先行使哪一个权利,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大争议。就最高院的指导案例来看,当优先受偿权和抵押权冲突时,是优先行使优先受偿权。但笔者认为此种做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既然法律明文规定二者都具有优先性,就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行使,而不应偏袒任何一方。由于二者都涉及社会大众的利益,故应该权衡二者涉及利益的大小决定哪一方优先行使权利。

5结论

近几年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施工合同的纠纷也不断增加,反映出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的薄弱之处,也反映出我国在处理此类问题方面还有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希望本文能为施工合同管理的理论体系提供新思考,为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提供帮助,帮助人们增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识,降低因施工合同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建筑领域内的正常交易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何柏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2]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3

(1)缺少着眼于企业级战略高度的系统设计,业务处理和工作流程不规范,应用水平参差不齐;(2)上级部门不能实时监控下级各电力营销点的生产、经营状况;(3)配电与营业于不同的管理部门,无法从根本上形成一口对外及为客户提供高效的优质服务;(4)信息系统基础薄弱;(5)随着城网改造项目的进行,营销任务量增大,这对营销系统的性能、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建立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力营销决策支持系统,使供电企业实现现代化、科学化管理。供电企业应站在企业级的战略高度,对现有用电管理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程抄表系统信息进行重新优化整合,营销集成,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实现供电企业营配合一,以更好地适应电力市场大环境的基本要求。“营配合一”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各种基础数据的采集是这项复杂工作的基础,没有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营配合一系统只能成为一个空中楼阁,而负荷管理系统正逐渐成为重要的数据采集手段。

2负荷管理系统在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中的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着陆,电力供需矛盾缓解,其发展目标从负荷控制转变为负荷管理,即电力负荷“控制”功能作用相对减弱,而“管理”功能在不断增强并持续发展。作为集现代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多种类通信技术、网络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于一体的负荷管理系统,具备且理应成为电力营销的主要技术支持和手段。

2.1电费管理。(1)远程自动抄表。由终端读取表中的各种数据,并以数据包的形式传回主台,可准确和方便地获得电能表的各种计费数据,实现远方抄表数据时间的一致性,通过计算机网络送往营销MIS系统,作为电费结算依据,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2)电费催收。利用系统中文信息发送功能,电费信息可以在客户的终端上存储、显示,并以语音的形式通知客户,改变了过去上门催收的方式,为供电企业提供了简便、高效、快捷的电费催收方法。(3)分次收费制度的实施。对季节性生产或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的客户,如:高耗能企业,以及信誉等级差的客户,可实行“分次收费”。例如铁岭地区的建材行业和冶金行业都实行了“分次收费”。“分次收费”可同中文信息发送、电子传票结合使用。当客户买电后,经过一系列工作流程,由操作人员按传票内容将所买电量下发至终端,由终端执行当地闭环购电控制。当客户的剩余电量达到报警定值时,终端发出警报,告知客户应及时再次购电,如剩余电量达到跳闸定值后,终端执行跳闸以终止供电。实行“分次收费”已经成为供电企业回收电费重要的有效手段。

2.2电能损耗管理。线损分析是通过采集线路上的变电站、客户、公用变、居民等计量点、考核点的电表数据,根据线路的电网结构设置供电、售电关系,以及线路情况等,计算线路供电量、售电量、线路损耗电量,进而计算统计出线损率,以提供线路电能损耗情况,从中查找发现损耗位置,并可进一步分析、判断线损原因,发现窃电,或寻找丢失的和未纳入计量范围但实际存在的供电线路。

2.3负荷统计分析预测管理。在电力市场中,对用电需求量的分析和预测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对未来用电需求量的预测是电力市场中许多决策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它可以为投资规模、电力生产结构调整、电力销售结构调整以及电价制定等方面提供依据。(1)负荷统计分析。负荷分析功能提供了灵活的对选定客户、群组、行业、分局等对象组合的多个日期的负荷、电量曲线的对比分析。通过该功能可对客户用电实时数据进行分析,为电网运行和市场预测提供第一手的基础资料,了解各行业客户在不同时段各类负荷情况,分析季节变化对用电负荷的影响,为供电企业核定分类电量、核定趸售电价等提供资料。同时,可为负荷预测提供大量可信、实时的计算数据,保证负荷预测和市场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负荷预测。负荷预测是利用系统长期、连续的有关历史数据,对选定对象,按多种数学模型进行预测:如:指数平滑预测法、分段拟和预测法等,并根据预测结果调整系数,达到不断优化预测的准确性。

2.4数据共享合理利用。(1)多级网络互联和数据共享。负荷管理系统所采集、统计的各类数据都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因此,系统支持并提供了多级网络互联和数据信息共享功能,以充分满足供电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互联、数据共享、信息共享的要求,实现资源的充分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2)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Web服务功能。负荷管理系统的有关客户用电信息、用电统计信息等,具备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Web浏览,使得系统实用化水平的提高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延伸了用电信息管理系统的对外接口,提高了供电企业的服务水平。

2.5为供电企业带来的效益。融营销管理和需方管理于一体的负荷管理系统,以其先进的软硬件技术、科学合理的设计、全面的管理对象、健全完备的功能,对供电企业的营销管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并从中获得了相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减少停电次数,增加售电量;查处窃电,追补电量,挽回经济损失。(2)社会效益。管理地方电力生产企业,合理、高效、环保的利用能源;使电力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

