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论文范例

社会管理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范文1

前述矛盾的实质在于,国家与社会两种力量的对比协调。那么,对于社会稳定,到底是紧张型的“国家—社会”关系还是合作型的“国家—社会”关系而言谁更有利?所谓紧张型“国家—社会”关系,是指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关系,两者始终处于矛盾对立的地位,一直在斗争、竞争中寻求双方力量的平衡。伴随时代进程,两者除了相应内部消抵部分效能以外,最终还是各自得到了相应充分的发展。迄今西方发达国家相对完备的政治制度以及发达的公民社会就是明例,也是马克思主义矛盾论观点在西方现代社会发展历史中的验证。西方自古希腊城邦时期,“国家—社会”关系就主要表现为斗争模式。为了调解人们生活中的分歧、化解制度冲突,那时已开始采取直接民主和法治的手段,以促成群体最基本的一致利益,达到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底线认同的目的。然而,“希腊人这种法律之下的自由的试验,固然是硕果累累,却终于未能全胜”,“即便在城邦的范围以内,法律问题也从来未得到彻底的解决”。根本原因就在于当代表各种利益的群体都想实现自己的完全利益诉求时,其实其纷争是难以调和的,或者说,根本就找不到同时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道路,更何况当时希腊的政治处于“春秋割据”的状态,各自为政,谁也没有足够的合法性权力和权威去整合各方利益,“冲突纷争永无宁日,直到希腊彻底崩溃”。经过历史长河的洗礼,迄今西方“国家—社会”关系的斗争模式好像仍未曾有所改观,甚至有时二者一度势同水火。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西方,迷途的价值观、多元的后现代主义主张等思想流变盛行,社会自身的矛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生活分化加剧,多元、分散,强调个性、差异性、无主性,甚至冲突性、对抗性,认为国家以公力量对社会生活、公共领域以及个人事务进行全面的监控、干预、训诫或压制,极大地激起了社会对抗性的行动诉求,造成社会利益的极大破坏,社会的稳定性受到了极大挑战。这在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话语中已得到充分印证。尽管西方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利益集团能够在斗争中不断寻求到短暂的平衡并不断地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但这种动荡给人民造成无法忍受的疾苦和困境却是不可回避的。

所谓合作型“国家—社会”关系,是指国家与社会的和谐一致关系,两者始终处于上下一致的地位,遥相呼应,各司其职,各行其是。但是,国家与社会在这种长期和谐背景下,形成了特有的发展历程———国家不断强大,社会不断弱小,看似平衡,其实内部也蕴含着发展中的各种难题与危机,这在中国传统社会阶段表现的尤为明显。在中国社会和文化语境中,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事关中国社会发展的背景问题和路径问题。缘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中庸等思想的影响,“国家—社会”一直是以上下通联、和谐一致的形式出现的,好似房屋结构一样,一方处于屋脊,一方处于屋基;一方面它们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互有通联,通过合作达到建筑的稳定。传统观点认为,中央集权制度模式是中国历史上“国家—社会”关系的显著特点,中国的政治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单向运行,社会是完全被动的。历史实践证明,一个持久、健全的政治必须是上下通联、有来有往的双向形式,否则这种政治统治维系的时间和空间都将受到极大压缩,即任何政治绝对不可能只在单一方向轨道上运行。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在论述中国的“双轨政治”后指出,因公共需要,一些社会公共事务往往是由老百姓自理,老百姓因此而自动组成的团体称为“自治单位”,表明中国乡村社会存在“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例如,古代的乡绅,他们是“中国政治中极重要的人物”,地方的代表,并代表民间与官方协商,而这一过程就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另一条政治轨道。中国史学家钱穆对“国家—社会”关系问题作了更为合理的分析和刻画,他指出,中国具有一贯重视“社会”的历史传统,“社会”实际上是一外来语,中国古人称之为“乡”,并认为“乡的观念,在中国古代一向备受重视。所谓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就十足透露中国古人对于社会重要性之认识”。钱穆又以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士、农、工、商四个阶层的“四民社会”来表述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指出“四民社会”当中“士”是政府的代表,也是社会关注的中心,乡村子弟十年寒窗,经考试或科举,便有机会踏进政府,成为“士”,“士”是国家治理与社会参与上下一体的核心,“政治与社会常是融合为一的。上下之间,并无大隔阂”。但是,中国的历史证明,在这种上下联通的“国家—社会”合作型关系中并没有看到现代意义上“社会”的多大发展,社会慢慢演变成国家的附庸。对比上述两种“国家—社会”关系模型不难看出,“国家—社会”关系不论是采取对立冲突的模式还是相对和谐顺应的模式,其背后实际上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社会语境境这一深层次的要素影响。因此,要研究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首先应当着眼于“国家—社会”关系的传统事实,从文化和社会语境的具体性入手,寻求适合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中国合作型社会关系基础的新变化———商事社会的发展诉求

