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互联网范例6篇

国际互联网

国际互联网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 开放共治 信息安全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诞生以来广普国际、惠于民生已成共识,但如何实现科学、合理治理,是一个大课题,需要汇集智慧、沉潜共识。互联网治理的复杂性体现在,它不仅仅是一张无远弗届的物理网,互联网本身以及基于互联网信息传输技术革新所带来的社会关系重置、领域重构、利益重组等,使得自“二战”以来所奠定的国际秩序发生了重大转变。因此,互联网的国际治理已经成为多个领域共同的前沿课题。

中国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迄今已历22个春秋,兼顾互联网治理的国内和国际两大挑战;中国基于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过程,从国际传播视角来看,是一个在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断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的过程,是中国网络信息化、信息现代化不断拓展的过程,是一个助力国际传媒和传播新秩序平衡发展、发出中国乃至发展中国家声音的跨文化传播过程。中国有关互联网治理的经验教训同时指向定国与安邦,也将为互联网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西强我弱”还是“一强普弱”?基于互联网的国际传播形势变迁判断

究竟互联网的诞生给中国国内和国际传播形势带砟男寤鳎渴澜绺萌绾稳鲜豆际强弱形势的变迁,在此基础上,各国应该如何调适各自的政策导向?

从中国国内来看,国际传播格局的“西强我弱”局面判断由来已久。这个“西”包括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我”是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从19世纪美国报刊商业化、20世纪初期广播诞生以及40年代电视诞生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从传统媒体时代就积累了丰富的信息传播经验,形成了独特的传播学和国际传播理论,建构了基于传媒寡头和西方文化话语领导权的世界传媒秩序和国际传播格局,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

“二战”以后,风起云涌的全球民族解放运动、反抗殖民主义运动以及新兴国家的建构,使这个传统媒体时代惠及整个西方世界而非全世界的传播格局的实质逐渐被显现。自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文化运动饱含着对于这种国际格局的反思和批判;包括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对于来自美国文化产品和传媒的质疑,被美国倡导的“西方盟友”政治想象力量所裹挟并臣服,改变了“二战”以后对于世界传媒秩序反思的理性轨道。法兰克福学派对于文化工业以及包括西方在内的世界范围内对于美国文化霸权批判的声音,被“冷战”所设计出来的意识形态魔咒所吞噬,并改变了世界传播力量的格局。自20世纪70年代,从部分西方国家内部发起的、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基地的、反抗旧的世界传媒秩序、建构新秩序的运动,因为“冷战”过程中国际阵营联盟的需要而被严重压抑。随着80年代美国带头、日本跟上,一些西方国家退出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旧世界传媒和传播秩序博弈几乎以美国和西方盟友的完胜而告终。回头来看,当时对于这样的一种传播形势的任何不敏感或者误判,都可能形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苏联的解体所带来的国际震动延宕至今,而其中传媒力量的博弈更是被提升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的高度来审视,其重要性不可不察。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的诞生和国际化带来崭新的传播体验,信息在物理网上无障碍的传播,实践层面对于“边界”的跨越,修正了理论上“边界”的概念。包括海关等一切国家权力的代表,在互联网所代表的世界里日益符号化,国家的边界被互联网的力量所修改,文化的影响渠道也从频道、频率、版面等传统领域抑止,而在个人指尖以及个性化的终端唱响――理论上来说,网络空间足够大,容得下所有力量遨游,只要你有足够的资金、时间和人力。于是,各个国家投身网络发展的海洋,争先恐后地发展自己,被各自所能跨越的阶段性胜利所迷惑。

但是,飞速跨越了荷尔蒙初期分泌的快速上升以后,网络文化(文化网络)乌托邦想象在权力的边界搁浅――遽然发现各自想象的海洋都没有超出美国设定的规则,大家不过是在某一个国家划定的澡盆里“徜徉”。随着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成功,美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从文化上已经取代老欧洲主义、欧洲中心主义等,成功建构了美国主义、美国中心主义时代。美国实力的一家独大不仅仅绝对性地拉开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也通过在信息传播领域的垄断不断拉大美国和其他西方盟友之间的差距。尤其是在互联网领域,全球13台互联网控制的根服务器,10台都在美国,控制了全球互联网的开关。

