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例6篇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1

关键词:消费者教育世界遗产地必要性途径意识

消费者教育是指针对消费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传播产品信息、消费知识、传授消费经验,培养消费技能,倡导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素质的一系列活动。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手段。本文就我国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进行分析。

我国开展世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

(一)保护世界遗产的有效措施

世界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如果一个项目被评为世界遗产,那么全世界人民都在关注它。我国现在逐渐地迈向全球化,很多工作是与全世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处遗产的破坏必将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关心。我国保护的世界遗产不仅属于个人,同时属于全人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是世界人民的责任。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就是要让旅游者充分认识到保护世界遗产的必要性,主动发挥自身保护世界遗产的作用,积极履行保护世界遗产的公民责任。

首先,开展世界遗产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改变旅游消费者的观念、规范和引导旅游者消费行为。观念是行为的指导,营销活动中倡导和培养何种消费观念对营销结果有着重大影响。遗产地旅游消费者观念教育的核心是在正确的遗产地经营理念指导下,通过大力倡导和宣传,使旅游者树立与消费水平相适应,与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相适应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方式观,能提高旅游者素质,培养理性成熟的旅游消费者,达到旅游消费者利益和遗产地利益的高度统一。

其次,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提高旅游消费者素质,增强旅游消费者自觉保护世界遗产的能力。当每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遗产,公民责任”这一遗产保护宣言的时候,遗产地的保护工作便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有利于培养我国人民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

全球化的加快推动了人们寻求民族身份特性的需求上升,在全球化过程中,经济和文化都将不可避免地被纳入其中,从推动文化资源共享方面,全球化趋势将成为世界各民族密切关系的一个有利因素,但资源的共享不应导致文化价值的趋同。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使本国或本民族的人民在同质化的过程中保持异质化的进程,能够使旅游消费者寻找本土文化的根源,能展现本土文化的杰出表现,赋予国民以自豪的身份特性。

民族意识首先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培育起来的群体意识,是一个民族共同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综合体现,而且能够居于主体地位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成为广大社会成员认可的价值判断体系,构成社会的精神支柱或者精神动力。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民族精神赖以存在的深厚土壤和现实基础,而民族精神则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决定着该民族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行为选择和价值判断。离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弘扬、继承发展,所谓“文化创新”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脱离根基、失去前提。世界遗产的终极价值在于集中代表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与文化,全面地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多元的文化艺术形式,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便能使旅游消费者形成共同保护世界遗产的价值取向、充分认识世界遗产所代表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形成民族凝聚力,从而达到培养民族意识的目标。

(三)有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

遗产地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审美/艺术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社会价值,以及极强教育功能和启智功能。目前,由于我国旅游消费者知识水平的有限性,遗产地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很多游客还停留于“走马观花式”的初级旅游形式,这就迫切要求我们通过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使旅游者充分认识遗产地的价值、使遗产地的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能贯彻审美教育,陶冶情操,净化灵魂,使旅游者获得健康的审美情趣、崇高优美的感情、丰富的遗产地知识,使旅游者形成正确的审美观,热爱文化遗产,自觉加入到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列中;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同时能让游客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的文化,并让其了解遗产地的奥妙之处,使其产生民族自豪感。“墩煌莫高窟”这一始建于十六国时期的人文景观,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然而由于游客对它认识的有限性,使它的现状不容乐观。如果通过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将莫高窟的历史沿革、艺术价值、风格特色等知识传达给消费者,使其把莫高窟旅游当作是一次自然之旅、文化之旅和审美享受,那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破坏行为的产生,使莫高窟得到保护。由此可见,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既提高了旅游者的审美素质和文化素质,又有助于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

(四)遗产地促销的重要手段

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不仅只是一种环境力量,而是作为遗产地营销的具体构成,在现代营销理论和现代营销实践活动中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大价值。遗产地的“消费者教育”意识是对现代营销观念的发展和完善;“消费者教育”理论是现代营销理论的修正和补充;“消费者教育”活动是现代营销活动的新的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消费者教育的行列,在倡导消费观念,宣传商品知识,引导顾客购买,净化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权益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可以说,消费者教育已经被具有现代市场营销意识的企业作为一种有效的竞争利器,应用到了营销的实践中,作为全人类共同财产的遗产地更应该充分发挥“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利器作用。

旅游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要经过一个决策过程,包括认识需求、收集信息、选择评价、购买决策和购后感受。遗产地应重点了解目标顾客在认识需求和收集信息两个阶段中的消费者行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有关消费知识和技能,将遗产地的相关知识、遗产地的特色等信息传达给旅游者,使旅游消费者了解遗产地,激发旅游者对遗产地的兴趣,从而作出购买决策;遗产地消费者教育还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现旅游者的需求,从旅游者的需求出发制定合理的营销和服务方案,让他们获得满足,从而提高遗产地的美誉度,促进遗产地的销售。

(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客观上要求我们不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遗产地的“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性正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遗产地本身就是和谐的产物。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氛围,开展遗产地保护工作,同样体现着和谐的要求。我国开展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媒体教育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介是消费者接触最多且覆盖面最广的宣传手段。报纸传播信息量大、真实性和可靠性大,具有较强的读者选择性和地域范围选择性;杂志印刷质量高、实际阅读率高、目标对象明确;广播传播广且受众广泛;电视声像结合、表现丰富、注意率高、覆盖率高。四大媒体各自的优点应得到充分的发挥,教育游客,提高消费者素质、改变消费观念,从而具体来讲,报纸应及时报道世界遗产的最新动态,让人们时刻了解遗产地的情况。杂志应开辟专栏,介绍世界遗产地概况、破坏情况和保护措施。广播应制定遗产地保护专题节目,并长期定时播出,覆盖广泛的听众。电视媒体则可结合知名节目,如社会记录、今日关注、百家讲坛开展遗产地审美教育,聘请专家介绍新产品或新技术,并开通热线电话请旅游消费者现场咨询,举办遗产地知识擂台赛等,教会消费者如何欣赏遗产,提高旅游消费者审美情趣,让旅游消费者感受到遗产地的美。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得以诞生并给消费者教育提供了很好的途径。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十九次中国互联网报告称,截至2007年6月底,我国网民人数达到了1.6亿,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1.12%。网络媒体受众多、互动灵活、直观形象、内容丰富,国家可通过网络媒体建立遗产地保护专题网站,介绍遗产地知识、适时遗产地情况报告等。媒体宣传,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营造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的氛围,掀起全社会保护世界遗产热。

