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审计报告范例6篇

基金审计报告

基金审计报告范文1

    审计师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出具相应审计报告,具有很强的鉴证作用,使报表使用者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中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从而对自己的决策行为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但是基金这样特殊的金融实体其业务的单一性、运作形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会计报表中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是有限的,而基金持有人所关注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基金的实际投资风格,基金经理的尽职情况在会计报表中均没有得到反映,当然对这些信息的意见也不会反映在审计报告中。与其他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相比,基金的审计报告远远满足不了持有人的需求。因此,在提供审计报告的同时,还应提供一系列产品以满足持有人的需求。

    二、基金审计报告的局限性

    基金的审计报告与一般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相比满足不了使用者的需求的原因,是会计报表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

    (一)会计报表上所反映的经济活动不同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进行运作,基金经理人在对基金进行投资时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对其投资范围有着严格限制与规定,即:只能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这就使基金在投资业务上形式比较单一:只能对一些法定的金融工具进行买入卖出,而且这些买入与卖出行为的经济结果-已实现的收益、未实现的收益是很容易确定与计算的,因为这些金融工具流动性很强,其交易价格是很方便从公开市场中获取。同时国家相关的法规禁止基金管理人以基金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等行为,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基金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活动形式单一,表内基本上反映了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的实质;表外需要披露的事项很少,也不复杂,没有或有事项、资产担保、诉讼等不确定性事项,与关联方的交易也很简单,仅仅是委托关联方进行买卖证券的业务,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其会计报表所反映经济业务是比较简单的,其结果是很清晰的。

    与基金不同,任何一家一般的上市公司经济业务形式是多样的、复杂的,如为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即可以从主营业务入手,也可以采取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形式;在主营业务方面既可以通过正常的业务操作,也可以与关联方的大量业务交易来达到粉饰报表、提高利润的目的,尽管会计制度上规定了关联方交易中超额利润部分不得计入利润,但是计入资本公积项目同样可以提高报表质量,因为增加了所有者权益项目;另一方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于业务的需要存在着大量的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业务,而这类业务的风险极大,并且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还会面临着一些诉讼案件等不确定性事项。因此一般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的表内表外均反映着大量的、复杂的经济业务,以及一些或有事项和日后事项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财务信息。

    (二)报表上数字的确定性不同

    由于基金业务的单一,投资的金融工具流动性较强,并且对这些金融工具的期末计价原则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其交易价格是很容易从公开市场上获取的。如作为衡量基金业绩最重要的三个财务指标: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单位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是需要定期公布的(如开放式基金要求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基金单位净值),并且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要遵守中国证监会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人为的操作性很少,所以基金报表中的财务数字确定性很强,争议较小。  而对于一般上市公司来说,对报表中的数字的可操纵性就很大了,如在年末销售一批货物如果手续齐全就可以作为当年的收入,而如果手续不全则不能作为当年的收入,这样一笔销售可以作为当年或下一年的收入;同样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很多的会计政策是可以选择的,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取坏账费用的比例等都会受到人为的主观影响。因此一笔相同的经营业务对于不同的基金来说在报表中反映出来的数字基本上一致,而对于不同的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会计政策选择不同及经营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在报表中反映出来的数字是不会相同的。

    (三)业务上的不同造成投资者的需求不同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一般的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提供大量的与企业经营有关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都是投资者所关心的。因此当审计师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是很有价值的,能够提高相关财务信息的可信度,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是由于基金业务的单一性,基金持有人最关心的三个财务指标是会定期公布的,并且基金持有人往往会更关心这些大量投资决策形成过程是否合乎公司的制度规定,而不是仅仅反映在报表上的数字。因此,此时审计师通过对基金的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是远远满足不了基金持有人的需求的。并且基金其特点表现为两个方面:(1)基金运作形式特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有三部分: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其中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且保管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持有人通过参加基金持有人大会并且行使表决权。这三方的不同权利和义务是为了相互之间起到一种制衡作用,希望能够有效地防止任何一方侵害基金资产、损害基金利益的行为。而这一切在实际工作中的运作均反映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上,但是这些信息在会计报表上没有反映。对于类似基金这类的金融实体,其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对于基金持有人而言所提供的信息比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为全面、更有价值,更能指导自己的决策行为。(2)我国基金在成立时由于法规的限制只能选择契约型而不能选择公司型。这样基金持有人、基金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是以基金信托契约规范,基金持有人只能通过持有人大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与公司型基金相比,契约型的持有人风险更大一些而且权力也小了很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持有人在决策时会更加谨慎,同时他们也希望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也能出具一系列其他的相关产品来满足其需求,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

