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例6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劳动用工、民工工资拖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提高辖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区政府年9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监管联动执法工作。此项工作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五大体系”为核心,以网格监管联动执法为手段,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总体构架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监管联动执法工作,就是要本着分片包干、条块结合、责任到人、消除盲区的原则,横向按照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等行政划分将全区分为若干板块,明确辖区管理人员,落实日常管理责任;纵向由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监管职权范围内所有食品药品企业进行网格化划分,专人或专组对片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实施固定监管,遇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举报等,由片区责任人协调由多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适时开展联动执法,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网,从而实现“网格化责任监管,坐标化联动执法”的目标,消除职责重叠、分工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一)网格监管责任制构架

1、横向网格镇、街按属地实行网格化监管,以辖区为网,以村组(社区)为格。各镇、街及试验区为基本单元,共9个片区为网,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67个村、54个社区共划分121个格。每个网格要明确镇街包抓领导、分抓站所、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

2、纵向网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按行业实行网格化监管,以行业为网,以片区为格。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农产品种养殖、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或品种,由区农业局、区林业(水利)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大队等10个单位以镇、街为基本框架,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划分成10个责任网,以村、社区为基本框架,再进行细化为格。

3、网格职责

横向网职责:一是镇、街、试验区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条块结合、责权相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负责掌握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实施红白宴席聚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协查协管、无证食品药品经营排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任务。三是负责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横向格职责:一是村委会、社区要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每个村、社区要在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积极开展日常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检查,及时掌握辖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及红白宴席聚餐等管理信息及情况,排查存在隐患,并积极向所属镇、街道办或区食安委办公室做好上报工作。二是村委会、社区要积极开展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三是负责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纵向网格职责:一是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行业执法监管;二是以“片清、户清、底数清、职责清”为基本原则,明确各网格分管领导、日常监管责任人,实行“领导包区片、专管员包户”的方式,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各负其责”要求。三是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引导食品药品各环节参与者树立诚信、安全理念。

(二)联动执法坐标制构架

将全区划分为4个食品药品安全联动执法片区,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餐饮监管职能移交到位后,改为药监局)等4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要责任部门做为牵头单位,分别包抓一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一个联合执法小组,其人员由具有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权限的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

联合执法小组职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行业执法监管的同时,各牵头单位负责领导本片区联动执法小组,处理本片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划分不清的违法案件有权指定负责单位依法处理,彻底杜绝“踢皮球”现象发生,确保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监管“无缝”衔接,消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盲区。

二、工作措施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分段监管、网格化监管的要求,依法对食品药品企业开展书面申办审查、日常市场巡查、专项工作检查、举报案件督查,与此同时,要特别加强动态监管、日常监管、分类监管、重点监管和应急监管。

(一)动态监管。要在网格化监管中发挥镇、街熟悉地域、掌握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组织协管员、信息员对网格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信息采集。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工作要求,填写《食品药品单位调查登记表》,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息库,实施计算机管理。同时,结合行业监管部门诚信企业等级评定、日常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库,纠正问题。

(二)日常监管。要建立日常巡视检查制度。按照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单位、镇、街年检查食品药品企业不少于4次的目标,加强辖区内各类食品药品企业、摊点、餐饮店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要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执法和宣传、服务相结合,定期深入食品药品企业、农村、社区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宣传。对新办企业要严格准入标准,指导其依法经营。要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对网格内发生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分类监管。以食品药品企业申办准入许可书面材料和各类监管信息为基础,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将食品药品企业相应地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分别采取日常监管、定期巡查、重点监控、跟踪监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四)重点监管。凡一年内被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行政处理2次以上,或未取得行业准入许可即行营业,或一年内累计被3次举报投诉,或拒不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出的限期改正决定,或因违法生产加工行为被媒体曝光,或发生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企业均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重点监管对象要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预警制度,实行跟踪管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跟踪整改情况,责令不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理),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应急监管。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按照网格化地域管辖和行业监管划分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快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局势妥善处理。同时,应根据事件性质,按照规定向上级和领导报送信息。事件处理完毕,要继续跟踪事件的处理进展,并再次报送处理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成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监管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主任任组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各镇、街、各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注重分工协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形成区食安办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牵头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尽快出台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工作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要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监管责任制,联动执法坐标制”工作相结合,形成具有区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镇、街及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研,全面掌握辖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户基本情况,掌握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合理划分片区,确定责任人员,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在各镇、街及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横纵划片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构建全区网格监管,消除监管空档盲区,落实镇、街和监管部门责任。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

街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意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利用“邻居节”活动等载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全街道设立33块永久性宣传牌和标语。所辖各行政村均有1条以上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江滨公园和隧道口设立2幅大型公益广告牌,分别为286平方和130平方。

大力开展“六进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宣传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安全宣传画、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有专门教师、有指定课本、有固定课时、并开展学期教学评价。

5月22日,区食品药品安全恳谈会在*街道举行,来自街道的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书记主任、校长等近30人参加了恳谈会,并积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建议。10月7日,召开区食品药品安全座谈会,各社区主任参加,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各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

二、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年初,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办事处今年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许鹏飞为组长、以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先后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会议,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办事处配备了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各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从而保证人力到位,尽最大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充分保证创建所需的一切经费,创造必要条件让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定期检查落实,确保工作计划顺利进展,完成预期目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街道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以及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每年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保证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近两年,我街道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

