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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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文1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 管理要点

项目可以理解为管理对象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完成的,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任务。而作为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的的工程建设项目又具备与其他项目不同的特点。例如,一次性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整体性强,协作要求高。上述特点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复杂的管理活动,管理要素和管理方法多种多样,合同管理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合同主要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检测等。本文将主要探讨其中的施工合同。

一、资格预审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首先要做好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保证参与投标的单位在资质和能力方面能够满足招标要求,同时优选出有实力的投标单位,为评标和定标作好准备工作。资格预审条件可分为强制性和一般性条件,前者主要包括投标申请单位的法人地位 、资质等级、注册营业范围、进期同类工程经历等,后者一般包括:人员资质、设备情况、财务状况、分包计划等。对于强制性条件的预审应该尽量将潜在投标人控制在同一平台上,使各潜在投标人具有可比性,但同时注意不要违反《招标投标法》第18条和第51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和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对于一般性条件的预审应重点审查人员和财务状况,对人员应重点看拟派项目的人员架构,因为现在各建筑企业多实行项目负责制,所以项目班子的能力高低尤其重要。对财务状况的审查也不能忽视,尤其没有工程预付款,按照实际施工进度对以完成的工程部分支付工程款,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有一定的资金承受能力,避免其资金链条过于脆弱而难以为继并降低其抽调项目资金填补亏空的可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清晰阐明合同双方责任、发包方对质量标准及工期的要求、日后合同分包的方法、各施工单位的工作界限、总承包单位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工作配合以及其他各项合同条件要求等,已使各投标单位能够按统一的合同条件执行投标,使投标总价与合同责任及投标风险相结合且可互相比较,以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变更情况及变更价格计算等要明确,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担保等保证条款要明确,不应仅以标准合同条款版本再加简单的专用条款要求而形成招标文件及进行各类建筑施工合同招标,而待定标后再具体洽谈合同条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约前发生纠纷通常对招标单位不利。有人认为合同未签订就对自己无约束。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确立了以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即不以特定形式或手续为成立要件。但是,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25、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投标人投标提出了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表明招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被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是法定义务。此时若双方因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致而发生争议,招标单位拒绝与投标单位签约,就已经构成违约。

三、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现在优良标准已取消,但有一些荣誉奖项,如建筑工程鲁班奖。对于这些奖项是否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须慎重考虑。对于建设单位,获得这些奖项的好处会给后期项目带来无形资产及荣誉,但同时会增加投资。应考虑这笔钱花得值不值。

安全文明施工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经济、切实可行的要求,以便后期工程管理协调顺利进行,如忽视这些,会给后期工程管理带来一些失控现象,还会给后期的合同调整带来麻烦。

四、工期的要求

一般的作法是由招标单位约定一个工期上限,这个上限应客观并具有指导性,主要由招标单位的销售安排来确定。同时由投标单位根据其施工经验填报投标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合同工期。有时投标工期会比招标单位约定的工期上限缩短许多,这时要看投标工期是否与实际需要相匹配,否则在确定合同工期时不宜采纳。因为总包自行负责施工的不一定是全部工程,缩短正常工期会使其他施工或供应单位的时间紧迫而导致其非经济性安排生产,造成成本增加,最终会转嫁给招标单位。而且按期投标工期竣工,可能一些配套设施尚未完成,工程无法投入使用,且招标单位接受后增加照看成本,群体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应当由各单位工程的具体开工、竣工期限所组成,如果只笼统地规定一个总工期,当承包单位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时,也难以确定承包单位已经违约。对于工期较长的大型项目,有必要将总工期分解为若干阶段目标工期。对于工期延误赔偿,应在合同中做详细的规定,按定义概念不应规定上限,否则限制了发包方的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以实现承发包双方共同建设的工程为目标,一般都是明确的交代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责任等,对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起着法律保护的作用,在对发包人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甚至是支付价款等作用上都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它为保证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着至关重要的法律支持。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业主、承包商乃至整个建筑行业都具有着非凡的意义。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1市场趋势的必然结果

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日趋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要想采取更有效方法去管理和调节市场就要求它们能及时转变自身的职能,打破陈旧的思想观念,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预市场,而应该积极的采取法律和有效地经济手段去管理调控市场。而承包商主要从事的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与管理,就更应该严格遵循市场秩序,完善、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这其中合同的管理无疑是其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是当今市场经济趋势的必然结果。

1.2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各方的行为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参与着总体上还是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许多承发包双方对待合同的自律性有待提高,这类现象无疑对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造成了混乱。所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一现象不可以视而不见,应该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业内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的交易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合同的意识不强

