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范例

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范文1

模拟法庭等法律实务课程有利于法学学生了解法院审理案件或律师案件的程序。但这些课程是在教师的主导下进行的,学生难以学到实务技能和培养职业道德,仅是加深了诉讼程序的了解而已,并未学到职业技能和经验。其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区别在于: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仅是案例和当事人、律师、法官的模拟,仅是一种体验,而不能真正融入到真实案件中,承担和当事人谈判、收集证据和参与庭审中的压力,也难以学习到职业技能和实务经验。尽管模拟法庭教学对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其无法替代真实的法律实践。法律实习等社会实践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法律院系学生毕业的必修课,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法学学生的社会实践,克服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端。但在实际教学中,法学学生并未得到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也并未深入到案件的审判或中。由于毕业实习等法律实习固有的机制,再加上法学学生为了考研复试、找工作,甚至还有的学生不参加实习,随便找个单位杜撰实习鉴定报告,法律实习事实上已经沦为“放羊式”的自选活动,法律实习对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和教育意义大大被削弱。学生在法律实习过程中,通常没有参与到具体办案过程中,无法学到案件或审理案件中的相关技能。此外,学生实习基本是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决定的,学生处于被动地位,没有得到系统的参与和指导。而诊所法律教育则能克服这些弊端,使学生积极主动、系统、有组织、有指导地参加办案,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完整地参与办案,学习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及其意义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诊所法律教育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美国,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是受当时社会政治因素的影响。当时美国年轻一代形成了新的价值观,一些著名高校的法学院学生对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及课程设置感到不满,甚至批判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是法学教育的“失败”,法学院系的学生已经不满足于课堂上的学习和阅读经典著作,他们注重社会实践,要求参与社会实践。二是当时美国的民权运动和国内的法律服务情况。由于贫富悬殊,许多有识之士和法学学生越来越认识到,法律服务和律师的案件越来越多地源于富人和大公司,而穷人则很难聘请到律师,这样一来,大公司和富人则在诉讼中基本处于不败地位,如果不能对穷人提供法律服务,那么法律将异化为富人和大公司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法实现。因此,美国一些大学的法学学生自发地帮助穷人进行诉讼。由于学生们缺乏法律职业技能和经验,因此他们帮助穷人进行诉讼的行为急需有职业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进一步促进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三是法学教育的目标和目的引起了法学教育界的积极思考与讨论,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批判和反思。经过讨论,法学教育的目标被确定为职业教育,为从事律师职业作准备,进而对法学教育的方法和课程设置进行检讨和改革,使法学学生致力于真实生活背景下的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推理,故学生无偿为贫困当事人案件,从真实的法律环境中学习职业技能和经验。四是美国的法学教育深受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影响。本身美国的法学教育就非常注重司法实践,强调法律实用主义,注重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和案件事实的复杂性,故改革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已经成为必然。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意义

1.教育意义:诊所法律教育让学生亲自参加真实的案件办理,让学生自己动手去发现、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收集运用证据、参加庭审活动等,这些活动能让学生学到办理案件的职业经验和技能,让学生深刻地理解、运用法律,提高其实务操作能力。诊所法律教育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在学生接触到具体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具有不确定性时,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和思考探索的积极性,针对具体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在具体的案件中加深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完成理论知识学习的升华。此外,诊所法律教育要求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对学生的法律思维有很好地训练作用。

2.社会意义:在诊所法律教育过程中,学生通过具体案件与当事人的谈判、协调、参加庭审等方式,加强了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使其信仰法律并从中得到快乐,实现社会公正,加强法学学生的职业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诊所法律教育在学生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培养了法学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了一种公民教育,让学生具有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担当,而并非仅是掌握法律进行谋生赚钱的人。同时,诊所法律教育对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将法律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如教育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等),对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三、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识不足尽管我国已经有诸多的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但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内涵、意义、性质及与传统教学方法和理念上的差别认识仍然不够清晰,导致各大高校的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各具“特色”,五花八门,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效果不太理想。此外,部分高校将诊所法律教育的功能误认为主要是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将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作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忽略了对学生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教育,掩盖了其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此外,有些法学专业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存在误解,在自身法律基础知识不牢固的情况下,试图通过选修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进行知识“恶补”,以弥补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不足的缺陷。而事实上,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在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弥补传统单一知识教学的缺陷。故试图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弥补知识缺陷,是对诊所法律教育目标的重大误解,且从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来看,对提升法学基础知识的作用并不明显。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性课程单一我国当前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师指导学生以律师诉讼业务实践为依托,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案件等活动。这种课程设置,缺乏法官、检察官的参与指导,课程内容过于单一,也很少有非诉讼业务的实践教学,导致学生无法选择多样性的实践课程。此外,一些高校过于强调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性,将课程仅设置为教师指导学生办案,缺乏必要的课堂讲解、讨论、总结和反思,明显违反中国诊所法律教育项目和专业委员会公布的《法律诊所课程开设的基本规范》(指南)中的相关指导性要求,学生的职业技能学习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三)诊所法律教育的经费和案源难以保障诊所法律教育的资金支持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极少数高校可以获得如福特基金会的支持等,或者有多渠道的收入来源,大多数高校的诊所法律教育经费来源于本校的支撑。但实际上,由于整体上国家对高校教育的投入不足,高校自身的经费有限,再加上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学科建设方向等因素的影响,对诊所法律教育的投入非常少,造成其办案经费紧张,有些高校的诊所法律教育所需的交通、通讯、打印等基本费用都是教师和学生处理的。这严重影响了诊所法律教育的实施,挫伤了教师和学生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积极性。诊所法律教育的案源也十分有限。由于学生在学校生活和学习,难以接触到很多案件,有些案件也不适合学生进行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教学,单纯依靠指导老师提供案源是十分困难的。我国相关法律也未规定在校法学学生具备“准律师”的身份,导致学生在诉讼案件中的身份出现尴尬,甚至遭遇到法院不允许其出庭,或公安、检察院拒绝其会见、阅卷等现象。此外,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也没有和高校进行联合合作并提供适当的案源,加上当事人对学生处理案件的不信任,导致学生能实际参与的诊所法律教育的案件并不多。

