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概论综述范例6篇

音乐学概论综述

音乐学概论综述范文1

论文摘要: 本文以学界对大理地区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成果为对象,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综述,为今后对该地区白族音乐的研究方向理清思路。

一、研究现状

大理是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白族传统音乐种类最为繁多,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归纳为白族民歌、白族曲艺音乐、白族戏曲音乐、白族器乐音乐、白族歌舞音乐、宗教音乐等六大类。①下面笔者分别对这六类音乐艺术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

1.白族民歌

有关大理白族民歌的作品集、论文等,成果丰富、异彩纷呈。主要有:专着《大理白族民歌概述》②、《白族音乐志》③等,论文《白族民间叙事歌的艺术特色》④、《从文化人类学视野看白族民歌》⑤等,这些专着或学术论文⑥的出版及发表,对于白族民歌的保护与传承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2.白族曲艺音乐

白族最有代表性的曲艺音乐是大本曲。关于白族大本曲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收集、整理、编写的《大本曲音乐》(禾雨编)、《白族大本曲音乐》⑦、《学术史视界中的白族大本曲》⑧等⑨。另外,有关白族大本曲的保护和传承⑩的课题正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也将密切关注其阶段性的富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3.白族戏曲音乐

白族古典戏曲名为吹吹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吹吹腔改称白剧。白剧是在白族吹吹腔、大本曲两种声腔系统基础上综合发展而成的地方戏剧。在学术界的研究颇有成果,据笔者目前所见资料,有《白族吹吹腔音乐概述》{11}、《白族吹吹腔唱腔初探》{12}、《白剧音乐的回顾与思考》{13}、《论白族白剧音乐的形成和发展》{14}等文{15}可见。

4.白族器乐音乐

白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当数龙头三弦和唢呐。对于白族代表乐器的研究,目前成果还是比较丰富的,如:《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民间器乐概述》{16}、《白族唢呐与白族民俗活动》{17}、《白族八角鼓的演变》{18}等{19},这些论文的发表,使学界对于白族乐器及器乐的了解更加深入。

5.白族歌舞音乐

对于白族歌舞音乐的保护与传承,在学术界的关注主要有:《简论白族霸王鞭舞》{20}、《云南白族“霸王鞭舞”传承现状调查及保护建议》{21}、《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透析》{22}等{23}。

6.宗教音乐

过去大多数白族人信仰佛教,同时也奉祀“本主”(即历史人物和民间传说故事中的英雄)。与佛教(包括道教、儒教)活动有关的音乐有“洞经音乐”,在本主节活动中主要是邀请白族民间曲艺艺人弹唱大本曲。

对于大理“洞经音乐”的调查与研究,主要有《大理洞经音乐》{24}、《古乐遗韵——云南大理洞经音乐文化揭秘》{25}、《剑川洞经音乐调查》{26}、《略谈白族洞经音乐的继承与发展》{27}等{28}。其它关于白族宗教音乐研究的成果还有:《白族本主祭祀活动中的音乐文化》{29}、《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30}等{31}。这些研究对于大理白族的宗教音乐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成果综述

纵观上述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存在如下特点:

1.对于白族传统音乐本体研究的成果不足

所谓音乐本体,即指音乐的旋律、曲调、和声、曲式等。在现有研究成果中,这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较多的研究满足于对白族传统音乐中某类音乐或某地区的音乐作泛泛的介绍或基础性的资料梳理工作,没有典型曲例,更没有音乐分析。如果我们对于一些正在面临消失的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始终深入不到音乐本身,不研究音乐,只介绍大概情况,只满足于音乐形态的最表层描述,那么对于该种音乐文化被保护和传承的价值及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2.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史料发掘及研究的成果不足

黄翔鹏先生说过:“传统是一条河流。”历史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在早些年就已经有了不少学术交叉后取得的丰硕成果。但是目前对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对于其历史发展问题关注得非常少,或者说,有关其历史发展的情况多数人云亦云,真正下功夫花时间研究史料的人少之又少。当然,民族音乐学有其自身的研究对象及特点,但是,如果能意识到这方面的研究可以更完善,相信会对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带来新的思路。

3.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田野调查的“体验性”和“叙事性”研究的成果缺失

目前的民族音乐学对于田野调查的理解,早已不再满足于把“田野”仅仅当作资料收集的场所,而更多的是描述研究者在田野作业中对于“共时”现状描述的“平面史叙述模式”的反省,即追求一种跨文化的理解,希望田野调查后的研究具有更多“体验性”和“叙事性”的表述。这种新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或称观念,在目前的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中显然还没有体现出来,这就为我们以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

4.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目前的发展现状研究的成果不足

白族传统音乐和其他的民族音乐一样,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正在经历着从音乐思维方式、传承方式、表达方式和音乐制度、活动场合、传播要求等的具体行为方式和文化方式的改变。那么,都发生了哪些改变,发生这些改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些改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甚至还可以由此引申出,我们在当地的中小学及高校的音乐教育中,对白族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又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以上种种,都应该纳入到我们的研究视野中来。

三、结语

结合白族音乐研究这二十多年的回顾来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是白族音乐的探索期,八十年代为白族音乐研究的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是白族音乐研究走向成熟的阶段,二十一世纪以来则是白族音乐研究方法多元化的阶段。这一学术研究上的特征也是与整个现代民族音乐学在中国所经历的发展阶段是一致的”。{32}二十多年来,正是有了我们许许多多前辈学者数十年如一日地为云南大理地区白族传统音乐的挖掘、抢救及理论建设、含辛茹苦、忘我耕耘,才奠定了今日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当我们为目前已取得的成果而兴高采烈时,也应关注到这样的现状:不少珍贵的音乐遗产正随着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的改变和一些老艺人的逝去而佚失,因此,我们对民族音乐包括白族音乐的考察、采集、整理、保护等工作远未结束。笔者深信,在扎实的田野工作的基础上,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工作会与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研究一样,将迎来硕果累累的明天。

注释:

①杨秀,赵全胜。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引入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内容的思考——以大理白族民间音乐引入高校课堂为例[J].人民音乐,2008.

②李晴海.大理白族民歌概述[J].民族音乐,1987,4.

③伍国栋.白族音乐志[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

④赵全胜.白族民间叙事歌的艺术特色[J].音乐探索,2006,3.

⑤冯洋.从文化人类学视野看白族民歌[J].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专辑,第34卷.

⑥关于大理白族民歌的研究成果还有:

李晴海.大理白族民歌概述[J].民族音乐,1987,4.

段寿桃.白族打歌及其他[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

张文,陈瑞鸿主编.石宝山传统白曲集锦[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

赵宽仁.白族的音乐[J].人民音乐,1961,11.

李晴海.西山白族风情与“西山白族调”[J].音乐初探,1985,2.

饶峻妮,饶峻姝.略论大理白族情歌中的白由超越性[J].大理学院学报,2009,5.

赵怀仁.论白族民歌曲调的忧伤色彩[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

杨秀.大理白族原生态民歌的音乐特性[J].民族音乐,2008,3.

⑦大理市文联等编.白族大本曲音乐[M].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4.

⑧董秀团.学术史视界中的白族大本曲[J].思想战线,2004,4.

⑨此类成果还包括有:杨亮才.谈白族大本曲[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2.

伊铨.论大本曲之“三腔”白族传统曲艺大本曲的三腔介绍[J].民族音乐,1987.

李晴海.白族民间大本曲概述[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1996,4.

丁慧.云南白族大本曲的音乐特征[J].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2009,1.

杨红斌.大理白族民间音乐的类型及表现形式[J].民族音乐,2008,3.

⑩张涛.省级在研课题.白族大本曲的保护和传承.

{11}张绍奎.白族吹吹腔音乐概述[J].民族音乐,1987,2.

{12}寇邦平.白族吹吹腔初探[J].民族艺术研究,1988,5.

{13}李晴海.白剧音乐的回顾与思考[J].民族艺术研究,1989,5.

{14}傅媛蕾.论白族白剧音乐的形成和发展[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15}其他还有:蒋菁.白剧望夫云的音乐成就[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8,2.

尹铨.白剧音乐发展之我见[J].民族艺术研究,1988,3.

杨晓凡,马永康主编.白剧风采[M].内部资料,2006.

