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训练范例

法律思维训练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1

关键词:创新思维训练;工作分析;教学设计

1引言

“工作分析”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课程,决定了大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前人力资源管理日趋复杂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思维去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而工作分析对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基础性作用,内在地要求思维创新。因此,将创新思维训练融入本科“工作分析”课程教学十分重要。

2创新思维及创新思维训练

2.1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与传统思维相对立,不受已有知识、经验限制,在新情境中采用新方法、创立新思路[1],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结构思考、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创新思维能够产出有价值、有意义的新认识和新实践成果[2]。创新思维是人们更快速、更有效地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因素。

2.2创新思维训练的重要性

创新思维训练对高校的人才培养十分重要。吴瑞林(2012)指出,创新思维训练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3],培养创新人才必须对大学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余欢乐(2015)认为,在社会重视应用型教育的背景下,提高应用型专业大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显得尤为重要[4]。可以看出,学者们在研究中大都强调了创新思维训练的重要性,创新思维训练是新时代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

2.3课程创新思维训练

科学有效的大学课堂思维训练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学生要根据教师的引导,打破传统思维模式,多角度、多层次、多结构地思考问题,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从不同方面理解所学理论间的相互联系,全面、多角度地看待问题。另一方面,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采用课堂讲授与问题探究、实验实训相结合的方式,打破学科界限,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多视野、全面系统地掌握相关理论,用课程实践和实验丰富专业课教学,从而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3“工作分析”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3.1“工作分析”教学

工作分析是组织管理活动之一,它通过搜集、分析、整理工作相关信息,为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管理等提供基础性服务[5]。工作分析成果一般包含两部分:一是工作描述,它界定了工作的内容和实质;二是工作规范,它指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6]。近年来,“工作分析”课程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先修核心课程。为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课程实践性,“工作分析”课程教学引入了一些新思路、新方法,如行为导向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刘李豫(2018)基于行动学习法设计了“工作分析”课程整体的教学方案及实施步骤[7]。随着研究的深入,“工作分析”教学越来越偏向实践化。

3.2“工作分析”课程理论教学

3.2.1工作分析系统选择

工作分析系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员导向性的工作分析系统,包括职务分析问卷、工作要素法、临界特质分析系统等;另一类是工作导向型的工作分析系统,包括任务清单分析、职能工作分析量表、关键事件法、管理职位描述问卷等。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的工作分析。工作分析成果主要应用于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中。随着情景变迁,还出现了如团队工作分析法、整合的工作分析方法以及ON-NET系统等新方法。

3.2.2数据信息收集

工作分析的基础是获取数据信息。信息收集是工作分析的核心,我们要确定工作日志法、问卷法、职务实践法、文献资料法和专家讨论法需要哪些数据和信息,以及用什么方法和工具来收集。收集信息的方法和工具主要有访谈法、观察法等,既有质性方法,也有量性工具。在具体选择获取数据信息的方法工具时,要考虑所分析职位的特点、实际条件、分析方法与人员的匹配性等,并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以获得完整系统的数据信息。

3.2.3数据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是指运用统计学方法对相关对象进行分析,并结合质性方法进行研究的活动。统计分析主要包括:分析数据的性质、研究数据间的关系、运用数理统计方法验证其有效性、根据验证结果得出结论。工作分析中的统计分析是指对获取的工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出相应的数据处理,据此进行判断和推理工作特征和要求,获得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信息,使人力资源职能管理更加科学化。

3.3“工作分析”实践教学

3.3.1工作分析验证性实验

在案例研究实验室,教师首先对学生进行分组,然后导入案例研究进行工作分析验证性实验。通过理论教学,学生已经掌握了工作分析的基础理论,案例提供了一定情境下的工作场景,如组织结构、部门结构等背景信息,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组利用所学的工作分析方法,对某一岗位进行工作分析并形成工作说明书,据此解决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让学生感受到知识的力量。

3.3.2工作分析仿真实训

建立企业参与的工作分析仿真实训,主要尝试过两种方式:一是采用流动课堂形式,将学生带入企业,让学生在工作岗位上利用所学理论和案例研究实验获得认知,尝试解决真实的问题;二是将企业的实际情境复制到大学实验室中,将其作为真实案例进行仿真研究。前者的不足主要是教学的实践和通勤成本高,对企业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优点是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后者的不足是不能充分呈现真实场景;优点是时间和通勤成本低。二者权衡,后者较为妥当。

3.3.3工作分析与外部系统

外部系统对工作分析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目前工作环境更加不确定和模糊,所以工作说明书中可以规范和标准化的内容将越来越少;二是作为外部系统的法律和政策系统不断完善,如劳动合同法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都对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通过工作分析满足组织需求是根本的解决之道;三是技术因素有利于获取工作分析数据信息,如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远程数据信息收集,或通过大数据技术准确分析出岗位的主要和次要职责,以及不同岗位的协作关系。

4课程教学中的创新思维训练设计

有鉴于工作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将创新思维的精髓融入工作分析三要素教学,设计高质量的工作分析教学模式是十分必要的(图1)。

4.1工作分析方法溯源

理论内容只是工作分析的冰山一角,要想全面掌握某工作的分析方法,还需要查阅其他资料作为补充。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获得某种方法提出的背景,这是改善工作分析方法的基础,是创新的起点。比如职务分析问卷,通过文献梳理发现:(1)国外学者麦考密克在《工作与组织心理学》中详细阐述了该方法;(2)尚未发现有关该方法的国内外文献综述;(3)该方法目的是建立岗位的胜任力模型,这个模型的要素随着时代的发展必然需要更新。所以,教师从心理学、组织行为学以及岗位的微观和宏观层面引导学生在不同结构中理解,并通过实验验证、仿真模拟,考虑外部政策法律系统,最终创造性地解决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问题。

4.2数据信息收集手段更新

时代在进步,技术在发展,搜集数据信息的手段从主要依靠传统的访谈法、观察法、工作日志法、问卷法、职务实践法和专家讨论法等。“互联网+数据收集”使得数据信息量暴增,大数据成为工作分析的信息来源。大数据使工作分析的数据信息从工作本身,扩散到与工作相关的不同学科专业的、宏观微观不同层次的数据,甚至可以创造新的分析结构。这将使得工作分析成果与其外部系统更为匹配,具有更高的实用性。实践中,在重视传统数据收集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的相互印证,使工作分析成果更为科学、有效,创新性地改善了传统工作分析的数据来源。