3负荷管理系统的广阔前景

经过近20年的发展,负荷管理系统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完善的管理运行体系,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作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其推广和应用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供电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3.1负荷管理系统在供电企业市场营销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能商品的服务价值除了在售前各环节体现外,更重要的是体现于售后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在电力行业内部正逐渐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价格导向使电力客户对自身的电力消费情况越来越重视,但由于大多数企业客户缺乏技术条件和现代化用电管理手段,很难对电力消费情况做进一步分析。负荷管理装置所采集的分时段电量、负荷曲线、最高最低负荷、时段电量比例等实际数据,经过分析整理后,可由供电企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向客户提供合理用电建议,充分利用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帮助客户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项工作从表面上看,使供电企业的销售量减少,但从长远看,客户获益后,经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必将扩大再生产,最终会增加用电量,即扩大供电企业在能源终端市场的占有率。

3.2负荷管理系统正在反窃电工作中日益重要。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中,使用反窃电监测仪对计量回路、电压、电流等实时数据进行监视,并将窃电信息及时上报负荷控制系统主站,是及时捕获窃电的新方法。电力负荷控制系统为这一反窃电技术的实施提供了数据远传的功能,负控主站或调度中心集中监视,稽查部门快速捕获。

4结束语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通信行业;市场营销;管理体系;问题;构建策略

通信技术因科技推动而向着大众生活进行渗透,而通信企业若想获取理想的市场优势必须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借助多维度的营收手段做到综合营销,同时还应从市场营销出发强化管控,确保营销体系契合通信发展以及市场变化。

1通信行业推动市场营销管理体系有效构建的意义

对于通信行业来说,从市场营销出发进行管理体系的针对构建极为关键。其意义如下:首先,该类管理体系与强化市场营销相应需要极为契合,营销作为推进行业发展的重要部分,当前仍存有管理滞后等问题,使得营销作用很难高效发挥。而推进管理体系的高效构建能够从营销人员、制度和服务等层面出发实现全面完善,从而强化管理以及营销效率。其次,体系构建是紧跟通信发展的重要途径。现阶段,通信市场在竞争层面愈加激烈,为获取理想的市场优势,企业必须借助营销管理来提升竞争力。

2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现存问题探析

2.1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并不完善

对于通信市场来说,其营销问题因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而逐步凸显,以往与营销管理相关的法律很难契合当前营销需要。诸多通信企业只能各行其道,依靠多类营销手段来取得优势。同时部分不法分子也会针对不规范之处来谋取利益,再加之法律制约相对欠缺,使得市场管理受阻明显。所以,必须从法律规范出发做到切实完善,从而确保市场营销得以强化。

2.2营销管理机制并不统一

当前通信市场由于竞争激烈,很多企业依靠繁杂的营销手段来且强化自身优势,导致较多领域存有严重交叉。比如对于一个城镇而言,其通信系统便可能涵盖联通、电信以及移动等多个企业,导致当地通信存有同质化形式的竞争,使得综合管理受限。因为营销管理机制并不统一,使得企业间很难对资源浪费进行规避,导致通信企业难以快速发展。

2.3售后服务相对欠缺

现阶段虽然运营商具备较多客户群以及通信优势,但很多新兴企业持续崛起使得通信市场必须持续对外开放,因此市场竞争也不断朝着多元化前进。部分通信企业由于并未对售后服务加以重视,引发大众诸多不满,企业也随之丢失了相应的信任感,最终只能被市场淘汰。因此,企业必须从售后服务出发做到切实完善,依靠服务体系的针对构建来树立并维护企业品牌。

3通信市场推进营销管理体系合理构建的有效策略

3.1从营销机制出发进行建立健全

任何行业必须借助制度规范才可实现正向发展,现阶段由于通信市场未能对营销手段加以有效规范,导致市场营销伴有诸多管理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以市场营销为导向推动营销制度向着具体化以及规范化发展,同时还应强化奖赏机制,若企业遵守法律并且诚实守信则应加大奖赏,并依靠政府力量加以扶持,从而实现净化市场的目的;若企业存有投机倒把或者是唯利是图等情况则必须严厉打击,以相应法律机制为为导向实施严厉惩处,还给通信市场更好的竞争环境,为其有序发展夯实基础。

3.2推动管理机制向着统一化发展,并确保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整体来看通信企业在发展层面仍旧参差不齐,不论是管理目标还是管理体系均不够理想,使得通信企业呈现出“各自为政”的情况,竞争手段多是我行我素。所以通信市场必须以企业营销为导向对管理机制加以完善,并谨遵总体目标做到统一管理,推动企业间实现有效的沟通协商,同时还应依靠管理机制来合理配置资源。

