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范例

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范文1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群众;问题;对策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产生的背景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卫生体制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我国卫生体制的改革在城市和农村的建设推进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相对贫穷的农村人口的利益,出现了农村人均卫生资源严重缺乏,资源分配不合理等情况。由于农村医疗投入力度不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非常普遍。在我国农村部分地区,地方病的发病率依旧居高不下。公共乡村医疗机构控制传染病,防止传染病流向人群的能力不足,并且农民预防疾病意识较差且缺乏相关知识。医疗卫生最严重的问题仍是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就是要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农村医疗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长效筹集机制未建立,农村医疗资金不足

现在普遍农村医疗合作基金有着筹集运行机制建设缓慢的特点,筹集制度体系没有得到完善,使用操作不规范等的诸多问题。政府投资和农民筹资一直以来都是解决医疗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来源,二者缺一不可,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影响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由于部分农民关于健康投资和意外风险观念意识淡薄,对于医疗消费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对于参加新农合依旧很被动。另外农村居民外出务工人口较多,务工农民返乡时间较短,甚至几年都不返乡,无论的对其宣传还是筹集资金时间都非常有限。农民风险投资意识淡薄,务工返乡时让其缴纳参合金履行困难。医疗筹集方式几乎是医疗基层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收取,甚至还被认为是骗子,实际实施也较为困难。政府投资往往不能迅速到位,年轻人群觉得无病无痛不愿意缴纳参合款,但老弱病残迫切需要资金的维护,导致资金缺乏。

(二)医疗费用增长迅速,相对补偿水平仍偏低

医疗费用正着迅速增长,但报销比例偏低,不能根本性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可报销的目录品种无论从范围还是种类来说都还较少,并不能满足众多需要。对治疗有巨大帮助作用的药品有很大一部分不在报销范围内。在医院就诊,医生一般会问“是用医保可以报销的药物还是自费药。”医保可报销的药物很多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另外由于受到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性,转诊率较高,外地治疗的起付线较高,但报销比例低,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转诊患者的实际报销比例都很低。对农民群众的受益产生巨大的影响。

(三)乡镇医疗设施相对落后

乡镇医院大多是根据以前的乡镇小诊所改建,原本条件就很差,即使改建也难以承担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自身在乡村经历和观察:医院硬件设施陈旧,而且是已经沿用很多年的老设备,并且设备不齐全,并不能适应现在的病情的治疗水平。医务人员素质不高,医技人员严重缺乏。医疗人员属于高龄化层次,虽然有一定实践经验,但是跟不上现代的医疗治愈手段的发展,治疗的病种非常有限。年轻一代经过系统医疗教育的人才,全都努力进入县级、市级医院,并没有人愿意留在乡镇医院发展,乡镇医院新人甚至没有经过系统的医疗学习,凭借关系进入,跟着老医生学习经验,并没有真正的医疗资格。

(四)部分定点医院医疗行为不够规范

现实存在部分医院降低标准收入院,然后诱导需求消费,为追求医院效益多开自费药品,设备检查费等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导致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并不多。另外部分医院的药品定价远高于药店药品的零售价格,即使经过农合报销后,价格依旧高于药店药品的零售价格。

(五)合作医疗报销制度不合理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制度要求的是在病人就医结束后,按照医疗规定比例报销。但是这样的规定又产生了新的问题,比如收入低,家中没有积蓄需要紧急治疗的农民。农民到医院诊疗必须先拿出足够的钱来垫付医疗开支,前期的费用的负担并没有任何减轻,看不起病的农民还是看不起病。另外繁琐的报销程序,也增加了农民不必要的麻烦。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资金不足

农村经济落后是合作医疗发展滞后的根本性原因,虽然最近农村经济增长迅速,但农民可支配收入并不多,能够用于健康投资风险预防的就更是寥寥无几了。

(二)医疗机构积极度不高

现公立医院均属于事业单位且具有盈利能力,并且医院的发展离不开一些价格昂贵的高端医疗器材,其次医疗工作人员的福利和年终奖与医疗工作人员所开药品直接挂钩。故医疗机构普遍采取提高药品价格来创造更多利益,为员工谋取福利和自身的发展。

(三)农民风险预防意识淡薄

现有关于农合合作医疗的宣传没有把握实质,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第一,前期调查不够严谨,忽略了没有参加农合的农民;第二,宣传停留在介绍农民得到利益的方面,太过表浅,忽略了对农民的风险投资意识的建立;第三,没有找准宣传的核心,农民并不能真正的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给他们的意义。大部分农民群众仅仅是知道有农村合作医疗这个事情,但是对于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措施,可报销的范围不是很清楚。

(四)监管体制存在问题

监管方面来看,政府确实有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监督,控制。但是面对繁多的报销资料,难免出现漏洞。并且发现问题并不能够深入的调查。虽然政府一直在宣传合作医疗的好处,但是参加的人却没有切实感受到好处的比较多。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参加集资,以前的贪污现象严重,他们担心自己所缴的参合款被有关人员贪污,虽然宣传较好,但农民担心政府不能落到实处。

四、建议和对策

(一)加大农村资源卫生的投入

1.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金的投入

合作医疗资金的最主要来源就是政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不同于商业保险以及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独立存在的医疗制度,对于政府资金投入有高度依赖性,甚至是其能否真正实现的关键性因素,其核心在于“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和人和政府多方筹集”。所以政府的资金投入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实行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政府资金投入一定要到位,建立一个稳定的筹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对筹资采取相应的制度化管理,在执行时对此进行高度要求。

2.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

农村公共卫生的基础建设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农村普遍呈现医疗机构偏少、医疗设施更新速度缓慢、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的情况,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缓慢,需要政府加大基础投入。同时可以选择和医学院合作,建立农村医疗人员的发展计划,培养愿意为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做出奉献的的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鼓励县医院的医务人员到乡镇去坐诊,以加强乡镇的卫生医疗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重要性,让他们明白到建立合作医疗对他们来说具有重大意义。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群众在思想上能够真正意识到这种新型的医疗制度是他们所必须和能够依赖的医疗保障,当自身存在疾病风险时能够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只要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村医疗合作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加强监督职能

