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研究范例6篇

会议专题研究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1

 

 

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公司总工程师在七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对部门2018年党费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和部署,技术质量管理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记录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质量管理为抓手,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

(一)在每半年一次的质量综合监督检查及不定期检查中,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包括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及用餐时严禁提供高档酒水菜肴香烟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对于日常检查过程中遇到的质量管理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惩处、收缴罚款,不能超过部门权限办理。

(三)要把党风廉政与部门相关业务有机结合,在相关经费使用、合同审批、对下属单位考核、参加重大技术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相关要求,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办法办理,正确行使部门权力,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在交投集团等上级单位以及公司的带领、监督下工作。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并上报公司党委研究后做出决定。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2

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对GCCCE、CBE和ETIF三个会议2001~2006年间所涉及的研讨专题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以此为基础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特点。

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大会(GCCCE)

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大会(Global Chinese Conference onComputers in Education,简称GCCCE)是国际计算机教育促进协会(AACE)所属亚太分会(APC)主持召开的系列国际会议之一。大会研讨内容主要集中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及信息科技给华语教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大会通过交流计算机教育应用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经验以及关注信息科技发展的新方向,以期为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研究与实践提供有益借鉴。GCCCE自1997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0届。

根据各届会议议题的内容,本文对GCCCE2001年至2006年间举办的6届学术会议研讨专题进行了分析归类,得出表1所示的统计分类表。

依据各届会议议题的内容,本文把6届GCCCE会议的研讨专题划分为16大类,26个子项。从以上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其中新技术的教育应用(支撑技术)和教育技术在实践领域的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一直是GCCCE关注的焦点,其相关专题分别出现了15次和13次,占全部议题总次数的20%和17%,这也表明人们对教育技术的一种认识观,即教育技术强调的是技术在教育实践领域当中的应用。同时,由于信息技术在教育应用中研究和实践的深入发展,会议中不断都有新的研究主题出现,例如从2004年起大会开始关注对教师教育、教育技术相关标准的研究等等,这表明教育技术领域自身的发展和成熟,逐渐开始注重教育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并在此过程中形成相关标准,教育技术趋向规范化。

以上是对会议议题内容的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针对各届大会的会议背景、会议主题再结合会议专题,对其研讨内容作更深一步的分析,对历届会议研讨的侧重点及核心内容总结如表2所示。

由于GCCCE会议的对象主要是全球华人,覆盖面比较广,视野也相对开阔,对新技术、新的研究动向比较敏感,所以会议能很好地体现当前教育技术研究的前沿与动向,对中国本土教育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是中国教育技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平台。再者,中国教育技术工作者也深受GCCCE会议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的影响,因此对推动我国教育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GCCCE会议也为我们从国际华人的角度审视中国教育技术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

中国计算机辅助教育学会(CBE)

中国计算机辅助教育学会(Association of China ComputerBased Education,简称CBE学会)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下面的二级专业委员会,是计算机教育应用研究领域的单位和个人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学术性社会团体,会议主要关注CBE在中学、大学以及产业中的应用。CBE每两年召开一次学术会议,自1987年成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12届。

自2001年至2006年间,CBE会议分别在2001年、2003年、2005举办了3届,根据各届会议议题的内容,本文对CBE会议研讨专题进行分析归类,其统计分类情况如表3所示。

根据对各届CBE会议议题内容的分析,本文把近几年三次CBE会议关注的研讨专题划分为14类,14个子专题。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新技术的教育应用(支撑技术)一直是历届会议所关注的焦点,在整个研讨专题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共涉及相关子专题15次,占总数的25%,由此可见教育技术工作者对技术教育应用的关注程度之高。除新技术占有突出的比重外,其他研讨专题的比重分布比较均匀,且随着教育技术的发展,各研究领域也不断有新的研究对象出现,如对企业培训、计算机管理教学的关注等,教育技术发展呈现多元化趋势。

通过以上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大致了解近几年CBE会议的研讨内容和侧重点。针对各届会议的具体研讨内容,本文将结合每届会议的主题及专题作更深层的内容分析,以期对各届CBE会议的核心内容有所把握,以期从中窥探中国教育技术近几年的发展状况。