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合作型的乡土社会根基开始动摇,“国家—社会”关系正处于由乡土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市场经济阶段,“商事社会”就是描述这一阶段的术语工具。“所谓商事社会,是指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以市民自治组织雏形为社会权利或权力主体代表,平等、自由、正义等进步理念日益发展,初步的半陌生人的法治社会。它是中国由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的过渡阶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商事社会阶段,特别是随着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虚拟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的性质开始发生转变,市场活跃,社会生活也呈现出流动性、异质性和多元性的特征,“国家—社会”关系逐渐趋向“国家—市场—社会”的复杂情势,利益、市场、契约、权利、自利、竞争、陌生人交际等成了人们较多关注的要素,社会整体状态出现了从“集体化社会”向“个体化社会”转变的趋向,社会发展呈现去集体化、去组织化和弱组织化的特征。“当代中国社会的规模性和复杂性远远超出了传统‘四民社会’的涵括范畴,社会生活的多元性、多样性、开放性使得单一社会阶层促成‘国家—社会’融为一体、上下整合的力量已然不在,风驰电掣般的社会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抽除了借助大历史和长时段进程缓慢铸造‘国家—社会’关系的时空机制。”在此背景下,调整国家、社会发展的新思路,迫在眉睫。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市场是“伴随生活世界的分化,而产生的系统(市场、国家),系统进而再与生活世界脱节,并对其进行侵夺和殖民化,致使生活世界日渐萎缩”。生活世界的萎缩意味着公民社会的萧条以及公民利益保障的弱化,也意味着强国家、弱社会格局的形成;而唯利是图、尔虞我诈、垄断操纵等又是市场不可避免的、也不会自我克制的存在。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利益,系统性干预市场,是十分必要的。目前,虽然中国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公民自治组织雏形出现并有所发展,但仍未发展到能够真正成为社会权利或权力的集中代表,尚未发展到与市场、国家理性互动的程度;虽然中国平等、自由、正义等进步理念日益发展,但同时并存的权威崇拜、愚昧保守、人情关系等落后观念依然普遍存在及盛行于世;虽然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毕竟还不能称之为健全。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出现复杂化的国情下,调和国家和社会两种力量关系的平衡问题,是中国面临的新的时代重大课题。那么,在商事社会进程中到底怎样才能够有效保障好公民利益?靠市场自身那是天方夜谭,从速成鸡事件、注水肉事件、潍坊污水直排地下事件等可窥见一斑。如果走西方公民社会的道路,采取斗争的方式,更是绝对不可取的,一方面意识形态不同、社会文化土壤不同,另一方面损害人民的利益与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所以,我们应该在中国新“国家—社会”合作型理念下,结合实际,走中国特色合作型的道路,在国家、市场与社会共同构成“合作的三维”下构建社会利益的有效保障机制。

三、中国社会管理———公民社会建设路径分析

目前,中国社会结构模式的变革之路,首先就是要走好从传统的“乡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商事社会”过渡阶段。笔者认为,在此阶段社会管理的建设应着眼于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三个维度的变革,在合作传统下走深化合作共赢的变革之路。

(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确立和公民社会实践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中国社会管理模式改革之需要,可为建设公民社会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首先,为市场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为系统的自身洁净和规制提供内源性动力,及时预防和解决市场竞争可能产生的失业、贫富分化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降低市场侵害公民社会的冲动。其次,通过营造一个健康的民主参与的政治环境,积极培育公民社会的成长。再者,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纳税人观念的增强,以及公民对结社权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话语权表达的强劲诉求,也都进一步要求政府由“管理者”身份变为“服务者”身份。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就在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除了政府,还应该强化公民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过去,“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是公共事务的唯一的或几乎唯一的主体,是公共物品唯一的或几乎唯一的提供者。人们几乎把政府与公权力等同,很少有人想象政府之外还有其他公权力———社会公权力的存在”。“虽然也有工、青、妇和数量很少的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存在,但它们基本依附于政府,很少能独立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随着商事社会的到来,人们经济活动的频繁,各种经济性组织开始大量涌现,人们逐步认识到,社会管理并非只有政府能够管理,社会同样可以具有管理社会的能力———社会权利或权力。而一些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使社会事务完全暴露在社会成员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之下,可以较少滋生官僚主义和腐败,甚至在某些领域比政府管理的效果还要好。因此,社会管理模式的改革,首先应该厘清“政府—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职能界限,政府该放手的要敢于放手,只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就足够了,同时政府还可以腾出大量的行政资源做更应该做好的事情。对此,国家已经在采取行动,《行政许可法》第13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凡是行业组织或者中介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法律可以不设行政许可,政府应逐步从这些领域退出。”

(二)商事规则的完善和公民社会的有效监督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也伴生了种类繁多的民间团体,即现代公民社会组织的雏形,它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在监督着市场主体的德行运行。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市场、国家是生活世界分化的结果,随着分化,原来生活世界社会成员之间和睦的交往与沟通逐渐被打破,正直、诚信和相互支持的原则受到冲击,生活世界日渐萎缩。市场经济大肆发展,俨然一个大竞技场,优胜者发财致富,失利者亏本破产,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波动性等特点,在发展国家经济的同时,也会导致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决裂,社会稳定的动摇。对此,仅仅依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需要外力的介入,一是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规制,二是引入公民社会监督市场经济机制。在中国,由重视市场主体的健康运行,进而推动由商事社会向公民社会的健康转型,才能逐渐还原生活世界的本来面目。前文所提到的服务型政府转型,只是表明政府理念由管制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并非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单一化,政府除了“公共服务”的职能以外,还有其他职能,这些其他职能可以统称为“规制”。所谓规制,是指“公权力主体对社会、市场和相对人活动的规范、调节、监管和控制。规制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有:审批与许可、限制相对人准入资格、税收、利率、价格控制、强制披露信息、设定环境、质量标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规范市场主体、加强生产经营者责任、保证产品安全、保障交易公平、防止过度竞争、垄断等,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社会和谐,这对于规范商事主体的行为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服务型政府存在规制职能的正当性理由。随着政府理念的转变,不论从规制目的与程度方面,还是从规制方式和程序方面,都是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追求民生、保护公民利益,逐渐取代GDP或某种政绩追求,成了规制的最终目标。在市场具体规制上,服务型政府往往会采取诸如规范信息披露机制、制定商品定价机制、控制标准制定机制以及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机制等强制性较轻的手段,规范市场,引导市场自律;通过相对人参与或与相对人协商、合作的方式、程序解决问题,以达到保障公民利益的目的。上述而言说到底,市场的规制还是来源于系统(国家)内部,中国虽然也有合作型的文化基础,但是系统自律毕竟不是一个真命题。因此,为了公众利益,社会自身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亦即在市场经济组织运行过程中须引入公民社会组织过程监督,这种来自系统外的监督往往是最有效的,能够真正引导市场经济活动向生活世界的回归。例如,最近各大主流网站上关于“某地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的报道引起社会共鸣,钱与权共谋发展,一些地方政府漠视放任企业违法排污,能否多一点良知与社会责任担当!在系统可能失效的前提下,假如有了一些公益组织的过程介入或社会监督,也许会减少许多乡邻患癌的悲剧。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民社会已经拥有了一种强大有效的社会化媒体力量,他们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并为之构筑了一道道超越系统的防线。