四、完善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建议

诊所法律教育是实现法学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法律思维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援助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应对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进行完善,以更好地发展诊所法律教育。

(一)加深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识,充分发挥其功能在诊所法律教育中,要深入分析诊所法律教育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以加深对其认识,防止偏离诊所法律教育的教育目标。既要注意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又要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高校在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时,应建立在学生已经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之上,注意与传统教学方法的差别,注重学生对案件的参与和实践,但同时也要注意对课程的总结、反思和强化对学生的指导。通过学生参与实际案件的处理和法律活动,参与诊所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也要注重诊所法律教育目标的多元化,让学生了解和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树立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诊所法律教育强调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是将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合为一体的法律实践过程,故应充分认识到诊所法律教育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之上,进行诊所法律教育的前提是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对诊所法律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诊所法律教育前,应加强学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教学和训练,学生对于基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要牢固掌握。此外,在遴选参与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学生时也要注重对其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因此,应注重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在诊所法律教育的前置性培养,以更好地发挥诊所法律教育的功能。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丰富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诊所法律教育所能接纳的学生数量受指导教师、经费和案源的影响较大,而且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等因素,应设置为选修课,适当控制人数,保证实践性教学的质量。在指导教师的配备方面,可以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或其他专业法律人才等作为指导老师,丰富诊所法律教育的学习内容。在课程安排上,法律诊所课程一般应当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部分是课堂上的教学活动讲授、讨论和分析总结部分;另一部分是实际案件处理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实践的,即由学生实际参与各种法律咨询、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或参与诉讼等法律活动,指导教师针对学生参与的案件作个别指导。课堂讲授部分与案件处理部分应当在讲课内容和进程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学生提供系统的理论和实践的训练。此外,还应兼顾案例教学法、传统的理论讲授等,使学生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进一步提高其法律职业技能和水平。

(三)保障诊所法律教育的经费,扩展诊所法律教育的案源基本的经费保障是发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基础,诊所法律教育的经费应坚持“内挖外引”。“内挖”是指,一方面整合法学院系的教学资源为诊所法律教育服务,如办公场所、教师配备、实践活动等,将司法实践课程和实践活动整合到诊所法律教育中以解决部分经费问题;另一方面要向高校积极争取法律人才培养经费,通过相关课题等方式获得部分经费支持,还可通过学校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中获得资金支持,如高校的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支持、教育部的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政策支持等。“外引”是指诊所法律教育的经费要坚持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充分发挥法学院系师生的能动性,争取社会各方的资金支持。法学院系教师可以通过法律讲座或业务培训获得资金支持,可以通过校友会或社会捐赠等获得一定的教育资金,还可以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进行法律援助,争取司法行政部门提供基本的办案经费等。

五、结语

法律教育范文2

在进行法律教育的时候,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是其核心内容,想要更好的培养法律思维,便必须对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这样才能够给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重视法言法语的运用

在法律思维中,法言法语是重要的基本功,语言能够将一个人的思维很好的体现出来,在进行社会问题分析的时候,只有将法言法语运用进去,才能够将其转化成为法律方面的问题,将干扰因素以及非专业思考排除;与此同时,在抽象概况法律现象的时候,也应该将法言法语运用进去,这样才能够形成正确的法律概念,进一步形成法律思维。

(二)逻辑必须严密

法律思维本身便是理性思维,这便要求法律思维逻辑必须严密,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便是将法律运用进去来对社会中的一些法律现象进行逻辑分析,逻辑判断以及逻辑推理的过程。若是没有法律推理,那么便不可能具备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论证。通过推理得出来的结论必须是能够让社会和当事人信服的,这便要求这个过程必须理性,并且逻辑缜密。

(三)中正不阿,不偏不倚

在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必须是公正的,这是符合法律活动需要的,在对法律事实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时候,必须排除自身的喜好和私心,不能够先入为主,必须保证裁决的公正性。

