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论文范例

法律毕业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1

每年的毕业季,众多的毕业班学生会写作论文,在毕业论文的指导过程,一方面是对论文的选题、提纲、内容进行指导;另一方面,也经常碰到的一个小问题,就是论文格式排版;学校对论文都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不同的地方,对封面、标题、目录、摘要、正文、引文等都有严格要求,需要细心的设置,这个过程,费时费力。虽然论文的排版,是每一个同学应当掌握的技能,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花点时间,都能做到符合要求。但毕竟费时费力,且百密难免一疏,总是有一些同学,未能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问题,犯一些简单而低级的失误,不断地修改。这种情况,每年都会碰到一些,周而复始,由此,思考能否用种某种方式,来实现论文格式的自动化处理,方便大家使用。

2设计思路

实现论文格式的自动化处理,其基本思路是根据文件的内容,自动生成具有特定格式Word文档。可以设计通过程序自动分析文档内容,也可以采用更简便一些模板替换的方法。具体技术方法又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

⑴调用Office自带的ActiveX/COM组件

⑵创建Word兼容的网页格式文件

⑶利用docx文档格式处理

3论文排版的流程

3.1论文排版的要求

每所学校都有关于毕业论文排版的要求,包括页面属性、封面、目录、各级标题及正文、公式、图形、表格、页眉和页码、参考文献等各方面的设置要求。由于格式要求多种多样,学校制作统一的规范文件,详细说明论文排版的要求,学生按照规范文件进行排版。

3.2论文排版的流程

论文的排版应该依据规范文件,按照一定的排版流程逐步对文档进行格式设置。下面就以Word排版软件为例,对几个重要的流程进行介绍。(1)页面设置。包括页面属性的各项设置,如纸张,页边距等格式设置。在开始论文排版之前,一定要按照排版要求进行页面设置。如果论文排版完成后,发现页面设置错误,再对页面属性进行修改,会造成大幅度调整。(2)样式设置。样式是指已经命名的一组字符格式和段落格式的集合,Word中提供了多种内置样式。为了使论文的内容层次分明,便于阅读,将不同的内容设置不同级别的样式,如对章名、节名、小节名分别应用内置样式1级标题、2级标题、3级标题样式,正文应用正文样式,参考文献、摘要等没有相应的内置样式可用,则先新建样式再应用。当论文格式需要修改时,只要修改样式,应用该样式的内容将同步更新,从而减少了出错机会,提高了排版效率。通过应用样式,可使一篇毕业论文中同一级别的内容格式一致。因为样式设置的好坏,影响着论文排版效果和后面的操作流程,故样式设置是毕业论文排版的关键。(3)自动加入多级列表。对于一篇较长的论文,需要使用多种级别的标题编号,如第一章、1.1、1.1.1等。如果手动加入编号,一旦对章节进行增删和移动,就需要修改相应的编号。自动编号的好处是章节进行更改后编号数值也会自动调整。在自动编号之前,先确保各级标题应用正确,然后在“多级列表”中选择“定义新的多级列表”命令。在打开的“定义新多级列表”对话框左侧选择需要修改的级别,右侧设置级别链接的对应标题样式,再设置编号的格式。(4)自动生成目录。目录通常由两个部分组成:左侧的目录标题和右侧标题所对应的页码。添加方法分为手工和自动两种。手动添加目录比较麻烦,不利用以后的编辑修改。Word提供了自动生成目录的功能,在完成样式及多级列表设置的基础上,利用“目录”中“自动目录”命令,可以快速生成目录。目录生成之后,可以利用“自定义目录”命令,对目录中标题的格式进行修改。如果对论文正文中的标题文字进行修改或者页码进行了调整,可以执行“更新目录”命令,刷新目录,使条目指向正确的内容。(5)插入分节符。没有插入分节符之前,Word视整篇文档为一个“节”,此时设置页眉页脚,整篇文档的页眉和页脚是一样的。使用“分节符”可以将文档分成不同的“节”,再根据需要对每个“节”的格式进行设置。在设置页眉页脚之前,先按照排版要求,将排版要求相同的部分设置在同一“节”中。(6)页眉页脚的设置。论文内容分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等部分,需要进行不同的页眉页脚等版面设置,如封面不显示页眉页脚,正文部分显示页眉页码。分节之后,再进行页眉页脚设置,如果需要编辑第1节页眉页脚,先进入页眉页脚编辑状态,再输入相应内容;编辑第2节页眉时,如果第2节内容与第一节内容不同,则先取消“链接到前一条页眉”,再输入相应内容,其余各节的页眉页脚同理设置。页眉页脚设置完毕后,“关闭页眉和页脚”。

4指导论文排版的方法

论文的排版是每一位同学需要掌握的技能。由于排版要求较多以及排版流程较复杂,对于部分学生来说,往往不知从何入手,需要较长时间进行理解。另外学生的信息素养参差不齐,导致部分学生接触论文排版时,操作十分吃力。指导老师不仅要对论文的内容与设计做出指导,还要对论文格式进行修改。在实际指导过程中,每篇论文在格式排版上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帮助学生快速掌握论文排版的方法,避免重复的排版操作,本文采用微课和VBA两种方法对毕业论文进行排版指导。

4.1微课的应用

为了帮助学生学习毕业论文排版的技能与操作方法,同时又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要求,教师按毕业论文排版的流程分步骤录制微课,录制的微课视频的时长不超过7min,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有选择性的学习。既提高了学生学习效率,又避免教师对毕业论文排版进行重复指导。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2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不赞成废除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因为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其目的在于培养具有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具有法律意识的守法公民。这就要求法学本科生在毕业之后能够熟练运用法律通过制作各种法律文书的方式来解决现实争议问题。不掌握基本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文书制作技能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法科毕业生和法律人才。毕业论文恰恰能够达到检验学生法律适用方法和文书制作技能的目的。在不废除毕业论文的大前提下,笔者认为,很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思路和评价机制偏离国家对本科生或学士学位申请者的要求,需要改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是:“(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①不要求本科生达到硕士或博士的学术水平,即“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②或“做出创造性的成果”③。换言之,本科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而不是学术科研能力。因此,我们不能用见解独到或创新性来衡量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也不能要求学生去解决一个学术或理论问题。对此,可能有人要问,不具有独到的见解或创新性,不解决学术问题,还能称之为论文吗?当然能,论文包括学术论文和非学术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就是非学术论文,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就应该是学术论文。就法学论文而言,有法律适用方面的论文,也有立法完善方面的论文。前者主要研究现行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属于解释论范畴;后者主要研究现行法律规范的弊端和修正,属于立法论范畴。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大多数学生喜欢选择后者,老师也乐见其成。这在以前很正常,因为以前我国的立法空白和漏洞太多,已有立法也往往存在诸多弊端,著文献策实属学者分内之事。但目前,我国各项法律已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此前提下,如果还一味指导学生选择立法论方面的题目,就难免失之于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适用。更为严重的是,此类选题侧重于学术研究,偏离本科生的培养目标,还是更多地选择解释论方面的题目为宜,这才是法律学习的基础。在笔者参与的答辩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某论文提出的立法建议早已成为生效法律或者对刚刚出台的法律提出修改建议。这都是非常滑稽可笑的事情。在评价机制方面,从毕业论文的写作到答辩,一共有三个环节: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以及答辩委员会意见。无论任何环节,一般高校都要求对论文的学术性或创新性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标准实际上是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用此标准评价本科毕业论文是不适当的,因为本科毕业论文不是学术论文,我国《学位条例》也不要求本科毕业论文具有学术性。笔者在参加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评阅和答辩时,尽量回避对其进行学术性评价,但大多数老师仍然习惯与此,而没有认识到国家本科毕业论文的根本要求在于解决现实问题而非学术问题。总之,只要准确理解国家对本科毕业生或学士学位获得者的要求,我们就可以得出本科毕业论文不必具有学术性而应侧重实践性或应用性的结论。因此,必须改变我国目前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错误做法,恢复其应然功能。