    三、弥补基金审计报告的不足

    潜在的投资者是否购买某种基金,基金持有人是否继续持有该种基金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内部控制的好坏、基金的真实投资类型、该基金经理人的背景以及其是否尽职等一些因素,而这些信息均无法从会计报表中获取。通过上面的讨论本人认为审计师在基金的审计过程中除提供针对会计报表的报告外,至少还需要提供以下三种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基金投资风格报告、基金经理人尽职调查报告。

    (一)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对于类似基金这类的金融实体其内部控制设计的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是关系到基金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而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关系是,内部控制既是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重要工具,也是审计师用以确定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1)审计师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单位规模大小、都应当对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了解。(2)审计师应根据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确定是否进行分析性程序以及将要执行的分析性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可见审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可以依据内部控制的好坏决定是否利用以及利用的程度,如果利用内部控制发生的成本大于节约的成本那么可以不去利用,从而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因此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情况的好坏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类型。基金持有人不能仅仅关注会计报表上的数字而不关注其内部的情况,因为对于基金来说其投资过程比投资结果要重要得多,而投资过程控制的好坏是反映在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方面上。所以对于审计师在对基金这类金融实体提供的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基金类型的报告

    基金在设立时都有自己的定位,按照美国ICI的事前分类标准把所有的基金分为成长型、收益型、和成长收益型三种。不同类型基金定位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会选择成长型基金进行投资,风险规避者会选择收益型基金进行投资。并且不同类型基金所面临市场风险是不同的,如当本国经济形势看好时,理智投资者会选择成长型基金进行投资,因为此时在可接受的风险下会获得更高收益;但当经济形势不景气时,理智的投资者会选取收益型基金投资,此时在风险可接受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收益。由此可见,基金的类型对投资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它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行为。

    我国基金都是在设立时在招募说明书中对所成立的基金进行定位,这种事前分类法已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环境了,因为基金在后来的运作过程中其风格发生很大变化,与原来既定风格不相符。如曾晓洁等在《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分类的实证研究》一文中对我国1999年7月之后上市的31只基金的分析中发现,其开始宣称的类型在后来运作中发生了很大改变,事前确定的风格并不能代表后来真实的投资风格。

    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发现,按照事前分类法来确定基金的类型是不科学的,并且往往由于基金的实际类型与所标榜的类型不一致会严重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通过对基金所实际投资的上市公司的市值大小、P/E、P/B、公司的成长性等一些指标来进行分析,然后根据投资组合总的特点再对基金进行分类,并出具基金类型报告。

基金审计报告范文2

2015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有哪些亮点?

按照过去的经验,舆论主要关注的是违规金额、违规部门等。如审计发现,10个省的国税部门纳税审核不严,少征37家企业税款3.18亿元;还有15个省的国税部门违规为104家企业办理税收减免5亿元;抽查的65家医药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有的企业甚至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在土地出让收支审计中发现,收入少征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违规支出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7807.46亿元,还发现有8358.75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在企业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因不按规定决策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16.42亿元,形成亏损或资产闲置354.45亿元。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甚至首次采取公开点名的方式,以云南省第一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原总经济师杨世芳、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原总监郭振玺为案例,总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

可以发现,今年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更为尖锐,性质不同的违规金额更多。有人可能疑惑,经过多年的审计整改,财经秩序应当越来越好,为什么问题金额反而更多了?事实上,违规金额更多,主要反映了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的工作力度更大,技术手段更先进。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往前延伸了几年,同时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审计发现违规金额更多,并非反映当前财经秩序更差了,而应是审计力度大大加强的结果。

违规金额的发现及处理,可以直接挽回损失,促进增收节支和反腐倡廉,是可用货币直接计量的审计成果,其价值和意义不可低估。不过,另外一类不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即国家审计在深入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方面的作用,却往往被社会各界严重忽视。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国家审计机关一直致力于充分利用信息和专业优势,着力监督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为推动完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做出贡献。而这些,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得以充分体现,是更需要重视的亮点。

亮点之一:审计工作报告的高度

――审计机关抽查600个重大项目、聚焦简政放权和盘活存量资金落实情况

凡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涉及的领域,都是审计监督的覆盖范围。但是,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审计项目的选择必须要突出重点、强调成效,而非胡子眉毛一把抓。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均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立意高远。今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特别是稳增长、调结构相关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一般认为,审计主要关注公共权力“乱作为”,对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审计,则更关注“不作为”。

