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权投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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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股权投资

金融股权投资范文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以及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分六种情况,会计处理非常烦琐。如果考虑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还需进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转回,相关处理更加复杂。笔者在总结本人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对相关业务处理进行了系统的总结。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

1公允价值转换为权益法基本思路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与后续计量,以及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都是采用公允价值,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

②由于该金融资产已经消失,该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该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也相应转入投资收益。

③根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拟持有期限来决定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例1]2015年1月,A公司支付1000万元购入B上市公司5%的股份(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5年6月底该股份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2015年11月底,A公司又支付5000万元购入B公司20%的股份,原5%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

(1)2015.1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贷:银行存款1000(2)2015.6.30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0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由于该事项的发生将影响会计利润,应确认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3)2015.11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贷:投资收益100借:长期股权投资63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银行存款5000投资收益200。

2公允价值转换为成本法基本思路

①如果追加投资之前双方为独立企业,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仍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也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转换日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必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处理与上文相同。

②如果追加投资之前双方属于同一集团,转换后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体现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也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处理与独立企业相同[例2]把例1改为2015年11月,A公司又支付18000万元购入B公司50%的股份,双方合并前均受到C公司控制,合并当天B公司净资产在C公司合并报表中账面价值份额为400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其他处理与例1相同,追加投资日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55%=22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银行存款18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900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200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0+18000=190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25%=750万元。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

3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基本思路

①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存在很大差异,在转换时对已出售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剩余股权则要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视同从初次投资日就采取权益法,对初次投资日与追加投资日之间发生的业务按照权益法的要求进行追溯处理,在调整长期股权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③转换后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例3]2015年1月,甲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80%的股权,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2015年1月至12月,乙公司净资产增加500万元,其中包括当年的净利润4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4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60万元,无其他事项。2016年1月初,甲公司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乙公司40%的股权,改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1)2015.1初始购入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贷:银行存款1000。

(2)2016.1出售40%股权借:银行存款800贷:长期股权投资500投资收益300。

(3)剩余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投资成本为500万元,按照权益法其初始投资成本应为1500×40%=600万元,应进行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贷:盈余公积1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4)按权益法的要求对乙公司2015年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0×40%=160其他综合收益40×40%=16其他权益变动60×40%=24贷:盈余公积16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4其他综合收益16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4。

(5)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00+100+160+16+24=80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万元,形成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依据上文分析,如果甲公司不准备长期持有该股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借:盈余公积75×10%=7.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90%=67.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

主要参考文献

[1]许芳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15(4).

金融股权投资范文2

一、概念上的比较

1.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权益性投资,分两个方面,一方面,长期股权投资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并且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或社会组织,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作管理的企业或者是联合营运的一系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另一方面,按照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20%以下的为权益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作为会计学2007年新增加的会计科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并且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或社会组织,由于最近一段时间销售而享有的,或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也为适应现代瞬息万变的市场交易,从二级市场买来的取代原先短期投资的基金、债券和股票这样的投资业务。原先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存有些许差异,各有侧重点,各有内涵。

3.二者概念上的区别 。虽然二者都被划分为资产类科目,其收益都归在“投资收益”一类里,但是区别如下:从目的看,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而长期股权投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投资利益。从途径看,交易性金融资产通常是通过对股票、债券、基金等的近期出售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则是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取得。从活跃性看,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活跃市场价格,相对固定报价;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活跃市场价格,还包括没有活跃市场价格的权益投资。

二、特点上的比较

1.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长期股权投资是通过长期持有投资实体的股票,通过对被投资单位持股,实现其所制定的规则、施加巨大的影响或改善加强贸易关系;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长期债务投资,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风险,即利险并存;除了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在任何时间出售,即禁止出售。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 企业的目的是短期的,即其控股公司是为了短期利润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期限不应超过一年;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可以由此来获取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它在会计工作进行的持有期间里,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二者特点上的区别。前者为非流动资产,后者则是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对权益类投资对象的投资,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债券。不同的会计原则:长期股权投资是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来计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是运用公允价值。不同的入账价值:前者不包含税收的费用,直接是买价,以成本法来算,其税费归到投资收益里;后者主要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两个方法,成本按购买价加上税费的总价格来算,采用被投资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资产份额的总成本,以权益法入账。

