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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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

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范文1

[论文摘要]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客观存在,会导致交易主体的信息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及管理风险等,并进而影响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本文主要对我国货币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及成因加以探讨。

1我国货币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及危害

1.1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中央银行运用各种金融调控和控制,其货币政策目标主要是通过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具体操作来实现的。传统的经济理论在分析货币政策时,通常将政策作为一种政策制定者(中央银行)可以任意操作的工具,作为一个外生变量来考虑,忽略了政策制定者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实际上货币政策作用效果和效应是政策制定者与商业银行在主、客观条件下进行理性决策的结果,这种理性决策实际上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的博弈行为。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负有监管职责,但我国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和手段较多的是停留在听汇报、看报表之上,这使得中央银行难以充分掌握商业银行的经营信息。相反,商业银行拥有自身经营的完全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的具体经营状况,如资产质量、负债结构及投资情况等。一般说来,商业银行并不愿意主动将不利自身经营的坏信息透露给中央银行,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为此,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形成的信息不对称,在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形成的委托一关系中,商业银行具有信息优势,因而是人,中央银行具有信息劣势,因而是委托人。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信息优势,不可避免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中央银行由于得不到有关商业银行的充分信息,就不可能及时采取化解风险的措施,或不能做出符合实情的决策。这种坏信息可能被转化,也可能被积累、放大,使得原本可以化解或弥补的风险变成不可弥补的风险。

1.2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在信贷市场上,银行由于不可能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能及时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信息,因而是“委托人”;企业拥有企业经营状况的完全信息,如利润率、产品销售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等信息,因而是“人”。银行和企业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委托-关系即已形成。

随着对任何一类借款人所收取的实际利率的增加,相应的对贷款合同的违约性就增大,由于固定利率贷款的性质,如果借款人的投资项目获得成功,借款人就会有相当丰厚的利润,如果项目的投资失败或遭受到异乎寻常的损失,他们就会违约或躲避。这样随利率的提高,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更高比例的较喜欢冒风险的借款人(风险偏好型)将出来接受贷款人的出价,而不喜欢冒风险的较安全的借款人(风险规避型)将退出申请人的队伍,出现逆向选择的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银行事先并不掌握这类贷款人的风险分布信息。逆向选择现象的出现加大了银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产生所谓“惜贷”的现象,导致资金在银行体系内部流动,对经济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二是任何借款人都倾向于改变自己项目的性质(因为银行不可能全面地对他的行为进行监控),如果进行收益高,风险也高的项目,以获取更多的利润,使之更具风险,产生道德风险问题。例如我国2008年就出现了大量的消费贷款流入股市的情况。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是银行在发放贷款后没有及时掌握资金运营,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这两种情况都将诱使商业银行自愿地向任何一类借款人收取更高的利息,使预期收益最大化,弥补高风险产生的损失。对于借款人来讲,由于银行贷款利息的提高,使低风险项目得不到融资,好项目逐渐退出市场,高风险项目充斥信贷市场,进一步增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如此,形成恶性循环,正如阿克洛夫所说,市场逐步萎缩,最后可能关闭。

另外,在货币市场中还有很多现象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例如银行的挤兑,而使许多银行倒闭,就是由于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导致客户对银行的实际情况不了解或只有部分客户了解而另一部分客户不了解,因客户对银行的经营状况掌握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各商业银行上级行和下级行之间也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上级行拥有制定政策信息方面的优势,下级行对上级行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理解上的偏差、上级行对下级行经营状况不是充分了解等都会形成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因而形成上级行与下级行之间的博弈,最终可能导致下级行经营行为的异化。

在货币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一是导致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信息优势违规经营。二是导致企业骗贷和银行惜贷,传统上银行通过利率变化来调节资金市场的供求平衡,但利率提高的结果是更多愿意冒险的人向银行借贷,由此贷款风险水平提高,如此循环下去,最终结果是贷款质量下降。三是导致金融秩序混乱和货币市场的无效率或低效运行,加大金融风险。

2我国货币市场信息不对称成因

造成我国货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货币市场运行机制看主要是外生性因素及信息在传递中产生的差异,从微观层面上看交易主体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2.1外生性因素

