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卫生范例

公共区域卫生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1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体系现状

1.机构组成。经过长期发展,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医疗救治机构为骨干,以承担公共卫生功能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独立设置机构等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2万个。其中,医院1398个(中医院24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7万余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0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各129个,卫生监督机构126个),精神卫生机构183个(精神专科医院36个、设有精神科〔门诊〕的综合医院147个),地方病防治机构4个(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1个,吉县、垣曲县、洪洞县地方病防治机构各1个),职业病诊断机构16个,急救机构10个,采供血机构22个。现有部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1支,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1个,省级卫生应急队伍11支(包括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5支,传染病防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治、中毒处置、卫生监督、核和放射事故处置、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队各1支)。

2.各类资源。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6.8万人。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技术人员1.7万人,卫生院2.3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万人。全省共有三级医院61所(其中三级甲等43所)、三级妇幼保健机构8所(其中三级甲等7所)、县级综合医院291所(其中92%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乡镇卫生院11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97个、村卫生室28106个,乡镇卫生监督站覆盖率达到93%以上。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数22.4万张,每千人口床位数5.8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92名、注册护士3.12名,床医比为1∶0.50,床护比为1∶0.5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3.机构能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50个,医疗机构共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660个。全省387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1199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核酸采样点,2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诊室。依托省政务信息平台,初步建立起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平台。

(二)主要成效

1.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连年保持在90%以上。结核病防治能力不断提高,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4.7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8.43%,超出国家目标近5个百分点。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有力推进,对所有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有效防控鼠疫疫情、禽流感疫情等其他疫情传播。全省累计建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4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实现县级全覆盖。开展了癌症、心血管病、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早期筛查和干预的人群由18.8万人扩大至27.5万人。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1.4%和80.9%。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2.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与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由13.51/10万下降到10.6/10万,婴儿死亡率由5.9‰下降到4.1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7.57‰下降到5.19‰,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9.99%,早孕建册率达到91.6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达到95.1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77%和92.43%,有力保障了母婴安全。积极推进医养结合,91.5%的三级公立综合医院、63.7%的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94.6%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通为老年人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不断完善,职业病报告与重点职业病监测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全覆盖,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实现县域全覆盖。

3.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十三五”期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40元提高到74元,服务项目由12类拓展到30类以上,全面推行“一化、两制、三统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有效提升。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由78.55%提高到86.3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49个,建成部级健康促进县(区)8个。

4.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健全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二级以上医院监督覆盖率、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千吨以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95.45%和97.09%。全省以县为单位消除了职业卫生零办案,“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率达到20%。在抗击疫情工作中,全省卫生监督系统紧盯车站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消毒产品等“四后”防控重点领域,为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和反弹筑牢了监督防线。

(三)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编制与配备标准相比仍有缺口,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基层力量薄弱,平均每个机构公共卫生医师为0.2人。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相关科室(呼吸、感染、重症、急诊)医师、护士较为短缺,重大疫情救治力量短缺。公共卫生队伍学历水平总体偏低。

2.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水平不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设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相关科室(呼吸、感染、重症、急诊)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DR等设备短缺,难以满足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储备要求。全省仅有负压救护车118辆,呼吸道传染病应急转运能力不足。此外,全省尚有22所妇幼保健机构没有保健医疗业务用房。

3.公共卫生服务和防控救治能力不足。信息化平台和数据整合应用不够,重大传染病疾病早期监测预警及时性不够。慢性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环境卫生、食品、饮水安全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水平薄弱,缺少整体综合监测。同时,缺乏一支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共卫生快速响应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120急救指挥体系与医疗机构急诊科信息尚未实现互联互通,转运救治效率不高。

4.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有待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业务、信息、人员缺少衔接协同,数据共享渠道不通畅,医防结合不够紧密。联防联控机制不完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模式有待优化,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总体不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不高,城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底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尚需进一步密切结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平时”和“疫时”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平时”缺少常态化应急演练和培训机制,“疫时”缺少分级响应和统一调度机制,快速转化机制有待完善。

5.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尚不健全。部门之间对大健康、大卫生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路径不清晰,健康优先发展的具体要求和保障机制还不明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尚不到位,公共卫生经费和医疗保险资金缺少统筹,难以形成以健康为导向、强化预防的激励相容机制。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需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缺少交叉能力训练,公共卫生人才待遇保障与激励水平不足,人才晋升通道狭窄,评价体系亟需改革完善。

(四)面临形势

1.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当前,人类正在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衍生的各类风险不容忽视。我省当前的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严峻、风险复杂多样、新老问题交织,要求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当好首都“护城河”。

2.创造富裕幸福文明健康高品质生活要求加快提升公共卫生质量水平。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越来越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健康需求质量和品质要求逐步提升,群众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要求强化预防为主,聚焦重点疾病、主要影响因素和重点人群,全面推进健康建设,加快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和服务现代化水平,提高全方位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

3.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要求加快资源布局调整优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省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达到450.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2.90%。老龄人口基数庞大、增速加快,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加,卫生资源与费用的双重压力加大。同时,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乡之间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与供给严重不匹配,要求加快调整优化公共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4.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模式变革。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互联网+医疗健康”快速发展,为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和重大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智能化水平提供了有利契机,亟需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模式转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为主题,以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应用为引领,织密防护网、筑牢隔离墙,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维护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底线思维,科学确定重点领域和建设标准,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高公共卫生体系现代化水平。

预防为主,医防协同。建立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创新医防协同长效机制,把重大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阶段。

平疫结合,上下联动。统筹平时需求和发生重大疫情时需要,健全平疫转换和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应对机制,提高机构、人员、设施、空间等的快速转化能力。

急慢并重,优化布局。加快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针对群众最急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服务短板。优化公共卫生资源布局,加快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配置。

统筹兼顾,提质增效。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转模式并重,实现公共卫生人才和设施设备数量增长、质量提高、结构优化、效率提升,推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优势互补,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纳入全省公共卫生体系统筹规划,建立中西医协作平台和机制,凸显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中的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目标指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控、治、研、学、产”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体系,建立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国家公共安全形势需要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公共卫生法治体系、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不明原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多点触发、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综合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实现疾病监测综合灵敏、风险预警精准科学、应急处置立体高效、转运救治协同联动、物资保障健全有力,基层公共卫生网络进一步健全,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取得明显进展,努力建成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有效干预和控制一批重大疾病危害,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公共卫生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合理定位各级机构职能。

健全完善以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体系健全、权责清晰、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信息、提出防控举措建议等职责,开展传染病、慢性病的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预防干预,开展病原微生物、毒物、化学污染物、化学品毒性的检验鉴定,开展人群健康调查、疾病防控信息化建设、健康教育与促进、公共卫生适宜技术研发与指导等,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健康中国·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省级建成“防、控、治、研、学、产”六位一体的现代化一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高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含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在内的重大传染病防控与诊治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职业病重点实验室建设。迁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整合工作有机结合,有序推进。

市级建成“防、控、治、研”四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高传染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市域防控能力。太原、大同、长治、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区域实验室检验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其他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辖区健康大数据分析利用能力。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县级建成“防、控、治”三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职能。

乡镇(街办)筑牢“防控一体”疾控网底,加强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级疾控人员兼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管理副院长,推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室统筹建设、紧密管理、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合理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和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补齐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高乡村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2.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合理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职业健康、食品营养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各级各类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室或疾病防控专岗,专人负责院内门诊、住院传染病信息收集上报、应急处置;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逐步提高公共卫生医师中高级岗位比例;强化全科医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研判和数据分析利用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调查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与考核,具备常见食源性疾病微生物、化学致病因子的快速检测能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

提升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到2025年,基本完成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为统领,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行动方案为支撑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社区指导、物资调配等方面。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强化卫生人员知识储备,提升先期处置能力。

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强化卫生健康相关信息的整合、汇聚、挖掘、分析、评估和使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5G等新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数据支撑作用。推动健康相关数据与医保、海关、公安、食品药品、动物防疫等多部门的信息协同共享,建立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通信管理、海关、边检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提高常态化监测预警、趋势预测预判、传染源追溯等方面的能力。

(二)健全卫生应急救治网络

1.优化急救体系。

完善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和服务需求,整合资源并加大投入,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推动建立农村地区县级急救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网络。根据各地市辖区内人口、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实际情况,以“填平补齐”为原则,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补充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必须车载医疗设备,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满足日常转运需求。根据物资种类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至少确保2个月使用数量。加强急救中心信息化建设,实现急救调度中心、救护车与医院急诊室、发热门诊等实时无缝隙连接,健全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智能化预警多点触发能力,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2.健全传染病救治体系。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科、传染病专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置发热门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配有固定的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固定的护士,配置抢救车、心肺复苏仪、负压担架、生化分析仪等设施设备,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及医疗机构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

省级层面。强化白求恩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和省儿童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床位不低于100张,其中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不少于10张。白求恩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和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要求规范建设。省级其他综合、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建设感染性疾病科,床位设置不低于30张,其中重症病床不少于3张。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做好物资储备,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含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所需的救治能力。

市级层面。太原、大同、长治、临汾4市分别确定1所医院作为区域传染病应急救治医院,按照区域内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10%-15%(或不少于200张)设置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其他7个市遴选1-2所医院强化传染病区建设,原则上200万以下人口的地区至少配置160张传染病救治床位,每增加50万人口增加床位30张,按照编制床位的5%-10%设置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各市其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设感染性疾病科并不低于30张床位,其中重症病床不少于3张。每个设区市支持1所医院建立独立儿童传染病病区。

县级层面。各县(市、区)遴选1所综合医院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要做到“平疫结合”、中西医并重,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30万以下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20张床位,30万-50万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50张床位,50万-100万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80张床位,10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100张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

乡村层面。合理规划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设置平疫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推动建立基层应急转诊服务网络,为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转诊车,为偏远地区村卫生室配备巡回医疗摩托(电动)车。

3.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合理布局若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基地,与公立综合性医院形成联动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备役”制度。在太原、大同、长治、临汾4市各建设1个卫生应急综合基地,强化移动医院、移动实验室等机动化、车载化、箱组化应急处置装备建设。升级扩容白求恩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车载医院装备、省人民医院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帐篷医院装备、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车载处置装备和其他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移动处置装备。强化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职业病医院)建设,依托太钢医院烧伤急救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辐射防护中心,进一步提升紧急医学救援服务能力,加强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生物化学和核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水平。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储备临时可征用的设施。新建大型建筑要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

强化机动高效应急医疗队伍建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特点,分类别组建以呼吸、重症、感染、骨科、神内、神外、精神、护理、院感专业医务人员为主的医疗救治队伍;以中医、心血管、内分泌、血液科、肾内科、消化科、儿科、产科等其他专业为辅助的多学科会诊诊疗队伍。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含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所需的救治能力。