三、账务处理上的比较

1.取得方面。当股票的成本大于公允价值和持股比例的积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作如下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贷记“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成本(价格),投资收入(税收),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贷方则相应的是:“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从证券公司购买)”。当成本小于公允价值和持股比例的积时,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作如下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贷记“银行存款”。同时,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的比例),银行存款(相关的税收和费用的实际支付),营业收入(不包括税费和之间的总差异率的公允价值)”,贷方不变。这种情况下,交易性金融资产没有会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税费予以费用化,不计入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税费予以资本化,计入成本;当使用权益法时,记录成本小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而且在投资成本低于其主体下账面价值份额的公允价值时,才计入“营业外收入”。

2.宣告发放利息或现金股利方面。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借记“应收股利(投资者分配利润×股权)”,贷记“投资收益”;在权益法下,借记“应收股利(投资者分配利润×股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之相似,即借记“应收利息(证券应收股利的票面息率)”,贷记“投资收益”。持有期时,二者处理相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入“应收股利”账户,股票股利不作会计处理。但是在非持有期,应用成本法时,二者都算在“投资收益”里,而权益法之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科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会被调整。

3.收到利息或现金股利方面。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利润分配股权投资者)”。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利息(证券应收股利的票面息率)”,贷方同上。二者的账务处理的方法相同。

4.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方面。在净利润方面,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利润和损失调整(投资收益×股份净利润)”,贷记“投资收益”。净亏损的问题上,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借记“投资收益(净损失――投资者的持股报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是相似的会计处理。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的是,在采用权益法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会调整其账面价值,再计入相应项目的损益调整里面。

5.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权益变动方面。所有者权益增加时,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所增加的公允价值×持股比例)”,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减少时,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所减少的公允价值×持股比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发生任何改变。当用权益法的时候,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将它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里。

6.资产负债表日的期末计量方面。当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大时,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如下: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不变。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是借方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二者做相应的会计处理,虽然都要调整账面价值,但交易性金融资产没有资产减值。

四、长期股权投资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互转化

1.交易性金融资产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1)由于公允价值不能再可靠计量,从而进行二者之间的转换。当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特别少或者不再能够被计量,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再适用于公允价值计量,这时候企业就能用长期股权投资来计量原先的这项资产,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来转化之前的这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随着会计工作的进行,在之后的会计期间里,当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时候,把原本直接列入到所有者权益项里面的相关损失或利得,进行转出,归入到当期损益里面。当它被处置时就转出,列到会计分录“当期损益”里面。此外,同这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关联的,原先直接算到所有者权益中的损失或者利得,不发生改变,还是应该保存在所有者权益当中。(2)由于追加投资,从而进行二者之间的转换。企业购买股权的时候,这项投资满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经营办法的变化,增加股权投份的比例,被投资单位对企业本身实施操控、共同操控、或者产生很大作用的时候,交易性金融资产就能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 。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企业追加股份的投资比例之前,这项投资要在活跃市场里,拥有报价并能可靠地计量公允价值。

金融股权投资范文3

有了政策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不断升温,大量人才涌入私募股权行业,各种投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然而,随着PE竞争白热化、无序化加剧,私募股权投资培训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针对资本市场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国家产业损害预警专家组专家、中国创投委法律顾问关键指出:“如果中国的VC/PE行业仍然按照以往创投模式去操作,必然会遇到许多阻碍,所以,将来私募股权业应该设立一个准入门槛,就如律师业一样,从业人员应该有一个从业和上岗的资质,这种资质就代表了一种能力。”在他看来,未来的培训应该涉及资质培训的相关内容。资质培训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参考证券类的资质培训的流程:首先,要包括证券和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基础性知识;其次,要包括实物操作;最后,主管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要配套出台一些实物操作的指引或者准则、投资的基本标准等,包括现在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章程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如何设置等。另外,对于投资公司高管、董事、投资经理的资质都要制定具体标准,比如证券业要求高管不能有不良记录等。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今后有关私募股权的培训内容将更加系统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注重学科科学性。

北京路得资本合伙人江萍说:“做创投需要复合型人才,要同时具备企业管理、资本金融、科学技术以及社会市场方面的知识。”她建议,今后要参照美国、台湾的创投培训与教学模式,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积累。应逐步开设专门针对投资经理、投资总监以及投后管理的课程。

其中,美国哈佛大学案例教学的经验值得借鉴。其课程特点为:由一名资深讲师作为某一领域或某一项目带头人,按照案例编制的科学原则建立一个项目的框架。然后把实际的案例加进来。在这个过程中,讲师要对案例提供者以及学员提出一些问题,案例提供者以及学员都要提出各自的问题,形成讨论,进行总结。对案例的讲解分成三步。首先,回顾这个领域的一些状态,之后,提出一个重要的现象;其次,案例提供者总结自己投资的特点、经验和教训;最后,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并总结。