丁慧.云南白剧“吹吹腔”夕与高腔、昆曲的渊源关系[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7,1.

{16}李洋.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民间器乐概述[J].民族艺术研究,2000,3.

{17}赵全胜.白族唢呐与白族民俗活动[J].大理学院学报,2009,1.

{18}杨红斌.白族八角鼓的演变[J].民族音乐,2008,3.

{19}此类研究还包括:杨育民.大理、洱源地区白族民间唢呐乐曲调式初探.民族音乐,1984,5.

马建强.云龙白族唢呐及其音乐形态探析[J].民族艺术研究,2001,6.

黄锦华.白族唢呐锣鼓乐浅探[J].民族艺术研究,1999,4.

徐傲丹,吴永贵.白族吹打乐探究[J].民族音乐,2008,4.

{20}石裕祖.简论白族霸王鞭舞[J].民族艺术研究,1989,6.

{21}潘晓敏,山雨彤.云南白族“霸王鞭舞”传承现状调查及保护建议[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8,2.

{22}孙淼.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透析[J].中华文化画报.

{23}此类成果还包括有:石裕祖.简论白族霸王鞭舞[J].民族艺术研究,1989,6.

羊雪芳.剑川白族民间舞蹈艺术与生活的关系[J].民族艺术研究,1999,5.

聂乾先.关于白族舞蹈——从大型白族歌舞《玉洱银苍》说开去[J].民族艺术研究,2001,1.

聂乾先.“白族打歌《考略》与《质疑》”之我见[J].民族艺术研究,2001,1.

{24}大理市下关文化馆.大理洞经音乐[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

{25}何显耀.古乐遗韵——云南大理洞经音乐文化揭秘[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6}羊雪芳.剑川洞经音乐调查[J].云岭歌声,2003,4.

{27}张文.略谈白族洞经音乐的继承与发展[J].音乐探索,2003,1.

{28}还有:罗明辉.关于洞经音乐问题的探讨[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9,4.

{29}杨明高.白族本主祭祀活动中的音乐文化[J].艺术探索,1997,S1.

{30}周凯模.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J].音乐艺术,2005,1.

{31}此类成果还有:石裕祖.大理地区白族佛教乐舞纵横考[M].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所编.云南民族舞蹈论集.1990.

张逾.白族阿吒力佛教乐舞[J]民族艺术,1998,1.

石裕祖.白族巫舞及其流变[J].民族艺术研究,1998,3.

{32}杨曦帆.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白族音乐研究[J].民族艺术研究,2009,2.

参考文献

[1]吴学源编着.滇音荟谈——云南民族音乐[M].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2]田联韬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上)[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

[3]李晴海.“白族音乐”——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

[4]萧梅.田野萍踪[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音乐学概论综述范文2

一、 论文交流

本次会议提交的54篇论文较全面地反映出目前我国在作品分析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成果。论文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特定体裁或结构形式的分析

上海音乐学院钱亦平的《自由曲式的存在及其结构原则》从自由曲式的存在、结构原则、结构内涵和结构的二重性等多个侧面论述了自由曲式的存在形式和结构特征。中国音乐学院张筠青的《歌剧音乐分析》对歌剧的戏剧音乐分类、戏剧性音乐的处理、形象的塑造、宣叙调的分类以及歌剧音乐中反复出现的原则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并提出关注歌剧音乐的分析与创作、开设类似课程的希望和建议。星海音乐学院任达敏的《英、美曲式分析文献中的单章曲式分类概念及其术语辨析》针对英文曲式分析文献中的概念差别,详细列举了从乐句、乐段到回旋曲式、奏鸣曲式等几种西方教材的理论术语并进行比较,指出统一概念标准的重要性。上海音乐学院贾达群的《结构分析学导引》从音乐结构的概念、结构学意义上的音乐结构与传统曲式学的关系、关于音乐“天然结构态”的认知等方面对结构作出了新的诠释。沈阳音乐学院曹家韵的《音乐微观分析――不可或缺的环节》引用约翰・怀特、该丘斯、斯波索宾等人的观点,说明“乐逗”的相关理论在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天津音乐学院唐朴林的《中国传统器乐曲的曲式结构》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传统器乐曲中单牌体、连缀体、循环体、变奏体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结构形式。星海音乐学院房晓敏的《阴阳结构》介绍了自己把《周易》中阴阳哲学思想与音乐结构结合,发展、演绎而成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法,等等。

2、对特定作曲家或作品的分析

1.欧洲方面:中央音乐学院付涛涛的《布列兹管弦乐队作品〈祭奠〉的音乐分析》从曲式结构、音高结构、节奏技术、配器手法、复调处理、力度布局等方面较详细地对作品中的创作特点进行了分析。中国音乐学院高佳佳的《拉威尔〈F大调弦乐四重奏〉创作研究》系统论述了作品中的套曲组合构思,各乐章的曲式结构以及调式运用、调性与和声、节奏与节拍等表现手段的特点。上海音乐学院王澍的《德彪西音乐中的“意识流”现象初探》借用心理学研究领域中的“意识流”现象,从结构绵延与绵延结构、内在时间与结构比例等入手,揭示德彪西音乐结构中的相关存在。武汉音乐学院钱仁平的《音集运动的结构功能》以韦伯恩《六首管弦乐小品》之四为例,探索了音集运动是否能在作品的各个段落中承担相应的结构功能以及这种功能与其他要素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央音乐学院王桂升的《勋伯格〈三首钢琴小品〉之结构初探》把三首小品的结构与古典奏鸣曲相比较,从曲式、主题、和声等方面阐述作曲家无调性早期的创作特点。天津音乐学院刘文平的《怀念调性》通过对勋伯格《钢琴协奏曲》中调性的传统手法与十二音序列手法相结合的各要素的分析,揭示作曲家创作后期的调性情结这一重要特征。中央音乐学院冶鸿德的《透过革命热情的自由礼赞》对亨策《第六交响乐》第一乐章中的乐队构成、整体结构、音高材料、节奏及发展手法等较为突出的作曲技法作了全面分析,等等。

2.美国方面:中央音乐学院徐昌俊等人的《史蒂夫・里奇和他的〈钢琴相位〉》对作品中“相位变化”的技术手法与带有调性因素的材料的结合作了具体分析。杭州师范学院王晡的《无法回答的问题》对艾夫斯《未能回答的问题》的音响存在时间维度作分析,并与凯奇的《4分33秒》、考埃尔的《风奏琴》、瓦雷兹的《电离》作比较,以期发现其新的结构内涵。其他还有星海音乐学院胡丹丽的《巴伯钢琴作品创作研究》、河北师范大学秦庆昆的《音乐结构的延伸和发展》中对科普兰《钢琴奏鸣曲》的分析等。

3.近年来随着国内音乐创作的发展,对我国当代作曲家的研究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中央音乐学院娄文利的《核心音程在歌剧器乐音乐中的综合结构力》对瞿小松室内歌剧《命若琴弦》中循环出现的“单音音组”、变奏式贯穿的四音音型、贯穿发展的“希望动机”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结构手法作了深入分析;徐璐的《天地的回声》对郭文景同名合唱与打击乐作品中全方位的复调技法与民族化音调完美结合的分析;武汉音乐学院刘涓涓的《来自“板腔体”的结构思维》对罗忠艺术歌曲《卖花声》“板腔体”结构与现代西方音高技术结合中体现出的中国化、个性化特征的分析以及沈阳音乐学院韩焱的《对罗忠〈第三弦乐四重奏〉的分析》,等等。

3、关于作品分析教学

上海音乐学院吕黄的《新思维与传统思维的续接》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对古代、古典、浪漫和二十世纪等不同历史时期回旋曲式的比较来说明这种曲式结构的发展变化,并以斯特拉文斯基、 梅西安、瞿小松等人的作品为例作了分析。中国音乐学院赵冬梅的《对奏鸣曲式结构原则的理解》从奏鸣曲式的结构框架、调性布局原则、音乐材料在结构划分中的重要意义等方面的剖析,探讨了不断变化的音乐语言与传统曲式结构之间的联系及教学思路。西安音乐学院宁尔的《我讲〈曲式〉课的“绪论”部分》讲述了自己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把课程的绪论部分归结为“调式、调性、和声”与“旋律、素材”两大部分,在趣味教学中坚持深入浅出的尝试。武汉音乐学院张的《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介绍了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曲式教研组在多媒体课件教学方面所作的一些实践与研究工作。沈阳音乐学院吴家军的《作品分析公共课改革思考》谈了共同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自己针对不同专业特点的解决办法。中央音乐学院闫晓宇的《一个研究生对作品分析教学的反馈》则从学生的角度反馈自己对作品分析课程教学的感受并提出某些建议,希望作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参考,等等。

