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案范例6篇

合作方案

合作方案范文1

为促进西部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宁县四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西部教育顾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上海__中学与__结为友好学校。

一、合作目标

以__中学优化教育教学资源,转变宁县四中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学校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使__四中成为初具一定办学特色,质量上乘、市县一流的示范性学校。

二、合作内容

(一)管理研讨

1、建立干部定期研讨制度,针对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管理工作,开展双向交流与探讨。

2、加强各类计划、创建活动及实施过程的交流、学习,包括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师资培养计划、教研与科研工作计划及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管理策略。

3、加强双方教育信息传递,促进资源共享。

4、双方行政定期互访,深入研讨学校发展与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__帮助四中不断明晰学校发展思路和办学理念,引领学校创品牌、创特色,做大做强特色学科。

(二)科研指导

1、深入开展教育科研交流活动。针对四中教学现状,__每期两次派出专家来校为教师作报告,向教师宣讲新课改先进理念,使全体教师对新课改方案,新课程标准有较全面的了解,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和人才观,提升教师能力。

2、培养教师科研意识。奉中凭借教科研优势,帮助四中教师形成课题意识,指导教师撰写课题方案、课例、案例,进行教科研普及。

3、双方在条件成熟时立项共研课题,通过合作研究,全力提升四中教师科研素质。

(三)师资培训

1、在不影响双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建立师资培训常规制度,大力开展教师岗位培训工作。

2、对青年教师的培训从备课、上课、说课、评课、作业设计、课改理念学习等进行专门指导,并在一定时间段内作出整体评价,提出进一步改正的内容和策略。

3、对骨干教师的培训采取去*挂职、听课、上课相互交流等形式,促进骨干教师成长。

4、__定期派出专家来校听课、评课、诊断,若条件许可,__可委派退休教师常驻四中,参与学校全程管理,对学校教师进行全方位指导。

5、双方围绕课改进行对话,联合开展课改成果展示活动。

6、广泛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合作,建立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形成良好师德修养。

7、深入开展班主任、年级组、教研组等岗位的交流与合作。

8、双方各自重大教科研活动均应通知对方派人参加或者共同承担,以促进双方师资能力共同提高。

(四)素质培养

1、双方负责向对方提供各类素质教育方案,交流管理办法。

2、双方负责向对方提供各类素质教育观摩机会及设计方案。

3、每期召开一次素质培养研讨会。

(五)师生互动

1、双方定期安排教师、学生到对方学校参观访问,开展联谊活动,进行励志教育。

2、视条件许可,四中每期安排5-10名学生到__跟班随读,享受__学生同等评优待遇。

3、建立“手拉手,共成长”活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双方联合举办夏令营、冬令营等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开展两校学生之间学习、生活交流体验活动。

4、开展“扶贫助学献爱心”等结对帮扶活动。

5、双方师生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所在地学校管理,遵守所在地学校纪律。

(六)资源共享

1、双方可相互提供教学质量管理资料,尤其是对口学科、班级等提高教学质量的教育资源。

2、__选派技术人员协助四中进行信息平台建设并协助培训信息技术管理员,双方有价值的学习材料、教学设计、复习资料、检测试题等无保留的向对方提供。

3、__利用现有的资源开发技术指导四中进行校本课题等资源的开发工作。

四、绩效评估

1、建立交流工作评估机制,加强管理,督促双方相关部门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2、成立两校合作交流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末进行评估,以推动合作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五、其他

1、本方案内容接受双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约束。

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并切实贯彻。

3、本方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方案范文2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央企进”活动为契机,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主导作用,围绕重点产业的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争取两年内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总投资达到2000亿元以上。

(二)建立与省国资委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强与省“央企进陕”活动领导小组的沟通,及时了解全省“央企进陕”工作动态。根据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的重点和范围,积极争取省上对央企进驻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出台“央企进”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央企进”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中央企业在落户或扩大投资。

三、工作重点

按照市“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我市在引进央企工作中要体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

(一)扩大存量。把争取现有驻地央企增加投资、扩大产能作为优先考虑的方向。要做好驻地央企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驻地央企项目周边购物、就医、求学、安保等配套设施和功能,解除央企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配合支持驻地央企做好央企总部的工作,以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或总部、扩大现有产能基础、实行技能改造为重点,争取在我市增加投资。要在做好国务院国资委所辖117户大型国有企业进驻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其他央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的工作。

(二)做大增量。把尚未入驻的央企布局、投资发展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鼓励央企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方面投资兴业,支持央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和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突出重点,力争引进一批能带动我市产业聚集和改善产业结构的龙头企业来我市发展。抓住央属科研院所实施转型的机遇,积极支持央属科研院所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参与地方产业研发、实行企业化改制等工作。

(三)制定政策。进一步改善央企在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空间,政府制定土地、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改善投资服务环境,为央企在投资发展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根据央企的特点和独立投资的项目情况,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央企的后顾之忧。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央企进”工作推动小组(以下简称市推动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市长任军号,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海关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市推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工信委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事项,负责我市“央企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和研究央企落户“绿色通道”;监督检查“央企进”项目合作进度;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他重大事项等。

办公室职责:贯彻市推动小组工作部署;向市推动小组上报“央企进”实施意见、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组织策划重大专题活动;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时了解相关城市的动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将“央企进”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检查项目落实情况。

市国资委职责:负责与省“央企进陕”活动推动小组办公室衔接,协助市发改委贯彻市推动小组工作部署,组织重大专题活动,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时了解相关城市的动态等。

市工信委:研究制定我市吸引“央企进”的重点领域产业带动方案,协助办公室做好央企进的各项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市科技局:加大对科研院所研发投入,研究制定我市吸引“央企进”关键产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方案。