(三)优化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1.优化健康教育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到2025年,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队伍充实、运行管理高效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各级医疗机构中设立专门科室负责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作用,大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质量。鼓励计生协等社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完善人员配置。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分别按照15人/1000万人口、5人/100万人口、1.75人/10万人口的比率配置,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加强能力建设。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对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根据需求提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医疗机构要将健康科普、疾病预防等知识纳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提高医务人员健康促进与教育必备知识与技能。

2.强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省级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集预防、治疗、康复、研究于一体的省级精神卫生中心。市级可在机构限额内集中优质资源统筹设置预防、治疗、康复精神卫生中心。县级发挥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优势,将县级医疗集团精神科门诊升格为精神(心理)专科,盘活乡镇卫生院等闲置病床资源,开展严重精神障碍健康管理。到2025年,10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完善人员配置。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到2025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5名,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探索并逐步推广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

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政府根据《精神卫生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精神卫生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省、市级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及仪器设备配备,支持县域开设精神(心理)专科建设,不断完善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持续开展精神科转岗医师强化培训。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积极引导全省高校培养的精神医学毕业生留在省内,引进省外高端优质人才。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能力建设。

3.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到2025年,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市级全覆盖,依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现监测评估机构省市县全覆盖。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省级职业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市、县(市、区)可在机构限额内统筹设置职业病防治机构或依托综合医院和有职业病专长医疗机构开展职业病救治,实现设区市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少于2家,所有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康复站。

完善人员配置。加强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职业病监测技术支撑机构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所(科、室)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省级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配置矿业类、材料类、化工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低于75%。省、市级诊断救治机构参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康复站(点)要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

加强能力建设。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设置独立的职业卫生科,加强市县级职业卫生监管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健康监管能力。提升分析检测能力,省级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要具备区域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市县级具备区域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加强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建设,省级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机构要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健康检查、康复等综合能力,具备覆盖全省的质量控制、远程会诊、技术指导能力;市级职业病医疗机构要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救治能力;县级职业病医疗机构要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康复及尘肺病救治等能力。加强省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等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形成质控网络,建立职业病防治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4.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采供血机构在辖区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工作。到2025年,在太原市设置1个血液中心,其他设区市各设置1个中心血站,保留已经设置的5个县级中心血库。各采供血机构可在规定采供血区域内合理设置固定(流动)采血点,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储血点。

完善人员配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确定,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与血站的功能定位和任务相适应。提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比例,突破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

加强能力建设。各市政府要统筹规划献血屋的设置布局,根据采供血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血液采集区域,充分合理利用血液资源。加强血站实验室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实验室质量监测指标,参与实验室间检测系统的比对,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建立全省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内血站、临床用血医疗机构间信息联网,对血液采集和供应情况的数据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变化并进行血液供血预判。明确血站经费管理使用制度,适当提高采供血机构绩效系数,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实现血费直报省内全覆盖。发挥各主流新闻媒体的宣传及舆论主导作用,把无偿献血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省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的采供血疫情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的血液应急保障能力。

5.健全卫生健康监督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完善人员配置。卫生监督员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内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

加强能力建设。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设备装备以及执法经费等政策保障。卫生监督执法车按监督执法人员每4-8人配备1辆的标准进行配置,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配置现场快速检测车1-2辆,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满足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现场快速检测、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开展卫生监督实训基地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乡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建设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监督执法”。到2025年,全省100%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100%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100%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四)夯实基层综合服务网络

1.优化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

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纵深推进,不断拓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合理设置床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发挥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功能。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综合考虑区域内卫生健康资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以及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迁移等因素,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强化地方财政投入责任,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予以推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稳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疫情防控能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统筹规划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建设,配备相应设备物资。探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要通过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确保群众就医可及性。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3.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适时调整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巩固和扩大服务面,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受益面,明确服务任务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4.深化基层医防融合和签约服务。

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优化医疗、预防和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加强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内容的防治结合,提高基层慢性病管理同质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对《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指南规范的培训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开展医防融合管理的能力。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便捷有效网上签约服务,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等推进预约留号、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1.加快国家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遴选综合水平高的医院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大支持力度,围绕群众外出就医主要病种,加强与输出医院协作,加快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实施科技兴医创新计划,推动“136”兴医工程提质增效,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升级版。

在全省范围统筹规划,依据常住人口、服务半径、交通条件和医疗资源基础等,分片区规划建设若干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儿童、肿瘤、精神、传染病等省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现代化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力争大部分疑难危重病在省域层面得到解决。

2.做优做精市级医院。

在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三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争取建设达到三甲水平。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支持市办医院以转诊、会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创新等为纽带,按照网格化布局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的发展模式。

3.全面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

依据常住人口数,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县域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加强专科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加强胸痛、脑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提升感染性疾病、呼吸、创伤、重症等救治水平。人口大县要争取有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的县级医院。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省建设,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加快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4.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健康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全面提升诊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补齐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短板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省、市、县都要建设1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完善人员配置。加大产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助产士转岗培训计划,加强助产士专业方向的继续医学教育,完善助产士评价标准。在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任务,加强妇幼保健专业内容培训,打造一支临床医学专业基础扎实、公共卫生视角宽广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全省妇幼保健机构新建、改建和扩建,逐步解决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力争通过3-5年时间,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二级标准。加强妇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医师从事妇产和儿科专业。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有效解决妇幼保健机构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等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建立完善全省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强化临床诊疗功能,积极拓展延伸妇幼保健服务领域和内容。

2.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原则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支持指导家庭科学照护婴幼儿的工作机制,各县建有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托育服务机构。

完善人员配置。加大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加强对保育员、育婴师等职业鉴定及技能培训。发挥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的作用,研发培训教材,规范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包括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和引导各地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和用人单位完善托育服务设施。依托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社区医生、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等人员,为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支持和科学养育指导。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设母婴课堂、家庭课堂等栏目,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到2025年,力争全省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落实各类托育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3.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乡镇、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鼓励各类主体在社区设立集医疗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

完善人员配置。加大老年健康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扩大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鼓励支持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及其相关专业培养培训,面向基层、社区开展一定学时的老年健康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依托“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医疗护理员(老年病患陪护)培训,建立辅助性护理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发挥省中医康复联盟作用,集中省级资源优势,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骨干人才培训。到2025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以医促养服务供给,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引导一批资源富集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重点向康复、护理服务延伸。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提供补贴等形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医疗和家庭病床服务。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以上。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选择能力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依托省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努力打造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病种,遴选一批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医院,培育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鼓励中医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阵地和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实施名医堂工程,打造一批名医团队运营的品牌化、品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精品中医机构。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一批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发挥中医药在应急防控救治中的作用。

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坚持及早安排中医药介入、及早部署中医药专家参与、及早研制形成中医药方剂,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专家救治到位、药品保障到位、全程监测到位、会诊指导到位,切实提高救治效果。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能力建设,依托省级中医医院,配置1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1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国家和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一批中医疫病重点学科。规范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设置,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强化中医药应急人才培养和储备,建立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学科体系,培养建设一支中医功底深厚、重症救治能力较强的临床人才队伍,推进西医学习中医,加强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与管理能力的培养。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攻关,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支持中医药机构研发防治传染病的中药和诊疗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中医机构建设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水平的实验室。

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健全多元协同的监测预警机制

落实我省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要求,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在交通场站、学校、社区、供水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服务类场所、特殊人群集中场所、动物养殖屠宰场所、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9类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实现多点触发。建立传染病病原、病媒生物、特殊药品零售等监测报告制度,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传染病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协同,构建覆盖全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筛查哨点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报告、药品销售监测、科研发现报告等多元化、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管理的跨区域疫情监测站点,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的能力。

(二)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在各级公共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挥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专项指挥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准备、监测和应急信息数据采集、分析、研判能力,实现公共卫生应急值守、预警评估、辅助决策、现场指挥、异地会商、队伍和物资的有效管理与调度,构建国家、省、市、县纵向和部门间横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反应灵敏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干部队伍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分类分级培训模式,科学设定培训体系和内容,强化组织保障和后续考核。组织市、县党政分管负责人和省直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指挥专题培训及演练。到2025年,实现县级及以上卫生应急专职人员、业务骨干和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全覆盖。

(三)完善平疫结合与快速转化机制

针对传染病和慢性病、新发和突发疾病、法定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建立完善平疫结合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实现常态化情况下分级分层、分院分区、分类分病、分流就诊,应急状态下统筹全省优质医疗资源、快速集中优势力量、调集应急储备物资、上下左右有效联动,快速应对第一波冲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的职能机构,实行双重管理,平时以块为主,战时垂直管理。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设施新建或改建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健全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联动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保障机制,为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四)强化预防为主的医防协同机制

1.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

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共同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评价制度,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形成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密结合的协作机制,推动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效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充分发挥县级医疗集团在医防融合中的整体效应和医疗卫生资源集中调配优势,做好县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全网格化防治结合工作机制,构建县乡村协同联动机制。

2.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衔接联动、人员柔性流动、临床科研协作、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人员双向流动,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临床知识、临床医师参与预防保健的工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构建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统筹规划的考评机制,研究建立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完善防治结合平台。

3.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救治技能复合型人才。

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制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交叉培训计划。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之前,须完成一定时间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疾病预防控制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一定时间的必要的能力训练。

(五)建立常态化的中西医协作机制

1.建立传染病救治中西医协作机制。

组建省级专家组时要含有一定比例的中医专家,指导区域内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各传染病救治机构要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鼓励当地力量较强的中医医院参加到协作机制中来,形成常态化的中西医协作机制。

2.强化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

对于集中收治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机构和参与传染病救治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及设置有中医科室(中西医结合科室)的机构,要建立紧密型、常态化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制定诊疗方案;未设置中医科室(中西医结合科室)或中医力量薄弱的机构,要邀请院外中医专家参加收治患者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疑难病例讨论,确保患者第一时间用上中药,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

3.制定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细化中医药参与的诊疗环节和具体方法,不断探索总结中西医结合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临床救治中的有效方法,优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力求轻症患者尽早治愈,减少危重症的发生,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同时,注重在康复期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

(六)健全集中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健全制度机制。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围绕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创新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应急物资专项储备制度,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我省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物资供应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度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应急药械包容审慎审批机制和血液制品、原料血浆保障机制。

2.完善物资储备体系。

充分发挥省级医药储备资金作用,形成多种储备方式的医药应急储备体系,制定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商业储备、社会化储备等多种存储方式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实现市级医药储备全覆盖,省级储备作为应对疫情的应急补充。建立和完善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体系,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鼓励县级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家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促进社会储备成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提高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备标准,提高资源利用率。

3.完善物资管理。

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推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高效安全可控。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运标准化、供应有序化、集装单元化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管理流程,按采购、收储、调配等环节,部门分组履职,通过信息化手段达到高效运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域特点等,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时空、种类、布局、方式等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确定不同时段的计划调拨数量和市场调节数量,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的科学化水平。

(七)健全联防联控与群防群控机制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强化各级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级政府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推动爱国卫生与疾病预防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文明卫生习惯养成。

