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例6篇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1

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年,是胜利完成规划,为规划启动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在中共纳雍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依法履职有新作为

常委会围绕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关注民生的工作思路,把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情;听取和审议了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管理、农村合作医疗、水库移民搬迁、社会治安整治、环境保护、公路建设、城镇建设、乡镇煤矿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家园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在审议工作报告过程中,着力抓好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反馈、跟踪督办四个环节,注重实效,较好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2、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上级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的实施情况,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重视对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监督,不断加强检查督促,普法工作取得了成效,顺利通过省组织的检查验收;组织省县人大代表专题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3、围绕民生工程,关注群众利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切入点,确定民生工程监督重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低保工作和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也是各级政府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为了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组派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水库移民搬迁工作情况报告,针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低保工作和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关注关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这几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为了改善我县基础建设情况,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作出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非经营性项目资金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将偿还纳雍县金蟾水库灌溉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纳雍县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这些决定、决议,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严格程序,规范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任前考察、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一年来,共决定任命和任命了干部22名,决定免职和免职干部5名,补选了1名省人大代表和2名县人大代表,依法暂停县人大代表职务1人。

二、密切联系,加强服务,代表工作有新提高

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创建平台,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

1、为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筹措资金,为人大代表订阅《人大论坛》、《中国人大》等杂志资料,为代表学习提供条件;积极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将其纳入县财政预算。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人均500元,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人均300元。

2、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区联系人大代表。全县25个乡镇分为7个片区,不定期走访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县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78件。常委会认真组织了代表工作委员会进行了整理和分类,书面送达“一府两院”及相关工作部门,并跟踪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认真办理。在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截止年12月底,78件代表建议、意见已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2件,正在解决或列为规划逐步解决的9件,根据相关文件及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办理的7件。

4、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指导乡镇主席团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活动,全县25个乡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了视察调查活动。10月中旬,与黔西县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了纳雍、黔西两县选举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对两县二0一0年元至九月经济运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业生产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民办教育等情况等进行了视察。肯定成绩,提出建议,把存在的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书面向上反馈,既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工作,有扩大了代表知情权,加强了两县代表工作的交流。

5、加强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规定了接待登记、立案受理、领导审核、归口转交、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结果回报等办理程序,重要案件常委会正副主任亲自接待处理。一年来,接待来信来访共计111人件(次),其中:申诉类13人件(次),控告类22人件(次),求决类11人件(次),其它65人(次)。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转办、交办,并加强督办力度。

三、深入基层,精心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有新改进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与指导。坚持深系乡镇,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好各项工作;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好例会。全县25个乡镇顺利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补选了县人大代表2名,罢免县人大代表3名;补选了乡镇人大主席5名,副主席3名;补选了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2名,副乡镇长5名;加强对乡镇人大开展闭会期间工作的指导,不断健全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使他们了解熟悉有关法律程序,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工作能力;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参加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人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转变作风,提升素质,自身建设有新进展

以开展“践行党的忠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工作实效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决策科学、运转高效、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充满活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以法履职能力;重视发挥常委会机关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业务学习,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全面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提供良好服务。

2、深入实际,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常委会工作机构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就社会保障体制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情况、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农村低保情况、生态家园建设情况、危房改造情况、城镇建设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通乡油路建设情况、禁毒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拟写了调研报告20余篇,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书面和口头形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时提供了翔实依据,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

3、围绕重心,服务大局,不断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一年来,围绕县委的工作重心,常委会领导班子率机关干部职工经常深系乡镇,认真开展“四帮四促"活动,积极投身扶贫、危房改造、生态家园建设、抗旱救灾、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整脏治乱等工作。协调县交通局投入资金12万元帮助帮扶的羊场乡新丰村修通了与赫章古代村的断头公路,年底投入使用。出资捐资10万元,支援曙光乡、寨乐乡、老凹坝乡、左鸠戛乡、乐治镇等乡镇开展森林防火、生态家园建设、抗旱救灾工作。帮助昆寨乡中学及部分村组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羊场乡新丰村小学和村办公室完善了设施。“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启动以来,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领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分批深系点开展调研,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投入资金10000元和棉被等物资慰问贫困群众。

各位代表!县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中共纳雍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乡(镇)人大的全力支持和“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代表的有效性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年的主要任务

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意义十分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围绕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纳雍“强县升位、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全县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更加突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确定监督工作重点。把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列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监督法,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与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与常委会的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形成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国家机关廉洁高效,干部遵纪守法,勤政为民。

二、加强代表工作,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代表法,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做好服务。积极探索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不断扩大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认真改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强监督落实办理力度,保护和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纳雍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民利,组织代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真正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完善常委会领导班子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制度。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乡镇人大换届准备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服从党的领导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推动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述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述职内容

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乡镇党建总体规划。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统筹推进辖区内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分类积分量化考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关爱,切实加强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关心爱护本乡镇党务干部,充分调动本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述职形式

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与向乡镇党代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口头述职,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口头述职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