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签订滞后等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制定合同过程中,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根本没有全面彻底的去考虑一些事,于是就会经常发生遗漏的没有出现在合同中,而那些细节问题更是漏洞百出。例如,常见的工期延长就是纯粹的属于施工单位的问题,而业主就可以通过合同拿出足够的索赔依据;类似的像扩大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资金等等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许多合同的所谓专业管理人员甚至是部分企业中的高管对合同的认识和经验有所欠缺,导致其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善于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问题的时候随意处理,而不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走。

2.2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为例,投资方为甲方,由他们掌控资金,因此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在签订合同期间,许多施工单位为求目的,一心中标,不得不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签订一些对不利与己方的条款,继而导致施工方的义务繁多,责任也是全程包揽。此外许多施工合同中还有违约处罚施工单位的条款。相反,如果是甲方单位由于图纸的提供不到位、提供施工许可证不及时以及“三通一平”不及时,而导致施工方窝工,继而为了赶工期不得不加班加点的情况发生,施工单位大都可以按合同提出相应的索赔额。但是由于自身合同意识的缺乏,在合同订立之初并没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部分建设项目对合同的管理体系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以及授权管理机制等都不全面,于是人人都有权利去签订合同,没有明确好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或是明明有制度却不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于是本该履行的手续没有履行,许多评估和审查的步骤被忽略。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严重不足。

3.加强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些要点和对策

3.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在合同文本的拟定过程中,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有个大致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拟定时具有一定前瞻性,并对合同有一个比较严谨的分析,这样就能保证所拟定的条款不会出现模糊不清的地方。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文件齐全、对工程有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相当的预见性。

3.2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的人员去负责合同管理一事。同时由于现阶段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意识,因此,必须加大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他们展开积极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课程,使其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起依法签约并依法履行的新风,把合同管理事物当做一件实事去认真落实。

3.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不可或缺的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市场风险继续增加,并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风险意识,在这种新形势下,合同管理成为施工和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应集中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实现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已经越来越重要。因此,要高度重视建筑合同管理,深刻理解其重要的地位,在项目管理,探索和总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能,寻找新的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的基础,促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而降低了施工风险工程合同,以保护各方的利益,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8( 5) : 29-3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文3

关键词:通信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签订;风险;变更

Abstract: with the break-up of China telecom industry restructuring, increasing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the communicati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use and coordination of all resources, reduce operating costs, improv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has been introduced into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Contract to determine the price (cost)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quality targe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has two sides. Therefor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and then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the main points of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in detail, which focus 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is signed; Risk; change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通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通信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二)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通信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通信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通信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通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

(一)加强合同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对于工程中的风险,应从识别和防范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控制。

1、风险的识别方法

合同风险的识别要求列出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关键控制点、风险来源、产生条件。风险识别的方法一般包括:

(1)问询法

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中,合同审计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如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账、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2)流程图法

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3)测试表法

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测试表大体上可以设计以下几种:一是市场准人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合同签订双方队伍资质、市场准人情况、外部队伍考核情况和转包、分包情况。

二是招投标和授权批准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收入是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权书。

风险的防范

通信施工企业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设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6)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案例分析

某干线传输网工程,在6个省内进行传输设备的安装测试工作。建设单位(甲方)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设备厂商:A厂商提供40×10Gb/SDWDM设备,B厂商提供10Gb/SSDH设备。工程由两家施工单位C、D分别在三个省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和测试工作,甲方指定施工单位C作为工程的施工、测试总协调单位。下面从施工单位的角度进行合同风险的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利用流程法、测试表法、现场观察法和合同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1)工程风险:

①技术风险:本项目所安装的主要设备是40×10Gb/SDWDM设备和10Gb/SSDH设备,本设备是高新产品,对这种设备的调测缺乏经验,可能会造成进度拖后,成本增加,质量不稳定。

②管理风险:可能有管理制度不完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易出现质量安全事故。C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协调工作,除负责自己段内工作外,还要实时掌握D单位的进度,并且要编制全程测试计划,指挥D单位进行系统测试工作。若管理不完善,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误。

③资源风险:10Gb/s传输设备测试仪表数量有限,存在不能按时提供的风险;本项目工作量大、工期长,造成人员长期出差,家庭原因造成人员离开;与厂家督导观念差异,无法合作。

④质量风险:材料质量不好,工具、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⑤环境风险:施工地点有正在运行的设备,在通信运行安全方面存在风险;粉尘对设备的危害。