2.创新社会动员机制。

建立起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控机制,建立“平疫结合”的动员模式,筑牢基层卫生的“安全线”和“防病网”。居(村)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基层卫生治理,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职责,将公共卫生工作与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相融合,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的工作模式,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与互助小组,将公共卫生职能与任务下沉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居民小组、每个城乡网格,形成社区公共卫生治理共同体,平时开展自助互助,应急状态下开展群防群控。各类医疗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业务技术带动作用,提升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计生协群众工作网络和队伍,提升计划生育等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承担人口监测、婴幼儿照护、特殊家庭帮扶等任务,主动参与爱国卫生、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

3.加强全面社会健康管理。

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构建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协同、信息集中共享的工作机制。启动疾病监测、症状监测、健康水平检测、预防、诊疗、救治、控制的网格化、一体化、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的联防联控示范工程。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立足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制订出台并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交通、食品、药品、教育、养老、心理健康、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特别是动物源性的人兽共患疾病的日常监测和基础科研工作。提高社会心理健康认知水平,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分级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公众心理健康监测、评估与管理机制。开展健康管理项目,针对健康人群、重点疾病人群、弱势人群等形成特异、多样、可行的健康管理模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校医院(卫生室)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齐配足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做好学生和幼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统筹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团体、医学人才、信息技术、企业、协会、新闻传播等团体积极恰当地参与。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公共卫生和全民健康管理领域。

(八)健全重大疾病保险和救助制度

1.完善救助机制。

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下,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逐步将各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医疗机构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在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的同时,积极推动和支持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2.加强保障机制。

完善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促进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九)完善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推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的经验。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实行分类考核。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在落实财政全额保障责任的基础上,允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确保履行政府指令任务的前提下,提供社会化技术服务。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提高服务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保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和业务用房,配齐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迁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和菌毒种库,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装备配置,具备新发传染性疾病的发现与检测能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建设若干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强化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鼓励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建设一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设施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需要。

2.医疗机构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要求,重点加强省临床检验中心、部分省级医院、各市三级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PCR实验室建设。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综合医院建设PCR实验室,并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发热门诊排查,发热患者全部留观,达到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要求。各设区市按照2-5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储备检测力量。加强乡镇卫生院核酸标本采集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临时采样点,满足辖区核酸快速采集检测要求。

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省临床检验中心建设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水平实验室和基因测序平台,白求恩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儿童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省煤炭中心医院、省中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水平实验室,市级层面至少建设1所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水平实验室和1所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县级层面建设1所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

(二)救治能力建设工程

1.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

白求恩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和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要求规范建设,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重点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重症床位设置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10%-15%(或不少于200张),设置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按照“平疫结合”要求,建设可转换病区;改善呼吸、感染等专科设施设备条件,重点加强检验、发热门诊等业务用房建设,门急诊观察床数量应占医院床位的2%-3%;提升公共卫生检验检测、科研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2.呼吸疾病诊疗能力建设。

紧紧围绕呼吸相关疾病,以呼吸学科建设为抓手,依托省级高水平医院,积极推进呼吸专科联盟建设,着力提升重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救治能力,辐射和带动全省呼吸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主动对接国家、省外优质医疗资源,争取专业力量的支持和帮扶,力争我省呼吸诊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同时,建立优质资源库和优质人才库,推进人才共享和服务衔接,通过专科共建、业务指导、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实现人员、技术、专科、信息等医疗资源要素下沉,形成辐射带动和补位发展,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诊疗服务水平。

(三)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配齐配强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加大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公共卫生人才整体素质,各地各级公共卫生机构新招录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需占80%以上。编制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专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设立公共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和经费,依托重点学科、创新平台、科研基地等人才平台,加大对化学检验、疾病检测、流调质控、数据分析、职业卫生、疫苗研究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专家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提高我省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渠道。

2.建立高水平公共卫生应急响应队伍。

探索设立首席公共卫生总师、首席流行病学专家、首席应急救治专家、首席卫生监督员等专家制度,组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智库。依托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单位和相关部门人才资源,建设素质全面、本领高强、装备精良、能征善战的公共卫生快速响应应急队伍(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卫生监督检查专业队伍、中医药防疫专业队伍、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专业队伍、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护专业队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援助队伍)。探索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分类改革,推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评定与职称评审相互衔接。

3.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培训。

建设省、市区域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分级分类开展各类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培训。将公共卫生人才纳入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一线公共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强化综合医院临床医学人才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前哨预警意识、能力和效率,提升临床医学人才应急临床药物实验设计水平和传染病新药应用水平。强化公共卫生人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的实际应用培训,提升精准调查、科学研判、及时报告、提前预警、专业救治等能力。拓宽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进修的渠道,鼓励在晋举办国内国际公共卫生学术论坛和展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4.高水平公共卫生学科、学院建设。

重点建设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扩大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生物医药等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增设和扩大公共卫生专业博士点。鼓励和支持太原理工大学、大学、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以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流行病学、核医学与放射卫生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学、灾难医学与卫生应急管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传播、心理和精神卫生、儿少卫生和妇幼卫生学、寄生虫病与病媒控制等为重点,倡导多学科多专业人员融入疾病预防控制队伍,探索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具有较强国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和高端人才团队。

(四)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1.建设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

建设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联合省级优质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等,共建“重大传染病防控与诊治省重点实验室”,围绕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的发现、预防、诊断和治疗、疫苗研发等科学前沿问题开展研究,开展传染病治疗的新技术与药物研究,切实提高救治效果和水平,增强我省应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救治能力。

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依托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开展免疫学、流行病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利用病毒学及现代生物技术,开展病毒病理性、潜伏期治疗等研究,揭示病毒传染病的流行规律,建立和完善我省病毒资源与信息库,发展病毒病诊断与防治新技术。

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我省共建的尘肺病重点实验室。围绕尘肺病、粉尘危害因素和突出职业健康损害防治问题,组织优势力量和资源开展尘肺病防治现状调查及关键理论、核心技术的攻关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成果。完善尘肺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建设一批粉尘危害治理示范工程。

2.组建公共卫生高端智库。

依托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省委党校等高校,抽选行业权威专家组建省公共卫生高端智库,形成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家小组。以医学科学院(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作为公众健康与重大疫情防控战略研究基地,围绕政策研究、科学研究、信息研究、教育培训四个领域开展工作,内设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家指挥中心。加强高层次专家建设,吸纳聘请海外高层次专家,同时注重青年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决策咨询能力的潜在智库领军人物,为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绩效评估考核、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卫生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3.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以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难点、痛点、疑点问题为出发点,培育建设一批以优势学科科技带头人领衔、由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组成,在前期有一定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省级公共卫生科技创新团队,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通畅的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的科技创新群体。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不断优化人才结构,破除各专业科技人才交流壁垒,促进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科技理念相通、科技设施联通、科技创新链条融通的科技发展模式,激发公共卫生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4.实施医学重点科技项目计划。

加快布局我省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专项成果应用转化,提升专项临床应用实效,确保实现专项目标。聚焦健康需求,围绕重大传染性疾病、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相关领域,本着“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选择具有学术优势的医疗卫生机构攻关,重点支持创新性强、疗效好、满足重要需求、在关键核心技术有突破的科技项目,遴选设立重点科技专项,努力提高我省公共卫生科技发展竞争力。

5.构建产教研立体网络计划。

以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为引领,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牵引,紧密对接产业需求和行业需要,打通科研与临床、教学、生产各个环节,实现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产业发展为一体的有效协同,探索符合特色的“产学研”发展立体网络,打造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实践内容、实践装备、操作方式与产业场景和行业需求相衔接的系统化、可持续、成建制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体系。

(五)智慧信息建设工程

1.夯实信息支撑平台。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卫生健康信息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快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业务系统建设。全面深化医疗大数据应用,在夯实平台网络联通基础上,继续推进共享内容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不断丰富平台应用功能,持续催生医疗健康新模式、新业态。探索社会化健康医疗数据互通机制,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

2.推进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

依托电子健康卡“一码通”省级平台,建设省电子健康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省“一码通”平台及便民应用平台、医疗统一移动支付系统、医保移动支付接入应用系统,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实现预约诊疗、智能导诊、一码就诊、医技预约、报告查询、人脸识别、诊间结算、远程诊断协同等功能,对患者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3.开展基于5G技术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

建设覆盖全省范围的5G医疗专网和包含5G应用的远程医疗系统,统筹各医院资源,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完善远程医疗运行体系,对省远程会诊中心进行软硬件升级,将省所有县域医疗集团全部接入省远程会诊中心,并开展远程会诊(单学科、MDT)、诊断(影像、心电、B超)、教育培训,不断拓展远程医疗内涵和覆盖面。发挥大医院的医疗技术优势,充分利用5G技术手段,通过5G远程超声机器人进行三级医院对县域医疗集团的对口和帮扶,利用5G信息化实现远程手术指导,在疾病诊断、手术示教、影像学诊断、病理切片诊断、远程查房等方面提供创新智慧医疗业务应用,节省医院运营成本,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下沉。

4.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搭建省级基层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综合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机构绩效考核的“一总三分”信息管理架构。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监管平台与各市互联互通,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化手段运用;开展省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联通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管网络;试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各机构卫生服务信息数据的采集调取、统计监测及绩效考核,实现基层健康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互联互通、区域共享。

 

六、支撑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将补齐公共卫生短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重要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法治保障

有效衔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针对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完善我省公共卫生法规体系,推进公共卫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三)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照财政事权划分改革方案分级承担支出责任并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和发展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运转等经费支出,落实卫生防疫津贴,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其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所需经费。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任务补助和公共服务经费等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民族医)医院、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技术和宣传保障

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完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检查通报机制,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和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解读工作,开展舆情监测,进行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2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效

省级医院作为全省最优质的医疗资源,是我省打造“医学高峰”的主力军、夯实公共卫生应急防控的排头兵、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领头雁。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省级医院18家,其中,综合医院8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专科医院6家。“十三五”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建成卫生强省为目标,深入推进健康建设,推动省级医院多院区发展格局持续扩大,省级医疗资源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活力优势不断激发。

——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优质医疗资源规模优势明显。2020年,省级医院共有核定床位31030张(含重症床位621张),较2015年增长19.48%,实际开放床位33897张。省级医院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107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514人,注册护士20520人,医护比为1:1.41,远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优质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19年,省级医院门急诊人次3934.66万,出院人次158.41万人次,“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分别增长为6.92%、10.45%。省级医院平均床位周转次数52.09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91天,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11.96次和减少1.98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推进。“双下沉、两提升”持续深化,截至2020年底,15家省级医院通过全面托管、重点托管、专科托管等方式,与全省64家县级医院建立了合作办医关系,合作办医覆盖49个县(市、区),助力全省实现省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全覆盖。