如此,国际社会有必要以互联网而非传统媒体传播为支点,对国际传播形势的变迁进行深入研判后重新出发。我们看到,此前基于传统媒体优势所建构起来的美国和西方盟友共享的世界传媒和国际传播旧秩序,在互联网时代,已经变成美国一家独大;并且,美国誓言不会放弃对于互联网国际治理的专属权力,把互联网及其延伸均视为其专属区域。如此,以往的“西强我弱”国际传播格局演变成“一(美)强普弱”的局面。

“安全”还是“法外之地”?中国提出国际网络治理的基本原则

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安全、发展利益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应对。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都是基于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资源等综合要素,是无法统一的。基于此,新兴传播技术所提供的便利在坚持普惠的原则下,也不能侵犯各个国家的信息权益。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①

中国对于互联网的安全性是比较重视的,也提升到一个很高的高度来认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通过技术追赶、产业升级、媒体融合、资本介入等手段,积极推进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努力打破受制于人的局面,建设网络强国。并且,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是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

同时,信息传播法治环境建设稳步推进。首先,中国的治网之道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网,把互联网从法律层面完善起来,整章建制,晴朗环境。其次,从原则上阐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进而,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也重点强调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原则,以及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防范犯罪的关切。第三,基于信息安全的关切再次提升到刑法层面,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进行具体处罚规定。这一切不断强化这样一个声音,“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网络)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

“开放共治”还是“单边主义”?中国积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与世界其他国家合作推动改革国际传播格局

网络的诞生推动着传统媒体和现代新兴媒介的互联互通,政治格局、人际交往、商业活动的无缝衔接,主流、精英和草根文化的同台献艺,国际、国内信息交流的往来无碍,通过信息供给侧的创新更新了传播生态,体现并呼唤着一种广泛的、自由的、负责的互联网治理精神。互联网俨然已成为国际重器,亟需用一种国际大国合作精神进行合理规约。

60多年前,在万隆会议上,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提出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代表了第三世界国家、一个时代的心声。此外,《联合国》确立的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奠基于“二战”后基本的国与国的物理边界和国际秩序,同理,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但是,“一强普弱”的国际传播格局下,美国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在承认和推动互联网传播无边界的前提下,率先忽视乃至否认了联合国秩序下国与国之间的物理边界。互联网上国家利益的博弈渐趋激烈,愈加需要一个适合赛博空间的国与国的行为原则。

能否充分信任美国单凭一己之力即可将世界互联网信息的流动管理好?其他国家政府对此一直深感疑虑。在2003-2005年间的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上,反对的声音初露端倪。及至2011年,当美国商务部就是否对既存域名系统的管理与分配方式做出调整而征询民众意见的时候,反美浪潮再次喷发。尽管包括思科、谷歌和威瑞信在内的互联网公司支持美国继续对域名实施单方面管控,但若干国家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点,主张彻底更换现有的“单边全球主义”。例如,肯尼亚政府提出要从美国管控的模式中“切换”出来,转而拥护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突尼斯宣言”;印度政府则声称,对域名系统资源的控制权应该“扩大,以使整个生态系统和人类社区能够参与审阅工作”,等等。

换个角度来看国际传播形势,国际社会似乎能够更好理解中国媒体出现在国际传播空间里所肩负的平衡使命,中国也应该能够找到更加普适性的话语来增强我们国际传播的动力。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那些与互联网同时诞生的新生代网民的成长,互联网所提供的那种广泛、自由、负责的精神也会转化为一种社会化动力,加深人们对国际挑战的共识,甚至形成某种“全球公众舆论”力量,将“精神”“原则”与行动综合体现在中国提出的新的四项原则中:对于网络的尊重、对于和平安全的维护、对于开放合作的促进、对于良好秩序的构建。这四个方面是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朝向科学、合理变革的理性精神,是确保互联网普惠、开放、共享精神落到实处的原则,也是确保互联网发展以及基于互联网所推动的资源重组、产业升级和新兴实体领域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保障。秉承此精神和原则,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美好愿景或可期待。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传播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导)

【注释】

国际互联网范文2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国际化

一、概述

互联网企业由于其经营业务均在互联网上进行,而互联网具有的跨地域、跨时空的特性,因此,互联网企业从技术层面来说,先天就具有国际化运营的良好基础。中国互联网巨头腾讯的QQ在国内市场上打败微软MSN和雅虎等国际巨头,2009年悄然推出了QQ国际版,软件的界面有英文、日文、法文等版本,但QQ国际版的推出,其国际的用户至2011年5月,仍处于百万数量级,和国内的亿数量级的用户相比差距太大。互联网企业虽具备国际化的经营技术基础,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顺利国际化,其国际化的道路并非易事。

