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例6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1

1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施工方以及建筑企业在对一个项目开展施工的时候,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而且项目的双方都要知道合同对于施工来说有多重要,施工合同是对一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等,同时合同也是项目按期交工,并且给予工程款的主要依据。签订的合同必须完整,对施工的所有细节都要明确的标准,同时也要规范,这样才可以用是合同去约束工程施工。此外合同还要考虑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计价的方式以及施工风险等,也要具体的写出在工程遇到风险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方式以及资金等。

投标报价书是合同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部分,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对工程结算也要按照投标报价书来计算。投标报价是工程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与企业是否能在建筑工程中取得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工程在投标报价的时候,要求有关人员知道报价的技巧,同时还能知道与报价有关的政策等,这样可以保证报价的结果是最佳的。报价技巧可以有以下几点:

(1)在对工程报价的时候,可以采用多方案。这种报价方案适用于某些对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而且该工程对于条款没有明确的标注,施工的范围也不确定,这有这样的工程才能使用多方案。大体上说,这种报价是在最初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报价,如果某些条件发生变化,报价才会变化。例如材料的价格不稳定,在对材料报价的时候,就用材料的最低价格,这样可以打消业主的疑虑,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最重要的是不会让施工方有较大的压力。

(2)除上述的报价方法外,对工程报价的时候,还可以采用不平衡的方式,首先是在招标前,报价人员要对报价的图纸非常熟悉,而且还要将项目进行对比,在对比中分析业主的想法。如果一些清单不能满足业主的想法,那么在正式实施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某些项目的工程量下降,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调低价格。相反的情况就要增加报价,这样可以有大幅度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预防在施工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在施工的现场对工程的管理也能方便。其次,在投标的时候,对项目的报价要知道单个项目的报价,这样如果个别的项目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对其赔偿的时候,也有依据。如果主要的材料在施工的时候,可能会更换,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将价格调低,相应的增加人工以及机械的报价,材料的价格在补差价的时候,以材料的市场价为标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的利益多。最后,如果项目中标,那么中标的价格应该以总的投标价格为准,为了能够让投资出现回笼,在报价的时候,工程前期的单价要提高,而后期部分的价格可以降低。

2 在施工阶段运用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结合提升经济效益

(1)为了让工程能够在完工的时候,顺利的实现预期目标,就需要做好工程的交底工作,同时要合理的编制施工方案。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有编写投标文件的人员组建施工团队,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部,然后对项目有关的信息进行交流。保证能够顺利的编制施工方案。在进行交底以及施工的时候,要有专业的人员对施工的方案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做详细的说明,以便施工人员知道,施工的范围以及在施工的时候,哪些行为是可以的,哪些措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也要让施工人员知道在施工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要表现出合同上的权利以及义务。从多个方面出发,对施工的工艺合理安排。

(2)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施工中的一切信息收集,并且对收集的信息做好记录、整理,每天或者是在固定的时间里写好施工日记,如果可以要在施工的现场配备文职人员,专门的统计资料。收集的资料有很多个方面:首先是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文件有关的补充信息等。其次是施工合同,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议以及材料数量、供应等等。再次是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资金有关的问题。最后,在施工中的对项目的记录,例如图纸的设计、变更,项目双方对相关有关的交流信息等。在施工现场对资料的收集,可以让施工方能够及时的掌握信息,并且对信息进行分析,使其保持动态的状态。

(3)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敏锐发现索赔条件,及时整理索赔原因在时限时间内处理好工程索赔事件。工程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频率较高,涉及的因素是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增加。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文件的相应条款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1.2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2.3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因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十分重要。然则,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需要采取有效对策,强化合同管理,确保实现工程目标。

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者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建筑施工合同涵盖的内容多。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法》规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验收、质量保修、质量保证期等诸多内容,还包括现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的很多具体内容,如标的物的规模、结构特征、图纸、保密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和延误工期的责任、不可抗力、监理单位等等。其次,建筑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施工合同除涉及《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投标法》,还可能涉及的《公证暂行条件》、《标准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就更需要合同管理者要具有丰富的合同知识,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内容深入了解,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的事情。但是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合同管理者的合同素养欠缺,对于合同的内容和涉及范围不熟悉,甚至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竣工结算后都没有认真细致的了解合同内容,如此给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结算等带来严重的影响。

(二)合同主体细节有待规范和完善

承包商不具备与工程相应的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商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商,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如果不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就仓促贸然地签订合同,很容易与一些信誉不好、履约能力差的承包商发生经济关系,甚至会上当受骗,导致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运转,有时还会引发业主的全面亏损和破产。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主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笼统、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三)风险合同与无效合同现象严重