二、将法律诊所课程作业作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

为了矫正本科毕业论文对学术性的盲目追求以恢复应然功能,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势在必行。就法学专业而言,笔者主张实行本科毕业论文形式的多样化,将选修法律诊所课程作为法学本科毕业实践的重要环节,将法律诊所课程的结课作业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之一。凡是选修法律诊所课程并顺利通过考察的本科学生,即视为通过了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之所以如此主张,其原因在于法律诊所课程完全具备本科毕业论文的功能和形式。法律诊所,又称诊所式法律教育或临床法律教育,是对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之做法的借鉴,于二十世纪中叶发端于美国法学院,后风靡两大法系,而成为其法学院的主要课程之一。2000年之后,被引入中国法律教育体系,并被全国各大主要法学院所接受,面向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包括课堂讲授和案件处理两大部分,④其突出特色在于无论是课堂讲授还是案件处理都立足于真实的案例,并且都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亲自处理或的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案例。因此,法律诊所课程与传统法律课程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一改传统课程的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的灌输式授课模式。法律诊所的实践性特征决定了该课程的功能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而是运用其已经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去解决真实世界中的真实案例。在对真实案件的处理中,不仅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锻炼和考察其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解决现实争议的实践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顺利通过法律诊所课程学习的学生,就达到了本科毕业生或学士学位获得者的水平,满足我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法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因此,该课程在功能上和本科毕业论文是一致的。选修法律诊所课程以后,不再另行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是可以的。从课程指导和考察的角度看,法律诊所课程与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评阅和答辩也存在相同之处。在法律诊所课程的讲授和指导过程中,我国的法学院一般都配备多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执业经验的专职教师以及从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选聘的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充任兼职指导教师。我所在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课程即是如此,我们有专职教师三名,都有律师执业资格和经验,在很多课程的讲授中也经常邀请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现身说法,随堂指导。在结课环节,我们要求每一位同学提交一份办案报告,然后三位老师集中会诊,结合日常案件处理或情况,给每一位同学一个合适的分数。这与本科毕业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模式是类似的。最后,除法律诊所课程的实践性比较契合国家对本科毕业论文的要求之外,法律诊所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公益性。这种公益性主要体现在法律诊所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所以,每一个法律诊所都是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在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之前的2008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就与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放。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之后,法律诊所与援助中心合二为一。因此,法律诊所课程既是一门法学课程,又是一项公益活动,不仅能够锻炼和检验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更能培养和考察其法律职业道德。

三、完善法律诊所课程以适应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

法律诊所课程的实践性特征和评价机制决定了其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同质性,也就决定了选修法律诊所课程可以作为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因此,建议教育部和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高等院校允许选修法律诊所课程的本科生以法律诊所结课作业作为本科毕业论文。为了适应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这一改革,法律诊所课程本身也要进行相应的完善。首先,提高认识,重视法律诊所课程。法律诊所课程自开设以来,一直都受到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在这里,他们可以接触到真实的案例,可以认识鲜活的人物,可以了解复杂的社会,可以体会到法律的价值,可以感知胜诉的成就。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而言,每年要求选修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都远远大于该课程的容量(30人)。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很多老师还没有认识到法律诊所课程的重要性,不愿意参与诊所课程,从而限制了该课程的容量。因此,为了满足学生的需求,也为了适应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广大法学教师应当首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法律诊所课程。其次,推动法律诊所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每一个法律诊所就是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因此,实现法律诊所的规范化,就应当以法律援助中心的标准建设法律诊所。比如,实行案件登记制度,记录每一个来电、来访的当事人和案件基本情况;完善案件处理机制,为每一个案件配备一个主办学生和指导教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一个结案的案件及时建立档案,载明处理结果;等等。同时,作为一个课程,还应要求主办学生在结案之后及时完成结案报告,梳理案件事实,整理争议焦点,明确法律适用,阐述裁决结果。最后,落实办案经费,为法律诊所的良性运作提供物质保障。法律诊所为当事人提供的是免费的法律服务。但任何法律服务都是需要经费支持的,比如打印复印费、差旅费、办公经费,等等。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多方支持。据笔者了解,有些高校的法律诊所课程都有福特基金会的专项资金支持,比如中国人民大学。但更多的院校是从本院的办公经费中挤出来的,大多不足以支持法律诊所的正常运行。因此,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教育部、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为法律诊所课程提供专项教育经费。

四、结语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3

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参与指导物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来看,民办高职学生论文普遍存在以下问题。自己东西少,抄袭严重现代网络技术快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下载各种信息的便利。从网络上搜集毕业论文相关资料成为可能,这样造成学生大量下载资料,大篇幅引用,而自己的见解非常少。复制率大往往造成毕业论文整体质量不高,严重制约学生自主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这对民办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消极影响。内容不规范,不符合要求一些学生的毕业论文尽管是自己独立完成,但是内容和结论,大多是课本或期刊早就存在的东西,这样造成文章内容陈旧,毫无新意。例如物业管理专业学生引用的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或条例大多是上世纪90年代的,近年来的物业管理法律或条例被引用的不多。学生论文整体布局不规范,缺少论文组成要素,尤其是参考文献书写不规范,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重点内容不突出,有些论文还存在“跑题”现象。师生交流少物业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在理论上讲时间比较充裕,然而实际上这一学期学生大多在单位实习,甚至有少数学生还在外地实习工作,因此教师很难当面给予他们针对性指导,师生之间交流互动少。交流的主要方式是邮件或QQ,这样论文中存在问题难以解释清楚。只是在答辩前几天,学生才主动和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这样造成教师难以在短时间内给予有效指导,所发现的往往只是毕业论文中的小问题,这对论文整体质量提高没有太大作用。

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选题要和民办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致。但是,目前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基本上采用普通高校毕业论文模式,强调毕业论文的学术性和理论性而忽视实践性。这样毕业论文就不能充分体现民办高职专业的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也不能体现民办高职学生的专业特长。由此,造成毕业论文选题普遍偏离民办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凸显不出民办高职教育特点,也没有顾及民办高职学生实际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学生撰写论文的困难度,也给学生草草了事、大面积抄袭他人论文提供了理由。民办高职院校生源因素目前,民办高职院校生源主要来自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甚至有些生源来自初中毕业生。在现行高校招生体制下,民办高职院校往往处在高考录取最后一个批次,在这一批次中学生分数比较低,知识基础较差,具体表现在这部分学生文字处理能力较差,逻辑思维能力不是很高,概括、归纳、总结及提炼能力欠缺,很难把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观点表达出来。因此,民办高职学生撰写理论性毕业论文存在很大难度,一些学生为了毕业,只能抄袭、找人论文,应付了事。此外,民办高职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方法、学习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学生对进入民办高职院校学习心里不满意,没有个人职业规划,因此学习缺少兴趣和能动性,在毕业论文上表现为不主动联系教师,对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能完全理解,甚至少数学生根本不理会教师的修改意见,原封不动上交论文。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因素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然而,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把精力大多用在找工作或毕业实习上,放在毕业论文上的时间和精力很少。在整个毕业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只能通过邮件、QQ、电话等方式与学生联系,不能面对面交流,这种方式使得指导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往往是学生难以理解教师的意图和要求,事倍而功半。此外,民办高职学生没有开题报告这一过程,学生往往不知道自己该搜集哪方面资料,教师也不能提前了解学生撰写内容。指导老师因素民办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不稳定,师资水平不高,具有指导毕业论文经验的教师比例不高,也是影响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原因。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待遇普遍不高,不能激起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兴趣,表现为不能认真对学生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往往是草草了事;民办高职院校师生比例失衡,教师承担繁重教学任务,一个教师指导几十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在时间有限情况下,教师不可能对每篇毕业论文给予针对性指导;专业教师缺乏,不能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专业指导,往往是非本专业毕业教师指导本专业毕业论文,教师根本不能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有些专业教师自己都弄不明白,更不可能有效指导学生。

