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文化现象的实质

原生态文化现象的实质

 

关于原生态文化现象,不仅是一个文化概念的问题,而且是一种文化活动,是一种事实存在。因为没有离开了现实而独立存在的观念,任何观念的发生都是现实物质实践的反映。马克思说过:“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72就原生态文化,它当然包含着人们认识形成的和发生的一种观念,不过这种观念是人们对一定的实践内容和方式的反映。因此,关于原生态文化现象的认识,应基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去理解它的发生,只有这样的学理才能真正把握这一现象的实质以及梳理其作为现实问题的研究对象。   一、当前原生态文化现象认识的一个盲点   原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现象已经发生,但是如何认识它,目前国内无论赞成它的还是否认它的各种研究都存在一个理论盲点,这个理论盲点就是不能明确原生态文化研究的对象。赞成派虽然承认原生态文化是一个文化事实,但对原生态文化对象的认定采取传统形式逻辑的方法,从实体对象的角度进行界定,把原生态文化当作某个对象确定下来。按照这种逻辑,必然会在撇开主体即在主体之外对对象进行确认。那么,这个对象应是什么呢?就此,学界一般地从原生态文化最初使用的场合、内容和方式去梳理和关联。这样,最初使用原生态文化概念的杨丽萍舞剧《云南印象》和中央电视台“青歌赛”成为这一现象发生的源头。云南省舞蹈家杨丽萍基于地方少数民族文化为内容的舞剧即《云南印象》在2003年就启用“原生态”的命名,中央电视台2006年“青歌赛”就民族民间歌曲的演唱使用了“原生态”命名和设立“原生态组”,这二者是被考证为原生态文化这一概念最初明确使用的证据。关于原生态文化的研究,在对象的确认上就以此为线索来进行梳理,从而也就与民族传统文化关联起来,一般地指民族民间所保留的原汁原味的文化事象。现在,对原生态文化现象的认识,虽然在对象上还没有获得学科式确定,但把民族民间的原汁原味的文化事象作为它的对象具有普遍的共识。这样的确认,虽然表面上似乎解决了问题,但其实不然。因为在学科归属上形成了难点,即它在对象上与民族学、人类学、文化学发生了碰撞,它的理论对象没有与这些学科区别开来。事实上,把原生态文化归结为民族民间文化,那它的研究对象与民族学、人类学和文化学是相同的,它们没有区别,如果说有区别,那也仅仅是其研究的对象可能更狭窄一些罢了。那么,可以在一个学科内部建立另外的学科吗?显然是不行的;而基于研究对象同等的情况下,把原生态问题作为其中某一学科的下级学科处理,那又能成立吗?显然也不行。原生态文化问题正因在学科对象上没有与这些传统学科区别开来,以致使一些人们把它当着虚拟现象并加以否定。目前,在传统学科领域内有人并不认同原生态文化,形成了研究中的反对力量,这是问题之一。另外还有现实的关键问题,即原生态文化或原生态的概念使用并不局限于民族民间文化或纯粹的传统文化,当前一些现代科技企业及其产品也用原生态概念冠名。如生产“活性炭”(用于吸收室内废气和清洁空气)的山东省青岛市的原生态活性炭公司,生产的产品是高科技产品,但它不仅公司以原生态命名,而且产品也全以原生态命名。目前国内类似的公司、厂家及其产品还有很多。这个现象带来的问题是,原生态概念的使用范围突破了民族民间文化领域,使原生态文化在对象指称上局限于民族民间文化就成了不合理。以上的问题所造成的诘难是,按照实证主义的方法,原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现象上升为理论研究无法对其对象进行明确的界定。一个现象不能进行对象界定,它还能顺利研究吗?显然不能。这就是原生态文化问题目前研究的硬伤处,也是其研究的理论盲点。诚然,原生态文化到底是什么的问题,按照目前的思路还不能准确回答。那么,问题的关节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在于方法论,即以怎样的方法来理解原生态文化现象,这才是问题解答的起点。从上述看,实体化的实证主义理解必然导致上述对象的模糊和理解的困难。而产生这个难题,在于原生态文化在本质上不是某种客体可感的对象,而是主体的再生产实践,即基于一定文化资源的人的再生产活动。因此,必须变换理论坐标,从主体的文化再生产去理解原生态问题。原生态文化现象作为一种活动,它是实践的,因而应在辩证法层面上才能够理解和解释。这样,关于原生态文化问题的研究,必须把握其发生的现实背景,才能来揭示问题的实质和梳理其研究对象。   二、关于“原生态文化”发生的现实背景   关于原生态文化现象,它不是关于过去的特定文化要素的认定问题,而是以文化资源进行当代再生产的现实活动问题,而且文化作为观念的发生和关系的存在在根本上不过是物质生产的反映,即决定于物质经济的生产,它是在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交往和价值观念的表达,虽然文化包含人在交往和观念形态上的相对独立性。马克思指出,社会是生产的,包含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的自我生产(繁育)、社会制度即交往关系的生产和精神文化的生产,而且这些生产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有机的结构,内在相互媒介和联系。因此,对于特定的文化方面而言,其他层面的生产就是发生的背景,其中核心方面是物质经济的生产。诚然,文化活动是基于一定的经济生产和社会关系转变而发生的。我们必须从这一层面充分理解社会的本质来把握文化现象的产生。那么,就原生态文化现象看,它的发生是现实性的,具有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把握这个背景是理解原生态文化的前提。