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例6篇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文1

8 521.7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 847.97万元,州级承担资金1 082.97万元,县级承担资金1 482.34万元。在实施“营改计划”中,全州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要求,楚雄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州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2月10日至29日,州教育局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带队对“营改计划”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实现了3月1日顺利开餐,同时,州教育局建立了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挂点包县制度,对“营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持续指导;4月9日至11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驻楚雄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和抗旱保民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营改计划”列入了视察重点;3月底至4月上旬,10个州级成员单位也分别对10县市“营改计划”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30个乡镇61所中小学校,同时,州政府领导也对“营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州委书记张太原和州政府李红民州长就“营改计划”作出两次重要批示。

全州10县市也分别于2012年3月1日前成立了以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市长为副组长,县市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教育、监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部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各县市和各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此基础上,各县市教育部门还与卫生部门成立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营养专家组,制定营养膳食配餐标准。

二、加大投入,积极保障

1.认真开展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排查。全州涉及“营改计划”的学校有食堂面积196 135平方米。642所学校有勤工俭学基地4 891亩。但是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6.26%,生均拥有食堂建筑面积0.64平方米。目前,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整体供餐能力偏低,食堂面积不能满足需要,食堂中A级完好房所占比例偏低,餐厅严重不足,多数完小只有伙房没有餐厅,标准化食堂少。勤工俭学基地少,不能满足学校基本的蔬菜供给。为保障“营改计划”顺利实施,各县市采取积极措施对不能满足提供营养餐条件的学校食堂,利用假期进行了维修改造,对设备进行了更新完善。

2.科学编制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1)建设规模。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参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寄宿制中小学生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按0.7的建筑平面系数换算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为1.71平方米。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来计算,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需规划新建食堂面积237 206平方米,用富余校舍改造8 627平方米,确保于2012年春季学期实施“计划”需搭建临时用房11 423平方米。购置、配备食堂必需的炊具、灶具等设备。按州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尚有679所学校需新落实和补充勤工俭学基地2 606亩。

(2)资金需求。总投资为43 254万元(其中:新建投资40 620万元,改造富余校舍投资573万元,搭建临时用房投资2 060万元)。

(3)资金来源。实施“计划”,全州规划总投资43 254万元,请求中央和省通过实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农村初级中学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并按中央和省1∶1比例对楚雄州食堂(伙房)改造资金进行补助,确保楚雄州“计划”的顺利实施。其中:请求中央补助资金21 627万元,请求省级补助资金21 627万元。

(4)建设年度。2012年,重点建设中学和中心完小,规划完成投资17 301.6万元(占总投资的40%);2013年,建设规模较大的完小,规划完成投资1 297.62万元(占总投资的30%);2014年,规划完成投资8 650.8万元(占总投资的20%);2015年,规划完成投资4 325.4万元(占总投资的10%)。

针对以上情况,楚雄州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转下达省补助全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工程省级专项资金985万元,用于食堂缺少的学校建设,做到远近结合,并整合各种项目资金,优先解决学校伙房建设,又考虑新建食堂与长期保留学校统筹安排,确保春季学期所有实施“计划”的学校正常开餐。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文2

本次调查历时15天,4个调研小组共12名调研员分赴河南省N市的A、B、C、D 4个营养改善计划部级试点县的农村学校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以问卷和访谈为主要形式,通过对县级政府财政部门人员、教体局工作人员、中心校工作人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送餐服务工作人员、农村学校校长和会计、农村学校教师和学生、农村学生监护人等主要对象的深入访谈和深度调查,全面掌握了河南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初步资料。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1.改善了农村学生的营养结构,外出务工家长不再担心留守学生的营养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因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在我国中西部的一些边远贫困地区,农民还没有从吃得饱向吃得好方面转变,农民的生活还处在很低的水平。在我国中西部的农村学校中,留守学生占80%左右,寄宿生的吃饭和基本营养问题已得到解决。公办学校的留守学生吃饭由监管人负责,因监管人的身份较复杂,对留守儿童放任自流,让他们随便花钱购买零食现象较为普遍。有些留守儿童习惯于吃零食,即使监护人把饭做好,他们也没有胃口吃饭。留守儿童的吃饭问题难以得到保障,更谈不上学生的吃饭营养问题。“保证儿童营养,是儿童少年健康发育和成长的首要条件。营养改善计划的启动,是国家重视农村地区儿童营养问题的体现。”[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农村学生能在学校得到一份牛奶和面包或一份牛奶和鸡蛋等课间营养餐,不仅改变了农村学生经常吃营养不高的家常便饭的状况,而且大大减少了学生花零钱的现象,调动了农村学生上学的积极性。像这样的营养餐,以前农村学生只能在逢年过节亲戚送礼和父母外出返乡时才能吃到。如今农村学生在校期间天天都能得到一份营养餐,他们对吃饭越来越有积极性,把书包当作垃圾食品包的现象基本消失,父母留给监护人让留守儿童使用的零花钱也退出了历史舞台。外出务工家长卸掉了长期压在心里的一份重担,从此不再担心留守孩子的吃饭营养问题。