4.3数据分析及检验

根据具体需要和工作情境,工作分析小组要对与工作分析相关的数据进行分析与检验。首先,需要对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数据信息进行信度和效度的统计检验。为提高信度,需要运用多种工作分析方法对同一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为保证效度,必须使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真实反映被分析对象。其次,工作分析结果的可信度高、效度高,也会使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在评价工作分析时,应从可用性、信度、效度以及成本等方面真实、全面地检验工作分析的实用性。最后,多元化的数据来源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同源误差问题,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和工作分析成果的科学性。

5结语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2

【关键词】司法文书;写作;教学

在一个提倡通才教育的时代里,写作能力无疑是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作为政法院校一名毕业生,同样应该具备相当的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不少学生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应付考试、死记硬背上,忽视写作能力的训练,一旦要拿起笔,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一篇司法文书,很多同学仍然束手无策,要么根本无从下手,要么落笔错误百出。究其原因,一方面,不少学生对写作课本身有一种抵触情绪、排斥心理。从生源来看,许多理科生长期以来错误地认为写作是文科生的强项,理科学生不会写作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从性别来看,部分男生认为男生不会写作是天性使然,似乎应该如此;从学习动机来看,许多学生认为政法院校学生“会不会写”“会不会动笔”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会不会办案”“会不会动嘴”。这些错误认识和心理定势导致的结果,就是由“不能动笔”发展为“不愿动笔”“不敢动笔”,也就是对动笔对写作产生厌恶和恐惧心理。其实,相对于文科生,理科生更具有逻辑思维优势,而男生相对于女生更具有理性思维优势,而这些正是司法文书写作所必备的素质。另一方面,司法文书写作课有其本身的特点,如果流于一般文科课程的教学方式,依照传统的一言堂式“满堂灌”,课堂表面上看,老师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听得“津津有味”,长远效果却未必理想,学生们甚至会逐渐形成对写作课的死记硬背应付考试的依赖心理,这样的学生学得好、考得好,也能说出头头道道,却是能背能说不能写,完全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司法文书写作没有过于高深的理论,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应用性、实践性。这门课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提笔就写,做到写快写好,写出合乎规范的甚至是优秀的司法文书。由此,笔者认为,司法文书写作教学应强调以下几个基本环节:

一、帮助学生克服对写作的心理恐惧

长期以来,受大环境的影响,相当部分的学生认为司法工作与写作课毫不相干,会办案、会口头表达、会填表就可以了。因此,司法文书写作教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纠正学生们的错误观念、激发学生对写作的兴趣,让学生充分认识写作在司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可以通过与老政法、优秀政法人员座谈,通过下基层参观访问,通过模拟司法工作,让学生们畅谈感想、展开讨论以提高认识,从而充分认识如果没有看似繁文缛节的文书写作与处理,司法工作的每一步几乎成为不可能,学生们的切身体会比一堂课的说教效果要好得多。让学生意识到了本课的重要性,还要通过表扬和激励帮助学生充分克服对写作的恐惧感。虽然部分学生写作基础本身就较差,惧怕写作。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几乎每一个学生都是热爱司法工作的,这就要因势利导,利用他们对司法工作本身的兴趣,揭开写作的神秘性,深入领会写作是每个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重要部分。由于学生的写作水平起点不同、接受能力差异,因此写作教学适宜于个别教学、因材施教,教师应注重一对一的评改,在点评中以肯定鼓励为主,首先要发现其优点,在肯定优点的基础上再指出其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可以把写得较好的作文、有进步的作文张贴于教室里,供大家互相点评,引导学生们讨论分析,以恢复和增加大家对写作的信心。平时多鼓励他们大胆去写,争取每一次课写一篇或多篇,允许从模仿开始,进而达到谙熟于心,使写作成为习惯化行为。

二、重视阅读能力、基本表达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训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阅读能力、基本表达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是司法文书写作的基础。读懂是表达的前提,阅读是“输入”,只有通过阅读理解和领悟,才能达到运用和表达。写作是“输出”,是传递信息观点,没有“输入”就没有“输出”,只有通过阅读的逐步领会,才能模仿学习词语、句子与篇章组织结构,也才能转化为准确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阅读能力的培养,可以结合范文尤其是经典范文讲解剖析,并贯穿写作技巧讲解。“万变不离其宗”,各种文体的写作根本是基本表达能力。司法文书写作的基本表达能力体现在诸多方面:如何提炼主旨?如何做到主旨与事实材料相契合、如何用细节支撑主旨、如何做到司法文书主旨既契合法律的规定、又符合社会之常情常理?如何做到主旨集中单一率直?如何整理案情的事实材料?如何巧妙利用法律条款材料?如何做到事实材料的客观性和法律条款的针对性?如何在结构相对固定、结构用语程式化中谋篇布局?如何通过案件事实叙述、证据说明来论证理由、以理服人?如何运用消极修辞?如何在以说理为主的同时辅以抒情而不煽情?逻辑思维能力也是写好司法文书的重要方面,逻辑思维和司法文书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逻辑思维的水平,决定着司法文书的水平。逻辑思维的个性化是司法文书个性化的基础。优秀的司法文书是正确缜密的逻辑思维与优美表达的统一。例如:演绎推理为成文法(制定法)体系(大陆法系)所推崇,其特征是从大前提(法律规范)和小前提(事实要件)出发推导案件结论。类比推理是判例法体系(英美法系)中法律适用的方法,其特征是从案件到案件,坚持同样的案件同样判决。

三、突出写作实践,创设情境教学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3

关键词:高中语文开放式写作教学思维能力

在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下,很多学生在写作时重技巧、轻情感,重套路、轻创新,重稳妥、轻大胆,久而久之,学生的作文越来越面目模糊,缺少个性。为了扭转这种情况,教师可以尝试开展“开放式”写作教学,给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写作氛围与自由畅快的写作空间,更好地点燃并释放学生的写作热情。

一、高中“开放式”写作教学的关键

(一)鼓励思想观点的自由表达。纵观当下的语文写作教学主张,较为主流的是“引导式”,也就是教师站在某个角度或者秉承某个原则,引导学生朝某个方向思考,最终写出符合教师观点的作文。在这样的引导下,学生的写作观点实际上只是教师的观点,这也意味着不认同教师的学生的写作观点是被压抑的。而“开放式”写作教学主张让学生各抒己见,大胆地表达看法,教师则尽量鼓励学生怎样想就怎样写。总之,“开放式”写作教学首先应当解开学生被套上的写作思想桎梏。