就此,我们只要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明白的,如民国之前的中国传统文化比现在的更接近于古代,但为什么那时没有把它称之为原生态文化,而现在则称之为原生态文化?显然,这里不在于对象的古老与否,而在于比较,仅所谓原生态是一个比较概念,是以现代化为背景进行规定的东西并包含了现代性的内涵,即向现代性转型的涵指。原生态不是关于过去的概念,而是关于当展的概念,是关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发展的文化问题和现象的指称。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我国现代化的真正发端应在近代社会,即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后,但真正的全面启动应该是新中国实施改革开放。现代化的核心是生产的工业化,与此相关的就是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社会发展的城市化和生活的世俗化等,这就是原生态文化活动发生的现实背景。原生态文化活动就是发生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过程中,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动因:#p#分页标题#e#   1.市场经济转型和文化产业化。诚然,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路径。但它的实现根本上依赖于生产力的提高,而生产力的提高在于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方式的变革对于传统农耕文明的自然经济扬弃而言,就是工业化及相应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市场经济生产的基本特点是分工和交换,以货币这种媒介为财富形式进行积累的生产,它在财富形式上必然不断同质化,即现实生活中的一切社会财富因素都通过交换并以抽象劳动为内质的数字化来获得表征。市场经济的这种生产,按照“价值”增值的活动和发展规律把一切生活要素都纳入市场之中,在不断开拓原料和市场的过程中打破一切社会壁垒,传统社会和传统领域变迁就是这种生产的结果。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描述的:“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封闭自守状态,被各民族地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了不可能,于是由于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276我国近现代的工商业发展当然发生于近代社会,但由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以及几十年的战乱,没有形成工业体系以及相应的市场经济,使现代化发展的历史任务延后并实际上启动和形成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并延续至今。最近的30余年来,中国社会实质是一个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过程,即以工业化和市场化为核心的现代化转型。在这个转型中,一切传统资源要素必然按照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配置来进行,文化要素也是其中的方面,我们现在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文化产业化”,许多文化资源已经作为市场生产的要素,以商品的形式进行生产、推销。因而,传统文化资源在市场经济中以新的生产方式进行配置,它不仅是资源要素的重新组合,而且是资源价值的重新发现和重新建构。原生态文化现象发生就是源于这种生产转型的文化资源发现和价值重构活动之中。从目前我们进行国内调查的资料看,从2003年到2011年以原生态冠名的企业就有330多家,至于产品则更多。其经营的理念在于以原生态的意涵来表达企业和产品的特定功能和价值。可以说,原生态文化现象的发生是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和文化产业化的产物。   2.新经济分工体系的深化。以交换为机制的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不断推进分工深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两个方面的生产互动,一是客体的再生产,表现为大量商品的堆积;二是主体的再生产,即不断创造人们的需要形成消费能力和提高人的素质、能力等。虽然市场经济服务于资本积累,从而使在再生产中出现生产资料投入的不断扩大和生活资料分配的相对缩小的资源配置特征,但是以交换、消费为中介来实现资本的形成的经济体制,以消费带动生产构成了其运动的机制,以致生产内在地形成一种矛盾和张力。这种市场经济的内部矛盾在于,一方面在分配环节上弱化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在生产环节上却不断创造消费能力。因此,在第二个方面上,投资功能就是以社会需要为前提并推进新的分工,再生产就是这样一个不断分工及其深化过程。这种分工的推进一般是从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而文化资源不断被资本化和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产业的分工过程就构成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特征。