市国土局:将“央企进”土地需求纳入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制定相关土地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研究市支持“央企进”优惠政策,为相关活动提供资金保证。

市地税局:研究制定“央企进”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进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央企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开展项目投资促进活动及服务工作,搭建合作平台。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和海关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行业的政策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为本区域内落地央企提供各项配套服务,协调解决落户企业的生产建设等问题,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将活动开展情况及项目进度等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央企进”推动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驻央企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央企进陕”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召开驻央企主要负责人会议,全面了解中央驻企业在我市的投资情况,特别是“十二五”期间规划的有合作意向的项目,积极促进和推动项目落地。

(二)协调在军工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加强在军工类企业与其集团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召开2012年市军民融合发展大会;抓紧落实洽谈的投资、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在我市新上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重点项目。

(三)建立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关系。各区县、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园区和生产要素等优势,主动与中央企业洽谈,吸引央企在本区域投资。

(四)鼓励建立混合经济实体。推动央企与地企、民企建立混合经济成分的实体,共存共赢,共谋发展。

(五)促使更多央企到投资。要主动拜访尚未在投资的中央企业,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和发展优势,动员这些央企来投资。

(六)支持科研院所加大科研项目投入。支持的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六、工作计划

(一)启动活动。近期组织召开“央企进”活动推动小组动员会,安排部署“央企进”工作。市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2月底完成摸底工作,各区县、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活动总体方案,制定各自的实施办法。

(二)促进投资。“央企进”活动推动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央企进”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央企在产业投资的重点领域投资,制定央企落户中土地、税收、人口准入等相关优惠政策,开辟项目落地“绿色通道”。

(三)央企拜访。3月份开始,一是邀请高端人士访问,考察投资环境;二是由市政府领导带队走访驻地央企负责人,加强政企间交流与合作,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政府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服务。

(四)会议座谈。4月举办政府与驻央企负责人座谈会,会后举办招待酒会。邀请驻地央企负责人,听取企业对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及时掌握央企发展动态规划,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五)签约仪式。“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与中央企业座谈及合作重点项目签约仪式,邀请央企及省国资委相关领导参加。

(六)军民融合。4月份召开2012年市军民融合发展大会,进一步促进军工企业对民用产品的开发和投资。

(七)招商引资。5月份在北京组织一次“央企进”专题招商活动。届时将与驻地央企共同赴京,邀请企业集团总部参加,介绍投资环境,共同参加我市与央企合作项目签约大会。

(八)开工仪式。今年下半年适时举行我市与央企合作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启动仪式。

从现在起,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全力抓好落实,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实。

七、督导推动

合作方案范文3

一)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原则,资金分配的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二)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金分配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方法简便,通俗易懂。

三)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年度补贴一次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继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为全县种粮农户和农垦农场种粮职工。

三、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粮食生产能力,年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粮食播种面积和配水面积为分配依据,按照注重实际、兼顾公平、符合政策、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粮食直补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分摊;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实际配水面积进行分摊。

四、具体要求

一)县上成立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和其他有关事宜。

二)各乡镇要加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根据县上下达的资金数,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分解到各农户,按社编制农户分配花名册;按乡、村编制汇总表,逐级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要分乡(镇)村、社三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垦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分摊到职工种植户,编制种粮职工分配花名册,并在场部和连队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合作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对2009年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领导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经济局局长

×××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会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成立机构情况报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煤炭工业局)。

二、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的方式、标准

(一)关闭方式

采取先关闭矿井,再整合煤炭资源的方式,在条件具备时,可以同时开展矿井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

(二)关闭标准

1.吊销相关证照;

2.停止供应并清缴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各产煤乡镇要及时成立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领导组,召开相关办矿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做好被关闭矿井法人代表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配合乡镇做好关闭矿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为矿井关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要求,2009年我县整合关闭2对矿井(××县发辉煤矿和××县树元煤矿)。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依法行政,对确定关闭的煤矿矿井坚决实施彻底关闭。对已关闭的煤矿矿井取得的相关证照,县国土资源局要申报吊销采矿许可证;县煤炭工业局要申报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工作资格证;县工商局要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县公安局要清缴火工用品;供电公司要切断供电电路。各有关乡镇、部门要进行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三)督促检查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产煤乡镇要认真落实资源整合、关闭煤矿矿井责任制,加大巡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煤和私挖滥采现象。县煤炭工业局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是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处理好关闭和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关闭工作。同时,要做好资源整合和开采矿区的长远规划工作。

合作方案范文5

一、合作内容

(一)改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1.各成员方在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基础上,共同推动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条件、程序等的规范,推动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打破市场主体准入上的地区封锁。

2.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在区域内开展经济合作、相互投资参股,发挥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经济优势。

3.共同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特别是服务贸易项下的18个行业准入事项的落实工作。

4.加强有关市场主体准入的政策性规定、工作信息和课题研究的交流、合作。

(二)推动企业跨区域合作。

1.鼓励区域内企业合作,各成员方支持区域内重点优势企业名称冠以本省(区)行政区划;允许各成员方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在本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中使用本省(区)行政区划名。

2.区域内的投资人在区域内其他地区投资兴办企业的,可以享受同等待遇。

3.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企业登记管理信息交换制度,为区域内企业投资和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咨询。

4.积极支持个、私协会等行业协会定期举办经贸等交流活动,促进企业跨区域发展。

(三)改善投资服务环境。

1.建立并推行首办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承诺,增加办事的透明度。

2.提高工作效率。对投资经营《*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提供快速通道服务。

3.对区域内重点优势企业来本省(区)投资的,采取提前介入、指定服务窗口、指定专人负责等措施,积极协调和解决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问题。

4.推动企业信用建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投资信心。

合作方案范文6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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