(二)鼓励情绪情感的尽情抒发。写作是生活的记录,是情感的抒发,从心理学角度讲,人在写作过程中可以通过“自我对话”排解负面情绪,因此,作文应该是有温度、有情感的。基于此,“开放式”写作教学的关键就是鼓励学生尽情地抒发情绪情感。我们在翻阅学生作文时不难发现,一部分学生囿于书面语言规范,非常注意推敲词句,目的是使自己的作文与众不同,但这种功利的心态也导致学生在写作时故意隐藏真情实感,这样做虽然能够显示创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但一篇缺乏真情实感的文章却很难打动人心,更难有持久的生命力。因此,“开放式”写作教学提倡引导学生尽情抒发情绪情感。

(三)鼓励创意个性的自由展现。高中生已近成年,新时代成长起来的他们有一套不同于上一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作为“互联网原住民”,这一代学生是沉浸在互联网世界中长大的,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消遣娱乐的方式极有可能是上一代人无法接受的,这也让他们的个性更加鲜明,同时也更敢于展示自我、张扬个性。作为教师,我们要珍惜每一个学生的独特性,为他们提供能自由展示个性的空间,为他们无所畏惧地开拓新路创造条件,可以说,这才是“开放式”写作教学的内核。

二、高中“开放式”写作教学的实施策略

(一)自由联想启思法。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开放式”写作教学鼓励学生自由地驰骋思维,而不必过于自我约束,因此,教师在“开放式”写作教学中可以运用自由联想启思法,鼓励学生由一个事物联想到另一个事物,以此推动学生思维的发散。以苏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必修一为例,这个“月是故乡明”单元的主题是“故乡”,在该单元的写作训练中,教师可以“故乡”两个字为写作主题,鼓励学生大胆联想。比如,有的学生由故乡想到了很多农民都选择进城务工,这就衍生出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群体,由“留守儿童”学生会联想到其教育条件,这又涉及“教育资源均衡”这一话题,由“教育资源均衡”学生又会联想到大学生支教或是发达地区对某一地区的对口扶贫,这又涉及“优质教学资源输入”这一话题,由此学生又联想到“农村如何能留住优秀人才”,联想到“政策指引”与“理想信念”,前者可以往教育方面继续联想,后者可以往时代号召、个人理想方向继续联想。回看这一思维过程,学生的联想始终与“故乡”相关,学生在这个过程中给思维做了“热身”,也为其跳出千篇一律的写作套路提供了参考。

(二)热点热词讨论法。高中生的出路或是继续接受高等教育,或是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因此高中生都会对未来有所思考。语文教师在教学中也可以引导学生规划自己将来的发展。规划未来不是建造空中楼阁,而是基于个人现状和社会发展的理性思考。比如在“开放式”写作教学中,教师就可以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讨论热点热词,让学生思考并表达自己对热点热词的看法。比如,“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型出行工具已经被大家认可,教师可以让学生说一说自己的看法。有的学生由“共享单车”想到了“共享经济模式”,比如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房屋、共享汽车、共享办公室等;而有的学生则想到了各种单车占据了人行道,让城市面貌杂乱无章,并由此提出了“公共资源的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这一主题。不同的学生对“共享单车”的看法不同,那么其写作主题自然也各具特色,最为重要的是,学生之间的这种讨论有着激发新思想的效果,接受过这样的写作教学后,学生的作文主题也会越发多元,越发有创意。

(三)逆向思维训练法。逆向思维训练法指的是在“开放式”写作教学中,教师有意识地鼓励学生从相反的角度或“非主流”的角度思考,旨在打破思维的枷锁,让学生跳出寻常的思维框架。比如谈及“移动支付”这个主题,绝大多数学生都给出了正面评价———移动支付便利了我们的生活,是科技造福人类的集中体现。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移动支付难道真的有百利而无一害吗?教师特意引导学生从其他方向思考,比如,有的学生会想到移动支付对不善于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来说非常不友好,有的学生会想到移动支付可能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现象,有的学生会想到目前有关移动支付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的学生会想到当流通需要的纸币越来越少时,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是否面临失业的风险,有的学生会想到纸币有复杂的防伪技术,那电子货币会不会有假,如果有又该如何应对。逆向思维训练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思维的全面性,让学生表达观点时更讲究客观公正。

(四)灵活跨界尝试法。“开放式”写作的“开放”,不仅指思想上的开放,还指教学工具和手段的开放。教师可以运用灵活跨界尝试法开展写作教学。比如,教师可以大胆地把智能终端引入课堂,用App辅助学生写作,还可以通过录读、精选、组合生成等方式启发学生的写作思路,尝试跨界教学,指导学生运用这些App来提高写作能力。比如,写作教学虽然是语文教学的重要板块,但写作活动并非只能出现在语文课上,它还可以与艺术、自然、历史、政治、军事、天文、地理等关联。在“开放式”写作教学中,教师就可以尝试进行学科跨界,让学生就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写一篇新颖的作文,带给学生不一样的写作体验。

(五)老酒新瓶创意法。“开放式”写作教学旨在打破惯性思维,鼓励学生释放思维潜力,尽可能自由畅快地思考,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尤其是对于一些习惯于定势思维的学生来讲,要他们一下子就切换到自由思维的频道确实不容易。因此,在这个渐进的转变过程中,教师可以采用老酒新瓶创意法,用新的方式来“包装”老的故事。教师可以选择学生以前写过的一些作文,尤其是在写作素材、写作内容上雷同度比较高的作文。比如,在写与“家庭”有关的作文时,相当一部分学生喜欢用“先抑后扬”的方式,在文章的最开始着重写自己与父母的矛盾,或是父母对自己的严厉态度,之后在自己经历重要考试等事件后,父母态度转变,自己也理解了父母的苦心,双方的关系渐渐缓和,结尾突显父爱、母爱的伟大。运用“老酒新瓶创意法”教学时,教师特意让学生再赋予作文中的自己一个身份——若干年后,作文中的“我”也成了父亲或母亲,正在给自己的孩子讲以前的故事,从孩子的角度讲,“我”就是父亲或母亲,当年的父亲或母亲则成了祖父母,那么这篇作文就是三代人之间的故事了。学生这样思考时不再被固有的思维定势所左右,不再被自己子女的身份困住。在老酒新瓶创意法的包装下,学生实际上只在作文中增加了一个人物(“我”的孩子),便使原来的“我”多了一个身份(“我”过去是孩子,现在是父母),但整篇作文的立意却有了质的提升,读起来也会让人眼前一亮。这种思维方式可以帮助学生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势,教师可以鼓励学生拿出以前的作文,参照“老酒新瓶”的方式将其重新包装,在训练写作思维的同时为以前的作文注入新意。

