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投标系统范例6篇

电子招投标系统

电子招投标系统范文1

电子化招标投标因其具有的优势目前正被普遍使用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但是要想实现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几个条件才能真正发挥电子化招标投标的作用。首先,必须要为投标者建立一个统一的服务平台,使投标者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投标工作。目前常见的建立的服务平台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招标投标项目的计划管理和网上运行管理、投标参数(包括档案管理、计算机辅助指标在内的评价等)。其次在进行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对招投标制度进行规范,保证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要根据招投标规范制度对投标者进行定期审核,绝不允许不符合招标资格的投标者参与,并及时招标信息和招标结果,保证信息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开性。再次,还要做好第三方CA认证服务,认证过程必须遵循信息化部认证,保证投标者的身份信息和投标数据的隐秘性,避免因信息被他人窃取而造成的损失,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有效。目前比较常用的保密方法就是采取SSL数据传输加密方案。最后,要采取稳定可靠的技术体系和架构设计,保证招投标体系的稳定高效。

二、电子招投标形式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应用研究

1.建立统一的全过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

在对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进行创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绝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除此之外,创建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必须可以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全程电子化、规范化以及较好的集成能力,这样才能为招投标人、监管部门、评标专家及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还应该使税务、工商等服务管理平台与电子招投标系统联系起来,保证投标信息能够在创建之后得到多次利用和共享,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还要提供必要的信息,保证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的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能够顺利进行。此外由于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具有信息集成化较高、更新速度快的优点,对于建立完备的招标企业信息和招标项目信息数据帮助很大。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这些优点,对数据进行充分挖掘,便于数据的查询、分析和共享。这有这样才可以使招投标信息资源与交易功能得到交互共享。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完成互通电子信息任务的同时,还可以作为完成共同交易的服务区来为招标采购人、投标人及监督机构的身份认证、信息、资信验证及行政监督通道等提供帮助,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共同交易功能。目前常见的电子招投标网上历程通常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标书网上下载、制作投标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此外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平台,而是仍然属于一个网络服务体系之内,在建设过程中也必须有多个部门或单位合作开展进行,绝对不可以有一家单位或部门垄断平台建设。结合我国当前经济体制以及招投标体制中存在的特殊因素,在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时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交易平台之间能够互相连通。目前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也没法按照简单的市场化模式进行建设,这点必须特别注意。

2.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电子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对于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电子信息系统也己经实现了统一有效、规范全面的结合。而且对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步骤也进行了妥善布置。目前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主要步骤有开标方式、密封解密、送达时间、投标签字及评标隔离等。此外为了保证电子招投标子系统之间的较好的联系整合以及高效安全的运行,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给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每一个环节,避免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建设的时候,必须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以符合各层次、角度、主体对招投标活动信息功能的需求,实现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及整个工程过程的了解和控制。在对招标信息的进行及时开放和更新的同时,电子招投标系统还要对投标和评标的信息安全进行保障。目前采用较多的方法就是对电子文件的阅读、修改的操作时间与权限进行限制,使电子文件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阅读修改,这样也可以有效减少因某些投标者抵赖、篡改或者销毁电子文件而产生的纠纷和经济问题。

3.逐步完善与推进电子招投标的发展

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发现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水平、电子信息化水平以及招投标从业队伍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水平都会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适用范围、效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完善要逐步进行,绝对不可以急于求成。在进行全面建设的同时也要保证适当的建设速度。这就要求电子招投标系统既要具有满足现代建筑工程招投标需求的能力,同时还必须为电子招投标系统预留出发展空间,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在以后也得到不断更新发展。目前我国并没有对实行电子招投标进行强制要求,只是在创建低碳和谐的社会环境的要求下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给予了鼓励。因此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同时存在电子招投标和原有的招投标形式两种形式,在实际建筑工程中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仍需要采用纸质招投标结合电子招投标的形式,并由专家进行评标工作。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探索研究这项技术,并使它得到进一步推广。