政府机关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行使监督职能。需要建立新农合稽查制度,稽查方式可通过电话回访、市场调查、入户追踪等方式来确保病人信息的准确性以便核查住院信息来源是否存在编造的可能。若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不合理上涨使得农民群众医疗费用增加存在负担,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加大对身体检查,用药和收费等情况的检查力度。政府机关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对于医院不合理的制度应责令整改。

(四)规范卫生行为

医院收费大多没有相应的规范标准,比如手术费,医药费,检查费等都是医院自行规定的。不同的医院在相同的手术情况下收费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定点医院应该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医院应该加大透明度,在医院所开的发票中,应将具体的医药价格,诊察费用,医疗费用,相关费用很明确细致的标注。医院也应统计该医院的医药手术等费用做一个价格公开表,农民群众就医可以参照表格根据自己的情况就医。

(五)注重预防保健工作

预防保健才是医疗卫生的根本性问题,加强预防保健是在源头上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民生病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其在医药费方面的支出,避免因疾病带来的损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不应该只是一味的增加医药费费报销,提高医护人员看病的技术水平,而是要在预防方面下足功夫。应积极开展便民的健康科普知识教育和一些常见病的防治知识。另外对于区域性疾病应深度调查病因,带领农民群众消除病因。预防性工作投入少,回报高,应加大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综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有重大影响,其有助于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村的建设质量,加强农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总之,要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好农民医疗保障是前进道路上至关重要的一步,能够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的步伐,所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郑先平,刘雅.新农合制度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2(9).

[2]张静.新农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经济论坛,2013(8).

[3]马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完善建议[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1(1):63-64.

[4]陈柳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和完善[J].社会与政治,2009(10).

[5]孙淑云,钱文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评析与展望[J].法学研究,2007(9).

[6]陈万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安徽省临泉县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2(34).

[7]冷恩秀.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D].贵州:贵州大学,2006.

[8]李倩倩.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审计的研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3.

合作医疗范文2

中国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在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也就格外重视,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中档案管理工作又是重中之重,本文将在以基础上,简要探讨研究如何规范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

关键词:

规范;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

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对农村合作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关乎所有的农村病患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医生对病情的观察与记录,因此规范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成为了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领域急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困境

(一)尚未正确认识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合作医疗关乎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就是农村合作医疗能够顺利履行其职责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农村地处偏远位置,经济与城市相比相对落后,因此在合作医疗领域中的运营资金相对较少,大部分的资金都用于购买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品,能够投入到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资金非常有限,尤其是很多农村还没有完全普及电子计算机技术,这也使得许多的农村合作医疗档案无法实现电子化管理,大量的档案仍然需要人来进行归档和整理,这在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的成本与开支,并且在认为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纰漏和错误,这也极大的影响到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缺乏专业人士

政府每年投入到农村合作医疗上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但是用于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上的人力和财力则非常少。尤其是现阶段从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人员都是一些离退休的医生,他们虽然拥有专业的医术和治疗水平,但是在档案管理方面缺乏专业性。特别是部分年纪比较偏大的档案管理人员还不能够熟练使用和操作电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实现现代化的转变,很多农村医院都没有雇佣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已有的从业人员也无法完全胜任该工作,有一些从业人员甚至无法正确认识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内容,在工作中经常出现消极怠工、无所事事的状态。

(三)尚未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还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管理人员鲜少主动搜集档案资料,对已经上交的档案资料也并没有根据其专业领域进行分门别类,因此在日后需要调档和查档的环节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尽力,这不利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与此同时,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普遍低于医护人员,这也使得很多从业者无法对档案管理工作产生积极性,尤其是在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也没有专门人员对其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考核,从业人员遗漏档案或者错误归档时也没有任何处罚措施,当然,在管理档案工作时表现优秀也没有应得的奖励,这也是制约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大重要原因。

二、规范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措施

(一)明确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责任人需要正确认识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资力度,首先需要为档案管理工作配备先进的电脑设备并且安装最新的档案管理软件,其次,要经常在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宣传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且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结成学习小组,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性。

(二)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团队建设

农村合作医疗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工作离不开优秀专业的档案管理团队,所以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责任人需要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团队建设,对已有的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其参加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或者宣讲会,其次要重视其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和使用,尽快将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现代化的转变,另外还可以从社会各界中招揽优秀的档案管理工作人才,保证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的先进性和专业性,为实现规范化的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机制

实现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该工作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比如说设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定期深入基层检验档案管理工作成果,对于在工作中出现错误或者无法胜任该工作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辞退,对于能够及时将档案资料进行搜救、归纳和整理的人员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和全体表彰,尤其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适当调整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从根本上激发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为实现规范的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提供个人智慧。

三、结论

总而言之,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管理工关乎到每一位农民的身心健康,不容马虎。因此有关领导人要持续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尽可能的为其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并且建立起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

作者:王坤 单位:吉林省洮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杜国梁.如何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J].科技资讯,2011,No.28031:236.

合作医疗范文3

1.1对检索文献中所记述的费用上涨原因进行分析汇总,找出造成费用上涨最多的一个或几个原因。另外,以这些原因为基础,找出文献中的相关解决方法,查看各地区对相应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1.2来源CHKD期刊库,共检索文献40篇。其中1篇为回顾十年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历程,2篇重复投稿,故此3篇文献不在分析之列。其余37篇文献中,24篇是在当地省、市、县的关政策环境下进行实际考察和研究并进行分析总结得出的文献结果,其考察地区包括上海、湖北、背景、河北、江西、安徽、山东等10个省,共16个地区;13篇是在全国背景下从各个角度探讨医疗费用问题。

2结果

2.1医疗支付方式的的不合理性导致新农合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长期以来新农合一直采取按医疗服务项目事后付费的方式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这种支付方式的弊端是医疗机构没有控制费用的压力,很容易因为趋利行为对患者进行“诱导需求”,具体表现在开大处方、滥检查、增加服务项目,这些行为都使医疗费用急速上涨。

