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调查报告范例

电信调查报告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1

在实施实践教学之前和之后对学生进行试卷测试,试卷分别叫前测试卷和后测试卷,每卷均为20道题,总分100分。2个班共89人,89份前测试卷全部收回,后测试卷89份回收86份。前、后测试卷主要调查学生对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关系和相互影响的认识以及科学意识、科学态度、科学兴趣、科学价值观等的变化。从统计结果来看,由前测试卷中学生对STS知识了解过少,甚至没听说过,到后测试卷中了解了STS的内涵这就是一个进步。学生们普遍意识到环境对人们生存和生活的重要性,对后测试卷中提到的是否修建核电站,有20%的学生表示反对,比2009年的问卷偏高(原来是12%),估计日本的核泄漏事件留下了阴影。与2009年的师范专业学生相比,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严谨性不如师范生,数学基础较差,但动手能力更强,做实验时更易入手,对科技的领悟力更快,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之间的影响更关注。值得欣慰的是,两届学生后测试卷中对学习物理的兴趣都提高了10个百分点。我们首先对教材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了解哪些内容的理论性更强,哪些内容更与实践相关,哪些内容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能与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渗透,然后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最后按计划实施教学,在教学中渗透STS教育。

2基于STS教育的大学物理课程教学内容

我们以《大学物理》(匡乐满主编,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第一册为例,主要内容是力学和热力学。根据非物理专业《大学物理教学大纲》,经过仔细阅读和讨论得出了基于STS教育的大学物理教学内容。

3基于STS教育的大学物理课程教学设计与实践

找出大学物理教学与STS教育内容渗透的结合点后,我们制订出了教学计划。除在常规教学中渗透STS教育外,还举办专题讲座,成立科技创新小组,开放实验室,撰写调查报告、问题探究报告等,取得了较好的教学实践效果。

3.1举办专题讲座

我们首先给学生进行了一次STS教育专题讲座,向学生介绍STS教育及信息高速公路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客观分析“信息高速公路”带来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社会经济影响,即“信息高速公路”不仅将深刻改变社会经济形态和结构,而且将永久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相互沟通的方式,但它也可能带来许多明显的社会经济问题,如社会变得更加脆弱、道德沧丧、人的行为异化、隐私权进一步受到严重侵害等。如美国“棱镜门”事件,“人肉搜索”,各种电信和网络诈骗。

3.2在常规教学中渗透STS教育

根据表1中基于STS教育的大学物理教学内容,我们在常规教学中根据具体内容章节渗透STS教育,包括理论、实验和习题,贯穿整个学期;重视实验教学,并在教学过程中随时补充新的科技内容,提高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比如讲第一章离心运动时,描述其利与弊。联系网络、媒体上报道江西省两女童被洗衣机绞死事件,告诫学生一定要正确、小心用电,使用洗衣机后拔断电源线。第三章狭义相对论中,STS内容有科学家爱因斯坦的故事、宇宙的奥秘(宇宙速度和膨胀宇宙)、月球探测等,并且结合我国月球车玉兔号成功着陆月球表面这一重大事件,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科技探究能力。

3.3成立科技创新开放实验室

我们将“杨氏模量的测量”实验实行开放教学,因为杨氏模量测量仪用到了光杠杆放大原理,还要用望远镜观看平面镜内反射的标尺像,趣味性比较强。此时力学实验室对全校所有学生开放,起到科普教育的作用。同时,针对“转动惯量的测量”实验,我们给学生提供必要的器材,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测量,最后写出误差比对实验报告。

3.4成立兴趣小组

以寝室为单位成立兴趣小组,收集各种科技信息,每两周汇总一次。一学期来,大家收集到很多的科技信息和科技动态,比如有:比特币、智能手表、谷歌眼镜、旋转磁场直流电动机、可穿戴设备、云服务、手机桌面软件、特斯拉汽车公司推出的TeslaModelS纯电动汽车、苹果两款最新的iPhone手机,iPhone5s和iPhone5c。“狗币”(Do-gecoin)是一种更奇葩的虚拟货币、无人机投递(PrimeAir)等等。

3.5开展问题探究

调整教学计划,选定了2个题目给学生探究,一个是“在车上体验力和运动”,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都行,发现力学和动力学原理。另一个把讲座“解读人体的能量来源及其转化”改为问题探究,人为什么要吃饭?冬天为何要烤火取暖?胖子和瘦子是怎么来的?并要求写出研究报告。

3.6撰写调查报告

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了解科技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是STS教育的精髓所在。我们给出“物理污染知多少”课题,要求学生调查周围环境中的物理污染,远的如某居民区污染调查,某工厂污染调查;近的如校园污染调查,某栋学生宿舍楼污染调查。可以采取实地考察、参观访问、资料查找等形式进行,写出调查及整治报告。从撰写的调查报告看,学生们通过这次调查,对“物理污染”有了很深刻的认识,知道物理污染包括噪声污染、振动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热污染和光污染,了解了这些污染的危害以及防治措施,学到了很多与生活实际紧密相关的知识,并明确表示“减少物理污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后会更关注自己所处的环境。

4结论与启示

通过一学期的教学实践,我们发现基于STS教育的大学物理教学与传统的大学物理教学相比,在教学内容上,更注重物理学知识与其它学科以及技术、社会的内在联系;在教学的时间和空间上,不再局限于指定的时间和教室;在课堂教学形式上,不再是“填鸭式”教学,而是以讨论课、研究课为主;教学的方式和方法由单一性转为综合性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教学的主体由教师转为学生,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参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强好奇心和兴趣,学生的创造能力、科学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大幅度地提高。实施基于STS的物理教育可以成功地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整合,培养具有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新型高素质人才,以填补科学与人文之间的鸿沟。

实施基于STS教育的物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和障碍是:实施STS教育之后,物理教学的容量加大了,这需要教师在课下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搜集资料和备课,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也要系部领导重视,可适当增加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提高教师的积极性。教学评价也要多样化,不再局限卷面评价和实验评价,而要把小论文、小制作、调查报告等纳入评价体系中,实现评价多元化。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信息泄露;电信诈骗

0引言

当今,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使得数据信息开始充斥于个人生活中,开启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互联网原本具有极强的匿名性,但当大数据时代来临,经年累月沉淀在互联网中的无数的个人信息性也变得不堪一击。个体被细化成为一个个数据包的集合体,被各种数据不停画像,最终将成为大数据时代的“透明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大数据时代里备受关注。在法律层面,201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1],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给予极大关切;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议事日程,相关立法呼之欲出;2019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对“利用网络开展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等活动”提出要求。在市场监督层面,2019年1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3],针对各类应用程序中存在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展开全国范围的专项治理。

1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广泛影响

个人信息泄露后造成的影响比较复杂,在各方面影响都呈耦合状,主要影响目前可以归纳为五类,后期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利用个人信息产生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一是商业环境下的广告精准投放。定向广告是互联网企业借助用户行为数据分析目标用户的偏好或需求,进而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投放不同的广告。中国互联网协会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表示,84%的网民曾经遭受过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比如广告推销等。二是电信精准诈骗。个人信息的泄露让犯罪份子实施精准诈骗有机可乘,根据中国银联公布相关数据显示,超过90%的电信诈骗是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引致的。三是互联网环境人肉搜索。人肉搜索一直是法律的灰色地带,其途径主要依靠个人信息泄露,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四是账号密码泄露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底的《网络空间安全蓝皮书: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发展报告(2018)》显示,从2017年下半年到2018年上半年,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上千亿元。五是造成公众信息安全感的缺失。2018年12月的《公共安全感蓝皮书:中国城市公共安全感调查报告(2018)》称,中国城市居民对信息安全感最低,信息安全感指数在全部城市公共安全感分项指标中倒数第一,这与电信诈骗的发案率密切相关。反言之,公众信息安全感可提升的空间较大,迫切需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2信息泄露原因分析