三、结语

学生要成长成才,除了要掌握各种知识,思想的成熟也非常重要。尤其是对高中生来说,假如缺乏洞察力,无法做出选择与判断,那么在社会洪流中就容易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假如缺乏正确的态度与科学的观点,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那么在遇到困难与挑战时就容易轻易言败,主动放弃。因此,让学生在高中阶段历练思想、释放个性是学校教育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这又离不开宽松自由的思想氛围与不受约束的思想空间。从语文写作教学的角度来讲,“开放式”写作教学的本质就是要给学生一个机会与平台去表达自我。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一教学目的,教师在写作教学中应当紧扣“开放”二字,从多个角度切入,以多种策略让学生的作文充满灵感、富有温度。

参考文献:

[1]谢云伊.开放式作文教学的理论思考和实践[J].中学语文,2017(33).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4

 

1诊所式教学法的特点   1.1教学内容上以真实的背景材料为基础   传统的法律教育注重的是理论教学,对学生思维的训练往往是建立在已知或者虚构的基础之上,培养学生对法条的理解,领会立法精神。这种模式为学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如若缺乏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机会,则使理论和实践发生脱节,从而使学生的应变能力及法律应用中的一些技能得不到应有的训练。   诊所式法律教育则是以真实的背景材料为基础,学生通过接触真实的案件,可以参与案件的全过程,能够深切的体会到律师的社会角色,从而使其所学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训练法律领域中的一些技能,例如谈判、文书的起草等,最终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2教学方法上以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为特色   传统的教学以老师教授,学生听记为主的单向模式,而且大部分是合堂上课,学生的人数达到百余人左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几乎是零。而诊所式教育则不在局限于教师讲授为主,而是以互动的方式为特色。指导教师在教学上采用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教学方法。   ①这种方法极大的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人。   1.3特色鲜明的思维训练方式诊所式教育要求学生不再是本着公平正义的观念去探究公平公正,而是要求学生以律师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要结合具体的而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探究,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1.4教学效果的丰富性传统的教学中对学生的掌握效果的考查大都是通过考试成绩来进行评价。而诊所式教育采用多种教学法让学生体验多样性的角色,获得多方面的收获,可以看到别人和自己的表现,明了自己的优缺点,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重要的是在办案中去了解作为法律工作者的重要性。   2诊所式教学法在民法中具体运用的基本条件   诊所式教育是法律教育中的组成部分,是对传统的法律教育的创新,同时也是对传统法律教育的补充和完善,其在现有的阶段还不能完全的取代传统的教学模式。所以,在民法中开展诊所式教育需要逐步进行,在民法中开展诊所式教育所需的基本条件:   (1)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以供学生会见当事人及和当事人进行交谈。为了更好的使其工作顺利的开展,该场所还需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图书资料等。   (2)诊所所需教师。诊所的顺利开展还必须有相关的教师的参与,对于教师要求其应当具备硕士学历,掌握扎实的民法的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兼职,有着丰富的办案的经验。此外,还可以聘请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和退休的法官来担任诊所的教师,组建成一只专兼职相结合的优秀的教师队伍。   (3)有一定的案件来源。为了保证案件的固定来源,诊所中专兼职律师对于其所接的案例就可以拿到诊所来完成。另外,为保证诊所充足的案源,我们还可采取其他方法来开拓案件的来源,比如增加宣传力度,将诊所的工作向社会公众宣讲。还可以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合作,利用国家正式法律援助机构的影响和案源来增加案件的数量。   (4)要有一定的办案经费。目前对于经费的来源出了资助外,纵观其他学校可以看出还可通过以下的途径解决:一是和学校进行沟通,从而获得一定的经费支持;二是通过宣传,获得社会的赞助;三是让诊所中的有能力的当事人可以适当的承担一部分。   (5)诊所学生的选定。对于诊所教育的顺利开展还需对诊所的学生严格把关,一般来说诊所的学生应当以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为主,因为这部分学生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知识体系,对于诊所开展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体系中的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民事法律文书等基本课程都已学过。   3民法中引进诊所式教学法欲取得的效果   现代法律教育的目的是输出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基本职业技能的应用性人才,而传统的教学已经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所以,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学专业的特点,发展诊所法律教育,推动法律教学模式的改革,培养具备法律职业技能和具有法律职业道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就成为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所在。其重点在于,我们不能把诊所式法律教育看成另一种灌输知识的模式,而应当用它来开发学生的智力和法律思维能力,使其知道如何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和应用法律。②   根据诊所教育的目标和特点,在教学中欲达到的效果有:   (1)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美国法官、现实主义法学派主要代表杰罗姆•弗兰克(JeromeFrank)曾说“:法律实践与判案不是科学,而是艺术,是律师和法官的艺术。任何一门艺术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可以从书本上学到的,无论是绘画、写作还是法律实践。一门艺术的最好教育方式通常是在这门艺术实践中有着很高技巧的人指导下进行学徒式的训练。”③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学生接触的都是真实的案例,通过运用民法中所学的理论进行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并根据不断反馈回来的信息对其进行分析,这样就有效的锻炼了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生可以通过诊所学习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人际关系。在诊所中,学生以律师的身份会和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打交道,这就需要交流和人际关系技能发挥,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会找出人际交流的方法加以实践。   (3)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从美国诊所教育产生的背景来看,法律诊所教育不止于教育方法的改革,其中还承载了社会功能,该功能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一种法律援助的模式,向学生提供了非功利的公益法律服务的概念。  #p#分页标题#e# ④使公益法律服务的理念深入法律工作者的人心,使其认识到律师的职业不仅仅是意味着高收入,更象征为社会公正和公益服务。在诊所教育中学生通过办理真实的案例,尤其是援助性的案例,将不断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无形中也学会的做人的准则。   (4)用诊所教学法检测民法的教学效果。   ⑤诊所式教学运用过程中,学生对其接触的真实的案例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讨论,以便最大程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分析和讨论过程中,就会运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因此,指导教师可以从旁了解到学生对民法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理论与实践在不断的检验、总结中螺旋式地发展,互相依赖、互相促进。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5

一、高校法律逻辑学教学现状分析

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训练法律思维能力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我国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逻辑学起步晚,科研和教学严重滞后于别的学科。

1.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逻辑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当前,我国高校逻辑学研究水平大大提高,普通逻辑学领域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的在国际逻辑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普通逻辑学,虽然在国内一些高校的哲学、法学、中文、经济学等学科中开设了法律逻辑学课程,但并未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以致法律逻辑学课时少、内容浅,甚至有些法学专业没有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