三、电子招投标形式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应用现状与趋势

在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电子化招投标,电子化招投标不断得到应用也成为了必然的发展趋势。目前许多建筑工程企业已经开展了电子化招投标应用,许多先进的招投标电子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已经开始了,并在网络招标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电子化招投标是一项新产生的事物,许多招投标单位并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反而是在传统观念的作用下认为网络上的东西都是不靠谱的,不信任新生的电子化招投标,因此也就有很多单位并不关心这种招投标形式,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的单位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国家也没有对实行电子招投标进行强制要求,这就使电子招投标的推广受到了很大影响。因此还必须对电子招投标进行大力推广,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同时还要不断提高电子招投标的网络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这样才可以使人们逐渐了解电子招投标的益处,使各项资源的利用率得到很大提高,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而在招标投标不断实践发展的过程中,目前使用的招标投标制度必将会逐渐无法适应实际发展的需求。由于完善的监督机制的缺乏和法律责任的缺失,许多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着,这就导致人们逐渐对这些招标投标制度失去信心。而电子招投标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的影响,因此电子招投标必将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在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实际使用的过程中会有下面几点好处:首先,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的出现,可以有效提高人们的积极性,节省时间、交易透明,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其次,还可以使招标成本得到大幅降低,对节能减排、创建节能环保型社会作用明显,提高了建筑工程的社会效益。招投标的工作效率也因网络比较及时的审批回复而得到提高,工作流程也得到简化,减少项目招标投标的周期,节约时间。最后还可以使招投标过程得到监督与检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

四、结语

电子招投标系统范文2

1 前言

近年来,招标投标行业迅猛发展,电子招投标作为一种新型的招标模式,越来越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电子招投标系统本身还存在一些风险,主要是由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项目本身难度及复杂性、企业自身实力的制约和参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人员自身能力等组成。在识别了系统风险,并作风险评估后,接下来就需要对系统风险采取管理对策,以期将项目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风险应对措施

风险主要采用的应对方法有风险避免、风险承担、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等几种方式。如果风险无法避免和转移,就需要考虑如何进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风险处理技术中最通行的一种,是对项目的状态进行连续跟踪和纠正的过程。

2.1 技术风险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发人员技能风险控制

经过对项目风险的排序,了解到项目的开发人员的技能的风险最大,因此在项目中可实施以下应对措施:

1)项目开始之初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组成,要求有经验的系统分析员参与此次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

2)设计人员学习工程招投标业务,具体如下:

①业务员向全体设计人员介绍工程招标的项目流程。

②全体设计人员共同学习工程电子管理系统。

③对全体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按照如下节点进行梳理: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踏勘、标前答疑;抽取评标专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清标、评标、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异议质疑、投诉、流标、废标;

④全体设计人员和业务员共同拜访各类型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人)、监督管理机构、监察机构和专家评委,确定各类利益相关方需求。

通过上述活动,项目管理者与开发设计人员在需求识别方面有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尽量消除设计人员对用户方需求的理解偏差,并对需求的变化作不断的跟踪和验证,保证项目双方对需求达成一致的理解,形成全流程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整体框架,明确项目的范围,为项目的基本设计指引方向。

(2)需求风险控制

1)招投标功能需求风险的控制

结合招投标业务流程、利益相关方需求,可以确定最终的电子招投标功能需求,在过程中,对招投标功能需求风险的控制如下:

根据电子信息化项目的特点——“全局规划,分部实施”,在功能需求确定时应该集思广益,不要遗漏所有的功能需求,具体如下:

2)可操作性的需求风险控制

在可操作性的需求风险控制中,需要密切关注操作界面更加人性化,比较柔性,使投标方或评委不需要经过培训就能很好地使用本系统,所以重点关注可研审批中的demo(示范页面)的评审,通过多类型的利益相关方参与评审,控制可操作性需求的风险。

(3)安全技术保障风险控制

1)计算机病毒风险控制: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严格审计技术来加强这方面的防范。

2)软硬件故障风险控制:对软硬件经常性的检测,减少发生故障的概率。建立故障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故障,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恢复正常,将损失降到最低。

3)数据传输风险控制:在传输过程中采用加密技术。投标业务的执行过程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敏感数据的传输必须经过加密。

4)网上支付风险控制:指导用户尽量使用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

5)密码破译风险控制:预先防止。对连续的错误输入密码次数和每天总共的错误输入登陆密码次数设置限制。比如规定,连续输入错误密码不能超过五次,一天内总计密码错误输入次数不能超过十次。或者另外要求用户设置安全级别高的密码,比如密码设置成位数多的,各种字符相结合的。

6)时效性风险控制:在设计需求中增加了一条,在工程招投标流程的重大节点如购买标书、开标,在截止时间24小时,业务员会收到系统的短信自动提醒,业务人员收到短信后,及时登陆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向投标人发送短信提醒及时购买标书和投标。