3.3推动多类营销手段实现深度结合

市场需求通常具备多样化特征,因此通信企业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改进方式的针对制定。对于营销手段来说,必须紧跟市场需要持续创新,可分多步骤展开:技术层面应增强质量,强化技术优势;销售层面则应借助真诚服务来感染大众,确保大众在信任通信技术的同时展开消费;售后层面则应强化服务管理,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展开服务,确保后续客源得以有效扩充。而营销手段则可借助实体店、网络、体验以及广告等形式的营销,确保企业知名度得到提升,为提升其经济利润以及社会效益夯实基础。此外,对于售后服务而言,其不仅和用户好感度联系密切,对于品牌塑造也极为关键。售后服务通常是企业以及用户实现亲密交往的二次机会,所以从售后服务出发进行强化可以在提升用户信任感的同时,吸引他们展开二次消费,并且可以保持用户拥护以及忠诚度。

4结束语

总之,对于通信行业而言,其市场营销通常涵盖诸多层面。通信企业必须明确市场营销伴有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售后服务相对欠缺等问题,并从营销管理机制、资源配置、售后服务以及营销手段等层面出发来推进营销管理体系的高效构建,确保通信企业依靠此管理体系得以高效发展,为其经济利润以及社会效益的有效提升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章勇.江西联通公司的集团客户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南昌大学,2017.

[2]盖昊.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研究[J].中国新通信,2015,17(21):19.

[3]李璐琳.通信行业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构建[J].管理观察,2015(07):175-176.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1.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1)施工承包合同评审流于形式。中标后业主或提出新增约定条款,或提出其他费用一次性包死等要求,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迫使施工企业在生存的权衡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背离,从而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顺利执行带来很大困难。(2)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合同管理流程不够明确,合同归口、分级、授权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缺少必要的合同审核程序,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3)施工承包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缺乏有效衔接。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向下传递,合同交底内容不全面、缺乏关键控制点,执行者不能完全了解投标时的各种背景条件,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4)施工承包合同履约率较低。在履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合同变更,但是部分负责履约的合同人员对这种变更的及时性没有充分的意识,最终导致了施工企业产生损失。

2.施工企业分包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1)分包方引入机制不健全。不同的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引入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上级制度不完善、规定不明确、执行无标准、有标准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2)存在先进场后签合同的现象。部分施工项目进场后不能及时进行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为赶工期,合同未签订即进行施工,或边谈合同边施工,严重违反企业管控红线,易产生合同纠纷。(3)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不规范或无统一范本。分包合同条款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所违背,或部分施工项目自行制定、修改合同文本,不能满足依法合规的基本要求。(4)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手续履行不完善。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法人签署时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人签署合同时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有委托书却无授权人及人手签;合同签订时日期签署不完整等诸多问题。(5)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强。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增施工内容或原有内容超过原合同数量时不能及时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的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委派第三人行使权力,却无第三人委托书;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增值税税率与分包方最终开具的税率不一致,导致重新变更合同。(6)分包结算时手续不完善。分包结算时基础数据不完整,双方签认手续不齐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及各种罚款的扣除;分包结算单由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签署。(7)不能及时签订分包退场合同。分包合同履行完成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签订书面退场合同,或退场合同由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签署,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相关建议

1.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相关建议

(1)施工企业应增强积极争取的意识。中标后,以直接、诚恳的态度与甲方进行沟通谈判,将施工企业面临的各种客观困难一一列出,同时,依靠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机制作后盾,力争取得甲方的理解与共鸣,最大限度的保障施工利益。(2)建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制订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至企业的各个层次,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施工承包合同审批机制,确定审批流程,使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均发挥作用。明确合同签订及合同交底的主责及相关部门,责任层层传递,做到真正落实。(3)加大对施工承包合同学习与研究的力度。施工承包合同有效的保障了施工企业的基本利益,同时也是项目开展二次经营工作的基础,要对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认真分析,重点关注合同有利条款与不利条款,准确判别合同变更及合同索赔事项,为提前进行二次经营策划做好准备。(4)加强合同风险的识别、分析与防范工作。提早制定防范措施,合同管理人员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采用积极、主动的控制方法对合同进行控制。

2.分包合同管理相关建议

(1)坚持依法合规、提前筹划、严格准入。制定关于招议标、分包管理、分包结算相关的流程或管理办法,确保标准明确、有据可依。加强分包模式策划,在进行分包模式策划时要重点关注合规性要求、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本单位资源保有情况、项目管理模式,选用合适的分包模式,杜绝非法转包,避免违法分包。建立施工企业内部合格分包方名录,将经过合规引入并在过程考核中优秀及合格的分包方纳入名录中,供企业内部各个项目间优先选择。(2)强化分包合同基础管理。企业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时严禁擅自修改。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书面的安全生产协议和廉政协议,并将安全生产协议和廉政协议的执行情况与分包合同履行挂钩。加强合同人员责任意识,对合同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签字盖章手续进行重点关注,确保每一份合同、每一位人均签认完善、手续齐全,从源头杜绝法律风险。建立分包合同总台帐和每一份合同分台帐,保证分包合同资料的完整性。推行合同资料清单制度,强化资料收集和整理的实效性和全面性。(3)加强分包合同全过程管控。包括准入管理、策划管理、招议标管理、合同签订管理、合同交底管理、分包结算及支付管理、分包履约监控管理、分包合同变更管理、分包成本核算管理、分包评价管理等,坚持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整体管控要求,实现分包全过程管理。分包合同交底方面:对超过一定额度的分包合同坚持双交底制度,一是施工项目向相关管理部门交底,二是对分包方进行交底,所有分包合同交底应形成完善的书面交底记录。分包合同计量及支付方面:对量的确认必须先经过验收,隐蔽工程也必须经过验收。分包工程量的签认要坚持经办人计算、相关人员、业务主管部门或者项目领导复核制度,防止因程序控制缺失导致出现签证错误。完善分包支付预算控制制度,禁止出现超支付、没有预算支付。对分包方的支付应该付至指定的账户,原则上不对分包方以外的第三方付款。对应该扣除分包方的款项必须完善书面依据,防止分包合同争议。分包合同履约监控方面:建立履约保证、农民工管理、进度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和过程评价等分包履约监控制度。对分包方实际进场的资源进行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要求分包方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分包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分包方对其管理和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分包方及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投保相关保险。加强对分包方过程质量的监管、隐蔽工程的验收、零星材料质量的监控。加强分包方过程评价,要从分包资源配置情况、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协作配合等方面对分包方进行定期评价。分包合同变更方面:所有分包变更必须坚持必要性和真实性原则,杜绝签订虚假分包变更协议。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者签订书面的补充条款。所有分包合同变更必须按照规定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会签,超过规定额度的变更需要按照规定报上级单位审批。对分包方的索赔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原因、变更导致成本的增加数量、分包方的履约情况、总包对业主的索赔情况等因素及时进行处理。要签订书面的退场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目前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合同管理面临多方位挑战,施工企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要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加强源头风险防控,防患于未然