——“医学高峰”建设高水平起步。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浙医一院)、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浙医二院)和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以下简称邵逸夫医院)3家省级医院入选全国12所“A++”综合医院名单,“A++”医院数量与上海并列全国第一。浙医一院感染性疾病、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以下简称浙医儿院)儿童健康与疾病、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以下简称温医大眼视光医院)眼耳鼻喉疾病三个学科获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现“零”的突破。温医大眼视光医院成为全国医疗机构唯一一家拥有三个“国字号”研究平台的单位。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等10家省级医院成功承担并启动委省共建1个国家医学中心、7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10个重点培育专科的建设任务,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落地运行。浙医一院等7家单位进入全国科技实力百强医院,新增2家,全国百强学科数从153个增加至212个,引进高层次人才612人,部级人才累计达285人。“互联网+医疗健康”实现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所有省级医院完成号源池整合,网上开放号源比例达80%以上,门诊和病区智慧结算率分别达84.73%和81.59%。浙医一院建立全国首个公立三甲线上院区“浙一互联网医院”;浙医二院打造全国首个全数据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医疗体系,全国首创“eICU”托管模式、“5G+智慧急救”体系;温医大眼视光医院开设全国首家5G眼科远程门诊,打造了全新的眼科就诊模式;邵逸夫医院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获得国家卫健委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学习。

——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显著提升。面对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充分发挥省级医院一线阵地作用,4家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重症、危重症,助力在确诊一千例以上的省份中死亡率最低。省级医院医务人员作为援鄂医疗队主力军参与武汉、荆门抗疫防疫斗争;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等省级医院通过视频连线累计向67个国家近700家医疗卫生机构分享抗疫经验;浙医二院编写的《肺炎疫情暴发下的医院应对策略指南》28种语言全球;邵逸夫医院参与起草修订多个互联网助力疫情防控的国家政策文件。

——中医药传承创新卓有成效。中医药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纵深推进,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省新华医院)被列入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名单,4家省级医院被列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单位,省中医院血液病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省中医院牵头的胃癌、省立同德医院牵头的重度抑郁症、省新华医院牵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3个项目获批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

(二)存在问题

1.省级医疗资源空间结构有待调整

一是区域发展尚显不均,82.50%的省级医院(含分院区)集中布局于杭州城区,浙中、浙西等地区受制于区位及基础条件劣势,优质医疗资源配置相对不足,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资源相对缺乏、发展不快。二是优质医疗资源供需矛盾尚待化解,省级医院床位数占全省医院床位总量的9.30%,出院人次却占到全省医院出院总人次的15.98%。

2.不同层级医疗资源调配有待优化

一是省级医院仍承担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医生疲于应付低水平的重复性劳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尚未形成。二是“双下沉”的精准性、创新性、实效性不足,对基层医院诊疗水平、医院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带动提升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总院与分院间协调管理、医疗资源统筹配置等问题凸显,多院区一体化、同质化发展亟待创新推进。

3.医学高峰建设有待加速提效

一是学科建设亟待进一步优化。学科发展不平衡现象凸显,重大疾病和疑难病例外流比例较高,妇产儿科等学科建设缺乏显示度高、标志性强的成果,在国际国内尚未形成影响力、辐射力。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突破。领军人才、创新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不足,卫生高层次人才整体质量、数量和投入与上海、江苏、广东等存在较大差距,人才引培留问题仍然凸显。三是科技创新和科研转化能力有待加强。截至2019年底,累计7家省级医院入选全国科技实力百强医院,虽助力成功跻身全国医院科技量值第一方阵,但在百强医院总数、科技产出、学术影响力等各方面仍与北京、上海、四川等省市存在较大差距。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建设健康、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新时期省级医院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赋予省级医院新使命。推动我省人民健康水平走在前列,是打造“重要窗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级医院作为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主力军,更需服务大局、融入大局,坚持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为“硬核”,聚力打造更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加快打造“医学高峰”。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对省级医疗资源优化布局提出新要求。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精准下沉,我省亟需解决城乡医疗资源配置失衡,山区海岛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等问题,这需要省级医院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向县域特别是山区海岛县扩容下沉力度。此外,当前优质医疗资源空间布局高度集中,导致省域病源向杭州集中,进一步加剧优质医疗资源的供需矛盾。与杭州相比,温州、宁波、金华等区域优质医疗资源规模效应尚未显现,无法有效满足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城市能级提升和人才聚集难以持续,进而影响全省大都市区发展战略的实施。省级医院要进一步通过扩容和均衡布局,更好服务和助力四大都市区建设。

肺炎疫情迫使省级医院加快适应新时局。在肺炎疫情防控中,我省交出了防控高分报表,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弱项,医防融合机制、平战结合机制等还未有效建立。对于省级医院,特别是省级综合医院来说,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平战转换为重点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疑难危重症诊治能力,在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长三角一体化对医疗资源区域竞合提出新挑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加剧上海对优质医疗资源的虹吸效应,区位和交通的便捷,进一步降低了获得上海优质医疗服务的时间成本,一定程度上导致省内医学人才和病人的外流。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下,省级医疗资源亟待进一步明确医疗服务定位,在打造医疗高地中主动探索,进一步做好疏堵、并轨、提升文章,把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空间向省外延伸、向长三角辐射,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的溢出效应。

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对省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出新需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个人健康投资和消费意愿不断加强,全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仍将处于较快增长期,将呈现出更多元化、个性化和精准化的要求。且生产生活方式、就业结构、人际关系变化等将引发新健康问题,出生人口下降、人员流动分化加剧、老龄化加速等对人口分布带来影响,对省级医疗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数字化改革与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迎来智慧医疗新机遇。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生物技术、基因技术、新型靶点等生物技术飞速革新,医疗卫生技术进步和变革迎来了新的机遇。在疫情的催生下,“互联网+”医疗服务重塑了就医模式,省级医院理应加快推动跨机构、跨地域、跨专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形成,积极为基层医疗服务赋能,促进形成“双向互动”的医患沟通与交流方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医疗健康服务需要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打造“医学高峰”,引领带动全省医疗服务质量持续增强,推动山区海岛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基本建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筑牢强有力的卫生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均衡布局。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统筹城乡、区域间省级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坚持医防融合、平疫结合、中西医并重,促进各类优质医疗服务在省域范围内的均衡布局。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可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更加注重供需对接,加强梯次配置和智慧互联,让更多的省级医疗资源下沉,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对标对表、唯实惟先。瞄准国际医学前沿,对标国内外一流水平,聚力形成一批赋有特色,具有核心创新力、技术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一流医院” “一流团队”和“一流学科”,推动省级医院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协同创新、战略支撑。充分发挥省级医疗资源在深入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四大”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实施方面的协同性和支撑力,强化对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不断优化,省级医院学科建设总体水平全国领先,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持续发力,优质医疗资源的高端性、引领性、前瞻性显著增强,疑难危重病例省域外转率持续降低,辐射带动医疗卫生薄弱地区能力较大提升,助力基本建成健康。

1“省级医院每千人床位数”按照省2019年末常住人口数计算;

2“杭州老城区范围内省级医院床位数占比”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7号(以下简称行政区划调整文件)调整后的上城区、拱墅区和西湖区范围内,省级医院(含分院区)的开放床位规模占全省省级医院(含分院区)开放床位规模总量的比重。

到2035年,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更为优质均衡,省级医院学科建设总体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水平医院、高水平团队、高水平学科向“数一数二”迈进,实现优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和全面覆盖,助力高质量建成健康、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

三、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省级医院内生动力

(一)功能定位

省级医院负责向省域范围内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省级医院需积极参加制定部级疑难危重症诊疗规范、疾病诊疗指南和有关标准,在医疗技术、临床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培训等方面形成国内或区域内竞争新优势,成为掌握核心竞争力、具有学术话语权、引领医学发展先进方向的龙头力量。

——省级综合医院。除具备省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浙医一院、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和省人民医院承担相应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浙医四院需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三院一体”建设,并承担为金义都市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卫生健康保障工作。医院需重点强化老年医学、老年病科等学科能力,积极谋划国家老年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温医一院)负责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衢州市的帮扶合作,争取打造四省边际医疗“桥头堡”。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温医二院)需重点推进儿科、骨科等学科建设,扩大在浙东南闽北地区的专科辐射作用。

——省级中医医院(含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除具备省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负责提供中医(中西医结合)特色医疗服务,引领推进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并承担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推广中医药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指导市、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传承振兴等任务。

——省级专科医院。除具备省级医院一般功能定位外,负责提供各自特色专科医疗服务,并在相应学科(专科)建设中起引领带头作用。浙医儿院和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以下简称浙医妇产科医院)需负责相应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并引领承担全省辖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管理任务;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以下简称浙医口腔医院)需承担积极争创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省肿瘤医院需负责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省皮肤病医院需承担促进皮肤病诊疗和研究等领域的任务;温医大眼视光医院需重点推进儿童眼病、疑难眼病临床诊疗技术提升,承担争创国家首批眼科区域医疗中心、打造世界一流水平眼视光医学中心等任务。

(二)床位规模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总体规模,适度放开高水平高质量公立医院的床位限制,床位增量主要向传染、急诊、重症、妇产、儿科、肿瘤等短缺领域倾斜。到“十四五”期末,省级医院每千常住人口规划床位数达到0.6张左右。

(三)卫生人才

1.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

深入实施“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大海内外一流医学人才引进力度,培育一批高峰高原建设引领者、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临床骨干型人才,打造一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团队。积极储备优秀人才,鼓励临床教学(科研)双聘制,依托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待遇、平台、机制优化人才梯队。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省级医院等联合培养机制,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医工信融合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复合型高级人才。加强全科、急诊、儿科、老年医学科、麻醉、预防、重症、呼吸、病理、影像、护理、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2.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多渠道引进一批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培育一流中医学科团队,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和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强化中医药国际化人才培养。围绕中医药人才培养需求,全面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到2025年,打造3-5个省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争取入围1-2个部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加强中医药传承型人才培养,完善师承教育模式,加快部级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

3.优化卫生人才发展环境

改革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不唯论文、不唯头衔,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卫生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聘办法。加快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力争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鼓励和支持各类卫生人才组建医疗或科研学术团队,积极争取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大力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研究,实现学科发展与人才建设互促共进。建立健全柔性引才用才政策,推动完善长三角互认互联互通的人才发展机制。推动建设区域卫生人才共享信息服务平台、长三角卫生健康科技人才联盟与成果转化联盟,强化关于区域性多发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疑难重症致病机理、诊疗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的联动科研创新,以及高层次人才的联合培养。

(四)学科(专科)资源

1.加快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省级医院围绕科技前沿领域、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疾病、重点薄弱领域,通过整合、优化、提升等举措,新建10-15个技术领先、特色明显、团队合理的重中之重学科,并与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相衔接。开展“四个一批”高峰学科计划,创建一批一流品牌学科、发展一批重点优势学科、培育一批特色学科、支持一批潜力学科,进入国内、国际第一方阵。优先发展人体器官移植、血液科、重症医学等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学科)。规划布局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进入全国前3的学科数量达10个以上,前10的学科数量达30个以上。