二、专家论坛

专家论坛邀请的9位专家来自各大音乐学院,从事作品分析研究及教学工作多年,在专业上有着突出的成就和丰富的经验。他们以讲座的形式,分别谈了对作品分析及教学的看法和建议,使与会代表获益匪浅。

上海音乐学院赵晓生的《作为音乐活性构造的基础――基因》对作品分析中的音高构造、节奏构造、音响构造、组织构造、过程构造等作了阐述,并以贝多芬、舒伯特等人的作品为例,揭示了“基因”的可复制、可变异、可演化的特点,在某位作曲家或某个时代的不同作曲家中的体现以及在比较长的历史时期中的遗传和延伸。武汉音乐学院彭志敏的《无形的变化,有限的更新》回顾、比较了传统教学的公共性、侧重性、类型化特征和局限性,指出教学内容变曲式为分析、变单一为综合、变共性为个性、变主次为均衡、变类型为过程、变模式为结构、变调性为集合等“无形的拓展与变化”,提出课程内容只能根据选择性、周期性、以人为本等原则“有限地扩展与更新”的建议,强调作为教育者,不能以自己的好恶、眼光来看待客观存在的事物的重要性。

乌克兰专家谢尔盖的《现代音乐分析方法及作曲专业学生的教学问题》着重介绍了当今世界上的几种分析方法,指出分析方法取决于分析的目的;他还谈到部分现代音乐作品已脱离了教学需要,建议建立在文化基础上的音乐技术,改革音乐分析课,使之更加贴近现在的生活和创作。天津音乐学院高燕生的《音乐学院曲式课的现状及建议》就教学中存在的分析与创作结合不够、听觉的分析不够、课程与各专业特点脱节和风格化等问题作剖析,介绍相关解决方案,提出有必要将中外曲式发展作比较、加强二十世纪教学内容的建议。

中央音乐学院李吉提的《〈五月的圣途〉的单个音表述和节奏技术》偏重于中国现代音乐与传统音乐语言的关系,对秦文琛《五月的圣途》中注重单个音的表述和各种腔化处理以及节奏节拍中的中国特色作了系统的分析,提出加强对中国音乐系统化研究的希望。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的《音乐意义的探究――关于音乐分析的方法、目的、意义》指出,每一部作品的曲式结构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是在创作中逐渐完成的。他以肖邦《#F大调夜曲》的改编版本与原作的比较产生的形式“完整”与“完美”之间的巨大差异来说明曲式结构的包容性与灵活性。他认为音乐分析的目标是分析作品,对分析者自身也是人格、情操等的反思和提高过程。

上海音乐学院钱亦平的《不同教学层次作品分析课程设置的畅想》从教学目的、内容、教材、教学方式等方面把教学层次归结为:本科――入门、硕士――熟练、博士――综合,对中央、上海两所音乐学院的研究生作品分析课程设置作比较,提出了把研究生毕业论文纳入科研课题的建议。中央音乐学院姚恒璐的《音乐作品的完形分析与综合分析――兼谈音乐教学体系中作品分析课的等级提升问题》谈到概念与观念的澄清――音乐分析与音乐学分析、传统原则与现代意识――以音乐创作原则为出发点、对分析技术问题的认识――非规范化的现象大量存在、综合音乐分析――创作思维决定分析角度等问题,对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中央音乐学院杨儒怀的《作品分析的理论基础》把作品分析理论系统地归纳为:1.概念的理解――指出动机与乐汇、主题与旋律或曲调等概念的区别,提出“结构”是组成单位的逻辑组合;2.作品分析课的作用――融合中外,深入浅出,适应专业特点;3.曲式的概念――一部曲式与乐段(前者为曲式结构,后者为语言陈述结构);4.曲式结构的分类原则――以结构原则而不是段落来划分;5.曲式结构的演化――规范化曲式、变化曲式、边缘曲式、自由曲式;6.教科书的选择、讲述步骤――基本表现手段、发展手法、音乐语言结构、曲式结构;7.学习的方法――听音响、分析、讨论;对教、学两方面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他还把教学体系的发展分为:解放前――英美,解放后――苏联,当今――全球化三个阶段,发出了创造中国当代作品分析的基础理论的倡议。

三、作曲家论坛

为突出作品分析与音乐创作之间的密不可分,会议特地邀请了12位国内外有影响并长期担任教学工作的作曲家结合自身的体会,以讲座的形式来谈二者之间的关系。

中央音乐学院唐建平以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和自己的创作体会为例,讲述了乐句的结构及其在音乐创作中的运用。沈阳音乐学院范哲明谈了理论归结与创作上的突破之间的融合关系,就作品分析的教学实践、研究方法、学术态度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提倡“小题目,大内容”。上海音乐学院尹明五结合卢托斯拉夫斯基的作品和自己的交响音画《韵》介绍了音色、音响结构作为结构中心的曲式结构特征。乌克兰专家克拉索托夫认为设计曲式与分配材料是衡量作曲家水平的重要标志,并指出“作品应该吸引听众”。首都师范大学张大龙分析了肖邦的四首前奏曲和美国的一首现代钢琴小品,谈了对我国歌曲创作现状的看法并介绍了自己的作曲实践与作品分析的应用。

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指出音乐创作要解决“说什么”与“怎么说”的问题,以电影《战舰“波将金”号》的剪接为例说明结构的重要性。该院的王宁非常赞成高为杰的看法,认为创作中对曲式的理解不是模式而是趋势,曲式是动词的结构(运作材料)而不是名词的结构。中央音乐学院秦文琛结合创作实例,分别介绍了拼贴手法、节奏变化手法、特定音高作为结构点、音色控制手法等在自己作品中的运用。星海音乐学院房晓敏谈到结构的重要性,认为创作应该有目标。来自台湾的陈明志提出了统一用语,重视民族音乐研究,把东、西曲式结构比较纳入研究课题的建议。

中央音乐学院刘认为结构是永远不能被忽视的,并且有自然和人为之分。他介绍了自己按地理走向构思七部交响乐的创作蓝图和《第一交响乐》以核心音调和数字7为参照的结构特征,提出“原点”的理论和如何自然化地进入曲式原则的问题。同为中央音乐学院的贾国平的作品则显示出传统曲式结构和高度理性化控制之间的结合,以及群组结构模式、作为音响过程的音乐结构、多层次化的单声音乐和无音状态的音乐材料等新的结构理念。

四、教学研讨

作品分析教学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方便交流,研讨分成专业和共同课两组,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上:

1.民族音乐分析纳入课程。高为杰、李吉提、唐朴林、王晡、上海音乐学院李小诺、上海师大施忠等提出开设研究中国民族音乐分析的课程,引入西方研究成果,融会贯通以发展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建议。唐建平还指出东西方互相“补课”(西方补东方的传统历史文化、东方补西方的现代文化)这一有趣现象。

2.学科建设与教学方法。吕黄和天津音乐学院陈乐昌提出根据教学目的的不同,强化共同课各自专业特点以及各音乐学院之间教材交流的建议。姚恒璐指出为研究生多开设选修课和导师建立资料库、针对不同学生的研究方向开书目的可行性和重要性。唐建平提倡在教学中的批判精神,敢于否定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就目前存在的考试成绩和创作实用的不同步现象,提出多研究“曲”,少研究“式”和对不同时期、人物风格把握的问题。房晓敏介绍他们压缩课程教学时间的尝试,提出了对学制改革的思考,等等。

音乐学概论综述范文3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王耀华主编,王耀华、杜亚雄编著,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2002年8月第3次印刷)由绪论、结语和四章十三节构成,其多元文化的观念和视角贯穿于全书各章节。