而分工的深化不仅在纵向方面要实现推进,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在水平方面实现推进。原生态文化现象作为一种生产活动的新现象出现,就是文化资源资本化和产业化中“文化再生产”的内部水平分工的结果和特定形态的反映。按照活动关系的结构,文化可以划分为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基本层次;而按照时代性可以划分为现代与传统两个层次;按照异域性特征可以划分不同民族的内容等等。原生态文化活动就主要是对民族传统的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资源的利用,基于市场生产的方式来重新发现它们的价值并资本化,从而形成现代的特定层面的文化商品生产事象,它的发生不过表现了文化产业化中分工深化的性质罢了。在市场化进程和分工深化的实践中,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异域性和异质性,在传统性和独特性方面显得突出,因而具有作为商业资源的要素功能和推入市场的条件,从而形成特定市场的分工板块。当然,原生态文化的商业使用不局限于少数民族文化领域,只要把过去的传统的文化理念运用于现代产品也是原生态文化再生产性质的,如青岛市原生态活性炭公司的产品,它只是以传统室内的清洁空气环境为目标表达了为产品价值理念和功能,其生产活动和产品也就以原生态冠名了。因此,一般地文化遗产的经营活动,往往被纳入原生态文化领域进行归类,有时文化遗产和原生态文化交叉使用。总之,原生态文化现象是一个新经济分工体系深化的体现和产物。   3.民族和传统文化流失的因应。近现代化在本质上是新的生产方式的确立,这个过程除了生产的工业化、市场化外,政治上的民主化和生活上的世俗化也是其中的方面,以致必然对过去传统社会的等级制、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乃至价值观发生全面的扬弃,并在新的生产关系基础上形成新的交往形态及其文化价值观。因为市场经济“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们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1]276。“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1]275“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1]275“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1]275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描述市场经济的革新力量的情况。我国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现代化的进程,促使人们在新的关系上进行生产、交往,传统文化也就必然成为了革新的对象。而财富生产的“同质化”,社会的一体化,文化体之间也必然地不断涵化和发生趋同的变迁,传统文化及其多元性面临消亡。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改革开放才几十年,就出现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断层和沦为被抢救的对象的缘故。但是,文化也是不断扬弃地发展的,所谓的传统也必须在现实条件下重构才能形成。因此,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是一个创造性转换的过程,而不是原本不变的保存。而在现实上,传统文化必须参与并纳入新的生产过程。原生态文化活动的发生就是因应民族和传统文化流失而出现的,只是作为生产过程它是基于市场经济背景进行的再生产,核心是传统文化因子的价值重构。#p#分页标题#e#   4.生态压力应对及其价值重构。以工业化、市场化为内容的近现代化是社会发展进程的必然环节,具有客观性。但是,近现代化也是历史范畴,因而又具有局限性。主要在于工业化的生产形成大规模的生产和大规模的消费,资源过度开发,工业污染激增,造成生态环境压力。这是过去传统生产没有出现的现象,也是传统生产方式相对于现代生产方式的优势。这样,如何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的生态压力,借助传统生态知识和技能就成为人们实践探索的一个层面。原生态文化活动也包含这个内容。当然,实际的生产中在生态的价值维度上是不断扩展的,不仅指力图在具体的生产形式上采取生态模式,而且指研究发明新的产品来消除因工业化造成的生态灾害和环境治理等,以传统生态原型建构生态价值并力图运用于生产也是原生态文化的内容。原生态文化现象作为具体范畴是一个多元含义的概念,具体范畴不同于抽象概念,它是多样性的统一,正如马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2]18总之,原生态文化概念的涵盖较广,以解决工业化中的生态压力并形成相应的意涵是特定的方面。从上面的背景分析看,原生态文化的发生具有近现代化进程的现实前提,而与这一前提相关来把握和理解,它就不是纯粹的观念现象,而是一个实践范畴,它是蕴涵着现实目的的生产活动。因而从社会发展的维度看,它是包含着相应的意义和形成现实任务的,具体有两个方面:一是以文化资源参与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首先从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原生态文化是一个文化的经济范畴,它是基于市场经济这个前提以文化的产业化为路径展开出来的。虽然,像中央电视台等举办的歌曲演唱大赛等所涉及的原生态文化,其似乎是纯粹文艺活动的,没有经济性质,其实不然。