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例6篇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

第二条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村镇建设工程,是指我市城市规划区、县(市)城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集镇(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其中:

建制镇、集镇(乡)规划区内的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以上、及其它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村民中心”等公共建筑工程以及三层(含三层)以上住宅工程,称为“限额以上工程”;

建制镇、集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含辖区内生产性建筑工程),村(居)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工程,称为“限额以下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其中: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市场、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造价、建筑节能、招投标管理、建筑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限额以上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村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限额以下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

第四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其中: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市场、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造价、建筑节能、招投标管理、建筑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对“限额以上工程”实施监督和具体管理;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和机构,对“限额以下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对“限额以下工程”中村(居)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工程实施具体管理。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其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对受委托管理的“限额以下工程”实施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

村(居)委会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本村范围内二层以下住宅工程及一些小型工程的报批和施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镇建设工程应符合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要求,其“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限额以下工程”,按照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七条村镇建设工程应履行规划选址、施工设计图审查、办理施工许可、委托质量监督、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各类村镇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其中:

(一)村镇“限额以上工程”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二)建制镇、集镇(乡)规划区的“限额以下工程”及其辖区内小型生产性建筑工程,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按以下程序办理:

1、工程建设方在征得村(居)委会或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持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建设申请,填写《村镇建设工程申报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派员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政府研究,同意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共建筑和生产性建筑项目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方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方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4、建设方在办妥用地手续后将有关证件、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所报资料审查合格,并对沿街房屋的外观设计进行把关后,再转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方按规定交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后(政策规定减免的除外),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选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再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办理施工许可,领取《河北省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开工前,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应派员现场定位放线,方可开工建设。

7、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向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办理备案;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对规划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村庄规划区内村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工程,严格执行“一书一证”制度。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建房户向属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并填写《村镇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派员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建房并需使用耕地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在原址翻建的,可直接按本条(三)款第4项规定办理。

3、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房用地手续;

4、建房户在办妥用地手续后将有关证件、资料交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对沿街房屋的外观设计进行把关,符合条件的,核发《村镇村(居)民房屋建设许可证》;

5、建房户在取得《村镇村(居)民房屋建设许可证》后,开工前应将所选择的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报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备案,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派员现场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6、房屋施工过程中,应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办理村镇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时,应将办理程序和办事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批时限:乡镇人民政府不超过15个工作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超过20个工作日。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并在15个工作日内补发证件。

第九条在建制镇、集镇(乡)规划区范围内搭建临时建筑,必须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用地、工程规划或村镇房屋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搭建。需临时占用土地的还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国家或集体需要用地时,必须无条件限期拆除。

第十条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放在抓好工程的结构质量和施工安全上,加大对工程的地基验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预制构件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建材以及施工用电和安全防护等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跨度、跨径在9米以上或高度在4.5米以上的厂房、公共建筑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流动抽查与定点监督检查制度和相应的巡查报告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除对村(居)民自建低层住宅进行不定期检查外,对其管理的“限额以下工程”要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落实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规程、规范和制度。同时,主动接受上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

村(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农村建设的需要,组建村(居)民建房自治管理小组,发挥其在村(居)民建房过程中的自治管理作用。

第十一条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的抗灾、减灾管理。在村镇建设选址时,必须充分考虑避开地质条件不稳定、抗震不良、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和风口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以及有严重环境污染、不便于进行基础设施配套的地域。在工程设计审查时,要根据地域特点提高抗震、抗风等防灾的设计标准,并区分不同工程类型和结构形式,组织编制或推荐使用村镇建设工程防灾减灾设防标准和标准图集,引导农民建设安全住房。同时,加强抗震、抗风等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引导村镇建设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变传统的建造模式和建筑结构;推广新型村镇居民住宅设计方案和通用设计、标准设计图集,引导农民建设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

第十三条鼓励具有资质等级或从业资格的施工队伍和个人承揽相应的村镇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承担村镇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妥善做好村镇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村镇建设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确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并按时限要求逐级上报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十五条村镇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各级职能部门的违纪、不作为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使用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河北省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村镇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表》、《村镇村(居)民房屋建设许可证》,除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统一规定的制式外,其它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印制。

第十七条各级村镇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要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本规定的顺利实施。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文2

一、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县政府2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力实施规划攻坚,健全城乡规划体系,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培育、打造一批城镇标志性景观和精品工程,彰显城镇风貌特色。