要提升合同管理意识,深化合同管理,强化合同评审,提升审核质量,关注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全生命周期管控,注重将法律风险防控向合同管理的前后端不断延伸。

2.推进分包合同管理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

制定分包合同管理负面清单、分包管理文本的标准化并强化落实监督。推进分包合同管理的数字化,持续完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合同管理系统与生产经营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的信息互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平台集中化、监控全程化、信息透明化和分析智能化。

3.强化纠纷案件管理,妥善处理经济纠纷案件

建立案件分析策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发生纠纷时,要敢于应对,善于应对,杜绝不论案件具体情况一概外包、当甩手掌柜的做法。对法律关系复杂、难度大、专业要求高的案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选聘资源丰富、专业精通的律师。

四、结束语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仅需要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加强责任的履行,更要依托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制定及执行,企业不断地提炼总结,将行之有效的提升措施或方法固化为标准、制度和流程,形成系统、科学、实用的标准和制度体系,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再上台阶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6

1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隐患

目前,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人员普遍是由一些非建筑专业的人员担任,即使有相关专业的人员也是一些工程管理施工部门的技术性人才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都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这些人员的专业素质、合同管理水平也杂乱无章,有的人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经验,有的人具备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的经验,却在施工方面缺乏基本的施工技术,更有一些人既没有施工技术,也没有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的经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种对专业要求严、知识范围广、法律法规意识强、施工技术经验丰富的一项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面。有些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签完后,对合同提到的细节不组织人员学习和研究,在利益发生冲突时,无法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切实利益,使得经济受到重大的损失。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中的条款时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意识不到位。一些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签完后没有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度来分析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一些问题不进行提前预防、控制,在风险出现时不进行积极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转移,减少财产损失。公路工程项目耗巨资,波及许多方面,导致许多方面存在差异和履行时间长,面对这些问题,在合同签订的条款中必须严格仔细,尽量做到顾及大全。在一些施工现场中,甲乙双方在现场施工合同的管理上缺乏一定的经验,在合同签订时对约束的内容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楚等这些现象频频发生,例如在施工现场的合同条款中用词给人模糊的概念,合同签订中的材料控制成本没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之间的职责不明确,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处理程序,对理赔的事后处理、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协调等许多问题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公路工程产生利益纠纷的发生。有些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自认为只要将施工双方的关系搞好,就能解决好在施工项目现场合同管理中两方之间遇到的各种问题,这种只重视双方关系,不关心合同的做法只会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综上所述,提高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控制风险意识是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目标,也是工程单位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2施工现场的合同出现风险的研究和处置办法

承包工程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作,该风险存在于工程项目中。无论一个建筑项目工程有多大的规模,都受到地质结构、施工手段、工程设备和周围环境等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在经济方面给项目施工单位带来各种未知的风险。作为一个工程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保持清醒的认识,从而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使得风险在出现时将经济损失降到最小。在建筑施工中,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单位中每一个员工都能熟练运用这些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企业在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中积极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可以对这些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或者聘请一些专业从事合同管理的资深人员来单位进行长期指导实践工作,从而为企业内部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施工现场的合同在履行职责时出现的风险,一般可以通过事发前的内部控制和事发后的控制这两种处置办法解决。事发前的内部控制是指在风险发生前,施工管理人员预见并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控制措施,这些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心理和丰富的对风险因素处理的经验。事发后的控制是指在风险因素已经发生后,项目施工人员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水平而采取一种对风险进行转移的措施。然而由于这种风险转移措施在我国尚未推行开,因此这就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通过不断学习风险理赔,转移风险带来的重要作用,结合施工周围环境,学会灵活运用理赔方法,让项目部所有人员得到相应的报酬。