2001年第十届CBE会议主要以新世纪的知识经济或信息经济为特点,以“计算机及网络与教育”为基本内容,以计算机辅助教育或信息技术的网络化、多媒体化和智能化等为会议讨论主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专题讨论。

2003年第十一届CBE会议主要从理论、技术创新及应用发展三个方向对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研究进行讨论。

2005年第十二届CBE会议主要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研究已经成为教育界共同关注和研究内容的大背景下,为促进信息技术的研究成果能够更快、更好地得到推广、移植或重用,与时俱进地为信息化时代培养创新人才服务,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而开展。大会旨在加强对新理论、新技术及其在教育领域中新应用的研究,寻求信息技术与教育结合的新方法、新途径。

综上所述,2001~2006年三届CBE会议的内容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CBE会议是由国内教育技术的研究机构与应用人员自发组织的一个教育技术会议,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国内教育技术领域专家、学者、研究机构人员和一线教师等,目前其规模已经覆盖大学、中小学以及有关教育研究等机构。因此,CBE会议的议题能够最直接、最确切地反映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对教育技术的看法以及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的焦点,可以很好地刻画国内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领域及发展状况。对CBE会议议题内容的分析为从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的视角审视中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状况提供了可靠的支撑资料。

中国教育技术国际论坛(ETIF)

中国教育技术国际论坛(Educa―tional Technology InernationalForum,简称ETIF)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学术研讨、实践切磋、思想碰撞、信息

共享的一个重要平台,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5届并发展成为教育技术专业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

根据对2001~2006年5届ETIF会议研讨专题的内容分析,得到如表5所示议题分类统计表。

根据2001~2006年间5次ETIF会议所关注研讨专题的内容分析并对其进行归类整理,共划分为17类,33个子专题。

由以上对会议研讨专题的分类统计与比重分布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历届ETIF会议研讨主题一直对教育技术的理论研究、网络学习、学习环境、知识管理、支撑技术这几个方面保持着比较恒定的关注度,其所占比例也相对平均。与上面两个会议相比,ETIF更加突出对教育技术理论方面的研究,几乎每届会议都有教育技术领域专家作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的主题报告,这与ETIF会议所提倡的在与国外教育技术学的比较研究中寻求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有很大关系。此外,ETIF关注的议题更加广泛(共33个),每届会议新议题出现的频率也较高,如2005年会议开始注重对知识管理、绩效技术、教育质量服务体系等的研究。在不断扩展新的研究领域和接受新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我国的教育技术一直注重对自身的发展研究并保持着对一些教育基本问题研究的关注,这表明我国教育技术在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具有了自己的落脚点。

为了更加深入地把握ETIF的核心内容,本文结合各届论坛主题、背景、专家主题报告及分论坛议题进行内容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ETIF是我国举办的一个国际性的学术论坛,旨在促进我国教育技术工作者与国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是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了解国外教育技术最新进展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我国教育技术走上国际的重要舞台。同时,ETIF也为审视我国教育技术发展的状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国际视角。

总结分析

通过对以上三个重要的教育技术会议在2001年以后研讨内容的分析,透过国际华人、国内教育技术工作者以及国外专家的视角审视近几年中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状况,可反映出近年来教育技术在中国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①对新技术教育应用的持续关注。

教育技术的本质就是应用技术解决教育问题,因此新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合理应用也应该是教育技术必不可少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技术的发展史上,从最开始的幻灯投影教学、电影电视教学、程序教学以及后来的计算机辅助教学、网络教学直到现在出现的移动学习、泛在学习等,都是由于新技术的引入从而引起学习方式的变革,同样它也影响了教育技术在特定时期需要关注的特定问题。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教育技术的发展是由技术驱动的。

②对教育技术自身发展的持续关注。

虽然三个会议中每届会议的主题都有所侧重,但在专题中都包涵了对教育技术基础理论的研究,并关注新理论在教育技术中的应用。与此同时,同样也关注教育技术学科自身的发展建设,注重对教育技术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由此可以看出,教育技术自身的发展日趋成熟。

③由关注单一的计算机环境下的教育模式向多样化的计算机支持的教育模式发展。

由原来关注对CAI软件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系统设计与开发以及对多媒体、超媒体的研究逐渐转向对虚拟学习环境、网络教育、远程教育以及终身教育模式的构建,并开始关注无线通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