2、向党代表述职。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在本乡镇的党代会年会上,就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党代表述职。

(三)述职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撰写过程中,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对照述职内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总结本乡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履职的情况。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乡镇党委在召开本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述职评议5日前,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履职测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和乡镇党代会年会述职后,分别组织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县委领导点评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方向和要求,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结果运用

将乡镇党委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农村先进基层党委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3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区安委会、区司法局将贯彻安全生产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组织学习。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利用6月份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街办,普遍采取挂横幅、写标语宣传口号、办宣传厨窗、专栏、专题讲座等,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6月5日—6日开展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参加的百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现代传媒开展短消息传递;组织5000名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三是拟在9月份再组织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和社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四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

二、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场)街办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我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现状,区政府决定拟出台《荆州市沙市区乡镇(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此稿正在征求意见)。使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覆盖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各自职责、职能履行监管。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故意掩盖、瞒报、延迟上报,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4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领导干部讲党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部署,常委会党组书记联系常委会工作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从分管工作的角度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党课注重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言传身教、激发自觉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的过程,作为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过程。

2、加强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主任会议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等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学、专题讨论、心得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地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认真开展理论研讨。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等专题,通过采取互查互评、基层调研、集中座谈、书面征求,照镜子活动、点评问责等渠道,深入查找党组班子成员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列出28条问题清单,将清单内容层层分解,列出计划表和完成时限,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着力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

三是突出立规执纪,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会会议会前学习制度。二是严格依法履职,增强监督实效,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守则。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完善了关于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关于开展视察、调研的工作办法。四是牢记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选民和代表制度,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人大制度,信访工作制度。五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二、强化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刻把握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的主张和县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实践。

2、增强政治敏锐性。学深学透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自治县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动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亮剑、坚决斗争。

3、提高政治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主动向县委汇报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自觉地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紧扣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安排,紧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确定调研课题,力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有深度、有质量、有见地的建议,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督促、支持“一府两院”将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力为促进发展做好“护航”“监督”工作。

三、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监督实现新突破

1、紧扣发展主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决算、财政预算变更、审计等方面的报告。作出了推进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审议意见,确保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科学规范运行。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将xx县三塘湖综合能源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xx健坤牧业有限公司牛羊产业化项目贷款资金还款计划的报告》,为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县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审议监督。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听取和审议了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农牧业发展和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稳定提高农牧业生产能力;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工业经济质量;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现代农牧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现代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审议意见,全力支持政府抢抓机遇,破解难题,科学发展。

3、关注社会热点,强化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的监督。常委会围绕xx族医疗卫生事业,农牧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扶贫开发、大河镇小城镇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提出了加大哈医研发力度,促进xx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牧业生产科技含量,发展较为完善产业链;抓好扶贫开发项目质量,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建议。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推进热点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注重工作实效,强化监督职能。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环保局、卫生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发改委等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重点及存在的问题,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提供依据。

四、抓住重点,注重实效,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

1、立足保障法律实施,开展有效监督。常委会对《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环境保护法》、《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法》、《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对《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力度等建议,既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了法律尊严,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2、立足公正公平,加强司法执法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检察院关于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及加强法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建议,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办事效率的提高。

3、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注重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民情,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20余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件。通过受理来信来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五、完善程序,深化监督,人事任免引入新机制

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其中任命和决定任命26人(次),免职和决定免职12人(次)。通过视察、调研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六、创新载体,规范服务,代表工作得到新拓展

1、强化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常委会年初认真制定代表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以会代训、举办法制讲座和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20名基层县人大代表,赴河南、北疆考察学习,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

2、搞好服务,激发代表工作活力。继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通过联系、接待、走访等方式,向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的选题引导和安排,围绕政府为民办的实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促进代表更好的履行职责。

3、夯实基础,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处”作用,加强代表的培训和教育,通过表扬先进、约谈后进等方式,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等,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强化督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38件意见建议,通过常委会领导分工重点督办,各工委对口认真督办,乡镇人大参与督办,政府分管副县长重点领办,承办部门认真负责办等方式,努力提高办理效果。主任会议选择4件代表建议作为督办重点,先后邀请63名代表参加督办工作,承办部门面对面答复代表,并征求办理意见。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达88%,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七、加强联系,深入指导,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有新提升

一是为促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对各乡镇人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比,同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全程参与,相互观摩、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形成乡镇人大工作竞争奖励机制,提高乡镇人大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和联络员学习培训工作,举办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强化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乡镇人大工作职能,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召开常委会议和开展三查(察)活动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使他们了解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提高组织开展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四是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赴河南、北疆和北戴河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扩展思路,增长知识。五是严格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乡镇人大制度,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好年度人代会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同时注重协调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八、尽职尽责,服务发展,助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常委会班子成员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一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交办的山南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扩建项目、国泰商务宾馆建设、既有节能改造、农业机械化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土地和房屋征收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设任务,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二是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县级领导包乡镇联村等工作,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协调部门单位,积极做好了扶贫帮困等工作。三是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联系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代表宣传群众、带动群众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沟通思想、排查隐患、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是常委会高度重视办公室“访惠聚”工作,要求工作组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访惠聚”能力,认真听取工作组入户走访了解到的民情民意,积极为工作组协调解决了,巴彦德村自来水供应时间短,路边林带围栏等事项,推进“访惠聚”工作取得实效。