(二)加强政府立法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遗产地的保护的专门政策法规的出台,不断地在痛惜某某地方的遗产遭破坏、某处的世界自然遗产上又新建了人文景观,但是我们就是很难看到哪个人或哪个组织因为破坏行为而接受了惩罚。如何持续、有效地保护世界遗产?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要将世界遗产的保护纳入制度化轨道。

政府机构立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遗产地消费者教育问题。要吸取国外相关规定和条例的精髓,因地制宜地订出符合国情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依法保护世界遗产。建立统一的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改变中国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分别由国家文物局、建设部管理的多头领导局面,从而使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更加可行。利用世界遗产保护日,进行一些全民的普及性遗产地知识教育与宣传,让教育能覆盖更广阔的群体,把遗产日作为动员日,动员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新的保护体制中来。设立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专项基金,培养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专门人才。通过法律法规调节游客的出游时间,避免遗产地游客短时间急剧增加带来的破坏。加强立法宣传。例如在遗产地积聚的地方设立遗产地保护知识宣传点,招募有着丰富遗产地保护法律法规的人员担当义务宣传人员,提高旅游者的保护意识,让法律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三)制定“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长期战略

景区景点管委会是遗产地的直接管理和监控者,同时也是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应贯穿于遗产地营销的全过程,并成为遗产地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为此,遗产地要相应地制定整体规划,系统地确定旅游消费者教育的战略目标、重点、步骤和措施,建立独立的旅游消费者教育营销职能机构、配备专业化的营销管理人员,统一策划,从整体营销上贯彻旅游消费者教育理念,科学配置旅游消费者教育资源。

景区景点管委会可开展的旅游消费者教育工作有:制定完整的消费者教育计划,使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长期、稳定的开展。向游客发放包含遗产地保护知识的宣传资料,每位游客都希望更多地了解遗产地的相关知识,宣传资料便成了他们的首选。因此,宣传资料应承载遗产地消费者教育的宣传工作,在推介产品的同时达到教育消费者的目的。在遗产地内悬挂醒目的遗产地保护宣传标识,或者写一些警示性的语言,以达到对消费者进行教育的目的。

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充分重视遗产地形象的树立。遗产地不能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应该站在社会的角度,立足于长远的发展。要严格控制景区客流量,充分考虑景点的承载能力。同时,遗产地还应建立严格的景区商贩准入制度,制定商贩准入标准,并加以适时监督和管理。合理规划遗产地的景点,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的参观,防止游客由于麻烦而不能参观到所有景点产生抱怨,从而对旅游地进行破坏。

聘请专业的专家学者,定期向游客讲授遗产地保护的相关知识,给予遗产地周围居民、旅游消费者最权威的教育。设立遗产地旅游消费者中心(游人中心),将遗产地的知识突出在游人中心进行详细的介绍,给予旅游者最权威的解释,避免一些导游人员偏离实际讲解导游词,在增长消费者知识的同时也要激励导游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涵养和素质。为遗产地消费者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例如赞助拍摄遗产地保护专题宣传片、提供遗产地维护资金等。

培养社区居民加入导游人员行列。如今在不少遗产地,由于导游人员不了解遗产地历史沿革而出现乱编导游词讲解的现象,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办法便是让当地居民参与到导游讲解的行列中来,他们对遗产地的发展是最了解的,景区景点管委会就应该提供对社区居民的培训支持。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载体,宣传遗产地特色,建立遗产地网络交流平台。例如,峨眉山近日推出的电子杂志便是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的旅游消费者教育方式,它通过网络将遗产地适时动态、各季节景观传递给旅游消费者,教会旅游消费者如何欣赏遗产地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内涵,得到了网民的一致好评。

(四)提高导游人员素质并引导旅游消费者科学旅游消费

作为旅游服务中“人”的因素的导游员在旅游者的旅游审美活动过程中有重要的传递、引导、调节作用,以帮助旅游者满足审美需求,实现深层次的审美享受。引导旅游消费者科学消费,导游人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导游人员以身示范,影响旅游消费者行为。导游人员具有一般消费者的属性,他们的举动会对游客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游人员应监督游客行为,及时制止游客破坏行为。导游人员都需经过一定的考核后才能进入遗产地工作,他应该更懂得如何保护世界遗产,对游客不当的行为应适时指出和制止。引导游客形成正确的消费行为习惯。导游人员除了告诉游客不能怎么做以外,还应告诉其应该怎么做,使他们将保护世界遗产作为一种习惯和自身内在的品质,时刻将遗产地保护铭记于心。提高遗产地导游人员素质。遗产地导游人员除了承担一般导游的职责外,还应该掌握各种遗产地知识,让游客感受到遗产地的美。

(五)加强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责任感

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纪念品生产商等,这些组织的发展同遗产地的发展紧密相连。旅行社、宾馆饭店应营造遗产地保护氛围。旅行社、宾馆饭店应通过宣传资料、房间布局等体现遗产地特色;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则应注重文化产品的开发,宣传遗产地文化。提高内部从业人员素质。遗产地旅游相关组织同导游人员一样具有示范作用,只有当从业人员懂得珍惜遗产地,他们的行为才能给消费者正面的影响。不定期的开展遗产地保护相关活动,调动员工及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六)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教育能力

我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由国家法律授权、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组织;是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的组织;是不同于民间社团的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应充分发挥好消费者教育的倡导者、组织者和带头人的作用,不仅自身要身体力行,还应做好动员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到旅游消费者教育事业中来。

在遗产地消费者教育中,消费者协会应履行下列职能: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同旅游局、旅行社等组织联手,宣传遗产地保护知识;与景区景点管委会等部门合作,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向管委会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不当的开发行为、遗产地服务缩水、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积极引导大众媒体营造全社会消费者教育氛围。