二、互联网企业国际化之路困难及策略

1.面临问题

互联网企业的国际化之路,与非互联网企业一样,面临众多的困难。

(1)网站语言问题

互联网企业国际化运作首要的问题是要解决语言问题。因为不同国家的人员,其交流使用的语言是不同的。互联网企业其宣传、运作依靠的是网站,如果网站的语言用户不认识,则谈不上进一步的交流与商业合作。因此,网站语言的多国化设计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除了网站语言,企业的商业运作的重要环节也必须解决语言问题。例如,商业合同,英文版的合同拿到中国来,有很多条款完全不合中国国情。

(2)法律问题

不同的国家,法律是不同的。互联网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国家市场时,法律问题是个非常常见的问题。Google.省略于2010年关闭中国网站,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它未能很好适应中国的政策和法规,很难认清中国政策,难以把握中国政策的变化,所以总是在触碰高压线。facebook.corn是目前最大的网络社区网站,德国汉堡数据保护与信息安全局于2011-8月份表示,Facebook.corn的面部识别技术违反了欧洲和德国的数据保护法,Facebook应删除相关数据。该局称,如果Facebook拒绝删除相关内容,将考虑对脸谱网进行罚款。而至2011-08-14,facebook.省略(高朋网)通过与腾讯合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团购市场,为快速抢占市场,高朋网在人员招募上高调出击,迅速建立起了一个多达3000人的团队,足见本地化服务的重要性。

(4)政府影响

2011年8月1日英国媒体1报道,英国首相卡梅伦当天表示,英国政府正在考虑在骚乱发生时关闭社交网站,并禁止发送手机短信,以阻止骚乱者利用这些现代通信工具串联。目前,伦敦等地秩序逐步恢复,大约1500人因涉嫌抢劫等遭到逮捕。对于等社交网站,则将会受到此影响。各国政府对于互联网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线支付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各不相同,而这些政策对互联网企业都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支付宝是我国著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但由于我国央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只有中资的企业才能取得第三方支付的行业准入,在此背景下,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的股权分两次转让给纯中资的浙江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以协议控股的形式来达到符合国家规定。

2.国际化程度

不同的互联网企业,其国际化的策略各不相同。根据国际化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被动国际化、部份国际化、全面国际化三种。

(1)被动国际化

被动国际化是指那些并没有主动地制定并执行国际化策略的互联网企业,由于互联网的跨地域特性,位于其他国家的用户也都可以访问到企业的网站。因此,企业也被动的要为其他国家的注册用户服务。例如WWW.省略,并没有开展面向中国以外服务的特别策略,但国外的网民却可以访问WWW.dangdang.corn,只要具有网站支持的支付方式,同样可以网上购物,网站也并不区分网民来自哪里,都提供服务。被动国际化是目前互联网上的基本常态。

(2)部份国际化

部份国际化是指从技术上段上已经支持国际化运营,但并没有到相关国家开设分支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例如:省略/,该网站有国际化的策略支持,网站支持用户选用多种不同的语言,中文也是其中之一。这样,懂中文的读者就可以更方便的浏览该网站。但至2010年底,wikipedia.省略只是通过网络提供国际化的服务。还有WWW.省略也是类似,网站提供英文、日文等版本供下载,但在国际设点上也非常少,国际化策略上也尚未全方位开展。

(3)全面国际化

全面国际化是互联网企业除了从网站语言等手段上实现国际化,并且在本国以外的区域开设办事处、分公司、合资公司或渠道公司等实体的企业。在本国以外具有经济实体的存在是其基本特征。例如yahoo.省略等。全面国际化的互联网企业一般经济实力也较强,真正实现国际化经营。

3.省略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企业,为了进一步抢占中国市场,Google.省略是和“赶集网”一起使用同一张ICP证(京ICP证050124号)。

(2)收购

是美国最大的网上书店,但它想落户中国,需要落实商品采购渠道、物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它采用的是收购的方式快速进入中国。它于2004年8月收购卓越有限公司运营的卓越网站(WWW.省略和WWW.省略)。由于卓越网已经是中国最大的网上图书音像零售商之一,通过收购的方式,Amazon.省略(雅虎)是最早进入中国的互联网公司之一,它于1998年进入中国时,由于政府对互联网的引导与管理,雅虎当时的战略是以投资(与方正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进入中国,同时招聘本地化的团队。