现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哈佛大学正在进行这样一个关于投资案例研究的合作。深创投华北区总经理刘纲说:“我觉得这种案例讲学的模式形成了一个比较科学的流程和结构,有其先进性。我建议中国应该引进这样一种教学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以创新我们自己的培训课程。”

金融股权投资范文4

关键词:股权投资差额贷方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它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金额计入摊销当期的损益。也就是说,股权投资差额无论借差、贷差都要进行摊销。

而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2003年3月17日财会[2003]10号)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则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那么,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方法的前后改变究竟传递着什么含义?其具有怎样的影响?改变是否恰当?

新方法的灵魂:谨慎性原则

为什么讲处理方法的改变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呢?我们可从二者的摊销对投资账面价值的不同影响着手分析。借差的摊销减少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差的摊销一方面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产生的负商誉。如果按照原有的借差和贷差都予以摊销的方法处理,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完全可能进行“暗箱操作”,操纵初始投资成本便可轻松完成盈利任务。而新方法规定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则切断了企业的这条“盈利输送管道”,防范了企业粉饰会计报表,再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新方法的影响及分析

会计处理方法的简化

在确认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或减至“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余额以下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当期不再摊销,直到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投资方按分享的份额恢复投资账面价值至投资成本后再摊销。在原有处理方法下,这条规定是针对借差来讲的。

因为贷差的摊销一方面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即使不停止对借差的摊销,也不存在突破零限制的问题。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正好减至零,则贷差摊销的财务处理可以不变而照常进行;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净亏损而使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外,备查簿中还有未反映的损失,且其小于贷差摊销额,则贷差摊销应先冲减未反映的损失,然后以余额计入投资收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若未反映损失数大于贷差摊销额,则贷差摊销应直接冲减未反映的损失,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这样的处理方法略显繁杂。而采用贷差不摊销的方法后,一次性的把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再将其余额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大大简化了会计处理过程。

有关税收的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费用,投资支出与应享有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均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费用或收益。即,税法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具体按照借差、贷差分析可知:

股权投资差额的借差应作为时间性差异,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摊销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而对于贷差来说,在改变前的处理方式下,也应作为时间性差异,纳税调整金额为当期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贷差摊销金额。目前的处理方法是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不存在摊销的问题,也就免去了纳税调整这一步骤。这正是会计与税法相协调的表现。

新方法所引发的进一步思考

谨慎性原则是否得到了充分体现

前面分析了将股权投资差额贷差记入“资本公积”方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利润构成,体现谨慎性原则。但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它通常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而改变后的方法还是会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报表使用者很难根据这项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为了避免误导决策,就有必要明确资本公积形成的主要来源。

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计入“资本公积”会引起什么结果

改变后的方法将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按照规定股权投资准备是所有者权益中的一种准备,在其未实现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其实现之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这样的处理看似有效控制了企业为达到转增资本的目的而虚增资本公积,防止企业资本扩张能力的虚增。但仍留有一个缺口——那就是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完全可以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用于转增资本。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这样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交易量和资本流动性。而这显然有悖于其处理方法改变的初衷——确保转增的资本公积体现其经济价值。

参考资料:

1.郝一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若干投资规定的建议”,《财务与会计导刊》,2003.02

金融股权投资范文5

关键词:中小企业 私募股权融资 发展现状 对策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可能导致所有者、管理者与潜在的外部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企业又很难提供充足的抵押或者找到第三方为自己的贷款进行担保,因此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世界银行 2008 年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调查发现,创造了中国约 60%GDP的中小企业,仅获得了主要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 15%,我国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金融约束。而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门槛又太高,在困境面前许多中小企业把目光投向了私募股权融资。

一、私募股权融资简介

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是指利用基金管理公司从机构投资者或者富有个人募集的私募股本进行融资的方式。在交易实施过程中已考虑了退出机制,即上市、并购、管理层回购,产权交易市场、柜台交易等方式、在私募股权交易中、投资者将资金注入企业的同时还会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理财和咨询服务,能够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