对于承包商来说,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正常风险总是存在的。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管理,且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上风,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约,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迫于生计,急于承揽工程,或久未承包到工程怕丧失承包机会,只能委曲求全,无条件地接受苛刻条件,签订一份风险合同。这样就造成双方在法律和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关系, 给今后的合同管理带来隐患和争端。违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风险合同与无效合同现象严重。

(四)索赔管理意识单薄。索赔是指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赔偿的行为, 是正当的,合法的。不平等合同条约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受损伤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合同管理者的综合技能对于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强大的能动作用,因此说需要采取措施提升合同管理者的综合技能,尤其是要提升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首先需要加强学习,抓好对管理者的合同知识和相关建筑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如布置学习任务,增加实际管理的机会,增强管理经验;二是邀请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者授课等,提升管理者合同管理技能。其次,培养能够适应国内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专业人才。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国际化,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赔贯穿在整个工程管理之中,是全局的、系统的、高智力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管理工作,索赔已成为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济策略之一。要保证我国的施工承包企业有较大的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注重和尽早培养一批从事合同管理和索赔的专家。

(二)完善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双重影响,导致一些管理中的细节处理不到位,影响到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能够充分的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其一,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理,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在施工的过程中,合同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变更必然会带来索赔,这样往往会对工期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管理者,一定要及时更新合同变更消息,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以维护施工企业的效益。其二,重视工期索赔,能够让业主要求加速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承包商还能够从中获取经济补偿和奖励,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同时,还需要注重对签证问题的管理,这是发生纠纷时最好的证据。其三,还需要加强会议纪要发放时间和实效的管理,为合同的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管理者还需要充分的行使自身的权利,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三)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双向担保制度

现阶段都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加强合同风险管理,不仅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发包人也要提供担保,这样,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对那些资信程度不高、实力不足的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风险。

双向担保以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为例:合同约定这个关键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应约定。约定的内容分二部分:

1、约定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项目和投标单价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没有项目合投标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发包人确认时,可依照类似项目和类似投标单价为鉴。

2、约定调整幅度,即工程量增减引起的造价变更占合同价的比例,在约定幅度以内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约定幅度以外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以达到工程双向担保。

(四)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既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双方认真履约的约束手段。要使索赔获得成功,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1、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明确双方的权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2、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搜集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力度,健全合同管理模式。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无论是对业主还是承包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应当成为今后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当避免粗放经营、忽视合同的做法,通过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供合同;管理

市场经济可称为法制经济,在某种程度上也称为合同经济、契约经济。现在这个社会讲求的就是合同,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失败与合同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长久性的发展就必须要把合同以及合同管理予以重视,合同管理必须是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的。系统性是指凡是与合同内容有关的部门都要对合同进行管理。动态性是指要随时随刻注意合同的变化情况,若发现有对我方不利的变化时,要及时修改合同、变更合同,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对合同进行适当的补充,情况严重时可中止以及终止合同,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当而出现赔偿等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分供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签订合同阶段出现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主体合格是指(1)必须为合同当事人;(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合格不能出现以下两种倾向:(1)属于合同当事人但是不具备这两种能力,这样的主体就是不合格的。(2)具备这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同样也属于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表达歧义。在草拟合同中,合同的内容表达不清楚不具体,容易造成歧义和误解,为以后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在草拟合同时应准确清晰的表达出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也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认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想法。

3、合同条款出现挂一漏万的现象。制定的合同条款上不全面,存在一些漏洞。很多的违约责任都产生于这些漏洞,出现违约现象时,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

4、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办合同就属于主合同,该合同是能独立存在的,从合同的成立必须依托于主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

5、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在《合同法》的第52条明确地规定:若签订的合同中涉及违法违规条款那么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的任何保护。现在很多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都把违法的目的用合法的形式进行掩盖,这种合同从实质上说也是无效的。

6、境外合同出现很多疑问。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很多企业在制定合同时都采用境外文本,因每个国家国情不同,语言表达也有很大的差别,外加上翻译的不完全准确,导致了合同的文本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为了避免这种状况的再次出现,在制定合同时应弄清表达的具体内容,并在合同上进行明确的说明。

(二)在合同履约阶段出现的问题

1、应变更的合同未进行修改。为了使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实现有更好的保障,就必须在一段时间内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修改时必须要及时不能出现拖沓等现象。