4.省略是世界上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但在中国市场上,始终不是排名第一的企业,在2010年,因为法律、政府因素等退出中国市场。是美国最大的团购网站,2011年1月,Groupon通过与腾讯合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团购市场,希望强强合作能够带来更大的优势。至8月,高朋网近段时间正经历连续性规模裁员,证明其国际化的道路不并顺畅。互联网企业的国际化与其他行业的国际化一样,存在市场、竞争等各种风险。

国际互联网范文3

【Keywords】"Internet +" ; background ; international trade;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F5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5-0025-02

1 引言

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科技的迅速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出现,互联网技术在不同领域、行业被广泛地应用,从而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更让企业得到了有效的发展,不仅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够在家里购买自己想要的产品,而且出门购物不需要很麻烦的携带现金,运用网上支付就能进行产品的购买。“互联网+”的出现,让我国的国际贸易得到迅速发展。当然了,这就需要国际贸易人才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为了能够让国际贸易更好的发展,需要对其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从而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有效地运用互联网技术,对我国国际贸易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国际贸易创新路径的有效措施[1]。

2 “互联网+”和国际贸易的含义

①很多人对互联网很了解,却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概念,其实“互联网+”就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创新。因为经济时代的发展,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这无疑给不同领域的行业带来极大的发展空间,更提供了相应的网络平台,这也是互联网技术发展下一种新的形势,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企业的生产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互联网+”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依据,对现代信息技术制造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更让新兴产业的发展不断壮大,从而让新的产业在不断的诞生,给大众创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而让互联网创新平台的企业在不断的增加,例如,我们比较熟悉的淘宝、微商等,这对产业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关键,更是前进的动力,从而让我国国民经济得到全面的发展。“互联网+”的问世,让互联网金融及电子商务得到有效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发展更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尤其是给传统企业生产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让交易成本得到了有效的减少,更促使我国国际贸易的健康成长[2]。

②国际贸易就是在通常情况下,将商品进行劳务国际间的转移,这种贸易由进出口组成,需要买家和卖家一起承担相应的义务,对商品的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例如,我们比较熟悉的苹果手机,一般在免税店进行苹果手机的购买,价格上相对较为便宜,我们熟悉的宝马车,如果在德国直接购买就相比国内购买便宜得很多。

3 “互联网+”背景下的国际贸易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的出现,尤其是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更是一场商业的改革,网络和实体的最大区别就是它的虚拟性,因此,“互联网+”在商业的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优势,更有一定的不足。行业的发展,给其带来了新技术,更在安全隐患方面出现了问题,“互联网+”的交易,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交易媒介,消费者在平台上进行产品的购买,然后对费用进行支付。一些非法分子看准了网络的虚拟性,因此在网络上进行诈骗的行为,一旦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了商品,却一直收不到商品,甚至有的非法分子给消费者发了一个网络链接,消费者点开链接,就会让自己银行里的钱不翼而飞。可以说,在“互联网+”的推动中,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要及时解决,更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加强,不断完善,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互联网+”除了给不同领域行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更让互联网信息技术得到了有效的发展,并且发展速度非常得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使得越来越多的企?I,急需招纳互联网方面的高端人才,然而,就我国的现状来看,这样的人才非常的缺少,当然了,在“互联网+”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发达国家制约了发展中国家以及落后国家,尤其很多发达国家一味地追求自身的利益,给发展、落后国家的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打击。可以说,网络信息技术的诞生,给企业带来新机遇的同时,更有着极大的挑战性,它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也给微小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这些微小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没有相应的优势,资金不充足,从而让这些企业在信息技术方面还处于落后水平,更在竞争实力上非常有限,所以,为了能够让国家更好的发展,对于网络技术方面的人才应该注重培养,促进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4 “互联网+”背景下的国际贸易的创新路径

可以说,“互联网+”国际贸易的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给国际贸易的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更促进了企业的迅速发展。早期的金融危机爆发时代,给不同国家的经济带来极大的挑战性,更带来了一定的冲击,造成全球经济受到影响,为了能够让国内的经济得到有效的发展,因此,出现了贸易保护主义,设置贸易壁垒也在不断地提高要求,随着“互联网+”的问世,国际贸易发生了变革,更是一次转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国内产业的影响力进行了提升,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对电子贸易的发展进行推行,例如,一些其他国家的化妆品要比国内的好,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消费者不需要出国,直接可以在网络上购买自己想要的产品。当然了,不同的国家进行商品的购买,最主要的问题是运输问题,对运输的交通网进行不断的完善,更利于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对跨境商业平台进行不断的完善,这也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诞生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3~6]。