文艺作为意识形式是没有独立历史的,它根植于实践的生产,有怎样的生活(生产)就会有怎样的意识即文化观念。文化尤其文化观念不能脱离人们的物质实践去理解,即使是单纯的文化项目,那也是时代生产方式的观念反映,也属于一定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精神生产,何况许多冠名原生态的文化活动都是产业化的经济项目。原生态文化活动不是单纯的文化问题,而是藉以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经济生产的现象。而原生态文化的实践对于少数民族而言,更具经济性的意义,因为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制约和历史开发不足,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水平很低,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在进入近现代化转型的发展中处于弱势,于是比较地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近现代背景下却成了特定的资源优势,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基于优势选择,以传统、独特的文化进行经济活动就表现为原生态文化现象。具体上,提出原生态文化就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一种重构,是把文化产品推向市场的经济行为和措施,文化资源担当了经济发展的媒介。其次,虽然在根本上把原生态文化的发生归结于以经济性质的主体再生产活动,而主体的发展必须基于物质生活资料的客体生产为中介,因此,客体的存在就是主体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这样,在生产过程中,把民族传统文化当作原生态因素保护、保存并创造性地运用成为了要求,于是把民族民间文化作为原生态文化加以保护就变成了一种新的需要,从而就产生了原生态文化的保护问题,并作为许多地方尤其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目标。其实,原生态文化现象的发生,其所包含的经济发展维度和传统文化保护的要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同构的,必须关联地理解它们的规定。   三、“原生态文化”现象的实质和特征   通过上述梳理可知,原生态文化不是从来就有的,不是自然现象,而是历史现象,即历史范畴。而任何历史范畴都是人的实践现象和产物,不能离开人的活动去理解;同时作为历史范畴,不是永恒的和普遍的,它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并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原生态文化活动是当代我国社会转型而发生的文化现象,具有当代性。因此,原生态文化不仅是文化生产的活动的“对象化”空间概念,而且是“对象化活动”的时间(历史)概念,即关于历史进程的概念。正因为如此,有的人反对使用“原生态”这一概念,主张使用“活生态”[3]。   诚然,概念的变更固然有其内涵揭示的指示性意义,但是,一个概念的形成具有约定俗成的稳定性,随便改动是不可能的,因而问题的解决不在于改变概念或名称的使用,而在于对其内涵的真正揭示和把握。这样,我这里就回到了开头言及的问题。什么是原生态或原生态文化?就此,就是关于原生态文化的本质的揭示,即原生态文化发生的实质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有两条思路:一是传统认识论的逻辑实证主义,二是唯物史观的实践认识论。关于“文化”的理解,长期以来我们常受西方传统认识论的逻辑实证主义桎梏,对于事物,一般地都是从“客体”的视角并当作“实体对象”去理解的;也就是说,一说到“文化”,人们就把它当作可以去领会和操作的某种对象。产生这个倾向,与形式逻辑通过“定义”来把握事物的方式有关,因为“定义”中实现内涵揭示的前提是对“外延”的界定,在“外延”的界定中前提性地把“文化”处理为“对象”,然后揭示其“属性”并当着本质把握,因而“文化”一出场就被“客体化”了。如我国对文化的定义,一般指为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成果和精神文化成果的总和。这个定义,虽然关涉到“人”,但不是以“主体”及其活动去理解,而是从主体活动的“结果”去理解的。显然,“文化”常常是以“客体出场的”,予以了一种“他者”的逻辑规定。对于这种认知路径和方法,马克思批评为形而上学“抽象直观”。“抽象直观”,在方法论上属于“解释世界”的哲学范畴,而不是“改变世界”的唯物史观。按照唯物史观“改变世界”的立场去把握事物时,对“对象、客体、感性”,必须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即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关于“实践”理解,它不是单纯地对外在自然界的改造(生产),而实质上是人以自己对外在自然界的改造作为中介来改造自己的过程,使自己更好地得到生存与发展。因而,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的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55#p#分页标题#e#   实际上,客体不是离开主体而存在的,实质上它是主体活动的关联对象及其产物,因而,在客体的社会性上必须把它归结为主体活动和发展去把握。关于“文化”也应如此。文化的本质不是某些外在的客体,而是人的自我发展的实践活动或生产行为,是人以物质世界的改造、利用中作为中介来实现自己的生产并表现为社会过程和观念把握的一种特有形态。