(七)抓好学生遗产地消费者教育

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遗产地保护工作长远而艰巨,遗产地旅游消费者教育重在弘扬和培育,应该从学生着手,必须从长远出发,从小抓起。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指出:“消费者教育应有适当情形下,成为教育制度基础课程的组成部分,成为现有科目的一部分”。要做到这一点,学校、教育部门责无旁贷。学校、教育部门应当把世界遗产保护列入教学日程,设置专门课程以普及遗产保护的知识。前些年环境保护的宣传措施,将遗产地保护知识同学生日常学习内容相结合,如美术、生物、地理、政治、历史、化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内容。培养学生的遗产地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身的遗产地保护意识;通过他们向周围的人宣传遗产地保护知识,宣传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2

人教版四年级上册“语文园地五·习作”:长城、颐和园、秦兵马俑……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的“世界遗产”,我们来写写介绍“世界遗产”的导游词。先确定自己要介绍哪一处“世界遗产”,然后选取最有特色的内容向大家介绍。可以讲景点风光,也可以讲与景点有关的故事和传说,还要提示参观游览的注意事项。写好以后,可以根据所写的导游词,模拟导游进行讲解。

拓展思路

1.确定写哪一处。我国的“世界遗产”非常多,选你最感兴趣、最了解的一处来写。

2.搜集资料。你所要介绍的景点最大的特色是什么?它的形成背景是怎样的?它的背后有哪些传说?同学们可以多向家长、书本和网络请教,搜集更多的你想要写的风景名胜的资料,也可以根据本组课文的内容来改写,这样才能将它介绍得清楚,大家看了才会引起“到此一游”的兴趣。

3.整理资料。根据搜集到的资料,筛选出最能打动游客的内容作为导游词的素材。相信你一定能做一个出色的“小导游”。

习作提示

写好导游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导游词的语气。导游词是导游员引导游客观光游览时的讲解词,是为口头表达而写的,因此语言要尽量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3

关键词:世界遗产;保护;发展;福建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罕见的、无法替代的,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广义的世界遗产,根据形态和性质,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本文研究的是狭义概念的世界遗产。

福建省现有世界遗产三处,分别是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和泰宁丹霞地貌世界自然遗产,是我国仅有的两个同时拥有三类遗产类型的省份之一。

一. 福建世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较为混乱

世遗管理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多头管理现象严重。依据世界遗产资源的状况,遗产地分别归属建设、林业、文化文物等部门管理,但各管理机构均不能担负世界遗产的主要管理职责,甚至因为利益分配机制不顺,发生利益冲突、互相扯皮的现象。例如武夷山双世遗地域面积大,资源种类多,管理部门多,市政府成立的世遗办,风景区成立的世遗局均无法进行统筹管理。

2.法律法规尚需健全

福建省虽然先后出台了对各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办法。但这些法规涉及内容以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与方法为主,广度与深度不足,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机构设置、保护资金保障、发展利用方式等均无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3.保护资金明显不足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仅靠有限的财政拨款,总额较少,使得世界遗产保护资金缺口大。尤其是武夷山遗产地面积大,其核心区域—武夷山风景区内有26个村庄,涉及人口多,上游生态保护区364平方公里的保护地带,如进行生态补偿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现有财政投入对世遗保护需要的资金量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4.缺乏有效监督评估

世界遗产保护的行政监管有待加强,没有建立世界遗产保护的监督评估机制,专业技术监督系统、数字化管理也有待完善。武夷山世界遗产地至今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二. 加强世界遗产科学保护与和谐发展的建议

1.完善世界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体制

制定出台具有操作性的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明确遗产地的管理体制、责权归属、利用方式、财政支持、收益分配、监督方式等具体内容,为世界遗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操作指导。对相关的机制体制进行健全也非常重要,可以参照国内外其他世界遗产地的成功做法,设置世界遗产保护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工与任务。如整合武夷山现有风景区世界遗产局、市政府世遗办等机构,成立切实承担起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职责的独立机构。规范和引导土楼旅游市场,减少福建土楼旅游开发的无序竞争。

2.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

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必要基础设施的投入。通过立法形式,确定在世界遗产地景区门票收入和内部特许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探索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资源国有化和经营市场化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世界遗产保护发展,促进世界遗产的有效保护,实现世界遗产的独特价值。

3.加强世界遗产品牌的宣传推介

开展世界遗产保护宣传,加强对世界遗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宣传与教育,普及世界遗产保护基本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注重寓教于游,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提高游客对世界遗产的认识,培养良好的旅游方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世界遗产保护的良好局面。

4.提高对世界遗产保护的监管能力

建立科学合理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专业技术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并行监督机制,规范世界遗产的开发利用。成立专业的技术监督机构,长期跟踪研究世界遗产发展进程,为世遗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持。推进世界遗产地数字化管理,完善世遗的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世界遗产地的动态监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世界遗产的保护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舆论监管渠道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世界遗产资源保护的民间监督。

三. 结语

2012年11月,国家文物局公布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福建省有海上丝绸之路、闽浙木拱廊桥、厦门鼓浪屿、福州三坊七巷、闽南红砖建筑等五个项目列入其中。此外,连城冠豸山等也在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未来一段时期,福建省的世界遗产队伍有望不断壮大,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系统,在法律法规的保障支持下,寻求一条保护与开发相互促进的路径,才能使世界遗产成为最为璀璨的明珠。

参考文献:

[1]陈耀华,赵星烁.中国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4):572-578.

[2]张朝枝,保继刚.国外遗产旅游与遗产管理研——综述与启示[J].旅游科学,2004(4):7-161.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4

关键词:原真性;旅游;遗产保护;演变;差异

原真性是世界遗产保护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但“由于被运用于多个语境和层面,原真性是一个很难被定义的概念”(Golomb 1995)。的确,原真性概念在哲学、考古学、语言学、文学、艺术、传播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都在相互传播与使用,时代变迁与社会发展不断为原真性提出新问题,再加上国际间的文化差异,使得原真性概念理解越发困难。

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领域,原真性概念在遗产保护与旅游研究两个甚至多个学科领域之间交替出现,关注视角的不同导致对原真性概念理解差异使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两个本已经矛盾重重的管理部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因此理清原真性概念在两个领域间的不同演变路径及其理解差异十分必要。本研究拟从authenticity的中英文词义人手,分析该词两种不同学科语境的词义与概念演变并进行分析比较。