创新人才的培养,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另外,营销方式的创新,全球化贸易的视野也能得到拓展,让人们的工业思想不再传统化。作为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以及国际贸易的形式,对营销策略进行合理的制定,从而适应当代的国际市场。

国际互联网范文4

一、互联网中的国际政治权力转移

英国政治家兼历史学家温斯顿·邱吉尔曾经未卜先知地说过:“未来的帝国是智力的帝国。”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信息革命的到来,“信息”和经过加工提炼的信息———“知识”,已经不争地成为决定、甚至是界定权力的最重要因素。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的结束,是当今国际政治最深刻的变化。美国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确立了它在国际政治中睥睨群雄的强势地位。两极国际政治格局的分崩离析,无疑是世界权力的巨大转移。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Alvin Toffler)早在其1990年底出版的《权力变移》(Power Shift)一书中指出:全球有三个巨大的权力转移:第一个是“东方阵营的解体”;第二个是“南方国家的分裂”,一部分发展中国家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个是“日本和西欧的崛起,成为美国的对手”。“所有这三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权力转移,与工业主义的衰退和新的知识驱动的经济的产生有关。”托夫勒进而指出:“今天历史性的力量转移,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造成了权力的两个最基本的来源—暴力和财富—愈来愈依赖于第三个来源:知识。由于以知识为基础的技术推广和相对自由的思想传播,美国、欧洲和日本已能在经济上把社会主义国家甩在后面。但是,同样的技术也使军事力量的巨大飞跃成为可能。”〔1〕托夫勒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知识实际上是一切事物的放大器,是未来权力变移的关键。”〔2〕

托夫勒的上述思想得到了广泛的赞赏。罗马俱乐部以最先倡导全球环境保护的远见卓识而著称于世。罗马俱乐部成员、系统哲学家E·拉兹洛在1992年提交给罗马俱乐部的报告《决定命运的选择》中着重指出:“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规定世界上权力与财富性质的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一个比黄金、货币和土地更灵活的无形的财富和权力的基础正在形成。这个新基础以思想、技术和通讯占优势为标志,一句话,以‘信息’为标志。”〔3〕

托夫勒出版那本书的时候,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以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还刚刚在美国处于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萌芽阶段。而后互联网的商业化和社会化发展日新月异,发展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从而把信息革命推向深入。2000年3月22日,加拿大著名的Angus Reid咨询集团的一项调查报告称: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已突破3亿,预计到2005年,这一数字将高达10亿,而1996年全球只有约4000万互联网用户。不仅如此,互联网已经深深地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例如, 2000年4月美国著名的在线新闻研究公司Zatso Inc.的一项调查指出: 23%的美国人每星期至少有四天通过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而在1996年这一比例只有3%。这就表明,互联网正在逐渐成为美国人的重要新闻信息来源,互联网以其新闻信息极高的灵活性和实时性而显示了它对传统媒体的竞争优势。

从实质上看,互联网是高效地运用、处理信息以及知识的综合性结晶。它把本世纪70年代以个人电脑出现为标志的数字化信息革命推向了大规模商业化阶段,从而触发了一场新兴知识经济替代传统工业经济的革命。美国及时抓住了这一有利时机,实现了从传统经济向“新经济”的转变。

2000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其一年一度的《总统经济报告》中指出:美国经济已创下连续107个月增长的历史记录,目前的失业率是30年来最低的,并形容美国经济是正处于“黄金时代”、“美国历史上最长的经济扩张期”。美国自1991年3月开始的这一经济扩张,确实创造了一个新的经济奇迹。一般认为,其原因是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给企业经营方式带来了近乎革命性的变化。德克萨斯大学最近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说, 1999年互联网经济给美国经济增加了5070亿美元的产值、230万个就业机会;互联网经济已经超过了电信(3000亿美元)和民航(3550亿美元)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并在追赶出版业(7500亿美元)和保健产业(1万亿美元)。

正是由于抓住了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的信息革命,美国才自90年代初期起又逐渐恢复了其对日本和西欧的经济优势,在80年代被转移出去的国际政治权力又重新转移回到美国。在世纪之交的国际政治版图上,美国重又确立了它对其它大国的优势地位。

据前述加拿大Angus Reid咨询集团的那份调查报告,仅美国一个国家就占全球互联网使用量的39%。这种全球互联网使用量分布的不平衡,意味着极有可能出现下述情况:美国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能够继续保持甚至强化它的优势地位。