2.积极谋划重大医学创新平台

打造生命健康重大医学创新平台,以凝聚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培育大成果为目标,加快部级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大动物P3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一流科创平台谋划、争取和建设,打造重大医学研究创新的策源地,提高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的能力,有效解决重大医学难题。高水平建设中国()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的高质高效转化。加大科研信息化投入力度,保证省级三甲医院年科教人才和信息化经费支出占比、专职科研人员比例、横向课题数量与经费占比均不低于10%。

(五)数字化资源

1.推进智慧医疗平台建设

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集成应用,加强省级医院与下沉医院间的紧密合作,明确转诊标准,强化床位、专家、设备等资源共享,打造卫生健康线上协同体系。完善医联体远程医疗协作功能,不断向远程门诊、远程放疗、远程病理、远程影像、远程质控等等方面延伸,实现区域内资源合理配置与下沉。实现 “互联网+”肿瘤医疗健康服务功能应用,构建省级统一的肿瘤患者管理、监测和网络指导中心,制定统一的肿瘤临床诊治标准。

2.推进智慧服务功能延展

稳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构建互联网医疗生态联盟,加快构建线下线上全方位的诊疗服务体系,争取到2025年,实现省级医院卫生健康服务和治理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加快提升“互联网+惠民服务”“互联网+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基于四诊仪的远程中医协作、中医护理康复等线上健康服务,重点针对肿瘤疾病、老年慢病等病种开展智能辅助诊疗、一级预防与早期复发预警等服务。加快区域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均质化协同发展,实现在全省医联体、医共体内的推广应用。

3.推进智慧场景创新开发

联合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在省级医院率先创新拓展以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为支撑的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健康大脑+智慧医院”等特色应用场景。完善5G物联网医院建设,推进病人实时定位、移动报警求助等场景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基于5G等技术加快卫生业务专网建设,支持多路高清视频、医疗VR/AR应用,探索支持基于远程触觉传递的远程手术应用。推广使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疾病咨询AI、基于AI算法病历质控等方面创新应用,提高医院工作效率。

(六)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设施设备

1.完善应急防控救援基础设施

深化省级医院医疗设施“平战结合”建设,对有条件的省级医院加快现有功能用房的改造和基础设施提升,满足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平战”转换的需要。完善省级医院实验室检测设施设备建设,适时改造提升浙医一院生物安全等级三级(P3)实验室。依托省级医院,加快构建全省航空、海上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形成陆、海、空三位一体、协同联动的立体式、全方位省域公共卫生应急网络。加强移动手术室、直升机停机坪、移动CT等专业设施设备配置,提高省级医院快速转运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在建强省人民医院、省新华医院2支国家紧急医疗救援队的基础上,择优培育,新组建3支以省级医院为依托的国家紧急医疗救援队。

2.加快重大公共卫生平台建设

加快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医疗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依托浙医一院谋划建设集公共卫生、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并争创国家传染病防治基地。依托浙医二院谋划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并争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省立同德医院精神医学学科优势,推进省心理危机干预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协调机制和协同服务平台,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下群众心理健康的综合管控能力。依托浙医儿院建设省儿童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

(七)中医药临床技术资源

1.发挥中医药疫病防治作用

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系统分级分层疫病防治、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机制,完善中医药“关口前移、深度介入、全程参与”的救治制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支持省级中医医院组建一支中医疫病防治队伍,鼓励建设部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以提高中医药疗效为目标,完善中医药临床评估机制。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推行中医日间综合服务,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

2.提升中西医结合诊治能力

加强对肿瘤、肾病、血液病、风湿免疫性疾病、呼吸和感染性疾病、骨科疾病、心脑血管和代谢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精神心理与心身疾病、急危重症救治等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协同诊治,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支持省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联合共建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临床协同基地,完善中西医联合诊治制度。将中西医结合医疗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倡导中医西医相互学习,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和技能,鼓励中医师学习现代医学知识。至2025年,推广5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探索形成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治技术。

3.释放中医药康复保健潜能

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服务作用,深入开展中医药康复医疗、康复护理和中西医结合康复诊疗等服务。依托省级医疗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丰富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内容,培育推广20项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档升级。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鼓励省级中医医院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优化布局结构,增强省级医院辐射带动能力

(一)布局结构优化导向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计划,支持承担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的省级医院提质扩容。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为目标,稳步推进省级医院多院区发展模式,引导资源丰富地区省级医院调整布局,谨防规模化无序扩张。加快推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重点引导省级医院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省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省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和一、二类手术比例,提高预约转诊比例,降低平均住院日。更加注重大型医疗设备、人才、学科建设、科研诊疗技术等领域的“精准下沉、靶向提升、量化考核”,加强省级医院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加快补齐山区海岛县医疗服务能力短板。

(二)引导在杭省级医疗资源内疏外扩

1.合理调整杭州城区医疗资源配置

全面加强杭州城区省级医疗资源的统筹和协同,紧密结合杭州新一轮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杭州城区省级医院布局,推动杭州主城区功能疏解。老城区以存量调整为主,限制新建、扩建医疗机构,适度疏解浙医一院庆春院区、城站院区,浙医二院解放路院区,浙医妇产科医院学士路院区等的部分床位至老城区外分院区,加快推动省新华医院改造提升,将潮王路院区整体搬迁至申花路院区。新城区支持省级医院扩展发展空间,建设分院区,加快推进浙医一院余杭院区、浙医二院萧山院区、浙医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省中医大一院富阳院区、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和临安院区、省立同德青山湖院区等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服务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

2.加快促进省内医疗服务协调发展

综合考虑“十四五”时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等因素,积极推动省级医疗资源服务全省重大战略,支持并规范省级医院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一体化管理的分院(院区);充分考虑“十四五”时期人口流动趋势,强化新城和大型居住区等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的省级医疗资源建设,实现省域内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大都市区,围绕“四大都市区”建设,统筹建设浙东、浙南、浙中和浙北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能力,推进甬舟、温衢、杭绍、杭嘉等高水平医院组团式帮扶发展,鼓励湖州、嘉兴、温州、衢州、丽水等地区建设成为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产业新区,引导优质省级医疗资源向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集聚,重点在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台州湾新区等谋划布局一批省级优质医疗资源。山区海岛县,分级分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重点向32个山区海岛县下沉,有效支援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

(三)畅通省级医疗资源下沉合作渠道

1.规范引导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

聚焦32个山区海岛县,强化基本医疗服务托底保障,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级三甲医院至少负责1个山区海岛县下沉工作。根据当地疾病谱、转外就医较多的病种,结合本地需求、功能定位、发展实际,在每家县级医院共同确定不少于4个托管重点专科,围绕重点专科下派下沉专家及团队,帮扶县级医院精准提升服务能力。推广医疗专家“按需下沉”,通过开展巡回医疗、教学查房、急救培训及义诊等方式,提高省级医疗人才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对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情况进行重点监测,持续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管理聚合和服务融合。

2.聚力保障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

完善以技术、品牌、人才、资金、管理、信息等为纽带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带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制定未经转诊的基层首诊目录和地市级医院就诊病种,规范医疗机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以及双向转诊,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建立科学评价体系,突出省级医院及其合作办医双方绩效指标和协议指标管理,强化人员派驻力度和能力提升实效,围绕重点专科确定重点病种、重点手术等可量化绩效评价指标。对山区海岛县的合作办医进行定期省级绩效评估,并持续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四)推动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

1.强化省级医院全面联沪发展

推动省级医疗资源在浙北地区以托管、分院等多种形式布局,支持浙医儿院与德清县共建高水平部级儿童医疗中心项目,谋划一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省级医疗资源布局项目,鼓励湖州、嘉兴等省际边界地区打造卫生健康区域高地,辐射带动周边服务能力提升。鼓励省级中医医院(含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在沪医院加快建设紧密型“中医医联体”,支持其积极参与探索设立长三角中医专科联盟和区域中医专科平台,在中医流派传承、医疗、教育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挖掘、整理、传承地方特色学术流派。支持温医大眼视光医院建设上海国际眼视光眼科医学中心,推动长三角地区眼健康领域生态圈的整体联动发展。

2.推进区域协同共享平台建设

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政策、服务、治理、信息、保障等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医联体、专科联盟,加强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积极协同完善长三角省际公共卫生、紧急医学救援、血液供应、重大会议活动医疗保障等联动机制,强化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积极构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区域联防联控应急体系,加快推进在湖州建设省(长三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基地。推动建设长三角地区科教人才共享信息服务平台、长三角卫生健康科技人才联盟,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建立健全柔性引才用才政策,推动完善长三角互认互联互通的人才发展机制。积极推动建设长三角卫生健康成果转化联盟,探索长三角医学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强化对区域性疑难重症诊断治疗的联动科研创新。

(五)深化国际领域医学医疗交流合作

1.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依托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等省级医院加入“一带一路”医学人才培养联盟的优势,搭建卫生人才国际合作交流的共享平台,以导师制、下沉式等方式助推沿线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开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输出的互作模式,拓展与沿线国家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合作深度,鼓励省级中医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多方式融入,积极扩大省级医院海外技术辐射及国际声誉度。主动接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长期联络机制,以实地观摩、研讨、培训等方式加强医疗技术交流,互通相关领域研究成果。构建“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平台,与沿线国家开展医学合作,推广医学文化。

2.积极树立医疗国际形象

推进博鳌超级医院国际眼科眼视光中心等项目建设,助力省级医院在专科建设和学科成果突破方面取得国际性成果。强化升级援外工作,发挥省级医院在国际舞台上的先锋队作用,积极参与国际国内重大卫生行动,提升中国在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的话语权和显示度。加快推动中医药等优质医疗服务“走出去”,推动省级中医医院成为汇聚中医药特色和优秀诊断技术优势的国际医疗品牌。推进省级医院国际化程度,积极提升海外宣传层次,提高海外宣传质量,扩大省级医院在国际同行、学者和患者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级医院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优质医疗资源的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准确把握规划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加大要素保障

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省级医疗资源布局,合理高效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加强资金保障,结合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强化人才支撑,积极探索卫生与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坚持招才育才并举,实施更开放、更积极的人才政策,设立人才培养、柔性引才基金,推进人才保障房建设,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体系。

(三)深化综合医改

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以章程为统领,落实制度为核心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总额预算下门诊按人头支付付费改革,加强DRG付费技术标准建设,统一全省分组和付费信息系统架构,进一步优化细分组方案,完善权重调整办法,做好数据来源质量控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医疗收入结构性改革。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促进线上诊疗成为医疗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省级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探索区域编制总量核定、行业统筹调剂使用的机制。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简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诊疗手段、新项目收费价格的审批手续。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3

〔关键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是公共卫生与健康的重要防线,一旦处置管理不当,可能给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威胁和危害。根据目前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暴露出的不足与漏洞,结合本次疫情防控经验与措施,为了应对未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加快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立法,将其纳入公共卫生法制体系,构建完善法律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机制,能够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