三、突出重点环节,抓好食品安全

我街道处于市区中心区域,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功能日臻完善,各行政村已基本征地完毕,基本没有农产品生产,因此已经没有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我街道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家,其中1家停产,1家小作坊。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清楚,无食品生产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辖区内4家应取证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实施进货验收,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各企业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产品出厂进行质量检验;出厂销售食品均进行预包装或其他形式的包装,标签标识合法;各企业均建立详细明确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发生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没有发现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现象;没有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现象;没有发现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生猪实行定点屠宰,无私屠滥宰行为。

(二)认真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我街道共有5家超市、8家放心店,各店建设均达到要求,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建设规范统一,食品配送面达70%以上;辖区内各学校商店均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面达30%以上。

街道共有78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办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按照核准项目范围规范经营;各单位均有齐全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多年来,街道辖区的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生经销“三无”、腐败变质的食品的现象;没有发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没有经销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食品;食品广告或说明实事求是,诚信宣传,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街道有3家菜场,1家副食品市场,353户经营户。农贸市场每日开展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食品加工、活禽宰杀设立均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生、熟食品实行分区销售,不致生熟混淆。熟食品从业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店家使用专用工具。凉拌食品销售者有冷藏设备和相关措施;销售畜禽类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认真做好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共有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335家,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餐饮单位均规范建设,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和民工食堂有管理措施,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各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均严格执行卫生要求,入库验收及时记录;库房不与非食品混放,无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厨房内外环境整洁,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干净;加工过程严格按卫生要求执行,凉菜间配有温度计,确保温度低于25℃;严格按要求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食品安全达标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达标社区(村)创建工作,在最基层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落实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广大村(居)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创品质之镇建和谐*”的总目标,积极推进新市镇建设,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手段,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强化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建立起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源于: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组织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辖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定*、*、*村、居委会、*、*、*花园、*等8个村、社为2010年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单位,2011年再创建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6个,达到100%。来源于:

三、工作内容

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应包涵以下工作内容:

1、村(社区)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专管员,能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3、掌握全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情况,建立一户一档信息;

4、辖区内没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持证亮照的经营户经营行为规范,台帐记录完整。发现违规经营或有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能够及时劝止并报告。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餐饮店,要督促其搬迁或行业置换。

5、辖区内“三小”生产经营户门前三包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整体店招店牌整齐规范。

6、协助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村级连锁店或放心店,农贸市场规范。“三小”比较集中的村社区要协助其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7、协助做好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村(居)民自办宴席管理规范,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8、采取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到户到学校,有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村(社区)宣传窗有食品安全内容,定期更新。

9、辖区内无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0、新成立的社区,要尽快利用社区物业安排小餐饮服务网点,建议引进连锁经营店,帮助解决居民安全卫生的早餐问题。

四、验收办法

各食品安全达标创建的村居(社区),由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指导、把关,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创建成功的示达标村(社区)名单将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镇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新客运站的启用,交易中心的旺市,人流量的快速增加,“三小”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仍是薄弱点、事故的易发处,加强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牢基础,对于提升全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极为重要。各村(社区)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安全达标村(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多,涉及部门多,各村社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大投入。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村(社区)制订方案。工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管执法、派出所等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做好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6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工作措施: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诚信承诺书,经济开发区与辖区内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市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连锁超市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放心店”提质扩面及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经济开发区。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对乡、村两级监督员实行分级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监督员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培训,村(社区、学校、企业)一级监督员由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负责指导培训;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局、供销联社,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农业局会同经贸、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联合制定《*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市228家农资经营企业、43家兽药经营企业,以及27家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瘦肉精告知承诺书》补签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年内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4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市50%以上的乡镇和5%以上的行政村。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21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业信息网、浙江农民信箱和浙江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年内完成组建*市种子产业化协会、白菇产业化协会、生猪产业化协会、蜜蜂产业化协会、绿牡丹名茶产业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年内完成制定无公害*白菇、竹荪、外三元生猪、无公害稻米、无公害茶叶、无公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至20*年末,使全市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达20个5668万(亩、袋、箱、头、羽)以上,至少有7个以上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发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公益性职能,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在20*年10月前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800人次。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年10月前,全市达到有机水产品认证一个,面积1.*万亩;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4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5个,面积1.85万亩;无公害水产加工产品1个。三是每年向浙江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到20*年10月累计完成15个以上。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年底前争取有40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浙江省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市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市天行健公司(蔬菜)、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奋发粮油贸易公司(稻米)、荣盛食用菌公司(白菇)、恒亮蜂产品公司(蜂产品)、天蓬畜业公司(生猪)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市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城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市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建立考核制度,落实乡镇定点屠宰扩面工作责任。二是设置临时屠宰点,方便农村生猪屠宰。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四是严格实行进场生猪宰前检疫和上市畜禽产品的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检疫管理,提高检疫密度和检疫率。五是认真做好进场生猪宰前“瘦肉精”的检测工作(按进场数量2-3%的比例抽样快速检测)。六是严格执行市场肉食品准入制度,坚决查处经销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蜂产品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质监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市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9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9月—20*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市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年8月—20*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年8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市食安委办公室。市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市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