敏感信息是指用户或企业单位所独有的不可公开的隐私信息,一般包括:个人信息、鉴别信息和商业信息三种。个人信息指的是用户身份的相关属性,如姓名、手机、身份证号、邮件等信息,在部分行业(如政府、金融行业)的系统中往往具有强实名信息。鉴别信息是指用户进入系统所使用的认证信息,如用户名、密码、动态口令等信息。商业信息是指用户在系统中的商业操作记录,如采购信息、竞价信息等。此三类信息一般均统一存储于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是大部分信息泄露的总源头。但是这三类信息分别具有不同的用途,泄露后产生的风险也不尽相同。此外,在了解泄露源和泄露风险的情况后,还应深入分析敏感信息泄露的其他三个重要因素,分别为泄露原因、泄露方式和泄露渠道。敏感信息泄露的总体情况如图1所示。目前大部分机构存在信息泄露的脆弱点。如有些互联网系统存在SQL注入、跨站脚本等漏洞,可能被恶意人员从互联网发起攻击,获取数据库权限导致信息泄露等。部分系统虽然为内部系统,但内部业务终端可访问互联网,一旦该终端受到病毒木马的攻击,则导致系统中的敏感信息遭泄露。泄露的方式却有多种情况,一般分为内部泄露和外部泄露两种。外部泄露是指机构以外的人员利用系统漏洞通过互联网攻击或布置钓鱼网站欺骗用户等手段,获取用户的敏感信息。随着日愈猖獗的黑客盗取数据库行为,从2011年爆发CSDN的600万用户信息泄露,至相继而来的京东商城、美团网等电商沦陷,外部泄露危害的频繁度与严重性可见一斑。另一种为内部泄露,是指机构人员及外包人员等能够接触内部系统的职工发生的信息泄露。国内70%的泄密事件均为内部泄密,这是由于内部人员拥有天然的合法权限访问信息数据。如果内部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不高,可能遗失存有明文敏感信息的移动介质,造成大量信息泄密。又或者内部业务人员甚至是系统管理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目的将用户敏感信息泄露给数据中间商,他们不仅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系统权限范围内的信息泄露,还可以通过内部攻击系统,得到更多的用户敏感信息,这类攻击容易得手是由于系统往往对内防护较弱而导致的。另外,有些机构对系统的开发或运维采取外包的方式,且对赋予外包商较大的权限去访问系统,使得外包商可接触到系统内的敏感信息,一旦外包商的管理不完善也会造成大量敏感信息的泄露。敏感信息泄露的渠道一般为:第一手由外部黑客或内部人员非法获取、转至数据中间商、最终到达买家。

3个人信息保护解决措施

个人信息保护是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做到真正防护要做到三个“不”,即“拿不到”、“用不了”、“逃不掉”。“拿不到”是指恶意人员无法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大规模的个人信息;“用不了”是指恶意人员对已拿到的个人信息无法进行非法使用;“逃不掉”是指恶意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的违法使用后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1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监管部门加强整体监督,政府部门建立基础保障平台,企业采取全面防护措施以及用户提高信息保护意识。(1)监管部门加强整体监督应积极开展信息盗取的专项研究,对机构采取合规支撑、培训认证、技术检查的方法指导其尽量避免发生敏感信息泄露事件。合规支撑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制高点,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根据不同的业务条线对所管辖的机构进行特殊规范,通过专项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明确业务开展范围。健全企业自查汇报机制、群众举报机制以及风险共享机制。培训认证是为了唤醒与提高机构和用户对信息安全,尤其是敏感信息保护的意识,明确信息管理的重要性。监管部门可联合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相关的培训,开展相关考试和认证。技术检查是一种强制监督手段,进行定期检查。具体方式可针对信息系统的脆弱点作一个深入的检查,如敏感信息分类、加密存储与传输、敏感信息访问控制、非授权复制等,深入挖掘信息泄密重要的脆弱点,同时也针对整个信息系统的业务逻辑进行排查,基于业务流程的方法判断系统存在的逻辑漏洞及相关风险,有效保障敏感信息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能得到一定的隐匿与保护。(2)政府部门首先可通过引入新技术新应用的方式,提供全新的基础保障平台。在生物识别方面,由于个人生物信息(如人脸、指纹、虹膜等)的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可能导致无法弥补的后果。故可建立统一的个人生物信息特征库。当企业需要个人信息进行比对时,只能统一通过向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才能完成生物特征值的比对,而不能通过私自收集个人生物信息完成识别。再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利用区块链的特性(如保密性、可追溯性等)将个人信息控制权重新交回到用户。基于区块链技术普通个人能够在建立数字身份的同时亲身参与实现个人信息的保护,自行控制是否允许特定组织或个人访问、储存、分析或分享自己个人信息。其次,可采用可信环境思想,采用可信计算、可信网络等技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如目前广泛采用的手机TEE方式,能够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存储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同时打造一个拥有可信用户、可信网络、可信终端、可信业务系统平台等各方面安全可靠的整体可信网络体系。最后,政府部门还可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对各单位的重要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提高单位领导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以加强各方面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落实,提高单位整体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3)企业采取全面防护措施应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在技术上经常对系统各层面的漏洞进行检测,并及时进行安全补丁更新,尽可能地杜绝来自外部的攻击。此外,部署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行为审计设备等,时刻关注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异常行为。对于重要的敏感信息应该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进行加密存储,以提高整体的防护力度。第二,在管理上建立完善的审计与制约机制,对内部人员的权限实现最小分配,并设置安全管理员、审计员等重要角色,实时监控内部人员的非法操作。同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泄露内部资料的人员以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此外,对于外包服务商则需采取严格的审核措施,尽量避免其接触到客户的个人敏感信息。用户提高信息保护意识是关键的一环,因为个人数据采集的源头在于用户,让用户了解个人信息的价值、泄露方式、泄露危害等,才能有效提高用户的个人信息防护意识,在源头上将信息泄露的风险降到最低。

3.2建立可信社会体系

实现“用不了”是我国建成可信社会体系的重要体现。违法人员即使拿到大量的个人信息也无处可使,再多的个人信息也只是烫手的山芋,量刑的证据。所以要做到这点需要运营系统对个人信息做到严格限制和政府采取全面征信体制。(1)运营系统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进行严格限制。个人信息被违法人员盗取后,主要通过通信方式进行利用,一般为打电话、发短信、发电子邮件等。而这些动作都需要依靠运营商进行。运营商可以通过目前的先进技术对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电话号码进行甄别、限制和禁用。如检测出单个电话号码每日发送的短信数远超出正常社交范围,且该电话号码不是企业备案的号码,就可对内容进行判断,若存在个人信息滥用的情况则可采取限制,严重时进行禁用,同时将这些黑名单或征信信息报送公共征信平台。(2)政府采取全面征信体制。建议政府推进信用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对于个人信息的违法利用,主要通过运营商的风控手段进行甄别。同时整合互联网络、政府征信资源(如工商、税务、法院、认证认可等)等数据信息,与公安、人民银行等权威征信系统进行对接和数据共享,建设政府的征信平台,提供统一、权威、可信的征信服务。

