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例6篇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贫困地区和家庭困难学生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营养计划”稳步实施。

(一)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周至县为国家“营养计划”试点县。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在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全面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市、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投入且总额均不低于原“蛋奶工程”,不再收取学生家长费用。市、县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实现“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全覆盖和提高补助标准。

(二)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逐步推行“营养计划”。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并与“营养计划”并轨实施。实施范围为:除周至县以外的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寄宿制学校、涉山乡镇学校、城乡家庭困难学生,户县、高陵县、蓝田县等3个县按照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5%增加家庭困难学生享受补助的人数。

在尚未具备“营养计划”实施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实施内容以鸡蛋、牛奶为主,在目前补助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可适当提供水果、肉类、蔬菜等营养食品。对于已具备就餐、供餐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经区县政府提出,市政府备案,即可实施“营养计划”。

“蛋奶工程”原则上继续实行全市统一采购牛奶,并提升牛奶的供应规格和品质标准,鸡蛋等其他营养食品由各区县负责提供。

(三)启动实施我市“营养计划”试点工作。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中启动实施“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各区县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到2014年底,“营养计划”实现全市覆盖。

(四)确定供餐模式。实施“营养计划”,要因地制宜,适时推进,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和模式。

“营养计划”供餐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质量合格。

各区县可依据各学校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供餐模式。主要模式有:

1.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必须确保每天对学生供应鸡蛋、牛奶),由学生凭餐券领取。

2.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

3.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五)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各区县要按照时间要求,结合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统筹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逐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三、经费安排

我市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学生家长不再承担。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范围的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各区县用于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总额不得低于原“蛋奶工程”。

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根据我市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区县财政按5∶4∶1比例分担(周至县、蓝田县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实施“营养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确保“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安全顺利实施。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计划”的实施、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物价部门负责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以及收费公示制度。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监管,供餐企业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所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奶制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

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施医疗救助,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制定学生营养状况检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宣传部门负责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省、市“营养计划”的有关政策。

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营养计划”的落实工作。“营养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确保“营养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各区县要提高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区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要明确安排专人负责“营养计划”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市、区县财政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特设账户,实行动态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要督促供餐单位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加强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XX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

国务院和省政府以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了部级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以来,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对改善民生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际效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实施国家、省级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筹集资金逐步对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施免费午餐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是顺民心、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实施此项工作。

二、范围标准和工作步骤

(一)范围标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覆盖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采取市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统筹管理、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以学校食堂供餐的模式,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一顿免费午餐。标准按照6元/生.天执行(只含食材、调味成本)。

(二)工作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由点到面、有序推进”的思路推进,从秋季开学起正式启动实施,到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此项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全力以赴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市政府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免费午餐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整合资金,改善条件。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所需资金,在国家、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根据核实后的实际用餐天数和用餐学生人数,按照1元/生.天的就餐资金补助各县市区,其余资金由县市区财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按照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逐步改善学校食堂条件,使学校食堂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6

一、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学校基本情况

1、试点学校:高县沙河中学、高县柳湖中学、高县罗场中学、高县四烈中学、高县月江中学、高县文江中学、高县胜天中学、高县何苏女士希望小学、高县沙河镇世和小学、高县文江镇籁棚小学、高县文江镇腾龙小学、高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等十二所学校。(初级中学7所、中心校1所、基点校3所、特教校1所),约占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的10%。

2、试点学校学生总数:约9517人,约占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21.66%。试点学校的确定,是经过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高县教育局联合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食堂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又检查验收合格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后确定的。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体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特点,确保3元钱营养改善等值

高县2013年秋期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午间供餐模式试点工作的思考,是在学生平常膳食的基础上,用每生每天3元钱增加学生午餐的营养食品,而不是用3元钱解决学生中午的全部伙食费用,旨在“营养改善”。为了保证3元钱都“吃”进学生的肚子里,高县实行3元钱全部采购营养食品原料(含制作佐料)交给学校食堂进行加工,而学校食堂加工营养食品的加工费、燃料费、水电费等,2013年秋期县财政按照每生每天0.60元、2014年以后原则上按照每天每生0.80元计算另外下拨资金解决,实质上确保了3元钱营养食品等值。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食品安全重点放在卫生实施到位和监管到位

1、注重食品原料卫生源头管理。

2、注重消毒杀菌管理。

3、注重营养食品制作过程管理。

4、注重营养食品制作人员管理。

5、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6、建立留样待查制度。

7、注重就餐场所卫生管理。

8、建立县级相关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制度。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原料实行“综合捆绑”、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进行采购

高县实行3元钱全部采购营养食品原料(含制作佐料)交给学校食堂进行加工,原料采购严格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每个单位每次物资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每个单位每次物资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我们这次试点学校共有12所,其中:柳湖中学2013年秋期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总金额超过了50万元,因此,柳湖中学的营养食品原料采购交由高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进行,其余11所学校均低于50万元,因此,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时,请到了县政府采购办、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局、农业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五、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工作开展后涉及的工作转换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学校由原来的“牛奶+x模式”转换成了“食堂午间供餐模式”,学生就由原来的课间食用“牛奶+x”改变成了午间食用“营养餐”,食用品种和时间发生了变化,学校要作出作息时间的调整安排。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试点学校原来的库房放置“牛奶+x”食品,现在转为放置营养食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