1、未编制完成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的乡镇,要继续深化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并抓紧编制所辖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有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建设任务的乡镇要于月底前,完成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

2、未编制完成专项规划的县直部门,要继续完善专项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指导。年内完成专项规划成果,报县政府审批。

3、县城乡规划处要做好县城主要街区、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年内重点完成一处特色街区规划。同时,根据今后县城发展需要,着手准备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指导、配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建设“繁荣、舒适”为目标,不断创新理念和方法,既要重视项目建设,又要强化规划监管,切实提高规划执行力,推动城乡科学、和谐发展。

1、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责,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今后,我县所有规划(包括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乡村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都须经过专家评审会技术论证,规划成果要向社会公开,项目规划审批要经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2、县城乡规划处作为全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按批准及备案的规划进行项目审批,实现“一书三证”城乡全覆盖,杜绝违规审批,确保违规零审批率。要严格规划“五线”管理,加大规划批后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尽快理顺本乡镇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安排专职城乡规划管理协管员,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以规范本乡镇规划建设行为。

4、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专业技术优势,相互沟通,加强协作,全力配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统一,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县城镇化进程。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文3

一、加强基层组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一)加强村(居)换届选举中干部任职条件的把关力度,做到有人管事。村(居)“两委”班子是实现村(居)自转,提高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要抓住村(居)“两委”换届时机,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作为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召开村级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做好换届前村(居)组织任期内计划生育主要工作指标与执行情况反馈回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凡是本人及子女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或在上届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误,导致该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混乱违法生育量大的,本届不得当选村(居)、社区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宜推选为村(居)、社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是本人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一律不得担任村民代表和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成员。各乡镇(街道)对村(居)要实施届期计生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跟踪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而导致本村(居)计生工作考核评估不达标的村(居)“两委”及协会专职副会长和服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有章理事。县计生局对基层开展的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合格村”建设、“后进村”转化(整治)等工作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指导意见,建立“资源捆绑”制度,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督查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村(居)基础,结合考核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意见,建立主要领导联系示范村和后进村、班子成员联系后进村和村民自治村等制度。村(居)级组织按照各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依法制订实用、有效、符合群众意愿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制约力度。实施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的重要内容,切实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简报分阶段对各“创建村”、“整治村”的工作进度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组织部门把计生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村(居)计生队伍的建设力度,实现有人干事。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着眼于稳定和提高,选好配强村(居)计生服务员。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时间精力到位的服务员要继续留任,防止换届过程中人才流失。村(居)人口比较多,村或分散的要适当增配计生联络员。努力吸引优秀的年轻女性充实计生服务员队伍,按照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计生服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拓宽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的选人途径,把热爱计生事业的各界人士选聘进来,建立对专职副会长的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提高村(居)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二、落实基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核评估

按照省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年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强化整改、追求实效为指导思想,兼顾省市考核和自主创新,制定年度考核内容、形式和方法。坚持分级管理和逐级落实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县计生局建立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制度,经常性的开展工作调研和指导,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建立村(居)工作月分析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村级要做到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一目清,日常工作月月清。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县对乡镇(街道),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结合薄弱环节和重难点工作,调整各次考核的分值,把计生“月月化”指标和“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设定在年度总得分中,促进年度工作全面落实,按照乡镇(街道)的基础特点和地域重难点,突出侧重点,调整比分值,营造发挥优势、各有所长的工作局面;县对部门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设定个性项目,实行统一考核评估,形成面上工作稳步抓,重点工作突出抓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完善考核机制和强化结果运用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和村(居)的考核与省市明查暗访、考核相捆绑,按照实际得分,在考核评估结果中实施加、扣分,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运用结果;乡镇(街道)对管辖的村(居),运用好考核结果,对不达标的把好各类先进评比的否决关和各级补助经费的停拨或缓拨关。

三、严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强化“一票否决”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浙委办[]27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意见》(市委办[]99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根据通报的情况程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各乡镇(街道)、部门对于管辖范围的每一例违法生育对象及相关责任人要做到有调查取证、有处理意见和结果,并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一票否决”的事实及时地进行汇总并督促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机制,强化基层基础

为激励先进、推进工作,县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基金。对乡镇(街道)、部门、村(居)、社区、以及各级干部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目标任务完成出色,卓有成效,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大的实行奖励。奖励基金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设立奖项如下:

乡镇(街道)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奖和进步奖;部门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奖;计生示范(合格)村(居)创建先进奖;依法生育村(居)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省市计生明查、暗访考核样本点工作先进奖;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计生工作先进个人奖;计划生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文4

同志们:

刚才__*副县长通报了省、市、县计生半年考核检查的有关情况,__*副书记就开展7—8月份计划生育后进乡镇、后进村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这些意见都是经过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通过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的会议叫计划生育后进乡(镇)村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大家天天都在抓,各种会议也天天都在讲,为什么还要动员呢?我想,召开今天这个会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大家天天都在抓没有成效,抓而不实;二是天天都在讲没有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闻而不动。为什么会存在抓而不实、闻而不动的问题呢?我想主要是“疲”字在作怪。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干劲没了,办法点子少了;思想认识痞了,抓好抓坏一个样。由于“疲”字这个病根在不断地发作,导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提高,有些地方还出现明显的滑坡。从各种数据显示出来的信息看,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可以用“危机四伏”这个词来表达了!县委、县政府今天召开这个动员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目前全县在抓计划生育工作当中思想认识疲沓,工作作风疲软的问题,要用抓街面库区移民工作的干劲和责任机制,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抓好后进乡镇后进村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工作,打一场计划生育后进转化的攻坚仗,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必须澄清,整治决心要下大。当前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存在着:出生漏报瞒报、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政策外多孩禁而不止、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早婚率呈上升趋势、一男超生严重、二女扎后抱养问题突出、后进转化缓慢等突出问题。尤其是我县的中仙、新阳、坂面等乡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长期处在全市后进乡镇的后列。全市计划生育单列管理、黄牌警告和跟踪管理的乡镇共有15个,我县占了4个。从省、市、县计生工作半年考核情况看,我县不仅硬件差距大,软件管理也不规范。4月份省里召开全省部分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叫我们市的泰宁县主要领导在会上作表态发言,而没有叫到尤溪,为什么呢?难道我们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要比泰宁县高吗?省里没有叫尤溪去表态是给我县一个缓冲的机会,以观后效。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县(市、区)委书记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尤溪和大田两个县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这次的表态发言就是市里给我县发出的警告信号。以上许多问题足以说明我县计生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已经到了全县上下必须澄清思想认识的时候了,也已经到了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了。后进乡镇、后进村计划生育转化问题好比是一个人的阑尾问题,光吃吃药不能根治病患,药量不足就容易发作,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这次县里集中县直部门、省市属单位的力量对全县后进乡镇、后进村计划生育工作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就是要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阑尾问题”实施一个比较大的手术。当前我县计生工作正处在爬坡阶段,不进则退。但是,退则前功尽弃,如果重新“戴帽”,我们就没有这样的精力抓经济,抓稳定;因此是没有退路,非举全力破难前进不可。抓好计生工作极为重要。如果没有采取这次县委、县政府提出用抓街面库区移民工作的干劲和责任机制,集中全县科局力量来抓计生后进转化,就是要用非常措施、非常手段来扭转目前被动局面。县委、县政府对打这场攻坚战是很有决心的。今天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和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都来了,县里的决心已经下了,你们的决心要怎么下大?特别是计生工作后进乡镇如何抓住这次机遇,把本乡镇计生工作抓上去?你们现在就必须考虑这个问题,会后认真去研究,拿出能够体现你们决心和保证工作出成效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领导精力必须到位,整治措施要过硬。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计划生育抓得好不好,关键还要看领导。我这里所讲的领导指的是县、乡、村三级领导,还包括县机关部门、单位的领导。本次后进乡镇、后进村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县里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人员力量安排等事项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69个科局挂包抓计生后进转化的工作任务逐村开出了工作清单。第一,力量要配足。在领导力量安排上,县副处以上的领导全部挂包到村(在这里我说明一下,中仙乡计生集中整治工作的总指挥由李宝兰同志挂,具体工作主要由许文盛副县长负责),69个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带人、带经费,负责抓挂包村的计生集中整治工作。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抓。县副处以上领导要按挂包村的安排,驻到乡(镇)、村抓好督促和协调工作。县直机关部门、省市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抽调的人员必须驻村抓落实。乡镇包村领导、工作组成员和村两委干部必须与县里的工作队一道驻村抓落实。第二,氛围要造浓。县、乡、村三级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普及新型婚育观念,宣传法定的计生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制度,把当前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氛围造浓造热。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广电局等部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文5