(四)程序正义应该优于实体的正义

法律思维属于程序性思维的一种。在我们生活的过程中,人们习惯用实事求是来进行法律现象的审视,重视实体公正。但是,在法律上程序公正应该是优于实体公正的,与此同时,法律程序也具备正当性和其独特的价值。并且法律程序本身也是自治的,这便要求法律人应该重视程序性思维习惯的养成。

(五)法律规则应该优于道德方面的情感

法律思维本身便是合法性思维,法律思维中,合法性本身便是优于合理性的,这也是法律和道德的最主要区别,法律思维在进行判断的时候,唯一的标准便是是不是符合法律,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中的道德价值观念,情感因素比较强烈。

(六)事实判断优于价值判断

法律事实和规则互动的过程便是法律思维,通过法律事实来进行法律规则的推断。在进行法律事实推断的时候,将法律规则运用进去。在判断的时候必须重视客观实施,重视是非判断而不是善恶的判断。由此我们能够发现,法律思维的培养需要法律人本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头脑比较出色,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在进行法学教学的时候,老师必须重视法律思维素质和法律思维品性的养成。

二、培养法律思维的办法

法律思维主要表现在逻辑、语言、意识以及判断等方面。法律意识本身也是全方位的,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也不是短时间便可以的,而是应该在法律问题解决的过程中逐步的养成逐步的积累。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法律逻辑以及逻辑开端展开的过程。只有真正的接触和了解相关的案情,才能够逐步的掌握法律事实,通过法律思维来进行法律事实的分析。根据法律事实来找到相关的条款,将其运用进去,这个环节中需要理解和解释法律的相关条款,然后根据法律条款和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并得出相关的结论。由此,我们能够发现,养成法律思维品性是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的,需要通过现实中案件的处理来养成。在教育的时候,老师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课程来专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这便需要在进行法律教学改革的时候,重视法律思维的培养,将案例教学、讲授、模拟法庭训练、法律实习以及诊所教育使用进去,真正的将实践和理论结合在一起。并且还应该根据培养法律思维的过程,真正的做到循序渐进和逐步的身体,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本身的思维品性,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掌握提高自身法律思维能力的办法。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老师应该重视案例的使用,案例能够很好的将不同的教学链条结合在一起,法律思维的归宿和远点则是法律事实,案例则能够将法律事实提供出来,这便要求进行案例教学的时候,必须认真仔细,老师也应该将其作为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中心环节,将其作用真正的发挥出来。

三、结语

法律教育范文3

法律理性与法律教育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与历史传承性,法律教育起源于法律教育机构,而法律教育机构的发展则来源于文化价值理性.传统的法律及法律理性起源于古罗马,近代以来,学徒制逐渐成为欧美国家法律教育的重要形式,这种教育模式更多的是对社会规范、案件程序及辩论技巧等进行讲解与传授,但因缺乏一定的衡量毕业生是否合格的标准,导致其缺乏体系化的理论内容与知识,不能很好的表现、维护并实现法律的形式理性.之后随着近代文艺复兴的发展,学院式的法律教育模式开始出现并不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开始作为一种知识学科体系进行传播,教师将这种理论化的法律知识不断传授给学生以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这种职业教育性质的法律知识传授模式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近代以来工具理性与科技理性的影响而使其具备一定的理性规定.从法律理性与法律教育的内在关系分析,学院式的教育模式更多的受制于法律理性传统的影响,单方面满足了法律理性尤其是法律的形式理性要求,但缺乏对法律人理性的关照,因此弊端相对明显.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与科学的教育,因此大部分毕业生在完成其教育后都加入到社会中进行社会服务,这种教育属性决定了其教学方法更多的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与欧美一些职业性法律理性教育相比,其对法律人的理性培养机制更加缺乏.

  近些年以来,欧美法系的部级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开始更加注重法律实践的教学环节,突出法律的工具理性价值,而且随着法律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发展,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及案例教学课程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学生对基本法律技能的需求,因此诊所法律教育形式开始出现.这种教育教学模式的形成推动了案例教学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应用,同时也有效推动了法律人理性的培养及法律教育的充分改革.由此可以发现,法律理性最终会构成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教育也会成为法律理性的孵化巢.在传统法律理性相对抽象的时期,法律教育也不发达,近代以来,随着法律形式理性的发展,学院式法律教育方式的出现使法律形式理性得到了充分的完善.现阶段,通过法律人自身的理性来克服法律理性本身的局限,最终使法律人的理性教育成为法律理性及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需要充分重视法律教育的实践环节,推动法律教育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发展.

二、多重教育方法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

法律理性体现在法律教育中主要涉及到法律教育的性质、内容、目标及方法等.