3对施工现场的合同进行深度研究,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和合同理赔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施工现场的合同是理赔的出发点,理赔就是针对那些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则或者违反合同条约而进行赔偿的一种行为。是否应该理赔应该由施工现场的合同来最终决定,因此要取得理赔成功,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施工部门在履行合同的规章制度时,必须对合同中的各种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及时研究施工合同是否全面、完整、详细,是履行双方合同中的职责和义务的基础点,从而对合同中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一定的预测,以便进行积极有效的理赔。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职责时,必须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科学合理地履行合同中双方的职责,同时也不能遗忘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积极合理地进行理赔。施工现场的合同既是法律对甲乙双方的一种法律约束,也是保证双方获得经济利益的一种重要方法。在理赔过程中,除了要增强对市场背景、法律法规意识、合同管理意识等,作为施工项目履行合同条款的一方,必须还要学会运用正确的理赔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理赔过程中应该注意这些问题:保证理赔事项真实,证据材料充足、有时效性、双方责任划分的清楚无误、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不能出现侮辱对方的文字、理赔数额贴近实际、理赔方式要科学合理,禁止无理取闹。

4结语

我国当前公路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伴随着建筑行业与国外的经常性交流和学习,导致市场经济竞争异常激烈,面对这些施工单位应该十分重视和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方法,从而利用自身资源和资源分类企业未来发展目标等对建筑施工提出更加具体化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未来战略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为企业在建筑行业取得更大的利益空间。

作者:曹晓龙 单位:张家口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第二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1索赔依据

1)承包人的索赔申请,索赔原因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前者一般由承包人提交占地计划后,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征用及有关征迁赔偿手续后,交由承包人使用。后者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支付有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总额包干。高速公路修建中永久占地征地难问题很普遍,发包人会投入人力、财力去解决,但征地问题会延误工期,也会给承包人造成窝工损失及中期的赶工措施的投入。合同条款规定若发包人未能按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部分承包人考虑到征地原因的延误后果,想加快工期,以其他方式协助发包人处理。如:承包人和当地协商以临时用地的方式,对部分永久征地进行先期征用以便施工,并按临时用地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在发包人完善征地手续后,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事后承包人索赔,要求补偿支付的费用。发包人以合同中临时用地费用总额包干,合同条款要求超出临时用地计划以外的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支付办理等理由,拒绝支付费用。承包人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工程进度,减轻发包人的责任,但是其索赔无合同依据。因此提醒承包人在采取对工程有利措施时,一是要了解合同条款的规定,明确义务和责任;二是要向监理人报备,与发包人协商达成协议后,再采取相关措施。

(2)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施工图纸

某合同段招标采用初设图纸,进场后发包人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两阶段施工图纸,承包人以延误工期为由提出索赔,索赔报告中提出合同段内所有的工程都受到了延迟影响,要求延长总工期。查看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将合同段工程内容按里程桩号分为两个段进行施工,开工时间相差半年,时标网络图中在两部分作业安排中存在自由时差,在上报索赔时,承包人没有结合其进度计划考虑关键工程的延误时间。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按承包人的网络计划,实际需要延长的工期远小于索赔上报的延迟工期。承、发包双方都应在施工前期关注那些可能导致索赔事项的发生因素,做好与合同条款相关联的文件资料衔接工作,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索赔事项提供可靠的佐证。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以招标范本中的相关条款为由申请索赔。经查阅合同,项目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支付条件要求较严苛,比公路招标范本中的条款多了以下要求:进场验收,主要人员设备的投入及作业单元开工情况。按合同要求比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发现承包人在要求支付及收到预付款时并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索赔缺乏依据。发包人按合同要求,对承包人实行周期性的检查,并形成文件。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重视发包人组织的各项检查,特别是关键时间节点上的检查。

(4)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可能会引起工程的工期(或)费用的变化,承包人可以就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提出索赔。在工期方面,承包人根据工作安排,提交其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对于工期增加的,可以要求延长工期。在费用方面,对于在工程量清单项中无适用的变更子目,承包人需要按变更估价原则来重新组价,有的合同中要求新增项在组价时工料机单价和取费标准均按投标文件执行。由于部分承包人在投标时,为了中标,在工料机价格的取定上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或者降低费率标准。在新增单价组价时,按新增项的施工工艺套用定额,工料机及费率采用其投标水平时,形成的单价大部分低于市场合理价格。承包人往往会因无法完成施工为由,要求调增单价。但基于合同来讲,其要求是不合理的。因此承包人在投标时不能盲目为了中标,忽视和低估在施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5)施工中的不利物质条件

招标范本中对不利物质条件已进行明确定义,一般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两种情况,专用条款中对于可预见不利物质条件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若承包人采取了合理措施,则可以申请工期和费用的补偿。承包人在投标时,需要认真分析图纸中地勘资料,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分析和判断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应委托经验丰富的地勘单位,做好详细的地质勘查工作,同时多向工程所在地的地质、环境等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了解情况,尽量使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变为可预见,降低风险。