2.2医疗资源的垄断和患者无序就医导致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一方面是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的乡或县定点医疗机构较少甚至,部分地区只有一家,使得这些医疗机构在当地具有垄断性,省、市级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上具有垄断性,医生相对于患者在医学知识的储备上具有垄断性,这一系列的垄断性导致了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使得医疗机构在逐利动机下更易于获得较高的医疗利润;同时在沿海地区的新农合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过高,小毛小病都自行前往二三级医院就诊,小病大治和无序就诊的不良就医行为导致新农合费用的不合理快速增长。

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就医报销比率逐年递增,所引发了部分患者的道德风险,出现了冒用他人新农合医疗保障卡就医的情况,也使得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例如上海有学者就认为当地“医保改革实施以来,冒用医疗保障卡的现象突出”。

2.4相对前三种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也有一部分原因造成了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即疾病谱的变化使得慢型重病逐渐增多导致费用的增长,新药品和以技术的出现增加了医疗费用,以及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医疗需求被释放导致的医疗费用增长。

3讨论

3.1针对新农合医疗支付方式不合理导致的医疗机构的“诱导需求”行为

3.1.1根据新农合按服务项目事后付费的方式存在不合理性,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都在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支付改革方式,包括定额支付、按人头支付、按病种支付等,不同的供方支付方式能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产生不同的激励作用,从而影响其行为,对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等产生深远影响。例如,2012年浦东新区率先开展新农合“按人头支付”改革,即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预付固定总额,在保证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费用,对比统计显示,2012年1至7月,浦东新农合基金支出与2011年同比上涨16%,环比平均上涨11.5%;而8至12月基金支出同比下降6.2%,环比下降2.1%,新农合“按人头支付”改革初显成效,杜绝了医疗机构诱导需求的“方便之门”,2013年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新农合按人头支付改革的基础上探索新农合单病种定额支付试点工作,创新新农合医疗支付新模式。又如湖北荆州市就采用混合支付的方式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1.2加强信息网络化的建设,将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络与医院网络进行联网,以便监督和核查医院对患者的收费情况;监管部门还可通过网络公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以便公众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减少医疗机构“诱导需求”的行为发生。

3.1.3规范基本用药目录,甚至对医疗服务项目和检查项目也制定基本目录,对于一些大病重病确实需要运用新药和新设备技术的患者按一定比例付费,就可以减少部分不合理费用。

3.2针对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及无序就诊导致的新农合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3.2.1应引入竞争机制,使有能力和条件的民营医院也可作为定点医院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增加县、乡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考核制度,对于不合格的定点机构取消其资格。只有对医疗机构进行这种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才能保证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打破其垄断。

3.2.2完善双向转诊和逐级转诊制度,在完善双向转诊和逐级转诊制度基础上结合全国在开展的家庭医生工作,加强宣传逐级转诊和合理就医的观念,使患者在当地解决一些小病或在大病恢复期在当地机构进行恢复,以减少大医院的就诊压力。

3.3针对患者的“道德风险”行为

3.3.1针对患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可实行门诊个人帐户包干制度。个人帐户资金属个人所有,可以自由使用,节余归己超支自付,并实行滚存节转,可以依法继承。引导公众理性就医,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制度的解读,使公众理性就医。

3.3.2应根据各地区的情况,调整起付线,或不设置起付线按比例付费以减少患者的“道德风险行为”。

3.3.3各级医疗机构在接诊患者的过程中,及时核对患者身份,确保一人一卡、人卡相符,杜绝冒用他人新农合医疗保障卡就诊。

4结语

合作医疗范文4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满意度;对策

1新农合相关政策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我国越来越重视提升农民幸福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挑战是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和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于2003年要求各地开始逐步推行新农合制度。国家实施新农合制度后,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实施了因地制宜的新农合制度[1-2]。2016年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规范服务管理方式,完善医保政策并合理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积极推进并落实新农合制度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融合,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新农合制度推广范围,让中国公民享受到全民医疗的服务,使农民可以感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幸福感。

2相关概念及研究

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我国改善农村居民医疗卫生状况的主要制度,主要保障农民大病治疗。新农合筹资主体包括个人集体和政府,遵循个人意志自愿参加[3]。起付线是参合农民在进行医疗报销的同时最低报销金额的规定。封顶线是进行报销金额的最高点,超过封顶线的需要自己承担。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过医疗统筹的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医疗保险机构共同经办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为参加新农合的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服务机构。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在新农合满意度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生理和安全是参合农民最大的需求。他们希望可以身体健康并拥有良好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在此前提下,农民才能对新农合实施效果产生较高的满意度。当他们因自身经济条件而无法就医时,就会对政府表示怀疑甚至失望。根据美国学者维克托的期望理论,人们总有一定的期望并希望自己可以达到。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参合农民对此制度有不满而政府却不作为,就会影响制度推行效果,使政府公信力大幅下降[4]。刘平和李跃进的研究指出,直接影响新农合满意度的是参合农民积极性和新农合能否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报销比例、对农民的补偿方式、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程度以及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等方面。于长永认为,可以通过扩展报销范围提高满意程度。在补偿范围不变的前提下,补偿比例越高,参合农民满意度越高。陶纪坤等认为,要完善新农合补偿方式,通过降低起付线和提高封顶线增加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报销群体也应该向年纪较大的老年人倾斜,做到老有所依。应当提高定点服务机构的福利水平,提高医疗人员素质,从而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蒋翠珍等认为,若想提高欠发达地区参合农民满意度,就要降低起付线和提高封顶额。要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对医疗服务机构药品质量和医疗人员品德进行监督。牛逸群等在研究中发现,流动人口在参合农民中所占比例较高,导致很多参合农民由于外出务工没办法享受优惠政策,建议政府在实施新农合政策时突破地域限制,让更多外出务工人员享受到新农合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