(三)公民社会自身的建设与完善

在中国,虽然长期以来形成了合作型的“国家—社会”关系传统,但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市场—社会”关系还是相距甚远,公民社会发展相对较弱。固步自封,绝不可取,盲目崇外,更违背社会发展规律。所以,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注定要走和谐之路,走变革之路,走中国特色之路。

1.合作背景下现代公民意识有待提升

不管是费孝通笔下的乡土社会、“双轨政治”,还是钱穆分析的“四民社会”,它们始终不具有相对的独立意义,老百姓没有主体和权利意识,不要求当家作主,只希望有一个“明君”对社会提供权威统治,实质上是一种“顺从”的“臣民社会”,这是管制型政府的基础。而现代公民社会则不一样,公民具有主人翁意识、权利意识,他们力求参与社会,要求政府以服务型的姿态出现并提供有效服务。但是,意识属于思想问题,它的形成往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带有明显的渐进性。在公民民主、参与意识、法治观念普遍淡薄的情形下,培育公民意识采取一种自上而下的思想教育的方式几乎是形成共识的经验。同时,囿于国家面对发展中的艰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等任务的挑战,因而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形态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精英主导的变革立宪自然就具有了合理性。对于国人而言,自近代以来百余年的理性教育以及政治现实实践,并没有培育出充分的全社会公民意识。而且公民对于身份的认同感主要并不来自于他人的讲述和传授,而是来自于以公民身份参与国家和社会决策的可能性。因此,没有参与的可能性及其实践,教育将是徒劳无益的。公民意识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主体参与的意识,而参与意识绝非仅靠教育手段灌输所能形成的,尤其是需要实践锻炼手段。其道理与让孩子学会走路一样,口头上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他亲自去尝试走路。培育公民意识,强调参与实践性活动所起的作用要比主观教育要来的明显得多,这是培育公民意识的客观性手段。一般而言,人从出生到成年,所接受的教育主要来自于家庭和学校,这两者都带有明显的权威性。由此培育了作为公民的服从意识和义务意识,固然对于公民意识而言不可或缺,但更为重要的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却鲜有体现。因此,有限地参与到家庭或学校的决策之中,对于培育早期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家庭和学校的权威色彩更是浓厚,要做到参与并不容易。一些宽容的家庭和学校可能在很早阶段即开始重视培育孩子的合作能力、自主能力,让其在较大程度上拥有自决权,塑造其独立人格。不过,大部分家庭和学校并非如此,更多的是思想灌输。为了实现现代化国家目标,我们应积极推进学校实现体制上的转换,创造更多的学生实践、参与性训练机会。同时,国家还必须扩展政治社会化的其他途径,提供大众接近社会化传媒的机会、参与行政决策的机会、管理自己生活和参与构建公民社会的机会,引导国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2.合作背景下国家引导公民社会组织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范文2

(一)社会贡献

一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日益增多。通过杭州市政协科协界别组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调研,以提交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等形式积极建言献策,近年来每年被采用提案达20个以上,其中1个提案获得杭州市政协主要领导批示。二是学术交流广泛深入。杭州市科技社团围绕杭州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课题研讨等活动,在促进人才成长、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类学会作为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科技周、科普日、科技下乡、重大节日及纪念日等科普宣传活动中,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讲座、编印资料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展水平整体不高。总量不足,以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计算,杭州市每万人只拥有5.4个,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内部管理也不尽规范,专职工作人员少,少有高层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科技社团工作,自身能力建设弱,较少能真正承担社会事务管理任务。二是规章制度供给不足。2014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科技社团购买服务的范围,但仍停留在原则性意见阶段。杭州市也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科技社团服务的指导意见》,由于实践经验不足,这些规定还远远不能达到指导、考核评价的要求。三是购买资金管理分散。虽然杭州已开放了向科技社团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新渠道,但缺乏一个对购买服务资金申请、受理、审核、拨付、验收、审计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统筹、协调和监督的综合部门,导致科技社团在项目前期和后期都存在回款困难。四是机制建设不尽完善。因为专业人才缺乏和没有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组织评价,不能对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监督。有关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规定中,各职能部门职能转移工作如何考核,购买服务质量如何考核,如何建立行政问责规章,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三)主要优势

一是人力资本优势。杭州市科技社团汇聚了各行各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具有学术权威、知识密集和人才荟萃的优势。二是组织网络优势。目前,杭州市拥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会(协会、研究会)76家,多学科、跨部门、横向联系广泛的学术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特征突出,与政府联系广泛。三是政府支持优势。从国家到省市各级政府都支持科技社团积极承担从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管理职能。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广大科技社团发挥沟通信息的纽带作用,协助政府维护市场和社会秩序,从而减少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四)制约因素

一是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由于杭州市科技社团的组织特征,其筹资渠道和规模均不稳定,科技社团或多或少地存在资金问题。多数科技社团仅仅依靠挂靠单位支持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补贴,自主创收能力较差,发展不平衡,影响了参与社会管理转移的能力建设。二是部门利益保护严重。一些政府部门囿于既得利益,不愿将职能向体制外转移。同时对于哪些职能应该转移、如何转移、谁来协调转移也缺乏相关的规定,使得相关部门无所适从,不知道将自己的职能转给谁,也不知道怎么转移,无法明确转移的范围与程度。