提高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措施

针对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主要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以求对症下药,提高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拟定符合民办高职教育特点的毕业论文主题选题是毕业论文第一步。要根据民办高职教育特点及民办高职学生实际水平,尽可能做到毕业论文主题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论文篇幅适中,不必要求面面俱到,重点突出、结论合理就可以。毕业论文题目拟定要和本专业骨干教师一起研讨,这样可以确保毕业论文主题质量,避免出现偏差。严格毕业论文管理工作首先,抓好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这一环节可以安排在学生寒假前完成,避免和学生实习、找工作的时间冲突。通过开题报告,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完成选题,拟定写作大纲,并帮助学生完成参考文献搜集工作;其次,做好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这个阶段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初稿,针对初稿提出格式、专业知识以及撰写内容方面修改意见,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修改的部分;最后,做好组织答辩,此时教师要配合学校毕业生答辩安排,严格审查学生论文,确保毕业论文质量。严格指导教师管理民办高职院校队伍在师资水平、教师专业结构以及师生比等方面不像普通公办大学那样合理。因此,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必须严格指导教师管理。可以通过培训让没有专业知识背景和经验的教师具备指导毕业论文能力;必须要求指导教师具备应有责任心,认真对待所指导的每一个学生;尽量让骨干教师协助指导年轻教师,避免毕业论文出现专业知识上的错误。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4

 

