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构建

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构建

1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架构

1.1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架构

省级卫生信息平台以建立1个省级综合平台为核心枢纽,以建立市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区县级数据中心为基础支撑,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要求功能完备、标准统一、安全可靠。

1.2省级居民健康惠民服务信息系统

省级居民健康惠民服务“一卡通”信息系统覆盖各卫生业务应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等信息的共享和共用,重点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院就诊服务、村卫生室等应用,以此为基础,构建县区数据交换平台。1.3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众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其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业务服务子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监督管理子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

2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技术架构

可考虑建设省市县三级平台、分级部署的实现方式。省级平台支撑和涵盖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等公众服务的应用需求;市、州级平台需建立个案数据与管理中心,实现对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的集中存储、检索、共享、数据交换等;区县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承担县级区域数据中心的作用,主要负责县域内医疗卫生业务和管理数据的存贮与处理。应从基础设施安全、软件安全、数据安全三个方面综合考虑系统安全性。基础数据安全:平台具备性能完善的网络安全基础。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范、用户识别等信息安全软硬件系统,并设专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与更新;软件安全:平台涉及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应具有访问控制功能,并定期进行完全备份;数据安全:采用数据库备份策略;对数据和资料的访问设置权限;关键数据的修改记录必须记录操作日志;关键、敏感的数据的存放需进行加密处理。云技术部署方式。省厅级统一采用集中部署方式,完全可以和云计算方式的集中部署,多点复制,保持系统健壮度的方式进行融合式的部署,并为以后云计算方式的完善部署,提供了基础设施、网络框架、软件体系的必要条件。县(区)级按照省内统一的标准和功能规范,进行部署,同时市级平台可以部署成虚拟平台。

3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

3.1业务服务子系统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以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档案为中心。个人档案提供个人基本人口学资料、行为生活习惯、既往病史、主要健康问题、就诊、体检和健康影响因素等资料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新建、更新、查询与浏览等。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与家庭特征结合构成家庭健康档案,而家庭健康档案与社区特征结合则构成社区健康档案;实现区域内档案迁移的管理,包括迁入、迁出。(2)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药房等基本业务管理。系统中要嵌入《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以协助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在上述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增加疾病库、临床路径、诊疗导航等,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诊疗行为。(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基础医疗服务、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疾病控制与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卫生服务要求。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公共卫生管理过程进行数据采集、数据管理、质量控制、统计分析、信息反馈、数据共享与交换等。辅助基层卫生人员提供公共卫生相关的业务服务。(4)健康服务门户网站。健康服务门户网站应实现如下目标:个人健康诊疗信息查询;健康资讯和管理;网上门诊预约和计划免疫接种预约;用户管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5)远程医疗服务子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进行远程会诊(特别是远程集中阅片),以及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远程医疗卫生技术教学培训。

3.2业务管理子系统

(1)基本药物管理。基本药物管理系统包括药库、药房等管理功能,起到监控药物使用、规范用药行为等作用。系统嵌入《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的内容,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批准文号作为药品统一编码,并与全省基本药物目录网上采购平台的数据对接。(2)业务运营管理。主要包括门急诊收费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分析及查询和咨询等综合管理模块。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通过系统动态监控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运行。(3)绩效考核管理。绩效考核系统可大致分为医疗机构使用部分与卫生行政部门使用两部分。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对医护人员前端工作情况数据的直接采集,以及服务态度等定性指标评分录入汇总,依据绩效考核体系规定,进行量化考核,为分配和奖惩提供客观依据。卫生行政部门使用部分。直接采集绩效考核信息,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提高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提供单位的绩效考核信息,并提供单位绩效的量化考核功能。

3.3监督管理子系统

实现医改、卫生部门对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指标进行实时监测。(1)药品使用监管。提供对药品价格、抗生素使用、处方费用、基药使用、药品采购的监管功能。(2)医疗服务监管。提供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诊疗、住院诊疗服务的监管功能。(3)公卫服务监管。提供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功能。(4)新农合补偿监管。提供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农合资金的监管功能。主要有门诊统筹、住院补偿、家庭账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