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复工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复工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做好疫情期间就业稳定工作,支持企业有序复工,确保“稳就业、保生产”,根据《江西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复工工作方案。

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开工复工

通知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业经营,于2月15日前开工复工。积极为企业开展招工招聘服务,搭建劳动者求职与企业复工对接平台。以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主导,积极发挥公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公益作用,关注企业用工情况,掌握用工需求。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各类政策,方便就业创业人员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创业就业信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促进返乡农民工在县内企业广泛就业。在防疫期间,加强线上招聘,短信招聘,为奥海等重点企业招工信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用工企业搭建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吉安微就业”、“微就业”、“人才招聘网”等网络平台岗位信息,提供远程在线面试服务。积极引导求职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咨询、网上求职;积极引导劳动者到园区企业就业,在家门口务工。

二、加强政策指导与监管,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好复工工作

严格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责任人。要求各机构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明确人员职责,做到开工前的防疫准备工作到位、开工后的管理到位、防疫的物资到位。在开业前对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消毒灭菌,在营业中始终保持良好通风,做好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的个人防疫。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返岗上班人员要把好“进入关、管控关、诊治关”。对返岗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坚持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测体温。到过疫情严重地区又未过隔离观察期的,一律不准返岗上班。确保有序经营和健康复工,坚决杜绝发生重大疫情。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要指导所服务的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招聘的人员,用专车送到企业上班,并帮助联系专用车辆,定点为企业接送员工上下班。县人力资源市场要想办法,帮助输送外出务工人员及时返岗复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积极为县内企业开展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服务。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推荐一名劳动者就业按500元的标准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三、利用网络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工复工情况,鼓励劳动者利用网络完成咨询与应聘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公益性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对一些简单和极端的做法要及时纠正,做好科学精准防疫,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为全县劳动者返岗就业提供服务,为全县企业开工复工提供服务,确保我县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