④由关注信息技术在某门具体学科的应用向多应用领域拓展。

从最初专注于信息技术在华语教学、科学课程教学以及双语教学等单一学科的应用研究发展到信息技术在培训领域、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甚至所有学科教育领域的应用。

⑤逐渐重视信息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道德、法律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技术本身的特点,知识产权、对学生学习心理的影响等问题逐渐突显,因此会议议题开始关注网络文化、政策、规范、道德与法律方面的研究,以期通过各种途径减小网络给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

⑥由对教育技术过于美好的狂热追求转变为理智的审视和应用。

在信息技术对教育带来的巨大冲击下,人们开始把信息技术广泛地应用于教育各领域,并由此引发人们大量的精力对信息技术应用中各种教学和学习模式进行研究,同时又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各级各类网络、开发网络资源和各种教学系统。然而,信息技术应用的实际效果却未能给予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自此,人们开始反思信息技术应用的有效性。因此,在各届会议议题中不断地出现对各种评估标准、学习评量和系统评量、网络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绩效技术研究的关注,并从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等不同角度透视信息技术的教育应用,这意味着信息技术应用的逐渐成熟化。

⑦教学设计重要性的回归。

在经过对新技术的过分追求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之后,人们在反思的过程中开始对教学设计重新关注。在会议的专题中开始出现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网络设计与开发以及各种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开发。这种对教学设计的回归也反映了人们对教育技术更加理性、更深层次的认识,技术必须与具体的教学恰当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3

二、省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三十日前,将拟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送交常务委员会。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主任会议认为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六、地方性法规案提出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议意见。

专门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案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的可行性和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会议举行五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材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地方性法规案涉及本省重大事项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九、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结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实行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实行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提案人为法制委员会的,在全体会议上不再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或者辩论。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十一、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十二、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组织公民旁听。

十三、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时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在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征求意见。

十四、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就地方性法规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听取意见和调查研究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十五、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或者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制委员会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法制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十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修改意见的,由法制委员会再进行研究、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表决前,由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十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十八、地方性法规案表决前,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对交付本次会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表示异议的,可以向主任会议书面提出,由主任会议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十九、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十、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公告予以公布。

二十一、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依据;

(二)法规草案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二十二、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二十三、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十四、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二十五、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

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二十六、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或者废止程序,适用上述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二十七、地方性法规自公布后的三十日内,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十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发现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相关地方性法规不协调,或者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

监督工作有哪些程序

一、提出监督工作议题

(一)每年9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出关于制定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机关有关处室,明确提出监督建议议题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每年10月中旬,办公厅印发通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和“一府两院”等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各专工委和“一府两院”办事机构按照要求,紧紧围绕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建议议题及具体说明,并于10月底前报送研究室汇总。

(四)提出建议议题的途径和分工

1.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2.省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研究室主要根据常委会会议简报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4.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厅办公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研究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7.“一府两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议题建议,由其办事机构汇总整理,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五)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小组结合报告起草赴市县人大调研,听取市县人大关于监督议题的建议,重点听取对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建议,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交研究室整理。

(六)秘办分管领导召集有关方面对建议议题进行沟通协调后,提出若干项备选议题及具体说明,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后,分别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专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议题作进一步完善。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既突出重点,又考虑可行,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整体性,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主体、时间安排等。

(三)11月中下旬,研究室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草拟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及说明。

(四)秘办分管领导召开专工委及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就计划所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安排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沟通协调。

(五)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通过召开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各市人大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一府两院”意见,对工作计划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12月上中旬,研究室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七)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应将主任会议通过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八)代表大会会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后,即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专工委以及市县人大常委会。

三、监督工作前期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的监督工作,除常规性议题之外,另有以全省统一部署的方式开展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和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三方面的监督,议题重大、涉及面广、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精力比较多,准备工作也要更加充分。具体如下:

(一)常规性监督的准备工作流程

1.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有关委员会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的2个月前,提出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就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安排。

2.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及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和有关市人大常委会。

3.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听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专门听取各有关方面、人大代表的意见,赴基层调研,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就有关监督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好服务保障。

5.根据前期调研、检查情况,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起草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6.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2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进行研究,并及时将意见反馈“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并在有关报告中作出回应。