1、课堂讲授法

课堂讲授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教育中的重要方法,其与大陆法系的法律理性具有内在一致性.课堂讲授法能够将概念与体系充分传授给学生,使得课堂效率提高,另外法律理性也是社会科学理性的一部分,因此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进行法律教育教学也就成为法律教学的重要途径.另外,在大陆法系中,法律理性呈现出一种建构性体系,从而很好的方便了课堂授课.通过课堂讲授的方法,学生能够较好的领会法律理性的内容,因此如何现代法律理性依然存在且法学作为一项社会科学其知识体系不发生改变的话,则课堂讲授的方法也会一直延续.课堂讲授的方法能够有效推动法律理性的传播,但其忽视了学生作为课堂主体的地位,将学生认作被动的授课对象,导致课堂气氛相对沉闷,教学效果不理想.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即运用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教学的课堂知识讲授方法,教师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案例的发展脉络与解决思路方法,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这些典型案例的基本思路,进而解决一些类似的普遍性或者特殊性问题.案例教学法通过对法学理论进行实践性的阐述来辅助课堂讲授,能够有效提高课堂效率.中国的案例教学所采用的教材基本上是按照理论教材的顺序与内容进行编写的,每个案例都能很好的说明一个法则,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进行知识的灌输,有效缓解了课堂讲授法的呆板.案例教学法与课堂讲授法具有相同的属性,即法学理论知识的讲授,虽然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活跃课堂氛围,但并不能充分提高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性能力,因此不能过分推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应有计划的合理安排不同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3、诊所法律教育

诊所法律教育是在对案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等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诊所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学院设立法律诊所,每个诊所设一名教师,学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本地真实的当事人诉讼案件,其宗旨在于将学生引入到实际的实践活动程序中,比如如何会见当事人、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参与社会制度的谈判等.诊所法律教育的出现向传统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挑战,其功能主要在于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性,通过使学生认真的处理真正的案件来巩固其课堂所学知识,同时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作为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与道德标准.

三、总结

法律教育范文4

法律理性与法律教育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与历史传承性,法律教育起源于法律教育机构,而法律教育机构的发展则来源于文化价值理性.传统的法律及法律理性起源于古罗马,近代以来,学徒制逐渐成为欧美国家法律教育的重要形式,这种教育模式更多的是对社会规范、案件程序及辩论技巧等进行讲解与传授,但因缺乏一定的衡量毕业生是否合格的标准,导致其缺乏体系化的理论内容与知识,不能很好的表现、维护并实现法律的形式理性.之后随着近代文艺复兴的发展,学院式的法律教育模式开始出现并不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开始作为一种知识学科体系进行传播,教师将这种理论化的法律知识不断传授给学生以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这种职业教育性质的法律知识传授模式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近代以来工具理性与科技理性的影响而使其具备一定的理性规定.从法律理性与法律教育的内在关系分析,学院式的教育模式更多的受制于法律理性传统的影响,单方面满足了法律理性尤其是法律的形式理性要求,但缺乏对法律人理性的关照,因此弊端相对明显.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与科学的教育,因此大部分毕业生在完成其教育后都加入到社会中进行社会服务,这种教育属性决定了其教学方法更多的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与欧美一些职业性法律理性教育相比,其对法律人的理性培养机制更加缺乏.近些年以来,欧美法系的部级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开始更加注重法律实践的教学环节,突出法律的工具理性价值,而且随着法律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发展,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及案例教学课程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学生对基本法律技能的需求,因此诊所法律教育形式开始出现.这种教育教学模式的形成推动了案例教学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应用,同时也有效推动了法律人理性的培养及法律教育的充分改革.由此可以发现,法律理性最终会构成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教育也会成为法律理性的孵化巢.在传统法律理性相对抽象的时期,法律教育也不发达,近代以来,随着法律形式理性的发展,学院式法律教育方式的出现使法律形式理性得到了充分的完善.现阶段,通过法律人自身的理性来克服法律理性本身的局限,最终使法律人的理性教育成为法律理性及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需要充分重视法律教育的实践环节,推动法律教育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发展.

二、多重教育方法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

法律理性体现在法律教育中主要涉及到法律教育的性质、内容、目标及方法等.

1、课堂讲授法课堂讲授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教育中的重要方法,其与大陆法系的法律理性具有内在一致性.课堂讲授法能够将概念与体系充分传授给学生,使得课堂效率提高,另外法律理性也是社会科学理性的一部分,因此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进行法律教育教学也就成为法律教学的重要途径.另外,在大陆法系中,法律理性呈现出一种建构性体系,从而很好的方便了课堂授课.通过课堂讲授的方法,学生能够较好的领会法律理性的内容,因此如何现代法律理性依然存在且法学作为一项社会科学其知识体系不发生改变的话,则课堂讲授的方法也会一直延续.课堂讲授的方法能够有效推动法律理性的传播,但其忽视了学生作为课堂主体的地位,将学生认作被动的授课对象,导致课堂气氛相对沉闷,教学效果不理想.

2、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即运用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教学的课堂知识讲授方法,教师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案例的发展脉络与解决思路方法,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这些典型案例的基本思路,进而解决一些类似的普遍性或者特殊性问题.案例教学法通过对法学理论进行实践性的阐述来辅助课堂讲授,能够有效提高课堂效率.中国的案例教学所采用的教材基本上是按照理论教材的顺序与内容进行编写的,每个案例都能很好的说明一个法则,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进行知识的灌输,有效缓解了课堂讲授法的呆板.案例教学法与课堂讲授法具有相同的属性,即法学理论知识的讲授,虽然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活跃课堂氛围,但并不能充分提高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性能力,因此不能过分推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应有计划的合理安排不同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3、诊所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是在对案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等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诊所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学院设立法律诊所,每个诊所设一名教师,学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本地真实的当事人诉讼案件,其宗旨在于将学生引入到实际的实践活动程序中,比如如何会见当事人、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参与社会制度的谈判等.诊所法律教育的出现向传统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挑战,其功能主要在于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理性,通过使学生认真的处理真正的案件来巩固其课堂所学知识,同时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作为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与道德标准.