相对而言,我国货币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落后于其他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形成的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货币市场中。这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彻底合理的解决,货币市场对交易主体的参与约束及激励相容的机制不完善,这是造成我国货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外生性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货币市场的制度建设(包括相关法规建设)落后于金融市场本身的发展要求,如在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中: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二是货币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监管行为不规范;三是中央银行体制改革滞后,独立性较差,监管职能弱化;四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滞后,国有产权处于“模糊”、“虚置”状态,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未能建立起现代化制度,导致金融市场的微观基础薄弱。

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看,金融市场是现代信用制度的产物,其形成要求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多样化的信用方式及金融机构的存在等外生条件。而从我国目前货币市场发展现状看,这些外生性因素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制度的执行中也出现了_一定程度的偏差,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及制度执行中的偏差是导致我国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殊性。

2.2交易主体目标函数不一致

货币市场主要有四类交易主体;政府(以中央银行为代表)、商业银行、企业及大众。政府在关于产业政策导向、经济结构、经济增长目标、货币政策方向等方面,比商业银行和企业具有最小信息优势和扩展信息优势;而商业银行只能通过观察前期央行货币供给增长率或通货膨胀率来推测中央银行政策目标的变化;企业及大众根据前期产业政策、地域经济结构、经济增长目标来推测政策目标的变化;政府的决策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及稳定币值的综合成本最小;商业银行和企业的决策目标是利益最大化;大众的决策目标是获取个人效用的最大化。

在各类交易主体的目标函数中,经济主体在(t-1)期预测t期将会出现的各种变量,是根据已知或既定的各种信息,包括政策性因素、经济发展因素及其他有关变量中的全部或部分参数计算出来。由于经济主体的目标函数中影响因素(或变量)是不完全一致的,例如中央银行在政策制定中的信息优势,企业对自身经营状况的信息优势,大众对经济发展趋势的心理预期优势等,这种不一致性直接导致各交易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在交易主体之间的理性较量中形成委托-关系。

2.3信息在传递中形成的交易主体之间的知识差

前已述及,信息就是传递中的知识差。信息在产生、传递(或交易)、接受过程会产生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交易主体对信息的捕捉、判断、甄别能力的差异。信息作为一种资源,首先具有稀缺性,各交易主体获得信息必须花费一定的成本,各交易主体经营状况及自身经济环境的不同使某些交易主体先获得信息,另一些交易主体处于被动地位,在信息获得时间上滞后,从而形成信息不对称。另外,交易主体本身固有的知识及判断能力不同,使一部分交易主体对信息比较敏感,另一部分交易主体就显得比较迟钝,这种判断上的差异也会导致信息不对称;二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受噪声的影响产生的变形,例如有些交易主体出于提高自身效益的考虑进行信息炒作,人为夸大或缩小信息,使各交易主体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三是信息源自身问题,例如虚假信息的提供等,也会使交易主体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

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范文2

关键词 碳金融 碳交易 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我国碳金融发展面临的瓶颈

虽然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碳信用供应国,但我国却处在碳交易价值链的最低端,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面临重重困境与阻碍。

(一)碳金融认识问题。

一方面,国内许多企业尚未认识到碳减排资源中蕴藏的巨大商机。由于缺乏对CDM项目的认识,不少工业项目中的碳交易资源被严重浪费,许多可以进行碳交易的经济发展项目由于碳交易意识的缺失而丧失了其交易价值。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内容的认识还比较有限。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除少数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且商业银行对减排项目的贷款融资等业务开展得较多,对碳现货、碳期货与相关衍生产品交易等广阔领域的接触仍然较少。

(二)复杂的交易风险。

作为一个处在发展初期且对政策制度高度依赖的市场,碳金融市场的运行面临着诸多风险,导致了交易主体盈利预期的不确定性以及高昂的交易成本。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可主要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1)政策风险:由于各国国情和利益不同,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的矛盾错综复杂,《京都议定书》的未来命运仍存变数,这就造成了碳金融业务盈利预期的不确定性,成为碳金融市场发展最大的政策风险。(2)气候风险:能源的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气候变化的影响,一些可再生能源也可能会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由于碳排放与能源的消费存在正相关关系,碳交易的市场价格及相关的盈利前景将受到天气变化的制约。(3)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此次金融危机中国际碳交易市场价格短期内大跌的事实便是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碳金融业务的典型实例。金融危机导致发达国家经济衰退,大幅降低其减排热情与减排压力,直接造成碳信用需求量的锐减,使碳金融市场发展受阻。(4)可持续发展风险:目前,部分低碳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行业标准和技术尚不成熟。随着技术的快速进步与产品的不断更替,即使企业采用了当前最为先进的装备和工艺,也可能会被迅速淘汰,这就使得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市场发展问题。