审计发现: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抽查600个项目,涉及投资9100多亿元,有43个项目向中央主管部门申报超过半年未获批复,最长4年7个月;另557个已批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其中56个是2013年及以前批准的。

对于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审计指出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简政放权落实力度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协调等问题。对这些具体的单个项目的审计及分析,并非单纯地为发现若干违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目的是从宏观上透视稳增长政策及相关部署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盘活存量资金是当前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举措,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存量资金的产生根源在于预算管理碎片化问题,各类专项收入、专项资金、挂钩支出等制度规定,加上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进滞后影响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使大量资金结存,由此导致当前财政资金统筹困难。而基于审计揭示问题及对体制成因解剖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已经在国务院的最新政策中得以充分体现,必将对稳增长、调结构宏观部署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亮点之二:审计工作报告的深度

――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未触动实质利益分配

审计成果不仅仅是揭示问题,更重要的贡献是综合各方面信息,透彻分析问题的体制成因,进而提出审计意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例如,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焦点和难点问题,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公布。改革进展如何?在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就给予重点关注。审计发现,改革方案在执行中存在框架易搭、实质难动问题,所谓清理整合尚没有触动实质利益分配。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清理归并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碎片化、部门化、司处化”现象。财政部2014年上报专项转移支付133个,执行中实际安排明细专项362个;抽查343个明细专项有43个部门参与分配,涉及123个司局、209个处室。结合审计发现可以断言,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应当与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结合起来,自上而下推进,否则难以成功。

在过去,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最后一公里”,即基层政府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不善。然而,基层管理不善是否有深层次的体制原因呢?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就直指“最先一公里”,即专项转移支付在各部委的分配程序和环节设计就存在问题。只有这样基于审计证据所进行的深入分析,才能真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而非假落实、假作为。

亮点之三:审计工作报告的宽度和广度。

――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行费和公益金均被审计

基金审计报告范文3

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法律关系;重构思路;上市公司审计基金

在发现的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案中,负责对信息披露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人员多数都难脱干系。大家开始从各个方面思考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许多的解决办法。从审计法律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有助于更加深刻地认识这一问题。

一、上市公司审计法律关系的理论和现状

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上市公司审计法律关系中审计者的独立性是有法制保障的。然而,实践中的情况却与理论和制度大相径庭。实践中,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实际上拥有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的决定权,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应有的独立性被严重践踏[1]。

出现这样的局面,人们通常把原因归结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例如“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等弊病的存在。但我认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并不是根本原因。即使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目前作为审计委托人的全体股东也会倾向于与管理者合谋以得到积极的审计报告,即使该报告会与实际情况相背离。因为审计报告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声誉,也就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行情,股东作为股票的持有者,无论是留是卖,都希望股票市值上涨。积极的审计报告可以促成这样的结果,因而无论是主动促成还是被动接受,股东一般都很乐意看到积极的审计报告。而市场上持币观望的潜在投资者、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以及政府等同样是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却希望从审计报告中获悉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因此,要解决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的问题,关键在于使使用审计报告的人成为审计委托人。

二、几种重构思路的评析思路

一:审计业务转移

从会计师行业剥离审计业务,还原审计的公共监督色彩是这一思路的基本出发点。政府负责组织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实际进行审计的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会计专业人员。这种思路通过割断审计者与被审计者之间的利益联系和消除审计业务领域的竞争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审计人员不再仰仗上市公司的“俸禄”,因而不必看管理者和大股东的脸色行事;审计人员无需担心没有业务来源,因而不会为了生存而违背职业道德去迎合客户。

美国1933年制定《证券法》时就曾经设想由联邦政府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审计,这个方案最终被放弃了[2]。这从反面证明了这个方案的不适宜性。首先,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从业人员会提出强烈反对,因为审计业务一直是会计师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其次主张缩减政府开支的人士会提出反对。因为要供养一支庞大的会计师队伍将大幅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更为重要的是,由政府包办一切不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应起主导作用,只有当市场机制失灵时政府才能介入。如果出现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管理者合谋的情况,政府就将审计业务收回,市场经济就很难发展。

思路二:审计委员会委托

这一思路是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而设计的。以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作为独立的第四方,在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隔离带。这种制度主要效法于美国《奥克斯莱法案》中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其成员全部由独立董事构成且至少有一位财务专家。由审计委员会直接聘用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决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酬及其支付形式;被聘用的注册会计师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对其负责。为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要求其成员除董事津贴外,不得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方或公司的下属企业领取任何报酬,而且要求他们必须是不受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影响的非关联人士。应该说,这种思路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出发,通过对内部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来营造一个适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良好公司环境,从而解决“独立审计不独立”的问题,是一个“标本兼治”的模式[3]。但从我国目前引进独立董事的实践来看,效果不容乐观:谁能保证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的独董们就能为追求事实的真相、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保持独立性呢。