根据《关于年深化农村税费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办公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号文件)、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市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财采购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⒈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⒉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⒊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⒈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⒉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⒉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⒋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⒌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乡镇督导工作计划范文6

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专题研究了三次,关于通村公路建设的问题。7月2日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到仙桃、监利观赏通村公路,这次我又组织各乡镇分管的同志和今年有建设任务的村支部书记再次到汉川、监利观赏学习。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连续召开这么多的会议,专题研究这项工作?这是因为,第一,通村公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为官一方,总得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第二,目前的通村公路建设形势十分严峻,感到非常的着急!这次组织大家到汉川、监利观赏,相信大家应该能受到很大的震动。刚才交通局的同志对通村公路建设的顺序及质量监管作了说明,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几个地方也就通村公路建设作了经验介绍,尤其是干驿镇的刘坛村户平集资5000元,没有上访,非常平稳,看刘坛村目前筹资的方法也就是汉川和监利的做法,这在也有典型。针对目前我市通村公路建设的情况以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想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推进通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我市通村公路建设的严峻形势。

自己和自己比还是有些变化。通乡公路通过20042005这两年的共同努力,市农村公路建设自2003年以来发展迅速。已经基本完成。通村公路也有些进步,2006年一年就完工325公里,2005年的3倍。但从总体上看,市通村公路建设还很不乐观,形势比较严峻。主要表示在两个方面:

这是万万没想到看了一下通村公路建设的通报,第一是进度太慢。市通村公路建设进度是全省倒数第一。2007年的计划有些地方至今还一条都没有动工,有的乡镇动作太慢,与汉川和监利相比差别就更大,仙桃和潜江去年就已经全部完成了汉川市2005年修建通村公路240公里,2006年修建了510公里,今年又修建了525公里,明年将修建500公里。监利县前三年修建通村公路1250公里,今年修建了380公里,明年煞尾150公里后,将进入通组路建设。监利争取的计划是2200多公里,争取的计划才884公里,就这884公里,依照我目前的进度,十一五”期间都难以完成。注意到乡镇2008年的申报计划,感觉有点匪夷所思,全市2008年通村公路建设计划只上报了129公里,与省里安排的计划任务差223公里,大多数乡镇都没有把计划报足,这些乡镇都是些什么样的心态?一方面说你计划少了另一方面是计划内的不愿意报,别的县市的乡镇都是要计划、抢计划,可是有计划都上报不了政府办要对这个问题查一查,看问题是出在村,还是出在乡镇。想绝大多数村支部书记积极性是很高的认为问题在乡镇。计划内的都不申报,还要追加计划,怎么有脸面向省委、省政府说我计划少了?给你计划你都完成不了还要追加计划,又怎么向省里要计划?省里看到监利县的通村公路建设完成得快、质量好、规范高,又对他追加了400公里,对比先进,建设进度太慢,太不尽如人意。

有的地方对施工队把关不严,第二是通村公路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有的地方的沥青路当年修当年坏。有“关系路”人情路”有的地方质量监管不力,形同虚设。一些乡镇去调研的时候,群众反映很大。5月27日全市通村公路建设会议上,查摆出了一些问题,对下段工作做了整体安排,会后大多数乡镇有所警醒,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一些路段逐步开始动工。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看,问题依然很多,形势不容乐观。

交通部门列出了85条需要进行质量保修、整改的路段。据调查,一是有质量缺陷的公路整改进度太慢。上次会议之后。这些路段中整改完工的只有9条,未动工的还有54条。有些地方阳奉阴违,拖拖拉拉,总是说在布置、安排,就是不见动手。

新动工建设的只有64.5公里。目前为止,二是整体建设进度与计划要求差别太远。六、七两月只有32个村办理了开工演讲。全市2007年通村公路建设已动工的只有191.2公里,仅占全年计划的48.8%,已完工的只有38.8公里,占10%。如果按这样的进度下去,今年能否顺利完成全年任务,很担心。

目前为止,三是局部路段质量问题严重。前几年我市通村公路以沥青路为主。已建成的通村公路路面基本完好的只有103条,占已建通村公路总数的54.8%;已严重破损的有27条,占总数的14.36%;存在局部质量缺陷的有58条,占总数的30.58%。有的新修油路面层当年就出现松散与坑槽,不少路面已面目全非。当年修的当年就出现问题,群众怎么会不“骂娘”?