碳金融市场业务包括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市场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其中,碳交易市场业务又分为碳指标交易、碳交易中介服务、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还很不成熟--除了银行信贷业务方面发展较快之外(主要体现为国家信贷政策调整战略中,银行体系在放贷方面向低碳经济主体的积极倾斜),低碳导向的直接融资体系与碳交易市场均处于低级发展阶段。

二、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发挥宏观经济导向作用,确立碳金融战略规划。

碳金融发展战略是我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碳金融体系涉及到很多行业,如证券、银行、税收、法律、信贷等,这就需要监管部门、金融部门、司法部门的通力合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进来,把构建碳金融体系当做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国家发展战略来做。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碳金融政策框架体系,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持。这个框架体系必须具备一种激励机制,吸引企业积极参与进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投融资机制,为碳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碳金融发展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可确立区域导向型的战略。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以粗放生产、高能耗、高排放为代价,高碳产业比重较大。可以考虑引入类似CDM的国内清洁发展机制,并充分发挥财政补贴与税收政策的导向功能,鼓励其他地区的企业对中西部地区低碳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二)加强风险管理。

新鲜事物的出现和发展通常带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需要严格监管以保证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碳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不能放任自流,要以各项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和完善碳金融监管。目前,我国严重缺乏碳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有效保护碳金融参与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利于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因此我国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制定和完善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碳金融市场的规范化运营。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机构要针对碳金融业务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体系,把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成熟、交易主体被动参与的背景下,交易各方要在拓展碳金融业务的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防范风险。

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范文3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交易 市场监管

自从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因金融衍生品交易而亏损14亿美元至今,接二连三地又爆出很多世界知名大公司因此项交易发生巨亏的事件。近日,美国摩根大通又报出旗下20亿美元的巨亏案件再次震撼全球金融界。

纵观这些巨亏案件所涉及的公司大都是国际知名公司,他们的风控制度表面上都很完善,也很科学。但对场内交易员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导致其违规进行大规模的投机活动,同时与衍生工具交易相关的各项政策、程序、系统和沟通都不适当也是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的衍生工具业务也有了快速的发展,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运用衍生产品来管理资产、负债,规避风险及增加收入,我国衍生金融市场风险监管问题就愈发显得重要了。

一、衍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市场的定义和特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基础金融工具派生出来为交易者转移风险和互换现金流量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给付对方的价款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及上述工具的复合物。衍生金融工具有两个基本特性:首先,衍生金融工具必须依存于基础性金融工具。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支撑着衍生工具价格的变化。其次,就是杠杆效应。也就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大额交易,这就使得这项交易更具投机性。创建衍生工具的目的最初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它的出现代表着风险管理手段的更新,但由于衍生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作出预测的基础上,而预测的结果是否准确不得而知,这就使得衍生金融交易本身具有更高的风险。有资料表明,推动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投机而非避险。为此,对衍生金融市场实施监管的问题不可避免的突显出来。

从广义上说,衍生金融市场是指衍生金融工具供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也包括交易主体,还包括由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形成的借贷关系、信用关系、保险关系、交换关系及其变种。它具有两个特性:首先,它是财富和风险的再分配的场所。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遵循“有输必有赢,输赢必相等”的“零和游戏”规则。它既不能增加财富也不能减少财富,它只能实现财富的再分配。通过财富的再分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也在进行风险的再分配。如果交易者大多是投机者,那么衍生金融工具就为社会凭空增加了风险;如果交易者大多是保值者,那么衍生金融工具就可以减少社会总风险。这种区分对于衍生金融市场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二、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尽管有一些企业利用衍生工具实现套期保值等目的,但从整体来看,衍生工具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仍为商业银行。衍生工具的品种主要有外汇与利率衍生品、权证、可转换债券、股票期权等。近几年来我国的衍生金融交易增长速度比较快,但从全局来看,我们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制规模还很小,并且流动性也非常不充足。即便是交易比较活跃的利率互换业务,每天平均的成交量也不到10亿元。按照这种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还是处在相当低级的阶段。市场规模太小,流动性不足也说明了与此有关的交易主体流动性风险的增加。从我国企业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目的来看,套期保值、套利、投机目的都存在。2007年和2008年,在我国境内有一些大型企业为了能降低基础交易中的风险,也开始参与国内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但最终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套期保值的操作程序去做,导致重大亏损。另有一些公司因为没有选择透明度较好、杠杆性较低的基础性衍生工具,而是选择了那些复杂的创新性结构性金融衍生品进行交易,最后也导致了重大的损失。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衍生工具业务品种过于单一,参与的主体也很少,缺乏活跃的交易者,更缺乏正规的场内交易,同时也缺乏相关基础制度来支撑,这些无疑大大提高了我国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所以加强对我国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已经势在必行 。