三、总结

法律教育范文5

(一)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一般可分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但不论是哪种人才培养目标,都离不开对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法律并非他们的专业知识内容,同时,法律也不像英语、数学等课程那样属于基础必修课程,这也导致了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基础教育的课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是公共必修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育两方面内容。但是目前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就是,从教材内容来看,思想道德修养内容约占整门课程的2/3,法律基础内容约占整门课程的1/3,这导致了在很多高校将这门课程定位为思想品德课程,从而容易使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其作为政治课程进行讲授。同时,《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多数为非法律专业教师,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在授课时,很难将法律知识、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很难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知识真正融合到一起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向学生传授。

(二)教育方式单一,以课堂理论讲授为主,缺乏实践性

高校对学生法律教育大多采用课堂讲授形式,易倾向“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堂,往往缺乏师生之间的互动,使得学生被动获取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学生在学习时多为应付考试,对于书本中的法律知识只是死记硬背,没有深入的思考和理解,容易遗忘且很难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生活中。此外,这种局限于课堂理论教学方式的法律教育,缺乏实践经验,导致大学生缺乏对法律直接的体验和实践,很难从心理和思维的角度树立法律意识,从而未能完全达到法律教育的真正目的。

(三)法律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高校法律教育需要一支具备专业法学背景、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在高校当中,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教师主要还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这部分教师多数为非法律专业教师,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法律实践经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很难将法律知识、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进行相关案例分析时,难以结合道德与法律,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关联延伸,从而降低了法律教育课程的实效性。

(四)法律咨询机构建设不健全

高校中法律咨询相关机构的设置不健全。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已拥有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但是,在高校里却很难看到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高校中以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服务的机构建设尚不健全,当大学生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很难通过有效途径获得帮助,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学校法治氛围的形成。

二、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建议

高校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教育,首先要明确培养目的。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法律教育的目的不是要培养专业法学人才,而是要通过法律教育让其对法律体系结构有整体的认识,并且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提高其用法律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达到以上目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一)拓宽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在《利维坦》一书中,托马斯•霍布斯提到“法律仅仅对广泛了解的人来说才是法律,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可见,在法治社会建设这个大环境之下,我们的高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应首先要以法律知识的传授为基础。对于高校而言,拓宽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一方面,除了一些法律必修课程以外,还可开设法律相关选修课程,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需求和兴趣选择法律课程进行修读,让其有更多的机会拓宽法律知识面。同时,学校可充分利用社会中的优质资源,从社会中聘请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如律师、法官等进入校园,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让授课者的实践经验真正与理论讲授相融合,增强法律教育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优化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效益的重要前提,高校法律教育需要良好的师资队伍来推行。对于一些非政法类高校来说,在现有师资的情形下,应加大法律基础课程教师的专业化培训,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和深造,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还应吸收具备扎实教学功底、良好专业修养和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加入法律教育队伍,真正将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法律实践的力量。

(二)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达到由内而外的素质教育

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律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所以新形势的教育,就是培养具有现代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的人才,将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更有效地达到对学生进行由内而外素质教育的目的。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两门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其目的也正是在于将学生的道德修养教育与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有机融合,相辅相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全国高校内是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它也是一门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法律道德素养的重要课程,要将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达到培养目标,高校应当考虑加强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把控及教学质量管理。一是,课程承担单位应当对课程进行准确定位,在进行授课内容安排时,注意法律教育内容与道德教育内容的平衡统一,从而避免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二是,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应当将法律知识与道德教育进行融合,例如在讲解婚姻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时候,可以适当结合相关道德规范的内容,将道德修养与法律教育作为统一整体进行讲解,让学生理解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认识到从道德与法律的角度来规范自身的行为;三是,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应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讲授的趣味性,对于一些法律概念应当避免过于专业化的阐述方式,可适当增加法律案例分析,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对社会问题法律案件的独立思考能力与自主学习能力,同时还能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提高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并且有助于非法律专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消化吸收。

(三)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由于传统教育体制和教学模式的影响,法律教育通常重视课堂教学,忽视实践教育环节。然而,对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学生在拥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心理和思想上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感觉和情绪。否则,理论的法律教育只能让学生对知识概念有所了解,很难让其在思想和情感上与法律思维保持一致,从而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目的。通过对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教育模式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法律教育途径相对较多且更注重实践性。例如,新加坡高校在法制教育过程中融入了家长合作、社区合作、政府合作等途径,为高校的法制教育提供更多便利的环境和优秀的教学资源。借鉴国外不同法律教育方式,高校可通过以下几方面工作的开展推动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的实践工作。一是,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法网》等类似的普法栏目,用贴近现实的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让学生产生对法律危害性的认识以及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憎恶感,在认知上了解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二是,让学生“走出课堂”,积极在校园内开展法律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鼓励高校建立法律社团等学生组织,在学生会等社团中增设法律部,为社团活动提供法律意见,通过校内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学校应积极与政府法律部门及相关机构进行联系,为学生“走出校门”进行法律实践提供机会和平台,例如动员学生以志愿者的身份积极参与到社区的普法工作中,让学生在做法律宣传工作的过程中自身也受到法律的教育与熏陶。鼓励学生到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实践,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真实案件审判等,让学生更近距离接触法律,增进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在法律教育的过程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实践教学手段,有效促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实践的综合教育功能,对学生法律观念以及法律学习积极性的培养更加有利。