一、完善医疗废物管理立法体系

首先,尽快修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所依据的唯一一部行政法规,随着两部上位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该法也应尽快修订实施,使其成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立法体系内容。其次,梳理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的冲突,填补专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法律空白,重新界定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置程序,进一步制定操作性强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应当重新修订《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细化医疗废物分类,提升其科学性、操作性和精准性,重新梳理处置程序,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方法与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工艺技术的分类方法相统一,解决目前医疗废物分类与处置脱节问题。最后,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状况和处置技术发展水平等,积极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借鉴《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国第一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的省级层面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经验,重视地方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管理,以立法的形式从严管控医疗废物处置,防范可能由医疗废物产生的次生灾害。

二、牢固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健康意识

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而言,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化建设不仅要吸取疫情发生的经验和教训,更要牢固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立法部门应梳理公共卫生立法中的矛盾与冲突,加快公共卫生法制体系建设;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职履责,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监察部门应监督行政执法权力,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司法部门应公正司法,提升司法效率;全体公民应自觉守法,服从管理,认真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2019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权”,以法律形式规定“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可见,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重点突出公共健康理念,加强风险控制和健康评估,积极推进健康社会建设,构建“以全民健康为中心”的卫生与健康法律体系和法治状态。

三、明确医疗废物处置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明确医疗废物处置的行政管理主体

明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阶段和监管对象划分职权范围,前者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后者应当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回收利用活动实施日常监管。明确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侧重加强协调组织职能,监督各市、县的工作,市、县级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地域内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二)明确医疗废物处置的行政处罚主体

取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四十八条赋予建设部门的处罚权,根据行政管理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三)明确医疗废物处置的行政相对人

废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规定。明确农村及边远地区,社区、个体医疗服务中心,宠物医院,集中隔离点等医疗废物处置主体不能成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例外。行政主管部门适当政策倾斜,授权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扩大医疗废物收集范围,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各项制度措施,加大督查力度,注重对相关人员、特别是环卫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消除污染隐患,保障公共卫生健康安全。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法律机制

(一)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加强对医疗废物全程化监管,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的集中处置。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农村及边远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可以灵活采取就近原则、去行政区域划分的协同援助管理模式,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降低医疗废物长途运输泄漏风险,解决集中处置高成本运作以及医疗废物因疫情短时间井喷而超负荷处置等问题。

(二)实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1.政府作为环境公益和公共卫生的代表,即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信息具有公开的义务和职责,并且还要对生产者、产废者、处置者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等负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可以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发部信息,以便于公众知晓。

2.落实公众参与原则要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参与程度,加强医疗废物和卫生常识的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和公民垃圾分类的环保素质。具体包括编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应当采取听证制度;医疗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应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监督;利用、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便于公众参观访问;加强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和疫情二次传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发挥环境保护公益组织的公益诉讼作用等。

(三)完善医疗废物回收利用制度

在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中未专章规定回收利用制度。因此,首先应当立法设立专章,肯定医疗废物回收利用制度的法律地位,完善医疗废物回收利用机制,细化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所有参与主体回收利用的职责范围和法律责任,杜绝非法买卖医疗废物。其次,在垃圾分类立法中,要特别强调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离。作为危险有毒有害废物单独、严格处置,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社区封闭管理,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同,非法回收利用。最后,要以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为目标,政府引导、鼓励、支持、促进医疗废物回收利用的产业规模化,形成全社会积极投入并监督医疗废物可持续发展的处置和管理模式。

(四)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急响应机制

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环境健康风险防控与应急机制”。划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优化应急方案和响应管理体制,提升应急信息化能力建设,注重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提升社会整体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并运行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及时公开环境健康风险信息,充分储备应急装备与设施,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能力水平,总结应用《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实施经验,完善未来《环境与健康促进条例》。具体包括三点:一要建立敏捷的预警机制,对重大疫情的突发性、扩散性和严重性进行预判,准确掌握疫情可能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渠道、损害程度及发展扩大变化趋势。二要建立及时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纵向是地方到中央层层依法报告,横向跨区域、跨部门、跨机构迅速通报;全面、真实、及时、多媒介地向社会通报,及时疏解舆情;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期公布重点疫情发生区域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总量、频次、地点、具体措施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三要构建完善的快速反应机制,迅速调控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人员、物资等,满足短时间内激增的医疗废物安全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的管理要求。

(五)完善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

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制度,引导全社会投资医疗废物处置产业,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建设格局。创设医疗废物回收押金制度,有利于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合理分类回收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的非法流失。建立医疗废物风险基金制度,保障受害主体得到赔偿,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分散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并减少政府的环境压力。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奖励机制,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做出杰出贡献或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做出利益牺牲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嘉奖。

五、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和法律责任

(一)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对具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职责的国家有关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公权力监督,二是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处置作业进行监督,三是对单位或个人非法利用医疗废物行为进行监督。推进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必须建立严密的管理监督体系,在明确权、责、利的基础上,形成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市场和社会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通力合作、联合互动的监督管理新局面。

(二)完善问责机制

面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失职所造成的二次污染或传染扩大,必须真正落实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人的问责机制,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完善法律责任

一是加重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经济罚款,不仅使其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收入水平相符,还应与可能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和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所需相符。二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民事损害、生态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是采取多种行政责任处罚形式,如责令停业,关闭整改或“一票否决”等处罚形式。“一票否决”是对于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一票否决,不批准升级升档,同样,屡教不改的,降级降档,取消荣誉称号,限制经营范围。四是将个人也列入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对违反法律规定,随意故意处置个人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4

关键词:医院;公共空间;装饰材料;选择;色彩设计

0前言

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只满足于温饱问题,对精神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从装修角度来说,无论是家庭住房还是公共空间的装修,人们都以更高的审美视角来对待,在追求实用的基础上,格外注重建筑装饰带来的“美感”。医院作为大型的公共服务场所,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要格外重视室内装饰工作,要以独特的风格视角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1我国综合医院公共空间装饰材料选择及色彩设计的现状

笔者通过走访我国部分综合医院,对我国的医院建筑以及室内装修情况做了一定的了解。医院的建筑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①医疗区,这是医院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的主要场所,一般由门诊、急诊、急救以及住院部组成。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场所,也是医护人员和患者活动相对比较密集的地方。②医技区,主要是医护人员活动的地点。③后勤区,主要是以配套设施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服务的场所。大多数医院都设有综合性大楼,多数是为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其室内空间装饰的重点部分包含综合大楼的门厅、分诊服务台、候诊大厅、公共卫生间、电梯厅、餐饮服务以及便利店等商业设施等。这些室内装饰的特点因为风格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会给患者带来不一样的心理体验。相比较一些欧美国家,我国综合性医院往往就医人员较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三甲医院。为了确保人员正常通行,我国大部分综合性医院的公共空间进深的尺度较大,空间的职能相对比较广泛。同样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医院的公共空间的装饰上要尽可能的简洁明亮,突出重点,最为关键的作用是要为患者提供极为便利的指引,便于患者第一时间找到自己就医和服务点。但在实际的考察活动中,笔者发现,我国有部分综合医院由于建筑的年代时间较长,在室内公共空间区域的装饰过程中,材料的选取不够科学,色彩不够鲜明,灯光等环境较为缺乏人性化,这些问题都将给患者带来不好的体验,从而也制约了医院的发展。针对这样的现状,这就要求医院在旧楼改造工程中格外注意室内空间装饰材料的选择,对于色彩以及灯光环境等都要在保证满足医疗卫生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化设计,以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给患者提供更加温馨和舒适的治疗环境。

2装饰材料的科学选择

伴随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装修市场上出现了各种新型材料,这为装饰工作以及设计工作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装饰材料的选择要综合多种因素考虑,除了预算、质量、消防、后期维护以及性价比等各种因素以外,近年来国家更是大力推行环保节能型材料。所以医院在选择公共空间装饰材料时,要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建筑节能等要求和相关行业卫生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医院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在风格上要尽可能的体现出医院的特色。值得一提的是,在医院同一公共区域内,所选取的材料种类不宜过多过杂。笔者从天花板、墙面和地板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2.1天花板的材料选择

一般情况下,综合医院的室内空间看似独立,但由于在楼板的下面有大量的设备管道,所以各个空间之间实则相互关联。由于医院的公共区域要保持卫生整洁,对卫生的要求高于其他公共区域,所以天花板的设计过程中一定不可以有太多的暗藏面,以避免给后期的卫生清理工作带来麻烦。在天花板的材料选择上,要优选考虑后期的卫生处理问题,尽可能的选择模块大、活动的、方便后期清理和维护的材料。前文我们有提到医院的综合大厅是人群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筑空间范围大,视野开阔,是患者对医院的“第一印象”,所以在综合大厅的天花板的装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不仅要体现一定的美感,还要体现医院独有的文化氛围。一般可以采用铝板或者轻钢龙骨石膏来给天花板制造一定的造型。除了大厅以外,其他公共空间的天花板材料的选择也要根据一定的原则和要求,例如环保、吸音、防火、美观等。

2.2墙面的材料选择

墙面材料的选择首先要从卫生角度出发,所选择的材料一定是耐脏,并且容易清洗的材料。由于医院人员较多较杂,材料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耐碰撞性,要尽可能的降低后期的维护成本,减少替换带来的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在医院墙面的材料选择过程中,一定要选择A级防火材料。一般门诊的墙面可以采用釉面耐擦洗乳胶漆,候诊大厅和病房可以采用钢板或者防火板。

2.3地面的材料选择

除了和天花板、墙面相同的要求,地面要便于清理以外。地面在材料选择上要格外注意防滑、耐磨,以防止患者摔伤。公共区域例如大厅常选用花岗岩,病房和门诊等区域选用塑胶地板,也可以选择纹路或者色彩相近的材料,进行拼贴。在走访部分医院时发现,有些医院地面采用的是灰白石材,墙面材料采用带纹路贴膜的钢板,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组合方式。

3色彩设计

说到色彩,人们较为容易联想到色彩性格分析,可见色彩对于人们的重要性。在医院,室内的色彩能给人带来最为直观的视觉冲击和感受。相关研究表明,科学的色彩搭配有助于缓解人们压抑、焦虑的心情,可以振奋人的精神。利用室内空间装饰进行科学色彩的搭配,对于患者病情的治愈能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在日本,一种称为“容易理解的诱导方法”的医疗手段在一些医疗福利机构被广泛应用,该方法主要是通过采用科学的色彩设计,对室内空间进行装饰,为患者提供舒适温馨的治疗环境,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治疗结果。可见在医院,室内空间的色彩设计是多么重要。众所周知,不同的色彩可以给人们带来不一样的心理感受和体验,在面对不同色彩时,人们的血压、心跳以及身体的其他生理反应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在医院室内空间的设计过程中,针对色彩设计要聘请专业人士,结合医院建筑的形状、医院的文化理念、相关环境等众多因素综合分析,制定科学的色彩设计方案。除此之外还要对室内空间的材料、装饰品、灯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完成色彩的整体搭配。