3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在夏邑县人民医院及夏邑县中医院门口,采用问卷调查和口头采访方式进行。选择这个调查地点,一方面是因为医院门口人口流动性大,另一方面是考虑调查目标针对性人群。本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8份。调查主要包括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程度、利用程度以及对医疗服务机构满意度等方面。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筹资水平较低、起付线过高、封顶线过低和医疗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对参合农民满意度的影响较大。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发现,夏邑县参合农民参合率较高,但了解新农合制度的人占比较低,仅为26%。调查发现,大部分参合农民主要是通过邻里乡亲和宣传栏目了解新农合的,其次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很少部分是通过其他途径。问卷从3方面了解了参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情况的满意度。第一是参合农民对制度实施的满意程度,第二是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满意度,第三是对报销比例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夏邑县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推行情况大致满意,但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满意度只有33%。其中,认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偏多,占55%。很多接受调查者认为,可以提高封顶线,降低起付线。调查表明,近年来参合农民数量逐步增加,贫困人口参合数量逐步增加。从调查可以看出,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没有特别满意或不满意的地方,推行和完善新农合之路任重道远。

4对策及建议

农民个人筹资和政府补贴是我国现阶段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相比之下,社会力量与企业参与较少,造成新农合筹资水平较低的状况。要完善新农合筹资制度,扩展筹资渠道,提高新农合资金额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参合农民。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简化新农合保障程序,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从而提高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对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提高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和用药。要加强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规范用药,禁止乱开药、开高价药。政府要完善运行和监督体制,完善筹资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封顶额和降低起付线。同时,要选择多种宣传方式,使更多农民了解新农合制度,从而保障制度平稳、长期、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吴文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9.

[2]刘云飞,房锦文.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J].智库时代,2019(28):297-298.

[3]陈红,胡旭,廖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多层级委托关系及其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2019(2):180-182.

合作医疗范文5

一滁州市新农合参合农户满意度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分别来源于对滁州市定远、天长、来安和凤阳等四个县区的问卷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每县随机抽取两个村,每村随机发放40份问卷,共计320份,回收问卷305份,回收率为95.3%,有效问卷302份,问卷有效率为99%,数据能够用于统计分析。

(二)人口基本信息

如表1所示,调查数据中,参合农民男女比例基本均衡,主要集中在36~60岁的中老年人群,文化程度偏低,职业以农业和服务业为主,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3000元及以下较多。

(三)农民对新农合满意度评价

问卷调查利用了liker五级量表方法。其中满意程度分为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分值依次为1分、2分、3分、4分、5分。满意度越高,分值越高;满意度越低,分值越低。1.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度评价。如表2所示,农民对新农合报销范围和减轻医疗负担程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对缴费金额、宣传力度和报销程序的满意度较低,总体上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持比较满意的态度,说明新农合政策已经基本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同。2.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如表3所示,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服务态度和看病便利程度比较满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设备和水平不太满意,总体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偏低。

(四)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1.变量确定。以农民对新农合整体满意度为因变量,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人均月收入、缴费金额、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报销程序、管理部门宣传力度、减轻医疗负担程度11个变量为自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进行分析。2.结果。本研究先利用多元线性回归进入法,发现性别(0.862)、年龄(0.096)、职业(0.063)、家庭人均月收入(0.476)、报销范围(0.053)、报销程序(0.904)这6个变量P值均大于显著性水平(0.05),将这些不显著的自变量剔除。采用逐步多元线性回归,根据文化程度、缴费金额、报销比例、管理部门宣传力度、减轻医疗负担程度预测新农合整体满意度。通过绘制部分回归散点图和学生化残差与预测值的散点图,判断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回归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F=107.688,P<0.001,调整R²=0.639,拟合优度很高,整体效果的F检验通过,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3.分析。减轻医疗负担程度(X1)p<0.001,t=12.94,报销比例(X2)p<0.001,t=6.077,管理部门宣传力度(X3)p<0.001,t=6.101,农民自身文化程度(X4)p<0.001,t=3.303,与新农合整体满意度呈正相关。这意味着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程度,提高报销比例,加强管理部门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素养,能够提高农民新农合整体的满意度。缴费金额(X5)p<0.001,t=-2.522与新农合整体满意度呈负相关。说明降低缴费金额才能提高农民对新农合整体的满意度。根据调查与数据分析,滁州市新农合政策实施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农合基金筹资渠道少使用效率低,报销程序复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差。

二滁州市新农合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参合农民角度出发)

(一)对新农合政策理解不到位

一方面市政府宣传不到位。乡镇政府缺乏对下设农村宣传的重视,宣传缺少资金的支持。大部分宣传是靠村干部上门介绍或者是分发宣传单,没有对新农合实施细节进行深入宣传,没有专业人士讲解,也没有关于新农合政策方面的学习活动。二是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主要在36~60岁,农民受教育水平和获知能力具有一定地局限性。而政府缺少实地调查,不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宣传没有针对性,导致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误解。如一些青壮年认为自己的身体素质较好没有必要参加新农合,一些农民由于不懂报销的范围和程序,而错过了报销时间,认为新农合没有惠民之处。

(二)缴费金额高,家庭负担重

滁州市2019参保年度,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统一为220元。根据以往趋势,新农合缴费金额在持续增长,从最初的10元/人,到现在的220元/人,翻了22倍,而大部分农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3000元,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缴费金额对其负担过大。而新农合主要是大病报销,小病基本无用,对于那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人,新农合起到的作用较低,导致其对新农合政策的满意度较低。

(三)异地报销比例少,报销程序复杂

安徽省是外出务工大省,滁州市外出务工人数位居安徽省前列,所以需要异地结算办理新农合人数众多。根据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比市内医疗机构下降十个百分点,未经转诊到市外,还要再降五个百分点。这导致了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减少,看病负担依然重。参合农民在报销时,要提交定点医疗机构的收据原件,留院观察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十几样文件,报销文件多且杂,农民不好收集又容易丢失,且新农合采取的是事后报销,需要农民自己先支付现金,对于家庭困难的农民看病依旧难。

(四)对基层医疗机构信任度低

滁州市医疗设施城乡差距大。用在城市的医疗费用占比70%,且城市医疗机构密集。用在乡村医疗费用仅占30%,有些落后的村庄甚至连最简单的卫生站都没有。加上有村医为了获利乱开药方诱导健康村民浪费基金,导致农民不相信基层医疗机构,宁愿花大价钱去级别更高的医院。