(四)建立高校法律咨询机构,营造高校法制氛围

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对学生自身内在法律素养的提高,与此同时,在高校当中,还应当积极推进法律咨询机构的建设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因为对于高校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并非学习法学的专业人才,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当真正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还需要得到相关机构的意见与帮助。因此,建立高效法律咨询机构,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让学生对法律产生信赖感,当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想到通过对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寻求帮助,利用法律的途径对问题进行解决,对于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着积极的作用。法律咨询机构的人员结构可由法律专业教师及学生助理构成,还可聘请校外专业人士参与到高校法律咨询工作中。机构的职责应是积极为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切实加强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机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还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常用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达到法律知识的普及目的。除此之外,法律咨询机构的建立可以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机会,学生通过参与到法律咨询工作中,更加熟悉法律内容及相关法律流程,让学生可以走出课堂,充分实践。

三、结语

法律教育范文6

“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借鉴了医学中的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相比之下,诊所式法律教育较传统法学教育更有利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理论性研究的理解及提升实践经验。

关键词: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育改革;实践;本科生

“诊所式法律教育”通常由课堂教学和案件两部分构成,课堂教学表现在学生通过讨论、模拟案件的形式来加深对法律专业知识的认识和能力提升。案件则是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案件的任务,当下,“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已然成为全球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新趋势,是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大趋势的新型法律教学模式。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一)弥补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弊端与不足

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教学,导致部分学生毕业后,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将所学知识融入到实践的工作中,在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是同样陷入窘境。“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门侧重于法律实践教学的课程,弥补了司法实践的教学空白,让学生在理论知识学习的过程中接触实务案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解决案件过程中,学生可以提升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以外的技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不足和弊端。

(二)有利于培养多维法学思维,全方位发展

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不仅仅局限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只要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掌握法律技能的岗位都需要优秀的法律人才来担任,这就要求我们的学生能够适应各种法律工作方位,拥有多方位的法学思维。这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将学生置于律师的位置,从而使学生增加实践经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分析、自我批判、自我调整,还要对法律制度、社会以及政治范畴做出合理的认知和分析。学生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也会逐步适应社会,提高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觉性。对学生而言,其目标是为当事人谋取利益的最大化,用自己的观点和专业素质说服法官,进而不断培养起“律师思维”。

(三)增强学生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是以真实案例为对象,在办理真实案件过程中,学生接待当事人、查阅资料、自主调查取证、思考个案、和解调解、参与庭审等。这些都是对学生各方面专业素质的锻炼和培养,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亲身体验正义、感受法律权威的同时,促使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综合素质的极大提高。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学生通过接触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认识到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从而更能培养社会正义感与责任感、增强学生的使命感。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的配套设施不健全

首先,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网络资源对于新兴行业的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各高校的法学院网站上,基本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律诊所栏目,导致高校内对于诊所式法律模式的认知度较低;同时也没有建立专门办公地点和电话热线,导致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回复和解决。其次,对法律诊所的重视度不高、经费匮乏,导致社会认可度低。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具体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与此同时,法律诊所的日常运行也需要经费支持。因此,配套设施的不健全也间接导致了法律诊所式教育的社会认知度较低。

(二)学生作为诉讼人的身份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现行三部诉讼法和律师法都赋予了律师特有的诉讼权利和地位,但并没有赋予学生的诉讼权利和地位,没有健全的法律规定极其不利于法律诊所中学生案件的开展,对于当事人来说也具有较大的风险,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完善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方法和对策

(一)改善教学方式,完善学科设置

发展新型法律教育模式的重点就是将学习的侧重点从理论转移到实践上来,将学科内容转为“实践为主,理论为辅”,将调查取证、思考个案、和解调解、参与庭审设为学科的必修课。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巩固和提高,不断改善传统教学方式,完善学科设置。

(二)加大政府、社会的扶持力度

通过法律诊所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不仅可以更好的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增强专业技能,同时也能为政府法律援助事业注入新生力量。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和体系仍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在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的过程中,需要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同样也需要学生和指导老师的共同努力,并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改善和完备,切实的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明确的法学教育目标,从而提高法学的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法学领域中的实践能力,并逐步走向法律职业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的道路。

