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的努力,坚持和实现“三个导向”(即以“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问题导向、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以“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绝重特大事故”为结果导向),加快完善和落实“六个关键”(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开展“五项任务”(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引导),全面落实企业“九项责任”(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职业病防治责任);推进“三个转变”(即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以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全镇所有企业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安全职责和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让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变化,及时更新,让每个员工都明白不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4.落实安全投入责任。在安全培训教育、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方面,企业要确保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装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责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责险。

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企业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业三级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学时及工作衔接点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实行培训人员责任追究制,未按规定培训且因此导致员工“三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未达到培训要求安排上岗作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实操培训、车间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岗位,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要创新改进安全教育方式方法,设立“安全日”、“小喇叭、小讲台、小展台”等,通过书面资料、音频资料、视频资料等各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警惕安全生产风险。

6.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实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7.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企业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设置除尘、排毒、降噪、通风等防护设施。要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双千示范”工程成果,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的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制定激励政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将达标情况作为授予安全生产“流动红旗”和参与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评选的首要条件。

2.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层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危险物品储存使用、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规范承包租赁经营行为。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要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企业要将项目发包或场所出租的安全风险,列入企业统一分级分类辨识,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台账档案,制定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位。

4.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全面规划、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促进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利用岗前培训、班前班后会,引导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安全技能,逐步形成安全制度与安全文化、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融为一体的宣传教育新格局,让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传承载体。

(三)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风险辨识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企业要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赣安办字〔2016〕55号),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加强动态分级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3.落实隐患排查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鼓励企业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4.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引导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健全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建立重点监督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由镇、村两级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要突出对企业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为100%,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安〔2018〕28号),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更不能一关了之。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2.督促企业如实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18〕40号)要求,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如实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要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报送总结情况。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3.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应依据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公布在职工易见常见的地方,接受员工工群众监督。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员工岗位职责分别进行明确,经员工签字后留档备查,作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安全投入、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25日前)。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监员具体抓。要紧密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对主体责任落实差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树先进,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