思路三:监管当局委托

审计收费监督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招投标制度,这一思路试图通过由监管当局行使审计委托权来保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由于我国《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都确认了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因此这一思路又可分为国家证券监管当局委托和证券交易所委托两种模式。

在国家证券监管部门下设审计收费监督委员会,接受公司委托聘任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收取审计费用和手续费;聘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支付审计费用;将审计报告转交给企业;全面协调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这样,审计关系主体三方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保持了独立性,注册会计师避免了来自被审计单位由于审计收费金额而产生的压力[4]。但是,由监管当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思路与将审计业务收归政府负责组织的思路一样,将大大增加政府的开支,监管当局面对1300余家的上市公司将没有能力为之一一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次,由监管当局来切“蛋糕”,割断了审计市场的供需关系,又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再次,当出现审计失败时,监管当局是否应承担至少是选择失误的责任?更为重要的是,监管当局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既作为委托方又作为监管者而存在的。

证券交易所委托的基本思路是将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权从上市公司转移到证券交易所,同时制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招投标制度。证券交易所按此制度,在充分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执业能力和执业记录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5]。有学者指出,由证券交易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切断公司与会计师之间的“衣食父母”的联系;可以从维系审计市场的竞争力的角度出发,适当多指定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改变审计市场垄断的局面。但与此同时,该学者也看到了问题所在:证券交易所本质上是由职业经纪人组成的行业团体,与会计职业之间并不存在高低之分,由证券交易所来指定上市公司的审计者,会计职业人员未必服气,上市公司也未必满意[6].另外,这一思路存在与国家监管当局委托思路一样的弊端。

三、一种新的构想——上市公司审计基金

如上所述,这几种思路都存在着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因而笔者在此提出一种新的构想,以期既能解决现有的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问题,又能避免出现上述思路所存在的缺陷。

这一构想就是通过设立一个独立于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益基金来代表众多审计报告使用者行使审计委托权。首先,基金名称可命名为上市公司审计基金,是经证券监管当局批准设立的代表广大审计报告使用者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支付审计费用的非盈利法人。其次,基金的资金组成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金成立之初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政府拨款,成立之初的拨款是启动经费,运行过程中的拨款则是在现有基金不足而进行整改尚需时日时的补充;第二部分是在每笔证券交易中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买方或双方另行收取的审计报告使用费。由于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频繁,而每年公司审计费用相对固定,具体到每笔证券交易中,此项收费金额必定不会太高,因此不必太过担心推行此项收费的难度;第三部分是上市公司初次发行股票或增发新股时从所募股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审计报告预支费;同样作为使用者的债权人则可免费使用审计报告,因为债权人受审计报告影响最小,而且向其收费也最不现实。再次,为了避免基金管理层利用手中的委托权进行权利寻租,应加强监督, 基金的使用即审计委托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行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库,随机抽选每次招投标的专家组成员,根据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业绩、问题率和竞标价等因素决定中标者。由于上市公司数量众多,为解决人力问题,招投标宜按照主营范围或经营规模等标准将上市公司进行分类后分批进行。最后,由证券监管机构和机构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基金,制定章程,并成立基金管理机构。为保持基金管理层的问责性,首先要在基金内部设立监事会,实现内部监督与制衡;其次,基金管理层应实行充分信息披露,通过年报等各种形式的公开文件实现财务会计公开,每年的审计委托情况尤其应予以公布,实现外部使用者对审计报告的监督;最后,委托问题应成为考核管理层的一个最主要的依据。