2.教材内容需要改进。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科研还未成为完善的科学体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法律逻辑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普通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事实上只停留在普通逻辑学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层面上。这种研究方法谈不上创新,只能说是“普通逻辑原理+法律案例”的一个框架,与普通逻辑学并没有本质区别。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中,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学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教材理当首先界定清楚自身的学科性质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彰显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3.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对法律逻辑学课程没有充分的认识,缺乏学习的动力,很多学生学习态度消极、被动。法律逻辑学课的普及程度远不及普通逻辑学课,大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只学过普通逻辑学而没有学过法律逻辑学课程,对于法律逻辑学了解甚少。多数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神秘莫测、远离现实。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与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前途没有多大关系,毕业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只会关心专业课成绩或外语水平,因而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产生怀疑。这些问题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虽然采取的教学方法符合高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也能够适应教育改革需要,但仍面临着学生兴致不高,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指导,是培养司法工作者法律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学科。

1.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波兰学者齐姆宾斯基指出:“逻辑基本知识已成为法律科学取得进步的先决条件”,是“现代法律工作者越来越不可缺少的”[1]。法律逻辑学本身只是一种思维训练工具,其核心是法律语言。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语言,关键是根据法律规定阐述问题,在法律话语范围之内说明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地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表达思想,严密论证思想,有助于辨别与反驳各种谬误和诡辩,提高论辩、善辩能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2]

2.学习法律逻辑学能够提高大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官的实践能力,是指法官通过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在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法官在审判中引导诉讼,听取对立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分析现有证据,构造一个法律上的事实。法官在处理这个过程中的逻辑论证,必须用清晰的逻辑头脑不断对当事人阐述诉讼各阶段处理结果的逻辑性理由。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明确提出:“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3]学生通过法律逻辑学课的学习及其教育实习环节,参与办案及审判过程及实际操作,可以促进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当前各个高校为实现内涵式发展,采取措施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的目的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但在教学实践中能否实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仍然是个大问题。法律逻辑学毕竟不同于普通逻辑学,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来达到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因而更应该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引导学生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在以往的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一般把讲授系统的逻辑知识作为教学目标。而忽视逻辑学的应用价值。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日后所从事的工作决定其学习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培养日常的法律思维技能。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水平,提高准确表达思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识以及法学研究、公平公正办案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越强,对知识的理解越透,掌握的越牢固,运用时就越灵活。正确规范的思维能力必然有助于认识和把握真理。因此,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通过案例分析、辩论及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综合应用逻辑方法,厘清概念,准确使用命题及推理,掌握思维活动的客观规律,提高思维速度,使学生减少思维的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二)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出现也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因而讲好这门课,并非易事。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文化科学知识。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应该多读一些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理学、法律思维学、立法学等方面的书籍和资料,来充实提升自己。在上课时,灵活应用逻辑学、法学知识,让学生深刻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离不开法律逻辑学有关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要创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决战课堂”已成为对高校新课程改革的价值选择。#p#分页标题#e#

1.运用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长期以来,以“学生为主体”一直是我国一条主要的教学原则。但因为传统教学的压力,教学中的教学角色很难转变,教师往往成为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在学习中成为被动的接受者,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厌学情绪很浓。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事例呈现,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使学习的主体地位得以发挥。教师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贴近实际,在案例分析中,教师要善于对案例进行情境设计和设问,师生课堂互动,教学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也使教师作为教学的管理者和教导者的角色得以转变和体现。通过多类型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等逻辑思维方法。案例教学法要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演练,把理论运用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案例分析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去找问题的答案,而是更注重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步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使实际操作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传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具有教育教学内容与形式单一、师资专业化水平弱、教育理念落后等缺点,无法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不理想,很难达到教学目的,种种弊端已经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瓶颈。由此可见,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的教育需求,故而积极革新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成为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中之重。“互联网+”的出现为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提供了新方向、新载体,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触手可得的学习体验、教育影响力等优势是传统教育模式无法比拟的。在“互联网+”的背景下,高校如何抓住机遇,借助互联网平台,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将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培养出更多创新型创业人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方向。因此,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对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能够满足学生新时代的学习需求,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与支持。新形势下,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的教育模式已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趋势。

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创新创业教育虽然已经得到高校的重视,但是目前我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教育模式、师资队伍、课程体系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高速发展的社会需求,缺少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和实用性强的实践环节。

(一)教学内容与形式单一,难以引起学习兴趣

多数高校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添加到教学体系当中,利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开展指导。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局限于基础理论,缺少法律、案例、市场、营销等实践方面的知识,而且教师侧重于课堂理论授课,形式多以课堂教学为主,缺乏实际操作平台,没有创新创业技能的训练,教学内容的单一和枯燥的课堂理论教学,让学生很难获得实实在在的创新创业能力。在此基础上,想要启发学生,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兴趣,难上加难。最后,创新创业课程往往演变成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获得学分。整个教学过程并没有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萌发创新创业兴趣、培养创新创业精神,违背了当初设立该课程的初衷。

(二)师资专业化水平弱,无法满足教学需求

当下,高校都组建了创新创业教师队伍,虽然数量上都很充沛,但多数都是兼职的创新创业教师,基本是思政辅导员、就业指导教师、专业教师等承担,具备高水准的创新创业导师凤毛麟角。加之,这支师资队伍本身就承担着很多繁重的工作任务,因此,从时间和精力上都很难保证创新创业的教学效果。

(三)思想认识未到位,教学效果不理想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国务院和教育部先后出台了若干文件,对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不断提出新要求,在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要求下,高校纷纷将创新创业教育加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然而,高校的创新创业意识并没有随着课程的开设而树立起来,思想认识依旧停留在原地,仅把创新创业教育当成就业指导课程的附带内容,投入财力与人力不足。

二、“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构建

(一)整合课程资源,搭建线上理论教育平台

以线上理论教育平台为基础,整合国内外知名在线课程资源,按照学生需求,挑选优秀创新创业作品,打磨成系列精品课程。这样一来,学习范围得以拓宽,优秀师资也能集中起来,学生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自由选择感兴趣的课程进行反复学习,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邀请企业人士、知名创业达人来校召开经验分享报告会,是创新创业教育中常见的方法,活动效果通常都很好,也深受学生的喜欢。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所高校要长期邀请到知名人士来校召开报告会,其实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成本也很高,即使邀请来,往往受场地和时间的限制,能够参与的学生数量也有限,这也是报告会面临的瓶颈。线上平台这时就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整合各大高校开展的创新创业分享报告会,将其视频上传到教育平台,这样,学校不但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学生也可以随时找到自己喜欢的创业达人,听取报告,学习效果事半功倍。