虽然未见有明确区分,但总体上来看,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平台大致可划分为三大部分,即理论课程内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性课程和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其中理论课程内实践教学内容是指在理论性课程(即以教师理论讲述为主的课程)内适当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即在教师理论讲述的过程中穿插安排学生进行相关案例分析、热点问题讨论等内容;实践性课程是指以学生实践为主的课程,如法律诊所、毕业实习等;其他实践教学环节是指未在高校法学课程设计范围内的在教师指导下的由学生自主自愿开展的实践性活动,如组建法律援助社团对外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活动等。但由于各高校在重视程度上并不一样及在具体做法上并不统一,法学实践教学平台总是面临这样或那样的许多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加以面对及解决,本文择其突出者加以论述之。   一关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   从实验实践教学的角度出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理论课程如何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哪些课程宜单独设置为实践性课程?教学内容应在多大程度上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对于这些问题,应当考虑的是:   第一,合理安排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内容。理论课程涉及到有案例的,可安排进行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锻炼学生理论结合实践的能力的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可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从课程内容角度出发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这除了能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外,还能增强学生归纳和分析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二,增设实践性课程。对于理论课程中的诉讼法课程,一般都会安排模拟审判内容,但因为课时量限制,模拟审判的开展并不是很充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1]。考虑到模拟审判对于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宜将《模拟审判》单独设置为一门课程。另外,《证据调查》、《调解技能》等也有必要单独开课。   第三,慎谈“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常见有这样时髦、流行且貌似真理在握的批评,说高校法学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这种批评(权且称这种批评论调为“脱节论”)是有其现实意义的,其所指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需要高校法学院系及教师们采取措施缩小教学内容上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但也不宜夸大这种批评,因为就“脱节论”而言,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值得商榷之处:其一,理论没有学好,造成不会实践。这一情形其实不能归咎于高校教育,而只能怪罪于其个人;其二,从发展后劲来看,在高校把理论学好了,在实践中再学习实践技能,其发展后劲往往大得多,反之,则要少得多;其三,高校不是职业培训机构,其没必要也没可能承担职业培训技能的重任。   因而理论与实践必然会存在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其四,为什么这种论调在目前会有愈演愈烈的趋势?30年前法学教育刚恢复时,高校中甚少像如今这样开展实践教学,但为何那时受到的“脱节论”批评远少于现在?那时培养出来的人现今有相当一部分都在实践部门工作且出任要职,我们能说他们实践能力差吗?显然不能这么说。其五,是否所有理论都要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理论的价值?世界上有很多大师的理论,看起来与实践并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仍然受到很多人的顶礼膜拜。这说明理论并不是一定要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其价值。因此,我们虽然要注意教学内容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但没必要特别刻意强调这一点,实际上这种完全的结合也没有可能,因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二者之间明显存在异质性:法学教育强调做人,法律职业侧重做事;法学教育强调广博,法律职业侧重精专;法学教育强调先验,法律职业侧重经验[2]。   二关于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   高校学生社团是由在校大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在高校管理部门的许可下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相关活动的学生组织。法律援助社团就属于高校学生社团之一。而法律诊所在高校是以课程方式开设的,这门课程的特点主要有:学生面临的问题情境等同于律师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学生必须亲身处理这些问题;学生必须与他人互动以尝试认识和解决问题;学生的表现将经受深入、挑剔的评论[3]。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法学院校组建了学生法律援助社团,也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供学生选修。法律援助社团会对外开展一些法律援助方面的活动,法律诊所也对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但在学生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的关系方面,似乎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位,也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譬如说,如何合理安排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二者的法律援助活动以避免发生冲突?法律诊所的学员是否有必要从法律援助社团的社员中选拔?法律援助社团的活动应如何适当安排以提高社员的实践能力?等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的做法有:   第一,法律援助社团对所有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开放,所有学生办理一定手续后均可成为法律援助社团的社员,参加法律援助社团组织的活动。这样社员们过一段时间后就能积累一些法律实践方面的经验。法律诊所的学员只能从法律援助社团的社员中选拔,以保证录取学员有一定实践经验,从而有能力参加更高层次的法律诊所训练。   第二,法律援助社团接受一些简单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较复杂的交给法律诊所学员处理。接受咨询时定期指派教师共同参与,由教师示范,事后作讲解。法律诊所的学员可以出庭案件,但法律援助社的社员不可以。   第三,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可共同举办一些法律宣传活动。对一些法律宣传活动,如宣传新颁布的法律、向社区居民宣传禁毒法律知识、法律下乡活动等,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可共同举办。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共同举办法律宣传活动至少可以产生以下几种效果:一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宣传的人多因而宣传的面会宽一些;二是能够加强法律援助社团社员与法律诊所学员之间的团结,因为共同参加活动有利于提高团结力;三是可以发挥“传、帮、带”作用,在经验相对较少的法律援助社团社员遇到不能或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时,经验较多一些的法律诊所学员能够及时帮助其释疑解惑。#p#分页标题#e#   三关于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能够检测学生在校学习的效果,而且能够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还能够协助学生了解社会。况且毕业实习已作为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一个必修环节,这本身就已说明了毕业实习的重要性。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毕业实习还是涌出了许多问题。且不论不同高校的做法不统一,如有些高校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有些高校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不管是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第一,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两张皮”,没有有机结合。毕业实习时几乎不考虑毕业论文的问题,即使考虑也很盲目,更不用说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积极收集素材等;第二,毕业实习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等有一定冲突,相互产生影响。   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正确对待二者的关系,因而出现问题,如有些学生宁愿花较多精力在考试方面而对毕业实习抱应付态度,另有些学生则因毕业实习耽误而在参加这三类考试时未能取得较好的成绩;第三,学生毕业实习主要是为实习单位充当“临时工”,业务锻炼很少。实习单位在实习学生到来时,主要安排端茶倒水跑腿、打印复印、整理装订案卷、参与案件评查等其他工作,学生真正进行业务实习的机会很少;第四,学生做的毕业实习材料未能充分利用。很多高校规定,学生在进行毕业实习时,应当同时做一些毕业实习材料,如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复印实习单位案卷等。但这些毕业实习材料在做完后,除了在毕业实习考核时有人检查了一下之外,就似乎再也没有人去关注了;也没有分门别类归档以便供人查阅,而是随便堆放,即使有老师有心去查阅以便积累研究素材,也没有可供方便查阅的途径。简单一句话,就是学生做的毕业实习材料未能充分利用。   笔者认为,要解决好上述问题,至少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以集中实习为主,适当允许分散实习。分散实习的最大问题是很难有一种有效的考核方式,毕业实习的质量难以保证。为保证毕业实习的实习质量,毕业实习还是宜以集中实习为主,指派带队老师全程督促。但为缓解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等考试的压力和尽量避免其与毕业实习的冲突,可考虑分批实习或允许参加各类考试的学生分散实习。分批实习仍然属于集中实习,按集中实习有关要求进行。对分散实习,学院可不负责为其联系,也不指派带队老师,学生实习过程由实习单位监控。分散实习的实习单位只能是学院的实习基地,不能找其他单位,以保证分散实习的实习质量。   第二,以到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为主,适当允许到其他单位法务部门实习。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本科专业要培养的人才不仅仅是高素质法律理论人才和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选择这种发展方向的学生应当到法院和检察院实习,还需要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社会管理人才。因此,扩大毕业实习单位的类型,如扩展至新闻媒体、企业等单位,而不使其局限于法院和检察院,是有其必要性的。学生可依其兴趣及其将来可能发展方向选择去这些单位实习。   第三,以业务实习为主,适当兼顾其他工作实习。各实习生来进行实习,最重要的就是学习。实习过程中所进行的学习与在学校课堂上所进行的学习是不一样的:前者需要适当地关注法律以外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问题,而后者可能较多关注法律本身的问题。这二者的结合可以达到耶鲁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斯温(ThomasW.Swan)曾经指出的效果:“如果法学院的毕业生要想得到充分的训练以扮演法官、立法者和律师的角色,法律学习就不仅要像一门科学和一种人文学习,而且需要更多地关注许多法律-政治问题的解决,这些问题反映着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空前快速发展。”[4]但不管怎样,实习过程中所进行的学习与在学校课堂上所进行的学习的相同点都是学习。不能本末倒置,关注了学习以外的其他问题而把学习问题给耽搁了。实习时要注意关注司法实践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物事、具体有哪些程序方面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司法实践与所学理论究竟是否有差距、有什么样的差距、这种差距能否缩短甚或减至于无、怎样缩短,司法实践受哪些法律以外的问题的影响、是如何影响的、具体有怎样的影响,等等。实习导师往往都有自己的份内工作要做,不可能有太多时间盯着实习生进行指导,因此实习生要主动些,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可以主动去问以求得解答。实习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实习点各种条件进行学习,如多旁听庭审、多阅读案卷等。多听多看是有好处的。在实习过程中可能会遇上导师要求做复印、装订案卷等事情的情况,不要倚重自己本科生的架子,因为这些事情看起来简单而不愿去做。切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讲一个事情可能会让实习生对此有所启发:曾听一位法官反映说实习生连公章都不会盖———盖不正。复印、装订案卷等只是看起来简单,其实在善学习的人看来,这里面可是蕴藏着很深的学问,因为在复印、装订案卷等的过程中,可以把相关材料上的内容看一遍(即使时间紧急也可以粗略地用眼扫一遍),看材料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实习单位既然有整理装订案卷等其他工作的要求,说明整理装订案卷等其他工作就是实习单位工作的一部分,那对这一部分工作进行实习也是有其合理性的。但出于学生业务实习提高业务技能的需要,可以适当要求实习单位必须保证实习学生有业务实习的机会,这种要求应当是硬性的,不能因其他事情而削弱。   第四,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结合起来。要求学生在进行毕业实习之前,就明确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学院按其选题方向为其配备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在毕业实习时如何收集写作素材为毕业论文写作做准备,并帮助其明确具体写作题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相关案例,并尽可能地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以了解实践当中相关制度的运作状况、产生的问题及可能的解决方案等。这样,学生的毕业论文写起来才能真正做到“有血有肉”,写出自己的观点并运用实践中收集的素材进行论证,一般都不可能去抄袭。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对学生毕业论文要求进行改革,即不以理论性学术论文为主,而以案例分析报告为主。#p#分页标题#e#   第五,充分利用学生做的毕业实习材料。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时,让学生做毕业实习材料,这个方法非常好。   据笔者作毕业实习带队老师时对毕业实习材料的检查来看,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仅是为应付检查而做,但有些学生还是做得很认真的,还有些学生虽然开始做时是抱着应付的态度但后来却越做越认真。这些做得认真的毕业实习材料,既记载了学生的实习情况如实习内容、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等,又反映了学生实习时的心路历程,还能看出学生对实习的建议等,很显然都是非常有价值的,是不可多得的研究素材。因此,让学生毕业实习时做毕业实习材料这个方法应当继续保持,并且在学生做完后派其他学生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分门别类归纳整理,交存资料室,开放给师生研究学习,以使学生做的毕业实习材料能得到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价值。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5

关键词:行业;协同;毕业论文;工程实践;教学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时间最长,持续时间跨越两个学期;其教学环节最多,要历经论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审和毕业答辩等若干环节;其培养和考核的内容众多,既要强化学生的理论知识,又要锻炼学生的科研素养,还要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尤其是要符合行业需求的工程实践能力。因此,本科毕业论文是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最综合、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既是对学生大学四年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考核和运用,又是对学生掌握的点知识、线知识和体知识的综合考量[1],最能衡量学生综合水平和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2]。基于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强化对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适应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已是共识[3]。

一、行业协同的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管理体系对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必要性

毕业论文作为对本科生走向行业岗位的最后一个培养环节,具有承前(综合学生知识和能力体系)启后(对接行业需求)、开启职业生涯的作用。构建行业协同的毕业论文教学管理体系,是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行业推动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内涵建设的内生动力来看,教育部自2004年《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到2010年国家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再到2016年我国正式加入《华盛顿协议》大力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直至现在推进“新工科”的研究与实践,我国一直在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工程教育模式。贯穿上述政策链的核心关键之一,是要求高校重视行业需求,加强与行业融合,促进行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高校落实国家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行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工作,都可通过毕业论文这一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环节来落实。从行业加大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外部需求来看,随着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未来行业将更加需要实践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以气象行业对气象探测人才的需求为例:按照该行业的相关人才发展规划,至2020年我国将建立一支近1.5万人的综合气象探测(综合观测)人才队伍。气象探测技术是将大气科学和电子信息科学的理论知识同相关工程技术紧密结合,该行业要求其人才队伍必须在知识体系和实践能力方面具备复合型、应用型特征,而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在工程实践能力方面的需求,也可通过毕业论文这一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环节来承载。