笔者认为,既要解决现有的审计独立性缺失,又要避免出现新的问题,设立这样一个上市公司审计基金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首先,与现有模式相比,设立基金的思路可以解决审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合二为一的问题。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是作为一个公共产品而存在的。正如前文所述,“审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合二为一导致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的问题要解决,关键在于使使用审计报告之人成为审计委托人”。现实生活中,是谁在使用审计报告呢?股东、潜在投资者、公司债权人甚至政府都是使用者。由以上多个使用者共同作为委托人来聘请事务所并支付审计费用,实现“谁使用,谁委托,谁付费”,才能真正维护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这个委托人必须独立于政府、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益性基金的思路能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其次,基金模式可以克服监管当局委托思路和将审计业务“上缴”思路存在的弊端:设立基金可以避免政府开支的大幅增加,基金的资金来源中政府拨款只需占较少的部分;设立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不会改变社会审计的性质,而监管当局委托思路则难免有“计划经济”之嫌;基金独立进行审计委托事务,但接受审计报告使用者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充分监管,这样既可以避免出现监管当局委托思路中委托方和监管者合二为一的弊病,也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的监督保证基金的委托权利不被滥用。最后一点,尽管不排除出现基金管理层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寻租交易、狼狈为奸的可能,但由于基金独立于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层并不代表被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出现前述可能的情形时也不大会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影响的只可能是中标事务所的决定权,而这完全可以通过专家库的随机抽选以保持其独立性来克服。最坏的设想是上市公司、基金管理者与中标事务所出现三方合谋,但实现三方合谋要较之现有模式下的两方合谋困难得多,何况在内外部的充分监督下,实现这种三方合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唯一遗憾的是,笔者尚未发现有哪个国家或地区正在采用或曾经采用了上市公司审计基金这样一个思路,因而无法通过介绍国外的成功经验来证实该思路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王雅敏。我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j].经济师,2003(3):3435。

[2]刘燕。会计职业改革任重道远———《索克斯法案》评述之二[j].金融法苑,2003(3)。

[3]裘宗舜,郑佳军。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的探讨[j].财会月刊,2005(2):3132。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问题研究课题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制度分析及政策建议[j].会计研究,2005(3):1115。

基金审计报告范文4

今年6月27日,李金华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体例和内容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特色十分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审计法的这次修订是对原审计法施行11年来审计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修订后的审计法是一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律。她在继续保留关于“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规定的同时,特别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这样做,可以使审计工作报告更加集中全面地反映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预算审查职责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的职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金融、企业、经济责任等其他审计情况,报告中提到了,但不是作为重点内容反映的。

金融、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不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反映,并不表明这三个方面不是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对金融、企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对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11户中央管理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些审计的有关情况将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构成了审计工作“3+1”的基本格局。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的规定,这四个方面的审计今后都将予以不断强化。

二、更加注重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开篇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注意分析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揭露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严格、不规范、不合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完善管理”。把握总体既是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突出特点,也是今年审计工作报告的显著特色。所谓把握总体,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用全面、系统、辩证的观点看待审计事项,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将把握总体的理念体现于通篇,坚持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阅读了这个报告,有助于从总体上了解、掌握和认识去年中央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得出总体概念。

一是今年的报告用较大的篇幅、较为全面地表述了预算执行的基本概况,这样做便于完整反映中央预算执行及每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貌。如报告在反映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之前,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证了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合理分配使用超收节支资金”、“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圆满完成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等五个方面,全面介绍了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基本概貌;之后在对各部门单位、各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作反映时,也都注意首先讲述基本情况。与简单化地直接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相比,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憾。

二是今年的报告注意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注意把审计事项放在整个中央预算执行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放置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总体情况中进行审视。这样便于通过阅读报告由点及面和由面及点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而科学、全面地把握资金管理、使用的总体状况。因此,报告对每个审计项目的表述,都注意反映了审计抽查单位的覆盖面、审计的资金量及其占被审计项目资金总量的比重,以及审计发现问题占审计资金量的比重等。如报告在列举2005年度中央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的同时,特别指出:“这次审计查出的2005年度新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金额8.65亿元,仅占审计当年资金量的0.6%.”就每个具体问题来说,都应引起足够重视并且必须认真加以纠正,但就总体来看,存在的问题仅占整个预算执行一定的比重。采用这种方式反映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能够给人一个全面、准确的概貌。

三、更加注重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评价和鉴证。通过审计,一方面要揭露和查处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整改;另一方面要对审计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真实状况。与往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相比,今年的报告更加注重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

一是坚持“一分为二”,既如实揭露问题,又充分肯定成绩。不论是反映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预算管理情况,还是反映48个中央部门具体预算执行情况,抑或是反映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报告都坚持既充分披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用一定篇幅全面肯定各部门单位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步,从而避免了仅仅列示问题所容易使人产生的“以偏概全”的弊端。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篇幅较长,除了审计内容广泛、丰富之外,加大正面评价的份量也是原因之一。而且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如对青藏铁路建设的环保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内外各方面高度关注。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青藏铁路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为我国重大项目的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审计工作报告对这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既揭露存在的问题,又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审计多为事后监督。从被审计事项的发生到实施审计,再到审计工作报告,必然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如果审计工作报告仅仅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反映审计之后一定期限内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纠正情况,审计反映就不能做到客观全面。而且从根本上说,揭露和查处问题并不是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通过揭露和查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整改,规范管理。因此,报告在反映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应当及时、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今年的报告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对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反映得比较充分,除了按照往年惯例报告了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外,还特别列举反映了今年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的情况,作出“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已初见成效”的判断。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总理多次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纠正,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从实际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效果明显。审计工作报告增加了整改方面的内容,既如实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又体现了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更加注重揭露深层次问题