(二)模拟创业流程,创建虚拟实践场景

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实践环节一直都受到重视。目前,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形式主要有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和竞赛等。这些形式,成本高,参与的学生人数受限,大面积推广较有难度。依托创新创业线上平台,打造虚拟创业场景,在里面仿真创业的流程。学生在这个虚拟的场景中,可以通过游戏的形式,体验创业的整个过程,模拟运作公司,熟悉创业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模拟操作,创业成功,能够激发学生的创业兴趣和热情;即使创业失败,学生也将受益匪浅,可以找出自身的不足,明白创业者应该具备的能力。

(三)营造创业氛围,利用互联网平台培养创新意识

目前,很多高校的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课程学习,通常是为了修满学分,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学生的创业意识并不强。为加强创新创业实践,高校也纷纷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创新创业比赛,可惜学生参与率不高,一个比赛下来,滥竽充数的很多,优秀作品凤毛麟角。从这些可以折射出学生创业意识淡薄,校园内的创业氛围不浓厚,宣传力度不足。高校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QQ空间等互联网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宣传,开辟创新创业专栏。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创新思维训练活动,每天思维训练题,并且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学生都会获得相应素质分。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到创新思维训练中来,在每日的训练中,慢慢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同时,利用创新创业专栏,每天推送创业成功人士传记、校友创业成功案例、创业视频、创业政策等相关内容,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四)打造全方位服务,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大学生创业初期,通常对创业的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管理、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十分陌生,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些事务,往往走了许多冤枉路也不一定能处理好这些事情。因此,学生创业的积极性被打击了不少,甚至会半途而废,十分可惜。高校也设立了专门的创新创业部门,但是多数是线下的,由于时间地点的限制,不能及时地帮助创业学生解决难题。

(五)建立创业智慧库,锻造创新创业精品项目

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缺少不了实践教学。各类创业大赛就是最好的锻炼平台,高校可以定期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准备比赛,将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比赛,选拔有潜力的创业项目,纳入到智慧库,通过QQ、微信等互联网手段,建立一个高校创新创业学生的互动平台。创业指导教师可以在平台上给予指导建议,创新创业学生之间也可以相互鼓励、相互分享、共同进步,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创新技能,不断完善创业项目,锻造创新创业精品项目。综上所说,“互联网+”的出现为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提供了新方向、新载体,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触手可得的学习体验、教育影响力等优势是传统教育模式无法比拟的。高校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既顺应了时代和信息化的发展,又弥补了传统创新创业教育的缺陷。本文从搭建线上理论教育平台、创建虚拟实践场景、营造创业氛围、打造全方面服务和建立创业智慧库等方面介绍了“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构建。新的模式将为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提供更加宽广的研究方式,繁荣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领域,推陈出新,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进而也可以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创新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张小锋.“互联网+”背景下高职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J].教育与职业,2017(6):75-78.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7

 