在第一章《中国传统音乐的源流》中阐述其来源时,就鲜明地提出了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说,即中原音乐、四域音乐与外国音乐。

“中原音乐”,指的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音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但是,实际上,汉族音乐文化也是古代华夏族和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的长期交融中形成的。”

“四域音乐”,指的是“除中原华夏族所创造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以外的中华大地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其中,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与黄河流域同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的楚文化中的音乐文化,色彩缤纷,独树一帜。同中原音乐并为上古中国传统音乐的表率,相互辉映,相互竞争、交融,进而衍生、发展。珠江流域的粤文化,西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西北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经由路途的对多种音乐文化传播、交融的作用,以及东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都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外国音乐”,书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印度佛教音乐和列入隋唐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的“天竺乐”、“高丽乐”、“扶南乐”、“安国乐”及其乐器、乐律、音阶等的传入。这些外国音乐传入之后,逐渐与中国的固有音乐相融合,成为了中国传统音乐的组成部分。

这样的论述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不仅说明了中国传统音乐是由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共同创造的,同时也融入了周边邻国的音乐文化;不仅说明了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是多元的,同时也指出了汉族音乐文化的本身也是多元的。

第一章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源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予以观照,为全书立下了基调。在以后的各章节的叙述中,均体现出了作者的多元文化观念。如:

在第二章《中国传统音乐的构成》中论及各类民间音乐,尤其是民歌、歌舞、民族器乐和综合性乐种时,都列举了兄弟民族有代表性的音乐品种,其中在新立类的“综合性乐种”(指民间音乐中兼具两类及其以上特点的乐种)中更把藏族的“囊玛”和新疆维吾尔族的“木卡姆”与福建南音并立,对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音乐遗产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在论及宫廷音乐时,依据不同朝代的具体情况介绍了宫廷音乐中的多元文化因素,如:“隋唐两代的宫廷音乐不仅继承了传统的雅乐,而且进一步吸收了四方兄弟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先后组成了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坐部乐和立部乐,出现了大曲和法曲等乐曲形式”;清代的宫廷音乐中采用了不少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音乐和来自周边国家的音乐,书中记述了相关的音乐及其乐器,如满族的队舞乐、蒙古乐、瓦尔喀部乐以及回部乐、廓尔喀乐、朝鲜乐、安南乐、缅甸乐等。在论及宗教音乐时,除了阐述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及其音乐之外,同时以大量篇幅介绍了外来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及其音乐,其中对佛教音乐(包括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的音乐)的阐述尤为详细,并论述了佛教对中国音乐的深刻影响与佛教音乐的华化过程,在论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音乐时,也注意到与中国音乐相融合、相适应的问题。

第三章论述“中国传统音乐的音乐体系和支脉”,进一步地以多元文化视角来细察中国传统音乐所使用的音乐构造和特征,并据此将其分成三个不同的音乐体系及其支脉。如果说,“三大乐系”(指中国音乐体系、欧洲音乐体系和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的分类,源自于王光祈在《东方民族之音乐》中提出的将世界多民族音乐的体系归纳为“中国乐系”、“希腊乐系”和“波斯亚剌伯乐系”①的话,那么,对中国传统音乐三大乐系中的支脉划分则具有理论创新的意义。将《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的两个版本(其初版本由王耀华著,台湾海棠事业有限公司于1990年9月出版)相比较即可发现,作者对支脉的划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初版本中只有中国音乐体系之下有九个支脉的划分,即:秦晋支脉、荆楚支脉、齐鲁燕赵支脉、吴越支脉、巴蜀支脉、滇桂黔支脉、闽台支脉、粤支脉与客家支脉;而到了修订本中,不仅在中国音乐体系之下增加为十二个支脉,而且在其他两个乐系之下也划分出若干支脉。对于中国音乐体系的支脉划分,除了对上述九个支脉的名称及范围略有变动(如变“荆楚支脉”为“荆楚武陵支脉”、变“粤支脉”为“粤海支脉”)之外,又新增了三个支脉,即:北方草原支脉、青藏高原支脉、台湾山地支脉;欧洲音乐体系之下划分为东部与西部两个支脉;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之下划分为塔里木、帕米尔与河中地三个支脉。对支脉的正确划分,于中国传统音乐平面的现状研究和纵向的历史研究(包括各支脉中民族及其音乐文化的溯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说明作者观察、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视角进一步向多元文化延伸。

第四章从总体上来论述“中国传统音乐的艺术特色”,其中在分析音乐形态特征时,除了以汉族的音乐为例之外,也多处涉及到少数民族的音乐……

据上所述,《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确实是一部全面贯穿多元文化理念和视角来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佳作。诚然,如苛刻要求的话,有些章节的内容尚有充实之余地。如在第二章《中国传统音乐的构成》中似应增加“祭祀音乐”的分类,祭祀音乐不仅存在于宫廷,更存在于民间;不仅存在于汉族,更存在于各少数民族之中。祭祀性的仪式本身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而仪式中的音乐则更多的留存有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信息,是当前保护非物质文化的重要关注点之一。由于部分原始宗教音乐(如不少民族存在的萨满音乐)常被归为民间信仰或祭祀音乐,而《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既没有祭祀音乐的分类,又不包括原始宗教音乐,因此,造成这部分重要的音乐文化被忽略。此外,“民间音乐”中少数民族的说唱音乐与戏曲音乐,“宫廷音乐”中的蒙古族与藏族的宫廷音乐,似应予以补充叙述;在阐述中国传统音乐中的理论部分时,少数民族中的重要音乐理论著作及其音乐思想(如出生于喀拉汗国的艾布・乃斯尔・法拉比著有《音乐全书》,藏传佛教萨迦派著名宗师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著有《论音乐》等②)也应予以重视。

以多元文化的理念和视角观察、研究、总结中国传统音

乐,不仅对音乐研究领域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对实施多元文

化的音乐教育也有着重要意义。

多元文化因多民族的不同文化而构成。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及其未划定民族的若干族群所组成的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也是多元一体的,中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这本来是客观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长久以来,我们的音乐界,却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被一元论的观念所束缚。一说到世界音乐,即以欧洲音乐为中心;一说到中国音乐,即以汉族音乐为中心。譬如,当前通用的“中国音乐史”,就很少涉及少数民族的音乐历史,几近“汉族音乐史”,直到近年来在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的主持下,才开始编撰、出版《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③,至于编撰全面反映中华民族音乐历史的“中国音乐史”,恐尚待时日。当然,这之中不仅是观念问题,还有对复杂史料的掌握问题。但如果我们的音乐史学家们真正具有多元文化的理念,并以多元文化的视角来关注、搜集各民族的音乐史料,从总体上来研究中华民族音乐历史的话,那么上述的期待将一定会早日实现。

关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问题,现在大家的关注点主要在实施世界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近年来,许多有识之士为在中国实施和发展世界多元文化教育已做了大量工作,翻译、介绍、发表了国外有关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著述,出版了《世界音乐》的教材,并在一些音乐院校开设了“世界音乐”的课程或讲座等等。这些工作当然是应该做的,它们对于推动和促进中国发展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但与此同时,我认为对中国本身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则应予更多的关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兴起及发展,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尽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在发达国家,与移民的大量涌入而构成民族的多样化有着直接关系;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首先在于这些国家本土音乐文化意识的觉醒。毋庸讳言的是,在中国同样存在觉醒“本土音乐文化意识”的问题,而对人们认识众多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来说尤为如此。因此,在中国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应把中国的与世界的多元音乐文化均包括在内,并遵循由近及远、亲疏沟通的原则。首先应在理念上充分认识中国本身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中国的多元文化是世界多元文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果缺失中国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对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而言,不仅仅是极其不完善的,而且还有可能对发展中国音乐带来负面影响。所幸的是,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接受了多元音乐文化的观念,承认中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并在音乐教育实践中开始施行以加强本土(本民族、本地区)音乐为标志的多元音乐文化的教育。但迄今为止,能像《中国传统音乐概论》那样全面地以多元文化的视角来总结中国传统音乐的教科书实在太少④,相信在本书的启迪之下,一定会有更多的类似佳作问世。王耀华教授对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关注是全方位的,他不仅研究世界民族音乐,出版了《世界民族音乐概论》等教材⑤,更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中国的多元音乐文化的研究与教育上,为中国民族音乐事业与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实践和经验,值得音乐教育界认真总结。