3.3建立追溯机制

“逃不掉”是三个“不”中最后一环,是一种强烈的威慑力量。做到这一点需要法律明确惩戒立法保护个人信息,运营服务商进行实名验证以及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1)法律明确惩戒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建议对现有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明确个人信息保护主体的责任与行为规范,并切实强化执行。另一方面,修订现有法律体系中与个人信息保护冲突的条款,在各个行业完善信息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在不同领域有利于个人信息保护健康发展的相关法规。(2)运营服务商进行实名验证。在追查个人信息利用事件的调查方面,通信运营服务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发生个人信息被大量利用的事件后,运营服务商应在事件发生后,利用自身业务的实名登记情况,查出使用者的相关信息并提交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不少恶意人员通过真实身份证办理电话卡的情况,运营服务商可以定期对非实名制用户或弱实名用户做到不断清理,建立可疑名单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发送违法信息后立即封锁,以加强实名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建议公安机关在收集到其他各部门提供的各类信息后,在个人信息侵犯的案件上加大办案成本,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黑产链条上的相关人员进行抓捕,并给予严厉处罚,特别是针对大量个人信息泄露的特大事件要严惩不贷,坚决打击各种类型的网络犯罪,形成对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并逐步转变常态化模式。使盗窃个人信息的违法人员无处可逃,使觊觎个人信息的观望者退缩放弃,使企业和用户从意识上提高警觉,更加重视维护自身的信息安全。

4结论

综上,个人信息安全不同于普通机构的网络安全,其泄露的影响涉及面较广,危害具有长期性,必须投入更大的成本进行保护。我国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充分认清面临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需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测评机构、信息安全服务提供商用户等多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多方位合作才能够给予个人信息较好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Z].2017-06-01.

[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Z].2019-05-28.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3

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新媒体的不断涌现,电脑、手机等载体不断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高校的安全教育教学面临更大挑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9年8月30日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报告》显示,到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54亿,其中学生网民群体最多,占比为26.0%。[1]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教学,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对大学生的健康和全面发展十分重要。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课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技术的不断成熟,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网络构建的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在不断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2]但是当前部分高校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还存在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滞后,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

当前部分高校的安全教育课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教育教学方法,无法跟上时代的潮流。《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一般为大班教学,3、4个班同时一起上课,学生人数较多,教师会根据教材及教学大纲制作多媒体课件,采用最基本的讲授法,未能针对各类别安全知识进行灵活变通,有些授课教师甚至从头到尾都在读课件和教材,讲解完知识点后,就开始播放视频或者随意进行一些案例分析,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浮于表面。[3]在讲授安全知识或播放案例视频时,大多数教师并不关注学生是否真的在听讲,也不会和学生进行互动。这时大部分学生是没有专注于课堂内容的,他们可能在看自己的专业教材、玩游戏、看小说、聊天、睡觉等。许多学生认为,这种教学方式完全引不起他们的兴趣,这就导致一种课堂现象,教师在讲台讲,学生在底下无动于衷,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完全达不到安全教育的目的。教师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和拓宽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不是一直局限于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

(二)教学内容滞后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广西区内高校使用的安全教育课教材,该教材涵盖了大学生国家安全、心理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要内容,内容比较全面、系统。但是在真正的授课过程中,教师会发现教材其实是不太适用的。一方面《大学生安全教育》课每学期的课时较少而教材章节内容比较多,这就导致每个学期需要讲1到2个专题,涉及内容比较广泛,无法深入讲解。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安全事故又不断发生,而一本教材的更新改版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教材很难涵盖最新发生的安全事故。例如,当前部分高校非常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和校园贷问题。而对于这种新出现的安全事故的原因、表现形式、防范措施等,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公安、银行等专业部门均未形成共识。学校虽然会通过主题教育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求他们提高警惕,但通常没能站在大学生的立场上分析防范这些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因此,虽然不断在强调,但是仍然不断有学生陷入此类案件中。同时,大部分高校的安全教育内容不分年级、不分专业,没有根据学生的安全知识储备和安全知识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安全教育内容。

(三)学生学习动力不足

当前,大部分学生都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在家里,父母细心呵护,在学校,老师关怀备至,没有经历过社会的风吹雨打。他们一方面缺乏生活自理意识与能力,另一方面缺乏对社会复杂性的认知,一旦离开父母和老师,开始独立面对个人学习,生活和纷繁复杂的社会,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问题往往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觉。据统计,大多数校园案件的发生是由于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弱所致。[5]在大学生学习生活过程中,危险并非时时刻刻都有,也并非每个人都会亲身经历。因此,很多大学生认为安全问题只是小问题,不需要专门开设一门安全教育课程进行学习,自己完全有能力应对。也有很多大学生认为安全事故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这些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所以老师讲课的时候,就像在听故事一样。此外,当代部分大学生的功利心是比较强的,参加一些活动并不是以锻炼提升自己的能力为目的而是以加分为目的。在日常的学习中,学习重心也是在有考试成绩且能影响到自身评奖评优的科目。所以大多数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的课堂都不活跃,学生通常都是默默坐在那里看自己的专业课教材或课外读物、睡觉、玩手机等。

三、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教学的建议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一门集“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笔者拟从创新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和增强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几个方面分析如何增强该门课程的实效性。

(一)创新教学方法

要真正使安全教育入心入脑,教师在授课时就不能只是空洞的说教,让学生仅仅了解一些安全知识和技能,还应结合案例分析、现场说法、模拟演习等多种教学形式,让学生可以在实践中学习、锻炼和提升。首先,大学生安全教育课要改变大班教学上课模式,充分利用每学期比较少的课时向同学们输入安全教育知识。课堂教学时,教师除了向学生们讲授安全教育知识,还应该利用其它教学方法,让学生们在课堂上发挥中心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例如情境教学,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情境,让学生进行模拟表演,通过自身的表演和体验,更加直接的感受到安全问题出现时,应该如何面对和处理。例如如何有效规避诈骗、盗窃;如何在发生火灾时逃生自救;如何迅速处理一些意外伤害等。教师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堂可以结合多种教学方法,不应该局限于理论知识的讲授,要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5]其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现如今,大学生主要是通过QQ、微信、微博等途径进行交流与获取信息,高校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平台推送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读者所在的高校建立了三级微信群。一级群成员为分管安稳工作校领导、党办副主任、辖区派出所领导及民警、保卫处、学工处、宣传部、国交处、研究生学院、团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二级群成员为各二级学院分管安稳工作的副书记、学生科长、辅导员、各班主任;三级群成员为各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宣传委员、各宿舍长。自从建立微信群后,学校相关部门除了推送大学生安全教育防范知识外,还及时推送涉及大学生安全的最新案例,尤其是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案例,同学们在微信群里反映热烈,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提高,就一些安全问题、安全案例发表自己观点和看法,对安全教育知识和案例进行评论和反馈,主动参与到安全教育工作中,安全教育内容在潜移默化中深入到同学们的心中。