少数地方资金管理混乱。一些地方迟迟不能动工,四是筹资不理想。理由总是资金不到位,不敢开工。资金筹措的措施与渠道上,不敢涉深水、想办法,一味指望上级部门调整政策,增加补助的额度。上次会议要求各地要建立通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现在这个账户上有没有钱也是无底无数。有的地方还把群众的一事一议”修路资金抵交了费款。个别地方在资金管理上也是疏于监督,出现严重的违纪现象。如多宝镇的机关干部刘红华,居然把拨付给各村的工程款共17万多元截留,卷款而逃,深圳做生意去了不知道这个“拨付关”谁把的?

根本上还是干部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首先是少数干部的责任心不强。有些地方不是把通村公路建设作为聚民心、树形象、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大事在抓,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而是求稳怕乱,怕有资金缺口不好办事,怕有群众举报影响自己的帽子,得过且过,能拖则拖。据我解,有的村的群众对修建公路的积极性是很高的然而有的乡镇领导或明示、或私下里讲困难、讲问题,导致一些村想动不敢动。认为,这项工程迟迟推不动,责任在乡镇,阻力在乡镇,关键是有些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缺乏完成任务的勇气与信心。申报计划不能乡镇说了算,要按市统一安排计划数上报计划,不能你想报多少就报多少,要依照全市统一布置的计划数填报。年终考核时,也按乡镇需要完成的计划数进行考核与通报,不能按乡镇自己申报和完成的数进行考核。哪一个乡镇有规划不报计划,党委书记直接来找我说明情况。其次是一些地方“坐等依赖”思想仍然严重,不愿意向内使劲,不愿意出外“化缘”怕丢面子,怕上访,群众集资收不上来;向外求援,外捐助又筹不到位。有些地方依然抱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观念,对施工计划打折扣。如一个乡镇在省发改委争取到项目支持,而且是原来家乡的领导帮我争取的整个计划是10.5公里,却只按省发改委划拨的105万元动工建设了5.5公里,剩下5公里没有开工。省发改委对此很重视,也很关心,如果这条路修不好,将会在省发改委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市的其他计划的争取工作。希望这个乡镇回去以后,发动群众拓宽筹资渠道,把剩下的5公里全部完成。这个事市通村办、两办督查室会后就督办。第三个原因是局部干部思想不纯,私心较重。有些地方的少数干部连通村公路的资金都敢打主意,不只没有向内使劲,把缺口部分的资金筹集到位,个别地方的支部书记还通过施工单位从上级补助中得回扣,把通村公路当“唐僧肉”想从通村公路中得到好处。有的干部对自己选的施工队伍鞍前马后地服务,而对通过招标选择的队伍,不是自己选择的队伍,施工环境就没有那么好、甚至有意刁难。这不是逼施工单位去偷工减料吗?这样怎么能够保证质量呢?通村公路质量问题与部还是有很大关系的不是把事当事,自己摸着良心问问有没有这种情况。第四是群众监督严重缺位。让群众全程参与建设,现场参与监督,推进建设进度、减少质量缺陷、减少管理漏洞的重要手段。这也是汉川、监利和的一些村在质量管理上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上,要求各地迅速组建村民理事会,但据我掌握,有些地方村民理事会的组建形同虚设,只是应付;有些地方没有群众在现场监督。现在筹资比较困难,正是因为我没有发动群众,没有组建“修路村民理事会”群众不信任部,不愿意交钱,不愿意捐资。有些地方出现质量问题和干部向施工队索要好处的问题,也是因为群众没有参与招标、管理、监督等过程。

势必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一是严重影响我市通村公路建设计划的争取。依照这个进度实施下去,上述问题必需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如果任其发展。追加计划很难。二是严重影响我市交通建设其他项目的争取。这几年我好不容易从省政府、省交通厅、省发改委争取了很多倾斜政策,交通环境才有所改变。目前,正在争取一批项目和资金,如果通村公路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直接影响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省发改委对我工作的评价。三是严重影响党委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群众会说我无能。国家这么好的政策,没有能力办好,对老百姓无法交待,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四是严重影响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很多,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群众要求的很多事情办到位,只能选择一些群众要求最迫切、最现实、最急需的项目。今年我把通村公路、平安饮水、一建三改、村庄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通村公路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头戏。希望各乡镇办场一定要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真反思目前在通村公路上存在问题,检讨工作中的缺乏,采取断然措施加快通村公路建设进度。