作者:王歆鹭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律教育范文7

(一)法律教育起源的主要媒介

古代西亚地区最早出现楔形文字,拉起了人类文明的大幕。古代西亚苏美尔人在生活中对事物进行总结、凝练,形成了早期的象形文字。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区域居民对象形文字进行简化和完善,于公元前2600年左右形成了楔形文字,为古代西亚文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该文字发展下,古代西亚区域法律文化逐渐形成并被记录保存下来。相关资料显示:早在楔形文字时期古代西亚区域就开始出现“法律”一词,通过该文字保存相关性质的法律内容。文字逐渐丰富后,该区域通过文字对法律规则、法律法典进行保存,为法律教育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使法律教育更加系统化、层次化。

(二)法律教育起源的主要场所

文字为法律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法律内容能够与法律教育充分结合在一起,从根本上加速了法律教育体系的发展进程。而学校为法律教育的衍生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法律教育能够扎根发芽,在这片肥沃的知识土地上开花结果。古代西亚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对法律教育内容较为重视,通过学校体系构建形成了高效的法律政治人才培养结构,为国家输送了一大批行政人员。该区域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了专门的教材范本,设置了系统的教学内容,采用了多样的教学方法,全面提升了法律教育质量。该区域学校对法律教育的实际功用非常重视,教育内容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与行政内容、法律内容息息相关,培养了大批行政、法律等方面的精英人才,为法律教育的兴起与繁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状况分析

(一)法律教育的形成

法律观念是促进法律教育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西亚楔形文字法典中对法律教育内容进行明确,充分凸显了法律教育观念。该时期苏美尔人制定了《汉穆拉比法典》,对法典中的内容进行明确,形成了良好的法律观念。该观念中明确指出要维护公平正义,对国王统治下的社会公平进行把握,通过法律实现社会秩序的保障和社会内容的规范;古巴比伦制定了《赫梯法典》,对法典中的法律条文进行明确,指出在法律条文分析的过程中要以法律观念为核心,树立良好的法律认知,在法律内容基础上带动法律教育,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法律教育的成熟

法律体系形成后,古代西亚区域对法律教育进行全面把握,迅速拓展,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律制度,上述制度是法律教育发展的催化剂,使法律教育发展进程迅速加快。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在进行法律教育构建的过程中对法律内容较为重视,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律教育结构,使法律法典的核心内容与法律教育体系相融合,从根本上提升了法律教育质量。该时期国王对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希望通过法律巩固自身的统治,法律发展非常迅速。成熟的法律带动了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具有典型制定法特征的法律教育工作内容。与此同时,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在进行法教育构建的过程中还对习惯法进行强调,形成了以习俗、惯例、通例等为核心的法律内容结构。习惯法中以口头誓约和契约最为常见,将文书和证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常规的法律教育内容形式,为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使法律教育能够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融于生活,大而化之。

(三)法律教育的贡献

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教育对法律教育方式和法律教育内容的丰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法律教育方式方面,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教育形成了特定的精英式教育途径,在知识传授的基础上融入实际生活,注重不同专业技能的提升,结合求职意向形成了与学生发展相协调的法律教育结构,这种结构从根本上提升了法律教育质量,改善了法律教育效益;在法律教育内容方面,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教育形成了与自身法律内容相协调的教育体系,在法律知识基础上形成与之相对应的教育结构,其培养效益与法律需求相适应,从本质上提升了法律教育培养指标,改善了法律教育培养水平。

三、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一)法律教育改革措施

1.学校法律教育的过程中法律教育应选取通才还是选取专才

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教育的过程中对法律教育非常重视,多选取专才进行法律教育,这种法律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教育质量,但整体教育范围受到限制。通才可以有效提升法律教育工作的知识面,向学生灌输更多的知识,使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法律教育内容,形成辩证的认知,但该教育过程中专业程度欠缺,教育效益仍需进一步提升。因此,新时期我国法律教育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可以选取专才对法律内容进行教育,实施专业知识的灌输,完成法律教育的专业化内容讲解;选取通才对法律教育的本质进行挖掘,通过辩证的角度对法律教育的内容进行分析,结合实际内容对法律教育的实际意义进行提升,从而全面优化法律教育质量,改善我国法律教育发展进程。

2.法律教育应走向精英化还是走向大众化

精英化和大众化是当前我国法律教育发展的两个主要方向,精英化可以从根本上提升法律教育质量,大众化可以从根本上拓展法律教育范围,两者在纵向和横向方面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古代西亚地区主张在精英化教育的基础上逐渐大众化,以精英化为核心对法律教育内容进行全面落实,在上述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法律教育的范围,实现法律教育大众化,从而达到教育效益的全面改善。我国法律教育的过程中也可选取上述教学设置方案,强调精英教育,不断提升法律教育质量,在质量基础上尽可能拓展范围,全面提升我国法律教育工作效益。

(二)法律教育注意事项

1.弘扬精神,形成正确价值观

我国法律教育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弘扬精神,强调法律体系下的价值观,形成正确的法律认知。人类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内容不断变化,知识体系不断转变和丰富,但其本质价值观是一定的,主要是为了以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发展秩序,形成公平的价值理念。因此,我国法律教育工作改革的过程中将价值观作为法律教育改革的核心注意事项,对价值观内容进行强调,确保法律公平的价值要义能够充分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形成良好的法律教育环境。

