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例6篇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文1

主要发灾时段为5-9月,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降水时期,特别要加强预警工作,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责重如山,事关百姓安危,要认真扎实地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灾对策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充实镇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管理,负责防灾救灾中的日常事务。各村(居)发现异常,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在防灾救灾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村(居)成立了防灾应急领导组织,组建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各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预防和临灾救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工作

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村(居)必须加大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如何鉴别地质灾害及其发生前兆、如何预报避让地质灾害、减少和防止其危害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等防御能力。各地应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向群众通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三)强化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

1、领导小组工作上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信息通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要及时,以便适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完善全镇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

2.汛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方案、应急预案。镇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且不得擅离岗位。地质监测点监测人员须做好监测工作,并记录在案。

3.汛期,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地段派专人进行严密监测,特别是暴雨、大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监测。定期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察和观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应定期对滑坡和崩塌体等的巡查及观察,汛期应加强巡查,应注意观察地面裂缝的变化情况和房屋变形等情况,当发现地面裂缝突然变大或房屋变形等现象明显加剧时,应及时发出警报立即将人员撤离。

4.明确临灾时的安全撤离路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将受威胁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5.防汛紧要期,镇沿河各项施工必须全部停止作业,确保安全度汛。

6.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防汛防灾的有关规定,各村(居)要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加强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地质灾害时,应服从党委政府的调度,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7.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工作;镇党委政府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安全生产办负责牵头组织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文2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分布

1.地质灾害的类型

位于河谷盆地的东部,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形起伏、沟壑纵横、谷深坡陡、黄土广布,气候干燥、降水集中、植被稀少,加之人口稠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使得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非常发育。截止年底,辖区内共有危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交通、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40处,其中滑坡32处、崩塌8处、不稳定斜坡67处、泥石流30条、地面塌陷3处,主要分布于南北两山近山地带和台塬斜坡地带。地质灾害威胁人口达10.57万人,占全区人口的12.3%,威胁经济损失193.91亿元。

年~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不断危害和威胁着地质灾害体周边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此,我区针对年度至年度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新增了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附件1),其中19处属于已有地质灾害的一部分,另外3处为新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主要集中在我区南北两山和人口稠密区。

2.地质灾害的分布

(1)滑坡

滑坡是仅次于不稳定斜坡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面广、密度高、规模较大,活动性强。根据调查统计,滑坡按物质组成可分为黄土滑坡、黄土—泥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基岩滑坡等四个类型。

黄土滑坡为主要的滑坡类型,在全区均有分布,具有分布面广,危害严重的特点,主要分布于伏龙坪、刘家坪、大沙坪、红山根、靖远路王保保城、鱼儿沟、徐家湾一带,危害、威胁严重。

黄土—泥岩滑坡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一带,一般规模较大,分布范围较广。

基岩滑坡主要分布于徐家湾一带基岩出露区,一般以小型为主。

(2)泥石流的分布

是市泥石流分布密集区之一。全区共有灾害性泥石流30条,其中南部山区有泥石流沟7条,占24.00%;北部山区有泥石流沟23条,占76.00%。

(3)崩塌的分布

崩塌按物质组成可分为黄土崩塌和基岩崩塌。

黄土崩塌为我区主要的崩塌类型,在全区分布面广,主要分布于河谷阶地前缘及黄土丘陵区的高陡斜坡地带。

基岩崩塌主要分布于南北两山基岩出露的青白石东部、白塔山一带,一般规模小,分布范围较广。

(4)地面塌陷的分布

地面塌陷有3处,即东岗镇小街地面塌陷、范家湾地面塌陷和咬家沟地面塌陷,分布范围小,均属于小型地面塌陷。

(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截止年底,我区共存地质灾害隐患点162处,其中,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年我区上报1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除1处为崩塌外其余17处均为滑坡。

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开展了六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完善并执行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制度和速报月报等各项制度;二是扎实开展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三是加大了隐患排查检查力度,多次组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巡查和检查;四是对发生的地质灾害都进行了妥善处置,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五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和九州石峡口滑坡等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为旧城区,基础设施薄弱,居民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主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二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工程建设不断向我区南北两山近山地带和台塬斜坡地带延伸,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三是部分工程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及时、不到位,近而造成大量的灾害隐患;四是防治资金严重短缺,经费落实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五是监测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三)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主要诱发因素活跃程度预测

我区发育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降水、冻融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本区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