三、对衍生金融市场的监管

衍生金融市场的风险来自于许多人为的因素,主要是市场监管不给力。目前我们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强化对市场的监管。首先,一定要加强对创新产品的金融监管力度。金融衍生创新产品宁缺毋滥,特别是对各类金融机构新研发的衍生品的跟踪检查监管要到位。中国期货市场每项新产品的开发,都要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根本需要出发,多利用它的避险优势,降低投机盈利的动机。其次,进行衍生品场内交易,尽量减少场外交易,使期货交易所可以实施有效监控,也可以使违规交易无处遁形。另外还应建立健全有效管理衍生工具各种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交易员的监督和控制。然而,由于发展的高速性和衍生技术的复杂性,风险管理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却又略显滞后的状态,风险管理将成为衍生金融市场的一个永恒的话题。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衍生工具内部控制操作指引与典型案例研究[M].大连出版社,2010.

[2]郑振龙,张雯.各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3]“小摩大亏”不会在中国衍生品市场上演[N].中国证券报,2012年5月18日.

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范文4

[关键词]金融市场 利率 借贷

一、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1.金融市场交易的主体就是资金的供求者。交易主体包括各级政府、政府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企业、基金及个人。这些融资的参与者从某一时点进行静态考察,可分为资金供应者、需求者、交易中介及管理者四个层次。

2.金融市场交易的客体,即交易对象就是货币资金这种特殊商品。金融市场的融资活动,既包括货币资金的借贷,又包含有价证券的交易,最终实现资金在交易者之间的挹注调剂,并给交易者带来收益。因此,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就是货币资金。

3.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载体,即交易媒介就是金融工具。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众多,交易量大且为有偿性融资,因此,为促使交易快速完成并确保交易双方权益,融资活动必须借助金融工具进行。

4.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就是利率。金融市场运用市场机制,能够组织并实现资金这一生产要素在余缺部门之间调剂与优化组合,并由供求关系形成特殊的交易价格即利率,从而提高资金在全社会的使用效率。

5.金融市场交易的规定,主要包括管理形式、组织形式及交易形式。金融市场的管理形式一般有三种,即国家法律的规范管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间接管理及专门管理机构的日常性管理。

二、金融市场运行机理

1.直接融资方式下的金融市场传导机理。直接融资是政府、企业、单位及个人在金融市场上,利用直接信用工具(金融工具)相互进行资金挹注调剂的经济行为。其传导机理为:那些有盈余资金的社会经济部门或个人,通过直接拆借或借助直接金融工具(主要有债券与股票),将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按约定期限调剂给那些短缺资金的社会经济部门或个人使用,待一定时期后,资金使用方再把借用资金的本金连同利息一并归还资金所有者。直接融资运行传导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直接融资过程

2.间接融资方式下的金融市场传导机理。间接融资就是金融机构通过间接金融工具给予各级政府、企业及个人的信贷支持,或通过认购其发行的债券与股票而予以融资的行为。间接融资的传导机理为:各级政府、企业或个人在资金吃紧的情况下,向金融机构提出信贷申请或用票据申请贴现,或将其发行的有价证券卖给金融机构,或用有价证券抵押申请贷款,待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要求条件下,金融机构按约定期限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在一定时期后,这些社会经济部门或个人按期还本付息。间接融资的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间接融资过程