8.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9.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及省有关部门应将修改后的专项工作报告签发稿和电子稿送办公厅,办公厅一般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

10.常委会执法调研一般委托有关专工委组织实施,起草执法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执法调研情况。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执法调研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二)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审议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审议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成员由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担任。审议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以有关专门委员会处室为主,也可从机关其他处室抽调。

3.审议工作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工作方案,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下发通知,就配合审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个月前,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调研和审议工作。

6.审议工作小组分成若干调研小组,赴市县调研,了解情况。围绕审议重点,以适当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情况反映,由办公厅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个月前,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将调研、审议情况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8.审议工作小组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与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起草好调研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报告和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省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的、内容和重点、组织安排、检查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执法检查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一般应邀请若干名省人大代表参加。

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省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和“一府两院”分管领导分别讲话,对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会务工作由执法检查组会同办公厅落实。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下发通知,对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5.执法检查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研究和具体部署。

6.为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常委会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与法制讲座年度计划,一般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安排一次与执法检查内容有关的法制专题讲座,有关专门委员会也可会同办公厅举办以市县人大同志为主的法制培训班。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2个月前,执法检查组听取“一府两院”及省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的汇报,赴有关市县调研,进行前期检查摸底,提出执法组赴各地检查方案。

8.执法检查组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赴市县开展执法检查。各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成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秘办成员和省人大代表担任,工作人员由人大机关抽调的干部担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9.受委托的市人大常委会一般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并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

10.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主任会议听取各执法检查小组的汇报。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执法检查组汇总整理有关情况和材料,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

11.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执法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一般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

(四)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准备工作流程

1.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上半年,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要求其做好有关评估准备工作。

2.一般在常委会审议报告3个月前,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办公厅文件印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范围和重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3.成立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以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为主,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秘办成员各1名担任,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由一个主报告加若干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组成。主报告由审议工作小组负责调研、初审,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初审。

5.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审议工作小组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关于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并分别赴市县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6.省政府办事机构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主报告送审议工作小组、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审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并进行初审。

8.相关专门委员会将有关研究审查意见交审议工作小组汇总,由审议工作小组进行分析整理,并起草初审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中期评估主报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审议工作小组初审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四、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一)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会前准备过程中,应与有关方面沟通了解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将沟通情况反馈给办公厅。

(二)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2日前,办公厅通知落实到会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监督方面的报告。

(三)分组审议时,“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和检查等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审议工作小组也派人到各组听取意见。

(四)联组会议一般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省政府和省高院、省检察院领导列席。一般安排参与前期调研或检查的若干位常委会委员发言,必要时可安排若干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发言。发言的委员由各小组推荐,市人大常委会发言人选由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指定,并报主任会议同意。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负责草拟主持会议的常委会领导讲话稿和组织委员发言材料。办公厅负责会务、起草主持词等事宜。

(五)举行联组会议时,与报告有直接关系的省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审议发言,办公厅负责落实,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协助。

(六)会议期间,研究室根据每组联络员的记录整理,及时编辑审议有关报告的简报,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

(七)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根据审议情况、简报,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审议意见的交办落实

(一)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认真提炼并充分发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内容和意见建议,起草审议意见初稿。

(二)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对审议意见初稿进行研究后,交办公厅修改完善,提交秘办会议讨论。

(三)一般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10日左右,经秘办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四)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7日内,以办公厅文件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附有关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五)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可以适时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当面交办,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六)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有关专工委认真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将有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跟踪监督,视情组织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

(七)其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由专工委进行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六、监督工作的公开公布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印发后,办公厅、研究室及时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省级主要媒体、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人大》公报版等向社会公布。

(二)研究室对年度监督工作新闻报道进行研究,对重点监督工作提出新闻报道方案,经秘办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重要监督工作,研究室联系落实新闻媒体对有关工作会议、调研、检查等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四)对常委会审议重要报告的情况,研究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报告审议情况进行深度报道;办公厅联系安排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在线网站对监督议题重要的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进行网络视频即时直播。

(五)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办公厅及时将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有关调研报告,编入《浙江人大》公报版,同时通过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4

作为一种崭新的监督方式,专题询问从探索走向常态化

2010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对依法开展专题询问作出部署。他指出:“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根据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的精神,今年我们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要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2010年5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办公厅报送的专题询问实施方案上作出重要批示:“询问虽是法定监督形式,但有计划开展尚属首次”,要“加强与国务院协调,以确保成功”。