(1)降雨趋势预测

据气象台年1~4短期气候预测,预计今年本地区降水偏少,1~10月全市降水在190~330mm,较往年偏少1~4成。降水季节分布不均,春、秋季偏多,夏季偏少3~7成。由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对减少,但不排除灾害性天气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人为致灾因素变化趋势

年度我区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明显增加,且规模增大,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问题将越来越多,尤其是伏龙坪地区、山北麓、白塔山至五一山等地,由于人为挖山削坡、灌溉等导致发生滑坡、崩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将呈加大之势。

2.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通过上述对降雨和人类活动趋势的预测,我区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为正常偏低的年份,与上年相比,年度我区地质灾害仍将呈上升趋势。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范围和对象

年度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主要威胁对象为我区上述区域内的居民、村民、基础设施、公路、水利设施、厂矿企业及旅游景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度,重点防范期为5~10月份主汛期和2~4月份冻融期。现根据我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主要防范期

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流域内要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条件,并能源源不断的补给泥石流;二是有陡峻的地形条件和较大的沟床纵坡比;三是在流域中、上游要有充足的水源作为动力条件。

由于我区泥石流形成的前两个条件已经具备,影响泥石流活动的主要水源为降水,泥石流的活动强度直接决定于降水的强度和降水量的大小。因此,泥石流的防范期与大雨、暴雨的分布基本同期。根据我区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10月。

(二)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

滑坡、崩塌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多数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受降水的控制,其次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根据各灾害点、灾害隐患点形成条件的不同,确定防范期如下:

以降水为主要诱发因素的滑坡、崩塌灾害点、灾害隐患点主要防范期为5~10月;以人类工程活动(如修路、水利工程、通讯线路、建房等)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应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运行过程为防范期。

(三)地面塌陷主要防范期

我区地面塌陷灾害主要为地下防空洞分布区和由于湿陷性黄土遇到地表水、地下水形成地面塌陷,该类地质灾害预防期应根据地面塌陷形成的征兆来确定,平时一般性防范应贯穿全年。

四、年主要防治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和省级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注重基础研究和调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主要防治任务有:

(一)重点治理工程

继续完成国家、省上的续建项目和我区应急治理的地质灾害重点治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治理工程质量和效果。

(二)搬迁避让工程

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对我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伏龙坪街道自强沟40号、临夏路街道雷坛河166号、盐场路街道东李家湾199和193号、盐场路街道左家湾1号东南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群众做好搬迁避让工作。

(三)监测预警工程

1.做好监测预防。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定群测群防监测点,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组织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附件4)。

2.做好预警预报。当发现前兆明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险情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报警,通告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动员群众及时撤离,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国土、气象部门应在汛期联合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3.做好巡查检查。组织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巡查、排查,特别做好主汛期的排查、检查及其它工作。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基层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情况,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全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雨后常规报告制度,在降雨发生后12小时内要将辖区地质灾害发生及变化情况逐级报街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须向社会公布。

4.建设市级监测预警示范区。选择典型灾害点建立野外监测站,进行标准化监测,逐步建立市级监测预警示范区。

(四)应急处置工作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五)宣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和防灾避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应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我区南北两山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灾意识和临灾处置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划和制度

继续深入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号)、《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政发号)市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政发号)法规和制度。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是全区防灾工作的领导机构,各街道、村及社区等部门按职责负责各自辖区的防灾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及社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的监测点到位、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机制。

(三)明确分工、加强责任、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

依据市政府制定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治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公路、水利、安监、教育、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文3

[关键词]凌海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294-01

1 前言

凌海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锦州市管辖。地理座标为东经 120°42′40″~121°45′30″,北纬40°51′50″~41°25′55″,面积约2519km2。全境环抱辽西中心城市锦州市区,东与盘锦市相连,西与朝阳县、葫芦岛市毗邻,南濒渤海辽东湾,北、东北分别与义县、北宁市接壤。

凌海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地面塌陷、地裂缝、潜在崩塌、崩塌、海水咸水入侵等。为了有效防治凌海市的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凌海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编制凌海市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2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凌海市地质灾害类型,以及近几年来区内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区内环境地质特征及人类经济活动特征,对凌海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作以预测。