二、互联网中的软权力

由于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或注定要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国际政治的一些体制和规范(即国际政治的权力使用方式),也正在相应地发生深刻的变化。

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们热情地欢呼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认为互联网上奔跑的信息和知识具有亲“民主”的天性。曾任美国里根政府经济政策顾问委员会主席的沃尔特·赖斯顿(WalterB.Wriston)在《外交事务》上发表了《比特,字节和外交》一文,认为“信息技术消除了时间差距和空间差距,因而自由思想能够像微生物一样,借助于电子网络毫无障碍地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不分性别、种族和肤色的几百万人在互联网上交谈,这种全球性交谈如同一个村落中的交谈一样容易,其影响是深远巨大的。一个地球村将形成全球性的规范。否定人们的人权和民主自由不再意味着否定他们从未体验到的一个抽象概念,而是违背了地球村已经形成的规范”。不仅如此,“全球性交谈对主权政府的政治决策过程也能够施加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主权政府的政治结果。〔4〕可见在他看来,互联网的大规模商业化和社会化发展,无疑有助于美国在全世界推广它的民主和自由观念。基于此种态势,“软权力”的概念得到了战略性的重视。

“软权力”的概念是前美国克林顿政府负责国际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约瑟夫·奈(JosephS.Nye, Jr.)的精心之作。早在1990年,他在《注定领导:美国权力的本质变化》一书中经典性地指出:“软权力就是在国际事务中通过诱导而非强制来实现期望结果的能力。……如果一个国家能够把它的权力合法地镶嵌于他人的观念之中,并建立鼓励他人引导或限制他们行为的国际机制,那么这个国家也许就不必要花费如此之多的昂贵的传统经济或军事资源。”〔5〕一言以蔽之,美国要在国际政治中建立其一言九鼎的霸权,不仅要依赖于军事权和经济权等硬权力,而且也要依赖于软权力。正如前文所说,信息和知识是界定权力的最重要要素,美国建立其在互联网上的领导地位,无疑就是建立这样一种软权力。

美国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做到了这一点。美国控制了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中央处理器CPU、操纵系统Windows、基本浏览器IE和Netscape,都是美国包揽制造的;美国把它主创的域名注册标准和ICP/ TP传输协议等作为全球性的互联网工业标准,向全世界推广应用;1999年美国出版的《电信地理学-1999》披露:在全球数亿网民赖以“生存”的全球13台顶级域名服务器中,仅有3台部署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即伦敦、斯德哥尔摩和东京。可见,美国通过它控制上述互联网技术层面而形成的互联网“高位势”,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互联网信息的内容、流动方向以及传输速度。例如,美国可以把搜集到的全球信息进行有利于它的加工、处理,然后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迅速传播到千千万万的网民中,呼风唤雨,左右国际舆论的走向。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沃尔特·赖斯顿为互联网能够帮助美国在全世界推广它的民主和自由观念而欢呼了。相反,处于互联网“低位势”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就很难把它的价值观念传播到美国等处于互联网“高位势”的国家。举一个最简单的日常生活事例,英语是互联网的通用语言,如果发展中国家某网民向美国某网民发送非英语的电子邮件,对方计算机如果没有装配特别的应用软件,就会常常面临着邮件乱码的问题。

三、互联网中的国际政治斗争方式变化

西方的政治学家们十分明白,互联网并不能改变国际政治的本质特征,而只能是改变国际政治的斗争方式。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和约瑟夫·奈在《外交事务》上发表的《信息时代的权力和相互依赖》一文中指出:“信息革命大大增加了世界政治中的交流渠道的数目———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相互之间的交流,而非以前那样个人被束缚于等级的官僚体制里。可是,信息革命是在现存的政治结构的框架里活动的,……信息并不是在真空里流动,而是在业已存在的政治空间里流动。……传统的政治基本问题———谁来统治和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统治,对于互联网造就的虚拟世界仍然是至关重要的。”〔6〕根据这种判断,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把互联网上的信息分为自由信息、商业信息和战略信息三种基本类型,并强调互联网上的信息质量的重要性。