2.农村学校逐步建起了食堂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前,只有农村中心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以及寄宿制学校里有食堂,其余的学校均无食堂。山区上学路途遥远的孩子在学校都是自己准备午餐,距学校路途较近的学生或教师每逢雨雪天气,没有食堂的学校给他们带来了诸多不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为了给送来的营养餐加热和学校自制营养餐及保证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和教师的吃饭问题,学校食堂应运而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年来,N市四县的农村学校建起食堂的达75%。其余25%的学校,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投入资金不断加大的条件下,学校食堂也会逐步建立起来。

3.有效利用了被撤并学校的教师

近年来,由于农村学校布局的调整,农村学校出现了教师超编现象。超编教师中,有的在学校从事后勤工作,有的到民办学校代课,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在家闲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农村学校食堂尤为必要。建立农村学校食堂不仅需要资金投入,而且需要人员支持。为解决农村学校食堂建设中的困境,农村学校重新起用了超编教师。调研中,98%的超编教师正在经营或管理农村学校食堂。农村学校食堂的建立有效地利用了超编教师。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营养餐结构单一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8号)指出,河南省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加餐或课间餐,主要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二是学校食堂供餐,主要提供午餐;三是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四是偏远地区在严格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3]营养改善计划由县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N市A、B、C、D四县营养餐模式虽不同,但因营养餐食品由县级教育局负责招标,每个县的学生营养餐食品基本是一样的,要么是牛奶+鸡蛋模式,要么是牛奶+面包模式,要么是牛奶+水果模式,要么是馒头+肉模式。学生一开始都比较喜欢这样的营养餐,但几周之后,学生慢慢地对此类单调的营养餐感到厌倦。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文3

(2013年9月23日)

一、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

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各地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3元钱的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各地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每学期至少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和食品安全培训,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得少于20小时。学校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2次以上(含2次)考核评议和1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有精神异常现象、有不良行为、服务态度评议连续两次为较差的,应予以辞退。

二、优先解决好699个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问题,尽快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学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学生欢迎、较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各地要从学生利益出发,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对中央资金的安排要严格落实“两个90%”的要求(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用于学生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90%)。要加强领导协调,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要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

三、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一是大力推行大宗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各县要在政府统筹下,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对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是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各地要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准入门槛,落实供货商评议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议,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要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清退,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参与学校供餐等相关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各地要督促试点学校建立健全膳食委员会,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有效运转。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和配餐食谱,要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质量评议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要请膳食委员会参与,使之成为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管理层的桥梁。

四、严格落实实名制和公开公示制,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目前,实名制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上线投入使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信息管理要求,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坚决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

二是坚持阳光操作。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工作进展等情况,相关信息每个学期至少公示一次。学校要通过学生、家长和公众方便获取信息的渠道,每学期公示受助学生名单、膳食委员会名单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按月公示膳食补助收支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按周公示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和原材料采购情况。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文4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启动试点。按照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县3.3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从秋季开始享受中央财政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人每年600元,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

此项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财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资金划拨,原材料供应、食品安全监督、供餐模式等方面工作,为计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保障。

(二)供餐模式。从实际出发,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要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一步,从春季开始,采用以液态奶为主的课间加餐形式,向学生提供每天200—250克液态奶,覆盖学生人数为3.33万人。对于具备供餐条件的龙江镇中学,财政部门将“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学校,由学校组织食品采购、加工和供餐,覆盖人数为750人。供奶企业须经县政府采购部门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生产学生饮用液态奶资质和学生饮用奶标识的企业后对学生进行液态奶供应,由企业负责液态奶的供应、运输和配送,学校负责接收和分发。