①四川音乐学院编《王光祈文集》,巴蜀书社,1992年3月版第204页。

②田联韬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上册第8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③袁炳昌、冯光钰主编《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上册),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

④《中国传统音乐概论》原本是为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开设选修课而编撰的。见该书“后记”。

音乐学概论综述范文4

一是与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不同,中国大陆民族音乐学(或称音乐人类学)在兴起到至今的三十余年发展中,历来都隶属于“音乐学”学科之下,被视为是“音乐学”学科的一个分支,主体的或说大多数的教学和科研人员,都是接受专业音乐院校基础技能培训和影响才逐渐成长起来的理论研究人才,在当下“艺术学”又成为一级学科布局之后,被音乐学学科涵盖的民族音乐学,即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艺术学-音乐学”类的学科性质归属。

二是中华民族音乐整体上所具备悠久绵长的历史演进、广阔浩瀚的文化景观以及丰富多样的品种类型,是一个需要持续开发、探索的宏大文化资源,需要中国民族音乐学工作者长期予以关注和投入,这就使其中国民族音乐学理论及其研究实践所指向的课题和研究,成为主要以本国各民族传统音乐留存或民间音乐事象本体为基本对象的选择,其取向具有明显的“文化自视”情结。由此,对于中国当代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实践来说,这一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音乐文化积累,即成为相关选题和研究多数不同于西方民族音乐学兴起和发展阶段主要进行“文化他视”研究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个显著特征,从本质上估量,也就是它永远无法摆脱和割弃的深厚本土文化渊源。

正是基于以上两个先决条件,在当下民族音乐学依然归属于“音乐学”学科,并由“艺术学”一级学科涵盖的现实状态下,其学科领域内的专题研究论文选题,绝大部分都以国内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类型为对象,并以这些对象的音乐本体谈论为中心来进行选择,即成为理所当然的趋势。由于音乐类型对象的“音乐本体”,既饱含丰富的“声音本体”,也显现和隐含着丰富的“行为本体”和“概念本体”,所以这些研究论文选题并不存在除了“声音本体”之外,就见不到“音乐行为”和“音乐概念”存在的视角盲点。而真正的视角盲点,倒可能是一些所谓民族音乐学(或人类音乐学)研究的论文,将非常具体的音乐事象中的音乐行为,视为是与音乐无关或非常间接的“行为”,或脱离音乐存在的具体行为来反复谈论,或将非常具体的音乐事象中的某些音乐概念视为是与音乐无关或非常间接的“概念”,或脱离具体音乐存在的“概念”来津津乐道。

因此,笔者在这里展开以“音乐本体”为中心来进行民族音乐学相关论文选题的讨论,答疑怎样才能在选题和研究中突出“音乐学”本色,也算是一种针对民族音乐学理论及方法运用的学科理念树立讨论和操作过程试探。那么,我们在已经确定要研究的某种音乐事象面前,将音乐本体作为对象中心来进行构思和布局,其主要涉及的内容和问题,应当具体指向哪些方面?哪些具体内容,即使在借鉴和采用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理论与方法予以关照时,依然可以说得上是真正以音乐为中心来进行探索的选题?

归纳起来,笔者以为通常或常见的可以被划归为以下几类,即:以“声音形态”为中心的选题;以乐人“音乐行为”为中心的选题;以乐人所用“音乐器物实体”为中心的选题;以乐人固有“音乐概念”为中心的选题。

下面,笔者即结合个人科研成果、教学实践和学习体会,就这四种类型选题,略做简要论述和相关讨论。

1.以“声音本体”为中心的选题

如笔者曾经所述①,在民族音乐学理论及方法论视野中,“声音”作为音乐本体的构成部分,应当包含着“乐声”形态和“音声”形态两个部分。而其中的“乐声”部分,历来就是音乐学家关注的中心内容,特别是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理论”或称“传统音乐理论”,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音乐或民间音乐的形态衍变(曲调、调式)、腔词关系(音韵、词韵)、曲体结构(曲牌、板式)等等方面,积累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故而这里所谓以“声音本体”为中心的选题,就是这类选取与“乐声”或“音声”相关的“音乐形态学”视角,对所涉音乐事象中的音响作品、音响材料、音韵特征、声音功能、乐学构成等,进行形式的、内容的、规律的分项考察或综合研究。

音乐作品和音响材料,永远是民族音乐学工作者应当关注的中心内容。难道我们当下所处时代,正是一个在教学和科研实践方面,无视大量不涉及音乐作品和音响材料的民族音乐学理论及方法论实践运用的时代吗?当然不是。即使是从西方民族音乐学早期萌生阶段的历史来说,正是因为有了留声机的发明②,过去只能听到单一音响材料的音乐研究者或文化学研究者(比较音乐学阶段),才可能从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音乐作品和音响材料的比对中,获得空前不同的音乐新感觉和音乐文化新观念,从而树立起对后世民族音乐学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比较音乐学大旗。

再者,即使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民族音乐学兴起阶段的最先倡导者阵容来说,他们哪一位不是以音乐作品和音响材料学习、掌握和教学起家的一代音乐理论家?谁能真正抛弃自身教学和研究的音乐作品和音响材料把握和分析,再成为一个与音乐本体无关的另类“音乐学”家?

因此笔者以为,以“音乐本体”为中心的选题,是民族音乐学研究选题类型中的基本形态,故而它也是民族音乐学选题类型中最能体现其“音乐学”本色的一个基础型类别。

音乐学概论综述范文5

回顾我国音乐教育学学科的发展,温故以知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几点启示:

1. 音乐教育学的发轫、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增强研究音乐教育学的信心。

第一、从课程设置的历史背景分析,音乐教育学的形成是应运而生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原是在近代小学初中等教育趋向普及、发展,师资教育专业训练成为普遍需求的背景上发生的。有了音乐教育实践的需要,音乐学科教育研究(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学)才应运而生。这个事实说明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似乎同实践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它的萌芽阶段是以音乐教学法的形式出现的。从音乐(唱歌)教授法发展到音乐(唱歌)教学法,进而发展成为音乐(唱歌)教材教法,再发展形成音乐学科教育学,是这一学科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的趋势。音乐教学法研究的领域比较狭窄,大多停留在结合教材介绍具体的经验或教学方法、教学实例信息的传播阶段。音乐教学论虽融入了学习论、课程论、教学测量、教师素养、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学科发展史等内容,成为音乐教育学的重要支柱,但是在理论体系的综合创新和深广度方面距音乐学科教育学尚有较大差距。总之,音乐学科教育的发展期待着音乐学科教育学的诞生,它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

第二,从现代科学发展分析,音乐教育学顺应现代科学发展分化与综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看,当前科学发展的特点是,既高度的分化,又高度的综合,20世纪以来,边缘学科与横断学科的大量产生,促使科学向整体化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建筑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基础之上,现代心理学、生理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引起音乐和其他学科的分化、综合,促进了音乐教育学的新发展。音乐教育学的建立,正是音乐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从现代建设的需求看,现代化是一种综合的观念。它要求经济与技术、政治与社会、文化与教育、个人的才能与品质都必须适应现代化,并产生和谐的关系,这就给教育提出了培养目标整体化的要求。音乐教学法远远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建立比音乐教学法层次更高、内容更充实的音乐教育学,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从国外音乐教育研究发展情况分析,音乐教育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音乐教育学发展的基本轨迹,并再一次证明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是历史前进的必然趋势(此处不再赘述)。

2. 音乐教育学形成与发展过程是错综复杂的、曲折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做好长期坚持下去的准备。

我与廖家骅、缪裴言在回顾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十年工作时,一致同意用“艰辛开拓的历程”作为标题,概括这十年的历程。意思是指“她的成绩虽谈不上辉煌,但所做的工作却是实实在在的”。音乐教育学是建筑在大量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成果之上的。以美国为例,美国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据统计,1930年至1967年发表的音乐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约9500篇(山本文茂,《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86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日〕山本文茂先生对《国际博士论文要旨》(DAI)的“音乐教育”进行了调查,1977年至1986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竟达1025部,难怪作者发出“在山一样大量研究成果面前,我们仅仅是蹒跚而行”(同上第86页)这样的感慨!