二、构建行业协同的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管理体系面临的问题

1.学校与行业协同合作的框架不成熟。构建与行业协同的毕业论文教学管理体系,除了学校自我革新之外,行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是关键因素。相较于欧美一些国家从法律制度和政策利益等多个维度,对行业(企业)承担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做出的规定和引导,国内的行业(企业)并没有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法律义务和社会公义[4]。单纯地从经济利益方面考量,行业同学校协作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并不能对其产生较好的直接收益,反而会增加额外负担。同时,在高校未同行业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校大批量培养的人才对行业并不具有不可替代性,行业也并未因此获得自身急需人才,因而行业参与协作的动力不足。所以,如何找准切入点,与行业建立协作框架是问题之一[5]。2.高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有局限。许多高校特别是地方普通高校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对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重视不够。一方面,高校引进人才多强调高学历、高职称,许多引进来的教师本身并无行业实践经验;同时,高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大多重论文、轻实践,无法引导教师投入精力来增强工程实践能力,纵然有高校引进了“双师型”教师,久而久之,在上述大背景下,其个人发展重心慢慢也会与行业实践脱节。另一方面,因为高校对引进人才的诉求集中在学历、论文和纵向项目等方面,来自行业一线具有工程实践能力的人才与之不相适应,所以制约了行业人才向高校的流动[6]。现有师资队伍实践能力提高有限,外部行业的新鲜血液难以注入,成为制约高校教师队伍提升工程实践能力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在毕业论文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3.毕业论文研究对象不贴近行业生产实际。从来自某地方普通高校2018年本科毕业论文的一项调查中,采样分析了4522名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数据。调查表明:论文中明确研究对象来自行业(社会)实践的论文,占全部论文的21.36%;论文中明确是在行业(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占全部论文的38.46%。这从侧面反映出,作为强化本科生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培养环节,毕业论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行业实际脱节。4.与行业协同的毕业论文教学管理工作欠缺高效的信息平台。许多高校和行业合作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推进乏力,既有上述的协作框架不成熟、行业缺乏动力等原因,也有操作层面上的缺乏管理平台和沟通渠道等原因。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既需要长时间(跨度两个学期),又需要面对多个主体(学校、行业、导师、学生等),还有多项重要指导和考核环节(开题、中期检查、评审、答辩等),其日常的指导、监督和沟通工作更是繁复。如果缺乏一套运转顺畅的协作机制以及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很多工作开展起来都难以为继。这种管理不畅,也成为制约高校与行业协同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成效的问题之一。

三、与行业协同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工程实践能力的途径

1.立足行业构建协作框架。高校在构建协作框架时,应优先选择直接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协作共建,而非面向单个企业寻求合作。一方面,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具有更加全局和广阔的发展视野、具备更加宏观的掌控和布局行业发展战略的能力,能使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更加精准地嵌入整个产业链中,这既避免与单个企业合作的局限性,也能提升毕业生在更加广阔的行业空间中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达成框架性合作关系后,受益于其领导力和影响力,高校将更易于在行业内部署人才培养战略、更平滑地在具体项目中与业内企业对接,利于人才培养工作的落地实施。同时,立足行业的协作框架,整合行业力量,更易获得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持及有利资源,对推动行业积极参与协作有显著作用。2.共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队伍。高校中工程实践能力强的教师不足的问题,在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显现尤为突出,成为依托毕业论文工作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短板。因此,在毕业论文这一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专门聘请一批来自行业的兼职指导教师,显得尤为重要。相较大部分校内指导教师,行业一线的兼职指导教师具有更直接的行业实践经验、更加敏锐地对行业前沿和发展趋势的观察能力以及更加符合行业实际需求的关键工程实践能力等,这些经验和能力都是希望通过毕业论文工作重点培养的,恰好也是许多长期在高校教学的指导教师所缺乏的。因此,学校在部署毕业论文工作时应该广泛地推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和一名行业指导教师,二者协作共进,相辅相成。由于行业指导教师的兼职身份而无法全职投身学校教学,故为使双导师制能持续有效运转,应该对校内外指导教师的职责做出明确分工: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训练学生了解行业技术前沿、熟悉行业生态、掌握关键知识和提升实践能力等;校内指导教师则更多关注学生构建理论结合实际的知识体系、掌握工程技术基础、遵循论文撰写规范、按时参加相关的教学和考核环节等。3.构建各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工程实践案例库。要使学生掌握能在行业“落地生根”的工程实践能力,其毕业论文的研究对象应来源于有实际价值的工程对象,并尽量在行业工程实践的大环境下完成论文的研究撰写工作。为此,应建立起基于实际工程的毕业论文研究选题工程案例库,规范和引导论文选题工作,切实体现毕业论文对提升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作用。建设案例库有多种渠道,一般采用如下几种:查阅和搜集与专业相关的工程案例资料,构建工程案例库;实际进入工程现场,获取现场第一手资料,构建工程案例库;选取与工程相关的科研项目,构建工程案例库;应用现代化网络功能,构建在线工程案例库;等等[7]。通过构建工程案例库,学生可以更早了解行业的发展方向、接触实际工程,高校和行业也可通过对案例库数据的长期跟踪,进一步归纳、提炼,借以掌握行业对人才需求的核心内涵。构建本科毕业论文工程案例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遵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原则[8]。4.与行业协同建立“一平台、两协作、三通道”的高效信息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协作框架、建立行业指导教师库和构建行业工程案例库,理论上可以较好地保障毕业论文工作对工程实践能力的提升。然而,毕业论文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主体,教学内容众多,综合性的指导、培养和考核的环节繁杂,所以有效地建立协同机制、高效地推进协同管理,是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培养工程实践能力的保障。探索建立“一平台、两协作、三通道”的毕业论文信息管理系统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一平台”是指一个平台,囊括了与行业协作开展毕业论文指导的全部管理与考核内容。“两协作”是指在一平台基础上,学校与行业协作、校内与校外导师协作,按照平台设置的各项流程和功能,分工协作完成各项培养工作。“三通道”其一是指建立从设置导师库、案例库,到论文选题、中期检查、评审和答辩等的全环节的管理通道;其二是指建立跟踪、监督各环节工作进展以及考核状态等全过程的监控通道;其三是建立学校、行业、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学生等的全方位沟通通道。通过平台,学校和行业在平台上交流数据、完成管理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平台上完成论文的教学、考核等。通过建立平台,学校和行业能协同推动有关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能及时沟通指导方案和论文进展,学生能及时接收指导意见。尤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将原本分散到指导教师和学生个人的毕业论文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管理流程和信息的整合,将所有毕业论文的培养工作都纳入统一的平台中,所有的培养环节和指导、考核数据流转都有迹可循,从而改善以往与行业协作的落实主要依靠教师个人而不便于实时跟踪、监督的局限。通过多年的积累,平台的各项数据还有望为高校开展对毕业论文各级各类的评估评审提供宝贵的大数据支撑,对改进教学有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与行业间建立协作共赢、通畅高效的毕业论文教学管理体系十分重要,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适应行业需求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现状基础上提出的构建协作框架、共建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工程案例库、搭建“一平台、两协作、三通道”管理机制等措施,将为高校与行业协同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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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乔永民,李爱芬,韩博平,赵建刚.关于生态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思考[J].生态科学,2010,29(2):579-581.