第二步,加快改善就餐条件。一是对学校现有食堂进行清理整顿,已对外承包的要在7月末收回经营承包权,解除合同,由学校统一管理。二是加大投入,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扩大规模,改善条件,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三是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重要建设内容,建设一批标准、规范的中小学食堂,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条件和保障。待具备条件后,逐步实施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以购买供餐服务为辅的供餐模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营养餐。

从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完成农村学校食堂规划建设任务。重点进行乡镇中心学校食堂建设,2013年重点进行学校食堂布局调整规划后需保留学校食堂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30个,其中新建21个,改扩建9个,总建筑面积170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26万元。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已完成)。县成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出台“龙江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启动试点阶段(已完成)。研究确定供餐模式,从我县实际出发,选择龙江镇中心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

(三)公开招标阶段()。由县政府采购办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具备生产学生饮用奶资质和标识的企业向学生提供液态奶,并签订供货合同,对供货时间、保质期限、配送形式、安全管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龙江镇中心学校采购供应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和个人,并签定相关合同,明确学校和供应单位的相关责任。

(四)组织实施阶段(6月)。在充分论证全面准备的基础上,全县计划于6月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企业开始向学生供应液态奶,龙江镇中心学校开始向学生提供3元钱等值营养餐。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在逐步收回学校食堂经营承包权。规划建设一批规范的中小学食堂以后,县政府要加强对中小学食堂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的全方位培训。

(二)加强食品采购,储存管理。要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各中小学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登记制度,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保鲜设施,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

(三)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储存、餐具消毒、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环节,制定具体监管措施。定期对纳入“改善计划”的供应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演练,防患于未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龙江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牵头做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

发改部门:要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生活卫生设施;

物价监管部门:要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适时开展学生营养配餐生产流通环节费用的调查和测算,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生产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

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的措施和意见;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税务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对供餐食品定期进行抽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事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引导,全面、客观地反映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际行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文5

针对部分地方对学校食堂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质量不高等问题,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学校食堂建设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农村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必要性的认识,足额落实本地财政应承担资金,继续落实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满足学校食堂建设需要。

二要突出建设重点,科学编报规划。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编制完善2011~2015年学校食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避免闲置浪费和重复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组织实施,力争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试点地区的学校食堂建设,到2015年前基本完成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其他地区学校食堂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解决急需。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699个国家试点县,适当兼顾其他地区。中西部省份用于国家试点县的中央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本省份所获中央资金总数的90%;用于学校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应不低于90%。

三是坚持标准,因地制宜。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功能使用和综合防灾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学生食堂建设模式,贯彻“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建设和设计方案应征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

三要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一是严把基础建设程序关,严格资格准入,规范设计、施工,严禁“三边”工程。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依法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三是严把资金监管关,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问责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决算等工作,食堂建设项目要在正面墙体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牌。五是严把制度落实关,实行简报制、倒排工期制、进度月报制、项目公示制、目标考核制、监督检查制等工作制度,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食堂开学前工作计划范文6

布嘎乡位于昭阳区东南方向,居住着回、汉、彝3个民族,总人口9 203人,有18个村民小组。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领导提前到位,教师提前收假,对食堂进行改造,制订并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以保证学生早餐、午餐能吃好、吃饱,吃得放心。

“这些餐桌一看就是新买的!”布嘎乡示范小学,罗厅长在听取了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准备工作的情况后,信步走进学生食堂,边抚摸着崭新的餐桌,边询问学校的备餐过程和学生的用餐情况。在视察校园的过程中,罗厅长叮嘱学校领导:回族有尊师重学的优良传统,学校有不少回族孩子就读,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各民族学生的营养改善工作,千方百计地保证孩子们能吃得好、学得好,一定要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温暖。

在布嘎中学,罗厅长边查看学生食堂边听取学校的情况汇报。他时而询问学生的用餐营养标准,时而询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告知家长的情况。当得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后,罗厅长高兴地掰着指头算起又有多少孩子可以享受惠民政策。当听到杨副市长介绍昭通市为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明确要求开餐学校在做到食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时,罗厅长停下脚步入大声说,对!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键在校长,我们不能辜负学生、家长、社会对我们的信任。改善学生的营养,关注学生的健康,促进了公平教育,保障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的是民族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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