二、全面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强化措施。

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通村公路建设进度滞后。但现在如果能有些紧迫感,抓住通村公路建设的黄金时间,还是可以改变当前的局面的为加快通村公路建设,应该掌握以下几点:

(一)要认真研究筹资机制。通村公路资金缺口主要靠群众集资、争取外援。现在正值公路建设的黄金时间。

迅速组建村民理事会。监利县汪桥镇三年完成了全镇的所有通村公路105.9公里,第一。其主要经验是以村民理事会为主,通过“一事一议”筹集建设资金,负责建设管理,村干部配合村民理事会抓好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作为责任主体组织公路施工。这一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成员推选上,一是认真组织推选村民理事会成员。村委会是组建村民理事会的具体组织者。村民理事会成员的选择非常重要。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变通;可以充分发挥现有村民代表议事会或“两会一组”作用,也可以通过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成立新的修路理事会。成员上要把好关口,一定要公道正派,群众中有威信,还要能收得起钱,管得好钱,得到群众的认可。

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明确村民理事会职责职能。村民理事会的职责是宣传政策。形成群众自愿捐资的氛围;负责筹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负责通村公路项目财务管理,负责组织“招标”优选施工队伍,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实际工作中,理事会要与村委会工作做到四个分开”基口理事会与村委会职能分开,村委会不干涉理事会的工作,理事会只对村民负责,不对村委会负责;理事会成员与村干部分开,村干部中的人员不得成为理事会成员;理事会财务与村财务分开,理事会财务实行专人专管,专款专用,与村委会财务不发生任何关系。这一点非常重要,村民理事会要建立专门的账户,与其他理事会区别开来,成立专门的修路理事会,路修完了财务公开了理事会的职责就完成了理事会筹资与税费政策分开,理事会向村民集资时只能接受群众根据达成的共识自愿出资的款项,不能收其他款项,只能收修路的集资,不得从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中代扣。理事会在通村公路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实行财务公开、政务公开,项目资金的每一笔来源和支出都向村民公开,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件村民关心和关注的事情都向村民公开,工程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措施、检验监督方法、监督电话等都要用公示牌向村民公示。每个村都要有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接受村民理事会监督的同时,三是镇村要全力支持村民理事会工作。镇村两级要为村民理事会的工作发明好的工作环境。积极组织、引导村民理事会按程序、公开民主操作。事实上,农民群众最担心的不是集多少资的问题,而是集资款是否能合理、合法使用,工程质量能否得到保证。接触的一些在外的老乡,也是担心这个问题,曾经发生过在外的老乡捐资修公路的资金到地方后被挪作他用的事,让老乡非常寒心。只有放手让村民理事会工作,大胆支持他工作,才干消除群众和老乡的担心。监利县汪桥镇的闸上村,2005年有6.1公里的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当时国家补助还是每公里7万元,村级自筹103.6万元,其中村级向外出务工人员募集10万元,村民按田亩平出资240元共93.6万元,分三年集资完成,2005年是亩平100元,2006年是亩平80元,2007年是亩平60元。这个村的群众并没有上访告状,上级也没有追查。有些地方,找群众集资数量没有多少,但程序不到位,村干部直接拿在手上,又没有和政策税费分开,一动群众就告状,这是方法不当,没有充分发动群众,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今天发言的刘坛村户平捐资5000元,这个数额是很高的但群众没有告状,这就靠我本领,靠村里的村民理事会。希望大家回去后,凡是有通村公路建设计划的村,都要实实在地把修路理事会组建起来,让修路理事会实质性运转起来。

