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重要讲话精神及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积极的工作态度、扎实的整改行动,对照中央、省委、九江市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深入自查,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工作水平。为奋力迈出新时代“实干创新、五大升级、全面小康、美好瑞昌”发展新征程贡献力量。

二、整改任务

(一)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有一定偏差。主要表现是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将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和中央、省、九江市脱贫攻坚最新会议文件精神。

(3)积极支持“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地建设,建立灵活多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4)鼓励贫困人口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技能培训。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实现稳定脱贫基础不牢固。主要表现是产业扶贫是一块短板,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不强,脱贫人口对政策的依赖性过大。农业产业扶贫规划引领作用弱,扶贫产业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措施:

(1)结合白杨村实际发展产业扶贫,以产业为引领拓展帮扶范围,带动贫困户脱贫、困难家庭脱困。

(2)进一步强化贫困群众农业技能培训,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同时全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贫困户产业收益和参与度。

(3)进一步推进贫困人口就业工程,积极推荐贫困户走出家门,走入厂门。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方面。

1、个别帮扶干部未充分思考帮扶对象脱贫路径:主要表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个别帮扶同志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够透彻,为脱贫措施出点子不多。

整改措施:

(1)注重日常业务能力培训,根据实际对两委干部及帮扶干部开展学习培训。

(2)强化纪律约束,对作风不实、纪律散漫、一问三不知的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对政治意识不强、帮扶不力,屡教不改的帮扶干部坚决予以问责。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监督作用发挥存在“宽松软”:主要表现在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一季一检查”工作机制,统计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监管作用有待强化。

整改措施:

(1)强化纪律督导。严格落实驻村干部每季度驻村不少于50天的工作要求,对驻村干部考勤管理实行“一周一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调度”工作机制,由扶贫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党组书记不定期抽查调度执行情况。

(2)深化纪律约束。严格按照《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驻村干部由于主观原因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方面。

1、贫困户直接受益有“短板”。在开展各类帮扶过程中,没有百分百紧扣贫困户、贫困村精准发力,对贫困户类别、劳动力去留人数等方面尚底数不清,对贫困户帮扶成效、实际受益范围和受益程度不明,利益联结机制存在盲点和弱点。

整改措施:

(1)完善帮扶发展计划,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

(2)通过每月上门开展帮扶工作,及时掌握贫困户家庭衣食住行、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动态信息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未执行到位,未及时发至贫困户。

整改措施:

驻村工作队协助白杨村开展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人摸底工作,并将摸底情况上报扶贫工作站。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3月底前

3、光伏扶贫收益分配金额不多,贫困户获益不多。

整改措施:

建议党委、政府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意见,完善全镇产业收益分配办法。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3月底前

(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

不够到位,贯彻落实有差距。贯彻决策部署习惯于当配角,主动推进不够。

整改措施:

(1)将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健全脱贫攻坚机制,细化完善“十大扶贫工程”方案。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扶贫资金投入作用发挥了短期脱贫效益,长期产业扶贫支撑作用不显着,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充分。

整改措施:

(1)帮扶时不单纯给钱给物。

(2)把扶贫重点放在“扶志”、“扶智”,解决客观困难和家庭出路上,安排扶贫财物时合情合理。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扶贫项目库储备不够多。

整改措施:

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制订帮扶工作计划,对条件成熟的特色产业项目,建立项目库,并给予大力支持。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3月底前

4、下乡督查时看材料、听汇报、问数据多,深入田间地头和贫困户家中了解脱贫实效不够。

整改措施:

除开上级规定的必选动作,尽可能减少“留痕”,让帮扶干部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脱贫成效上,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

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现代化手段开展宣传,确保宣传氛围持续长效。

整改措施:充分调动统计服务对象、帮扶社区及挂点村积极性,利用电子显示屏、标语、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作用,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整改工作,坚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局党组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整改台账,把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要把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存在的问题不仅要整改,更要建立长效机制和措施,杜绝今后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