一、构建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基本以理论教学为主导。坦言之,理论教学是法学专业教育的基础部分,犹如楼阁之地基。但目前我国高校中的法学理论教学存在若干不足。   (一)单向教学模式为主   单向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主导者的教学模式,学生主要是受众、被动者。双方之间缺少互动环节设置。教师以教案为纲,偏重讲授各种法律的基本概念、体系、社会功能、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基本理论的构成以及基本制度的设置。这些功用性的内容仍囿于教科书,并没有发散开来,启发学生思考基本理论或基本制度的价值及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讲,法学教师是教书匠,而非启蒙者。   作为受众的学生,则仅止于对基础知识的接受或熟知,缺少创造性和批评性思维,所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为逊色。面对基础的法学理论,他们容易选择成为了解者,而非理解者。至于论及如何运用法律,不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学生虽然可能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但由于缺少理论与实践转化环节的训练,对他们而言,确非易事。   (二)教学手段欠丰富   大部分法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未能做到教学手段丰富,主要以”讲”为主,辅之以有限的案例教学。案例的选取偏重验证传统的法学理论,忽略了那些有争议、有助于开拓思维的案例。如此单一的教学手段必然导致教学效果的减损,需要设置相应的环节弥补此类缺憾。   (三)考查方式缺少价值指引性   教学手段的单一其实对应考查方式的单一。目前,法学专业的考查方式不外乎: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撰写论文。这些考查方式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记忆和重述,却疏于对于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运用。如此以来,学生满足于记住基础理论和基础制度,对于其渊源、价值、具体运用中如何进行取舍则处在未知状态。   中国式教育有其默认的规则,“考”往往成为“教”与“学”的风向标。所以,要改变理论教学的局限,必然要增加有价值指引性的考查方式,增加法律运用能力在考查中的比重,使学生戒除对教科书浅薄的依赖。   在上述现状之下,学生被动接受的理论知识并不能如愿地转化为应用能力。民法学家王泽鉴曾提出作为法律人(Jurist)应具备的能力有三:一为法律知识,即明了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的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救济程序;二为法律思维,即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趋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三为解决争议,即依法律规定,作合乎事理规划,预防争议发生在先,处理已生争议于后,协助建立、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反观目前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现状,停留在第一层次的居多;法律思维的养成与法律争议的解决能力则因高校而异,参差不齐。因此,应在理论教学体系的基础上设置与之衔接合理的实验教学体系以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   二、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基本设置   (一)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基本含义   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是指以法律思维训练为核心,以实体法和程序法教学为基本载体,以实务操作为基本方法,围绕如何建立以实训教室为主要平台,融合传统的课堂教学与课外实习为一体的程序化的教学体系。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是为补正传统理论教学之不足而设立的,需要针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学制分层次设置,可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模块。在不同的模块中设置不同的法律思维实训项目,依托于不同年级所学的基本理论,使学生得到实战思维的训练和拓展。   论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马凤玲李敏张斌[摘要]目前,我国法学专业教育基本以理论教学为主导。   (二)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基本设置   从全国范围来看,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系统的模式,各个高校情况差异也非常明显,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所以,将法学实验教学具体内容和方法程式化、模式化、系统化是当务之急。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体系宜根据目前法学本科教育学制分层次设立,具体而言,可设置如下。   1.法律实践活动观摩。   法律实践活动观摩主要针对法学新生设立。法学新生对法律认知不多,功底尚浅,不宜设置比较复杂的实验教学课程。法律实践活动观摩可以帮助其对法律产生直接的观感和理解,有助于理论学习的接受和理解。组织学生去实践基地观摩是有效的实验教学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防止此类观摩流于形式。具体组织时,可在观摩前组织学生熟悉与法律实践有关的基础知识和基础材料,并向学生指出观摩重点;观摩结束后,应以学生为主导讨论观摩启发,练习撰写报告。   2.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即通过选取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与法学相关的社会问题,让学生进行实地调查,培养其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训练其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因此,社会调查应在学生掌握部分基本法学理论和技能后设置,比如大学二年级。另外,社会调查需要时间的集中投入,适宜设置在学期末,令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完成。   当然,如有必要,也可组织教师随行指导。学生根据实地调查中收集的资料,整理分析,撰写调查报告,交由指导老师评阅。在社会调查报告中,学生应格外突出法律分析及提出建议部分。   3.读书报告。   读书报告是适合每个年级法学学生的方式。教科书的范围比较窄,一般仅限于基础理论及课程体系的介绍。对于养成真正的法律思维来讲,教科书提供的资料远不充分。针对这种情况,每个学期开始,我们根据年级的不同程度,可以由学生自选也可以由教师推荐一到两本法学著作,由学生在学期中研读。研读过程中,学生可自组小组进行讨论、辨析。最终在学期末形成读书报告。#p#分页标题#e#   4.法律诊所教育。与其他实验性教学环节相比,“法律诊所教育”尤其需要师生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和互动,而在其他的实验性教学环节,我们更强调学生居于主导地位。这门课程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现代案例教学方式,通过对实务中所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讨,使学生对不同的纠纷案件进行类型化整理和思考,了解不同类别案件法律关系的性质、纠纷解决的思路、适用的相关法律等,使学生能够将积累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实践力。   5.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是真正的法律实践活动,适合已经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高年级学生。法律咨询通常是在教师的指导与帮助下,让学生到社区,为处于困境中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必要时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中,要求学生就其经手的案例撰写咨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法律咨询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提供咨询的具体案例内容介绍及当事人的要求,咨询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我国法律法规对该问题的相关规定,学生对咨询问题提供的具体解决方案,以及对当事人就解决方案可行性的回访。   6.实战性模拟法庭。   实战性模拟法庭通过具体案件的模拟审判,使学生对法官、检察官、人、当事人等各种司法活动角色有直观的了解和认知;能较好地融合实体法与程序法,并熟悉诉讼规则,掌握庭审规则、技巧。实战性模拟法庭要求学生首先应熟悉民事、刑事、行政程序法,比较适合法学高年级学生分小组活动。由每一个小组选择真实的案例,根据案情事实及相关证据的罗列,并寻找本案适用的实体法及程序法依据;分配角色,制作各种文书、证据,组织合议庭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时,邀请教师旁听,由其在审判结束后对庭审过程进行分析评价。   7.疑案辩论。疑案辩论是为了培养法学学生的攻辩能力、分析能力而设置的环节,适合法学高年级学生分小组活动。通常选取民事或刑事诉讼中比较有代表意义的争议案件作为辩论素材。这些辩论的素材往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争议案件。学生对此类疑难案例采取正反方辩论式等对抗方式进行讨论。辩论由学生参照辩论程序规则来组织,辩论过程中邀请指导老师旁听。辩论结束时,由指导老师对辩论适用的程序、辩论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做出点评。   小组成员根据辩论过程的表现和老师的点评撰写工作总结,并提交审阅,记入其专业成绩。   三、法学专业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   传统的教学理论强调,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行不悖,二者是相互协调、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的。其中理论教学是基础与核心,实践教学是辅助和补充。法学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亦如此。   (一)理论教学是基础和核心   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即我们希望法学学生既可以作为“法律人”去独立思考、判断问题,又能够运用法律方法、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去分析、处理实践问题。这个目标的实现首先有赖于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合理的法律思维以及坚定的法律信念。而上述三者无不植根于系统的理论学习。所以说,理论教学部分是整个法学专业教育的基础和核心,也是实验教学部分的前提。在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中,我们之所以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设置初级、中级、高级模块,也是基于遵守理论学习具有先导性的内在逻辑。合理的法学专业教育体系应首先确定合理的理论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再构建相应的实验教学体系,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二)实验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承接和转化   实验教学主要是使学生接受系统的案情分析、法律推理、调查取证、辩护技巧和法律公文等专业训练,从而可以将理论教学部分的成果转化为实践力,避免实际处理纠纷时遭遇“纸上谈兵”,所以说实验教学承接了理论教学,转化并巩固了理论教学的成果。学生在实验教学阶段将理论运用于模拟实践,完成从抽象到具体的形态转换;但同时,理论运用于实践时产生或发现的问题,必然要加深学生对理论部分的思考和理解,这种良好的反作用对理论教学亦是必要的促进和完善。

法律思维训练范文8

1辩论的技能和思维

“辩”即辩解、辩驳或辨论是非,“论”就是议论。而辩论就是指彼此用一定理念和思维体系加工程的论据和论证过程,以此来说明个人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取得最后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从古时哲人对生命、宇宙的探索和论辩到现今由双方辩手对阵舌战,看似口舌之争,实则是知识和思维的智慧比拼。不论形式如何让变化,辩论对论辩双方的技能要求都是一样的。

1.1辩论的基本技能

1.1.1博闻广识的阅读能力。正如前文所言,辩论是主体间为了消除分歧、谋求共识的一种基于语言的交互行为,但辩论却不仅仅只是一场口语竞技,而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智慧和思维的较量。面对一场未知的辩论,辩题往往可能涉及到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伦理道德等多个领域和多门学科,这就对辩手和团队的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完善的知识积累,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丰富的知识层次都是在这场“智斗”中取胜的前提和保障。在面临这样的挑战时,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广泛的阅读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不断的扩展阅读面和提高阅读能力,才能为知识的积淀打好坚实的基础。

1.1.2善于总结的理解能力。只有阅读是远不够的,如果学富五年,但却连一个简单的名词都无法解释,那么知识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这就是知识的吸收与消化之间的巨大鸿沟。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搭建一座桥梁,把阅读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关键就在于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这就是辩论的第二个技巧———理解能力。辩论是辩手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理论去和对方讨论,而在辩论场上激烈而又紧张的环境下,若是没能理解所读到的知识,那么就无法在最短的时间驳斥对方并陈述己方观点,因为辩论是围绕着一个话题的正反两面在进行讨论,而这必定是辩手根据对话题的理解和分析之后才能有所见解。