揭露和反映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是这些年来审计工作报告一以贯之的做法。今年的报告在揭露存在问题方面的力度更大、重点更突出、层次更深。

一是注重归纳分析,集中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与个别案例相比,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更大、辐射面更广,更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注重在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更多地揭示这类问题。如对48个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没有把浓墨重笔放在个别案例上,而是着重反映了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包括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转移财政资金私存私放、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等,而且特别指明了48个部门中有多少部门单位存在这些问题。这样从总体上集中反映问题,有利于引起重视,促进更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提高中央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是注重揭露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是当前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客观形势要求审计工作在促进解决这方面问题上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审计机关在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把是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作为审计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开展效益审计的力度,揭示了在效益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报告反映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许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而是属于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中央部门存在的许多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等,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在高速公路等专项审计中也反映出一些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这些效益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管理和加强科学决策等途径,逐步加以解决。

三是注重揭露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管理、中央政府性建设资金分配、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都涉及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在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中,把这些方面作为重点,集中反映了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今年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对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和四川6个省(市)所属87个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在充分肯定实行对开发区的特殊财税优惠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深入分析和反映了“国家关于开发区的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揭示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将现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等建议。这体现出审计机关注重从宏观上揭示和反映问题,使审计监督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更高,更好地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正是基于从总体上把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从宏观的角度反映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等方面的考虑,今年审计工作报告没有更多地反映具体案例。这并不意味审计机关不关注对违反财经法纪及其大案要案的查处。去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及其他各项审计共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446件,其中审计署查出302件。对这些案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已通过适当方式向本级政府报告或直接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查处,已有27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工作报告之所以没有过多列举具体案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已然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审计查出的重要案例主要都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已经没有必要象在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之前那样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列举许多具体事例。二是审计工作报告的篇幅有限,不可能把审计查出的所有重要案例一一列举,难免挂一漏万,这就可能带来曝光是否公允的问题。因此,审计工作报告上不过多列举案例,完全是根据客观情况来确定的。当然,不论审计工作报告上列举不列举违法违规案例,严肃查处财经领域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后仍然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五、更加注重理性分析

注重和加强理性分析贯穿于今年审计工作报告的始终,体现在对基本情况的概述、审计对象的评价、发现问题的披露、产生问题原因的剖析以及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反映了中央预算管理审计情况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后,都分别有一个自然段进行分析,进一步阐明:“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财政体制、投资体制改革不到位的影响,也有管理不严格、制度不落实的因素。从管理层面看,有些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还存在一些不够公正、公平的问题;预算编制和计划安排比较粗放,公开透明度比较低,导致执行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不利于增强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从体制层面看,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还不够明晰,转移支付和投资项目设置目标还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安排的项目内容重复,加上中央财政统得过细,在预算管理级次多、资金链条长、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利于加强项目管理,影响中央预算资金的科学使用”;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预算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中央部门尚未按要求建立起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使得年初预算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二是预算编审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建立起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一些资金的分配标准不统

基金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美国联邦政府 财务报告 会计基础 净费用表

根据1994年的《美国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美国财政部于1997财年开始编制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按联邦政府层次划分,可分为联邦部门与单位财务报告和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前者由联邦部门与单位负责编制,后者由财政部负责编制。合并财务报告的主体包括美国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司法及各联邦机构,以避免报告主体的不完整而造成信息缺失并进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美国联邦政府财政年度是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联邦部门与单位提交财务报告的时间不能超过财政年度结束后45天(11月15日)。正式提交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并于11月15日在政府部门与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一、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构成

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编制的,包含六张财务报表,每张报表反映的内容不同,但在不同报表中的数据又是相互关联的。

(一)净费用表

净费用表包含的项目有:总费用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会计主体的全部费用。赚取的收益是政府以一定价格向公众提供商品和服务而实现的交换性收益。精算损益指对联邦雇员和军人养老金、其他就业后福利和退休福利。净费用表的会计恒等式为:净费用=总费用-赚取的收益+精算损益。净费用表主要目的是告知美国公民联邦政府每财政年度提供福利和服务的成本。