(2)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到位,融资渠道不畅。

(3)外界环境风险:国家投资政策改变,银行利率调整等。

(二)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通信项目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变更数量多,同时变更往往牵涉到索赔,因此必须加强变更管理才能减少对方索赔的机会。

(三)规范合同签订的内容

签订通信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现阶段我国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已经制定了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不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四)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通信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由于现阶段合同管理意识欠缺,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五)做好合同履行评价工作

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会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手机、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只有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具体工程实施计划进行比较,才能进行总结归纳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结语

综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合同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的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通信工程中,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对减少造价,缩短工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晓燕.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宁夏机械,2009.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文4

关键词:合理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主要是投资方、出资方,通常也被称为业主单位或者项目业主,其对于工程项目拥有产权,因此是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成本、进度、工期、质量、安全以及环境、合同和信息的管理等。其中尤其以合同管理为要点之一,许多工作都需要通过合同管理来完成,因而非常重要。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国家的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工商部门以及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机构,均对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具有一次能够的管理权,因此,开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采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因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合同管理的对象,则主要包括对于合同履行双方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发生纠纷时应有权益的维护,发生违法行为时的纠正和制裁措施等。通过合理使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针对合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达到保证工程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和计划,避免损害其双方各自应当获得的利益或合法权益。合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不仅针对的是施工行为、施工过程的管理与制约,同时还需要重视对于合同的签定、双方职责、义务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规划、项目验收、工程交工、纠纷和争议处理等内容,因此需要全面设计以上的管理内容,从而完善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 约束合同义务,保证双方共同利益

目前,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同时也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评价而言都至关重要。合同管理工作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从工程的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阶段,均需要注意合同的管理审核,以利于实现管理目标,取得最终的经济效益。

2.2 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当前在建设工程签订合同和管理合同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引起合同风险,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纠纷,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由于合同签订各方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义务、所获取的权利关系模糊,容易导致工程建设秩序出现混乱,在面对工程冲突和风险的情况下,只会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对于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2.3 规范承包方行为

有少数的工程建设承包方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诚实信誉等,甚至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严重影响了市场机制和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通过合同管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使合同管理能够实现指导与约束的效果,明确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保证建设市场的健康与稳定。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办法

3.1 对合同实行动态修正式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较为复杂,其建设过程可能会发生计划之外的事故,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应当在事先就对此类情况有所防范,在制定合同的阶段,就需要注意将相关情况的规定归入其中,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合同,并对该合同的执行进行跟踪与补充。此外,对于工程常见的施工方式变化,以及所带来的利益纠纷,通常存在于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所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为后续工程的变更留有余地,明确各项责任制度和预防措施,并详细阐明工程变更的相关结算方式。

3.2 提高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当重视人员本身的专业技术,例如可以从建设单位其他部门曾有过相关合同管理经验的人员中进行选择;(2)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训与考核,在合同的内容拟定阶段,以及后期合同的履行等环节,都需要重视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以便让合同管理人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以提高管理能力与效果;此外需要注意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3)注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责任意识,通过建立严格的奖罚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的方式,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其职责,从而能够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进而能够保证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够实现长期的良性运作。

3.3 严格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施工合同的拟定,需要以有法可依作为前提,但是当前的合同法和招投标法中,仅包括一些合同的常见问题,而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并未有所涉及。因此,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都应当重视对于国家、省市所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研究,确定其中条款所对应的项目,以及哪些问题没有进行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没有涉及到的规定和条款,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相关方面进行风险的评估,然后采取合理措施,以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从而将需要添加的条款,及时递交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之后,再签订最终的合同。

3.4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与流程

对于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1)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应当包括设计―咨询―测量―勘察―监理,该过程中,应当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结合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技术要求,中标、议标的结果等,来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洽谈与会签,然后由部门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相关领导签批后即可盖章确认;(2)针对建设工程的设备供货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大中修合同等,都需要由建设单位,以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为依据进行拟定,拟定完成后,再由部门的造价人员进行审核,以明确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内容是否符合计价与结算原则,部门的工程管理负责人,则需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核与确认,从而进行审核意见会签,经过复核无误并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才能够盖章确定;(3)对于工程的小修理合同,则主要由建设单位根据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拟定相关的合同条款,部门专业管理人审核、签字,确认,经过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盖合同专用章。

4 结语

就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相当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契约,其制约的内容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在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学会维护自身利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从而保证单位的实际建设效益。

参考文献

[1] 杨国有.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设计[J].电子设计工程,2014, 22(05):1-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文5