一、“Authenticity”的起源及其中文译法

一般认为,“Authenticity”来自于希腊语和拉丁语“权威的”(authoritative)和“起源的”(original)两词。在宗教占统治力量的中世纪,“Authenticity”用来指宗教经本及宗教遗物的真实程度(阮仪三、林林,2003)。“authenticity”的英文词义表示“真正”(trile)、“真实”(real)、“原作”(original)、“诚实”(honest)、“神圣”(sacred)(Lowenthal,1994)。

“Authenticity”引入文化遗产领域始于《威尼斯》(1964),在汉语中能与“authenticity”相对应的术语是用于鉴定文物的“真品”一词中的“真”,但仅针对可移动文物而言。根据英文辞典中对“authenticity”的“original(原初的)”、“real(真实的)”、“trustworthy(可信的)”三种含义,以及《奈良文献》中的相关理解,曹娟(2005)、徐嵩龄(2005:105)认为将“authenticity”译为“原真性”更能准确反映英文原词的含义。但此前,张松(2001)、阮仪三、林林(2003)在讨论文化遗产保护原则时就已经将“authenticity”译为“原真性”,同是文物背景的学者也有将其译为“真实性”(张成渝、谢凝高,2003;张成渝,2004),国家部分机关的相关正式文件也译为“真实性”。

“Authenticity”引入旅游研究领域源于对现代社会失真性(inauthenticity)的认识。美国历史学家Boorstin(1964)将托马斯库克组织的大众团队旅游称为“伪事件”(pseudo-event),是一种“失真”(inauthenticity)。与之相反,美国社会学家MacCannell(1973、1976、1989)则认为旅游者生活在现代化、异化(Mienated)的社会中,真实的东西越来越少,他们旅游的动机就是为了寻找“authenticity”。社会学研究者王宁(1999)在将MacCannell的“Authenticity”概念介绍到中文语境中时,将其译为“本真”。但在哲学研究领域,早在1991年就有人将“authenticity”译为“本真性”(杜维明,1991:49)。

其实,“真实性”一词早在中文语境中存在,只不过是多用于传播学、哲学、语言学等领域。从可查文献来看,“真实性”早期含义主要是针对“真”与“实”,“假”与“虚”而言,如纳扎罗夫(1953)关于电影纪录片真实与否的讨论,杜岫石(1959)、金岳霖(1959)关于真实与正确的哲学讨论等等。或许缘于语言习惯,后来旅游界常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吴忠才,2002;于岚,2003;吴晓隽,2004;钟国庆,2005;田美蓉、保继刚,2005;陈勇,2005;王晓跷等,2006)。

综上,“Authenticity”的中文译法各有背景,但从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原真性”与“本真性”的词义基本相似,“原”指“原生的”,“本”指“本来的”,只不过目前社会学界、民族学界通常译为“本真性”(最近也有译为“原真性”,如马晓京(2006),而文化遗产保护界常用“原真性”,与之相比,旅游界常用的“真实性”更强调旅游者的体验,但由于“真实”失去了“authenticity”中“原初的”、“本来的”含义,与遗产保护的国际准则相背,根据英文翻译的“信”、“达”、“雅”原则,译为“原真性”应该更符合原意。

二、遗产保护法规与文献中原真性概念的演变

根据曹娟(2005)、徐嵩龄(2005)的研究,原真性概念大致经过以下几部国际法规文献的发展与完善:

《威尼斯》。1964年5月在威尼斯召开了“第2届国际历史古迹的建筑师与技师大会”,通过了《国际古迹和遗址保护》(简称《威尼斯》),《》首次明确提出“使它们(历史古迹)能以充分完备的原真性传承下去”,《威尼斯》强调,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要保护“最早的状态”(theunderlying state)而且要保护“所有时期的正当贡献”(the valid contributions of all periods),“不能改变布局和装饰”,“要保护古迹周围环境”,等等,充分表达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概念内涵,即“最初的状态”与“当时的环境”。

《奈良文献》。1994年11月,日本文部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罗马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日本奈良组织召开“与世界遗产公约有关的原真性”国际专家会议并形成《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献》(简称《奈良文献》)。《奈良文献》第13款指出,“想要多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其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原真性包括:遗产的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实质、利用与作用、传统与技术、位置与环境、精神与感受。有关‘原真性’详实信息的获得和利用,需要充分地了解一项具体文化遗产独特的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层面的价值。”文化遗产原真性的保持还在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都包含着特定的形式和手段,它们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构成了某项遗产”。

《巴拉》。在国际遗产界对原真性概念一系列探讨中,澳大利亚的《巴拉》(The Burra Charter)是一部对原真性概念也有重要影响的法规,它针对原真性原则提出遗产保护方式可以包括维护、保存、恢复、重建、兼容性利用、利用、适应性改变、展示等多种方式,接纳了“重建”等符合亚洲文化遗产特征的遗产原真性保护方式。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1999,2002,2005)将遗产价值认证直接与遗产的原真性联系起来,并明确指出遗产申报必须经受“原真性检验”(testof authenticity):“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财产(property)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原真性标准”;每项被确认的项目都应“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原真性的检验”。自此以后原真性概念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基础和核心概念,受到世界各国遗产界的高度关注。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明确提出,文物古迹必须具有历史的真实性,现存实物必须是历史上遗留的原状,并规定原状是指实施保护工程以前的状态和历史上经过修缮、改建、重建后留存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局部坍塌、掩埋、变形、错置、支撑,但仍保留原构件和原有结构形制,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状态。并提出了具体的鉴别、修复、保护工程的技术要素。所有这些理念都充分考虑了中国特色的古迹与文物保护要求。

当然,迄今各国对原真性概念的理解仍有差异,关于它的发展与完善仍在不断的进行中。总的看来,近几十年国际遗产保护的法规与文献中关于遗产价值识别或遗产保护观念的变化基本上反映了原真性概念的演变过程:从纯不可移动物质遗产到可移动物质遗产,从物质遗产本身到物质遗产的非物质元素,从遗产价值标准的欧洲化到遗产价值标准的多元化,从遗产保存到遗产保护与利用多种方式并存,并开始关注遗产与人的关系,关注文化与自然的关系(见表1)。