二、科技社团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科技社团立法和政策支持,尽快出台购买服务机制和清单,为科技社团有序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提供指南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政府和科技团体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杭州市委、市政府在有关文件、规章中应明确将有关政府管理职能转移给科技社团,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该项工作。适时制定《杭州市科技社团发展规划》和《杭州市政府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杭州市科技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要破除在传统的政府职能体系中形成的“全能政府”形象,实现由政府与社会高度统一的“大政府、小社会”的管理格局到政府与社会分离,实行社会职能社会化、社会事务社会办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的转变。逐步释放政府“权力清单”,制定杭州市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清单,培育具备“接单”能力的科技社团。建立杭州市政府购买科技社团服务制度,明确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内容:实现预算管理,将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纳入预算;强化契约式管理,政府和科技社团的责任、义务以及服务要求,全部在合同中体现;建立评估机制和规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到对科技社团在项目合作前进行资质审查,合作过程中进行跟踪了解,在合作完成后进行社会绩效评估。规范购买程序,有关部门要制订购买公共服务的试行办法,确保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可操作、有实效。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使有条件的科技社团稳步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

选择有独立法人地位、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运作规范的科技社团作为承接者,选择科技奖励、职业资格评定、科技评估等职能作为科技社团参与社会事务的具体事项,采取委托授权、契约和招标等方式进行。杭州市级科技团体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需要提供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应在加强管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培育和扶持。杭州市政府应在以下方面给予扶持:对市级科技团体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经营性活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政府对市级科技团体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应给予资金的扶持;鼓励杭州市级科技团体以招投标等方式开展咨询、论证等工作,形成多渠道的资金来源。科技社团参与社会管理转移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持,资金和资产也是科技社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大力争取政府的资助,协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活动,从一定程度代替政府部分工作,有效地弥补“政府不足”和“市场失灵”。

(三)进一步提升科技社团的服务能力,为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夯实工作基础

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以组织价值目标为主旨,进一步规范组织结构的设置和运行规范。形成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执行管理(学会或理事会)与运营决策机构以及监察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运转协调和决策科学的统一机制,同时还应接受外在的监督。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社会化、职业化的人员管理原则,提高服务素质,提升组织声誉,扩展服务对象,增加服务性收入,增强会员认同感与归属感,吸收储备人才;完善包括薪酬、招聘、福利、培训等一系列科技社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视科技社团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以及加强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寻求在满足公益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提高自身社会公信力。要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杭州市科技社团工作效率。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公益运作流程,实现组织的网络化,广泛应用于杭州市科技社团决策、筹资、营销、服务和信息共享等各个环节。

(四)加快建立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授权委托和政策引导的平台,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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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公民参与,推进警民共治

依法推进公民参与行政制度,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到行政管理中,以表达自己的合法诉求,从而进一步影响政府的行政决策制度。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建立起多样化的公民参与社会治安渠道,不仅有助于有效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更能建立起更加具有服务意识的公安机关。此外,公民建立起的诸如社区保安队、联防巡逻队等组织更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治安功能和职责,能有效缓解治安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推诿乱象。

2.构建新时期的管理格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各种新时期社会矛盾也层出不穷,公安机关明确自身的管理的职能地位,依法进行社会管理不仅能有效维持社会治安,更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带来新鲜空气、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是社会生活中各种因素的综合形成,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可避免。要进一步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管理,不仅要依靠公安机关的行政权力,更应依靠人民群众的群策群力,实行综合治理。善于挖掘和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积极吸引公民参与其中,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授权基层,将基层保安员纳入到公安管理工作中,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使公安工作真正成为全党、全民参与的大工程。

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为了切实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加快推进文职制度的步伐,做到将有限警力投入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我国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具有较强专业性的职位实行聘任制,这一制度的实行,不仅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切实引入了竞争机制,更打破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长期垄断,让许多私营企业或者部门参与到了公共服务之中,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不断强化和提高了我国的社会管理质量与效率。通过市场机制的引进与转变,公安部门只需要通过对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进行监督,就可以达到对社会管理的最大化。同时,这些私营企业又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警力不足的问题,使得节约下来的警力能够最大限度的使用在对案件的侦破和执勤前线上。

三、营造出具有“顾客导向”的社会行政文化

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欧美国家实行的新的公众行政理论,这些国家在现在国际社会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也大多依赖于此。比如美国率先进行的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以现代经济学为基础理论,引进企业的成功管理案例,并将之实行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将所有公民作为服务对象,按照对象的不同和对象所要求的模式不同而进行随机变化,将顾客作为市场导向,形成“企业化服务”的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与模式。

四、树立起情报主导观念

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情报的收集和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主要强调的和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建立起电子化政府。随着知识时代的到来,知识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原有的政府运行机制以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的社会管理工作。为满足建立电子化政府的需求,建立起具有高速信息通道的警务模式,对信息进行集中整合、集中管理才是关键。

1.建立“大情报”平台

以科技手段为后盾,以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以发展为核心构建起“大情报”平台,并以此对社会进行动态管控,切实加强公安系统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充分激发公安民警的创意潜能,建立起全面的、科学的、合理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平台,对日常情况进行预警和研判。

2.加强勤务与考核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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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情况反馈

1.台风暴雨猝不及防,巨灾处理缺乏经验。集中表现在大量被浸车辆无法脱离水洼地,没有大型停车场,也缺乏熟悉地形的当地人充当向导,一筹莫展。

2.各家公司各自为战,理赔标准水涨船高。由于缺乏统一的定损标准,各家公司为快速完成案件理赔,往往按照各自的定损依据做出赔付,结果导致不同公司承保的客户相互沟通后倒逼保险公司,按就高原则要求更多赔款,保险公司完全处于被动局面。

3.客户围攻保险公司,骗赔欺诈屡见不鲜。部分受灾群众因不满理赔处理意见而长时间围堵保险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为了多得赔款,各种骗保丑剧轮番上演。