(二)更新教学内容

互联网时代,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势必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为此,教师应该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注意引用新时期发生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的典型安全事件,尤其是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安全事例,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笔者通过课堂观察发现,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课堂上,如果只是讲解内容,或者播放一些安全教育视频,课堂比较缺乏活力。但一旦任课教师讲到一些和同学们息息相关或者就是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安全案例时,课堂氛围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效果。例如,当任课教师讲到在宿舍检查时,发现一些同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的现象,并把检查的图片通过PPT呈现出来,立即引起了同学们激烈的讨论。所以,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的教师要注意收集发生在同学们生活中的真实安全案例,这样的课堂内容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和丰富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使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更具时代气息,从面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三)增强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互联网时代,应该鼓励学生主动学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参与大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宣传。在传统的教育观念和体系中,一般是教师讲授,学生被动的接收知识。这种教学模式不利于增强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不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有些学校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校园安全教育,也有些学校进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讲座,通过这些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传输。但这种知识传输往往是单向的,讲授者可能并不了解学生真正的知识需求。互联网时代,学生可以多种渠道获取知识和信息,高校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与大学生进行沟通,让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知识进行评价与反馈,通过教师和学生的双向互动,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和宣传安全教育知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方便、快捷等相关特点,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提高自身安全素养以及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其实真正要把安全教育做到入脑入心,还是需要增强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的自主性,要让学生意识到他们只有积极主动地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结语

《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是确保高校安全稳定的重要载体,是教育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但是当前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仍然存在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滞后,学生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笔者通过分析该门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教学的建议,希望可以为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报告[R].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9.

[2]刘德群.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变革与创新[J].滁州学院学报,2018(4):73-74.

[3]王爽.《大学生安全教育》课堂教学中的“灌输化”问题省思[J].高教学刊,2017(11):93-94.

[4]邵超,张黎萌.大学生安全教育[M].镇江:江苏大学出版社,2018.15.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失地农民;金融素养

一、引言

在金融业与数字技术蔓延交融的背景下,愈发多样化、复杂化的金融产品服务对消费者合理管理个人资产、明智决策金融产品、有效掌握金融知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能力称为“金融素养”。全球对金融素养尚无统一定义,有学者将金融素养界定为消费者为了实现个人财务安全而有效决策其金融资源的知识和技能。在我国城镇化高度发展的时代,失地农民在总人口中占比超10%,并以每年约300万人的速度递增。面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提升失地农民金融素养、优化其金融行为,对于提升失地农民就业创业热情,改善农村贫困面貌,进而缩小城乡发展鸿沟,推动经济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二、我国失地农民金融素养水平现状

据2018年的《中国农村居民金融素养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农村居民金融素养水平总体不高,金融能力掌握度不够,金融知识结构单一。结合历年研究及央行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报告来看,金融素养涵盖金融知识、金融行为、金融技能三个维度。

(一)金融知识表现

金融知识是人们理解基本金融概念,并运用知识进行金融资源配置的能力。央行的《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表明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水平低于城镇居民。虽然农民金融知识平均水准不高,但因家庭学习氛围等因素,个体金融知识水平有所差异。有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高的父母,对子女教育和家庭良好学习氛围营造的重视度越高,因此,父母学历较高的失地农民的金融知识水平往往更高。具备较高金融知识存量的失地农民获取农地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农业保险等相关信息的渠道和手段越多,对金融服务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信用风险和农地处置风险等的认知和辨识能力越强。

(二)金融行为表现

房地产行业在中国市场一直是投资者的“宠儿”,各路资金通过各种途径纷纷涌入。由于中国城市化推进速度较快,农村土地征收价格不断上扬,失地农民手中握有因征地而突然急增大量补偿款,存在保值增值的潜在需求。有调查表明,失地农民家庭平均资产逾300万元,占比90%的失地农民持有补偿现金流的70%涌向地产开发商,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投资渠道较狭隘,房地产行业是其主要的投资领域。在保险领域,被征地农民基本都拥有社保、医保,但对自然灾害保险、养老医疗商业性保险、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却很少涉足。有调查表明购买商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比例不足30%,这反映出部分失地农民金融行为素养较低,遇到突发事件的风险规避能力欠缺。

(三)金融技能表现

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络同金融行业深度交融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便捷高效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对其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失地农民平均文化素养水平不高,并未参与过专业的金融技能培训,面临金融技能缺失,金融产品与业务不熟悉的困境。一些失地农民对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等数字化金融服务存在排斥心理,借助现代化技术办理投资理财、电子转账等金融业务的技能缺失。数据显示,10%的失地农民反映平时只使用现金进行交易;50%的失地农民反映不会使用网上银行办理相应理财、网络支付服务等业务。

三、我国失地农民金融素养水平提升面临的困境

(一)金融教育供给不足,金融知识获得渠道匮乏

一方面,失地农民金融教育的供给主体单一。县域金融机构、村委会和教育机构是对失地农民进行金融教育培训的主要力量,但这三大主力针对失地农民举办的系统性金融知识技能培训活动较少,再加上失地农民自身金融意识薄弱、金融教育培训参与积极性不高,失地农民难以了解贴近切身利益的金融知识和政策,不利其金融认知更新迭代,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失地农民缺乏获得金融知识的渠道和途径。失地农民拥有获取金融知识有效途径是提升农民金融能力的重要因素,有愈多形式、愈多途径去了解金融信息,更利于其提升自身金融知识素养。部分失地农民获取金融知识的渠道还局限在口头传达、阅读业务宣传单、新闻广播等方式,了解信息的现代化渠道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失地农民面临认知挑战

金融科技和数字普惠金融等新兴金融服务模式逐渐向农村金融领域实现信息化的全方位渗透。新兴金融模式的创新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其更具有金融服务个性化、金融产品智能化、金融模式创新化的特定优势;另一方面,由于金融素养和互联网操作技能的参差不齐,失地农民从数字金融服务中获益的能力有所分化。失地农民多为中老年人,对于智能投顾、手机银行、网络证券等新兴金融产品接受速度慢,对于线上转账、在线购物、水电煤缴费等生活服务的操作能力不强,很难迅速学会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终端设备获取金融服务。失地农民较低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认知防范能力限制了其享受金融服务的正规渠道,由于城郊及农村地区金融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随着地下钱庄的渗透,失地农民中逾90%购买过,有人一次购买都是上万元,还存在聚众现象。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金融认知水准跟不上金融产品创新迭代的发展速度,导致其参与正规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大大降低。

(三)金融生态环境较差,阻碍金融素养培育提升

有研究表明金融生态环境与农民金融素养呈正向相关关系[4]。一方面,失地农民的居住地多为距离市中心偏远的城郊或者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较少、周边金融生态环境较差,则获取金融信息、金融知识等金融资源和接触存取款、信贷等日常金融业务的可能性较小,从而不利于失地农民金融素养的培育提升。截至2018年末,农村地区银行网点逾十二万,每万人仅拥有1.31个银行网点。另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但由于对其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这种无秩序的金融交易很容易演变成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危害农村金融环境的金融问题。对于手握大量补偿资金且缺乏金融投资经验和金融知识的失地农民而言,在较差的金融生态环境下易受周边亲朋好友不良金融行为耳濡目染的影响,易出现“羊群效应”,发生低效投资甚至非法投资等非理性金融行为。

