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体育的社会属性研究

农村体育的社会属性研究

 

1《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提出   1993年原国家教委要求全国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大学和其它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实现健康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方针。1994年开始实施由四个部委参与的“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通过健康知识下农村,从而使广大农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199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全国颁布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任务是到20世纪末,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程度不同的各类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都应有所增长,人民体质明显增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等逐步加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初步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事业   国务院颁布并启动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是增强全民体质,提高民族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民是社会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健身活动开展状况直接影响着这一计划实施的进程和质量。200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在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个专题提出,并强调指出,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进一步明确了现时期农村在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发展地位。而以农民问题为核心的“三农”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和难点。小康社会中全民健身计划能否顺利推行与逐步落实,关键也在农村,也在农民。   农村体育不发展,农民没有机会参加体育活动,中国的社会体育永远不能实现现代化,也永远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的目的。   2005年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10个部门联合在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了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国民体质综合指数显示,20-69岁年龄段城镇人群体质水平高于乡村人群,而且城乡差距随年龄增长而增大。同时,国民体质评定等级结果显示:20-69岁年龄段城镇人群优秀率为16.6%,不合格率为10.1%;乡村人群优秀率为8.1%,不合格率为19.9%。这反映出我国乡村人群体质状况较弱,国家统计局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6年底中国大陆城镇人口为5.77亿,农村人口为7.37亿,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中,要提高我国全民体质水平,必须要解决提高农村人群的体质水平的问题,改善与提高农村人群的体质水平是提高我国全民体质健康水平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3年6月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教育部、铁道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九部门联合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武警、铁路系统10816个基层普查单位(县、乡镇级)的2003年底实有和被占体育场地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根据统计,我国现有850080个体育场地,其中仅有8.18%分布在乡(镇)村。体育场地缺少严重制约了农村体育的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在执行和推广《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农村体育的发展很不平衡,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村地区,农村体育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农民参加健身锻炼的原因,除了受管理体制的影响外,农村领导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农村的体育场地、器材匾乏、体育消费意识差、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等,严重制约了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面对体育经费严重不足,体育场地设施少质量差,居住分散、农闲时间各不相同的特殊农民体育群体,由政府部门具体操作,依靠政府的体育拨款,给多少钱办多少事,这种工作方法显然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群众体育工作的要求,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转变。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在2004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同样没有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也就没有全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因而,对我国农村体育从战略的角度进行统一规划势在必行。群众体育工作向农村倾斜,坚持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原则,积极构建农村体育健身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体育设施、更完善的体育服务,用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对于增进农民的身心健康,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构建和谐社会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要求   3.1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农民体育方面的作用   农民体育活动得开展与政府的重视程度息息相关。现阶段农民体育的发展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匮乏,农民收入低,且不稳定,大力发展农民体育健身,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体育落后状况,必须依靠政府推动来实现;同时,农民的生活观念落后,健身意识差,转变农民体育健身观念,提升农民健康意识,需要政府通过“全民健身运动”的宣传,普及与推广等途径来实现。   3.2树立以人为本的亲民发展观   以人为本,体现着人类社会在发展观念上的重大转变,构建以人为本的农民体育必将成为社会体育的发展趋势。将农民体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放在人上,把人的发展看作发展的最高目标。在农民体育工作中,体育部门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性,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需求出发,以提高农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宗旨,保障其参与体育的权益,尊重其话语权,鼓励农民参与体育建设和活动组织,真正使其得到实惠,感受民主,不走形式,不搞突击,切忌以物、以政绩为本,真正做到“民思我想、民求我应、民需我做、民办我助,”把农民体育建设成一个“民心工程”。#p#分页标题#e#   3.3加强农村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由于农村居民众多,居住分散,需求多样化,仅靠乡、镇、村极少数体育专职人员开展活动,显然是不现实的。体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帮助农村培养数量多、能力强的基层体育骨干、指导员和积极分子,主要对象是职工、退伍军人、乡村干部、教师、学生或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农民或有文化、有思路的文体专业人员及热心人,以确保农村地区能经常性地开展体育活动。农村体育骨干宣传及组织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健身意识,倡导、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农民进行体育锻炼并分类进行指导,提高其体育锻炼的科学水平。   3.4挖掘、整理和推广乡土、地域及民族性体育活动   农民体育的活动内容要满足农民的兴趣需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既要有乡土特点的内容,如:武术、秧歌等,又要有现代气息的项目,如:健美操、交谊舞等。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组织体育活动,内容应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符合农民消费水平,地点应就近、方便,形式丰富多样。乡土体育活动多年来的广泛流传和受欢迎程度说明它具有很强的群众性,也具有省钱、易组织及可操作性。体育部门应重视乡土体育的挖掘与整理,组织乡土体育活动的普查与整理活动,使乡土体育更广泛、更深入地在民间开展。另外,要重视地域、少数民族体育的开展和普及工作。   3.5建立小城镇、学校、家庭和社区四位一体的农民体育健身发展模式   建立小城镇、学校、家庭和社区四位一体的农民体育健身发展模式是社会体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前新农村体育发展的需要。模式就是将他们联系起来,把以前组织分散设立的体育模式,纳入到社会的网络系统中去,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充分发展其功能,从而促进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的协调发展。   3.6建立新农村体育服务多元化体系   为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能更好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构建新农村体育服务多元化体系。它是指福利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体育服务。重点是通过组织体系的建立来满足不同类型农村居民的体育服务需求,解决他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