三、金融市场效应分析

1.金融市场内在效应。金融市场内在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市场形成的金融商品价格是否对市场信息反映灵敏。一个高效率运作的市场,其价格无疑可以快捷、迅速、无条件地反映出所有应得到的信息。当然,这种信息必须是完整、对称的信息。因此,我们可以通过金融市场所形成的这一价格对市场信息的灵敏度,来判断该市场是否更有效率。(2)金融市场是否具有内在稳定的均衡机制。金融市场如果具有内在稳定的均衡机制,即使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也会由此机制作用使价格趋于稳定。一个高效运作的金融市场,必须具有稳定的内在均衡机制,其价格波动也必然呈现出平缓态势。而一个低效运作的市场,价格往往呈现出大幅波动,主要是由于非理性因素影响,关键还是缺乏稳定的内在均衡机制。(3)金融市场收益是否稳定。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及劳务市场,统称为现代市场机制运行中的三大要素市场。较商品与劳务市场而言,金融市场收益最高。然而,金融市场又极具风险,且又影响到这一收益的稳定性。一个高效运作的市场,由于具有相对稳定的内在均衡机制,排除市场系统与非系统风险能力就强,因而收益相对稳定。但一个低效运作的市场,则充满风险性,这就影响到收益的稳定性。(4)金融市场交易费用是否低下。一个开放、成熟并高效运作的市场,其交易费用是低下的,而一个低效运作的市场,其交易费用必然是昂贵的。

2.金融市场外在效应。金融市场外在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市场是否能够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一国的金融市场是健全、发达而有效率的,那么金融市场就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及个人对资金的需求,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最有效率。否则,就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2)金融市场是否能够在最短时限完成交易。金融市场发达有效的一个标志,就是看市场是否能为交易者提供极为便捷的服务,在最短时限解决错期与错量问题,从而快速完成交易。因市场投资者在融资时往往会遇到两个难题,一是买卖双方的期限不一致,即错期问题;二是买卖双方的数量不一致,即错量问题。一个高效、成熟的市场,可以迅速进行配期与配量,从而使交易双方在最短时限完成交易,譬如打个电话就可完成交易。否则,尽管能完成交易,但需很长时限。(3)金融市场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一个高效运作的金融市场,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充分就业,无疑会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要求一个金融市场必须完全、公开、透明度强并高效率运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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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创新的文献综述及其风险内涵

(一)金融创新文献综述 鉴于金融创新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理论界对金融创新风险及防范也开展了积极的讨论。于江(2002)认为,金融创新具有转移和分散风险的功能,但同时也会产生新的风险,并从确立金融机构的企业地位、培育竞争性市场、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提出促进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丁述军(2002)从剖析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关系,以及我国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指出金融创新活动对金融业自身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产生深刻影响,我国的金融创新也正在走向深入发展阶段。杨充霖、张存刚(2003)认为,金融工具创新带来的风险防范功能有可能取代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功能,成为将来风险防范的主要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创新,它通过保险和证券机构分散了由银行单独承担的金融风险;二是工具创新,它使得通过资产组合来分散和排除风险成为现实。张晓琴、冯莉(2005)从金融创新本身出发,分析了其发生、发展以及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认为金融创新在给金融业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并提出金融创新已成为今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张宏伟(2006)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业提升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方式,但在促进金融创新的同时应从金融创新方向、机制、路径等着手防范金融风险。刘志海、王睿(2006)从金融创新的动因和风险形成机理的分析入手,认为金融创新是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的变革所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主要是指新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制度、金融业务、金融机构的创造和推广。刘曙光、张慧(2007)认为,金融创新为微观金融主体提供规避风险和获利手段,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推进经济金融发展,同时也给金融系统带来新的风险。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内涵 金融创新风险是指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即由于设计过程中各种不确定的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另一部分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即由于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实施受到阻碍或实施效果严重偏离预期的可能性。这两种风险之和,即为金融创新总风险(苑德军,2002)。其表现为:一是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一方面,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例如,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现代金融业电子化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货币流通速度,也相应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其表现在: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难度加大;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对于其监管难度也在增加。此外,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同时,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都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二是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金融创新风险可以分为: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市场风险,指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信用风险,指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市场上找不到适当的对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法律风险,指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声誉风险,指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三是金融创新风险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各类金融创新风险中,市场风险又占据主体地位,它与其他风险紧密联系。比如,在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某种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越大,交易主体无法履约的可能性就越高,因而信用风险也就越大,市场风险越大,交易主体将衍生产品合约在理想的价位上脱手的可能性就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同样,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产生影响。因此,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