[3]党亭军.中国近代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特点及启示[J].重庆高教研究,2015,3(01):89-93.

[4]周宝玲,解媛媛,靳佳萍.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的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8):120-121.

[5]白非,万圆.校企协同实践教学体系:内涵、路径与关键问题[J].现代教育管理,2014,(10):85-90.

[6]姚旭.转型背景下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J].教育探索,2016,(05):80-82.

[7]王巧焕,张卫民,吉植强,罗跃.构建本科毕业论文“工程案例库”的思路研究———以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为例[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5(02):160-16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6

作者:赵坤 赵朴 刘丽艳 王自良 单位:河南科技学院动物科学学院

签订协议,规范实习管理签订协议是搞好动物医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第一个环节。毕业实习之前,学生所在系、实习生、实习单位三方要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协议书的形式规范各方的行为。协议书规定:1)学生所在系要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和专业实习指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安排、过程管理、实习考核与鉴定,并选派指导教师,开展实习检查,定期为学生和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指导及临床技术指导,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毕业实习顺利完成。2)毕业生有权利参加临床毕业实习和选择实习点,学校和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和条件,严格按照毕业实习方案开展实习与学习,接受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向实习单位谈条件、索报酬,不得从事纯经营性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纪律,承担相应的技术和经营责任,不得泄漏实习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单方违约转点、中止实习或提前返校,定期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汇报实习情况,按时参加实结及考核鉴定,完成协议书中所安排的各项实习任务。3)实习单位有权利组织、管理、教育学生开展工作、生产劳动、学习和技术训练,有权利接受、拒收、遣返实习学生,并且按照学校实习方案要求和国家有关大学生培养教育的法律法规安排毕业实习和工作,为毕业实习生提供基本的实习、学习和生活条件。指定专门的兽医师负责毕业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日常管理教育和技术指导,如实填写实习鉴定,不得安排实习学生进行产品经营和推销活动或非法活动,对学生要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保证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毕业实习。

实习过程分“四步走”“四步走”实习法是根据实习时间长短的不同,将实习分为四段,每段安排不同的实习内容,由简单到复杂,使学生全面了解临床工作,快速提高基本操作技能。具体作法是第1步:调查了解,观摩学习。学生进入实习基地后,要用较短的时间熟悉并掌握以下内容,即动物医院的设计,包括小动物诊疗室、大动物诊疗室、宠物诊疗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的设计及管理,门诊病例的接待及处置,动物医院的日常管理等;在养殖场实习的学生要了解该场的养殖规模、免疫程序和常发的传染病、兽医诊疗室及化验室的设计、疫苗及药物管理、传染病爆发时的处置预案。第2步:协助兽医师处置病例。担当兽医师助理工作,目的是让学生尽快具备兽医人员的要求和素质,掌握兽医师的基本操作技能,该阶段是在实习的中期,当学生完成第一阶段实习任务之后,要求学生协助兽医师开展全面工作,把自己当做一名兽医师,站在兽医师的位置来处置门诊病例或养殖场疫病监测,了解兽医师应该具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兽医师的基本操作技能和知识。第3步:接待门诊,独立操作。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全面分析问题。学生在完成前两个阶段的实习以后在基地兽医师或指导教师的监督下,独立开展工作,以衡量自己能否胜任该项工作,找出不足和差距,进行改进和提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4步:总结提高。目的是培养学生自我提高能力。在实习结束前1~2周,学生完成前段的主要实习任务之后停止参加实习单位的兽医工作,进行专题论文的写作和实结。这一阶段要求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地回顾,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总结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以实现由实践到理论的飞跃。

采用“5+1”考核法,检验实习效果毕业实习考核是检验毕业生基础理论掌握情况和实习效果的手段之一。所谓“5+1”考核是指实习考核的5小项(实习出勤、实习态度表现、实习笔记、实结、实习鉴定)和1大项(毕业论文答辩的成绩)。实习考核小组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组长共同组成,对5小项进行考核,每小项满分为14分,共计70分,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出勤分数,根据实习过程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和生活作风等评出实习态度表现分数,实习笔记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实习笔记分数的主要参考,实结考核则包括兽医理论应用程度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程度,而实习鉴定则是对毕业学生实习过程中德、能、勤、绩的综合评价。最后毕业论文答辩的考核由学术学位委员会负责,主要根据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和内容要求进行评分,满分为30分。毕业实成绩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中等(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59分以下)5个等级。总评时5小项中任何1个单项得分低于该单项满分的50%者,总评不能为优秀;2个单项得分低于单项满分50%者,总评不能为良好;3个单项得分低于单项满分50%者、或总分低于60分者、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低于18分者,总评为不及格。

协议书制度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学校、学生、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日常行为,把实习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协议书制度加强了学生教育管理,改变了学生实习状况、行为和态度,使毕业实习管理由松散转变为规范化,使实习从商业型转变为学习型和择业型,培养了学生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协议书制度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企业不但可以考察选择毕业生,而且要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承担培养教育人才的社会责任。“4步走”实习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符合认识规律,符合人的正常思维规律和循序渐进的学习法则,能够促进学生深入实际,抓住实质。“5+1”检验实习效果的方法,能够比较准确地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有助于实习的顺利进行,减少实习中的请假和缺勤现象,引导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抓住重点、深入实际,培养基本技能和提高综合素质。这种实习模式在医学专业部分班级实施以来,极大地提高了实习质量,学生的工作能力也大为增强,为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并较快适应毕业后的社会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7

受到传统教育模式和教学观念的影响,我国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十分薄弱,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培养目标以及评价体系等缺乏科学、统一的认识,这就造成了法学实践的课程设置不科学、教学内容单一、质量控制缺失、教材建设落后和评价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缺陷。例如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除了司法实习和毕业论文外,有很多学校还引进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性课程,但是往往由于随意性强,缺乏统一、规范的安排,导致其在整个法学教学中的比重轻微,其作为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评价比重更显微不足道。再次,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施困难重重,教学效果不佳。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固然重要,但是实践教学的实施也不应放松。纵观国内各主要高等学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的安排和实施,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师生对法学实践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参与程度不高,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其二,学校和实践、实习单位对实践教学疏于监督与管理,效果不佳;其三,教学资源的配置不健全,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严重欠缺,实践教学经费、设施和基地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一)域内外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比较分析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等方面的不同,域外各国,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学教育的目标上存在差异,因而在法律人才培养上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有其各自特点。

1.大陆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韩国乃至我国台湾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往往将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于通识教育,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强调法学基本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教育的直接目标是造就大众化的法律人才。在这种通识教育目标指导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学术气息浓厚;虽然从事法律职业需要经历大学法学教育,但是法律职业教育并非本科法学教育的基本甚至主要目的,毕业生多数从事的是法律之外的职业。德国法学家茨威格特•克茨指出:“法律并不纯粹是一种专业训练的对象,而是人们可以从中学习清晰地思维、透彻地表达以及练习修辞技巧的一个领域”。④虽然大陆法系各国普遍重视法学实践教学,但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并未将法学实践教学放在主要层面上,法学实践教学被当成法学通识教育的一个部分,是理论教育的辅助性手段,法律实务训练更多地是在完成了本科学习后进行。例如,德国的大学法学院遵循的是“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又注重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益于培养出专业的几综合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保障了法律职业的整体素质。