人们明显感受到监督工作新风,是在2010 年6 月24 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分组会议上。根据安排,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 年中央决算报告。与往常不同的是,在分组会议现场,4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在6个小组,围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推进预决算公开、保障重点支出、压缩行政成本和“三公消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提出60个问题。财政部多位负责人到会回答委员们的询问,开启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历史先河。

同年8 月,常委会就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再次开展专题询问,这次询问采取两个联组会议形式,12 月审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报告时,又创造性地采取大联组的形式进行专题询问,将6个分组聚集在一起,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询问。外界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认为是人大刚性监督的又一进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建以后继续重视监督工作。张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时就指出,要着眼于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本届常委会围绕国家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工作呈现新气象。

2013 年8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国务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专题询问,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实施情况报告结合并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这次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开始和结束时分别讲了话,并对一些回答作了点评,提出了一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搞好这次专题询问十分重视,会前,部分委员提出了发言询问的要求;会议期间,6个分组都有常委会委员报名要求作询问发言。国务院安排了15个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重点突出、直截了当,应询人回答客观实在、简洁明了。经过这次专题询问,进一步深化了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认识,也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有利于推动国务院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防止专题询问流于形式,需要对会议组织、程序设置做出科学安排和规范

“一定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张德江委员长特别重视监督实效、监督质量,他多次主持、参加专题询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增强问答的互动性,加大询问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大代表对专题询问的参与,从而提高专题询问的实效,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防止专题询问流于形式,需要组织者在会议的组织上、程序的设置上做出科学的安排和规范。开展专题询问的前提是突出重点、选准题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意愿心声的基础上,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精心选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民生问题的重大题目开展专题询问,以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次开展专题询问前,常委会都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围绕询问题目进行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既深入基层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人、农民的意见建议,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又安排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汇报,对相关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同时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梳理,转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并在相关报告中作出回应。

开展专题询问的关键是准备充分、统筹协调。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围绕专题询问题目,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拟询问问题,为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每次专题询问前,常委会领导同志都认真组织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与国务院领导同志就专题询问的组织安排进行沟通,畅通协调机制。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工作具体安排和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内部协调配合。

在专题询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议情况和询问题目的不同,灵活采取分组审议与专题询问结合、联组审议与联组询问结合或者先分组审议后大联组询问等多种会议组织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提出问题,要求有关方面负责人作出答复。询问方式可以是一问一答,也可以是一问多答;可以是多问一答,也可以是多问多答。去年,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农村扶贫开况等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几次专题询问在内容选择、会议组织和程序设置等方面都有创新。比如,询问问题由委员们自选、自定,询问中允许委员追问、补问,增强了询问的互动性,有利于说清、说透问题。

专题询问结束后,常委会办事机构以会议简报、快报、审议意见等方式,及时反映专题询问的开展情况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对专题询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选择其中一两个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着力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整改,推动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示范作用

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专题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围绕一个主题从不同方面进行询问,提出的问题更有深度和质量,审议过程更具针对性,交流意见更加充分深入。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有针对性地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场作出答复,对于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对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表示带回去深入研究并及时反馈。通过这种有问有答、再问再答的互动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深入讨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良性互动局面,使审议更加深入、更具实效。

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改进工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题询问工作,自觉接受询问,充分准备,实事求是地回答询问,认真听取意见。每次专题询问后都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针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完善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示范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受到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特别是专题询问现场报道,向全社会生动展现了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情况,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密切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还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全国各省级人大常委会都陆续开展了专题询问,很多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中,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一些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开展了专题询问。经过各级人大的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逐步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5

会议方案

一、会议对象

2021年度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淮安市及周边地区)主持人或重要成员1-2名。

二、会议主题

规范课题研究过程,丰富课题研究成果。

三、会议时间

2021年5月28日(全天),上午8:30前签到。

四、会议地点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涟水经济开发区盐河路与兴业路交界处)。

五、活动形式

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科研沙龙。

具体活动安排详见活动日程安排表。

六、其它说明

1.相关课题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开题会议,对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相关规定及课题研究、开题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安排及相关工作。