说音乐教育学发展过程错综复杂,还体现在学科自身建设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有些问题至今还有许多分歧。

例如,音乐教育学属于什么性质的学科?对于音乐教育学在一些方面学科的性质看法雷同,而对另一些学科性质却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如有的认为它的学科性质属于“基本理论”的范畴,有的则认为它应该既能对实践做出高度的概括,具有“理论性”,又能有效地指导实践,具有“实践性”,因此,音乐教育学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

学科性质问题,属于科学分类的范畴。知识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的各门具体学科组成的有机整体。各物质运动形式的区别与联系,是科学分类的客观依据。因此,学科性质的定性,是学科自身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学科定义与命题类型的选择,还会影响学科的目标、框架和结构。值得充分重视并深入地进行研究。

科学学的研究表明,现代科学发展很快,由于学科不断分化与综合,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大量涌现,科学分类也在发展。

(1)从研究对象看,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音乐教育学从属于社会科学。在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没有分歧。

(2)从科学的结构体系看,科学可分为本体科学、边缘科学和综合科学。这三类科学的区别,实际是在科学的对象―――物质运动的各种基本形式和具体形式所持的角度不同。人们把边缘科学称为“交叉科学”,所谓“交叉”,实际就是交叉在两种运动形式之间,或交叉在两门科学学科之间。音乐教育学正是这种边缘学科或者说是一种交叉学科,它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互渗交融的产物。把音乐教育学看作是教育学的一个领域,随着学科教育学的兴起,体现了教育学发展专门化的趋向。音乐教育学源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但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其间原来音乐学和教育学的一般理论都不复存在了,而具有了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既不是用教育学原理简单地去解释和说明音乐艺术的现象,也不是把音乐手段简单地运用到教育教学的一般过程;而是揭示音乐教育教学的规律、音乐教育的方向、发展形态、基本特点;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与各学科教育学所共同适用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它是研究音乐教育过程的学科。

(3)从与实践的关系看,科学可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音乐教育学属于哪一类学科,在与实践关系的分类上,争议较大。有的强调音乐教育学应该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应该是一门应用理论学科。从科学学的研究表明,所谓应用理论学科的概念不是科学学意义上的学科性质分类。

基础科学是客观世界的最本质的规律的反映,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由概念、定理、定律等组成的理论体系。技术科学是客观世界中物质的具体运动模式及其人的活动模式的规则性反映,它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由原理和模式组成的规则体系。应用科学是实践活动的科学总结。它与实践的关系最为密切,它要直接解决实践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其基本的表现形式是由一系列具体方式、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

确定音乐教育学的学科性质,关键在于明确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目的。由于目前音乐教育实际上是一个交叉的概念,指向较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其学科的性质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可以考量三个方面:

其一,取向。以普通教育学作为参照。不同性质的教育学框架有所区别,定义与命题的类型有所不同。元教育学研究学者陈桂生说:“我国现在通行的教育学,号称‘科学的’教育学,其框架基本上属于从目的到手段的演绎系统陈述,所下定义,主要是纲领性定义、规定性定义,所陈述的命题实际上大都是评价性、规范性命题,这意味着它基本属于实践教育学。”(陈桂生《“教育学视界”辨析》第45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他进一步说:“科学的教育学,旨在描述教育事实,考察各种教育现象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从而揭示其中规律性的联系。简单地说,它着重回答教育‘是什么’(含‘教育目的’是什么,‘学校制度’是什么,‘课程’是什么,等等);实践教育则主要回答教育‘应当是什么’(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应当做什么―――怎么做’(教育规范),即确定教育的价值与规范,以指导实践。”(同上书,第451页)。与普通教育学相比较,音乐教育学的价值取向,既有同一方面,也有不同方面,要做具体分析。

其二,指向。在思维目标的指向上,是对准教育现象去研究,还是对准一般原理(本质、规律等)去研究;是奔向实践的前沿,还是追踪事物(对象)后面的原理,要进行研究分析。

其三,距离。在同实践距离上,应用学科离具体实践较近,而基础学科却离具体实践较远。这是由于两种性质的理论研究之目标的方向不同带来的必然结果。

综上分析,我们对德国音乐教育家多弗莱因说过的话“《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就好理解了。他在大型音乐辞书《音乐的历史与现状》(简称《MGG》)的第10卷《音乐教育学》(卡塞尔,1961年出版)中说“《普通音乐教育学》未能问世,这样的著作似应力图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尤其要力图描述出关于音乐教育学方面的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载于《音乐词典条目汇辑・音乐教育学》第310―311页,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多弗莱因先生所说未能问世的《普通音乐教育学》从学科性质来说似乎指的是“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说它“未能问世”就不足为怪了。

音乐教育学在同实践关系上的科学分类,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定而不疑的,那就是音乐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它的理论体系来自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反过来又指导音乐教育实践,使之避免自发和盲目,变得更加科学、有效与合理。它是音乐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使它不断地丰富和充实。另一方面,它又是音乐教育理论在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对音乐教育实践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3. 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是多元的。因此,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应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现代学科教育学研究表明,制约(学科)教育学(包括音乐学科教育学)的形成的四个条件是:

社会的历史条件;人类的心理条件;方法论条件;专门科学(音乐)条件。

例如,教育除了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制约外,一定会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顾明远先生说:“所谓民族文化传统,是指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对现实社会仍产生巨大影响的文化特质或文化模式。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凝固性,同时它又具有变异性和创造性。”(《未来的教育(代序)》载于《中国教育家展望21世纪》第2页,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因此,构建学科教育学时会常常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同样构建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时,向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是必要的,但是也要防止亦步亦趋,要研究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音乐教育学。

关于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与框架,在《音乐学科教育学》一书中,我提出了广域型、学科型与专业型等三种类型:

(1)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国际教育界在展望21世纪教育要求的基础上倡导作为广域科学的学科教育学。它要求从跨学科的高度,考察学科的教育目标,组织学科的教学内容,梳理教学过程,探讨教学方法,广泛深入地对涉及学科教学的种种要素展开实证研究。(钟启泉:《现代学科教育学的概念、使命和发展》,载于《课程・教材・教法》,1997年第5期)

图1是日本学者山本文茂在《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与范畴》(第248页,音乐之友社,1992年版)提出的音乐教育学结构图,对音乐教育学的构成及与相邻诸学科的关系、地位都作了明确的表示。

图1中,音乐教育学的知识体系由4部分构成。这就是把基础科学的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作基础而形成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育史和音乐教育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的直接对象是位于图的中央位置的教师、孩童、授业(学习领域)和环境等4方面,各种学科教育的研究成果被积累分类成教育课程论、发展论、授业(学习领域)论、基础论。教育课程论又细分为目标、计划、内容―――教材、方法、评价等5个领域。这些知识体系与教育学、教育实践(学科指导、生活指导、特殊活动指导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样,授业论(学习领域可细分为基础、歌唱、器乐、创作、鉴(欣)赏等5个领域,与音乐学的知识体系和音乐实践(作曲、演唱演奏、鉴赏等)的实际技能有直接联系。图的外侧虚线表示了基础科学的一切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与教育实践和音乐实践、教育学和音乐学等有密切关系。另外,这些基础科学也构成了间接支撑音乐教育学各范畴、领域的研究的知识母体。图的四角指向中心部分的直线表示了音乐教育怎样适应社会的需求(音乐的、教育的、文化的、人的价值的实现)的。

我国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研究,以音乐教育实践为基础,从与音乐教育学相关的音乐学、教育学以及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物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的最新发展成果出发,进行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的系统研究,以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例如前述《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是其中一例。它的内容包括:

音乐教育哲学原理。以哲学的观点研究音乐教育的根本原理,主要包括音乐教育的本质论、目的论、价值论等基本问题。

音乐教育史。研究人类社会各阶段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和音乐教育思想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其目的主要是以史为鉴,探讨和总结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指导今后的音乐教育工作。

比较音乐教育学。研究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教育内容和特点,通过各层面的分析、比较、评价,在深入研究其个性的基础上,找出共性,从而全面把握音乐教育的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音乐教育心理学。研究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学生心理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从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在音乐教育影响下学生的心理活动,包括学生在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学习音乐知识技能与音乐文化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等。从而找出受教育者在音乐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个性、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心理规律,采取相应教育方法,促进音乐教育理论科学化。