2、未发出相应的会议记录。及时的发出书函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但是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及时的发出书函往往受到人们的忽视,导致受到严重的惩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的表明,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洽商、合同的变更、有关合同的文件以及书面协议都应予以重视,并视为合同内容。

3、未办理签证确认。很多的建筑公司没有办理签证确认,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没有权限。现场的管理人员认为这并不重要,当出现纠纷时,会因为没有办法举证而导致重大损失。

4、未在的时间范围内。在现在的建筑行业中,出现了非常严重的拖工程款问题,在出现问题时未及时诉讼法律,当准备诉讼法律的时候才发现已过了诉讼时效,这样就使造成的损失得不到赔偿。若的时间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就相当于建筑公司放弃了债权主张,放弃了胜诉权。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分供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原因

(一)历史根源

现在的很多建筑行业都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出来的,在那个时期,不管是管理的制度、管理的方式、管理的方法都有一定的计划性。建筑施工的任务都是由上级下达给下级,在施工任务上是按照地域分工承担,在结算时也是根据财政拨款来进行,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上级的控制范围内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前不会与发包方签订任何的合同,只需要一张“委托书”。这样就导致了很多的建筑企业根本不了解合同的概念和作用,因此也谈不上合同管理了。

在八十年代初,计划经济逐渐过渡为市场经济,市场竞争逐渐激烈,施工任务是通过招标方式和投标方式来取得,代替了原来的上级下达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在中标后,与发包方签署施工合同。建筑公司开始慢慢的接触合同,渐渐明白合同的概念和作用,也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合同进行管理,但是这一切都仅仅处于初级阶段,在很多方面上都存在缺陷与不足,合同的内容表达的模糊不清,签订的合同也不规范,这就导致了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多的建筑商因为合同的漏洞把辛辛苦苦赚的利润全部搭进去,严重的甚至还赔上了老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施工领导就深深的意识到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相对于八十年代初期的合同管理,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还是受到了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二)认识根源

现在很多的企业对于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这两对的关系认识不具体、不全面。

1、市场和合同的关系缺乏一定的认识。市场与合同是相互依存的,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支撑,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合同是市场的产物,也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没有市场就谈不上合同。很多的企业不能正确的认识市场与合同的关系,要不草率的签订合同,要不根本就不签订,当遇到纠纷时就会没有相应的依据去协商与调节。

2、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认识不足。很多的企业没有重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部门之间履行的责任不落实、不沟通、不明确。其实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的沟通与处理。

三、针对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在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选择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一些的培训、选送较好的院校进行深造、建立岗位责任制等等方式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使管理人员的语文水平、思想水平、业务能力、法制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信息化管理体系。在企业的合同信息化管理上我们可以采取制度网络和组织网络两种方式。制度网络是指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要制定相关的操作制度,对合同管理予以保障。组织网络是指由上而下的建立各种制度,使企业的每个层次各个角落都在合同的管理范围之内。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等活动,让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得以提高。“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所开展的活动,能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从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参考文献:

[1]周建国.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2(27):512-512.

[2]张卫花.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15):29-30.

[3]孙勇.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探讨[J].卷宗,2012(4):70-7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字:建筑工程 施工 合同管理

Abstract: all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work on how to successfully complete the contract on. The succes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directly determine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project, decided to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win-win" the contract goals can be realized.

Key word: build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大量的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表明,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模块的核心。所有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是围绕着如何圆满地完成合同而展开。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项目的成败,决定着业主与承包商“双赢”的合同目标能否实现。合同管理因其自身特点而与其他诸如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项目管理子模块有所不同,这表现在:第一,合同管理强调全过程管理。即从最初业主与承包商的商务接洽、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合同实施到最后项目完成之后合同文件归档为止,合同管理渗透到项目进程的各个阶段;第二,合同管理强调全员管理。以EPC总承包合同为例,其涉及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开车管理、培训管理等项目实施的方方面面。合同管理的参与人并非仅限于合同管理部门,而囊括了所有的项目参与人。也正因为如此,合同管理成为包含内容最为复杂的项目管理子模块。除了处理项目各阶段形成的合同文件、应对各种由于变更、索赔、分包等发生的合同事件之外,还要涉及内部与外部多层次、多角度上的协调管理。

工程造价是施工合同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搞好施工合同管理首先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施工合同的签订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对象,并因此成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施工合同的签订依据的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等还不能够完全地、及时地调解施工合同各主体之间利益的不对等关系,一方面表现在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的认定过程反复繁长;另一方面表现在屡禁不止的工程质量事故中。