7)身份合法性风险控制:定期通过网下方式与参与者沟通联系。

8)数据存储加密风险控制:首先在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采用了ca证书数字签名及加解密技术,并且对数据库服务器中的数据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以保护文件的保密性和管理的方便性,用户上载的文件存储在数据库服务器中。用户只能通过使用自己的数字证书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特定的网页下载文件,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打开其他人上传的文件。即使是数据库的管理员也无法通过特权查看文件。

(4)项目目标和范围风险控制:需要集思广益,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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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和建议书尽早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防止在可研方案出具后进行修改,将会耽误时间进度。

(5)第三方清单计价软件兼容性风险控制:业务人员和设计人员共同对全国及周边地区常用的清单软件单位进行多方调研,最终选择了一家软件公司按照评标原则单独为本系统设计的一套清单计价软件,并且与政府网站上的软件完全兼容。

(6)测试过程风险控制:测试前设置合理的测试组织,并需要对多类型项目进行特殊情况的测试考验,以测试系统的灵活性。

(8)进度风险控制:进度的风险实际是与其他风险息息相关的,对其他主要风险进行了控制,进度风险也就可以忽略了。

(9)网上开标大厅技术风险控制:需要控制投标时间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北京时间进行,comet的“服务器推”技术实现网上开标大厅的实时交互,并实现网上视频直播。

2.2 环境风险控制

环境风险主要指项目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招标阶段的外部环境风险主要分为以下两点:

(1)国家政策的变化

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之中,而全流程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是根据现行的政策而设计业务流程的,如果出现新的国家政策,需要对现有平台进行流程再造,需要在设计时对风险进行预估,提高平台功能可扩展性。

现阶段国家还没有针对电子招投标行业的法规及规范,用户对现有法律的理解各不相同,也要求平台可以更灵活,去适应各种变化。

(2)互联网的普及程度

全流程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项目需要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进行操作,互联网的网速过慢、投标商对网络的熟悉程度都制约着电子招投标平台普及程度,如2009年下半年开始,在地处新疆的八一钢铁由于整个新疆地区网络不通,无法采用本系统,需要业务员多次往返于上海和乌鲁木齐之间,无法体现电子招投标平台的优势。

2.3 管理风险控制

如果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产生偏差,如果业务人员信息化水平有欠缺,如果团队成员流动性较大,均会影响全流程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项目,在项目开始,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各种意见,同时组织设计人员对每一次重要设计节点向业务人员进行宣贯,各方作出了积极努力,在最快的时间里解决问题,将项目风险降为最低。

电子招投标系统范文3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状况;问题;意义;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电子招投标实施状况分析

(一)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概况

近年来,招投标行业对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大家普遍认为推行电子招投标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的绿色采购,提高交易效率,调整招投标行业的产业结构,提升队伍执业素质和服务层次等具有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更重要的是推行电子招投标将为全行业发展带来新起点。利用电子技术手段有望有效解决目前制约招投标制度的许多现实问题。实现受现行管理体制限制而无法实现的目标从而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推动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过程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以招标投标方式来进行服务、工程等方面的采购越来越多。公开、公

平、公正的进行各方面的采购,21世纪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以越来越多的实施网络交易,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字法》,为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做了很大的推动,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互联网完成信息,标书下载、投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等工作环节,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电子信息系统。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和蓬勃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已成为当代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则是以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数字化而采用的现代集约模式,它的产生和迅速发展,对工程交易活动产生深刻而重要意义,它是架设在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沟通渠道,是规范交易活动的有效途径。而且,我国的电子招标投标采购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应用基础,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主板的。中国招标采购电子化发展的论坛。于2009年4月28,日在北京成功举行。作为我国首次用那套招标投标采购电子化发展的主题盛会。论坛总结了我国招标采购电子发展的状况,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当前招标采购电子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推进招标采购电子化发展的积极对策和建议,即交流了国内电子招标采购的实践做法,也介绍了国际招标采购电子化发展经验,实现与国际接轨迈出关键步伐。

二、电子招投标应用的意义

目前电子商务得到快速的发展起来,而电子招投标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交易形式,是现代高科技技术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体现,而且通过电子招投标有效的确保了低成本和跨区域,同时其效率及透明性都较高,具有现代化的特点。