私募股权融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周期长等特点,相对于其他融资手段,私募股权融资条件灵活、成本较低、针对性较强,是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重要手段。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这就促使私募股权投资者致力于企业的发展,以他们的经验和影响力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私募股权融资的优点是:私募股权融资只增加所有者权益,不增加债务,不可随意从企业撤资,使企业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如企业管理、融资渠道策划、营销网络策划、经济咨询等方面的增值服务;帮助设计最优的企业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提高企业内在价值。

二、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在我国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发展现状

我国从2006年开始兴起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私募股权融资在我国的发展优势主要有:资金来源广泛和民间资本的充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起步并有所发展发展;私募股权融资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约束条件少、不必留补偿性余额和提供专业化管理建议等优越性;私募股权融资退出方式多样化。

下面将从总量、地区分布、币种来源等方面介绍我国私募股权融资的现状。

总量。2010年上半年各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共募集190.26亿美元,环比上涨84.6%,同比上涨616.9%,光是2010年半年,就超出2009全年募资总额。

币种来源。截止2010年7月1日,共有26支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完成募集,环比及同比涨幅分别达到73.3%和333.3%。然而,募集金额方面,人民币来源还是远远不如外币来源。人民币只有45.36亿美元,而外币来源达到144.90亿美元之多。

行业分布。2010年上半年共发生融资案例数量最多的在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共11起,居行业排名首位。数量居行业第二位是互联网行业,共有9家企业获得2.27亿美元投资。数量排第三位的是食品与饮料行业,数量与金额均居行业第三位,共有6家企业完成资金募集。

地区分布。2010年上半年中国大陆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分布于18个省市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私募股权融资企业中,数量最多的是北京地区。其金额也领先其他地区,其次是上海地区。总体来说,我国企业私募股权融资主要集中在东南地区,西北地区较少。

(二)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存在的问题

1、我国私募股权融资起步晚、规模小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私募股权融资起步晚、规模小。以2010年上半年为例,我国共有26个企业募集到190.26亿美元,而美国共有279个企业募集到了688亿美元。这个数据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私募股权市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2、资金主要来源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

我国私募股权融资主要来源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较少。2010年上半年,我国私募股权融资中,外资有144.9亿美元,占了总额的76%;而人民币只有45.36亿美元,只占了总额的24%都不到。而我国私募股权融资成功企业中,蒙牛,盛大网络,李宁等背后是凯雷、摩根、新桥、黑石等外资私募股权基金。

3、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加强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我国私募股权融资发展环境不是很成熟。我国现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对其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例如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特别股票权普通股等金融工具在中国依旧没有法律依据,使私募股权的制度优势和风险控制策略难以发挥作用,作为小股东的投资者与拟上市公司签订的对赌条款也往往无法实现。《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在制定时甚至在有些方面制约了私募股权的发展。而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解决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双重税负问题,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如何规范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行为,与非法集资区分开来等问题都是需要迫切通过立法来解决的。

4、缺乏相应的财务和法律中介机构

缺乏相应的财务和法律中介机构是私募股权融资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必须有相应的财务和法律中介机构的配合。我国当前熟悉私募股权基金运作、适应私募股权投资活动需要的财务和法律等中介机构的缺乏,导致投资筹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措施好的投融资机会。

5、缺乏相关的信用管理机制、融资风险较大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缺乏良好的信用制度。国家尚未建立健全与信用管理及惩戒相关的制度,使企业很难避免由管理人员造成的“道德风险”, 再加上我国还没有个人申请破产制度,所以管理人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大了资金投资人的投资风险,这就严重阻碍了私募股权融资的发展。

6、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不完善

而作为一个投资者,在考虑是否要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时候,很重要的一大因素就是退出渠道。投资者不肯能永远捏着企业的股权不放手,怎样把“股权”变为“资产”,是投资者考虑的重大问题。然而在我国,主板市场对公司上市要求高,通过上市退出是非常困难的;柜台交易发展又非常的缓慢,导致了退出渠道不完善。

7、中小企业利用私募股权投资的意识有待加强

由于私募股权融资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很多中小微企业的管理者对私募股权投资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担心因股权转让失去企业的控制权,因而对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以政府推动为主,如何妥善处理企业与当地政府的关系,也是当前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面临的难题。

三、完善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渠道的措施

(一)政府大力宣传私募股权融资,培育全民资本文化

我国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的明显,资本市场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如市场的机制太弱,信息的披露太暗,监管的思路太乱,融资投资者都缺少投融资文化。这样资本市场无法为私募股权融资提供一个健康的活动场所。所以我国应强调资本和资本市场文化的建设与培育,使社会公众都能对资本的形成和运作规律有一些基本的了解,认识资本以及资本所附属的权利义务。学习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并大力加强金融知识和融资经验、尤其是私募股权融资教育,使融资者和投资者尽决具备自我控制和承受风险的能力。