四、提升我国失地农民金融素养水平的建议

(一)增加金融教育供给,提高失地农民金融受教育水平

金融教育在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技能提高、金融素养提升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失地农民的关注需要从福利模式转换到能力模式,发挥金融教育提升其金融能力的作用,以确保其获得质优价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农村教育供给,需要构建由县域政府、农村金融机构、村民自治委员会多方发力的农村金融教育组织系统。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针对性的、层次分明的金融教育方针,面向失地农民的子女,以教育体制为媒介提高其金融素养,将九年义务教育范围拓展到金融教育;面向失地农民,线上利用公众媒体如定期在官方公众号投资理财等实用技能的指导视频来潜移默化提升其金融素养,线下在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中增加金融知识教育板块,尤其要开展投资理财面临的金融风险防范教育,并针对失地农民对金融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进行动态追踪与评估。金融机构发挥资金和人员资源配置作用,向农村金融教育领域倾斜信贷资金贷放的同时,定期组织派遣金融行业专业人员同当地村委会联合举办开展农村金融知识大讲堂、现场演示农民感兴趣的金融业务流程,让金融教育活动趣味化、高效化。

(二)优化金融产品体验,增强失地农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县域金融机构在设计金融服务模式时,要考虑到失地农民基础金融知识和数字技能欠缺的情况。针对农户常需的小额存贷款、农业保险、支付结算等高频金融服务,既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现代科技来进行金融服务创新升级,同时也要让金融产品操作流程简易化、大众化、便捷化,便于失地农民更快地接受和使用。以小额信贷为例,中国农业银行依托金融科技技术,针对农民开发了一款名为惠农e贷的信贷产品,失地农民只要轻松动动手指头就能通过线上智能APP、网上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实行农户自主申请、系统自动审批、贷款快速到账的业务流程,申请流程简单,操作便捷,失地农民金融服务体验感大大提升。同时,要防范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对失地农民造成的潜在补偿资金流失风险,就要积极将金融知识的宣传范围扩大到反非法、反高利贷、反网络电信诈骗、保护个人信息等知识上来,全方位提高失地农民的金融素养。

(三)加强农村金融监管,为失地农民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首先,政府监管部门应将农村非正规金融交易活动纳入法律管理的范围,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使其在法律限度内进行金融活动,避免非法金融交易活动在监管空白区游走,为失地农民金融素养的提高营造优质外部环境。其次,打造多元化、可持续、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除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效用之外,支持鼓励新兴中小金融机构如金融租赁、商业保险、财务管理等金融服务公司扎根农村,加快提高乡村的金融覆盖率。这些举措有利于提高农村资本要素与金融人才要素供给,开辟失地农民大额资金投资新渠道。

参考文献:

[1]苏岚岚,何学松,孔荣.金融知识对农民农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基于农地确权颁证调节效应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8(08):17-31.

[2]王恒.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基于柳州市的调查[J].区域金融研究,2016(08):60-64.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教育

随着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网络资讯对人们的生活已经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网络安全成为人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大学生通过网络参与休闲娱乐、社交及购物越来越普遍,网络学习占据的比重也越来越高。但是,当前大学生网络安全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网络安全知识欠缺、网络风险防控能力不足、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等,因此,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势在必行。

一、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主要表现

1.网络安全知识缺乏

手机QQ、微信、淘宝京东等购物平台、网络游戏、各种自媒体和网页是重要载体,大学生们通过这些载体获取信息资讯,体会到虚拟世界带来的快感,但往往缺乏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必备技能。调查“大学生是否有意识地去了解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问题时,结果为大学生有20%“经常”、28%“偶尔”、42%“很少”、10%“没有”去有意识地了解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1]。这使得大学生成为易遭受网络陷阱、受到网络侵害的重要群体。

2.风险防控能力不够

大学生上网时间长、频率高,但涉世不深,缺乏防备心,对网络世界存在的风险和防范风险发生的方法了解不足,风险防控能力不够,因此,大学生群体往往成为不法分子实施各类犯罪的重点对象,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如,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走9900元学费心脏骤停不幸离世事件发生不久,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宋振宁也因遭遇电信诈骗,承受不住压力,不幸离开了人世,湖北准大学生接到电信诈骗电话后被骗4万元学费和生活费。

3.信息保护意识薄弱

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7)》显示,中国57%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76%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大学生在各类平台注册新用户时往往会将真实的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家庭住址)和姓名等如实填写,特别是社交、购物和娱乐平台在注册时需要填写此类信息。造成了大学生个人信息在网上的过分暴露,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信息安全问题,甚至会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对大学生实施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调查结果显示,有90%的人收到过垃圾邮件,75%的人遭受过网络病毒的攻击。

4.抵抗诱惑能力不足

大学生群体由于社会经验尚浅,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一旦受到诱惑,就容易受到影响甚至深陷其中,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校园贷”,校园随处可见的“牛皮藓”广告、网上层出不穷的借贷平台,以及吹得天花乱坠的借贷广告,都是“校园贷”的有力帮手。一般大学生缺乏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对网络贷款存在的隐患风险毫无意识,加上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理性的价值观消费观,对面广告诱惑,本想贷款“圆梦”,却因为贷款陷入无尽的还贷旋涡,给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二、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社会学成因分析

1.社会控制的缺失

网络安全意识薄弱是普遍现象,从社会控制层面来说,政府对网络信息监察还存在漏洞,政府打击力度不够,个人信息被倒卖的新闻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家庭和学校正确引导教育还显不足。大学生家庭对于网络安全警觉性不够,学校对如何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技能训练没有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或手段,大学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没有实质性的提高。

2.角色身份的迷茫

大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中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形成的重要阶段,学生自我意识还不够成熟,对自我的角色定位也不够清晰,他们经常会处于迷茫期、犹豫期和徘徊期,而现实和网络对他们有双重影响,一方面,让大学生们面对诱惑,会让他们产生强烈的虚荣心,去贷款消费,从而模糊了自己作为一名学生应有的消费观念和身份认知;另一方面,在现实大学校园里,大学生在此情境下有着清晰的学生角色定位,然而,在网络社会中,大学生可以依据喜好对自己有更多各种不同的角色设定,能够体会到现实社会所无法感知的内心体验,这让他们对自己的角色身份存在一些迷茫,从而让网络威胁无孔不入。

3.道德认知的迷失

网络社会中的各种不同文化和价值观念,潜移默化冲击着大学生的道德价值观念,大学生行为举止容易与现实社会产生“脱轨”现象,从而淡化道德认知和社会责任,导致大学生道德迷失,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仅有9.7%的大学生了解网络道德,11.5%的大学生认为网络环境污染对网络环境无害,39.2%的大学生认为对网络环境有害,还有49.3%的大学生对此说不清。这说明,大部分大学生对网络道德认知还存在盲区,还没有意识到网络环境污染威胁的危害性,从而不能意识到网络安全对自身的重要性。

三、提升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的对策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所以,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对大学生的行为准则可以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如何提升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本文认为,可以从法治意识、技能训练、道德意识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第一,全面提高法治意识。目前我国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大学生群体应该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特别是网络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做到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学校应该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度。对于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及家庭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需要进行严格保密,杜绝在网上进行公示。第二,加强网络安全技能训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对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技能进行潜移默化式的训练,将网络安全技能作为一门必修课进行学习,让每位大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帮助他们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引导网络道德教育。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增加网络道德教育,要求大学生在网络社会要严于律己,具备良好的网络安全责任心和道德感。因为在网络社会中,大学生的行为不止和自己有关,更会影响其他人,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行为,共同维护安全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于网络安全影响大学生的两大重要问题——“校园贷”和“传销”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时刻掌握校园贷款和传销风险动向,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反馈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日常的问题调查和排查工作;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校园网络、宣传栏等各类宣传方式对“校园贷”和“传销”的危害性和防范方式进行渗透式的宣传预警。