2.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提供会议当天中午工作餐,车费、住宿费自理,开具发票回原单位报销。注意出行安全。

3.进入校园务必配带口罩,出示健康码,严格按照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防疫要求,配合检查,如检查不通过者请勿进入校园。如为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苏或为该类人群密切接触者严禁参加本次会议。

4.联系人:薛林,电话:13915122168。 附件三: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方案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连云港市)

会议方案

一、会议对象

2021年度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连云港市及周边地区)主持人或重要成员1-2名。

二、会议主题

规范课题研究过程,丰富课题研究成果。

三、会议时间

2021年9月28日(全天),上午8:00前签到。

四、会议地点

连云港市城南中心小学(连云港市赣榆区经济开发区宁波路西首)。

五、活动形式

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科研沙龙。

具体活动安排详见活动日程安排表。

六、其它说明

1.相关课题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开题会议,对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相关规定及课题研究、开题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安排及相关工作。

2.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由连云港市城南中心小学提供会议当天中午工作餐,车费、住宿费自理,开具发票回原单位报销。注意出行安全。

3.进入校园务必配带口罩,出示健康码,严格按照城南中心小学防疫要求,配合检查,如检查不通过者请勿进入校园。如为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苏或为该类人群密切接触者严禁参加本次会议。

4.联系人:尚修涛,电话:13815689703。

附件三: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方案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苏州市)

会议方案

一、参会对象

2021年度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苏州市及周边地区)主持人或重要成员1-2名。

二、会议主题

教智融合,课题引领“适合的教与学”

三、会议时间

2021年7月5日上午8:30前签到,时间一天。

四、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飘一路校区(苏州工业园区飘一路9号)。

五、活动形式

课堂教学案例展示;专家点评;专家讲座;课题组领取开题报告书。

(备注:具体活动安排详见当日“开题活动日程安排表”)

六、其它说明

1.相关课题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开题会议,对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相关规定及课题研究、开题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安排及相关工作。

2.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提供会议当天中午工作餐,车费、住宿费自理,开具发票回原单位报销。注意出行安全。

3.进入校园务必配带口罩,出示健康码,严格按照苏州市防疫要求,配合检查,如检查不通过者请勿进入校园。如为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苏或为该类人群密切接触者严禁参加本次会议。

4.联系人:吴伟;电话:13912617165。

附件三: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方案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盐城市)

会议方案

 

一、会议对象

2021年度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盐城市及周边地区)主持人或重要成员1-2名。

二、会议主题

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会议时间

2021年7月5日(全天),上午8:30前签到。

四、会议地点

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心小学(盐城市滨海县育才中路200号)

五、活动形式

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科研沙龙。

具体活动安排详见活动日程安排表。

六、备注说明

1.相关课题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开题会议,对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相关规定及课题研究、开题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安排及相关工作。

2.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心小学提供会议当天中午工作餐,车费、住宿费自理,开具发票回原单位报销。注意出行安全。

3.进入校园务必配带口罩,出示健康码,严格按照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心小学防疫要求,配合检查,如检查不通过者请勿进入校园。如为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苏或为该类人群密切接触者严禁参加本次会议。

4.联系人:王大海,电话:15061158818

附件三: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开题报告会方案

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培训会(镇江市)

暨江苏省第二批网络名师工作室授牌仪式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与地点

1.活动时间:6月15日9:30开始(一天);

2.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2.组织单位:镇江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3.承办单位:丹阳市信息中心、丹阳市丹凤实验小学;

4.活动地点:丹阳市丹凤实验小学(镇江市丹阳市丹金路308号)

二、参会人员

1.2021年省级信息化重点和立项课题主持人;

2.2020年省级信息化课题主持人;

3.各辖市区信息化课题项目负责人;

4.江苏省第二批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

三、活动议程

1.镇江市课题项目负责人介绍2021年省信息化课题的申报情况和阶段要求;

2.现场直播展示课题研究课;

3.丹阳市丹凤实验小学校长就如何通过信息化课题研究促进学校发展经验介绍;

4.镇江市教育信息化中心领导讲话

5.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领导讲话

6.江苏省网络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讲话、授牌

7.参观校园、经验交流

备注:省内其他城市开题学校有意向参加的,请于6月6日前主动联系我方。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6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审视和反思我国实行的同行评议机制,对其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方法,以提高同行评议机制的有效性。