(6)标准、规范采用与更替

公路工程分项工程多、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参照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较多,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及土木工程的快速发展导致相关标准、规范不断更新。承、发包双方在标准或规范的采用上存在分歧,该如何选择?以及标准规范更新后,若涉及费用增加该由谁来承担呢?招标范本中对标准规范的选用给出一个选择顺序,同时也说明标准规范更新后,由发包人决定采用的,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通常发包人会综合考虑整个工程的建设标准和使用年限,对标准、规范的采用进行明示,或按有利于工程建设质量的原则,或按技术标准要求高的确定,或按强制标准执行。承包人应按合同执行,在合同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书面文件征询发包人,不能凭施工经验和一贯做法从事项目施工。在标准、规范更替的采用上,发包人可能会选择一个基准时间点,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出现的新标准或规范,项目参照执行,但不另行计量支付相关费用。这个时间点一般选用招标文件售出的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要考虑新标准或规范对工料机的价格取定的影响。

2)发包人提出的索赔通常称之反索赔,常见原因有下列几种:

(1)承包人的工程管理行为违约

a.违约分包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将主体、关键性工作或专业化较强的工程分包;或者分包比例超过合同约定;分包人的资质达不到合同要求;以及分包行为未报发包人核备。b.承包人配备人员、设备未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或在人员设备的数量少于合同要求,或降低人员资质和设备标准,其配置无法匹配合同任务。

(2)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违约

承包人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投入施工,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隐患。如:采用压碎值不合规的地材会降低砼强度;降低压路机吨位会使路基压实度不达标;在防护工程的片石砼中,砼的含量低于合同要求比例;隧道喷射砼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等对工程质量有损的行为。

(3)承包人工期延误

承包人未按期开工,或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或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而致使窝工等一些导致工期延误的行为。

(4)工程保修期间违约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拒绝或者未按标准完成修复缺陷工程等。承包人应执行合同,避免发生以上行为,否则在提出索赔时,发包人可能会就以上问题向其反索赔。

2索赔程序

招标范本对承包人递送索赔报告有时间限定,即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项的28d内递交索赔报告,同时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索赔通知,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d内递交最终索赔报告。实际中,部分承包人在施工中意识到自己的索赔权利,但顾及太多,错失时机;或者缺失索赔意识,在索赔事项发生时,忽视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而使索赔报告流于形式。索赔是存在于大部分的公路项目,也是承、发包人降低损失的重要方式,因此要提高重视。特别是对于低价中标的承包人来说,尤其重要。

3索赔证据资料收集

索赔证据资料的收集对整个索赔文件起着支撑作用,除了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还有施工中的往来资料及文件(包括发包人下发的函件、监理人下达的指令及各项例会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资料及影象留存等、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试验数据资料、各项履约检查情况、财务中的报表及支付凭证、市场情况调查、政策及法规文件等。证据文件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很重要,真实性主要体现在证据资料是否反映事实情况,是否为原件,是否有关联方的签字认可等。关联性是指与索赔事件联系是否紧密,能否起到证明作用。例如:新桥规的变动,对粗集料的压碎值要求提高,发包人要求采取新标准,一期工程的承包人在备料中发现采用的石料厂的粗集料价格高于投标价,要求费用补偿。发包人在施工过程没有重视调查,将二期工程的集料的当地采购价格作为证据,对比承包人投标中的集料价格。显然此证据不能作为支撑的佐证,材料采购时间段不统一,工程部位不一致,缺乏关联性。

4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分析了公路工程中常见的索赔问题与合同的关系,随着社会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深化,发包人利用合同条款,对项目中的可预见风险进行有计划的分担,如:工料机价格波动等,发包人一般承担钢材、水泥、沥青等用于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价格的风险,而人工、地材等价格风险则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发包人还对项目的不可预见风险进行转移,如:在路基工程中,对于土石方采取合并计量;对于取、弃土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等行为。要求承包人不但具有丰富的实际施工及管理经验,还要重视和研究合同的内容,不能盲目为获取利益,而忽视其中潜在的风险。

作者:朱晓艳 胡俊超 单位:湖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1当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责任人不准确

在工程的实际承包过程中,由于实际的承包商并不具备相关工程建设的资质,所以往往在合同上填写的承包商都是比自己高一等级的单位或承包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而如果在工程的承包过程中,没有对承包商的法人代表进行认真地了解,就迅速的签订工程合同,就很容易让一些缺乏诚信、对自己做出的承诺不能完全履行的单位成为承包商,更有可能引发经济上的纠纷,最终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不但严重地影响了相关工程的进展速度,更有可能引发业主的亏损甚至是破产。

1.2招标管理不规范

因为我国公路建设的大力发展,对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方式的改革已全面展开,公路市场也已经逐渐的规范化。然而由于利益的驱使,使得在签订具体的施工合同的时候还是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合同的招标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缺陷。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对于公路管理的招标工作的管理职权划分不明确,管理部门没有明确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这就造成配合上的问题。当前,我国在公路管理方面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各级部门和投标企业进行规范,而工程管理部门仅剩的权限就是招商,而对于招商的管理又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管理部门在财政和物质方面都没有实权,而有的承包商更是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在一起来抬升价格,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扰乱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变得被动化。

1.3管理制度不完善

工程建设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而如果在合作过程中有某一资源提供方的资源提供不及时,就会造成合同信用制度的不完善,进而造成公路工程进展延后,在建设初期就造成施工被动或者无法开工的现象,从而使得工期滞后。由于当前的合同信用制度还不完善,有的承包商在投标时所标注的人员资质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距,这也会造成在一些应急性道路工程的建设中建造方的被动。