区内地质灾害的发展呈上升趋势,灾害类型以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海水入侵灾害为主。区内各种灾害的成因起决定因素的是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随着各种资源开发的继续,地质环境条件在不断地改变。特别是小凌河沉陷区内,各家大小煤矿在已采区进行残采和复采以及掠夺性的开采,更会加剧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的发生。区内采石场密集,采石活动不仅改变地质环境,而且不规范的采矿行为很容易促使斜坡失稳,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大小凌河扇水资源的开发,如果不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同样会加剧海水入侵灾害。

3 重点防范区

根据以上初步预测,应着重做好以下区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3.1 小凌河煤矿及凌海市煤矿区(班吉塔镇缸窑沟村和棉花地村)

该区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煤矿开采规模大、开采历史长、采空区面积大,各家大小煤矿仍在已采区内进行残采和复采,极易引发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灾害。现状灾害中区内有地裂缝灾害点,地面塌陷灾害点。故将该区划为地面塌陷、地裂缝重点防范区。

3.2 凌海市娘娘宫乡、建业乡南部小凌河入海口处

区内咸淡水处于同一含水层中,由于扇地水源的不断开采,区内形成了大面积的开采降落漏斗,造成海咸水直接入侵,严重危害到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并对凌海市城市供水水源构成威胁。故将该区划为重点防范区。

4 监测预警系统

4.1 监测系统

实施“群测群防”监测的对象为各地质灾害体或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监测内容有地面形态、地下水、地表植被的异常变化以及异常的声响、现象等和产生变形的发展速率,并同时记录与变形相关因素的变化,如降雨量、地下采矿量、地下水抽排量等。对地质灾害体的监测可分为三种方式:巡视检查、简易观测、仪器监测。其中巡视检查、简易观测为“群测群防”主要监测手段,仪器监测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监测点的布置在能反应灾害体的变形特点的同时,还应有利于“群测群防”。

4.2 预警系统

4.2.1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严格按国土资发〔2004〕15号文分级制订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本次对区内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需严格执行并做到灾点所在区内居民家喻户晓。

4.2.2 监测信息传输及处理系统(信息系统)

根据监测系统及管理机构建立监测预警通讯网络,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设施迅速将监测信息传输到指挥管理机构和信息处理系统(数据库、预测分析系统、预警决策系统)。然后经指挥管理机构和信息处理系统的处理,做出决策或发出警报。

4.2.3 警报系统

通过监测发现征兆,由专人用警报器、广播、铜锣等方式及时发出警报,并将警报系统在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4.2.4 警戒系统

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为避免扩大灾情范围,于通向和经过灾害区的交通要道设置警示标志或通告。

5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5.1 行政管理措施

5.1.1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成立市(区)、乡镇、村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基层的抢险救灾组、监测预报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财务组、灾情调查组、治安消防组、秘书组、宣传组、专家咨询组等机构,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信息通讯网络,使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反应迅速。

5.1.2 建立制度、严明纪律

(1)报告制度

(2)值班制度

(3)岗位纪律

(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5.2 预防保护措施

5.2.1 结合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针对地质灾害分布区域实施退耕还林,并优先启动重点区段和重大隐患点区生态治理工作。

5.2.2 合理规范移民工程建设,结合移民工程建设及时对人工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和工程防护。

5.2.3 督促各级水电单位、矿产企业定期维护引水渠、井下设施,规范生产,严禁违章作业。

5.2.4 由各监测组将各重点区段重大隐患点的监测人落实,签订责任状,其中包括巡视员、监测员。

5.2.5 对各重点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内安排巡视线路,定专人定期巡视检查,检查时段分别为:平时15天一次,汛期10天一次,连雨天5天一次,发现变形后每天一次。

5.2.6 在变形区裂缝两侧设桩(点),用钢卷尺、游标卡尺、或设固定标尺进行丈量。还可在建筑物的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或一侧固定的标尺,观测裂缝的变化情况,记录变形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变形趋势分析、定期上报。

5.2.7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险段树立警示宣传牌,提高民众防灾意识,并在居民集中的监测点处配备警示宣传设备,严格遵守由省地质灾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监测预报制度和报警制度,并令专人管理。

5.2.8 对有条件的重大隐患点建议采用仪器(如全站仪、经纬仪、测距仪等)进行监测。

5.3 应急措施

5.3.1 灾前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提出有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报上级。紧急情况时,经上级批准,由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送有关临灾预报信息。

5.3.2 临灾抢险预警

临灾预报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临灾应急期,市(区)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命令防灾救灾处于紧待命状态;各乡镇(部门)防灾办要求临灾区监督各监测责任人起动相应应急方案,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的预警标态,及时通知和组织临灾区影响范围群众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