音乐教学论。它包括音乐教育课程论和音乐教学法等两大部分。音乐教育课程论的研究涉及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教材、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音乐教学法主要研究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中进行各种教学内容教学所采用的方法,寻求与选择最优化的教学途径与方法。包括唱歌教学法、器乐教学法、欣赏教学法、创作教学法、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法等。

音乐教育社会学。它运用社会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多种交叉关系和种种社会音乐现象,探讨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效应、各种社会音乐教育的意义、内容、形式以及社会对音乐教育的干预、影响和制约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音乐教育工艺学。研究运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生物学、行为科学等有关理论对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可操作因素,加以分析、选择、组合和控制,以取得最优化的教育效果。

学前音乐教育学。它的研究包括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发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学前儿童教育的内容和活动、学前儿童音乐活动中的基本素质培养、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评价等。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它主要研究根据特殊儿童身心的特点进行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方法。如对唱歌缺陷儿童和音盲儿童的研究等。

音乐教育管理学。它的研究内容包括音乐教育领导的活动和评价、音乐教育方法、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音乐教育行政组织教育领导的原则和方法、音乐教育管理人员及音乐教师的培训、考核评定、音乐教育教学评估、音乐教育经费管理等。

关于广域型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和框架还有两点思考:

第一,研究方向和课程目标是构建科学的音乐教育学,而不是实践的教育学。

第二,音乐教育的研究与音乐教育学研究是有联系也有区别的,不能把对任何音乐教育现象的研究都混同于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特别是不能混同于“展示关于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上述我们提出了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因素研究的方方面面,有些本身就是独立的学科,从这些方面研究,目的是“以形成自己的独特的理论体系”。音乐教育学的结构体系的框架,不应是这些学科成果简单的相加汇合。

(2)学科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它是以特定的音乐学科中的教育目标,实现该目标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应有模式为课题展开研究的。可分为原理性、哲学性的研究、学科组织的领域研究以及教学法领域的研究等。如《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是“学科教育学大系丛书”中的一册,它的研究范围包括:

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

中小学音乐心理发展

音乐教育课程

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

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

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与教学

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模式

音乐教学媒体

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

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育研究

音乐教师

〔日〕浜野政雄先生所著《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曹理、缪裴言、王昌逵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67年版)也是一例。其内容包括:序章(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育目的、音乐教育制度、音乐能力的发展与音乐学习、音乐教学的方法、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材与教科书、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教师、音乐教育研究的课题等。

(3)专业型音乐教育学结构体系与框架目前比较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专业音乐教育学问题的专著较少。我国学者张帆先生所著《专业音乐教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对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范围进行了探讨,可供我们研究此类问题参照。他认为专业音乐教育学的研究范围应包括哲学、音乐教育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文化学、思维学五个层面:

哲学层面。用哲学的观点和思辨的方法研究专业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等基本问题。这一方面更多的需要运用作为哲学分支的美学(主要是音乐美学)来研究专业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审美经验的建构问题。

音乐教育史学层面。着重研究社会发展各个时期专业音乐教育的实践经验、音乐家和高素质艺人成长过程,探求专业音乐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历史,展望未来。(该书这方面未做展开)

音乐教育心理学层面。探讨的课题主要是深入到音乐家音乐心理系统的建构问题,涉及到音乐的天赋与才能、从儿童到成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及其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个体个性差异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音乐心理系统建构的环境等方面。

文化学层面。研究文化素养对音乐家成长的影响和作用,关注本来音乐工作者总体文化素质的培养。

音乐学概论综述范文6

【关键词】视唱练耳 实际音乐作品 重点问题 教学方法

视唱练耳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学科,肩负着培养学生音乐基本技能和音乐素养的任务,其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变革势必会对音乐人才的音乐创作、实践及审美产生影响。近年来,随着音乐教育思想及教学观念的发展,视唱练耳教学越来越注重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尤其是在视唱练耳的高级阶段,使用实际音乐作品能够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

现今学界关于实际音乐作品使用的相关论述基本停留在视唱练耳初、中级阶段的训练上,视唱练耳高级阶段的学生已具备较高的音乐“听、唱、读、写”能力,以及系统的曲式、和声知识,且有能力分析实际音乐作品。因此,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使用实际音乐作品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视唱练耳训练高级阶段中使用实际音乐作品的作用及意义

无论是视唱练耳训练的哪个阶段,都是指向“组织并发展音乐听觉,训练人积极地将听觉运用到创作、表演实践中去”①这一基本任务的。在视唱练耳的高级阶段,“运用到创作、表演实践”这一目的更为直接、明确。视唱练耳高级阶段的核心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更是学生辨析音乐作品的风格、流派、时期等综合元素的阶段,亦可视为实际音乐作品的能力测试阶段;因此,视唱练耳的高级阶段与实际音乐作品是密不可分的,且具有实际的作用与深远意义。

首先,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有助于听觉能力的拓展。

从视唱练耳专业的发展历程来看,视唱练耳对于听觉训练的概念由“练耳”到“听觉培养”进行了理念转变。在视唱练耳的初、中级阶段,由于学生的技术与理论不足,听觉训练侧重于听辨音高的准确性上,虽然有助于基础知识的巩固,却使得学生对于钢琴以外的音色辨析度不高,亦缺少了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综合性的认知能力。而实际音乐作品的音色具有多样性,且音乐要素之间互为作用。因此,在完成了基础知识学习的视唱练耳高级阶段,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有助于学生提升对各种音色的感受力,拓展对于综合音乐元素的认知能力。

其次,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有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

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的训练中,使用实际音乐作品不仅要求学生练习“听、唱、读、写”,还要求学生对作品的曲式结构、和声功能及音乐走向等进行多方面的认知和掌握;同时,实际音乐作品具有独特的风格与时代特点,作品中所包含的信息从技术层面扩展到时代风格、民族特色及作曲家风格等层面,对于学生挖掘作品的整体风格与音乐要素的联系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因此,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是对于视唱练耳以外的曲式、和声、音乐史等音乐知识的巩固,对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

再次,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具有艺术审美意义。

从专业的角度来讲,视唱练耳训练作为基础学科为音乐的创作表演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对于学生来讲,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使视唱练耳不仅停留在技术指导层面,更对学生的音乐艺术修养与人文认知具有积极的影响。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学生的基本技能已具有相当水平,需要提高的是综合能力及音乐审美能力。因此,音乐教育不仅局限于培养学生的音乐记忆能力、分析能力,更要求其具有审美能力。实际音乐作品的训练通过音响转化为审美,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力及综合素养,使学生完成了理解作品和音乐审美的过程,加深了对于不同音响的感性认知和理性思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实际音乐作品承载着不同的人文审美特点,蕴含了丰富而深刻的哲学内涵,能传达不同的文化元素与思想,从深层角度提升学生的文化内涵;更为重要的是从音乐文化的角度来看,学生广泛、科学、持续地进行实际音乐作品的训练,久而久之会对音乐文化的发展进行深远的思考,亦有可能从自身文化母体中孕育出更为新颖、优异的文化元素,其意义重大。

二、视唱练耳高级阶段使用实际音乐作品的原则

在视唱练耳训练中,如何利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来使用实际音乐作品,是学界长期以来一直在探索的课题。传统的视唱练耳训练以掌握音乐中各要素为目的,即使有实际音乐作品的引用,也是经过改编整理的,与原作品差距很大。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应以原作为范本,利用一定的策略来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以达到视唱练耳实践的最终目的。

(一)视唱练耳训练应重视“因材施教”的原则

因材施教是指依照学生的知识储备及学习兴趣建立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法,是使学生巩固学习内容,进行知识扩展、技术提升的有效策略。例如在音色的训练方面,由于学生所掌握的乐器不同,要根据学生擅长的不同乐器来进行训练。通过学生所擅长乐器的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来增加学生对乐器的熟悉度,然后以此为基础逐步扩展,从而形成其对多种乐器音色的辨析;在音乐作品风格的鉴赏方面,针对学生对某位作曲家或某个音乐时期的知识积累程度,采取“先巩固优势,再填充和补充”的策略进行训练。