对一项工程说,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在合理确定之前是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根据各自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并极大限度地应用这些信息订阅合同价款,并通过价款确定的方式、调整的方法等一系列约束性条款最终形成结算价款,其过程反反复复,短则二、三个月;长则三、五年。长时间的认定过程主要是因为双方存有疑义,这种疑义来自于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原理,存在于发承包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承包方比发包方有更多的、更为完善的工程价格信息,就好比商品的卖方比买方有更多的产品特性和质量信息一样,因为建筑产品也是商品,承包方是建筑产品的缔造者,也受市场经济机制的制约。如果商品的买方能够有足够的产品信息并能保证有效地实施,就能够消除这种不对称关系。工程质量事故与其说是质量问题,归根结底是信用问题,不讲信用就谈不上质量。所以,施工全过程管理不仅要有法律、标准规范的保障;还应有相应的利益制约机制。施工合同作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需要平衡信息不对称关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权益制约机制。

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是合同法等法律体系在一项工程中的具体体现,是发、承包双方必须遵守的准则,谁触犯谁就受罚。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是形成施工合同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下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了发、承包方行为或不行为的后果,缺乏其行为或不行为的利益制约机制。施工过程短则二、三个月,长则二、三年甚至数年,在工程施工期间几乎不可能停下来等候仲裁或至法院去打官司,因此它需要有一种机制,在施工过程延续期间能够有效的调节各方的关系。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延续了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也规定了平衡发、承包双方利益求对等关系的约束条款,即示范文本第41款规定的担保。笔者认为,这一条款现阶段还不能够有效地实施。发、承包双方都提供了履约担保,但由谁来具体实施担保呢?换句话说,工程担保作为工程索赔的保证,谁能保证担保有效实施呢?我国是国际仲裁强迫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国之一,如果签订合同后出现违约,业主,即发包方首先就会没收履约保函以及攥在手中的各类银行保函、拒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此,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首先要严肃认真地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就要认真地去履行,同时还要有风险意识,要充分考虑国际惯例对施工合同的影响,国际惯例是在大量施工实践操作中形成的一种制度,是约束发、承包双方行为或不行为的准则,它有效地调节了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的利益不平衡关系。国际惯例中对于保证工程索赔及时有效的一个通常做法是利用保证担保制度。保证担保制度在我尚未建立,但其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履行的强制性制度已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据资料记载,美国从1984年联邦公共工程运作保证担保,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全世界35亿美元的保证费收入中,美国占60%以上。

保证担保制度之所以在国际社会上广泛应用,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合了政府信用和社会信用。FIDIC条款作为国际工程界的“宪法”,它规定:持有保证担保书的业主不能要求保证担保人支付一笔金额―业主只能要求完成合同。换而言之,如果出现委托保证担保人(承包方)违约,保证担保人不是赔偿一笔钱,而是首先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各项条件履约,而不是简单地赔一笔款,从而更大程度地、更全面地保护了受益人业主)的利益,因为花钱买的是产品,而不是耗费大量精力后买回赔款,这也是美国对工程保证担保的保函一般由专业化的保护担保公司出具,而并非保险公司出具的原因所在。保证担保公司一方面要具备足够的资信,另一方面要具备完全的代偿能力。它通过信用交易的实现,带动和促进了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 ,处理方法

Abstract: as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continuously matur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claim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obvious. The article mainly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laim measures detailed analysis, aims to strengthen the building from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and fully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 for compensation, the treatment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索赔则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任务是“五控”、“两管”,即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环境控制、合同管理和现场管理。其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要达到不断提高社会信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增强索赔意识。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处理办法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二、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的措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合同转移风险

当前建筑市场是发包方的市场,由于客观因素和不确定性,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风险意识,为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招投标阶段。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要对项目买施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从项目的谈判、签约、履约到竣工结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业主对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监督指导,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合同目标的准确完成。签订合同时应将工程实施期间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作出明文规定,使承、发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

(2)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第一,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之前应就该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并分类。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第二,避免合同中的矛盾。特别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承包商对合同的理解负责。第三,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施工企业应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

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风险管理的重点是风险的规避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首先是严格守法,科学施工;其次是依法确立合同,注重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第三是建立科学的内部经营决策机制。

5.采取科学的索赔预防措施

加强工程的风险意识,及早了解风险来源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将地质情况及地下障碍物的资料收集齐全,以免延误工期,造成索赔;进行优化设计,提高设计的水平和质量,尽可能避免因设计出错而影响工程,设计过程中考虑得周全,也可消除施工中因不合理设计造成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认真细致地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并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进度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项;要加强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及施工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避免随意进行变更或下达工程停工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工程延期而引起索赔。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