三新农合制度优化建议

(一)加强管理部门宣传力度

滁州市政府在追求“高参合率”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参合农民的“青睐度”,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宣传,多进行实地调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解村民的需求。完善村级宣传方式,要善于利用村广播、公告栏、图文结合的宣传手册等直观地形式,向村民展示新农合政策,坚持有效宣传,致力于让参合农民了解新农合报销比例范围和程序,树立大病保险和互助共济的意识。拓展宣传渠道,开展多样的学习活动,如知识大赛等,加深农民对政策的了解。

(二)扩大筹资渠道,加强基金建设

第一,新农合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再保险”等形式与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合作,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医疗基金和商业性健康保险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同时吸收商业保险机构在精算、风险管理、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合作共赢,拓展多方筹措资金的新渠道;第二,在新农合医疗筹资的过程中要加强新农合宣传队伍的培训,积极召开参合筹资动员大会,增强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提高农民参合热情,变被动型集资为主动型筹资;第三,新农合基金应严格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增强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信息沟通效率,加强比对参合人员信息,防止出现地方虚报参合人数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行为,保证基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报销程序

加强定点医院间的信息对接,加快建立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报销信息平台,利用云端大数据技术提高新农合电子资料的使用率,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一卡通”制度,完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真正做到农民报销只需一张卡,简化报销程序,方便村民的就医和报销。同时强化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的岗位职责,权责明确,奖罚分明,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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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概念

新形势下,我们常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称为新农合,它指的是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由个人、集体及政府三者集资,以农民医疗为主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建设新农村的重点,是由政府、集体及个人三者集资而展开的。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

当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首先,它有利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的卫生服务。其次,它有利于缓解农民因生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问题。以前中国一直施行的是“赤脚医生”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制度为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解决自身医疗问题提供了范本,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好评。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的年报中,还给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高度的关注以及好评,此外,世界银行及世界卫生组织还将中国的合作医疗制度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由此可见中国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中国原有的农村社会体制不断解体,农村内的“工分制”也不断瓦解,这就使得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及环境,面对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及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相关的专题研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党和国家认识到要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就必须解决“三农”问题,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就是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此,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过于分散

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资金过于分散,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展开。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言,主要是以互助为基础,在互助的基础上实行大病统筹管理的基本社会保险。目前农村合作医疗自主筹集资金部分来自于农村,农村涉及范围又十分广泛,从而使得资金难以集中,长此以往,就会阻碍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最终限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2.地区缺乏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时代,高科技的应用势在必行,它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减少工作的繁杂度。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农村医疗合作中来,由此可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水平迫在眉睫。当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范围正不断扩大,业务的扩大使得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财务管理人员还在使用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就很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见,实行计算机管理软件的财务管理是新形势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的必然趋势。具体工作中,农村医疗机构会购进新型的设备,但由于财务管理人员计算机水平有限及其他的一些原因,使得购进的新型设备很难发挥效用,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3.财务监管不到位

新形势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又一问题是财务监管不到位。在我国很多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财务管理中,并没有实施科学、有效、严格的管控,这就使得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长此以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就会抱有投机取巧的观念,具体的工作中不是对现有的医疗报销实行内部处理,就是没有对医疗费用进行公开。除此之外,受社会不断发展等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中还严重缺乏财务人员,再加之没有有效、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使得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不断降低,进而使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这些都是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得不到提升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的策略

1.加大宣传,提升医疗基金的筹集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的对象主要有三个,政府、集体以及个人,而要想真正意义上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加深农民对医疗机构的认识,此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首先,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管理部门要能够利用多种途径向农民介绍有关新农合的最新政策,让农民深入了解具体的医疗补偿范围以及报销的方法,这有利于转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此外,管理部门还要告诉农民生病时怎样通过新农合来获得应有的保障。其次,可以定时定期开展一些有关医疗卫生保健的宣教工作,不断引导农民有病正确就医,而不是病急乱投医,乱搞迷信活动。

2.实现财务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新形势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更多地重视对自身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要提供给相关工作人员更多的业务交流机会,这既有利于工作人员学习更多、更先进的管理方法,也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最终使财务人员高效、便捷、及时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进行管理,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利用财务法规以及工作方法等为各职能部门服务,进而为新农合的发展出谋划策。此外,财务管理人员要能够从自身出发,不断加强自身会计理论以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习《会计法》等各种会计法规以及会计制度。通过这样的学习,不仅能够更新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还能整体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确保医院收支平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有效展开的前提是医保资金的保障,并且关系到今后农村医疗的发展。通常情况下,每个农民都享有相应平等的权利以及义务,这就要求参保的农民要能够和行政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一定的资金缴纳到位,如若不然,就难以保证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转,农村合作医疗也就不能给参保的农民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是基层的医疗单位,必须坚持先收入后支出的资金使用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医保资金的及时缴纳。在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报销比例以及报销范围不固定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参保农民的实际利益。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医院的报销比例,并降低医保资金的缴纳比例,进而确保医院收支的平衡。