1.1.3瞬间反应和应变能力。辩论的时间终究是有限而短暂的,但知识的容量却是无限的,对方一定会出其不意的攻击己方的知识死角,如何让应对就成为摆在辩手面前最大的能力挑战,所以在具备了辩论所需的基础知识之后,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锻炼和提升各种综合素质。在现实的辩论中,辩手要在有限的时间内驳斥对方的观点和理论并证明自己的论点,这就要求辩手具备辩论的第三个技能,即瞬间反应和应变能力。当辩手面对对方突如其来的一个问题时,如何临危不乱的快速分析问题并及时将其驳倒;在面对场上无法预料的突发状况如何保持沉稳冷静的头脑和理智,这就需要在知识的积累和理解的基础上不断的锻炼和提高,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中有意识的训练自己的瞬间反应和应变能力,使自己的辩论技能不断得到提升和加强。

1.1.4心理素质。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辩手,不仅要求具有上述的一些辩论基本技能和技巧,而且还要求具有一颗坚强的心,要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一场精彩的辩论不会是温文尔雅谈笑风生的茶话会,必然是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因为一名优秀辩手的心理素质包括:第一,辩论的培训过程必然是长期和艰苦的,不仅有日常性的常规训练,要阅读大量的书籍,做好认真的笔记,而且还有比赛前期的集中培训,强化的训练,在这个长期的过程,持之以恒的心态是第一位的,而同时还需具有面对各种困难锲而不舍再接再厉的心态;第二,伴随着激烈的比赛过程,必然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处事不惊,忙而不乱,有条不紊是一名辩手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第三,比赛必然会有输赢,胜不骄,败不馁成败皆可淡然处之,这种成熟稳重的心态是年轻人最缺少的,但又是面对各种比赛所必备的。当然,作为一名优秀的手需要具备的心理素质还有很多,综合来说辩论培养的主题就是灵活多变的战略战术和坚不可摧的心理素质。

1.2辩论的思维方式

1.2.1逆向思维。逆向思维也叫求异思维,它是对司空见惯的似乎已成定论的事物或观点反过来思考的一种思维方式。由于辩论的辩题通常都是具有正反两面的辩证性话题。那么,辩手在准备辩题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只从正面出发去分析和思考,也应该从辩题的反面去挖掘更深层次的论点,正反两面结合起来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辩题所包含的理念,也就是俗语所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辩论中,训练思维向对立面的方向发展,从问题的相反面深入地进行探索,才能不断发现新思路新观点。

1.2.2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指大脑在思维时呈现的一种扩散状态的思维模式,它表现为思维视野广阔,思维呈现出多维发散状。发散思维也是辩论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面对一个辩题的时候,我们必须从各方面多角度的分析和思考,从辩题出发,不断扩展思维的广度,有意识培养发散思维能力,这样思考的方面越多,能论证辩题的论点和论据也就会越多,对辩题的理解也就越深刻,在实际辩论中面对对手时就会多一份从容和自信。

1.2.3联想思维。联想思维是指人脑记忆表象系统中,由于某种诱因导致不同表象之间发生联系的一种没有固定思维方向的自由思维活动。这是在辩论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思维方式,我们在训练中会由辩题中的某个知识点出发,结合自身的知识储备来联想与此有关的任何论点,然后根据此论点与辩题的相关联程度来决定是否应用到辩论中。这对于辩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会引导我们拓宽对辩题的思考方面,这样更有利于不断发现新用以论证辩题的观点。

1.2.4归纳思维。归纳思维是指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则或结论的思维方法。这是在对辩题进行各种分析和思考之后对各个论点和论据总结和提炼的一种思维方式。不论在准备的时候对辩题进行了怎样的发散和联想,但最终都要将这些零散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到一起,针对我们的辩题将其整理分类并在辩论时加以运用。所以,形成对知识的归纳性思维也是辩论中极其重要的一种思维方式。

2法学思维的特殊性

2.1法学知识的抽象、晦涩性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业性学科,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由此可见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和理论性极强的学科,而大量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导致了法学知识本身具有抽象和晦涩的特点,这样就会造成在学习时面对的这些法学理论的输入感到枯燥和乏味,不但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也不能使法学知识得到更好的理解和应用。#p#分页标题#e#

2.2法学思维的逻辑性极强

法学思维是运用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及法律原则对社会中的法律现象进行逻辑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过程。法学思维本质上是人的一种对法律的内在观念和看法,是一种比较抽象的东西,而我们所看到的则是人们基于这种潜在的价值观,加之对法律的认知,通过一定的逻辑表现形式而呈现出来的被我们称之为理念的东西。这就决定了法学思维对逻辑的高度要求,只有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充分了解法学所要传达给我们的知识和理念。

2.3法学知识连贯性和应用性要求高

法学并不是一门独立存在的学科,而是包括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组成的具有连贯性的学科,每一实体法的应用都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而程序法的规定也是为了使实体法得到更好的运用。因此,对于法科学生来说,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至关重要的,而将两者结合理解,达到灵活运用确非易事,需要长期的学习和思考,而且需要运用各种思维方式将知识串联起来。其次,法学也是一门工具性学科,这就决定了对法学知识的应用性有较高的要求,因为法学知识最终是要应用与实践,不论是律师、法官还是检察官,都必须把所学到的法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的案例当中,这才能体现法学知识的应用性价值。

3辩论对法学思维的塑造和培养

3.1辩论思维对法学思维的同生同态作用

表面上看辩论和法学似乎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事物,但是两者在思维方面却有着极大的共通性。辩论要求的阅读和理解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都是法学所必须要具备的,而且具有较强的专业倾向性。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不论从事哪一种职业,具备这些能力对以后的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例如: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庭上面对法官和当事人时,扎实的知识功底、灵活的知识运用、敏捷的现场应变能力以及沉稳冷静的心态无疑会使官司多一份胜算。而辩论的逆向思维、联想思维以及归纳思维都会在思考法学问题时起到极大的帮助,例如:在分析某个具体案例时,结合辩论思维和法学思维多角度的思考,很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灵感更好的解决问题。

3.2辩论思维对法学思维的促进作用

虽然辩论思维与法学思维有着极大的共通性,但法学思维的培养和塑造却不像辩论思维那样形式多样。例如:开展一场辩论赛或是进行一场有关法学问题的座谈会,甚至在课堂中也可以用辩论的模式来培养和塑造学生的法学思维。辩论相比较法学对于我们的生活学习来说更加普遍和乐于接受,且辩论思维更加灵活和生动。而法学思维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在具备一定法学知识的前提下根据具体的案例来思考和分析,因此辩论的通用性和普适性正好可以促进法理观念的形成和弥补法学思维训练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