(二)视唱练耳训练应遵从“总―分―总”的基本原则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对事物的认知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总―分―总”的训练原则符合人对事物认知的一般规律,有助于审美体验的有序进行。一部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首先要进行整体听辨,即完成对实际音乐作品音响的感知过程,然后对作品中的音乐要素进行分析,即将作品拆解、消化的过程,亦是学生对作品主观理解的检验过程,最后再回到整体。由于有了作品的详细认知,回到作品整体后,学生会带着理性的思考,客观地分析并理解作品的全貌,即完成了实际音乐作品的认知过程。从感知到分析,再到认知,完成了“总―分―总”的学习与训练过程。

三、视唱练耳高级阶段中实际音乐作品的训练方法

(一)整体听辨

在对实际音乐作品进行分析时,第一步要进行整体音响的听辨,这是对于实际音乐作品进行感性认知的过程。现在的多媒体播放手段实现了人们对于作品音色的认知,同时,也是对作品进行的音乐审美体验。

整体听辨包括概述要点听辨和带着问题听辨两种方法。概述要点听辨是指在聆听一部实际音乐作品前,将作品的基本信息进行简要概述,如作曲家简介、创作背景、主题动机、作品结构等。这种先入为主的听觉训练可以让学生很好地掌握作品的基本面貌,有助于进行较为客观的整体认知;同时,概述要点听辨的方式可以巩固学生的听觉记忆力,使其有效地进行音乐作品的积累。

带着问题听辨是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同时,针对实际音乐作品主题动机的出现与发展、节奏及力度变化、曲式结构、和声走向等音乐特征进行听辨。这是一种测试型的听辨方式,要求学生有目的性、指向性地进行整体听辨。在L・汉弗莱斯与G・威特利奇的《练耳――通过音乐作品训练听觉》一书中,这种听觉训练方式被广泛应用。带着问题进行听辨可使学生把握住作品的基本要素,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听觉的针对性训练。

(二)具体分析作品

在对实际音乐作品的解构阶段,可让学生在整体听辨之后进行有目的的训练,通过对各知识要点的针对性训练,完成对于作品的局部认知和练习过程,有效地利用所学知识,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对作品进行分析。例如可进行作品的主题动机与和弦听写、旋律的填空听写、节奏训练等。此阶段可完成对于作品主要特征的强化记忆和实践练习,有助于学生把握作品的技术要点,摒弃了传统形式的练习片段,有利于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框架和局部音乐要素的掌握。

例如对著名作曲家谢尔盖・瓦西里耶维奇・拉赫玛尼诺夫《前奏曲》(OP.23 NO.5)(谱例1)进行和弦的听写,有助于提升学生分析音乐作品点片段的记忆及听辨和弦的能力。

在实际音乐作品的具体分析中,应当注重音乐表现力的训练,这也是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使用实际音乐作品的实际意义。无论是音乐作品的整体还是片段,作品所传达的音乐都具有丰富的表现力,不能忽视音乐作品的表现力而回到以“技术”练“技术”的老路上。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的视唱中,音乐表现力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可以酌情引入艺术歌曲的实际音乐作品来增强学生的审美能力及音乐表现力。

同时,要在实际音乐作品的分析过程中加强学生的合作能力。合作能力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倾听、配合能力的提升,在多声部视唱和室内乐作品的节奏训练中可以用分工协作的方式来分析作品。

(三)整体再现

在完成实际音乐作品的分析之后,再次将作品进行整体的聆听,以完成对于作品感知――分解――认知的过程。整体再现是对于一部实际音乐作品的总体认知,也是对于音乐实践的总结,可以扩充为以点带面的知识理解能力的提升训练。如莫扎特的《弦乐五重奏》516号(谱例2),欢快的前十六后八分附点的节奏特点再次出现,有助于学生巩固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特点的记忆。

四、视唱练耳训练高级阶段中对大型器乐作品认知及把握

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的训练中,实际音乐作品应从富于旋律性的作品逐步到复调作品,最终过渡到大型器乐作品,这不仅加大了作品内容含量,更是对作品整体性认知能力的提升。对于大型器乐作品的认知是视唱练耳中实际音乐作品使用的高级阶段,即整体听觉的训练认知。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训练中引入大型器乐作品,有助于学生有组织地针对具有音乐要素耦合性的实际音乐作品的整体结构认知,也是审美意义上的音乐感知体验。在训练中,通过运用专业技术引发音乐想象力和创造力,达到正确理解和感受音乐作品、发掘音乐本质的实践目的。大型器乐作品的认知是将音乐局部微观音乐要素与整体宏观结构,以及横向、纵向的维度关联起来的认知,是对作品中单个要素与音乐作品对应关系的理解。大型器乐作品的认知过程,是以整体感知为原则,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同步感应的实践活动,能极大限度地指导听觉为音乐活动服务。

对于大型器乐作品的把握同样依照实际音乐作品的“总―分―总”的训练原则,要求学生从作品的整体角度进行旋律、调性、曲式、和声、主题材料等综合分析,以及从音乐史、美学的角度完成音乐作品的风格认知。

第一,完成对于作品的整体感知。这要求学生掌握作曲家的基本信息、时代背景、创作动因等;同时要求学生完成对主要音乐要素的把握,了解在作品中使用的乐器及配器的作用,并能够辨别出曲式结构等音乐元素。对于作品的整体感知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先对作曲家的生平做详实的概括,并着力探寻该作品的创作动因,在完成基础材料的掌握之后,进行对作品的整体感知分析。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的知识累积、夯实知识基础,但不利于对音乐作品进行系统的感知。另一种方法是直接聆听作品,要求学生在聆听之后对于作品所涵盖的基本要素、创作手法做出主观感知,然后教师进行引导性的讲解,完成对作品的整体感知过程。这种方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检验,有利于提升学生的音乐感知力,但对于学生的知识、技术水平要求很高。

第二,利用多媒体技术完成对于音乐作品的主旋律、基本节奏、和声功能等分析,可以根据不同乐器或乐器组的音响特点进行多声部视唱。如谱例3中,引子中木管组以ff(很强)的力度表现装饰音对于氛围的营造,可进行模仿铜管组与木管组的对比模唱,或依照作品的多个声部进行模唱。这种训练使学生既完成了对实际作品中知识要素的掌握,又可以切身地投入到实践感受中进行学习体验。

第三,重新进行整体聆听。要求学生对于作品的整体音响效果进行文字描述,以图表的形式表述调性布局、主要的力度对比、声部的运动及和声的对位关系等;也可以以讨论的方式对作曲家使用这些音乐要素的意图及产生的效果进行探讨,加深对作品的整体认知。如肖斯塔科维奇以木管 ff(很强)的力度配合木琴的演奏究竟要表达什么,与作曲家其他交响作品的引子有何不同等。

结语

在视唱练耳高级阶段使用实际音乐作品是发掘学生音乐听力、完善和巩固音乐基础知识的有效手段,也是培养学生音乐独立思考能力的科学方法,更是运用多媒体技术分析和理解音乐的优化方式。视唱练耳高级阶段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对于学生音乐基础技能的培养,具有完善教学体制、明晰教学思路及展望音乐文化发展的积极意义;同时,对于现今视唱练耳高级阶段的教学形式及方法具有补充作用。

关于视唱练耳高级阶段实际音乐作品使用的重点问题研究,本文从理论上对该教学理念的要点、难点进行了探讨,并为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方法,揭示了音乐基础教学与音乐审美的相互关系。从教学目的上看,视唱练耳高级阶段使用实际音乐作品倡导学生在完成基础知识的掌握后,要加强音乐分析能力,从而更好地把握音乐作品的整体音响,将视唱练耳训练高级阶段的技术性训练与对音乐作品的完整理解紧密结合,对于视唱练耳专业的“教”与“学”皆有所裨益。

注释:

①阿.里奥斯特洛夫斯基.基础乐理与市场练耳教学法论文集[C].孙静云,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57:179.

参考文献:

[1]黄茜.从作品中来回作品中去――视唱练耳整体听觉教学法研究[J].黄钟,2011(3).

[2]王丁丁.谈实际作品在视唱练耳教学中的运用[J].音乐时空,2013(5).

[3]王光耀.视唱练耳教学法论集[M].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