同行评议的英文表述为Pee:Review。“Peer”指同资格、同能力的人,“Review”意即鉴定性地或审慎地审阅或检查。同行评议制度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科研评价机制,被广泛运用于成果评价、职称评审、项目资助、、机构评估等科研评价活动中,在遴选优秀成果、优化资源配置、把握科研方向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对推动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是世界科学界普遍认同的一种评价制度。但是,同行评议机制并非无懈可击。随着应用的推广和深入,其自身的缺陷越来越凸现,伴随着赞誉的同时,评议结果和质量也遭到学术界质疑。

同行评议作为一个评价机制.其本质是评议主体自主地对评价客体所作出价值判断。同行评议虽能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自主性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主观臆断的危险。同行评议作为一种科学评价方法被引入我国时间不长,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在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究其根源,主要集中于评议专家和评议机制这两个方面。

一、评议专家方面

评议专家作为评议主体,所得出的评议结论是对评议对象作出价值判断,体现着评价质量。然而.由于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使得评议专家的行为失范,同行评议失去效力。

1、主观因素。由于评议专家的兴趣爱好、意志品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主观因素的差异,即使是相同的评议对象。对其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可行性评估都会存在分歧。此外,评议专家对评议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把握尺度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使得专家对不同的评议对象采用不一致的标准和尺度,造成评议的不公正。

2、知识结构。评议专家对评价对象作出科学评估的基础在于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经验。根据知识结构的不同,同行专家可分为大同行和小同行。与评议对象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较为一致或相近的专家属于小同行专家;与评议对象虽然属于同一大学科,但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没有相互联系的专家属于大同行专家。小同行专家由于知识结构接近评议对象,理解和认识到评议对象的创新内容及研究意义和成果的价值,能对评议对象作出客观的评价:大同行专家由于知识结构的缺陷,可能对评议对象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

3、研究范式。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T·S·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范式”(Paradigm)概念,并把范式看作科学共同体所认可的一系列规范,既包括共同采用的符号,共同认可的理论、概念、方法规则,以及具体的解题范例,也包括共同的信念和其它的心理因素。在研究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研究范式是稳固的,不易转换的,且旧范式与新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因此,如果运用旧的范式评价新的思想和观点及新的理论.将会影响和干扰评价,不能客观评价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的价值,甚至扼杀新思想和新观念。科学发展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

4、马太效应。美国学者罗伯特·莫顿对“马太效应”作出了解释:“对已有相当声誉的科学家做出的贡献给予的荣誉越来越多.而对于那些还没有出名的科学家则不肯承认他们的成绩”。马太效应容易导致法国科学院“四十一席位”现象的产生,使名人们在同行评议的竞争中占居优势。根据同行评议的规则,评议的结果应取决于评议对象的质量,跟被评议人无关。但是,由于马太效应的影响,知名科学家的项目或成果易被评议同行认同,水平普遍被拔高,而没有知名度的科学家的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则容易被低估,甚至被忽视。同时,来源于著名院校或知名学科点的成果和项目也受益于马太效应。

5、人际关系。中国是人情大国,人情网相互交织,庞大且稳固。评议专家又富有“人情味”,在评议过程中要照顾到师生、同学、亲戚、朋友等关系,“重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现象较为严重。人情和关系干扰评议专家客观判断,使得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同行评议沦落成讲人情,论关系的丑剧,扭曲了学术评价的本质。

6、利益关系。同行评议有效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所有评议专家都必须大公无私的。专家并非“圣贤”,易受到利益的驱使。专家不仅代表个人利益,还代表集体利益、单位利益。专家的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利益,还包括社会利益、学科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一些专家未能坚持评议原则,只顾利益关系自设评议标准。对于利益一致者,专家不自觉地降低评议标准,抬高其参评的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对于利益冲突者,专家会刻意拔高评议标准,压低其参评的项目和成果的水平。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使得同行评议成了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的黑色交易。

二、评议机制方面

评议机制作为同行评议的程序和制度,约束和规范着专家的评议行为,是评议公正性和客观性的有力保障。然而,我国的同行评议实施时间较短,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的弊端。