1.4合同索赔难度大

当所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时,就要进行索赔。合同的当事人由于违约或过错造成签订合同时所承诺的事情不能履行而造成对方的损失,损失方就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要求。而根据国外的一些资料显示,当前在施工索赔的金额和发生率上正在逐渐增加。

2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2.1对承包商加强资质审核

提升建筑承包商的资质认定标准,降低市场上的建筑承包商的数量,从而改变建筑市场上供大于求和不良竞争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压级、压价的问题。相关的资质认证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承包商的市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承办商有违法行为出现,一定要进行严肃的处理,以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化发展。

2.2对工程招投标过程加强管理

对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和投标过程加强管理力度,要建立起与工程建设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为了推动根据实际的工程量来确定报价体制的建立,国家在招投标法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出于各方利益的考虑,如果过分的追求过程完善性,往往很难取得所期待的效果。所以,在中标过程中要把原则放在第一位,更要突出效果。另一方面,虽然根据工程建设量来制定报价的办法已经开始实施,但是,相关的法律却没有及时的进行革新。因此,建议在革新办法的同时应当对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要进行完善。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不但可以提升建筑市场的规范程度,更让各承包企业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实力和技术水准,以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

2.3以合同的严肃性为根本开展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包括质量的监督和报告量度的审核,对于工程进度的控制以及各方面工程的协调等。如果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出现了重大问题,那么应当通过行政办法或者各方的协商加以解决,从而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性。对合同的管理可以采用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召开相关的如工期、质量监管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会议,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批评、通报,并备忘录进行督促。管理部门要对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进行跟踪管理,这也是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力度能够促进合同执行的公平、诚信。对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更要进行总结,在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能够提出一些预见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工程的进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2.4管理合同的索赔风险

对于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的责任人应当积极地开展合同风险的管理工作,以工程担保的形式来加强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使用担保制度能够将承包责任人所承担的风险进行适当的转移。当签订合同时,承办人对于合同中所隐含的重大风险要以纪要的形式记录出来,并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一旦发现索赔的机会,要及时进行索赔,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要求,在认真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索赔来说,应当以“索赔通知书”的形式来进行,并且要进行单项索赔,尽量避免总索赔的形式。

2.5加强合同和文件的管理

对于所签订的合同过分重视,而对于其他的资料却不重视的情况在建筑行业中十分普遍。其实,一些补充性的协议和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实际上是对所签订合同内容的解释和延伸,应当做好后期的保存工作。工程建设一般来说,周期都比较长,而所涉及到的方面却又特别多,复杂的情况变化都需要合同资料的帮助才能解决。基于此,对于合同和其他的文件,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从头到尾的管理,不能有任何的差错出现。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完全可以借助现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合同和资料文献进行保存,这样也能提升管理的水平,降低管理的复杂性。

3结束语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7

1.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方市场主体行为的需要

合同的签订是在市场的监督下形成的,同时又反作用于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为市场注入活力,是一注强心剂。只有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之下,市场的参与者才能意识到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并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遵守义务,反过来讲,一旦市场的合同制度有缺陷和漏洞,甚至是没有合同,都很有可能造成市场的混乱,造成市场主体道德与诚信的丧失,就会全然不顾法律,不能严于律己,采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和经营,市场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就会由此显现出来。所以不难发现,只有加强市场合同管理,才能使市场参与各方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确保市场经济有条不紊的发展。

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需要

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离开企业合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自始至终存在于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而且合同管理与众多的方面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例如:企业目标规划的制定、经营策略的安排、生产产品的情况等。一旦没有对企业的合同管理引起足够高的重视程度,就会造成企业战略上的失误,使得行动与目标严重脱离,造成事与愿违、南辕北辙的后果,或者是签订了合同却置之不顾,以上几种情况将直接降低企业的利润空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会遭到损害,严重者将遭受破产或被兼并的风险。所以,企业不仅应该重视对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更应该切实的履行合同的相关内容,不要因为管理不当而遭受经济损失。

3.加强合同管理是法治经济的客观需要

要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一个重要前提依据是保证市场中竞争的有序性、公平性、合理性,而健全的法律法规最能够确保竞争秩序。企业之间进行经济交易和合理化的竞争都必须遵守《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强度提升若干层次,对各种经济活动的管理与调节就会变得更加高效,出现违背法律制度的概率就会降低,进而就会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国家的法律规范下开展经营管理。

二、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时间不是那么的长,所以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发展水平和受重视程度都不是那么高,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还有着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这样说呢?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许多的发达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所在,并出现了规范合同管理的相关职业,而那个时候我国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概念认识还处在零阶段,所以国内与国外的合同管理可谓是云泥之别。经过较长的时间之后,政府不断的进行市场体制的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对合同管理重视程度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这些都促进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规范性得到增强。虽然我们不能否认我国在合同管理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就,但是我们还必须承认我国企业合同管理仍然存在着众多的弊端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要想对企业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首先需要树立较强的合同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毕竟意识是行动的基础和前提,但是我国恰恰存在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合同管理市场化是相当晚的,并且水平极为低下,此外,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是相当复杂、极其庞大的一项工程,我国缺乏这方面合同管理人才,即使某些单位具备较多的合同管理人员,他们的法律意识也达不到企业的规定与标准,素质极其低下,专业知识极为匮乏,业务素质能力不高,对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不重视,合同的条文与内容不严密,发现问题之后来看合同也是没有用的。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就现在而言,我国的许多企业单位不具备一套健全、完备的合同管理体制,甚至有些大型的企业也存在这个缺陷和弊端,即使有的企业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也是存在诸多漏洞的,不具备系统性、完整性,无法从最大程度上做到对企业风险的识别、度量、防范与处理。