(二)理赔特殊性表现

通过了解,笔者发现:

1.保险公司正常理赔规则被打破。“菲特”造成的洪涝多日不退,由于缺乏水上交通工具,受灾的群众得不到及时的救助,部分受灾严重区域的群众迁怒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并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为了息事宁人,大部分保险公司纷纷放宽了保险责任范围,打破了保险正常理赔规则。

2.超责任范围的理赔案件成批发生。以车险为例,余姚地区车险理赔先后经历了三套不同理赔方案,赔付条件一次比一次宽松。理赔方案的不断调整,不仅给本次理赔中先期结案的客户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还对保险合同的严肃性造成伤害,且势必影响到未来当地乃至其他地区车险的正常理赔。

二、政府和保险机构在巨灾救助中的职能分工和工作契合

(一)政府职能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尊重市场的作用,而政府在管理微观经济活动时,时常存在“越位”“、错位”或“缺位”问题。笔者认为在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中,政府担负的主要职能包括:

1.灾前:注重防灾工程建设和预警,修建应对巨灾发生的战略物资储备仓库,提高巨灾应急效率。

2.灾中: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灾害应急处理机制。其中,建立一个指挥高效迅速、运作协调有力的职能体系尤为重要。

3.灾后:紧急救援、维持社会秩序以及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

(二)商业保险职能

在巨灾损失出现之际,商业保险应本着市场契约精神,以履行基本经济补偿职能为宗旨,追求商业合同承保条件和保障标准的精益求精,用专业承保能力和优秀的风险管理水平来确保社会管理责任的承担。保险企业应充分预见巨灾风险发生的客观性,及早为公司相关产品做好再保险安排,同时根据国际再保险惯例,确定分保价格和分入公司后再对投保人提供原保险合同报价,以此确保巨灾风险能够安全足额转嫁。

三、巨灾救助中加强政府和保险公司互动的对策建议

基于对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工作机制契合的认识以及实地调研反馈,笔者认为,尽管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各自主要职能不同,主体性质各异,但在共同致力于社会风险管理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寻求合作,加强互动,从而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一)政府角度

1.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快风险管理制度化设计。我国现行的保险产品目前还不能完全承担重大灾难给社会造成的损失,政府可参照国际上较通行的办法,即对于某些特别巨大的特定风险开设巨灾保险。“菲特”大灾后,2014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同意巨灾保险在宁波市试点。保险公司作为巨灾保险的主体,政府应督促其加强业务培训和诚信教育,积极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为今后在巨灾中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责任做好准备。

2.提供基础支援协调,实现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根据调查,2013年“菲特”台风施救理赔期间,各家保险公司遇到的困难都差不多,主要是政府可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不足,如停车场地、志愿向导人员等,再者是社会治安问题。此外,政府应在灾前公开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公估专家库,并征求保险公司意见。灾害发生时应建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各级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就灾害定损应由政府牵头统一各公司定损标准,

3.重视灾时舆情引导,约束受灾客户理性化索赔。政府应及时组织主流媒体作正面报道,传递正能量,做好社会舆情引导。从2013年的“菲特”台风理赔情况看,不足额投保现象较多,多数被保险人可能不理解理赔时将要按比例赔付的保险条款规定,如果大灾期间主流媒体能做类似的公益宣导,能够帮助被保险人确定正确的保险赔款心理预期。

4.保障商业保险利益,以灾害参数确定补贴程度。商业保险在履行保险合同赔偿义务的同时,也承担了重要的灾害管理安抚灾民的社会责任。在不违背保险契约规定的前提下,保险企业本着快速理赔、充分理赔的原则,一般均按照就高原则向受灾的被保险人提供赔偿。对此,政府可对保险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二)保险公司角度

1.参与政府防灾决策,提高防灾减损专业化水平。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的今天,保险公司需要以行业风险管理专家的身份参与政府相关决策,为自然风险防范建言献策,派代表参与政府防灾减损的相关决策。如参与市政府抗洪防灾指挥部泄洪排涝的相关决策,参与城市排涝工程规划等。

2.完善巨灾响应预案,强化保险市场联动性能力。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巨灾响应预案,充分调动查勘理赔资源,最大限度利用公估公司的查勘力量。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巨灾预案,在巨灾来临之际能迅速启动预案做出及时有效的响应,充分调动包括上级公司的接报案和查勘理赔资源,如果人手还不够可根据协议联系公估公司前来协助。

3.加强保险基础教育,提高全体市民保险意识。近年来,宁波保险行业为普及保险知识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通过保险进社区、保险进学校等形式积极推动市民保险教育活动。从处理去年“菲特”台风的理赔案的情况来看,仍有为数不少的群众缺乏保险知识,片面理解甚至误解保险的现象屡屡可见,严重搅乱了理赔的正常秩序。由此可见,市民的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是何等的重要。

四、结语

社会管理论文范文5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纪检监察机关能不能管理好党员干部,首先在于思想教育。一是教育内容要创新。把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融入反腐倡廉教育之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创新观念,增强以新理念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警示教育要加强。党和国家领导人不止一次的讲过,反腐败是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国情、党情,要正视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紧迫感,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提高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自身道德防线。三是学习指导要跟进。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实际上就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新理念的核心工作。要把新理念学习当做大事要事来抓,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管理服务观念,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制度建设要完善。要把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水平纳入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之中,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重点整治本地区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同时,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和纠正“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增强制度刚性,做到制度管理。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执法监督工作实现整体联动,重点突出。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的反腐机构,案件查办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一方针政策,委局各科室要实现整体联动,打一场重点突出的反腐攻坚战。

(一)做好信访监督。

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是案件查办的线索来源。要切实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要紧密联系群众、依托群众,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举报的线索;对于搜集的线索要进行统一管理、仔细甄别,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要注意尺度分寸,尽量遏制隐性问题显性化、制止倾向性问题严重化、避免苗头性问题扩大化。