互联网对传统的民族国家构成了挑战,非政府组织(NGOs)借助于互联网的低成本联系和协调而成为国际政治中的活跃力量,国际政治中的行为体因而比以前多样化了。赖斯特认为:“信息革命增加了个人的权力,打破了等级组织结构,使得诞生于工业时代的世界秩序的三大支柱—国家主权、国家经济和军事力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7〕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也指出:“互联网有助于跨国界的协调行动;低成本的互动有助于新的虚拟社区的发展:人们想象自己是一个单一小组的成员,而无视他们互相之间的空间距离是多么遥远。”〔8〕

1999年11月底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第三次部长级会议开幕式,由于受到了近三万人的游行示威和大规模骚乱而被迫延迟了五个多小时。可以认为,这是NGO借助于互联网,影响国际政治斗争进程的一个重要事件。抗议的发起者是美国的一些劳工、人权和环保组织,例如美国劳联—产联。示威者们相隔千里、互不相识且具有不同的信仰。然而,他们能够在短短的时间里万众一心地聚集在西雅图,完全得益于费用低廉且传播迅速的互联网络。早在1999年3月,游行发起者就通过互联网上的新闻组(一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长时间交谈)来组织这次抗议集会。随着世贸组织会议的临近,示威者们建立了众多的网站来进行宣传鼓动,进行各种信息的交流,对这次游行示威进行了周密策划和安排,甚至连示威者在西雅图住什么饭店、抽什么烟、喝什么酒等等,发起者都在互联网上做了精心调查和安排。

由于互联网的无所不在和极端重要性,一种新兴的战争方式应运而生。这就是网络战,即利用互联网打入敌方电脑系统中的秘密“程序”,获取敌方情报,散发恶性病毒破坏敌方系统或使之超载瘫痪,以提高己方的军事和情报能力。可见,在网络战争中,比特同子弹一样具有强大的杀伤力。网络战争已经被运用到1999年春季科索沃战争的实战之中。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亨利·谢尔顿1999年10月承认,在科索沃空中战争期间,美国军队曾利用计算机网络攻击南联盟。这位陆军上将拒绝透露细节,但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你们可以设想我们使用了某些计算机系统。”

注释:

〔1〕托夫勒的上述思想观点,可参见阿尔温·托夫勒著:《权力变移》(Power Shift)中文译版, 361—364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2〕同注〔1〕,16页。

〔3〕E·拉洛兹:《决定命运的选择》(Destiny Choice: Survival Op-tions for 21st Century), 6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年中文译版。

〔4〕沃尔特·赖斯顿:《比特,字节和外交》(Bits, Bytes, and Diplo-macy),载于美国《外交事务》(双月刊),1997年9—10月号。

〔5〕约瑟夫·奈:《注定领导:美国权力的本质变化》(Bound toLead: The Changing Nature ofAmerican Power》,BasicBooks出版社,1990。

〔6〕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信息时代的权力和相互依赖》(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inthe Information Age),载于美国《外交事务》(双月刊),1998年9—10月号。

〔7〕同注〔4〕。

国际互联网范文5

【关键词】网络犯罪;土耳其警察;国际警务合作

一、进行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1、网络犯罪类型复杂发案数量逐年攀升。网络犯罪行为隐蔽性; 跨国犯罪增多; 犯罪结果严重性; 侵害权益的综合性、广泛性。这些年来, 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在网络犯罪的惩治和预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是我们需要正视的是, 目前网络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 各国政府的措施尚存有一些问题亟待完善。

2、刑事管辖权的冲突不可避免。由于网络犯罪具有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结果地相分离的特征, 因而往往造成国家间刑事管辖权冲突的问题。如某一蠕虫病毒造成了世界上一半的计算机数据的损坏, 或身处某国的犯罪分子攻击他国的网络服务器, 而给第三国造成了损失, 此时应如何确定犯罪地和管辖国?为解决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各种新兴的管辖权理论也应运而生。

二、现阶段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不足

1、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程度不够。目前国际反网络犯罪的合作仍停留于一个较低的层次, 形式十分有限。为尊重各国的司法和便于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展开, 有必要建立一个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国际统一公约以及国际反网络犯罪的实体机构, 并在其指导和协调下多层面地进行司法协作。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反网络犯罪的统一国际公约亟待确立; 设立反网络犯罪的国际机构, 为反网络犯罪国际公约的顺利实施提供帮助。

2、没有足够重视发挥技术防范的作用。网络犯罪人往往都精通电脑和网络技术, 包括安全技术,因而侦查与反侦查、追捕与反追捕的战斗, 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种技术的较量。只有抢占技术制高点, 才有可能威慑犯罪, 并对已经实施的犯罪加以有效打击。