(二)大力发展本土私募股权基金

中国正处于外汇储备激增和市场流动性充裕的时期,这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进入私募股权市场,能充分利用国内资金培育,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减少大量引进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对资本项下顺差所产生的压力。 我国部分民营企业资金雄厚,其资本进入私募股权投资,不仅民营企业资本有了投资出路,也为其他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带来便利。另外,对民营企业来说,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既符合产业政策,又符合宏观调控;既振兴了国内的高科技产业,又可杜绝“高污染、高能耗”。

(三)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应当对制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改革,使之适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以税收方面的法律为例,为减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规避现行法律政策,在百慕大或开曼群等“避税天堂”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规避在我国交纳所得税,导致我国税收的流失的发生。我国应修订相关税收规定,在税收方面,私募股权投基金投资国内企业适用统一法律,所有资本所得必须缴税,促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其价值创造活动于中国境内。

(四)发展私募股权投融资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可以凭借其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信息优势,为融资方找到合格的伙伴,为投资放找到好的企业和项目,解决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融资方和投资方的接洽与谈判的成功率。国家可以出台鼓励相关私募股权融资的中介机构设立和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其可以更好的为私募股权融资提供如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机构、融资商、财务税务等中介服务,从各个方面为私募股权融资的运作提供服务,保证其高效、专业的运转。

(五)中小企业选择私募股权时要做全面考虑,要注意风险防范

中小企业引入私募股权融资会给企业带来充足的资金和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但也不容忽视私募股权融资存在风险。在私募股权融资谈判过程中可能低估企业的价值,签订对赌协议可能引起控制权流失风险,甚至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被并购,导致品牌流失。这就要求企业要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募资的准备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六)建立多层次的产权市场以形成良好的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是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如果不能实现及时退出,将影响继续投资。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意味着不仅有主板市场,还有二板及三板市场。

我国应该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投资退出机制,使不同层次企业的可以在不同的市场上顺利退出。在资本市场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尽快在中小企业板之外建立独立的创业板,实行更能适应创业型企业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在企业准入、发行审核、市场监管、交易运行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合理安排制度创新,借鉴海外资本市场成熟经验,通过制度安排,缩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上市股权锁定期;继续推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为股权交易提供更为便捷的市场。

(七)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培育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经营能力、发展企业持续领先、难以模仿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从根本上改变融资不畅的现状。此外,加大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也能吸引更加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8]对中小企业管理层进行融资教育,加深对私募股权融资的教育,使其在思想上接受私募股权融资这一融资途径。

参考文献:

[1]吴海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其对策[J].商情,2013(51)

[2]李熙函.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渠道探索[J].产权导刊,2011(4):41-43

[3]王芳玲.我国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策略研究[J].工商管理,2011(11)

[4]江潞艳.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研究[J].商情,2013(51)

[5]孙娟,杨德利.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私募股权融资[J].新会计2011(6)

[6]张晓妹.后危机时代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现状和发展对策[D].山东:山东大学,2012

金融股权投资范文6

关键词信息化;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Over the past few years, China's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very fast.But in China some private equity funds' cash flow chain management is terribly poor. Therefore, International practice of limited partnership or of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system by international laws of China's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the break of the cash flow chain.

Key WordsInformation Technology;Limited Partnership;Private Equity Fu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与研究基础

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非公开的形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以非上市企业股权为主要的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它是由private equity firm(私人直接投资公司)管理的,以策略投资者(strategic investor)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企业的经营与改造。它投资未上市的新兴企业,期待靠投资标的企业的首次公开招股(IPO 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大赚一笔,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以那些陷入经营困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取得这类上市公司的主导权,然后通常会将之私有化(下市),放手改造,优化管理,再重新上市大赚一笔,然后退出的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简称私募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KKR公司、凯雷投资集团和黑石集团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中国国内的一些学者吴敬琏、吴强、石勇进和张瑞彬等开始运用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对PE的投资运作机理、契约关系和制度环境进行了研究,对于PE投资的作用和政策研究在近几年形成了热潮[1],但大都不涉及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国际化出路相关的问题。对国外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侧重于微观层面和“技术“层面,也出现了一些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倾向,例如夸赞PE管理者具有超人的鉴别能力是违反实证研究的,而且过分强调了PE支持高科技产业化的“历史责任“[1]。其实,这是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研究没有实现国际化,中国股权投基金资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与国际接轨还有一段距离。