(一)降低了招投标成本,提高了效率

通过电子招标文件可以使标书编制工作更轻松,评标工作也更易于操作,能节省异地开标和评标工作中高额的差旅和招待费用。不仅可以减少材料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而且还能减少时间成本、交通成本。根据相关统计,采用电子招标可以使标书编制的直接成本降低30%-70%o同时电子招投标提供的数字化分析手段,能使政府管理部门通过数据指标的决策分析,为相关企业提供最新的准确的数据参照标准。

(二)有利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

电子招投标系统强大的功能帮助评委在几分钟内可完成原来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完成的清标、查错工作,将评标专家从繁杂的数值核对、计算中解放出来。使纸质标书里经常出现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不均衡报价做法成为历史,评标时间比原来缩短1/3以上,评标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招投标各方利用操作系统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管理,优化了招投标全过程的业务流程,缩短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周期,大大提高了招投标效率,有利于形成招投标各方多赢的局面。

(三)加强了监管,预防腐败的发生

电子招投标其是以互联网为其活动的载体,通过平台化的业务操作,而且在活动中具有统一的投投标业务入口,所以参于活动的主体都从这个入口进入进行操作,整个过程都是处于公开的环境下进行的,而且电子招投标使监管职能更易于实现,监督人员中需要在网络上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查阅即可实现监督的职能。而且评标这一环节也有效的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方式,监管人员只需要利用计算机对各项数据参数进行对比,即可方便、快捷的实现对评标的全过程进行审查,不仅为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数据,而且避免了不正当竞争的发生,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有利于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交易公开透明化。

使用电子招投标,项目从登记、投标报名、评标定标到中标公示全部实现电脑网络化管理,凡是缺少资料或不具备条件的投标人,电脑会自动拒绝,领导打招呼无效。在评委的抽取上,采用电脑自动随机抽取和语音通知专家评标,从根本上杜绝了业主“挑选”评委、投标人“买通”评委的现象,保证评标工作公正地进行,降低人工干预的可能性。项目的招标公告、评标结果能及时在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寻租行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操作”。同时,电子招标使工程招投标的各个程序都能公开透明,有利于招投标各方主体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有效监督,促进交易公开透明化。

三、现阶段电子招投标存在问题

(一)电子招投标标准不统一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由于缺乏统一可行的技术标准,互不协调兼容,且造成各系统使用者需通过多次购买同一个技术服务去兼容各个不同的系统和管理平台,造成系统使用成本高昂,提高了各招投标主体的进入门槛。

(二)电子招投标安全性问题

主体身份识别与数字签名缺乏权威机构的鉴定认证,敏感信息容易被黑客盗取、删除、修改,由此造成商业机密的泄露,给招标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功能性问题

各电子招投标系统尚处于开发初期,缺乏统一规划协调,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不尽完善,且与各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共享服务平台,由此造成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和功能相互分离、断裂的局面,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四)电子招投标普及范围较小

宣传推广不力造成实际使用率较低,由于当前推行纸质招投标和电子招投标双轨运行机制,电子招投标的方便和快捷并未深入人心,一部分人认为电子招投标技术复杂,风险性高,不愿意参加电子招投标。

(五)垄断性问题

目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是政府部门指定的唯一招标公告网络媒体。该网对使用者设置了很多权限,如设置了招标公告信息获取的诸多障碍,对招标公告信息和获取招标公告信息进行了诸多条件限制。招标公告网络媒体的垄断,使电子招投标的前期工作不能有效的进行,阻碍了电子招投标的快速发展。

(六)电子招投标制度不完善

目前,电子招投标缺乏完善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电子招投标全过程缺少法律依据保证,监管责任分配混乱。由于系统开发商对数据接口进行公开开放,系统数据保密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法律责任无人承担,缺乏相关制度保证电子招标投标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解决现存问题的相关措施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数据标准,制定电子招投标技术规范,借此保证开发和使用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技术和数据标准规范统一、功能全面,进而保证各招投标主体以最低成本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加大信息安全方面的研发成本以提高安全保密技术,使敏感信息加密传送,保证招投标平台数据传送的安全性,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权限控制体系的严密性,完善身份认证机制,在全国推行各CA电子数字身份认证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互通互认的新方式。加强电子招投标系统人才建设,在人才队伍上寻求突破,循序渐进的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内外环境和技术经济条件,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解决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上的缺陷,使电子招投标系统更加人性化和智能化。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各地建设信息网为依托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的动态信息,宣传国家有关电子招投标的要求,阐述电子化招投标的意义、特点和做法。对招标公司、评标专家、投标人及有关建设单位进行培训,普及电子化招投标的概念和运作规则,使各招投标主体充分认识到电子招投标的高效、透明、便捷、节约成本等诸多优点。有关政府部门增加招标公告媒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制定合理的条件,选取不以赢利为目的招标公告媒体,保证各行业各区域都有法定招标公告指定网络媒体,杜绝垄断现象。在电子招投标领域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避免因为法规条文的缺失阻碍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使电子招投标步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招投标是未来工程招投标的总体发展方向,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和招投标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虽然我国电子招投标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但随着不断完善健全的电子招投标体系的形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技术的不断完善,电子招投标必将开启招投标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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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蒋利发.关于电子化招投标应用实践的思考[J].广东科技,2014,12:35+37.

