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字〔2020〕35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脱贫攻坚问题清零、脱贫防贫、巩固提升“三大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人社所要充分认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心决心,科学研判形势,瞄准决胜目标,完善优化政策,深入落实“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定点扶贫”等工作举措,以“三大行动”为重要抓手,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端口,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并逐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既注重脱贫,更注重防贫,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员人社脱贫工作,持续推进脱贫提升工程,构建长效机制,全方位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提质量,实现人社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问题清零行动。围绕“三个三”排查整改问题(即: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数据、台账、帮扶“三精准”,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三保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年度考核反馈的问题以及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全面梳理,统筹整改,按照“减少个性化问题、制止苗头性问题、纠正倾向性问题、防范风险性问题”要求,落实台账管理,分类研究措施,分级落实责任,逐项逐个整改,既定时限清零,全面补齐短板弱项。

1.推进“三个三”排查问题全面清零。对标对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西省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赣开发〔2019〕10号)要求,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工作,立即启动脱贫攻坚“回头看”,以新发现的增量问题和去年12月排查梳理的存量问题为底数,既解决存量,又消化增量,推进人社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同步完善人社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确保所有问题5月底前排查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居保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扶贫帮扶工作组〕

2.推进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面清零。全盘认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对点到我市人社领域的具体问题实施专项整改,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居保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扶贫帮扶工作组〕

3.推进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全面清零。深入落实我市关于有效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18条措施,及时兑现吸纳贫困劳动力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帮助扶贫经营主体全面复产复工,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水平不低于去年。〔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二)实施脱贫防贫行动。坚持加快脱贫和防止返贫两手抓,保持工作定力,加大推进力度,确保贫困群众有劳动能力的充分就业、有技能需求的免费培训、有社保负担的兜底保障,促进我县贫困群众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1.紧盯三类群体。以剩余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户、贫困边缘户三类群体为重点关注对象,组织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等人社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在3月底前全部走访一遍,摸清脱贫难题和返贫致贫风险,建立走访摸底台账,分类落实园区就业、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社保代缴等人社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居保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扶贫帮扶工作组〕

(1)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信息。精准掌握我县贫困劳动力数据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和培训愿望,建立台账。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乡镇、村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窗口单位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公开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对贫困劳动力加强职业指导,帮助明确技能就业方向,着重帮助青壮年做好职业分析和职业发展规划,广泛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用人单位要求,开展实用就业技能培训。一是培训类别多样化。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重点依托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务输出等项目,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拟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贫困劳动力的安全意识、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二是培训模式多元化。依据市场需求,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三是培训地点立体化。要立足深度贫困地区交通状况,开展培训下乡、培训进村、培训进企业活动,最大限度方便贫困劳动力参加。

(3)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培训。组织学习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创业培训项目,推广成型的实训培训模式。加快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创新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就业。开展按照“创业创新+技能”原则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要求,及时给予创业能力培训补贴。

(4)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我县各类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广泛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意见,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宣传发动我省企业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技工教育的贫困学生提供爱心奖学金和实习岗位,对符合企业招聘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录用。各地就业扶贫基地要带头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并积极开展培训。

(5)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贫困家庭子女、城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效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新型职业农民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使我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

(6)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方法。鼓励我县职业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与就业扶贫车间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要积极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贫困劳动力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培训等,做到不影响正常生产,又达到提升技能、实现扶贫脱贫的效果。根据实际条件,适时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通过“技能比武”,激发贫困劳动力通过掌握技能实现脱贫的积极性。

(7)争取社会保险费代缴资金。每季度与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对接好2020年贫困人员最新基础数据,并做好数据比对和数据勘误工作。确保动态新增贫困户参加社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每季度及时准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身份信息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精准分类标注,确保贫困人口及时准确享受相应待遇提供有力信息支撑;积极与县财政对接落实贫困人员每人每年1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资金的申报到账工作,确保在6月中旬每位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资金落实到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个人账户,实现应保尽保。

2.提高帮扶质量。鉴于目前未脱贫户绝大部分是兜底贫困户,在落实社保代缴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情况和条件,细化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6月底全部享受到人社部门脱贫政策扶持。按月动态更新社保到龄待遇领取贫困人员信息,及时准确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办结待遇申报,按时足额为每位待遇领取贫困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应发尽发。对有劳动力的家庭要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就业,对劳动力较弱的家庭要大力开发农村保洁、保绿等劳动强度较小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其就业,增加其务工就业收入,确保每个有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外出务工或享受公益性岗位,切实提高人社脱贫质量。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20条措施》,分类精准帮扶贫困群众。〔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县居保局、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扶贫帮扶工作组〕

3.建立防贫机制。按照扶贫部门“四个一”防贫工作机制部署,协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对企业工伤参保宣传力度,重点对预防重点领域,即工业园区制造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尘肺病防治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以国家、省、市举办的“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为依托,以我市开展的工伤保险相关宣传活动为载体,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自行举办的宣传活动为补充,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同时发放工伤参保资料带入贫困户家中,特别对务工人员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意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防止贫困劳动力因工伤致贫返贫。积极推进农民工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保障其基本生活待遇,防止因疫情影响失业造成的致贫返贫风险。〔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局劳动关系股〕

(三)实施巩固提升行动。通过实施就业创业、职业技能、社会保险、内生动力等四大提升工程,不断巩固人社脱贫成果,推进人社脱贫攻坚可持续。

1.就业创业提升工程。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家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对经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积极落实扶贫车间补贴政策,力争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用工企业与贫困群众开展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无缝对接。加大公益性扶贫岗位开发和管理力度,提升岗位履职到位率和人岗适配度,严禁挂岗取酬、轮流坐庄。积极引导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对返乡创业贫困人口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2.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深入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列入今年全县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和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职业技能。〔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3.社会保险提升工程。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为贫困人员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继续落实财政代缴参保制度,协调县财政支持帮助年满16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确保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率稳定保持100%;同时按时足额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市人社局部署,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对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贫困参保人员在原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责任单位:县居保局、局劳动关系股〕

4.内生动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定点扶贫和驻村干部帮扶管理,提高帮扶实效,确保驻村工作做到“三个说得清、四个相结合、五个要到位”。扎实开展扶贫扶志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立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宣扬人社脱贫帮扶先进事迹,不断激发群众自我发展、自我脱贫动能。协助整治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不赡养老人等不良习俗。改进帮扶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防止政策性“养懒汉”。加强定点帮扶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参与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农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唱响劳动主旋律,弘扬道德新风尚。〔责任单位: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扶贫帮扶工作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局机关分管技能培训领导具体抓好技能扶贫工作,县就业局分管就业扶贫领导具体抓好就业扶贫工作,县居保局分管社保扶贫领导具体抓好社保扶贫工作;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县就业局和居保局股室负责同志为行动经办责任人。总负责人有要亲自部署;具体负责人要协调督办;各股室同志要联动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落地到位。

2、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按时间要求圆满完成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工作任务。

3、加强推进调度。我局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三大人社扶贫牵头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及时调度相关工作情况,推进本系统扶贫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