2.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美国,法学教育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为社会输送符合其需要的法律职业人才,尤其是律师。因此,美国等英美法学国家的法学教育以实用为首选,法学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职业教育模式。正因如此,法学院对课程的设置、课程的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运用能力的结合,不仅着重于讲授法学基础知识来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更致力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例如,美国的法学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其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大量的课外实践活动,特别是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总之,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以法律职业教育为目标,更加注重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实践教学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⑤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比较分析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不同模式,不同的法学教育观往往具有不同的法学教育目的。⑥虽然目前我国学界对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仍有争论⑦,但是总体来讲,主流观点将法学教育归为通识教育,并非将培养律师等实务人才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唯一选择。例如苏力教授认为,法学本科教育要完成培养“通用型、法律交叉学科型”人才,使本科法学教育成为入门教育;⑧霍宪丹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应定位于法学学科教育,而非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而非培养法律职业人才。⑨就此而言,我国的法学教育目的与大陆法系国家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培养高素质的法律通才。然而,同样是坚持“通识”的教育培养理念,但是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远远落后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造成了前文所述的种种困境和问题。因此,选择何种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就成为当前我国理论界的聚讼之一:是全盘接受西方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还是在借鉴国外法学实践教学优势的基础上构建适合我国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是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还是全面移植英美法系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教学体系?受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不同所决定,笔者认为不能全面移植英美法系国家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而应该根据我国国情,在充分重视法学实践教学价值的基础上,更新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和认识,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有益经验,构建以“通识教育”为本体的法学实践教学新体系。⑩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一)实践教学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定位

一个国家的法学教育体系往往是适应该国不同的教育培养目标而组织构建的,可以明显体现一国法学教育的特点和定位。在我国,经过60多年特别是近30年的发展,高等学校的法学教育已经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多轨制的办学特点,即法学教育涵盖了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学历教育层次。因此,“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建立在区别对待基础上的分类型和层次型定位”。11在这种多层次、多轨制的法学教育体系中,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在每个办学层次的定位有所差别:在中专、大专层次,职业教育为基本培养目标;在本科教育中,通才教育是目前获得认可的目标定位,即培养出法律及其他专业知识丰富、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多方面需要的法律人才;在研究生教育中,精英教育成为必然要求。当然,在研究生教育中,精英培养目标也有所侧重,例如法律硕士偏重于职业精英群体的培育,而学术型硕士侧重于法学理论精英的培养。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法学院本科教育培养的是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的高素质“法律通才”,即树立的是“通识教育”目标。在这种教育目标之下,作为法学本科教育内容的法学理论教学和法学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也就是说,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如何确定?分析世界范围内主要国家法学教育模式的变迁后,我们可以看到,各国的法学教育在培养目标和途径上有日益融合的趋势:在大陆法学国家的法学院,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上纷纷加强了职业教育的分量,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在不断加强和革新;而在素以职业教育为目标的英美法系国家,也加强了理论法学的教育,讲授式教学也有所增加。可见,两大法系对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更是日益相互接近,即同时兼顾学术教育和职业训练两方面,在形式上也日趋一致。在我国,随着近些年来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环境的改变,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法学本科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意识到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法学院、系也开始创新教育理念,改革和创新法学实践教学内容及方式,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但是,对于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定位,仍没有一个较为清醒的界定。#p#分页标题#e#

笔者认为,法学实践性教学和理论教学是法学教学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二者在法学教育中具有不同的价值和功能。首先,从性质上讲,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一样,属于教学而非实践,因此,法学实践教学应当遵循法学教学的总体规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按照教学标准和教学要求进行严格、系统的规划、设置,以满足教育目标的要求。其次,实践教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过程,学校的教学、教务部门应当像对理论教学一样对实践教学进行监督、监督,并及时给予教学效果的评价。再次,尽管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教学弊端较多,但这并不能成为否定理论教学为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手段的基本定位,实践教学不能抛弃理论教学而孤立实现——理论教学注重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技能的培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体系构建

在坚守法学理论教学本体性地位的基础上,应当正视我国当前法学实践教学的种种不足和弊端,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构建适应当前社会需要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具体而言,应在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运行、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和实践教学的保障等方面构建横向多元、纵向动态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1.更新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目前,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性课程的设置多采用以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为主要环节的“2+X”实践教学体系。其中“,2”指的是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X”则指的是常见的见习、模拟审判,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诊所教育等多种方式。在这种课程设置体系中,除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为法学本科的必修环节,占有一定学分,其他各种实践方式均不受学分限制,因而各高等学校对这些实践方案随意性较强,缺乏体系性、规范性安排和评价。同时,即使是计算学分的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往往被集中安排到大学本科临近毕业的一个学期进行,其实施效果不佳就不难理解了。为了弥补上述缺陷,笔者建议构建多元、动态、全程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首先,将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课程按照功能的不同,设置为三个模块:课内实践模块、课外实践模块和职业技能训练模块。课内实践模块主要包括案例讨论教学、审判观摩、法学实验、毕业论文等;课外实践模块主要包括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法律咨询和服务、假期实习等;职业技能训练模块主要包括法律诊所、法律实践基地实习、专业实习等。其次,按照教学规律和就业情况,将上述三个模块的实践课程进行渐进地动态分配。即,在大学本科一、二年级主要以法学理论学习为主,在实践教学中宜采取案例讨论教学、审判观摩等课内实践模块,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在大学本科二、三年级,逐渐增加课外实践模块的比重,将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和服务、假期实习、社会调查与实践等作为常态化课程设计;在大学本科三、四年级特别是四年级,应逐渐减少法学理论教学的比重,适当增加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模块,主要采取法律诊所、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法律实践基地实习等实践方法。再次,法学实践教学的三个模块应当贯穿于法学本科阶段,并进行科学设计,做到课内外相结合、长期短期相结合。最后,为了保证实践效果和全员参与,对上述主要实践课程应做规范化和灵活化分类,比如一二年级的案例讨论教学计入各专业课程的成绩,社会调查应计入适当学分;二三年级的模拟法庭应常态化设置,杜绝表演性,将其设置为固定实践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三四年级在已有学分课程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应普遍引入法律诊所,强化职业意识。