电子招投标系统范文4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 政府 招投标管理

电子招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国内电子招投标始于2001年,在一次国际招标中,商务部率先启用电子化运作系统,在线操作其主要业务流程,开启了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先河。近几年来,电子招投标在国内得到推广,电子招投标的范围、招投标环节逐步拓展,并呈现出快速发展之势。一些地区和行业在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方面先后进行了探索,在开发和应用中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江苏、安徽、广州、深圳等省市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也进入了实质性运行阶段。

针对招投标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3年5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中央八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式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推行规范了电子招投标活动,有效遏制了电子招投标领域的一些乱象,促进了电子招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电子招投标存在的弊病

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有效地遏制了传统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串标、弄虚作假等现象,展现了其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独特优势,在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透明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以来,各地通过电子招投标方式的交易数量较以往有大幅度提升,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鉴于人类的有限理性,监管者在制定对电子招投标活动规范的过程中,不可能穷尽列举各项规定,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假如监管者能够将制度规定的细致入微,并将电子招投标活动严格规制在监管范围之内,这可以有效规范电子招投标活动,但监管制度过于细化,也将束缚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不利于该领域的创新。如何界定适度监管与创新之间的范围,对于监管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顶层设计的原则性规定,造成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标准林立、体系不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虽然做了统一数据标准的规定,但并未明确界定数据标准的范围幅度,对于经常跨区域进行招投标的企业来说,面对地区之间的不同标准和体系,招投标企业需要增加投入加以应对,无疑加重了这些企业的负担。《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在限制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商的权限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电子招投标系统软件开发商作为“经纪人”,追逐利益是其本性,这些软件开发商常利用其优势同时兼营上游软件和造价软件,通过垄断获得竞争优势,并与招投标利益主体串通勾结,牟取非法利益。

二、电子招投标存在弊病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制定严重滞后于电子招投标的发展

我国电子招投标运行机制处于起步运行阶段,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各自为政,导致效率低下,电子招投标应该发挥的优势没有体现出来。同时,面对网络运行中盗窃信息、故意泄露商业信息、盗版软件等问题,已颁行的法律法规还不能给予充足的保护,加之缺少对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应用和约束,已颁行的法律法规在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信息技术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二)系统顶层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明确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的角色与地位是电子招投标系统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必须首要考虑的因素,然而,监管者在制定监管规范时却未能将其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具体操作依旧漏洞百出。硬件系统是基础,只有设计出与之配套的系统软件并完善之,才能使硬件系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过于关注硬件系统的建设和对于软件系统的忽视,造成了系统操作繁杂、难以维护,并没有实质上减轻招投标的工作量。电子招投标软件开发商利用其优势同时兼营上游软件和造价软件,通过垄断获得竞争优势,严重阻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电子招投标标准杂乱

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各异,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存在脱节和不协调的现象,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导,在数据标准和规范接口方面也难以一致,导致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运用和信息相互隔离,形成新的系统壁垒和信息孤岛。功能各异、标准不一的系统造成了部门和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困难,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

(四)网络安全时刻困扰着建立在其基础上的电子招投标

安全、公正的数据造就了电子招投标的公平透明,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网络黑客的攻击、系统操作人员的泄露等都是电子招投标潜在的隐患。电子招投标系统各模块之间的安全运行是保证电子招投标公开、公正运作的强有力后盾,但对于系统中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保密安全、造价软件、投标软件等在强大利益驱使下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问题实难保证。

三、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建议

(一)完善配套法规,细化各项规定

电子招投标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这就需要出台关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运营和监督的具体规定,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也需要配套法规的细化。规定的细化要注重对监管与创新的把握,监管需有效发挥其效力,行业创新也要合理维护。同时,细化规定需兼顾各方利益,以保证监管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如信息公开一直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公开信息可以保障监督主体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有效规范电子招投标行为,但对于国家秘密、商业密码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是规范制定者需要予以考虑的因素。