(二)做好执法监督。

贪污腐败是社会第一大害,因为所有的社会丑恶现象几乎都与此有关。它是一切社会消极现象的总开关和“龙头”。在执法监督中要突出重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突出重点对象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掌管人、财、物部门的监督,特别是要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整个领导班子中处于重要位置,既是管理监督的客体,又是管理监督的主体;既要接受管理监督,又要参与领导管理监督。只有既管理监督好“一把手”,又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管理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的作用,干部监督工作才能事半功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突出重点时期监督。突出在重点时期对干部的监督,如职务变动、工作调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以及“八小时外”等违纪现象“多发期”和影响权力运行的“高危期”。通过及时了解掌握干部重点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廉政、勤政等情况,随时警省、警钟长鸣,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使廉洁从政成为一种理念,一种规范,成为自觉践行的操守,从根本上消除为政不廉现象。

三、效能监督促进作风转变,主动服务。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的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因此,我们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效能监督作用,促进管理服务观念的落实。

(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及时了解和掌握对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决策和措施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提高管理水平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创新与加强的体制机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围绕优化市场监管和发展环境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改善市场监管和发展环境、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市场监管和发展所需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服务环境。把行政效能监察贯穿于施政的全过程,渗透到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增强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三)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切实解决队伍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社会管理论文范文6

H县是晋西北城镇群的核心县区。全县总面积1230平方公里,下辖10个乡镇,162个行政村,总人口38万。H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优势明显,每年外来流动人口约36000人。随着同煤集团、金沙滩农牧场、中联煤业等棚户区改造项目相继建成,全县人口呈现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农民与工人混居的特殊行政生态环境,各类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社会管理任务相对繁重。H县自2011年被确定为山西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以来,为了促进社会公平、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和谐“幸福新H”,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和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以“服务民生”为理念,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为突破口,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村成社区,网格管理”的社会管理模式。

二、H县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实践与成效

H县按照“村成社区,网格管理”建设蓝图,在全县范围内以城区每1000—1500人为一个网格,农村以每300人一个网格的标准,设立了“地缘型、单位型、单元型、乡村型”四类共计139个社区,470个网格,结束了传统城乡分支多、结构交叉、管理不清的局面。H县以“七网合一”为载体和平台,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体制创新:保证社会管理体系全覆盖

为了实现全县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法制化,按照“党委总揽全局、政府全面负责、社区两委自治、公众广泛参与、法治保障全局”的要求,H县在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方面重点突出体制创新,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系覆盖、全员参与”的社会管理体系。一是从体制上保证“有组织管事”。全县按照“党组织建在社区”的原则,139个社区全部建立起基层党组织,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网格)工作站为依托”的三级组织结构;形成了“县、乡(镇)、两委(居委会和村委会)、小区(网格)”四级管理框架;细化了社会管理工作的管理层次,明确了各级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和任务,从体制上保证了“有组织管事”。二是从体制上保证“有条件办事”。全县在居民(村民)集中的202个城镇型网格内设置了集政务、劳动、计生、公安、交通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政府机关工作服务大厅,并从财政上给予资金保障,从体制上保证了“有条件办事”。三是从体制上保证“有组织干事”。在学习省内外先进城市管理模式的基础上,H县突破“人员编制难解决”的障碍,由乡(镇)负责,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将素质高、热情足、组织能力强、责任心好、热爱公益活动的人员充实到社区管理活动之中,并从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择优选用工作经验丰富,党性原则较强的干部担任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与主任,为各社区配备1—2名片警,以解决社区管理人才队伍的需求,从体制上保证了“有组织干事”。

(二)坚持职能转变: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整合与下移

在“服务民生”理念引导下,H县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基层政府的社会服务管理职能。首先,整合政法、信访、人社、国土、工商、住建等20多个部门的力量,建成集“数字城管、信息分析、协调派发、公众服务、跟踪督导”为一体的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对全县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真正实现了服务重心下移,政府管理职能延伸的目标。其次,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与各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全面推行“三公开”制度,即工作职责公开,服务承诺公开,监督办法公开,自觉为社区居民服务,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再次,按照“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接待”的要求,将涉及到党建、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矛盾调处、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14个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实行集中办公、集中服务,为群众切实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坚持矛盾调处机制创新:“诉调对接”①开创“大调解”工作新局面

H县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山西省唯一一家“诉调对接”试点法院。H县法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工作原则,这是在扩大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得出的一条最重要的工作经验。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以H县“网格管理”为依托,以社区法官、流动法庭为基础,以诉调对接中心为枢纽,充分发挥司法推动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形成了人民、司法、行政“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调解主体和调解方式的多元化和整体化保证了涉诉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和效率。2013年,法院共诉前调解各类案件2856件,平均调解周期仅为21天,调解成功率为91.4%。全县信访积案化解率100%,在全省排名第一。同时,按照“问题不出格、矛盾不出区”的工作理念,H县大力推动矛盾调解基地建设(县乡设矛盾调解中心、社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室、农村设矛盾纠纷信息员),打造了自下而上的一体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有效拓宽了矛盾调处渠道,切实解决了基层管理中的大量矛盾纠纷。

(四)坚持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H县经过多年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在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坚持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改革。一是大力推进在社区内发展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综合性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桥梁型”社会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县城社区建立社区居民常务会议制度,农村社区建立“四议两公开”制度,搭建并完善基层自治管理服务平台,从机制上保证各类社区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资源共享、和谐有序的社会治理格局极大地凸显出其重要作用。H县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促进了社会公平、保持了社会良好秩序,社会治理效果显著。H县社会治理的创新性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县域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标本性经验。