3.企业合同管理方法落伍

合同管理方法的落伍主要体现在企业数据库的弊端上,数据库是企业开展任何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合同管理也不例外,数据库的建立对合同管理发挥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我国的企业有一部分不重视数据库的建立,或者是因为资金实力的不足没有建立数据库,致使采集基础数据的难度急剧提升,进行合同管理变得无章可循;由于系统软件的缺乏,无法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合同管理人员得不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合同管理工作便无法顺利进行。

4.企业忽视动态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签约、交货、验收、结算等环节。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签订前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审查,忽视在合同履行中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变化的审查,忽视合同内容变更情况的记载,这样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应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采用法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管理模式。法务部门要实施合同管理具体工作,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从而使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形成一套较完备的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众所周知,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所以,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不但需要建立,更需要切实的予以实行,加大对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能有任何放松,而一旦发现某些企业违背合同内容的现象,就要追究其责任,对于违法违规现象要严加处理,绝不容忍。

3.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公司可以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支持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经济管理专业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培训考核;更新法律知识,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4.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实行企业动态合同管理

公司可以实行全面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对合同对象调查、合同存档、合同履行、合同监督执行与纠纷处理等环节管理工作,完善合同管理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要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对客户进行评价建立客户目录与档案,定期回访客户适时更新客户档案,掌握客户经营状况,防范合同风险发生,使合同管理工作达到良性循环。

四、结语

市场合同管理范文8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研究

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土地获取、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施工建设到完工交付,参与主体多,开发建设周期长,涉及合同种类繁多。合同的制订、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本文主要介绍和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工程合同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指的是承发包双方以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协议;是承包人实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掌控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质量,从而确保工程建设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的法律文件。[1]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材料与设备供应责任、拨款与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构成。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招标阶段工作不当

招投标时,投标单位比较多,竞争激烈,依据法律法规,要严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展开。[2]但是在实际招标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最终的中标单位并不一定是配合最好的单位。

(二)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三)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主要由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这两部分构成。若合同的主体与变更内容脱节达不到一致,后期势必会在合同变更索赔时产生诸多繁琐问题,进而对完善合同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对策

(一)招标时严格审查企业资格

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财务经济状况、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在价格的选择上遵循工程规律,防止“超低价”的价格,避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多数房地产公司建立招标采购中心,参与招标采购全过程,从源头选好施工单位。

(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在建设单位内部,需要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加以统一管理与保存,匹配专业合同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加以负责,设立合同台账,及时统计、检查合同并报备合同管理机构,进一步提升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准。

(三)施工合同签订注意要点

1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是否明确,到底采用固定单价、固定总价还是按实结算的方式结算。2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风险幅度。按照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且双方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约定风险范围及幅度。主要材料、人工、机械风险幅度在±3%~±6%区间考虑,如果合同中没有对上述幅度进行约定则应补充相应条款。3应重点关注预付款、进度款等条款的约定。关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文明安全施工费在预付款及进度款中的支付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由于不同的保修时间,往往会引起承发包双方的争议,建议约定时间,比如自工程交付之日起2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的70%;防水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支付质保金的30%。4工程暂估价材料确定应该约定,暂估价材料价格确定的程序及价差调整方式。工程水电费的计量及结算方式,尤其涉及多家分包单位的工程,水电费应严格计量,杜绝重复计费和水电浪费。5工程延期的条款是否约定,界定工程竣工的时点是否科学合理,尤其对涉及工期提前奖的项目,各方对时点的约定必须清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验收通过还是备案通过。

(四)设计变更的签证与索赔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索赔务必做到准时按照程序展开。许多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时随性较大,通常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又或者是实际情形出现变动时就会提出施工单位变更或会议上的口头通知,施工现场人员需要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和会议纪要,并让业主和监理进行签字认可;要准时发出变更核定单,及时跟踪签字,且签字手续要保存好;变更核定单务必做到规范完整,变更内容要做到清晰准确,实事求是,与此同时签字盖章要做到规范。变更费用要在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定,各项费用的计算要做到有理有据,有规范可寻,准确到位。

(五)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合同范本来制定各自单位的合同范本,各项目要因地制宜依照自身情形修改自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好处。首先,能够促使当事人知晓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让现实中实行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致,防止缺少项,杜绝产生有失公允的条款,同时也提高当事人熟知合同运行的流程的能力;其次,能够使得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合同的监督力度,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及时有效的裁判纠纷,最大力度的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维护。采用标准化的范本进行合同的签订,对于推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

四、结束语

建设项目合同是建设单位市场化运作的基础,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双方利益,确保工程质量。就合同管理工作而言,建设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提升合同意识,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重视懂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参考文献: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规原理与实务[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2]游燕.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合同咨询工作中的要点解析[M].北京;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