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题,切实推动各项人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预计到12月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38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93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6.6%、107.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320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

2.社会保障工作:预计到12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新增160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16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79.13%(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征缴能力在1.5亿元左右。2018年我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86亿元,创历史最高,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达0.334亿元。2019年下达的征缴任务数是在2018年实际征收数的基础上进行测算的,远超我区的实际征缴能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53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1%。工伤保险参保26371人(无任务指标)。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是落实就业政策。今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笔165万元,为10名符合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完成了"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的注册认证,各类招聘信息50余条。推进了福祥返乡创业园建设,共入驻项目34个,带动就业110余人,给予补贴120万元。共开发大学生见习岗位113名,发放见习补贴54.44万元。为16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41.65万元。

二是丰富就业活动。从2月15日起,联合顺义区人社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风行动。4月15日至21日,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8月22日,开展了秋季大型人才招聘会。通过招聘会等渠道,已实现3121名建档立卡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三是推动劳务协作。今年共计向北京、天津、内蒙、山西等省外其他地区输出贫困劳动力48人,就地就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690人。举办了"京冀协作就业扶贫技能培训应急救护专业班",共有94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我局与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建立了长期的委托招工关系,截止目前,共向会议服务处、餐饮处输送优秀工作人员10名。

四是强化技能培训。目前,我区已认定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5家培训学校为就业扶贫培训定点机构。2019年,完成178人的育婴员专业培训、100人的营业员专业培训、702人的居家就业培训、323人次的致富带头人培训。

2.立足全民社保,建设更加完备的保障体系

一是不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重点吸纳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推进了基金征缴工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370名企业破产失业和自谋职业类别的退役士兵补缴了社会保险。

二是深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实施,完成改革准备期保险费清算和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全区221个机关事业单位5471名人员业务实现上线运行,推动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并报市局审批。按规定将我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外国专家管理、公务员管理、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等职能有序划转,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三是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工作。此次增资涉及机关单位退休(退职)1012人,月人均增加172.07元;事业单位退休(退职)2003人,月人均增加166.53元。企业退休(退职)人员11795人,人均月增资119.67元,此次待遇调整使我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水平由过去的月均1862.04元增至月均1981.71元。为3086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1亿元,为36442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5019.31万元,为1232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1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

四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对照省社保局下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数据检查规则》,共核查各类疑似数据34280条。针对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和运行、业务运行控制、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了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

3.强化人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了2019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完成了2019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共计审验证书2395份。

二是做好人事人才交流工作。截止目前,人事人数达到356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2018年毕业生档案804份,接收2019年毕业生档案738份,毕业生档案共达到5237份。

三是做好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人员划转工作。按职能划出单位划出人员统计,共计涉及17个单位195人。

四是完成2018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加考核268人,评为优秀等次38人,给予记三等功9人、嘉奖29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考核4024人,评为优秀等次498人,给予记功36人、嘉奖462人。

五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分别从600元和720元调整到660元和792元。从2019年11月1日起,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从1590元调整到1790元。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人均月增资300元左右,对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了离休费。

六是开展区级公立医院过渡考试。会同区卫健局组织区、中两所公立医院220名在册在岗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了第二批过渡笔试考试。

七是做好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为乡镇和区直部门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37名,目前,已完成笔试工作,本月22日进行面试。

4.保障合法权益,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是做好人社信访维稳工作。共办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和领导签批件36件,其中有的问题处理涉及时间跨度30余年,由我局处理的信访问题没有出现赴省进京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开展劳动用工监督检查。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成为三项单项考核县区工作之一的实际,共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6起,累计为83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007.7万元。

三是加强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共计申报工伤171起,申报劳动能力伤残鉴定91起,为142人支付工伤保险费833.47万元。

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7起,裁决13起、不予受理6起、调解18起,案外调解16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

五是做好用工合同鉴证及备案。共为241名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签订、续签聘用合同723份,为3901名企业职工签订、续签劳动合同11703份。

5.落实惠民政策,切实推动人社扶贫工作

(1)就业扶贫:一是精准基础信息。完成了河北省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17421名建档立卡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核实,并每人填写一份跟踪服务卡。二是认定扶贫工厂。新认定"碧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区的就业扶贫工厂,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34人。三是开发扶贫专岗。在扶贫专岗"五员"基础上,开发了"就业服务协办员",已上岗142人,目前全区公岗人员共计3452人,经过调整,年龄全部控制在70周岁以下。

(2)社保扶贫:完成了贫困人口是否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核查工作,经核实,共有16399人符合条件,并代缴163.99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体参保率达到100%,政府代缴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