三、完善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途径

1.建立国际互联网犯罪专门机构。侦破高科技领域的犯罪,必须有掌握高科技知识的人员参与。一些发达国家为打击此类犯罪,设立了专门机构。我国检察机关尚处于计算机网络的起步期,应加快办公自动化、数据信息化的建设步伐,但仅有计算机网络的一般应用知识,是难以开展侦破工作的。为了着眼长远,可在逐步建设多级网络的同时,在侦查技术部门建立专门的计算机犯罪。

2.完善国际互联网犯罪治理和控制制度。国际互联网犯罪治理控制制度与形势需求不相适应,没有形成有效的打、防、堵、查机制。改革不适应的执法方法和运作机制,探索互联网犯罪治理和控制对策。在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完善立法,构建科学、合理的控制制度。

3.提高国家涉外刑事管辖效能。国际互联网犯罪及相关的金融诈骗对我国刑事管辖权有效行使提出了新挑战。这种犯罪活动不仅破坏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也阻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有效行使涉外刑事管辖权,能够依法惩治各种国际犯罪和跨国犯罪的活动,维护我国和国际社会秩序,维护国家的尊严,提高我国在国际司法活动中的地位。

四、加拿大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经验借鉴

1.土耳其网络犯罪主要种类

(一)网络银行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通常利用诱饵或者其它方式盗窃网络银行存取号码,未经授权进入网络银行进行网购,支付费用等,或者利用ATM自动取款机功能,使用被盗者个人信息,从ATM机取款。(二)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分子或者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者从货物中获取信用卡,等到信用卡到期后仍然取款;另外犯罪分子还可通过安装在自动取款机的摄像头以及一些解码设备,窃取信用卡信息,或者从网络上购买信用卡相关信息等方式再进行信用卡诈骗。(三)虚拟在线商店进行诈骗这种商品的特点就是:商品价格很低,商品不会发给顾客,而且商店只存在特定的时间,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就会迅速消失。顾客如果是通过信用卡完成支付,那么相关信用卡信息将被用来产生另外一张伪造的信用卡,而大多数情况下顾客利用西部联盟或者速汇金等转账业务完成支付。

2.土耳其网络诈骗调查程序

受害者一旦意识到自己的信用卡被非法使用,首先应立即同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取得联系向金融机构投诉,确认相关交易和买卖(例如信用卡声明),然后再向警察投诉,并向检察官办公室就相关案件给出重要信息。

在土耳其的司法系统中,一旦发生网络犯罪案件后,像任何其他刑事案件一样,由检察官决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当检察官做出决定后,警察才开始侦破案件,并从金融机构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如果受害者进行取钱交易,那么警方要获取相关视频资料;如果受害者进行买卖交易,那么警方要获取相关设备的详细信息;如果受害者通过因特网进行买卖交易,那么警方要获取相关交易电子设备和IP地址号码主人的相关信息;如果犯罪跨越国界,需要国际警务合作,那么TNP的Interpol-Europol-Sirene 部门将会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如果其它国家要求获得相互间的法律援助以及一些相关信息,那么要向检察官办公室提交申请,当PP签发MLA请求后,这个请求将被提交给相关国家。但是为了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地址,仅有IP地址是不够的。由于访问因特网服务提供商需要ip地址、时间区域等相关信息,那么从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就可以获取用户的身份和地址信息,以此就可以获得关于这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官方信息。但是如果ip地址通过无线网可以共享,那么无线网所有可能的用户都会被牵扯进来,询问他们对网络的使用以及和案件有关的一些问题。

为了提高信用卡诈骗案件破案效率,ABCs采取有效的网络犯罪调查措施:协调地区警察部门及其下属部门进行网络犯罪调查,分析重要情报,并将其转发给相关部门,确定国际犯罪组织间的关系,同国家或者国家间的相关部门进行合作,鼓励地区警察部门更深入地调查案件以发现这些案件的有组织特性,而不是焦急的等待着将其一网打尽。

【参考文献】

[1]张雄.网络上的中国警察[N].新民晚报,2000(2).

[2]张新海.计算机网络犯罪及其防范[J].政法学刊.20O1(12):16-19.

[3]许秀中.网络与网络犯罪[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56-89.

[4]汪剑散.网络犯罪成因的几点思考[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5):22-26.

国际互联网范文6

开题报告填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按成教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在3篇及以上(不包括辞典,手册),开题报告的字数要在1000字以上.

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8年9月26日或200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