4.不断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财务人员是各项财务制度以及财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以及操作者,他们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随着中国农村医疗合作机构的不断发展以及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财务人员要能够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要具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相关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积极地在财务队伍中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最终不断强化财会人员的法律责任。其次,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知识水平,实现会计电算化,进而提高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水平,保障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以及高效性。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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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许多国家的农村都实行过合作医疗,如联合国公布的调查报告所言,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医疗方面的合作社运动在一些地区迅速扩展。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农业合作社都在医疗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东欧,农民社区为本的医疗合作社制度首先在南斯拉夫兴起及迅速扩散,继而伸展到波兰。在此大背景下,中国合作医疗的产生很难说没有受其影响,特别是国际联盟卫生组织起到了关键作用。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了卫生部,向国际联盟卫生组织寻求援助以改善中国农村落后的卫生状况。东欧国家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被推荐给国民政府,主要内容有建立农村卫生合作保险机构和南斯拉夫式的流动医疗队,培养农民卫生工作者,群众卫生教育运动等。此外,为国联卫生组织工作的两位南斯拉夫公共卫生专家(BorislavBorcic,AndrijaStampar),在1930年代到1940年代为中国卫生部门提供诸多卫生建设指导意见。在国际联盟卫生组织的影响下,1931年,卫生部保健司长金宝善赴欧洲考察,比较各国卫生制度后,结合中国的实际,决定参照南斯拉夫模式推行中国的医疗卫生建设。因此,民国时期所建立的众多农村卫生实验区基本上都受此影响。而对于南斯拉夫农村合作医疗运动的成功经验,中国当时的报刊杂志也多有宣传。李孟麟等是这样介绍的:卫生合作社的资本是由社员们出资筹集的;一个村子或几个村子设一个健康所;大多数只有一个医生或一个护士,并住在村里;医生的薪金是由合作社支付;看病免费或比较便宜,药品也比平时便宜30%;卫生合作社重视预防,致力于种痘与传染病预防注射;从事所谓“社会病”的治疗,如花柳病、砂眼等;农村清洁化也是合作社的工作;重视训练民众的卫生习惯[11-12]。从以上内容来看,培训农民卫生工作者,建立卫生合作机构,使用流动医疗队,注重公共卫生与预防,这与民国时期的农村卫生实验区的做法以及1949年后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基本相同。由此而言,中国的农村卫生制度发展是受到了东欧国家,尤其是南斯拉夫模式的影响。

从国内来看,1928年,在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组织合作运动委员会建议案》。从此,农村合作运动列为国民党的七项国策运动之一(其他六项是保甲、国货、新生活、筑路、造林、识字)。认为这种合作形式可以推广到农村的一切领域,如交通、教育、卫生、育婴、娱乐等,从而造成一个合作的社会[13]。这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29年,上海市卫生局在高桥镇举办了一个乡村卫生实验区。同年秋,河北定县实验区设立卫生教育部办理乡村卫生事宜。以后,南京晓庄、汤山及河北清河镇都相继举办较有组织的乡村卫生实施工作。江苏的江宁县,山东的邹平县及浙江、湖南、江西、甘肃、陕西等省设有县立医院,或县卫生院办理各县的乡村卫生事宜。1932年国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决定,各省设立县政建设研究院和县政建设实验区,确定地方卫生制度,于每县设立卫生机关,以为治疗与预防中心,使全国国民都享有健康[14]。全国经济委员会卫生实验处有鉴于乡村卫生的重要,所以在1933年就设立社会医事系,管理并推行全国各处的乡村卫生工作[15]。由此可见,在国际联盟卫生组织的帮助下,国民政府力图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与完善。尽管范围有限,但是这些实验区实行合作医疗、培训农民卫生工作人员、重视公共卫生与免疫接种,无疑为后来农村卫生的发展积累了经验。在这些农村卫生实验区中,定县的卫生实验无疑是极具代表性的。陈志潜在定县大量培养农村卫生员,设立了村、乡、县三级卫生保健体制。因此,也被刘纪荣等学者视为合作医疗的萌芽。但从时间上来看,如前所述,国际联盟卫生组织是1928年向国民政府提出卫生建议的,卫生部于1931年就决定采用南斯拉夫模式来推进中国的医疗卫生建设,而陈志潜是在1932年才开始在定县进行卫生实验的,所以只能说是陈志潜实践了或改进了南斯拉夫合作医疗制度,而不是他创建了这一制度。从陈志潜个人因素来看,1930年至1931年他在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完成一年的研究生学习,对其它国家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不至于不了解。在他担任定县卫生局主任的时候,有许多机会与国内外从事公共卫生、社会医学和医学教育工作的人们相识与交流。安准加?斯坦帕(AndrijaStampar)博士是一位南斯拉夫的公共卫生专家,其代表国际联盟卫生组织指导中国卫生工作,曾在宋子文的带领下,到定县访问,调查农村地区情况[16]。因此,如果说陈志潜对南斯拉夫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无所知的说,恐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从制度内容上来看,定县采用了在农村设立保健所、培训农村卫生员的方法,这恰是南斯拉夫合作医疗最突出的特征。

陈志潜接受的是西方现代医学训练,他积极提倡国家医学与公共卫生理念,试图在农村建立起组织化的医疗体系。这种教育经历以及医学科学化的时代背景决定了他采用西医而不是中医的医疗方法,因此,传统的医疗资源被排除出他的医疗体系。然而,他还是结合当时农村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充分挖掘可利用力量。比如保健员皆是从平教会毕业的学员中选拔,注重预防,竭力降低农村的医疗成本,并把农村卫生实验与其它农村重建运动结合起来。关于卫生的组织化在卫生界早有讨论。黄子方1927年提出:“于每一城市设一卫生院厅。其卫生院厅之制度,一如各地方之有警察厅然。厅下分区,区下分所。卫生所掌简单之治疗并介绍较重病人至区诊疗所就诊,卫生区署掌诊疗所及医院等事。地方卫生院厅则掌更重大之医疗及手术各务,又总管传染病医院,疗养院及试验所等。”[17]这种卫生院厅、卫生区诊疗所、卫生所的等级划分实质上就是以后卫生组织化的雏形。陈志潜的三级医疗保健体系,更是把卫生组织延伸到村级,故更增加了卫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