(二)营运和净财务状况变动表

该表报告联邦政府的营运结果,包括特种基金运营的结果。报表列报了主要由政府凭国家权力取得的税收、关税、估定罚款收入、罚没收入等非交换性收益。政府总费用减去赚取的收入得到净费用,净费用减去税收和其他收入就得到政府运营净成本,还包括影响净财务状况的一些调整事项和未匹配交易项。

(三)营运净成本和综合预算赤字调节表

该报表用于调节营运和净财务状况变动表上的净财务状况数额和综合预算赤字的差异。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计量基础。营运收益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营运成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调节表以营运净成本为起点,按照营运净成本和综合预算赤字各组成部分,逐项列报由于两者会计计量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

(四)综合预算和其他活动的现金余额变动表

该表实际上是通过调节一个财政年度内综合预算赤字与现金及其他货币资产的变动,解释预算赤字是通过什么方式得到融资的。预算赤字是一个特定财政年度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报表列示了预算中包含的非现金支出,和影响现金余额但不包括在预算支出中的项目以解释现金和其他货币资产变动的原因。

(五)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披露联邦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财务状况(净资产或净负债)。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与政府受托资产的信息相结合,可以使公众更全面地理解政府的实际财务状况。特种基金的净财务状况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

(六)社会保险表

社会保险报表报告最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的财务状况精算结果,包括分别由社会保障管理局,卫生部、铁路退休理事会和劳工部管理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铁路退休、黑肺保险等项目。精算结果是对社会保险项目中长期未来财务收支测算数据的现值。对社会保险的收支测算是在对未来经济增长、人口变化等数据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保险从2006财年开始纳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虽然社会保险表含在合并财务报表体系内,但它不和其他权责发生制的财务报表相关联。

二、与我国政府财务报表的比较

(一)财务报告内容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分为本级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被确认为联邦政府报告主体的每一个联邦政府机构、项目和预算账户都要编制本级财务报告。具体包括管理当局讨论和分析、预算报表、四张基本权益报表、项目业绩计量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等必要的补充信息。在本级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整个政府合并财务报告。

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几项。预算会计信息是主要的政府财务信息,但不是全部。与美国联邦政府报告内容相比较,我国的预算会计报表不能完整、全面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情况,也不利于报告使用者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

(二)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必须经过独立审计部门的审计批准方可正式递交国会和向公众披露。审计报告是政府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独立审计人员对于政府受托责任履行及其依从预算情况进行客观评论与鉴证,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解析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督促政府官员尽职尽责、高效廉洁的开展工作。与之相比,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机制比较弱化。虽然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也对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机关分别就其经费收支及财政收支情况及结果实施审计监督,也形成审计报告,但这些审计报告缺乏透明度,并且政府审计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往往是相分离的。

(三)财务报告目标比较

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反映政府对社会公众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应当有利于使用者确定政府主体当期的运营结果;应能够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主体提供服务的水准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与美国对比,我国预算会计信息应当适应国家宏观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预算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仅是概括说明,而且报告集中于预算执行情况方面,不够全面。

(四)资产负债表比较

1.相同点。美国政府会计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都是按基金或预算资金分别列示的。在美国,政府会计的主体是基金,而我国对应的会计主体是预算资金。美国与我国政府的资产负债表都不是与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的资产负债表混合编制的。虽然政府活动和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活动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政府自身的活动与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的活动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活动,而且,政府自身活动的财务数据和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活动的财务数据都是分别统计的。

2.不同点。在美国,资产负债表全面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美国政府所有的经济业务都由政府财政部门进行会计核算,而且政府会计以整个联邦政府作为财务报告的主体;在我国,则不能反映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由各级部门各自编制,没有进行合并,各级政府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本级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中美政府资产负债表各有特点,中美政府资产负债表都可以按基金或预算资金会计主体分部列示,但各自反映的内容又有不同,美国政府资产负债表侧重于全面完整地反映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而我国预算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更侧重于反映政府对预算资金的取得和分配形成的政府财务状况。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和充实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相当丰富和详细,几乎涵盖了政府所有的活动和财务活动的细节情况,既提供政府预算执行的详细情况和结果,又包含大量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及持续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还没有编制过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由于我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各有自己的会计报表并自成体系、分别编制,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通过简单的汇总得到有关整个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大量的政府信息散落在不同的报告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根据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特点可知,我国应当逐渐建立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编制一份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二)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制度

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鉴证,有利于提高政府财务报告质量,帮助政府受托责任,也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共管理绩效。为了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我们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及做法。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必须是经过独立的审计才能对外提供。二是提高政府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政府审计只有独立于政府,才能验证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允性。三是建立政府审计公开制度。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外,政府应当将审计报告连同经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一并提供给使用者。