三、旅游研究中的原真性概念演变

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来源于哲学领域的人类存在主义研究,但借用自早期博物馆研究(Trilling,1972),随着美国社会学家MacCannell(1973)将原真性概念延伸到旅游研究领域,它很快变成一个热门话题。但随着原真性概念的广泛运用,其内涵的不明确性与使用局限性日益暴露。批评家质疑它的可用性与正确性,支持者用它来解释旅游现象,成为旅游研究领域批评、改进与再批评的热点问题。Wang(1999)将原真性概念分为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几个类型:

客观主义的原真性(objeetive authenticity)。对原真性的客观主义方法研究以Boorstin(1964)和MacCannell(1973,1976)为代表,二人把原真性当作旅游客体内固有的一种特性,可以用一个绝对的标准来衡量。在看待旅游者追求这种原真性的能力和动机方面,两人的观点截然相反。Boorstin(1964)认为游客既没有获得原真性的能力,也没有追求原真性的愿望,而MacCannell(1973)则认为游客不满足于现实生活的虚伪,他们出游目的就是追求原真性。在客观主义的原真性概念中,不管是Boorstin所批评的“伪事件”(pseudo-event)还是MacCannell所提出的“舞台化的真实”(staged authenticity),其衡量标准都是基于博物馆情境下的对旅游客体原真性的判断。他们的这一主张招致了多种质疑和批评,其主要批评在于原真性在现实中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专家、学者所判断的不真实或“舞台化”对旅游者而言则有可能是真实的(Wang,1999)。

建构主义的原真性(Constructive authenticity)。Wang(1999)将建构主义的原真性概念概括为:(1)绝对客观的、静态的起源或“原物/原作品”是不存在的;因而没有一种“原物/原作品”意义上的绝对真实(E.Bruner 1994);(2)真实或不真实是一种人们看待、解释事物的主观结果;因此对于真实的体验是多元(pluralistic)的而非单一的;(3)对于旅游目的地的不同文化和民族来说,原真性是旅游客源输出地的游客基于其期望甚至刻板印象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所贴上的一种标签。在效果上,旅游者确实在寻找原真性,但他们寻找的不是客观的原真性,而是社会建构的原真性。旅游目的或其他事物作为原真性被体验不是因为他们是原物或真实的,而是因为他们作为标志或原真性的象征被认识到(Culler,1981);(4)曾经是不真实的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历了一个“突现的真实”过程后会被重新定义为真实(Cohen,1988)。由此可见,建构主义者寻求的原真性不再是Boorstin和MacCannell所指的客观的原真性,而是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的原真性,是社会建构的结果(Wang,1999)。

后现代主义的原真性(Postmodernism Authenticity)。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在对旅游客体和旅游主体的认识上,代表着一种比建构主义原真性更激进的观点,他们完全不把“不真实”(Inauthenticity)当一回事(Wang,1999)。他们的核心思想基本上可以概括为:(1)“真”、“假”其实没有严格边界,“真真假假”其实经常相互替代。Eco(1986)用美国迪斯尼乐园的例子来说明真假的界限,他完全解构了原制品与复制品、符号与现实等之间的界限,抹杀了“真”与“伪”的界限,进而也解构了原真性的概念。(2)现代技术可以使“假”变得比“真”还真,“假作真时假亦真”。Baudrillard(1983)用柏拉图的“虚像”(simulacra)来解释真实与虚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虚像的发展经历了“伪造(counterfeit)一复制(copy)一仿真(simulation)”的过程,而现在的世界正是一个“仿真”构成的世界,它允许没有“原作品”,没有“起源”,仿真(simulation)和虚像(simulacrum)变得如此真实,比真实还要真实,已达到了一种“超真实”(Hyperreality)的境界。“表演的原真性”可以替代原物,因而也可以起到保护脆弱的旅游文化(Cohen,1995)。

存在主义的原真性(Existential Authenticity)。存在主义原真性概念并非源于旅游研究领域,它主要与人类存在的意义、幸福的意义、人对自己的意义等话题有关(Carol J,Steiner and Yvette Reisinger,2006)。其早期含义是“人在某一时期对自己的真实”(Berger,1973)。在相关研究基础上,王宁 (1999)将游客的原真性体验分为个体内部的原真性(intra-personal authenticity)与个体之间的原真性(inter-personal authenticity)两个维度,并认为既使旅游客体是假的,但游客会在旅游活动的激发下放松自己找到个体内部的原真或者个体之间的原真体验。当处于存在的原真状态时,人们感觉自己比日常生活中的自我更加真实、自由,但这不是因为他们发现旅游客体是原真的,而是因为他们摆脱了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约束,能够参加非同寻常的活动。

此外,最近又有学者提出“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在存在主义原真性概念得到很多人支持的同时,持批评观点的学者仍然认为这种原真性在强调旅游者追求原真自我的同时忽视了东道主社会(李旭东、张金岭,2005)。美国学者Wang Yu(2007)也指出客体的原真性与存在的原真性(与自我相关的原真性)之间并非毫无联系;而且,通过某种机制这两种类型的原真性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她认为原真性有三个层次――客体、自我(主体)和家。她认为除了客体层面的原真性和自我(存在)的原真性之外,与家相联系的原真性(home-related authenticity)亦是理解旅游者追求原真性的一个重要维度。游客旅游是为了逃离熟悉的环境,却又不断“在他乡寻找故乡”,在“陌生中寻找熟悉”,Wang Yu将这种原真性理解为“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其核心思想包括:(1)事先对“他者”的想象――这种原真性主要是与客体相关的,而且受大众传媒、旅游文献、旅游指南等影响;(2)旅游者本能地寻找“家的感觉”,在陌生中寻找熟悉,在他乡中寻找故乡。(3)东道主根据旅游者的需要创造和提供符合旅游者需要的原真性的旅游产品。Wang Yu提出的定制化的原真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的概念事实上是一种客体(东道主社会)和主体(旅游者)共同建构的原真性。这个概念强调了客体和主体的互动,更重要的是它解释了建构的、舞台化的遗产文化何以被旅游者所接受。wang Yu超越了对“原真性”概念的二元理解。但与此同时,定制化的原真性的问题在于当这种二元对立消除后,东道主社会是否可以提供每个个体旅游者认同的原真性遗产文化以及如何提供。这种定制化的原真性必然是多元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就如wang Yu自己丽江案例研究所说:在旅游地“旅游者可能随处发现也可能无法在任何地方发现‘本真的纳西文化’”。