【参考文献】

[1]朱奎泽,鲍凡.当前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教育问题述论[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2]预防电信诈骗进课堂应全面推广[DB/OL].人民公安报,2016-09-01

[3]张涵,孟令涛,杨艳春,大数据背景下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以长清大学城为例[J].无线互联科技,2018.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6

1基本情况

中心成立于2018年10月,定位为国网桂东县供电公司本部职能部门。自正式运行以来,先后完成了与配电部、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责划分,以及供电服务专业的运行监控、故障研判、抢修指挥、营销服务等业务集成,直接面向基层班组,实现了扁平化管理。

2专业管理创新

2.1调度指挥顺畅

为构建服务指挥体系,树立调度指挥权威,中心出台了《供电服务调度实施方案》,构建了以供电服务指挥中心调度、专业部门支撑、基层单位实施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县、供电所(供电服务站)两级供电服务网络,服务调度对象覆盖本级专业管理部门、下级单位,调度指令均以系统工单形式进行流转,严格调度指令刚性执行,严格按照《国网郴州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等工单审核处理流程和时限的通知》要求,遵循“分级审核、限期办结、优质高效”的原则,细致、严格审核工单内容,确保回单内容真实、处理结果正确、整改措施到位;对投诉、举报工单回复时限的把控,严格执行“三级督办”的处理原则,以有效减少工单退单和杜绝超期工单,对处理超时或不规范的情况严格兑现考核。

2.2常态监督有力

中心严格执行供电服务周、月例会制度,公司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通报分析供电服务情况,推动供电服务问题早处理、早协调、早解决,以《供电服务重点工作督办通知》的形式下发会议安排事项、明确具体要求,并跟踪督促专业部门或责任单位按要求闭环整改、及时反馈,共下发供电服务工作督办单5份,解决了低电压、光伏并网发电等7项突出问题;共计发送供电服务监督周报47期、月报12期,对计划检修投诉风险预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跟踪。同时,针对供电服务突出问题作专题分析,形成《桂东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频繁停电投诉管控专题分析报告》。

2.3深入调查分析

中心严格落实服务事件调查“五个一”要求,规范开展服务事件调查,多次组织学习与宣贯《国网郴州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事件分级调查实施细则》,先后启动服务事件调查3次,并报国网郴州供电公司供指中心备案。自国网公司下发95598业务新规则后,中心将投诉管控重点从关注数量向注重问题整治转变,每一笔投诉均由中心牵头组织专业部门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到位,从严考核责任人员,高度关注意见工单,深入开展投诉风险防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4协同管控高效

中心积极参与配网投资、建设、改造等项目立项、实施决策与进度管控,并提出书面建议。联合专业部门开展供电服务问题分析与改进,结合供电服务突出问题,开展深度溯源分析,落实管专业必须管服务的要求,督办问题整治闭环。同时,常态开展日常运营、数据质量、服务质量、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监控监测,加强业务管控,确保制度执行,提升工作质量。

3具体做法

3.1深化停电源头管控

(1)严格计划停电审批,传递停电管控压力。全面梳理年度检修计划,汇总城农网改造、大修技改、业扩、消缺等停电需求,统筹安排停电计划168项,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能带不停”“一停多用”原则,参与检修方案审查,严控停电时长,按“两高线路未特巡不安排停电计划、综合检修未制定不安排停电计划、服务风险预控措施未落实不安排停电计划”的“三不安排”原则,优化检修安排,“两高”线路未特巡不安排停电计划20项。(2)强化停电分析,协同“两高”线路治理。建立高投诉风险线路、台区档案,下发服务风险预警单7份,督促运维单位开展线路差异化运维,协同配电部对“两高”线路开展诊断分析,落实整改方案。(3)强化配网运行分析,引导配网差异化运维。实时收集日常调度、客户反映、系统监控及运维巡视等各渠道反馈的设备缺陷、隐患等35处,形成一线一缺陷隐患档案,根据其严重程度分级分批进行消缺督办,确保及时消缺。通过一系列停电管控措施,频繁停电类投诉同比下降55%。

3.2多维度开展投诉管控

(1)坚持“管专业必须管服务”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管控主体作用,完善县、所(站)“两级”供电服务网络,公司各部门、所(站)均配备优质服务专责。(2)强化服务风险事前预控。分专业、分时期、分区域,每月开展服务风险辨识梳理,前移投诉管控关口,建立服务预警机制,督办责任部门、所(站)落实预控措施,共下发服务预警工单15份、督办工单11份,并协助做好信息推送等工作。(3)强化投诉治理效果。严格落实服务调查分级要求,按照“五个一”原则,规范服务事件现场调查,强化服务事件定性、定级、定责,下发投诉事件典型案例通报2期、服务事件调查报告4份。通过供电服务例会通报、挂点督导、预警约谈以及典型案例分析通报等管控措施,受理投诉量同比下降72%。(4)精准调研,服务红色旅游产业。针对近年桂东红色旅游民宿产业的快速发展,为解决民宿负荷增长与供电能力可能引发的服务风险,协同专业部门开展现场调研,采取负荷调整、低压线路巡查及更换等整改措施,解决5大民宿用电“卡脖子”问题,增加用电容量5000千伏安。

3.3强化业扩全流程管控工作

加强业扩全流程实时管控,对业扩协同环节、报装流程、业扩质量、业扩结存、配套工程进度、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监督、预警及评价。业扩预约早介入。协同客户服务中心,明确业扩报装预约工作流程和规范,理清两方预约主体职责界面,确保业扩报装一经发起,立即上网、全部在线。报装过程全监控。建立业扩全流程管控工作服务体系,明确业扩全流程管控人员、受理预约人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回访人员岗位职责,开展集中监控、实时预警、协调催办异常、超期流程8笔,主动联系客户,协调工作进度,确保实时流转、按时送电。归档工单强分析。对归档工单存在的异常问题实行“通报、跟踪、验证、闭环”全过程管理,对发现的6笔异常问题实施跟踪闭环管理;加强低压业扩回访工作,针对未互动客户进行二次回访,及时解决客户诉求,确保业扩线上预约率、低压业扩日回访率100%。

3.4配调与配网运营业务高效协同

针对年初公司电压合格率排在全省末位的现状,中心协同市调控中心、县配电部、各运维单位深入开展低电压原因分析,积极推动主、配网协同调压,获得显著成效,2019年11月份用户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4.83%,在市公司排名第一,由全省末位提升至全省第5位,供电质量得到质的提升,获得省公司认可,并在省公司电压治理工作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3.5全力推行网格化优质服务模式

加强营配调末端贯通融合,全面推行“台区经理+设备主人”网格化优质服务模式。所(站)台区经理进驻村委会开设便民服务点,设置服务固定座席和意见箱,发放张贴台区经理便民服务卡5万余张,公开所(站)负责人、台区经理以及属地电话;建立村级供电服务微信群220个,通过“小微信”,实现“大服务”,畅通客户诉求反馈、停电信息传递渠道,实现客户诉求秒级响应,将问题疏导在客户感知之前;在“湖南日报”“华声在线”“红网”等省级媒体《国网桂东供电公司助力企业节能增效》《供电服务卡,服务千万家》等宣传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新举措、新作为。