(三)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

财务报告目标是制定会计准则的基础。制定财务目标有助于确保和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和改善影响决策的财务信息的质量。美国联邦政府会计就相当重视财务报告目标的研究,而且专门通过概念性公告对财务报告目标进行系统的阐述。在建立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时,先要界定其目标。任何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的基本目标都是提供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总体目标是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和做出合理的决策。政府财务报告只有将预算执行情况信息放在重要位置及考虑政府财务状况的相应位置,才能达到目标的要求。

综上,我国只能借鉴美国政府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上的经验,但不是完全照搬美国模式,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选择适合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发展的道路。

(注: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外公共组织实施权责发生制会计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SJD790020)

参考文献:

基金审计报告范文6

关键词: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类型确认

一、审计意见的相关理论

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其根本的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知,审计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类。

二、区分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断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的比较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或决策。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并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方法是将其纳入计算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测试时,运用的财务指标既涉及资产负债表又涉及利润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时更加有效,如净资产收益率。

下面将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1)错报金额不重要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影响的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金额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办公用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因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错报金额重要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是公允的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但对会计报表整体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已将其用作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但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其他商业银行利用该会计报表进行贷款决策,因不了解存货已作抵押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存货的错报并不影响现金、应收账款和其他会计报表项目以及整个会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适的。

(3)错报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非常广泛以至会计报表整体公允性存在问题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又非常广泛,将会全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很大,远远超过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货出现错报,对会计报表许多项目乃至整个会计报表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存货错报对净资产、流动资产、营运资本、资产总额、销售成本、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综合影响。在判断综合影响时,必须考虑该项目对会计报表其他项目的影响程度,亦即牵扯性。现金和应收账款之间的分类不当只会影响这两个账户,因此并无牵扯性;而一项重要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影响应收账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销售收入、所得税、利润总额、净利润、留存收益等,因此牵扯性很广。一项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产生的牵扯性越广,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对现金与应收账款的分类不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相同金额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确定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因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1)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比较。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的错报金额与推断的尚未发现的错报金额综合起来,判断是否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并重点考虑错报金额的牵扯性。

(2)确定错报的可计量性。有时,错报金额是难以计量的。例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披露当前的诉讼案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购入的公司。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判断事项涉及的金额可能对会计报表使用人决策造成的影响。

(3)确定错报的性质。错报性质的不同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类型的影响也不一样。

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由此引起的错报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并考虑其牵扯性。与前一种情况引起的错报相比,注册会计师判断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引起的错报更加困难,主观性更强。

当注册会计师认定整个会计报表是公允表达的情况下,由于某种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注册会计师会对影响事项提出保留意见。而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整个会计报表存在严重错报,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注册会计师才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实务中,由于两者的界限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曾出现许多用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和对相似情况发表不同审计意见的事项,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

在实务中,根据资料一般会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意见时,一般将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同时考虑该错报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程度以此来判断意见。,注册会计师运用重要性水平时,下列错报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性质上考虑其重要性:(1)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2)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3)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4)不期望出现的错报。例如: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20万元。当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小于120万元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当少提坏账准备140万元时,错报大于重要性水平,则发表保留意见;当有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未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也是发表保留意见。到底错报高于重要性水平多少时发表否定意见,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审计实务中,意见的判断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以“已”之心度公众(报表使用者)之腹(影响决策的错报),不同注册会计师针对同一错报可能得出的意见不一样。若出现错报影响到原财务报表盈亏互转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发表否定意见。

三、案例分析

注册会计师2009年4月18日完成了对XYZ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发现如下情况:

第一,2009年2月5日经最高法院判决,XYZ公司2008年3月涉及的侵权赔偿诉讼败诉,赔偿105万元,XYZ公司于实际支付时计入2009年2月份的帐上,注册会计师建议XYZ公司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遭到拒绝。XYZ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91万元。该事项属于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如果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将使利润盈亏逆转,利润总额由91万元变为-14万元,属于性质严重的错报,毫无疑问应该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该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60万元,该公司侵权赔偿金额为70万元,应当作为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进行处理,需要调整的金额超过了重要XYZ公司性水平,但不至于发表否定意见,因此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某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时,确定其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为450万元,主要是关注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该公司2008年停止使用且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在2008年没有计提折旧570万元;二是该公司对合同约定采用到岸价格的一笔2008年12月25日发出的销售给英国B公司的业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2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的类型时,认为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情况会导致出具保留意见,但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会导致出具否定意见。最终,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