(二)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

按照行政管理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的服务范围,完善现有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建设。考虑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的公益性,应由各级政府主导建设运行,并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交易平台的建设,应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由市场主体经营建设,在竞争中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专业分工和创新的优势。同时,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间信用平台的信息流畅,可有效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促进招标队伍的优化。在系统软件开发方面,合理界定开发厂商权限,应由不同的主体完成招投标系统软件和造价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且招投标系统软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才能彰显招投标系统的公正与公平原则。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

统一的标准可以为电子招投标参与各方提供一套明确的行为模式。全国统一数据标准的建立,可以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自由选择,系统参与各方的目标就有了可以简便达致的路径。电子招投标的推行本就在于其高效便捷、规范透明,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不仅上述优势不可能得到有效发挥,而且将使电子招投标成为参与主体的新障碍。当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标准,并不是一件简便易行之事,这就需要规范制定者进行充分的数据分析与测试。

四、结语

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全新的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的迅猛发展使整个招投标行业新概念层出不穷,新思想不断涌现,对于电子招投标的规范工作也必将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推出的标准规范应准确把握趋势,立足服务市场,更加注重实践效果,更好地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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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系统范文5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是交通工程招标以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方便、快捷、高效、节约、公开、公正、客观”为基本特征的一种新型招投标方式,是传统招投标方式与现代网络技术相融合的产物,也是招投标发展的必然趋势。电子招投标的重点是从目前的信息模式向流程管理和服务模式转移,由关注“首尾”转变为项目招标全过程各节点无缝隙流程管理。电子化招投标运营模式和监管方式,电子招标信息化建设将交通工程招投标推向一个更加规范、科学的平台。

1.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中应用的重要意义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是交通工程中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的招标方式,可以实现交通工程招标信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直至合同签订、付款等全过程电子化、无纸化流程作业。招标电子化可以规范招标的流程,形成标准的数据格式,数据由统一入口录入,方便进行查询统计汇总;可以建立标准的文件体系及后评价系统,有利于系统化分析和流程再造。

1.1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投标有利于增强透明性和公开性。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标平台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可以有效地避免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腐败等行为。采用电子化招标的项目,其公告、公示、答疑、补遗、评标结果等都要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公开,招标行为受到主管单位、招标人、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共同监督,避免暗箱操作、腐败等行为的发生。 1.3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标有利于过程监督。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标以网络为载体进行平台化的业务操作,活动中各角色以统一的招标平台为业务入口,其全过程都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同时,对于评标这一关键环节,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审查评标全过程,对各种数据参数直接对比审查,既方便又快捷准确,避免了人为干预因素,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方式,有效防止了不正当竞争,保障招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标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交易形式,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标方式,可以极大地提升招标行业的内涵价值,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2.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中应用中的优势分析

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招标组织程序网络化、工程信息高效化、政策法规宣传多样化、服务手段方式系统化。所有招投标单位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上网选择合适的项目、挑选合适的项目经理,快速完成投标报名。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投标是指依托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为主要特征,融交易、信用、管理、监察于一体。这种招投标方式,采用系统上报名、资格预审、答疑、评标,使各方对中标结果的人为干扰因素大大降低,减少投标企业人为操作的机会,避免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时,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实现无纸化操作,节约投标成本。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网上留痕,相关监督管理等部门可直接对所有项目招标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后续检查和系统数据分析。电子化招投标是指依托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由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共享诚信信息数据库、CA身份安全认证系统和标准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活动。

2.1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的特点。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最大特点是在开标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投标单位是谁,有多少家,避免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时,电子化招投标将实现招投标全程无纸化,以往厚度惊人的标书将由一个小小的光盘或U盘来代替,提升了存档和传输的便捷性。由此也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干预,提高招标效率,增强招投标透明度,预防源头腐败。

招标电子化、计算机化在交通工程应用中是更好实现招标规范化、标准化的手段,网上投标和网上开标评标则是招标电子化将来发展的趋势,投标人可以不用亲临开标现场,只须将投标文件加密并加入电子签名后,通过标准化的招标平台上传至电子开标大厅。开标评标在电子开标大厅中实时进行,投标人和所有参与招标人员都可以通过网络视频互相交流,评标专家在电子化招标平台中阅读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交流、评标。