4运营成效

4.1投诉管控成效显著

自2019年4月1日95598新业务规则实施以来,各部门高效协同,通过服务预警预控措施落实,没有发生人员责任属实红线投诉,仅发生4笔频繁停电类投诉,其中4月、5月、7月、8月、9月、11月实现零投诉,有4个供电所实现全年零投诉。

4.2停电管控有效提升

2019年,全公司线路停电条次比上年下降16.61%,台区停电台次比上年下降22.39%。

4.3业扩全流程管控扎实推进

自业扩预约系统上线以来,国网桂东县供电公司作为全市业扩线上预约试点单位,积极推进业扩在线预约和全流程监控工作,强化客户短信互动力度,切实提高客户满意度,业扩工作质量显著提升。2019年,公司业扩新装增容及变更业务业扩全流程系统应用率99.24%、低压业扩日回访率100%、“互联网+”线上业务受理率100%、业扩线上预约率100%;全公司归档业扩报装1622笔、业扩报装满意度100%。2019年未发生业扩类投诉。

4.4服务效率快速提升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7

在经历了2010年3D元年的充分准备后,2011年3D电视开始了大踏步开疆拓土的征程。到今年4月止,欧洲有超过40个3D电视频道进行播出。瑞典及美国多家制播卫星电视运营商相继推出了3D电视新服务。国内的北京电视台、SMG、广西电视台及天津电视台都开始了3D制播实验。在去年的亚运会期间,也进行了3D转播试验播出。然而,与3D是电影卖座的代名词相比,受技术不完善、缺乏标准等因素的影响,3D电视的发展却是步履维艰、困难重重。本文详细分析了家用3D发展的种种障碍,希冀为迷雾中左冲右突的3D电视的突围提供一点思路。

一、硬件要求、技术标准制约发展

从硬件方面来看,3D电视需要至少40英寸的屏幕,如此大的屏幕对于消费者是一笔不菲的数目。同时3D电视还在环境方面对观众提出了要求,一定的距离和特定的角度给观众带来了诸多不便。由于3D眼镜和电视之间的传输协议的不同又让不同品牌的眼镜和电视不能“混搭”。在现今3D眼镜还处于少而贵的时期,不同品牌之间眼镜的不通用将给3D电视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障碍。

1、大屏幕增加消费者观看成本

要充分感受3D的效果,电视屏幕至少要40英寸以上,且电视边框不能太宽,否则影响观众融入到节目内容当中的效果。对于尚不成熟的3D产业来讲,屏幕的增大意味着成本的上升。比如TCL的一款42英寸裸眼3D电视就因为成本太高而无法量产。据悉,裸眼3D电视尺寸越大成本越高,而且成本是呈几何级数增长。高成本必然影响大屏幕的3D电视的普及。

2、一定的距离和角度,忽视电视的伴随功能

观看3D电视需要一定的距离和角度,只有距离和角度适中才能有良好的3D效果。电视除了娱乐、提供信息的功能之外很重要的功能就是陪伴功能,但是3D电视的这一观看条件直接拒绝了观众对电视陪伴功能的需求。观众只能带着眼镜,坐在特定的位置观看电视节目,而无法随心所欲地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3、3D眼镜少、贵、不通用制约发展

现在随3D电视机搭配的3D眼镜太少,有的甚至没有,消费者还要额外购买眼镜,每幅快门式眼镜的费用高达1500元人民币。3D眼镜的少和贵成了制约3D电视发展的障碍之一。尼尔森近日针对率先观看过3D电视的美国用户群进行了调查,并了号称是首个专业性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3D眼镜最令人讨厌。在425名受访者中,50%的人认为在3D电视中观看半个小时电视节目后,3D眼镜就让他们感觉不舒服;89%的人抱怨说3D眼镜使他们不能在观看电视的同时做其他事情。主导此次调查的美国有线及电信联合CEOCharBeales称:“很多用户,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喜欢多任务同时进行,但是3D电视不允许他们这么做。而且不同的3D技术也让人感到困扰,你拿着索尼的3D眼镜根本没法看三星的3D电视。”①

二、节目内容、软件应用助推无力

节目、应用可以说是3D电视的软件条件,在当今讲求内容为王的环境里,节目内容及游戏应用少、质量低是3D电视发展的又一大障碍。

1、节目内容、软件应用少

3D电视可用的节目内容包括现有的各类型电视节目的3D版本、3D电影以及3D游戏和应用。然而,到现在为止可用的3D节目内容屈指可数,目前的3D电影蓝光光碟只有12部。电视制造商和电影制片厂之间的协议阻碍了3D电影的自由交易。电视剧方面,我国只有《吴承恩和西游记》一部,日本的首部3D电视剧《东京管制》刚刚完成,韩国的首部3D电视剧《神医》还在制作之中。3D游戏虽然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但由于还没有解决的3D绘图问题,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出现太惊艳的3D游戏或应用。

2、既有的节目质量低

节目内容少是一方面,令3D电视更加窘困的是现有的3D节目内容多为2D转3D;2D和3D混搭,无法凸显3D效果。例如,我国首部3D电视剧《吴承恩和西游记》在播出后,一位观众评价这部所谓的3D电视剧不过是个“混血儿”,每集只有10分钟左右的3D画面,观看时必须应剧情的需要在3D和2D切换中戴摘3D眼镜,否则便易受重影的影响。现有的2D转3D技术,体验效果实在太差,不少消费者体验后发现,2D转换后的3D电视播放的节目效果画面很模糊,远远不如宣传和促销员所展示的那么好。在看了2D转3D的南非世界杯电视转播后,有网友发帖“大吐苦水”,“最有3D效果的莫过于赛场的记分牌了”。据某3D电视品牌销售人员介绍,2D转3D电视确实能将2D内容转换成3D效果,但前提是,其转换的内容必须是蓝光高清的。对于普通节目,实现的效果只能是“伪3D”。2D转3D电视只能是一种凑合用的过渡产品。

3、3D电视剧推广麻烦

据买下中国首部3D电视剧———《吴承恩和西游记》的公司介绍,“与一般电视剧由片方卖给电视台的推广模式不同,3D电视剧要先找商把版权买下来后,再向电视台销售。”整个推广过程中,电视台头疼的地方还在于3D眼镜的覆盖面有限,影响收视。据透露,山东地区在播放这部剧之前,曾向观众免费发放了6000万副3D眼镜,整个设备普及环节就用去大半年时间,这无形中就限制了能够体验3D电视效果的观众人数。

三、产业态度、政策导向模糊不清

在经历了高清电视、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概念后,3D电视会不会是又一个西方企业设计的技术陷阱?产业层面认知不一,导致了整个行业仅仅把3D电视当成另一个盈利的工具而无法规划其长远的发展。在政策层面,工信部和国家广电总局都声称指定3D电视标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但是这种管理混乱的局面让行业和消费者都看不清3D电视的未来。