4总结

在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患者在选择医院进行疾病治疗,通常也会把医院的就医环境考虑在内。而医院公共空间的装饰则是患者对于医院的第一印象。就这要求医院在进行公共空间装饰过程中,在材料的选择和色彩设计过程中要具备人性化,把患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环境。

参考文献

[1]李礼.医院公共空间室内装饰材料选择及色彩设计探究[J].设计,2016(11):154-155.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5

关键词:居民收入分配;财政支出;转移支付;毕业 

    引言

    财政作为政府社会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积极履行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责任。首先,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财政与工资分配、价格分配有着密切联系,发挥财政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分配的作用,是财政本质所决定的。其次,收入分配职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财政通过对社会产品的再分配来调整社会各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最终实现社会共同富裕。最后,公平原则是财政支出的重要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调节财政支出对象及结构,均衡地照顾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促进社会财富分配的相对合理。在调节居民收入公平分配的问题上,财政主要可以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发挥作用,本文重点研究财政支出在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分配上的政策选择。

    一、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数提高得缓慢,年均增长率下降幅度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逐步拉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虽然城乡居民绝对收入额迅速提高,但绝对收入差距迅速拉开、相对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 1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919元,二者相差约3.23倍。

    2.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反映的差距。恩格尔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随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从下页表2中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都有所下降,但是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还是高于城镇居民,说明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仍有所差距。

    (二)居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中国城乡居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扩大。从城镇居民家庭情况看,2007—2009年最高10%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最低10%收入组的8.74倍、8.82倍、8.91倍。从农村居民家庭情况看,2007—2009年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分别为低收入户的7.27倍、7.53倍、7.95倍。① 由此可以看出,居民内部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间有逐渐拉大的趋势。不同阶层居民收入差距,又会造成其对教育文化、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等项目的消费水平差异,从而引发“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

    (三)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②

    区域经济的不均衡导致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从城镇居民的情况看,中部、东北地区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基本相当,西部地区略低,但都落后于东部地区。2009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约为西部地区的1.47倍。从农村居民的情况看,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大大高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最低。2009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为西部地区的1.87倍。③总之,农村居民区域间收入差距问题比较明显,这也要求政府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方面做出努力。

    (四)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行业间的竞争加剧,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开始渐渐拉大,尤其是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职工工资较高。从表3可以看出,近年来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都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农、林、牧、渔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高效益的行业有能力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特殊津贴等福利,并且其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更高,这更加拉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二、财政支出政策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缺失

    (一)财政社会性支出规模有限,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偏低,教育不能够充分发挥促进公平分配的作用。从中国教育支出相对规模上看,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2000年达到4%的目标相差甚远。从教育支出级次结构看,中国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分配状况不合理,初等教育资金投入偏低,这和初等教育较强的正外溢性是相悖的。从中国教育支出经费来源的结构看,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有下降趋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教育支出总额的比重从1992年的62.13%下降至2005年的55.42%,学费和杂费占教育支出的比重从1992年的5.07%提高到2005年的18.45%,这反映了政府在教育投入的功能缺失以及居民家庭所承受的教育支出压力。

    2.卫生事业支出亟待加强,现行医药卫生体制不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从卫生总费用构成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8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32.2%,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47.4%,2009年二者分别为27.2%、34.6%。与之相比,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比较高,1978年这一比值为20.4%,2009年为38.2%。④如果居民个人承担越来越高的卫生费用,很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剧居民收入差异的局面。

    3.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比重较低,不能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跟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仍然很低。2001年法国、德国、英国这一比重的数值分别是38.6、46.2、39.5,1996年马来西亚、泰国、巴西这一比重的数值分别是13.4、11.9、36.7,而中国2007年这一比重是10.94%。此外,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的流向也不合理,目前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流向了城镇居民。并且政府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城农民工相关保险等方面的功能有所缺失,所以社会保障支出没有完全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p#分页标题#e#

    (二)城乡之间的公共产品供给不均衡,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1.农村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制约农民增收的步伐。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城市偏向型公共服务制度,导致目前城乡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仍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房不足,质量低下,农村学校教学设备不足,卫生条件较差,校园环境设施不配套等现象较为普遍。此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滞后,制约着农民增收的步伐。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由于目前私人投资还难以大规模进入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领域,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主要依靠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而政府资金有限,投入难以持续,所以导致中国农村基础设施总体发展落后。一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二是部分地区的农村道路还不够通畅。三是农村新能源使用与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会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剧了城乡公共事业发展的差距,也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3.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基础薄弱,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据统计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为1 862元,农村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为455元,农村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不到城市居民的1/4。如果考虑收入水平的话,农村人口的医疗卫生费用负担相对城市居民会更大。此外,愈来愈高的医药费用也会制约农民增收的水平,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与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分别比上年上涨了8.9%和8.6%。与此同时,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8%,与医药费、住院费的上涨基本持平,但当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增长了8.2%,滞后于医药费、住院费的上涨,所以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差异。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科学,导致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均等化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从税收返还方面看,中央对地方上划的税收按基期年如数返还,并逐年递增,实质上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收入能力弱的地区得到的返还额依旧很少,起不到均衡地区财力的作用。从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看,2009年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为12 579.88亿元,较2008年增长了26.2%,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为52.5%,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仍显偏高。此外,专项转移支付中还存在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完善、资金投向较为分散等问题,所以需要进一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一般性转移支付更多的承担着均等化的职能,应进一步提高其在转移支付结构中的比重。

    2.有条件拨款加剧了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差异。中国在中央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拨款方面,有条件的拨款往往多于无条件的拨款,往往要求地方政府拿出配套资金。东部沿海地区资金充裕,就容易得到中央政府的拨款,中西部贫穷落后地区难以拿出配套资金,就难以得到中央政府的拨款。这导致区域经济差距扩大,进一步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三、促进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财政支出政策选择

    (一)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财政支农补贴的力度,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根本动力在于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应在立足村情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农村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培育和扩大主导产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高效农业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应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等财政补贴形式,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2.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首先,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支出的形式,加大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制。其次,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最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通过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运作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实现全社会教育公平。保证财政对教育事业投入的资金增长机制,尽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加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事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应对风险能力。一是建立可持续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型资金筹集模式,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工资,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空账运行的弊端。二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济和救助体系。三是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四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和补助标准,积极开展补充保险和倡导商业保险。

    3.运用财政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与再就业。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支出政策,一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另一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工作,鼓励自主创业。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1.明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科学确定有条件转移支付中对配套资金的要求,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应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中央政府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支出,地方政府承担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具有跨地区“外溢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分清主次责任,由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由中央财政承担配套资金。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确定不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额。对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为了鼓励地方推进工作,中央财政因地制宜给以不同的奖励与补助。 #p#分页标题#e#

    2.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强化转移支付的均等化作用。首先,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尽量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转移支付形式整合到统一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并科学确定标准财政支出与收入。其次,规范和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减少立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专项转移支付能够体现民主、公开、透明、时效性的特点。最后,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不能体现均等化的目标,不能起到均衡地区财力的作用,所以可以将其整合到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促进中国转移支付结构优化。

    3.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应向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对这些区域进行资金支持时,应着重关注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项目的补助,提高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缩小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参考文献:

[1]孙开.公共支出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11-110.

[2]张东生.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9[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58-7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2009)[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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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晖.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收入分配公平问题研究[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9,(6):98-102.

[6]贾康.简论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和方式[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8,(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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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赵哲,董全瑞.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及其原因探析[J].岭南学刊,2009,(5):106-109.

[11]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国际比较[J]. 财政研究,2007,(10).

[12]2009年卫生统计公报数据解读[EB/OL].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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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卫生范文6

1建设的背景及意义

由于存在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供需不平衡等情况,从医疗卫生信息化角度看,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间、城市与县乡、城市与农村间的区域协同医疗和信息共享。但由于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各异,底层数据结构和网络规划状况也不同,导致医院内部和医院间出现很多信息孤岛,增加了区域协同医疗的难度。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显得尤为必要。基于信息共享与协同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社区不同区域卫生信息在医院、社区之间的共享以及基于协同的开展实施,让我们对协同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共享模式逐渐的清晰化。

2平台技术架构

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是为卫生信息化提供一个医疗信息数据为核心的开发和运行平台,可以使用此平台快速的定制、开发和部署卫生信息平台项目,来满足日益增加的电子医疗信息共享与管理需求。其包括以下方面:基于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主要包括数据中心数据层、业务服务层、数据交换层,硬件网络基础设施层四个层次,还包括贯穿四个层次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两大体系。数据中心层主要是实现基于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的数据存储,需要解决数据存储的结构、模型、内容、数据库管理软件的选型等。数据交换层和业务服务层主要实现基于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采集、交换与共享,数据交换层是直接与外部系统进行沟通的技术层,业务服务层是基于数据交换层根据数据结构设计各种业务服务组件来完成平台数据的采集,存储与共享。硬件网络层是指支撑平台的硬件设备和网络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是平台中必须遵循和管理的数据标准,是平台运行和应用的数据基础。安全保障体系是从物理安全到应用安全保障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营。

3平台详细解决方案

3.1卫生信息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要对医疗卫生数据的交换与共享进行统一的规划,建立交换与共享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标准维护和标准实施机制,指导使用和遵循标准,确保标准能够满足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其中电子健康档案基础资源库的建设是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的重点。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由统一集中开发,统一部署。新建系统时应充分考虑与多级卫生信息平台的衔接,遵循相关数据规范与标准,不断补充、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各级授权用户在遵循相关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均可访问。它用于全面、有效、多视角地描述健康档案的组成结构以及复杂信息间的内在联系。

3.2数据资源交换平台

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主要体现在对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业务数据的采集、整合以及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之间业务联动等方面。内部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分布于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不同信息系统之中,因此数据采集和整合除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有保障外,还需建立一个覆盖所有医疗机构数据交换平台,以提供对原有业务数据的采集服务和整合服务,并为机构之间以及业务系统之间的联动提供支持。数据交换服务总线ESB是整个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的技术核心,ESB通常采用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该服务保证在一个异构的环境中实现信息稳定、可靠的传输,为用户提供一个统一、标准的信息通道,保证用户的逻辑应用和这些底层平台没有任何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用户应用的可移植性、可扩充性和可靠性。提供一个基于应用总线的先进应用整合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应用系统互联所面临的复杂性。系统的实现维护都相对简单,保证每一个应用系统的更新和修改都能够实时地实现;同时当新的应用系统出现时能够简便的纳入到整个IT环境当中,与其它的应用系统相互协作,共同为用户提供服务。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系统是由分布在区域内各卫生相关机构孤立的业务应用系统整合而成,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好各业务应用系统在数据资源建设上的相互衔接和互为补充的协作关系,在区域层面实现跨领域、跨系统的数据资源整合,是实现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共同支撑全程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的重要基础。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系统应在做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标准化基础上,实现业务数据中心的共建共用,满足“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