三、县域农村基层政府社会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一)转变政府职能与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制度设计,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中,政府仍然是最重要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政府以经济建设和财政增收为中心的职能特征非常突出,长期以来忽视社会管理职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基层政府作为政府治理的神经末梢,必须加快职能转变,逐步将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作为工作重心。首先,政府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完善。其次,要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统筹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与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鼓励农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良好机制。最后,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和村委会,特别要发挥好社会管理服务的协调作用,形成内生的、稳定的服务功能。

(二)打造“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在发展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前提下,需要打造“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社会整合能力,切实发挥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二是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切实体现自治组织的管理作用。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协调功能,切实体现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和满足居民(村民)多样化社会服务和利益诉求的作用。基于我国基层农村社会管理的实践,当前这种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多元主体缺一不可,而且应该由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参与治理。但是,随着我国农村公民社会的成熟,逐渐会向政府、社会组织、居民协作的混合型基层社会管理格局过渡,待将来社会高度发展和高度文明,政府则可以退出具体的基层管理,进化到自治型基层社会管理格局。

(三)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培育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范文7

1.协助规划工作,加快综合体投运

按照事业总体规划,2013年共新建综合体8个,改建综合体2个,新建活动室4个,总改造面积3.1万平,总投资1.2亿元,建设完成后辐射小区20余个,居民5.5万户。在工程实施期间,事业部领导高度重视工程的建设进度,多次深入基层检察指导工作,对相关管理人员提出,要加快综合体建设进度,规划好综合体使用功能,必须做到综合体交工即投运。按照这一指示要求,房改办积极联系规划部门,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参与基层单位综合体功能规划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与政府对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证等相关证件,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进驻综合体等相关事宜,定期召开综合体建设工作例会,由事业部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和安排工作,全年召开了主任级办公会议5次,专业办公会议5次,帮助基层单位规划完成一卡通收费大厅9个,政务服务大厅9个,便民超市10个,爱心大姐工作9个,社区党员联系服务站1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个及各种活动功能间40余个,统计完成各种设施、设备四大类100余项,共计750余万元,确保了综合体顺利投运。

2.开展培训工作,加强综合体服务

为了进一步推进“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加强创新矿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保障综合体的正常运行,房产处在突出服务的前提下,大力开展了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是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培训任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社会管理调研学习现场会在大庆油田矿区召开,集团公司39家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房产处按照大会要求,认真筹备本次会议,确保了会议顺利进行,会议结束后,各油田兄弟单位陆续到大庆油田参观学习,共接待其他油田各类学习10余次,房改办通过培训和交流,也不断提升了自身的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参加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共参加了集团公司在北京、大连和四川等地组织的培训5次,参加油田内部培训8次,在培训结束后房改办组织基层单位进行了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认真传达了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最新的工作动态和目标任务,使各基层单位在开展工作时,能够把握工作导向,与集团公司、油田公司保持一致。三是开展矿区内部培训活动,乘新一小区是事业部创新矿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发祥地,为了更好地总结和推广乘新一小区成功经验,房改办不定期地组织各基层单位到乘新一小区参观学习,共组织不同层级的参观活动20余次,参观学习达到了1000余人,通过参观学习,基层单位对社区服务综合体“四位一体”布局,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建设综合体的过程中开拓了新思路。四是加强志愿者培训工作,在建设志愿者团队和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方面,房改办通过与基层单位协作,共组织了6次志愿者培训活动,培养了81名志愿者骨干,通过志愿者骨干带头,开展了群众自发的各类活动共计200余次,帮助困难群众100余人,实现了综合体平台与志愿者服务的融合。

3.是落实惠民政策,深化综合体作用

在为油田职工争取生活保障优惠政策方面,房改办在矿区层面与各辖区政府保持联系,了解最新的政策导向,并每月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例会》,及时通报矿区创新管理工作上的难题,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在基层单位层面,以各综合体内政务服务大厅为依托,落实政府在公共卫生补贴,公共交通补贴和养老机构建设投资等,2013年为油田职工和家属申请和发放企业医院、社区医疗和地方医疗补贴1997万元,协助油田职工及家属领取地方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909万元,社会福利补贴1341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对矿区建设的投入391万元,真正让小区居民感受到了惠民政策带来的阳光雨露。

4.开展招商工作,提升综合体品牌

引入社会专业服务是创新矿区社会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确保食品安全、货真价实是重中之重,今年房改办组织开展了针对已投运综合体便民服务项目的调研工作,掌握目前的经营现状、服务情况和商品种类等,目的为即将投运综合体便民服务项目的招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调研结束后,在房产处领导的带领下,房改办分别与庆客隆、中央红小月亮等国内大型的超市连锁企业进行了洽谈,配合各公司完成了合作意向书和规划书,为下一步便民服务项目的招商选商工作做好了准备。

二、房改工作

1.住房子系统数据调整工作

住房子系统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推广的重点项目之一,是大庆油田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数据依据,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住房子系统要实现职工人员情况及油田住房情况的动态管理。2013年,系统共有业务人员1048人,油田职工人员数据445582条,小区173个,楼房数据4590条,其中包括矿区直管3083条,住房数据195505条。

2.住房子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针对油田实际情况,将全油田业务人员的集中培训,改为分单位小班培训。这样既使业务人员直观提出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又能够加深本单位内部业务人员的横向交流。截止2013年11月底,深入基层办班9次,培训业务人员近500人。

3.93-98企业提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油田公司人事部《大庆油田解决企业内部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大庆油田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油田公司领导要求,完成1993-1998油田内部提前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此项工作共涉及补贴人员13259人,补贴资金近2300万元。由于此类人群的特殊性,在补贴发放前,需要协调油田公司人事部门、稳定部门以及离退休管理部门,对涉及补贴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核实,确定基础数据准确,补贴发放无误。