2.发扬传统,坚实教学规律性

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过程中要对法律教育核心传统进行把握,以上述传统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律教育,对法律教育知识体系和内容结构进行合理构建,从而全面提升法律教育效益。要对法律教育的规律进行分析,在传统基础上形成科学性教学体系,确保法律教育能够与时展相适应,最大限度改善法律教育水平。

3.坚守使命,强调法教重要性

法律教育工作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其教育效益直接影响着社会建设质量,影响着日常生活秩序。在对法律教育进行优化的过程中人员要把握好上述法律教育作用,对其社会发展的使命进行强调,将法律教育落实到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从而全面优化法律教育质量。我国法律教育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坚守使命,对法律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将法律内容与法律教育结合在一起,是法律内容能够充分渗透到法律教育中,从本质上加速法律教育发展进程。

四、结语

法律教育范文8

关键词:法律教育;法制教育;多样化

前言

国家的繁荣与社会的稳定离不开专业法律人才队伍,近年来,我国对职业法律教育加大了投入力度,培养了一大批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法律专业人才。高素质人才不仅代表了法律业务能力强,还在文化与道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突出。为适应时代需要,各地高校纷纷加强法律专业教育力度,但就目前的教育状态来看,其实际效果并不明显。许多学校仍然保持一种应试教育的思想观念,片面注重理论知识的教授,缺少综合素质教育和法律思维、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培养。针对现阶段的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做好法律教育的前期宣传工作

法学学科教育是高校中的一项专业教育内容,但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的养成却未必仅在校园中实现。相反,若能在社会层面上尽可能做好法律教育的宣传工作,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使人们更加支持和拥护法律的实施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在潜移默化中更加理解法律教育的内涵与重要性。因此,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案与措施做好这类工作。首先,应当实事求是,杜绝法律宣传走过场,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来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宣传方案与宣传手法。例如,通过开展一系列与法律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或社区活动,让法律的宣传工作发挥到最佳效果。其次,宣传法律教育应当做到广泛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在对广大农村地区、公司企业等地方进行全面宣传普及的同时,注重教育材料的生动性和典型性,确保每个环节宣传到位,从而确保普法教育的有效性。再次,相关领导干部应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领导干部时常通过会议与交流活动间接接触与推广法律和政策,因此,全方面提高领导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时纠正个别领导干部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相符合的传统思想观念,有利于其办事能力的提高。不仅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领头作用,并且为各级法律教育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最后,在现代化与全球化的时代中,网络应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阶段的法律宣传教育应当抓住时代契机,建立专门的普法教育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平台等讲解相关法律常识和现行法律规范等。可以采用形式多样的讲授方法,如短剧、漫画等,能够吸引年轻人的注意,同时方面老年人理解。

二、面向职业技术类院校开展法律教育工作

由于成长环境、个人素质等诸多原因所限,一部分适龄青少年无法进入全日制高中或者大学进行学习,而是走向职业技术学校。这本身并无不妥,能够掌握一技之长从而自食其力,同时丰富了国家人才结构,是一举数得之事。但是,许多进入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心态不端正,仅仅是为了混得一个毕业证书而已,并没有真正用心学习相关知识。还有一种情况,一些学生处在青春叛逆时期,喜欢冒险和刺激,对课堂学习不感兴趣,基本处于不学无术的状态,家长于万般无奈下送到职业学校进行管教。诸如此类,大大增加了学校的管理难度,同时,职业院校由于办学条件、办学理念的不同,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对专业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职业院校中的学生没有受到好的法律教育,对学校、社会及学生自身而言,都会形成危险隐患。因此,相关领导与职业院校的教职员工都应当充分认识到,良好的法律教育对职业技术类院校的学生的重要意义,应当在教授职业技术的同时,传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养成懂法守法的思维方式;在教学方针的制定过程中,采用科学有效的教育措施,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知识在课堂上进行全面讲解,充分实现法律法规在学生中的有效普及。职业院校的教师在讲授法律知识的时候,要注重言传身教,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为学生树立榜样。因此,应当特别注重教育方案和教育内容的结合,将法律知识内容能融入到其他科目中去,同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

三、法律教育的形式应当灵活多样

高校相关领导和教师应当适当转变法律教育理念,通过制定专门的教育方案,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只要能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身心发展,法律教育可以不必拘束于课堂和讲授形式;只要有利于法律知识的传播和观念养成,法律教育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仅要开设法律专业学科,而且要在其他专业配备最基本的法律课程,充分让学生接触、熟悉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学校也可以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到学校开展讲座,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促进书本知识向实际法律工作的转化。与此同时,也可以组织多种多样的课外法律教育活动,比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比赛和设置法律专栏等;也可以选取比较有意义的法律专题,利用校园广播进行每日播报,养成法律氛围。通过课堂内外的结合,更深入学生的思想理念,让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得更加透彻。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促使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如今法律教育在学校课堂中是一门必不可少的课程。此外,国家为法律教育领域提供一定的支持,有利于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法律教育政策研究,尤其是如今的职业院校的发展,不断改善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让每个公民都能遵守法律,从另一个角度讲,法律不仅保障了人们的生活安定,并且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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