3.3业务高效协作体系

在信息共享与协同系统下,患者首先会在附近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基本诊疗,必要时转诊到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医疗机构间的协作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更加密切、规范和高效。患者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基层医生问诊后,判定需要在检验中心(或上级医院)为患者进行进一步化验,为此基层医生开具协作检验申请单,并采集患者标本,送到检验中心。检验中心接收标本并执行基层医生的协作申请,然后将检验报告成共享文档,并通知基层医生调阅。基层医生根据检验结果为患者确诊,进行基本的治疗。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基层医生为患者开具双向转诊单,及时将病情较重的患者转到上级医院治疗。上级医院在患者病情得到控制,进入康复期后,可以将患者转回社区继续康复医疗。其中用到的技术是,索引服务全面掌握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所有关于居民的健康信息事件,包括居民何时、何地、接受过何种医疗卫生服务,并产生了哪些文档。索引服务主要记录两大类的信息,一是医疗卫生事件信息,另一为文档目录信息。基于交叉索引机制的TradingCommunityArchitecture(TCA)组件来统一管理人员信息,而在平台中,人员管理服务就是通过强大的TCA模型中的人员匹配和合并功能来实现的。这些服务提供了全面的数据结构来存储人员信息,同时也提供了丰富的API可以用来建立,更新,激活以及锁定人员记录。系统能够自动侦测到重复的病人,员工以及相关人员的信息,通过TCA的用户界面,可以方便的完成这些重复记录的合并工作,从而大大提高了系统中存储的人员信息的质量,降低出错的风险。

3.4硬件网络设施平台

卫生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网络基础设施平台由内、外两大网络部分组成。外部网络对外收集和提供信息,内部网进行信息管理和系统开发,两网之间用防火墙分隔。外部对内部网络的访问则需要通过地址映射,身份查询等一系列安全检查机制才能进行,访问策略的制定是灵活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机配置。内部网络再分子网,依据功能、性质划分,子网间的访问也是受控的。外部网络的安全性主要依靠“虚拟专用网”的功能和路由器上的访问控制表来保障。运维管理中心应具备监视和控制的手段,避免网络拥塞和信息流的非必要的重复性传输。整个平台应采用先进的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措施与策略,网络管理及安全策略应从系统管理的角度出发,实现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与主机系统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和策略的一体化管理,选择适当的防火墙和数据加密技术。#p#分页标题#e#

3.5安全保障体系

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的可靠安全的运行不仅关系到数据中心本身的运行,还关系其他业务相关系统的运行,因此它的网络,主机,存储备份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部分应该具有极高的可靠性;同时为保守企业和用户秘密,维护多方的合法权益,数据中心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策略,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及安全管理措施。而贯穿整个体系的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以实现非法用户进不来,无权用户看不到,重要内容改不了,数据操作赖不掉。

3.6标准规范管理方案

平台的标准规范由一系列的规范、机制、制度组成。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数据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管理标准规范、业务标准四个部分。公共数据元标准、公共代码标准、公共数据存取规范、数据交换规范。通过技术标准规范支持医院、业务系统和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级和应用级整合,并提高业务系统之间的应用集成、互联互通的能力。标准管理、安全管理、数据管理、项目管理,用于指导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数据维护管理。独立业务标准由业务部门制定,关联业务标准由信息平台统筹,协调各业务机构联合制定。数据标准包括业务数据采集标准,健康档案标准,统计数据标准,共享数据标准,交换数据标准及医疗信息国际标准。信息共享与协同平台是各个业务机构的基础平台,主要为各应用软件提供接口服务,提供统一的标准。因此要针对不同机构的不同业务,制定统一的应用服务接口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是数据交换的保证。所有接入该平台的应用软件系统,都必须遵循这个统一的接口标准。同时建立标准管理制度,保证标准持续性的升级与完善。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7

澳大利亚实行的全民免费及公私并存的医疗卫生体系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之一,值得我国医疗卫生改革借鉴。

1澳大利亚的医疗卫生体系的特点

1.1三级政府共同管理的医疗卫生体系澳大利亚医疗卫生体系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三级政府管理,各司其职。联邦政府承担患者一般的治疗和药物费用,为公立医院、家庭、居民区卫生保健等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州政府主要为居民提供切实的医疗服务;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环境控制,同时提供一系列家庭卫生保健服务和预防性个人免疫服务。

1.2全民拥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较为合理地分解了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健康责任,规定了每个公民都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公民无需缴纳过高的保险费用,就医只需自付很少的医药费。鼓励公民参加私人医疗保险。

1.3相互补充的医疗卫生体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健康保险体制,公立、私立医疗机构并存互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以及老年护理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药店等都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他们的责任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

1.4以人为本的区域卫生规划澳大利亚在每个州的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以人群为中心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用系统的方法,将医院、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等部门作为一个有机的服务体系,注重公平性和可及性,合理配置,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1.5健全完善的全科医生培训制度在澳大利亚要成为全科医生必须接受4-6年的本科医学教育,然后在医院做1年实习医生才有资格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生培训。3年后通过皇家全科医师协会考试合格授予学位并注册才取得资格。

1.6独具特色的药品补贴计划澳大利亚实行医药分业管理,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患者卖药,医生只负责开处方,患者自行到药房买药。联邦政府从1948年开始就针对国民实施药物福利计划,纳入计划框架的药品由联邦政府支付主要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较少的费用。

1.7积极有效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建有设施完善的负压传染病隔离病房和隔离区域;对可疑传染病安排单人病房,用不同符号标注,以便其他医疗机构能及时了解患者信息,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1.8多形式全方位的健康教育澳大利亚注重健康意识的培养,健康教育内容涵盖妇女保健、儿童免疫接种、早期性教育、传染病防治、生殖健康、老年人保健、生活技巧、口腔保健护理、慢性病防治、控烟戒毒等。

2澳大利亚医疗卫生体系对我国医改的启示

2.1改革体制与机制坚持公益性,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鼓励多种所有制联合或独立创办非营利性医院,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

2.2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城市应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应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医院与社区的双向转诊。

2.3实现全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落实城乡公共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2.4加大政府对医保投入的力度不断扩大医保城镇居民和农民覆盖面,早日实现全民医保。同时适度提高医保基金筹资比例,鼓励居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控制药价的同时,要把报销水平提上来,让老百姓觉得看病相对不贵。

公共区域卫生范文8

2008年初,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指出,安徽要积极参与泛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泛长三角地区)区域发展分工与合作。200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0年国务院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构筑“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分布新格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融入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的发展,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坚持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快车道,卫生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1泛长三角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1.1经济发展概况2010年,泛长三角(皖沪苏浙,以下同)常住人口占全国16.09%,GDP总量占全国32.31%,人均GDP是全国1.80倍。在泛长三角地区,安徽省常住人口占27.60%,GDP总量占12.62%,人均GDP仅占泛长三角人均的45.75%;财政收入仅占沪苏浙的7.43%,见表1。

1.2卫生资源现状2010年,泛长三角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全国15.60%,安徽省占全国3.93%。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沪苏浙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只有安徽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2。2010年,泛长三角地区卫生人员占全国15.76%,安徽省占全国3.77%。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沪苏浙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安徽省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3。

1.3卫生资源利用情况2010年,泛长三角地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分别占全国22.95%和17.90%,安徽省分别占全国2.75%和3.81%。2010年城乡居民到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人次,沪苏浙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安徽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全省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总量的71.0%,较沪苏浙所占比重高。由此可以看出,安徽省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人口及经济规模占全国比重不相适应,低于全国及长三角地区的平均水平。在服务体系建设上,截止2011年6月底,安徽省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和90%村卫生室基本实现标准化,86.9%的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88.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规范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覆盖91.8%的城市人口。特别是在2010年底,安徽省村卫生室覆盖100%的行政村,高于全国92.3%、上海82.6%、浙江46.6%。在资源利用上,安徽省医院床位使用率较全国高0.64个百分点,与东部平均水平基本相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27.8%,在全国居第6位。

2泛长三角医疗卫生事业合作与发展机遇

2.1承接产业转移加速安徽省与长三角经济互补性强,矿产资源丰富,人力成本较低,承接长三角产业及资本转移的优势显著。据2009年统计,长三角来皖投资占安徽外来投资的60%左右。目前,安徽省参与分工合作的领域和层次不断拓展,投资规模继续呈现明显增长态势。2011年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5%,增幅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随着长三角城市产业转移日益加速,在投资环境、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健康服务等方面,为泛长三角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合作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2.2劳务输出比重较大安徽是人口大省,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44%。劳动力资源丰富,15~64岁人口占71.84%。全省净流出到省外半年以上人数为911.9万人。据有关资料,我省跨省务工1000多万人,约占全国劳动力流出人员的10%。其中,75%以上外出务工人员流向长三角地区。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产业不断优化升级,长三角对劳动力需求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建立连续、快捷的健康服务体系,方便务工人员看病就医。

2.3地域联系更加紧密安徽居华东腹地,与浙江、江苏等东部省份接壤2000多公里。长江、淮河、新安江等黄金水道,合宁、宁马、宣杭、徽杭、沿江等高速公路,以及合宁、合武、京沪等高速铁路,构成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综合交通体系。另外,安徽省是国家及长三角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商品粮油生产、供应及畜牧水产养殖基地,运输距离短、成本小、价格低。据有关资料,安徽农产品70%销往长三角。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不断增长的人流物流,疾病预防控制面临新的挑战。

2.4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安徽省经济持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长。2010年,全省GDP增长14.5%。2011年上半年全省GDP增长13.4%,高于全国9.6%水平的3.8个百分点。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3.5%和8.8%;2011年上半年又分别实际增长13.3%和12.0%。新农合、城镇医保实现全省覆盖,参合率、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及基本医疗保障能力的提高,人们对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3泛长三角医疗卫生事业合作与发展对策

3.1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幅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覆盖全体居民。调整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加强省、市、县三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地区急救医疗和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培训和全科医师制度;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力争“十二五”末,安徽省卫生资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1]。

3.2加强医疗服务合作目前,安徽省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优质资源缺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长三角地区资源配置及利用存在差距。但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走在全国前列[2],提前1年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参合率达到98.89%,同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取得积极进展。当前,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长三角社会资本来皖举办高水平的专科医院,吸引高精尖医疗卫生人才来皖服务;鼓励广泛开展技术协作与交流,大力培养技术人才,引进成熟先进的技术,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p#分页标题#e#

3.3构建健康防护屏障安徽省与沪苏浙地域接壤、水流相通,人流物流广泛,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密合作,建立起泛长三角地区卫生防病的大格局,进一步筑牢区域健康防护屏障。当前,在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危机管理水平的同时,积极加入苏浙沪传染病联防联控,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体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互通机制、跨省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及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的分工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