综上所述,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是从东欧国家移植来的。所谓的制度移植指的是“某个制度或一组制度从其原生地转移到其他环境并被实践的过程”[18]。中国和南斯拉夫农村的卫生与经济状况基本相似,所以南斯拉夫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示范性”和“普适性”。不过,制度移植并不是照搬,而是要和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制度环境相适应。陈志潜的突出贡献在于在培训农村卫生员的基础上,建立了村、乡、县三级卫生保健体系,把乡村卫生建设理论变成现实。这一体系为国民政府肯定,后来一直被沿用。至于国际联盟卫生组织提出的建立卫生合作保险机构,多数实验区都没有建立,这一方面由于中国农村的极端贫困,农民吃饭都成为问题,哪里会有钱去吃药,所以采取向农民收取保健费的办法是非常困难的。另一方面,这些实验区都属于实验性质,经费有一定的保证,也不需要向农民收取保健费。尽管如此,这种方法在无锡惠北实验区还是进行了实验。至此,培养农民卫生员、建立三级卫生保健体系、以合作方式解决医疗费用都出现了,或者说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形成了。而刘纪荣没有看到这种国际背景,却把河北深泽县马户生村社“施药局”看作是合作医疗的萌芽[7,19]。这种“施药局”实质上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一种延续,不论是否是社员都可以享用,体现了中国守助相望,患难相衅的传统互助精神,这跟现代的合作医疗制度似无直接的关联。

1949年后合作医疗的演变

民国时期农村的卫生实验由于时局的变化而中止,而此时共产党领导的边区也组织了农村的保健服务,成立了一些医药合作或卫生合作社。陈志潜指出,“那时南京政府已推荐定县模式为全国的农村卫生组织范例,不知道在共产党控制的地区那时关于他们创造性的工作的信息是否被利用了。”[16]这是他比较委婉的说辞,实际上,他认为后来的合作医疗就是采用了定县的做法。考察边区政府的医药合作社,可以发现,它们是在面临战争威胁的特殊背景下产生的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医药合作社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入股,盈利分红的模式,既与定县等卫生实验区的做法不同,也有异于后来的合作医疗制度。但是,这种以合作方式来解决农村医疗问题,却为以后的联合诊所与农业社保健站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1949年后,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比较匮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国家办的区卫生所,另外两种是群众办的联合诊所和农业社保健站。1949年前的医药合作社或卫生合作社,按照周寿祺的说法,1949年后就叫联合诊所了,或者说联合诊所的前身是原来的医药合作社[20]。联合诊所实质上是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主要集中在集镇上,分布不合理;巡回医疗和出诊缺乏经验和计划,所以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看病需要。因此,在合作化运动中,有的农业社就自己办起了保健站,或是接办了联合诊所。保健站采用新的保健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农业生产合作社变为生产大队后,农业社保健站也成为大队保健站或保健室。在时期,生产大队保健站普遍建立起来。1955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一些地方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交保健费和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如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采取由社员出保健费的办法建立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受到卫生部的肯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了推广。据1958年9月13日《健康报》报道,河南省70%的公社已经实行或正在试行群众性的合作医疗。实质上与集体保健制度相差无几。1959年12月卫生部《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山西稷山现场会议情况的报告》附件《关于人民卫生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有以下内容:目前主要有两种医疗制度,一种是谁看病谁出钱,一种是实行社员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即交“保健费”的办法,或“合作医疗”。其主要特点是:社员每年交纳一定的保健费;看病只交药费或挂号费;另由公社、大队的公益金中补助一部分。我国制度移植的一个特点是,移植路径多采用局部“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大范围推广的做法。通过中央权威号召或要求各地之间相互学习,减少制度学习成本以及制度移植不适应地方情况的问题[21]。合作医疗正是这样,1960年,中共中央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报告及其附件,并要求各地参照执行[5]。但是,由于卫生政策调整,合作医疗并没有得到广泛实施。直到1968年湖北长阳县乐园公社的合作医疗事迹被《人民日报》报道后,合作医疗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与民国时期不同的是,1949年后的合作医疗借助政治的力量得到全面推广,虽然几经起落,但始终得以存续。此外,为了克服经济困难、资源有限与农民巨大的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后来的合作医疗充分利用了传统的医疗资源,如不花钱的土单验方、针灸,随处可得的中草药,培养保健员与赤脚医生更注重数量的增加,也赋予更多的卫生任务,即不仅重视预防,也承担起了治疗的责任。合作医疗的这种种变动与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的国家政权保证了农村卫生的组织化与制度化的实现,同时,经济的困难又不得不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手段来挖掘传统医疗资源,并动员群众来承担一些卫生的责任。

由此观之,从民国时期到1949年后的合作医疗,其持续性是十分明显的。一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限的医疗资源与群众的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通过组织群众自己的力量依靠预防保健与环境卫生,而不是依赖昂贵的医疗手段来改善农村的卫生问题,这成为实行合作医疗的一个内在基础或功能性需求。另一个持续性是在组织医疗政策之间,包括使用由城市医疗人员组成的流动医疗队,低成本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保险项目,发展多样的短期培训和复训,教育项目增加数量和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质量[9]。当然,如前所述,这并不意味着东欧国家的合作医疗模式从民国时期到1949年后是一成不变地沿袭下来。中国农村的极端贫困与疾病的盛行,还有可以利用的传统医疗资源,统一国家的成立,这一切都使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容与形式都有所改变,这也体现出我国在乡村医疗制度上的创新与发展。然而,更多的学者把合作医疗的起源归于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合作社,正如刘纪荣所说,是一种“历史误会”。由此可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民国时期依照东欧国家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农村卫生制度,在乡村卫生实验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949年后又在广大农村得以实施并不断改进、完善,所以,很难说合作医疗制度是由陕甘宁边区合作医药社发展而来的,更不用说是“新中国农民在长期与疾病的斗争中摸索出来的一个创举”[22]。因此,合作医疗实质上是在国际国内双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的一种医疗制度。余新忠关于中国近代卫生史研究的回顾表明,“现有的一些探究中国近代公共卫生的研究,往往存在着割裂传统和近代之嫌,不能从内外两个方面多视角地来认识中国近代公共卫生的演变”[23]。饭岛涉也认为,近代中国的卫生的“制度化”,是在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侵略中发展起来的,促进了政治制度的重组,并最终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方面[24]。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只是片面强调自身的因素,很难说对合作医疗制度的起源认识是全面的,同理,反之亦然。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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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概述

1.1含义与特征

1.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含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2002年10月首次提出,并在2003年制订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中将政策进一步细化,它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是指供给主体在提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整套体系和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划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三大部分。职责划分是指各级政府所承担的职责权限,这是前提条件;组织体系是指所承担新农合供给职能的组织和组织之间相互合作,这是基础条件;运行机制是指新农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决策机制、财政机制、监管机制、绩效评估机制、法律保障机制、竞争机制等,这是保障和实现途径。