2.构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运行机制。要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还必须有组织机制和运行保证。我国目前各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效果不佳、流于形式,组织和运行机制的欠缺也是重要的原因。笔者认为,各高等学校法学院系应结合自身条件完成以下工作:其一,建立一个专门的实践教学教研机构。和目前法学院系设立的各个专业教研室一样,法学实践教研机构由各个专业负责、有实践经验的老师组成,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指导和宏观管理,同时还担负起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教学规划、督促检查、效果评估等责任。其二,建立完善若干不同类别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聘任实务部门有一定理论知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实践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与学校实践教学教研机构沟通。其三,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实践和法律服务为目的的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服务中心的建立有助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普遍性和灵活性。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8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我国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愈来愈大,尤其是对有一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学人才有着更大的需求。国内高等院校大都设有法学专业,其教学大纲中的培养目标都非常明确且趋于一致,即将法学本科学生培养成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体到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是指能把法学理论应用到实际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型人才。但传统的法学教育重视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在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上显得力不从心。基于此,设计一套科学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就迫在眉睫了。   一、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   (一)能够指导法学实践教学的教师有限   教师是教学任务的直接实施者,教师教学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教学质量的高低,进而影响着所培养学生质量的高低。理想的法学教师应该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而目前我国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虽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但没有从事过具体的司法实务工作,缺乏司法实践经验,因此实践教学往往是纸上谈兵,难以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现有的法学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多数以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方式单一且流于形式。拿法学专业来说,不论专业实习还是毕业实习,实习的方式都是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多数学生会选择分散实习,即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由于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分别处于第七和第八两个学期,而这个时间段学生面临着就业、考研、考公等压力,于是学生对实习几乎都是敷衍了事,腾出精力解决就业、考研、考公等问题,而毕业生就业率又是衡量一个学校层次的重要指标,因而学校对这种情况也没有采取具体的措施来控制,法学实践教学只能流于形式。   (三)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未被认可   目前,几乎所有高校的法学专业均采用理论性较强的教材,这类教材的特点是强调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理论内容介绍多且深,通常需要较多的课时才能完成该门课程的讲授,较多的课时意味着较多的学分,另外教育部规定大学期间必修的公共外语、公共体育、公共政治理论课也占了相当多的学分,从而导致在总学分既定的情况下留给实践教学的学分就很少了。由此看出,我们不仅缺乏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科书,而且没有给予实践教学应有的重视。   (四)学生的实践机会有限,缺少法律实务的真实感   由于法律工作的特点,案件本身可能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司法单位往往从安全性角度出发,不让学生接触实质性工作,代替的是打字、复印、跑腿等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此外由于学生对理论知识只是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导致学生在接触实际案件时不知从何下手,难以给实习单位提供帮助,反而是实习单位怕学生到来会干扰正常工作进程,增加管理、运营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因此实习单位也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践上的指导。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平台,同时也为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提供了一个历练条件,可以说,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一个师生共同受益的质量工程,因而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内容和配套的管理、评价制度。   (一)要明确构建法学专业实践体系的目标法学本科教学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培养一大批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具有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较强的适应社会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1]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应该紧紧围绕着法学本科教学的根本目标,同时要遵循实践教学的基本规律。因此笔者认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应当是:   在坚持法学本科教学目标和遵循实践教学基本规律的前提下,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为学生创造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真实案例的条件,把法律条文的学习及运用放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让学生掌握如何把法律规定和社会实际结合起来,从而培养出既有广泛法学理论知识又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成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通常由基本能力模块、核心能力模块和创新能力模块组成。   1.基本能力模块。基本能力是指学生基本的自学能力、应变能力、交流能力和创新意识等,通常包括口才沟通能力、社会调研、疑难案例编写等。   (1)口才沟通能力。培养该能力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沟通和辩论技巧。可通过课前十分钟的演讲、辩论赛等,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思辨的敏捷性和严密性。   (2)社会调研能力。培养该能力的目的是使学生初步了解调研技能、认识社会,从多角度看待、分析社会现象。学生可到工厂、农村、政府机关了解与法律有关的社会现象,认识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2]   学生在社会   调研之前要事先准备好调研提纲,在调研过程中要根据进行情况做相应的调整,调研完成后写出调研报告。   (3)疑难案例编写能力。培养该能力的目的提高学生书面表达和综合思考能力。学生可先自行收集现实发生的真实疑难案例,一人一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解决案例,然后通过小组讨论深化认识,最后以论文格式形成书面分析,老师进行必要的指导,从而提高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p#分页标题#e# 2.核心能力模块。核心能力是学生运用法学的专业知识解决法律实务的能力,一般包括法律咨询、审判观摩旁听、模拟审判、专业实习。   (1)法律咨询。可组织学生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周末法律义务咨询等平台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咨询,通过生活中鲜活的案例促使学生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运用到社会现实,这不仅可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也为其将来走上工作岗位进行了预演。   (2)审判观摩旁听。学生通过真实开庭的旁听观摩,熟悉诉讼程序,体察法官、当事人、律师、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3)模拟审判。学生自己选择案例按照庭审的程序开庭审理,通过模拟审判提高学生对诉讼程序的认识及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能力。实践指导老师应给予模拟审判以必要的指导。   (4)专业实习。专业实习是指实习单位采取一带一或一带二的传授方式,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纪律的前提下,让学生参与办理案件的各个阶段,学习整个办案流程。实习单位一般应是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或企业法务部门。   3.创新能力模块。创新能力模块是在基本能力模块和核心能力模块基础上的升华。该模块包括:诊所式法律教育、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1)诊所式法律教育。这是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一种新式法学教育方法,其优点是学习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方法,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的实际运用。该方法改变了老师教学生学这种传统单向灌输式的教育方法,使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之下,直接参与到具体的案例中去,寓学于行,最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初步运用到社会生活,让他们熟悉社会、了解社会,并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发现问题,弥补不足。重点是诉讼事务实习,要点是学习和掌握办案的方法和技巧,一般都要进行一些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实习,[3]部分学生甚至可以直接定岗实习。但遗憾的是目前的毕业实习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流于形式,缺少相应的管理措施,效果不甚理想。   (3)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学生大学阶段综合运用四年所学法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学术思维过程。由于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字数、理论创新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研能力是一次重要的锻炼。   上述三大模块构成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三、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路径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在构建过程中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与理论教学衔接科学的实践教学大纲   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一样也需要相应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应根据三大模块的要求,科学安排实践课程的学时,明确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从而确定老师的工作职责,使实践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与理论教学衔接起来,真正形成理论与实践并行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大纲形成以后,还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使该大纲最终能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学实践教材的建设   法学实践教材是对法学理论教材的重要补充,法学院校可组织本校教师及校外资深律师根据法律实务的特点编写实践教材,该教材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三大模块的要求,遵循实践教学大纲对实践学时的安排,侧重培养学生利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材内容应当包括从具体的诉讼、仲裁、调解程序到法律实务技巧等,同时实践教材内容应适度地涉及相关学科知识,应融应用型和综合性于一体,既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三)构建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法学专业的“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教师与律师这两种身份的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从能力与素质的角度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是“双师型”教师应当具备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其次是“双师型”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职业能力和素养。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不仅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课堂教学经验,更需要丰富的法律实务能力和经验。因此,“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学校应积极鼓励法学教师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然后鼓励教师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兼职锻炼,强化专职教师的实务经验和实务技能。除法学院校的专职教师外,还可以通过引进外聘教师的办法,聘用那行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充实到教师队伍中。   (四)建立配套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是实践教学过程实施的实践训练场所,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专业的实践环节无论是课外的实习还是课内的实训,要想真正达到效果,很大程度上需要实习实训基地作为保障。学校一方面要投资建设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协会、案例实训室和图书资料室,同时还应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法务部门等单位积极联系,签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以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   (五)在校建立律师事务所   法学院系通过争取学校经费或自筹经费的方式建立律师事务所,对外开展法律服务。有了校内所属的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教师不用到校外就可以参与法律实务活动,增强实践能力。校内律师事务所应为教师教学提供真实的教学案例,安排学生实习,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学生实习难的问题,也提高了学生和教师的实践能力,可谓一举两得。 #p#分页标题#e#   (六)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   我国法学教育之所以一直重理论轻实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学评价还停留在原来的评价方法上。科学的评价体系应包括:实践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实践大纲是否完善,指导教师是否尽责,学生的任务是否明确,实施的方法与步骤是否可行,学生的能力是否提高,经费的使用是否有所保障,管理监督的措施是否到位,考核的内容是否全面和合理,教学效果是否有明显提高等。[4]综上,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综合性工程,它既需要优秀的师资、完善的基地,还需要配套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教材,也需要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只有本着求真实务的精神改革现有的法学实践教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才会越来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