4.企业引进博士(后)住房政策落实工作

从1999年开始,为促进高层次急缺人才的引进,油田公司(管理局)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引进的急缺专业博士(后)特殊住房待遇。目前此类住房政策需要落实。涉及落实住房政策的15名博士(后)及配偶(共计30人),其中有12户属于无房职工,在无房职工中有6户夫妻双方均为油田职工,共涉及补贴资金42万元,截止2013年底已发补贴金额近23万元。按照企业目前房改政策可以顺利解决。有另外6户涉及非油田企业,需要与大庆市房改办协调解决。可能发生的资金总额需要与大庆市政府部门调查了解后,方可统计。有3户属于有房职工,共涉及补贴资金6.4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其奖励住房还需由房产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爱国卫生工作

1.成立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认真编辑各项规章制度

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及办法》、《爱国卫生执行标准》及《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爱国卫生工作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宣传工作制度、政策法规工作制度、除四害药具调拨发放制度、药具仓储保管制度、科技管理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包括发生食物中毒应急措施和发生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应急措施,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油田各级单位卫生工作任务分解及食堂、食品行业检查细则,以便部署、检查、落实各级单位卫生工作任务。

2.积极与市政府爱卫会沟通,强化监督油田各级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社会管理论文范文8

1.1档案记录形式呆板,缺少创新性

管理形式雷同性强是社会失范的突出症结之一,也称作“形式主义”。社会管理失范促生了呆板的档案管理形式,严重降低了档案的内在价值。现阶段,信息互动频率逐渐增加,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补性进一步加强,因此,档案管理方案和管理模式范本就会流行于各个单位之间。会议和文件是管理的主要方式,无论是领导的言论,还是文件的内容都要求具有真实朴质的特点,严禁出现“套话”和“管腔”等形式主义的语言模式,然而受社会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领导演讲和文件中大多出现了缺乏实用性、创造性的观点,从而导致档案中出现重复记录的现象。比如在不同级别的文件中屡次出现“科学发展”、“人本主义精神”和“和谐团队”等方面的内容,极大地降低了档案的保存价值。档案管理方式也是提升档案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单位档案管理模式多是沿用社会上通用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对增强单位竞争力无益,不利于企业的个性化发展。

1.2档案信息失真,可靠性降低

真实性体现了档案的基本价值,但由于受各种社会失范形式的影响,档案管理中出现明显的信息失真和浮夸现象。比如,在现代社会中,某些单位为了逃避税收,篡改经济数据;有些行政领导为了减少自身责任,少报或者隐报管辖内的安全责任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从而致使档案记录缺乏真实性,不利于国家及时做出指导政策。为了局部利益而背离客观事实的做法较为常见,是形成管理失范现象的根源之一,客观的社会实践记录才是确保档案生命力的源泉。档案失真包括两个方面,即记录内容失真和管理过程失真,后者是前者的保障。内容失真主要是指档案记录没有真实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实践情况,以造假和虚构出的文字或者数字记录活动情形,无实质性的档案价值。管理过程失真,是为达到某种不正当的目的,而将真实的记录进行销毁或者更改,弱化档案的原有属性,不能真实地反映不规范的实践过程。

1.3档案内容缺失,完整性差

在现实的社会活动中,管理理性程度较弱,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内容的完整性。社会失范易导致人们做出一系列的不规范行为,比如,在会议上,某些单位领导为了推脱自身责任,而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作为处理意见,或者谈话时避重就轻,甚至要求相关记录人员对自己的发言不予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内容缺失较大,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决策和方案没有得到及时、完整的记录,或者方式较为含糊,不能为日后提供的参考依据。在社会管理缺失的环境下,各级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降低,因此,不利于日后成绩的发展。受管理缺失的影响,由于各种背景因素的影响,档案记录长期处于一种片面的记录状态,若不加以制止,不但降低了档案价值,而且容易造成档案管理短板,人们对档案完整性的追求也会逐渐消退,对社会的长远发展及其不利。

2提升档案价值的方法

2.1优化管理内容,改变虚假的记录习惯

在不同的社会中,档案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的档案是密闭的、独有的,档案中的技术和经验可以成为企业对外竞争的优势,也容易导致企业陷入孤独的境况。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公开程度逐渐加深,档案内容日益透明化,单位之间的信息互动越来越多,并在相互借鉴中取得共同进步。如何使公共的档案管理经验成为单位特有的竞争性力,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档案管理办法进行革新。比如,对于单位内外部的技术文件、重大过失的处理方法进行收录,并进行长期保存,然而,档案的保存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对于价值较为一般的档案通过鉴定文献类型,设定保存期限,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保存管理条例,定期评定档案的价值,及时更新和消除“过期”文件。

2.2建立档案管理体制,灵活创建管理机构

开展档案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也是提高档案价值的重要途径。一般情况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分为以下两种,即集中式和分散式,档案管理形式必须与企业的发展情况相对应。目前,管理体制均有了很大的转变,从单位的发展趋势来看,一方面,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朝着团队化组织方向发展,企业档案的管理权逐渐公开化,单位领导需要进行统一设定设置专业的管辖部门,强调档案管理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单位采取单位总部档案管理和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单位内部设立自上而下的档案管理机构体系,任命总部的管理人员为档案部门主管,各项目的档案管理员为部门成员,进行综合管理。

2.3创新档案管理方法,吸收时代元素

档案管理方法关系到信息的有效收集量和保存价值的大小,单位应不断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及时吸纳优秀的管理方法。传统的档案管理方法已经成形若干个范式,并在相应的时期促进了单位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信息化逐渐成为当今的发展趋势,又创造出更多的档案实体形式,为了更好地开展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工作,人们进行了多次尝试,但管理效果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要向同时做好不同类型的档案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档案种类,确定相应的档案管理方法。比如,对于数量较大的、使用频率高的档案,使用胶片或者磁盘的形式进行存储,对于数据原始档案,通过建立数据库进行存储,对于机密性较强的档案则可利用以上两种方法进行储存。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