总的看来,旅游研究中的原真性概念虽然最初源于博物馆研究领域、哲学研究领域,但在旅游研究中却是从关注旅游者动机与旅游者体验开始,这也就奠定了其概念后面的演变过程,即基本上是站在旅游者的角度来分析“真”与“假”,尽管客观主义原真性更强调客体本身的“真”与“假”,但这种“真”与“假”也只旅游者辨别能力范围内的真假,建构主原真性则开始认为旅游者所关注的客体“真”“假”是被社会建出来的,其本质仍是从旅游者角度来判断的“真”与“假”,后现代主义实际上完全放弃了原真性概念,可以不作考虑。存在主义原真性完全从旅游主体即旅游者自身开始分析“真”与“假”的感受,实际上是将原真性概念的视从主体对客体的关注与判断转向了主体对自身的关注。“现实存在主义”的原真性提出的“定制性原真性概念”又重新将原真性理解拉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但却不是将客体放在一个被动的“判断”与“鉴定”“真假”的位置,而是认为客体是根据主体的需要而主动建构的一种“真”的场景(见表2)。

当然,西方旅游研究中对于“原真性”概念争论只是一种理解纷繁复杂的旅游现象的一种视角,原真性概念的发展与演变本身就说明了“原真性”并不是一个“静止、客观、固定的标准”或“某种产品或吸引物的固有属性”,它往往是主观的、建构的以及不断发展和被创造的,对原真性概念的分析将有助于研究旅游地管理、文化商品等多个热点问题。

四、原真性概念的演变路径与理解差异比较

首先,从学科背景看来,遗产保护界的原真性概念是以考古学、博物馆学为基础,而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则是以社会学为基础,学科背景不同,其最初关注的问题也不尽相同。遗产保护研究更多地关注遗产保护的标准与实施技术细则,而旅游社会学者则关注旅游社会现象的解释。

其次,从研究与争论焦点来看,遗产保护界因国际文化差异及遗产特性的不同对原真性标准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争论原真性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制定一个公认的遗产保护标准体系。而旅游研究领域则从解释旅游社会现象,增强旅游者体验、管理旅游地的角度来讨论原真性的概念,但由于旅游产品类型不同、旅游场景不同等旅游形式多样化的特征而形成对旅游体验的多角度解释,其争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旅游现象。

第三,从发展过程来看,遗产保护界的原真性概念经历了从强调物质遗产的本身到强调物质遗产相关的非物质元素,从强调物质遗产的现状到强调物质遗产的时空演变过程,从物质之间的关系到强调物质与人关系的过程。与之相对应,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则从分析旅游主体对客体的“真假”辨别到讨论旅游客体“真”与“假”的构建模式,再到完全从旅游主体的“真”、“假”体验态度,然后发展到旅游客体与主动的互动构建模式。二者都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但其演进动力不尽相同。遗产保护界的演变动力是世界各国遗产保护界的实践,推动世界公认的、适用于多种类型的遗产保护的标准,而旅游研究领域的原真性概念演变动力却在于解释不断出现的新的旅游现象,对旅游活动与旅游地管理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从发展趋势来看,遗产保护界将原真性概念不断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扩展到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并且这一概念在相关国际组织的推动下不断地推进世界各国的各类遗产保护与保存。旅游研究领域也将原真性概念从主体关注不断向客体及主客体互动关注不断推进,使原真性概念的内涵边界不断放大(见表3),值得一提的是,原真性概念在在旅游研究领域出现之初就没有局限在文化遗产范围,而是以旅游者体验为中心延伸到任何其他旅游客体对象进行讨论,并且已经在业界产生的深远影响,如近年来旅游业界以“真山真水”为宣传口号的旅游“寻真”运动日益盛行,这一现象说明旅游经营者与旅游需求者都已经开始关注旅游活动中“真”与“假”的问题。

五、原真性概念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中的理解逻辑框架

如前所述,遗产界关注物质但日益向非物质元素聚焦,旅游界关注现象但日益转向互动分析。鉴于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本身就是一项基于两者互动之间的研究,原真性概念有必要充分吸引各自的优点,在研究中予以全面考虑(见图1):

关于客体原真性理解。根据遗产保护界对原真性概念的理解,在徐嵩龄(2005)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将原真性的理解要素分解为遗产的地点、位置,形态、法式,形式(指非物质艺术的表现形式)、器物,材料、材质,环境,技艺,功能,精神、情感,原住民社区(生活方式、艺术传人),相关事件、人物与地方,时序变化等12个方面。在旅游研究中,于客体本身的“真”与“假”辨别的复杂性,以及旅游主体“真”与“假”的辨别能力限制,因而也只能从游客体验的角度来分析客体“真”与“假”对旅游体验的效果,为遗产保护与旅游管理提供依据。

关于旅游主体的原真性理解。遗产保护界基本上只关注客体本身,认为遗产本身一定是可以用一个绝对标准对真与假进行衡量,但旅游研究中却将旅游主体即游客自身是否有“真”与“假”的体验作为关注的焦点。不过从长远来看,游客对客体原真性认知能力的提高也受客体原真性标准的普及程度有关,因此遗产旅游研究中主体的原真性体验与满意度的关系将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应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主体的原真性体验。

关于旅游介体对原真性的影响。由于时间、空间以及旅游者知识能力等原因,旅游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并不是直接的,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受旅游介体的影响,这些介体包括宣传媒介、旅游服务机构等,他们对旅游客体的宣传、介绍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旅游主体对旅游客体原真性的认识。因而媒介对客体的构建方式与传播途径,以及媒介对主体即旅游者对客体的认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都是旅游原真性概念需要分析讨论的问题。因此遗产保护界在研究客体的固有标准时也要注意对这些标准信息的传播与普及,保证遗产原真性在媒介中建构的准确性。

六、结论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5

关键词:世界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社区参与

中图分类号:S75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07-0162-02

1 世界遗产定义及其旅游效用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其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对遗产价值的一种确认,一种荣誉的授予。因此世界遗产有很强的号召力,容易形成品牌效应,有利于促进世界遗产所在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为其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空间。

2 我国世界遗产旅游地开发存在的问题

从1987年我国第一批文化和自然遗产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今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世界遗产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市场拓展的重要品牌,也是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开发与保护的重点。世界遗产具有稀缺性,也具有独特内涵,极具观赏、游览和研究价值,具有旅游开发的先天优势。