论文关键词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风险 策略控制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合同当事人众多,并对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合同的规范、约束效力,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正当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对于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接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涉及到对所有合同进行统筹规划管理的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结构的选择、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合同诉讼等内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双方的真实、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体的非法干涉,该原则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述的内心真实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为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达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的当事人,以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一原则也为业主方合同条款的拟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的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充分的意思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式的谈判与妥协,最终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这些最终达成的合同条款也被视为双方真实、自由的合意达成,并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合同违约追责风险、合同条款陷阱风险等方面。

(一)业主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

在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对于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不重视,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应当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协议、事后补签合同等方式来达成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对合同双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证,造成问题纠纷难以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阴阳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设工程大多通过招标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称为“阳合同”。而在招标之后业主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私下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再次签订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甚至原合同条款内容。对于“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那么,业主方在编制或者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事先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被确定,对方当事人签署备案之后,再试图通过“阴合同”的行为改变原合同内容,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对于业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

(二)合同条款及变更的风险

合同文本应当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清楚,业主方签署的多数合同文本都由对方单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往往显示公平,违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如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对于业主方的权利涉及较少。一般在建设工程中的业主方责任主要是合作责任,一般包括业主方雇佣人员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的部分合同责任,及时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必须的决策、手续、答复指示下达沟通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图纸、场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接受责任。

一般对于业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对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缺乏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制裁条款以及违约金制裁的约定。

对于业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变更的风险较大,由于业主方新的变更指令、设计方、监理方的导致图纸修改、工程环境变化、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改变施工方案,由于业主方、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合同责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将由业主方承担。所以,业主方所提出的变更请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视并论证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前期的勘察、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变更,杜绝无谓地变更。

三、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运用

(一)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设立为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证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长短和资金投入情况,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任选具备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进行专门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设立合同管理账目,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做好合同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编制招投标合同文件时,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诊断、拟定。招投标完成后,签署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再审核,最后再与建设项目监审部门形成最终合同文本,交由业主方盖章签署。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能够在制度上保证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另外,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资料的归集、建档制度也有助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法规的系统建档,系统、科学、完整的合同资料既能防止合同资料的遗失,对于后续结算工作、纠纷处理、审计备查及咨询参考提供良好的辅助证明作用。

(二)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见的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补偿合同。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各有其利弊,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为原则,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字是参考数字,实际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计算。而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对于业主方来说,核实工程量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同时还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虽然对于业主来说最简单易行,但忽视了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加的变化。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环境条件稳定,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范围明确的情况下采用。而变动总价合同对于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规定,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化导致的方进行调整。对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的情况,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优越性,承包商风险低,利润有保证,但对业主方来说,合同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无法准确将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终止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对业主方合同履行与监督不利。

因此,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的总体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风险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响因素等,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通过不同的计价方式达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为规范建筑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等,这些合同文本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内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将合同示范文本与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结合,否则即使选用合同示范文本,也会造成订立合同流于形式,订立合同简单,但内容具体条款却是,权利、责任划分不明确,合同文本形同虚设,带来合同履行风险。对此业主方应灵活选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准备表达双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条款的巧妙拟定可以约束制裁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某种合意。在建设项目中,业主方在合同条款的设定时,应当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根本宗旨。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经验、工程人才缺乏的单位,巧妙设定合同条款,有助于维护业主方的投资利益。

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定:

1.担保条款的合理运用。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而在建设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种类则包括了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而对于业主方来说,合理设定投标担保条款、履行保证条款、工程保修担保条款,则能够起到约束、督促对方当事人的目的。如,关于工程保修担保,在合同条款中拟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扣除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该部分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之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取得业主方出具的完成质量保修期工作证明进行支取,业主方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请求后,无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质量保修期做了规定,利用保留金条款则有助于业主方制约施工单位积极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到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目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范文6

关键词:项目建设; 合同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road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increasingly fierce competition between, construction risk also will increase. To make construction projects benefit maximiza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key. Accordingly, need to strengthe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sis of the contract risks, awareness.

Keywords: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公路行业的高速发展,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建设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使得建设项目效益最大化,合同管理是关键。因此,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分析合同风险,提高防范意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重要意义。今年是我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年,以此主题为契机,就具体工程项目上的合同管理谈谈本人的看法。

1.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须坚持按国际通用条款管理项目,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管理项目,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以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项目管理要贯彻合同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

1.1合同管理基本要求

1.1.1合同管理精细化 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我局合同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1.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施工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设控制的对策,从而为项目节省建设资金。 1.1.3合同索赔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1.1.4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施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5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施工单位应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1.2合同管理保证措施

1.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1.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应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建设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

1.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建设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2.1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2.1.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1.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2.1.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2.1.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2.1.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3.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结束语: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到合同管理。为此,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施工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施工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