创新节支方式。一方面要筹资,第二。一方面还要节资。一是合理选择能接受分期付款、分期结账的施工队。这也可算是筹资的一种方式。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地方,对施工队的选择有三个必要条件:有相关资质,有类似工程经验,能接受分期付款。二是对工程量较小的路段,可由村民理事会自主组织建设。采取租机械请师傅、公开购进原材料、公开质量检测规范、公开支出费用、村内调用小工等方式,降低本钱,但验收还是一个标准,由交通部门统一把关。对工程量较小,村民理事会自主建设的通村公路项目,公路局必需派技术员进行指导,防止质量出现问题。一般情况下,不要采取自主建设,自主建设易存在质量问题,原则上还是要组织有资质的施工队施工。交通局要严格把关,制定规范,不能随意开口子,一定要保证工程质量。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要对各村的公路集资款建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使用上,要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管理,定期公开。每笔开支都要经过村民理事会成员的签字认可。筹资有三个顺序要把握,第一是集资要经过群众签字认可。第二是开支支出要经过每个理事会成员签字认可。第三是支出账目必需向群众公开。四是制定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本钱。对通村公路建设要实行零税费,将工程造价降到最低,减轻资金压力。各乡镇要加大以奖代补的力度,推进通村公路建设步伐。

(二)要加强质量监管。质量问题是通村公路存在带共性的问题。发动群众监督。这次培训也是一次质量规范监管知识普及的过程。交通部门统一印制了质量监管知识手册,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把监管规范传达到农户,要求每个村在施工现场有质量监管公示牌,对每一个阶段进行公示。要有具体的监督规范和举报电话,不只要发到有建设任务的村民理事会,也要发到沿线所有农户手中。推进村民理事会现场监督的同时,动员所有的村民都来当义务监督员,让施工队没有机会“偷工减料”要给村民理事会“尚方宝剑”发现问题能及时阻止施工。二是建立质量监管体系。首先是强化交通部门监管职责,重点把好“三关”严把工程设计关,新开工项目只能修水泥路;严把中间交工检测和工程验收关,对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出具中间交工合格证和交工验收。这一条交通局必需严守。去年通村公路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原因之一是质量监督站把关不严,连质量不合格的也签字验收了从现在开始,以后的通村公路,对质量检测不合格而出具了交工合格证和进行交工验收的要追究质监责任,交通质监站要充实力量,质监站一定要坚持原则。去年拌和站拌和料出现问题,这与把关不严也有很大关系;严把资金拨付关,所有通村公路项目必需实行缺陷责任保修制度,缺陷责任期一般为2年,对施工单位必需预留质量保证金,一般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0%,有些村签订合同时没有预留质量保证金,这必须纠正,交通局与各乡镇要严格把关。其次是强化乡镇监管职责,严把施工单位选择关、原材料及施工设备进场关、现场质量监督关。对所有进场原材料都要送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试验检测演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用于实体,所有施工器械设备必需齐全。第三是强化村民理事会的监管职责。每个村都必需由村民理事会的成员组成质量监管专班,参与工程质量全程监督,每天上路,每个环节都要监管。

(三)要加强养护管理。一是建立养护机制。按“属地管理。形成交通部门统一指导,乡镇和村具体组织实施,分路段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统筹安排养护资金,公路管养“责、权、利”明晰的管理模式。二是落实养护经费。从明年开始,省里将按县道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的规范刘公路养护进行补贴,市财政将按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的规范进行配套,并逐步加大投入。今年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筹集三个100万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其中市财政统筹100万,各乡镇总计筹资100万,交通局筹集100万,将根据各地向交通部门申报的养护计划与完成情况,年底给予补助。乡镇要研究资金配套比例,确保经费落实到路段和管养责任人。三是明确养护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明确责任范围、人员、职责和经费,制订考核方法,落实奖惩结账。要加强养护知识宣传,落实农户护路“门前三包”责任制(包路面整洁、包排水疏通、包杂物清除)形成村级公路自我建设、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养护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冶超限载措施。重点是严禁超吨位车辆通行。

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确保通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国家要求中部地区2007年前完成通村公路的80%,十一五”时期是地方交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也就是今年我要完成80%,2010年前要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必需克服畏难情绪,奋起直追,以超常的措施、超凡的手段在短时间迅速赶上。

作为督办挂点乡镇的一个重要任务,第一、加强领导。市四大家领导要把所挂乡镇的通村公路建设拿在手上抓。做到每半个月听一次汇报,现场督导一次。对重点建设路段,要定指标、定任务、定时间,全面推动实施。乡镇要进一步加强通村公路建设专班力量,形成完善的督办工作机制。村级要在交通公路部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负责组建理事会,并通过理事会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处置、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一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各个村的修路理事会备案,各村的修路理事会成员名单既报乡镇又报市里,下去督察的时候就能查修路理事会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