2.2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的优势。

(1)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投标信息保密,增加违规难度。通过网上下载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上支付等功能的应用,各节点办理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实现快速反馈。这样,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前处于高度保密状态,使意图围标串标者,因难以掌握彼此相关信息,而无从串通投标。

(2)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随机抽取评委,促进评标公正。采用计算机自动抽取、语音通知、评委异地远程评标,实现了评委抽取、评审过程的保密,整合了系统范围的评委资源,实现评委资源共享。因评委抽取的随机性与地域的不确定性,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评委的影响,大大提高了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3)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文件模板规范,避免量体裁衣。采用专用的标书制作模板,对“通用条款”进行固化,对“专用条款”凸显提示,使文件编制更加规范、统一,便于阅读、审查,同时也防止了招标人或机构设置倾向于“意中人”的条款,逃避监管,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而打破了招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

(4)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标书详细分析,锁定违规线索。系统自动记录用户硬件特征码、工具软件、计价软件身份码等,将该信息和投标文件实施捆绑,评标时对这些不应该雷同的信息,进行识别比对和详细分析,可有效锁定违规线索。

(5)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设置多轮检查,遏制定向废标。在标书制作、上传、评审等多环节对标书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校对和检验,防止评委带有意向评标,而选择定向废标,从而切断评委与某些投标人的利益关系。

(6)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操作过程留痕,强化节点监控。系统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完整记载,将所有资料完整留存,通过监控点的设置,对违规操作实时预警、及时纠正,方便了招投标监管部门、纪检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后续检查,保证招投标监管适时准确、全面到位。同时,科学合理地固化作业流程,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7)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人为因素降低,减少行贿行为。推行全程电子化,使得评委、招标人、机构等人员对招标结果,人为因素影响大大降低,减少了投标企业行贿的冲动,降低当事人的腐败风险。

(8)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信息公开透明,实现阳光运行。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所有环节均可在网上进行,交易各方均可登陆系统,实时了解掌握与其相关的各类公开信息,实现了招投标的阳光运行,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暗箱操作。

(9)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违规成本加大,助推行业诚信。网上招投标系统以企业诚信库为支撑,弄虚作假企业,一经确认,将列入黑名单库,并上网公示,系统将对其信息通道自动关闭,在以后投标活动中无法获得网上报名资格。这样,无疑加大了投标企业的违规成本,使得投标企业更加珍爱投标信用记录;通过投标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信息反馈,有效遏制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恶意拖欠,有助提高建设单位的诚信建设;完善评委评价体系,有利监督评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10)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系统上全程电子操作,彰显绿色交易。招投标全程电子化,节约因制作标书等而浪费的大量纸张;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人工成本;无须车马劳顿,节省差旅费用;采用网上开标节约办公资源。

3. 在交通工程中电子化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的区别

交通工程招投标是发生权利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改进传统招投标运作和监管模式,引入信息网络技术,研制开发融交易、信用、管理、监察于一体的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用“机治”代替“人治”,开辟预防腐败工作的新途径。

3.1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处于可控状态。

(1)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是交通工程的重要部分,采用网上系统“绿色招投标”模式逐渐成为招投标主流。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由电子化招投标门户网站体系、业务监管办公体系和网上开评标体系三个部分组成,设置网上处置系统、信用管理系统、电子评标系统,将招投标业务流程纳入网络管理,招标人、投标人、监管部门等各方主体根据权限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运作,形成了“前事未完,后事不办”的制约机制,使招投标每个环节都处于可控状态。

(2)传统招投标方式是由项目单位委托公司受理投标单位报名,制作招标文件和出售标书,个别项目容易在报名时间上对投标企业进行拖延,在招标文件中设立不合理的条件,使报名单位减少。

(3)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网上系统处置系统打破了原有运作模式,实施网上报名,并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等全部制成标准模版,同时由计算机统一标书售价,改变了以往由机构受理报名、标书编制不规范而导致的排斥潜在投标企业的问题,为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打开了一个通道,在实现充分竞争的同时,有效遏制了项目单位与机构串通、公司高价出售标书等弊端行为。