二、金融创新的正负效应分析

(一)金融创新的正面效应分析 金融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显著提高了金融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效益,促进了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推动了金融业向纵深改革。如网络银行的兴起就是信息技术使用后在金融业的具体表现。从微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可以使金融业有效地转移各种风险,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许多新的业务领域和盈利渠道;从中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有助于缓解金融业资产负债不对称的风险;从宏观层次上讲,金融创新可以通过增加金融产品并提高服务质量,显著增强金融业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升金融业的运行效率,同时还可以增强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二)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分析 金融创新打破了金融业原有的平衡,在减少风险的同时创造出新的风险。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金融创新使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下降。作为经济结构变化、资产价格和利率、汇率及金融市场反复易变性的产物,金融创新反过来促进了金融业经营效率的提高,而资本流动性的增强,对利率、汇率的变化越来越敏感,引起资产价格的易变性加剧。其次,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增加,金融业进一步同质化,竞争更加激烈。为了获得利润,金融机构不得不更多地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从而使金融机构信用等级下降。同时,当代金融创新一方面直接加大了金融机构之间、金融市场之

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间接推动了以金融业务国际化、金融市场国际化、资本流动国际化为主要表现的金融国际化趋势,致使局部的金融风险突破了地域限制,转化为全局性的金融风险,从而削弱了金融体系抵御局部风险的能力,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也随之降低。再次,金融创新使金融业趋于非中介化。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创新工具的增多,商业银行作为传统贷款中介人的地位大为削弱,许多信誉较高的大公司转向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只能将贷款投向信誉较低、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从而使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下降。因此,在设计、开发金融创新产品或引进、吸纳国外的金融创新成果时,必须对能有效提高金融业的运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增长的金融创新,大胆开发和引进、运用。最后,金融创新削弱了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大量新工具的产生,导致各种金融工具的区分越来越难,传统的货币测量和监督采用的货币层次渐趋失效,货币总量与信贷总量的监控难度加大;同时,金融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使金融监控越来越复杂。因此,在两者的博弈过程中,监管方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导致监管弱化。

三、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推进金融创新,分散金融市场风险,加快房地产金融发展通过分散金融市场风险,曾是美国化解储贷危机的有力工具。上世纪70年代,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处在初期阶段,市场上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对银行间接融资渠道的依存度非常高,大量房地产贷款由银行系统持有(其中约三分之二由储贷机构持有),累积了很大风险。至1980年代,美国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大量房贷违约引发了储贷机构的倒闭风潮。据统计,截至1980年储贷危机爆发时,美国银行系统共持有近70%的房地产按揭贷款。这次储贷危机甚至威胁到美国整个银行系统,迫使美国政府、美联储动用大量资金清理储贷市场。随后美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法规,放松管制,促进金融市场创新,将原来高度集中在银行系统的房地产按揭贷款资产,通过金融市场分散给不同的投资者主体。到1993年,银行系统持有的按揭贷款比例已降低到30%左右,并长期保持在该水平。通过现代金融产品的创新,美国房地产行业的风险由金融市场上不同投资者群体分担,减小了房地产发展周期对金融体系和整个国民经济可能带来的系统性冲击。美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系统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隐患。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影响我国银行系统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潜在风险点。因此,应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创新,尽快推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以化解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

(二)加大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力度 当前,激烈的竞争迫使金融机构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流动性过剩又迫使其迅速提供更新、更直接的能让消费者受惠的金融服务。但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深化和金融业务的细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日趋严重,金融衍生产品的链条越拉越长,潜在的风险越来越难以察觉。这种情况下,若监管不到位,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极易爆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因此,监管部门应要求市场参与者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并解释衍生产品收益和风险形成的机理,同时也要设计出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事前约束信贷市场中金融创新所可能伴随的道德风险。

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范文6

关键词:金融市场

监管

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

金融市场从广义上理解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经济已经进入金融经济,金融已成为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所有经济活动的中心舞台,无论是界还是实业界都已经承认这一观点,同时也认为金融市场是柄“双刃剑”。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及日本近年来的经济大衰退都在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市场风险失控时对经济的巨大破坏性。

我国的金融市场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迈开而发展壮大并不断规范着,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无可争辩的重大推动作用,但在当前WTO框架下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逐步兑现和不断显现的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各自为政或者说分业监管、多头监管的监管架构制度安排将很难满足市场监管需要,金融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监控,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也将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及监管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