九、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认真做到勤政、廉政

常委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以及机关党员干部会,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并利用会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全体人员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常委会切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在干部队伍中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常委会领导从自我做起,带头廉洁自律,严以律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勤俭节约、热情有度的做好接待工作,自觉遵守用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通报机关财务情况,在重大事项的决定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班子成员间互相通气,达成一致,形成了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学习不扎实、学用脱节。学习中读文件的多,深入思考的少;泛泛学习的多,有针对性学习的少;对党的文件学习的多,对人大工作知识学习的少。学前安排不够细致,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二是依法监督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纸上监督多,口头监督多,实际监督少,听取“一署两院”部门意见的多,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少。

三是对基层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指导服务不够。对乡镇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指导不够,对基层人大的指导仅限于工作调研视察和参加相关会议,在发挥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作用方面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够多。

四是主动担当意识缺乏。有时还存在着对复杂问题和尖锐问题深入研究不够,遇到的问题还未真正做到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干劲和勇气。

对此,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创新思维,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新规律、新特点,努力提高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充分利用“xq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课程内容,积极开展自学,把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增强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实效。坚持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积极配合自治区、地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的专题调研等工作,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

三是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工作。常委会要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放在重要位置,研究探索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更好方式,注重法律效果、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保证讨论决定事项的科学可靠和顺利进行。对县政府提出的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四是严格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任免条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增强人事任免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肃性。积极探索和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组织开展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活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是努力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保障和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代表联系,坚持常委会联系走访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进一步活跃和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对代表联络处工作指导,组织代表参加视察、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各种活动,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继续抓好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大代表履职宣传力度,不断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积极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继续坚持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调研、评议、制度建设的指导,注意听取和吸纳各乡镇人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各乡镇间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努力做到业务能力培训到位、联系工作及时到位,经验总结推广到位,进一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5

1、实行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落实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实现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的有效保障机制。

2、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督导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建设教育强县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教育督导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的职责和任务

3、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教育督导职能,主要职责是: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培训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4、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提高与规范并重、制度与机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保障、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5、县人民政府定期听取督导工作报告和建议,并在政府统筹下,建立财政、教育、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督导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县委、县政府在进行教育决策时,要把教育督导部门的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在实施教育管理时,要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手段;在检查教育工作时,要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内容;在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时,要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6、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督导发展的良好环境。县教育局要把教育督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要简化归并各类教育检查、评估、验收项目,将其统一归入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之中,实行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要足额预算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并保障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的增长与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增长同步。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7、健全并完善对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列入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及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并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制度。

8、建立和完善县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县级督学责任区,聘请县级责任区督学,县级督学对责任区内的学校进行经常性督查;责任区督学应对责任区内的教育工作进行随机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查与调研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

9、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约谈制度。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督导活动,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反馈督导结果,下发整改意见书。重要督导活动要向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县政府同意,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实施跟踪督查和回访督导;对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个别单位,县级督导部门可以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形成化解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对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10、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代表县政府履行督政、督学职能,由县编制部门下发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文件,由县人民政府任命专职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

乡镇教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2012年,基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政府责任制。要不断健全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委员会,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发委要承担落实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二)履行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广、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有2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应当统一管理;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确定整改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市政府将不予审批。各乡镇要根据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与经济发展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特别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增强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设。按照我市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设一个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一)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体、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

(二)推进和完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绍兴市有关会议精神,市政府将“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作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安监、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将“三合一”治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审查“三合一”情况,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底前必须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其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检查、宣传、教育和引导,统筹组织实施改造,分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三合一”场所的治理、防范、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三合一”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按照“区域网格化、制度长期化、责任岗位化、考核日常化、监管动态化”的要求,切实推行“三合一”网格化长效管理方式,建立全员的“三合一”防控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整治责任考核。

(四)强化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同时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要加大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平时要加强对单位基础性消防工作的检查,特别要抓好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检查,促进单位规范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隐患单位整改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对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街道办或开发委挂牌督促整改,当地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在一周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先停业再整改。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增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提高全市消防知识普及率。要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消防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有关部门要把消防知识列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内容,积极组织城乡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加强专业抢险救援主体力量建设

(一)建立消防抢险救援体系。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建立完善抢险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机制,构建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两级消防抢险救援网络体系。公安消防队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外,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重大社会救援工作,还要参与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群体性、政治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武警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增加,使之保持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七、完善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一)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督促完善乡镇(街道)、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整治和农村违章建筑、电气安全的治理。

(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专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和合理布点的原则,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各地要落实《*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训练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的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

八、建立消防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工作考评机制。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创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社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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