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合法与非法的真空

中国加快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2006年到2008年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黄金扩张时期。2006年以来,《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订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了一定的法律环境,为股权投资发展提供了旺盛的市场需求和融资的法律基础。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中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对129家中国及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参与投资的私募投资机构数达到75家,投资总额达到129.73亿美元。但现有融资工具和金融服务仍然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仍然不高,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立法方面滞后了。中国对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缺乏法律规范,没有与外国接轨。目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市场准入有待明确,监管体系不够成熟等,导致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不适应产业创新的需要,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严格来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法律上没有正式的地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这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地下,管理主体往往介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他们只能以各类改头换面的形式存在,即以各种委托的方式操作着巨额资金[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过去几年中,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迅速发展,却没有遵守有限合伙制的国际惯例。例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不够,遵守法律法规不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防范做得不够;在美国金融危机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资金链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

要在借鉴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制定或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减少不必要的融资压抑和金融垄断,以与国际化接轨的金融法律法规,规范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有效运行。

(一)遵守国际惯例以法律法规的完善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化

按照国际化要求,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s)和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s)组成,其集合资金的方式包括基金制和承诺制两种。基金制由投资者在加入时缴纳其全部出资;承诺制不需在加入时交纳全部出资,投资者只需要承诺一定的份额,在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时,再交纳出资即可。[3]所以,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加快立法,争取与外国先进国家的相关法规接轨。

1.明确界定各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性和组织法规

从法律上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禁止新加入的PE,为了拉客户,给企业报价过高,不懂行业自律,破坏了商业氛围。减少和禁止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给企业胡乱报价的现象。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树立正确的收益观和科学的利润观,严格限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2.尽快制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法》

从改革和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入手,完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激励制度。大部分在美国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采取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没有多个层次的税收负担或双重征税,[3]采用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的新型资本促进中国高科技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中国高科技产业化。

3.建立公开、公正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程序进行投融资管理并积极促进高利润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做大规模

以严格合理的程序和法律的形式,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体的各项权能,逐步建立与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者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对相关企业选择的发言权,力争协助和发现管理良好的各类优质企业到股票市场发行上市股票融资,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为股票上市的大型公众公司。

(二)强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风险防范

新加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金融公司,忽略了风险,投资失败率增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的融资风险防范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一个健康发展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的发展不但要充分利用好已经募集的资金,而且还应从外部科学、有效地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不要为了增加利润,增加了股权投资的风险,在负债结构中,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应该更广,严禁保底承诺下组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避免成为地方债的替代品[4]。为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降低和防范对相关企业的融资风险就尤显重要。

(三)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投资的资金链管理

美国金融危机,导致中国私募投资在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要预防集资诈骗,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向募集资金的渠道[5],用法律界定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控股公司、个人投资者、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都可以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6],因而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链管理,是指使得现金--资产--现金增值的循环不断延续,维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常生产经营运转所需要的基本循环资金链条不断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营的良性循环的过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维持运转,就必须保持这个循环不断良性地运转。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人才的国际化

积极探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国际化双语人才。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有人或其代表进入管理层参与国内国际企业管理,引进高级管理人才,积极普及“培养双语国际化人才”的理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断促进着中国国际化人才培养事业的发展。

(五)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创新措施

加快私募股权投资信息化建设,建议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创新措施,促进其运行信息化,采取规范化的法律制度,通过推动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信息化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引领金融科技化和信息化潮流,促进私募股权投资的信息化科技创新,提高私募股权投资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结论

2009年开始,最近三年里中国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可能会重新洗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按照国际惯例采用有限合作形式很有必要。无论如何,中国PE在未来数年内依然是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圣地。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一定会有大的发展空间,一定会为中国公民的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冯进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国内外研究综述[J],经济师,2008年第5期.

[2] 游筱璐、徐鹏. 中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比研究[J],决策&信息,2008年第5期,总底1期.

[3] 姚琦.中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浅析[J], 财会月刊, 2008年第3期.

[4] 王佩真、殷洁.国际视角下的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J],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10期.

[5] 张荣琴,发挥产权市场平台作用拓宽私募股权融资渠道,产权导刊[J],2008年11期.

[6] 汤翔,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启示,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J], 200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