5.3.3 灾后救助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市(区)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命令防灾救灾应急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组织非灾区进行救援工作。主要应做好;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部署灾区应急工作。根据灾情通报上级政府有关领导和当地驻军机关,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安置灾区人员方案和有关生命线工程(如风景区)的紧急抢救方案。加密灾后监测工作。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文4

一、基本情况

**镇**村**山滑坡体下有**山、三个村民组,有农户57户。该区为二选系石灰岩出露区,岩溶较为发育,构造复杂,滑体为第四系残坡积岩**年6月份该滑坡曾发生滑动,但至目前为止滑坡体尚未发生大的水平位移,也未给下侧的村庄和农田造成直接损失。

二、存在隐患

滑坡发生滑动后,经马鞍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调查,滑坡体呈扇形,轴线长约75米,滑坡后部出现大量漏水,滑坡体岩性为红色并粘土,该岩层干时呈硬塑状,遇水后呈软塑、流塑状。滑体最大厚度约2米,平均厚度2—3米,估算总体积约8000立方米。目前,滑体暂时处于稳定状态,但在长时间连续暴雨的条件下,将有随时发生滑动的可能,产生的泥石流将给村庄和良田造成严重危害,给村民带来重大的损失。

三、汛期防治预案

通过对滑坡检查,为做到“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今年汛期应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汛期为加强对水南山滑坡点的监控防治工作,镇组建了以镇、村、组三级参加的监测工作组,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在汛期确定专人加强对滑体的监测观察,特别是在暴雨季节,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对滑坡点观察、情况上报及资料汇总工作。

2、做好宣传,增强村民防范认识。对位于滑坡下侧的村民,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遇紧急情况时向村民传授如何避险应急抢救等知识,以及预警、报警、人员紧急疏散线路的演练,使村民提高防范认识,以减少滑体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文5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三)工作原则

以为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国土分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农林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以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或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做好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

3、环保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

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和伤病员抢救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5、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区域内被毁交通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畅通。同时,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7、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答复和引导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9、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因灾受损的各种基础设施尽快加以恢复,积极参与做好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10、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做好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工作,落实有关方面的项目资金。

11、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预算及救灾应急款拨付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区农林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后农业的查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13、事发地镇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置、灾民的转移和应急救助等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和救援工具的供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预防

(一)灾害的监测

各镇办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辖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防灾预案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在监测中发现危险时,须立即按预案制定的预警方式做出预警信号,通知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按规定的撤离疏散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料共享。

(三)地质灾害巡查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四)“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灾害的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生地镇办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灾情,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应急响应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度,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险情应急

险情应急指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在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险情时,即进入险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镇办,应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与事发地镇办一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事发地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同时,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防灾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发地镇办和专业人员(专家组)建议,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安排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二)灾情应急

灾情应急指地质灾害已发生,即进入灾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迅速派出由国土分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灾情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由区应急指挥部在灾情发生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预警监测,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同时,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建立抢险救灾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不定期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国土分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四)宣传与培训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群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五)新闻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七、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办,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办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土分局备案。

本预案由国土分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区政府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范文6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主动服务,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复核,于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本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

2、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村(居)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应结合本乡镇防灾工作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政办〔2007〕62号)的要求,在3月底前修订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新增的和险情发生变化的隐患点,应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居)公布实施,同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群众转移预案》的防御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点、不稳定斜坡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

3、搞好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应全面总结去年防灾的经验教训,根据实际,制订、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并演练好以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基干民兵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配置好专业监测仪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应当组织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补缺补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处。要查清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清原地质灾害点险情是否加剧;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发放到位;查清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是否变化、到岗到位、是否思想稳定,若变化应及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查清监测工具是否齐全,通讯、应急装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查清灾害点周围的警示牌是否设置完毕。同时,要利用检查、巡查的机会,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识灾、辩灾、避灾等知识的讲解,对汛前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并落实整改好。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应当严格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人员排查、监测和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灾情、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5、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灾情报告等制度,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镇、村干部应在岗到位。凡发生地质灾害,必须及时报告县总值班室、防汛办和县国土资源局,保持信息畅通,处置迅速,报告及时。

6、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处置。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3—5级时,各乡镇应及时启动气象预报预警响应,准时发出《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通知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7、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要求国土资源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系统上传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8、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据政办〔〕225号文件精神,对能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隐患的,各乡镇政府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治理方案,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