1、产业认识存在疑惑

一直以来,中国彩电业总在“技术引进—比拼功能—同质化竞争—技术再引进”的怪圈中不断地循环往复。从现实来看,在中国企业疯狂进入3D电视领域时,无论是上游的面板,还是下游的整机核心技术,版权和硬件专利都不在中国企业的手中,3D电视是不是又一个“技术陷阱”现在还无法定论。但是中国彩电企业在经历了高清电视、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概念后急需一款新的产品来定位高端产品,而3D电视及时出现,则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另外一方面,中国彩电企业面临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非常严重,导致盈利状况堪忧,而3D电视的高端形象在短期内可以满足企业提高利润的目的。这导致了产业层面在认不清3D电视未来发展前景时仍猛推该产品,甚至明知是陷阱还要争先恐后的往里跳。但是这种只顾盈利而忽视消费者需求的模式很难取得消费者的信任。#p#分页标题#e#

2、政策导向不一致

日前工信部把3D电视列入了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与此同时国家广电总局表示3D电视的相关标准制定也是其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虽然两部委在标准制定上都表现出了积极性,但是在制定标准的脚步上却存在分歧。工信部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副主任张素兵认为,目前3D电视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规模较小,因此此时即使制定出相关标准也很难说具有普遍性,要等到产品普及率逐渐提高之后才能制定出覆盖面更全的标准。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信息所所长姚永晖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3D电视发展先要确立标准”。这种政策制定层面的认识不统一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政策导向上的不统一是阻碍3D电视发展的又一大障碍,只有政府机构解决了谁来管理之后才能谈该如何管理的问题。

电信调查报告范文8

步入大数据时代,如何从刑法角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作出了相关修改与补充。立足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分析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并提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个人信息;犯罪主体;刑法体系

0引言

随着云计算技术等新兴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大数据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也意味着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因其数据量极大、速度较快、种类多样、价值密度低等特点,所含信息量较高,就个人信息保护而言,传统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网民个人身份信息及个人网上活动信息受侵害极为严重,高达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导致垃圾信息泛滥、非法诈骗猖獗等严重问题。大数据时代下,仅仅依靠民法、行政法对个人信息安全施以法律保护,已不足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有效预防及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逐渐成为我国目前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

1.1受侵害风险增大

当今社会网络极为发达,日常生活中看似非常普遍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每一次浏览网页,查询相关信息等都会在网络上留下“印记”,极易被其他个人或组织、机构获取。其他个人或相关机构对数据进行收集、筛选、分析、提炼,从中获取相关信息为自己所用,甚至会获知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如真实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并将这些以数据化的形式予以留存。无论这些信息是否在网络上公开,是否以非法方式加以使用,都已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存在潜在的风险。

1.2受侵害途径增多

《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诈骗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显示,社交工具、电商网站、搜索引擎、分类信息及游戏网站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所使用的主要途径。恶意程序、钓鱼网站、诈骗短信、诈骗电话等网络违法犯罪手段屡禁不止,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个人非法获取他人信息。黑客会使用一些新型的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最为常见的即为利用伪基站给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诱使其登录钓鱼网站,盗取他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有些犯罪人在实施诈骗犯罪时,在对受害者个人信息十分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行为,令人难以防范。

2)商业机构泄露他人信息。较多公司及相关机构如快递公司、大型商场、教育培训机构、保险公司等,需要登记详细个人信息,以便于为用户提供服务。部分公司将用户信息予以出卖获取利润,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侵害客户的隐私权。

1.3受侵害后果加重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即使公民并未与这些商家有过接触,也会接收到大量推广、营销类的垃圾短信及邮件,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其次,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公民的有些信息被用于实现电信诈骗、虚假交易、信用卡套现等,使公民财物遭到损失,甚至会诱发敲诈勒索、绑架等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在获知大量他人信息后,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以此确定犯罪目标,并实施具体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会被反复倒卖、反复使用,公民会受到多次骚扰,公民的个人权利不断被侵害,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只会不断加重,难以挽回。

2现行刑法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

刑法是我国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案件频频发生,如何控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成为刑法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构建起防范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基本框架,填补法律空白;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其基本体系。本文将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探讨我国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规制。

2.1《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规定

1)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加重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金融、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将其限定为特殊主体。这种限定虽然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律上的漏洞仍然存在。事实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不应限于特殊主体,日常生活中的网络账号注册、网上购物、办理会员卡等行为均有可能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限定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使得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将其犯罪主体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一般主体及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扩大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体范围。此外,特殊主体较一般主体而言拥有更多的资源及资金,渠道多样,更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对特殊主体犯罪规定了从重处罚情节,加重处罚力度,有利于对其产生威慑力,全面遏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预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生。

2)扩大犯罪对象范围,完善法律体系。我国原刑法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限定在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而现实生活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不仅限于这些领域,其他领域也存在大量此类行为,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刑法修正案(九)》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不再将其限定于特定领域。《刑法修正案(九)》在扩大犯罪主体及犯罪对象的同时,相应增加了对非法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完善了规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法律体系。

2.2现行刑法规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的瓶颈

1)相关条文设计有待修正。首先,《刑法修正案(九)》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分别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附加刑予以规定。虽然这种刑罚设计正视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但存在过于重视之嫌疑。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罚设计有些甚至高于一些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比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拘禁罪等,刑罚配置过高,存在权利失衡的隐患。其次,《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设置较少,现如今新型犯罪频发,犯罪种类不断增多,已有的罪名不仅规定较为松散,而且不能涵盖需要被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行为,即使设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对何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比较模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再次,虽然《刑法修正案(九)》的条文使用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一词,但是并未对何为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作出解释,法律适用时存在障碍。

2)刑事立法模式较为单一。国外个人信息犯罪立法模式主要有五种类型: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特别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刑法典的模式,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规定均存在于刑法典之中,方式较为单一,这种方式为司法适用提供了便利。此外,通过定期颁布刑法修正案对即存的刑法进行修改,可以使其符合时展的需要。但是,过于频繁地修改刑法典会损害刑法权威,降低刑法的公信力。虽说立法机关已经逐步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置于重要地位,但是新型犯罪层出不穷,频繁修改刑法典,颁布刑法修正案只能解一时之渴,难以适应时代变化,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仍需完善。

3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3.1明确相关概念,细化量刑标准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实现犯罪和刑罚的法定化和明确化,不论是定罪量刑,都应当在法律中作出详备的明文规定,以此为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标准。在设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时,首先应对相关概念予以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均应当进行明确的界定。例如,对“公民”概念在进行界定时,应当区分其法律含义和社会含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不仅包括中国国民,还需要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等相关刑法的效力原则,具体界定此处“公民”的适用范围。“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也同样如此,需要通过有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确界定。其次,应当细化量刑标准,对“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进行明确规定,便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否则将会导致司法实践中问题频发。

3.2改革立法模式,完善刑法体系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仍是以刑法典相关条文的方式来规定,条文设置较为松散,条文规定较为单一。因此,应当完善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采用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相结合的方式,重视附属刑法的作用。如果不法分子实施了严重违反民商事法律、行政法的犯罪行为,立法机关可以在民商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相应的罪状及应当施行的刑罚。现如今犯罪日益复杂化,仅仅靠刑法典很难达到预防及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通过设立附属刑法,可以根据大数据时代瞬息万变的社会现状对个人信息犯罪进行及时地规制,对相关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进行详细的规定,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保证了刑法典的权威与公信力不会丧失。

作者:赵今 周阳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陶雪娇,胡晓峰,刘洋.大数据研究综述[J].系统仿真学报,2013(S1):142-146.

[2]胡爱军,樊航.银行网络支付的潜在风险及防范[J].决策与信息(中旬刊),2013(4):138-139.

[3]潘慧娟.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