(一)缺乏专家评选机制。在我国学界的各种评审活动中,没有统一的专家遴选制度和科学的遴选标准,各级评审机构自定规则和标准遴选专家。评审机构一般依据学历、职称、学科、资历、名气等外在因素遴选专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由于专家遴选制度中忽视学科结构的,使得同行评议中出现外行评价内行的怪现象,影响评审的客观性;由于忽视了对专家的道德素养的考察,使得在评价过程中常常出现暗箱操作、黑色交易的学术不端行为,影响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由于忽视了专家评价能力的考察,使得创新性、前瞻性的成果被扼杀,影响了评价的科学性。

(二)缺乏监督机制。现行的评议机制中,评议专家在评议过程中拥有自主的评议权。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无节制地泛滥,严重影响评议的公正性。评议专家的零责任也使得专家的权力和责任失去平衡.在评议过程中可以“毫不吝啬”地发挥自己的权力。普遍流行的匿名评审制度一方面可有效防止人情关系、利益关系对评议的干扰,但另一方面也很好地将专家置于黑箱中保护起来。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据武汉大学的邓晓芒、赵林、彭富春三位博导披露,在湖北省社会科学(1994—1998年)的评奖过程中,“评奖主持人和个别评委利用职权,在哲学社会学组把一场严肃的评奖活动变成了一场一手遮天、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的丑剧”就是评议监督失效的例证。

要提高评议的质量和影响力,必须加强机制建设,找准着力点,从机制上修正、补充、改善同行评议机制,规范和约束评议专家的行为.增加同行评议的可信度,使之更有成效。1.完善专家遴选机制。评议专家对同行评议的实施至关重要,遴选合适的专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知识结构。同行评议的基础在于评议主体的遴选。同行有大同行与小同行之分,选择与评议对象相适应的同行专家对确保评议质量至关重要。确定一个专家是否小同行专家必须从“研究领域”、“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三方面判断。选择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与评议对象相同或相近的小同行专家是保障评议质量的前提条件。

(2)学术水平。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其评议水平不一定高,但学术水平不高的专家,其评议水平一定有限。专家的学术水映在获奖级别、承担科研项目的层次、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以及本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和发展动态的熟练掌握、学术声誉和学术地位,其中最能反映专家学术水平的是学术代表作。

(3)科研道德修养。不仅要注重专家的学术水平,也要重视专家的道德修养。高尚学术品格和道德素养专家具有较高的道德自律性,能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人情关系和利益关系,在评议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学术态度,做出公正的评价。

(4)评议水平。专家评议水平的高低体现在其评议质量上,评议质量可以用离散率、命中率和成功率的高低来衡量。离散率主要反映出专家个体与专家群体认识上的差异性;命中率反映专家判断的准确性:成功率反映专家判断的前瞻性。通过这三种指标定量衡量专家的评议水平,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将不符合条件的专家剔除。

2.实行匿名集体讨论机制。在评议方式上,目前仍然流行的是匿名制,也称“盲审”,而且要求双向匿名。匿名制可以有效遏制人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同行评议的干扰,对提高评议公正性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对消除专家的知识背景、研究范式、思维方式所造成的影响上收效甚微。如果将信息技术手段加入评议过程中,推行集体匿名讨论制,同行评议的质量会有所提高,具体实施的方法为:为待评对象建立聊天室,评议专家以待评对象为主题展开实时或非实时讨论,求同存异,使评议结论逐步达成一致;通过上传的方式展示自己的论据。充分论证待评对象的意义、价值与创新;评议过程中专家都是匿名的,不得透露自己身份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管理员有权撤销其评审资格;对于存在很大分歧的问题,专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解决,等等。通过这种匿名讨论的方式,利用同行专家之间信息交流和沟通.减少专家主观倾向对待评对象造成的消极影响,从而提高评议有效性。

3.实行专家轮换制。专家在评议中拥有很大的学术权。专家并非“圣贤”,难免会受人情关系、利益关系、主观倾向等的影响。如果一个专家长期拥有评议权,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己的学术圈子,滋生学术腐败,异化学术本质。所以.有必要推行同行专家轮换制,同行专家任期每届两年,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任期结束时,按照相关的遴选规则和程序,重新评选评议专家。轮换制能打破利益关系、屏蔽人情关系,提高同行评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