近年来,国内兴起了“申遗热”,追求世界遗产的旅游经济利益是推动这场热潮的重要原因。对于世界遗产地来说,世界遗产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众多的游客将给世界遗产所在地带来源源不断的旅游收入,并且快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各地在申遗过程中不惜代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很多地方在获得世界遗产地的招牌后,拥有了世界遗产的光环,吸引了更多的游客,也的确很好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但是在我国,许多世界遗产地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密度高,不少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如何保护世界遗产地土著居民的利益,尊重当地文化,保护遗产地的生物多样性是一个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且随着世界遗产旅游逐渐升温,这些世界遗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矛盾、管理和经营的问题也慢慢凸显出来。

1997年12月2日,山西平遥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因为这是中国第一个以城市名义进入该名录的地方。申遗的成功的确带来了很高的旅游收入,当年的旅游门票收入从申遗前的18万元一次性跃至500多万元。但是随着平遥旅游的过度开发,平遥古城已经不再是当时遗产专家鉴定时候看到的模样,这座古城已经逐渐变为“空城”。2002年,4.5万居民中有近一半的人被迫陆续迁离,以利于所谓的更好地开发旅游事业。这一举措,实质上是对世界遗产的破坏,其文化部分就已经变得不再完整。

3 社区参与对世界遗产旅游地的影响

3.1 社区参与的概念

发展旅游业的“社区参与”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是针对旅游业发展使旅游目的地尤其是相对贫穷地区受到的负面影响而提出的一个解决思路。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来访者越多,旅游影响越明显,为了减少负面影响,“让社区居民真正参与到当地发展旅游业的社会行动中来”已经成为旅游地开发中非常关注的发展方式。它强调旅游目的地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以社区土著居民群体为核心的理念。社区参与旅游开发,是指把社区作为旅游业发展的主体融入旅游规划、旅游开发的决策、执行体系中。本地居民是旅游产品的一部分,应该得到尊重,所关心的问题以及想法应该受到重视,因为这样做可以减少旅游业给旅游目的地社区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在旅游业迅猛发展的今天,社区参与被认为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3.2 社区参与的重要性及其内容

不能把世界遗产片面定位于旅游资源,因为世界遗产地不是经济开发区,必须保护遗产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保护是宗旨,是利用的前提。由于旅游业本身是经济活动,其最终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在发展世界遗产旅游时,必须对旅游业加以引导和管理,对游客人数和行为进行必要限制。发展旅游业和世界遗产保护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关系。如何权衡商业利益与世界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如何切实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已成为当前世界遗产旅游地旅游开发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社区参与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在我国,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业发展一定要保证当地居民全面参与发展过程,实现旅游真正为遗产地居民服务。参与是保障遗产地居民获益的基本前提之一。包括参与有关旅游发展的决策、参与旅游业的经营、参与旅游收益分配、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等。概括来讲,社区参与旅游开发主要有两种形式,参与决策的制定以及参与旅游收益的分配。

3.2.1 参与制定决策

参与制定决策意味着本地居民有机会就发展遗产旅游表达他们的希望、意愿和担心。实际上,社区是遗产地真正的主人,应当对旅游划和实施旅游发展策略拥有发言权。这对于一些类似少数民族聚居区来说尤其关键,因为在这些社区中的每一代人中,了解其文化、传统和文物的人越来越少。参与决策同时可以使得他们利用自己的经验和专长为旅游发展规划献计献策,从而在旅游的组织和管理中拥有具有实际意义的发言权。让本地居民参与发展遗产旅游的决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本地社区不希望参与旅游,那么坚持开发旅游就会非常困难,且会产生相反的效果。而如果得到了当地居民的支持,遗产旅游的发展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世界遗产地――水城威尼斯可以作为一个社区参与支持旅游发展的典型案例。在尊重原始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发展了1000多年,威尼斯人并未在强大的经济诱惑面前迷失方向,而是不惜诀别现代化的便捷,继续努力保持着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至今城市里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而品种繁多的旅游工艺品也都是古老的手工制作。

3.2.2 参与旅游收益分配

参与旅游收益的分配,意味着本地居民应该有机会从旅游业的发展中获得经济利益及其他利益。社区旅游规划还应该包括为本地居民创造拥有自己企业的机会,以及获得与旅游业相关的就业机会以及获得培训机会。黄山的社区旅游发展在这方面就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黄山风景区开发计划从一开始就使得本地居民有收益。如在建设基础设施过程中,黄山风景开发区委员会积极地引导和鼓励本地居民建设辅旅游、服务设施以及旅游景点。这使得本地社区收入增加,经济逐渐繁荣。黄山风景开发区委员会还与村民们一起建立了以本地野生动物猴子为特色的旅游景点。这一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开发对该地区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本地居民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而这些就业机会则稳定了本地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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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徐嵩龄.第三国策:论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6

    关键词:世界遗产 原真性 旅游开发

    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

    原真性源于“Authenticity”,意为原本的、真实的、可靠的、非复制的等等。199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第10版)指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财产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真实性标准”,“要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真实性是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是进行遗产的科学研究、保护与修复规划及登录与管理的依据。

    世界遗产原真性是追寻和传承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家园的根基;是教育和提升现代公民素质的媒介;是可持续发展和代际公平思想的体现。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动态性。就自然遗产而言,由于受到自然腐蚀、污染、细菌、动植物生长和破坏等客观自然因素以及不科学的发掘与开发、缺乏项目规划、预测与决策失误、公众的忽视、磨损、涂写、走私等主观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原真性的生态延续更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性。就文化遗产而言,不同地区、国家的文化根基、价值观念、经济基础、制度背景不同,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与管理就不同。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精神层面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层面的作用。就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而言,它包含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在数代人的传承中逐步形成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化血脉,它不是原封不动的一种延续,而是一种由时空、文化、情感等因素相互影响的动态发展系统。

    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原真性是旅游开发的基础与核心

    原真性是旅游开发之本,旅游开发是原真性的发展与延伸。原真性保护得好,旅游开发会获得持续性的收益,原真性保护得不好,旅游开发只能获得暂时性的收益。旅游开发适度可行,原真性会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过度混乱,原真性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旅游开发在本质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回归