3.2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减少了专家自由裁量空间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设置信用管理系统有效地遏制了个别企业弄虚作假,伪造文书参与投标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陪标等问题。通过建立施工企业信息库、项目经理中标后自动锁定、实行自动雷同分析法等措施,增强了对虚假信息的识别能力,改变了以往由管理人员查阅资料、审核资质而导致的误判企业基础信息问题,对弄虚作假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设置了一个关卡,在拒绝虚假招标的同时,也遏制了围标串标和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电子评标系统建立自动清标修正细微偏差、初步评审复核竞标条件、详细评价统一打分排序的程序,改变以往由评标专家自行打分、人工计算而导致的误判候选企业排序问题,在提高评标活动科学性和评标效率的同时,不断压缩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空间,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3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增加了客观公正程度。

电子化招投标在交通工程应用中通过这些网上系统,投标人无需亲临现场就能完成投标报名、标书支付和下载、答疑澄清、开标等投标全过程。投标人会有一个数字证书的密码锁,开标的时候,使用多方密码锁解密,使招投标活动更加安全可靠。通过多种电子化手段,招投标过程实现了“机治”代替“人治”。

电子招投标系统范文6

关键词:招标;电子;意义;法律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的无纸化招标投标活动。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具有五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例如,通过匿名下载招标文件,使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难以知晓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有助于防止围标串标;通过网络终端直接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免除了纸质招标情况下存在的投标报名环节,极大地方便了投标人,既有利于防止通过投标报名排斥本地区本行业以外的潜在投标人,也通过增加投标人数量增强了竞争性。同时,由于电子招投标具有整合和共享信息、提高透明度、如实记载交易过程等优势,有利于建立健全信用奖罚机制,遏制弄虚作假、防止暗箱操作、有效查除违法行为。

二是有利于提高招投标效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相比,电子招投标实现了招投标文件的电子化,其制作、修改、递交等都通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进行,省去差旅 印刷 邮寄等所需的时间,便于有关资料的备案和存档。评标活动有了计算机的辅助评标系统的帮助,可以提高效率。

三是有利于公平竞争和预防腐败。招投标程序电子化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信用、中标结果、签约履约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将变的更加方便和深入,有利于提高透明度,更好的发挥招投标当事人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电子招标投标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等人为因素,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

四是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传统招投标活动中消耗的纸张数量十分可观,文件印刷、运输、保存也要消耗大量资源能源。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实现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不但有利于节约纸张,保护环境,也可以节省不少文件制作成本和差旅开支。

五是有利于规范行政监督行为。按照监管权限以及法定监管要求,科学设置监管流程和监管手段,减少自由裁量和暗箱操作,可以大大提高监管的规范性。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是具备了较好的实践基础。一些地方和行业积极推行电子招投标,积累了不少成功的案例。

二是具有相应的法律基础。《电子签名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出台,解决了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赋予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电子招投标活动与传统纸质方式进行的招投标活动同等的法律效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的颁布,为电子招标的软件开发、系统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基础。《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 16260-2006)等国家标准的制定,为编制电子招投标技术规范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是又可提供借鉴的国际经验。早在上世纪90年代,日本就开始探索电子招标并将其作为“电子日本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美国、韩国、加拿大等国政府也正在大力发展电子招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已经制定了适用于其贷款项目的电子招投标规则。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必须加快制度建设,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制度不完备。电子招标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是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不少地方和企业都有推动电子超标的想法,但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规则,一直不能付诸实施。有的地方和企业虽然已经开始实践,但做法不一、模式各异,特别是电子签名不统一、不共享,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二是安全无保障。电子招标大量应用与现代信息技术,技术性很强。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应用进行必要的规范,容易出现流程设计不合法、系统程序有“后门”等问题,影响电子招标的安全性。三是监管不到位。电子招标的新特点,决定了对其有效监管离不开一定技术手段的支持。这就需要在监管的内容、程序、接口等方面,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出明确的要求。四是信息不共享。要真正发挥电子招标的优势,需要实现全国范围内招投标信息的共享,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市场竞争,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数据格式各不相同,也没有标准统一的数据接口和共享机制,信息孤岛问题较为突出。为贯彻落实本条规定,有效解决当前电子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招标投标制度。

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想实现全过程招、投、评标的电子化、网络化,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制定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严格规定并统一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为电子招标投标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再就是要根据工程类型、结合项目特征、考虑专业适用,研制和开发适用不同项目类型的技术先进、操作性强的;各地各行业通用的电子标书传递系统、无缝连接的电子投标系统、便捷灵活的电子评标系统、技术匹配的专家库电子管理系统、稳妥可靠的安全保密系统以及准确无误的电子支付系统,并从法律的角度加以规范、予以认可,只有这样,全过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才既有法律依据、又规范可行,才能循序渐近、逐步推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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