1.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的特征

第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政府筹资机制。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在政府的筹资机制方面模糊不清,未明确政府的职责权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确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安排资金,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补助定额给与资助”。新农合在政府职责方面的明确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前提条件。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机制重点突出“大病统筹”为主。抵抗大病风险是广大农民最迫切的需求,这也是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初衷。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小病为主,把重点放在了门诊治疗上,保障层次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大病统筹”为主,保障层次高,重点解决农民所关心的问题。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资金统筹单位。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在资金统筹上显著的不同,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以村为单位,资金统筹数量小,保障层次较低,不具备对大病的资金抵御能力。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变了这一弊端,以县为统筹单位,资金统筹数量大,保障层次高,抗风险能力强。

2历史发展简述

2.2.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萌发时期(20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

20世纪40年代诞生在陕甘宁地区的医疗合作社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端,它的形式是采用群众集资的方法来共同承担医药风险。到了20世纪40年代中旬,随着战后传染病的流行,一种民办公助的医疗机构应运而生,它的资金来源是政府、商业销售机构、团体以及私人,它们采用合作制的形式来承担群众医药风险。建国后,随着农村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具有合作性质的农村合作医药社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以后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2.2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时期(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确立了以为主的集体经济制度,农村的合作医疗开始蓬勃发展。这一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以集体资金为主,农民需缴纳一部分费用。它的管理模式是直接由乡、村两级管理,政府进行指导。这一制度极大促进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与推广。

2.2.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衰落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

这一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加速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换之而来的就是失去了支撑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同时,农村合作医疗社在管理过程中所暴露出的弊端加速了农村合作医疗社的衰落与瓦解。

2.2.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时期(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失去了医疗保障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日益严重,因此,政府开始了农村合作医疗重建工作。这一时期,政府相继出台文件来支持农村合作医疗社的开展,但由于农民错误的将其视作负担,所以结果并不理想。

2.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与发展(21世纪初至今)

新形势下,农村面临严峻的卫生保障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端。2003年1月,国务院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制订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明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同时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迅速,政府投入资金不断增加,保障金额逐年提高,人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加强,人民满意度也不断提高。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现状

3.1组织体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多个机构的分工合作,需要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宏观上来说包括三部分,即合作医疗管理方(管理、监督各级各类组织机构的运营情况)、卫生服务提供方(按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向合作医疗参与方提供医疗服务)、合作医疗参与方(向管理方按时交纳合作医疗资金,并享受医疗服务的农村村民)。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是由各级政府牵头,卫生、财政、审计、药监等相关机构联合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以及监督职能的部门是新农合协调小组和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它是新农合的经办机构,主要的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宣传,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处于新农合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地位。

3.2人员设定

一般来说,我国各级政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有以下成员组成:主任(各级政府领导)、成员(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审计、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扶贫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村级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成员(村委会主任和农民代表)。按照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职责,一般设置以下岗位:审核与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文秘综合。经办机构的人数按照工作需要以及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部门下编,不得长期使用兼职人员。

3.3工作经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是为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拨付给各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公用和人员经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规范管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费用核算不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核算混淆,也不准挤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8年财政部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金额为2717230万元。

3.4绩效评价

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了99.9%以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可以看出这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得到了农民的认可。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较之往年在农民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免缴人群等方面做出较大调整,其中住院医疗最高报销80%,大病的起报标准也做出调整,开始实行阶梯报销,这样一来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得到提高。2017年,国家财政对于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50元,2018年国家财政对于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会在2017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看病的负担。根据卫生部统计,2018年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较之去年增加了10906家,但村卫生室减少4917家,同时村卫生室的医疗工作人员平均一人。作为最基层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的减少以及医疗工作人员的匮乏给农民带来了不便。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

4.1乡村医生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需求

村级诊所是农村医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因此村级诊所的服务水平直接决定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满意度。但据调查,乡村医生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原因在于当前乡村医生主要来源于计划体制下的赤脚医生,他们并未受过专业系统的学习,而且他们的年龄普遍偏大,这就导致医疗水平不高。另外,村级诊所的规模十分有限,基本设备也不足,这主要也是由医生水平所导致,不仅如此,根据反映每个村级诊所一般有两位乡村医生,他们一人一天值班,因此数量十分有限,农民对此也心生不满。

4.2补偿方式改革进展缓慢

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首要因素就是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补偿方式,这也是政府在探索创新新农合供给体制的关键。现如今,一些新的补偿方式被开发出来,比如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分段累计补偿等,这是对新农合补偿方式的创新,但是在很多地区这种新的补偿方式还没有实施,农民对这种方式的认知还不清晰,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农合政策的推进。

4.3跨区域、跨机构的异地即时结算管理体制亟待加强

实现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异地即时结算是当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流动性加强,在远离自己户籍的地方就医就成为了农民关注的热点。现如今,跨区域、跨机构的医疗服务越来越多,但有的外出就医农民感叹异地就医要办理很多的手续,程序很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农民的病情,也减弱了农民对于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因此,跨区域、跨机构的异地即时结算管理体制需要改革,重燃农民的满意度。

5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体制的建议

5.1强化培养乡村医生队伍

村级诊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沿阵地,乡村医生直接决定着新农合供给的质量,这就要求当地政府实施积极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政策,其中包括提高乡村医生专业素质,坚持持证上岗原则;不断引进专业院校大学生来到村级诊所工作,制定一系列的鼓励政策;提升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提高其工资待遇水平;加强医疗设备的供给,保障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等。

5.2积极推进补偿方式改革

当今,要使新农合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积极推进补偿方式的改革,各地区要全面开展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当地政府要积极宣传新的补偿方式,增加农民对此的认知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评价,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5.3改善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作为新农合基础机构,它的管理水平决定这新农合制度运行的好坏。内蒙古赤峰市等地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引入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同时加快推进跨区域、跨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力度,构建新农合信息网络,实现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异地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