    这种回归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主要表现在:

    旅游开发在初级阶段表现为对“原真性”的破坏,是一种“退化”。当生产力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人们对经济利益的渴求常常超越道义上的底线,人们认识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尚未觉醒,摆脱落后的现实生活的需要常常是第一位的,旅游开发也必然处于一种幼稚的破坏与超负荷的、过度的开发上,其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现象十分严重,山东的“水洗三孔”、张家界的观光电梯、泰山扩建的索道、武当山遇真宫的大火等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通常的规律是待到开发造成了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破坏的事实,人们才开始将保护提到日程上来。这在本质上是一种观念和行为上的过渡阶段。

    旅游开发在未来趋势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是一种“进化”。初期的旅游开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破坏。表现为对原真性的一种摧残,如大量修建人工建筑和设施,开发过度过滥,甚至竭泽而渔营造伪文化、虚文化,鱼目混珠。有些破坏是毁灭性的,一旦除名或破坏其后果不可挽回。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人们对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作用从觉醒到日益重视,各种破坏性的旅游开发使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陷入了“真实性”的困境之中。究其本质这是一种转型时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认识上的过渡。成熟的旅游开发是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表现为复兴山水文明,拯救人类精神,延伸传统民间艺术,提升精神境界。这是一种思想的进化,人性的回归,是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之本。

    旅游开发与原真性保护之间有一定的替代关系且具有不可逆性

    旅游开发与遗产的原真性保护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经济、管理体制、制度等条件的变化可以互相替代,且从发展趋势上看,这种替代具有不可逆性。因此可用无差异曲线表示两者的替代性,其中时间、经济、管理体制、制度等构成了两者关系的约束条件。约束线斜率为Pc/Pd(Pc为原真性保护的价格,Pd为旅游开发的价格),其大小说明国家约束条件的制约程度。

    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t1),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自谋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多头管理的混乱体制、不完善的法制环境等条件的制约使旅游开发成为遗产经营模式的直接动因。其均衡点为A,说明国家偏好倾向于旅游开发。在生产力比较发达阶段(t2),以美国为例,由于财政拨款与自谋收入的比例从1994-2002年一直维持在10∶1,管理体制上实行国家公园制进行统一管理,法治上有专门的立法和执法程序和制度,在图形中表现为其约束线较为平坦,其均衡点B说明政府偏好对遗产原真性的保护。由A到B是生产力发展规律和趋势,具有不可逆性。如下图所示:

    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平衡

    遗产原真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历史与现实、开发与保护及市场化进程的快速性和政策约束的滞后性矛盾,而遗产原真性与旅游开发的平衡就是要追求两者共同发展中的双赢。

    在尚未形成破坏或破坏较小的地区

    规划先行 规划前要成立切实可行、适用性强的综合型策划团队,既有政府官方代表把握方向,又要有规划专家学者科学设计,更吸收当地百姓积极参与,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论证后再执行。规划中要注重对时间和空间的立体规划,既要考虑近期、中期、长期的渐进发展,又要考虑空间功能的划分,保护遗产的原真性,最重要的是对旅游区与居民区的划分,充分把握“区内景、区外商”,“区内游、区外住”等基本原则;同时还要注重规划区域与周围区域的环境的平衡。规划后在执行中要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已不适应的预期规划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以保证规划形成良性循环。

    注重政府规制的作用 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稀缺性、准公共品、外部经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特性,决定了政府要对世界遗产进行价格、进入等方面的经济规制和质量、环境及安全等方面的社会规制。这样可以减少遗产资源的交易成本,约束经营者带来的负外部性,改善社会福利。强制性的保护作用可以使遗产的原真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并获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加强社区的参与程度 社区是世界遗产的依托,其地域范围和人文内涵都是世界遗产的延伸及附加值,原真性遗产则是社区的核心产品。两者只有互相协调发展才能产生和谐和共生的双赢局面。社区居民在遗产原真性的开发和保护中处于核心位置,因此通过建立社区居民完善的培训体系,构建起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遗产意识、旅游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等,便会自然转化为一种热情友好亲切助人的态度,这种无形的资源直接创造着世界遗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已经形成破坏的地区

    制度先行 在我国现行的遗产法律法规数量少、涉及面窄、级别低、与现行市场背景的冲突较多的前提下,更要注重因地制宜地制定世界遗产保护规则,如四川于2001年1月18日出台的《四川遗产保护条例》和福建于2005年5月通过的《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对当地世界遗产原真性的保存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适度处理好政府规制与市场经营的关系 在已经形成破坏的遗产地,大多是因为政府规制的失灵而导致市场化过度开发。在我国世界遗产完全行政性垄断经营的无效率和低效率状态下,财政困难,举步维艰,即使政府明令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依然没有抵挡住四川九寨沟等十个景点、桂林阳朔外景区、安徽观音塘景区等出让经营权的风暴。在我国理论和实践上都引发了一场“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的争议。笔者认为,这种矛盾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现行体制造成的,同时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十分缺乏并且滞后。我国的经济、政治、财政、法制、机制、公民素质等种种背景均与西方发达国家迥然不同,走“国家公园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暂时看来是行不通的。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规划、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允许经营性项目适度出让管理权和经营权是适合我国的国情的。彭德成概括提出的“整体租赁经营模式、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整合开发经营模式、网络复合治理模式”等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正确引导和规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 对于自然遗产,旅游经营者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避免改造、重建、增加人工建筑,以自然生态为基础,认识到人与环境的持续发展是旅游开发的必然。对文化遗产而言,旅游经营者要处理好修缮与重建的关系。由于自然力、材质、技术和人为破坏等多种原因,修缮是一种必然,但其前提是尊重历史;重建更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损坏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在另地重建或原址复建的,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大众旅游时期的旅游者比较幼稚,以自我为中心,注重享受自然而不注重保护自然;现代旅游者日益成熟,注重亲善自然、追求原真,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我国旅游者正处于由幼稚向成熟转变的过程之中,因此引导旅游者的正确观念,规范旅游者的合理行为,就成为保护遗产原真性最重要的任务。此外,通过价格规制实行提前预约制来控制旅游者数量,进而控制环境容量,也是在客观上提高旅游者保护遗产的原真性,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