为此,关于原生态文化,它并不是一个离开人们及其生产活动的独立的某种东西,而是根植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以及在认识上形成特定观念和以之把握的物质活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识原生态文化必须考察其发生的现实背景的缘由。   那么,关于原生态文化的实质揭示不能采取形式逻辑的方法,即以“实体化”的概念去揭示其属性形成知识命题,而是基于生产活动揭示其内在联系的规定,即当着“关系范畴”来认知。我们得出上述这一结论,表明原生态文化的当代保护与传承,不是对外在于人的生产或生活活动的某种“客体”保护和传承,即没有什么可以游离于“主体”之外的某种“文化客体”并需要去保存和传承,所谓保护和传承就是特定人们文化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延续,使既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新的价值并发扬光大。文化保护与传承,就是维护自己的传统并实现为当代的生产和运用于生活。因而,原生态文化作为生产活动———基于市场经济的重构利用,实质就是传统文化的再生产。这一点,从文化传承的动态角度来看,可以简称为“传统构制”。关于“传统”,中国社会科学院陈筠泉先生给出了一个很好的概述,认为传统就是过去的文化积淀在当代的体现[4]。这个概述是一种“关系性”的表达,即一方面,它是指“过去的文化积淀”,即传统是由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另一方面,“传统”不是定格在某一历史时间的东西,而是指“当代的体现”,是一种活的形态,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就是“上手的东西”。关于原生态文化活动作为一个生产的事实来把握,就其生产的本质而言,就是特定人们以传统文化资源参与现代化进程的一种再生产活动,它内在地包含两个层面的联系,一是原生态文化活动的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实践关系,即人们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加工和利用、消费;二是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要素改变生产环境、生产目的形成的历史关系,这种历史关系是一种时间性的关系,表达了不同历史价值内涵的建构和规定。从农耕文明到工业化生产的转变看,就是文化事象基于农耕文明的生活、交往的价值规定与工业文明的生活、交往的价值规定的差异,前面一般地仅以使用价值形态发生,后面则上升为价值即资本作为中介来关联着人的生产的辩证环节。这里,从单纯的使用价值活动到交换价值活动的转换就是市场经济的文化价值重构。作为重构,具体就是文化要素在使用价值上如何保留传统的特性,而在交换价值上如何变成现代范畴,即成为资本要素。这个转换包含了文化资源的价值扬弃,具有实践的发展关系,呈现为历史范畴的性质。因此,原生态文化活动就是如何让“传统”实现为和获得“现代性”的形式。这样,所谓当下的“传统构制”就是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塑造,实质就是实现传统文化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获得创造性转换与发展。   原生态文化在本质上不是一种纯粹的观念层次的变革,而是现实的生产活动,而作为观念发生不过是这种活动事实的反映。因此,它作为现实生产的传统文化重构,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实践性。原生态文化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实践的文化形态,即基于一定主体活动而发生的,具有主体性。关于这种主体性,不是指文化对象所包含的人文性及其抽象直观的理性知识,而是特定主体作为自我发展的社会性生产行为,即藉以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的生产活动。这个主体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或社会组织。原生态文化发生和存在,它是以这些主体开展着传统文化重构而体现出来的,没有他们的生产,原生态文化就不是一个事实。而所谓事实,就是生产的实践行为,以致从特征上看,其具有主体的实践性。   2.客体资源的传统性。人的社会存在是生产性的,即生产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人的生产具有自然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并互为媒介,在自然关系中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形成着主客体的实践关系,同时社会关系的主体际也因自然关系的媒介而具有主客体关系的特征。客体就是人进行自我生产所依赖中介范畴,包括自然物质、各种物质生活资料以及精神、思想作为对象化的客体的内容。但是,它们作为历史范畴,都是与人的生活实践相关而构成的,具有历史发展的阶段性质。而过去积淀的仍然在当代体现出来的实践对象就是传统文化。而在当代社会的转型期,人们为了利用它们并保存它们而形成的生产重构,就是原生态文化现象。原生态文化活动是基于过去文化要素的利用,因而在生产资源的客体上反映了传统性的特点。   3.对象的再生产性。原生态文化现象是基于传统文化资源重构的生产活动,因而是一种再生产。这里的再生产有特定的含义,指对客体重新改造和利用,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学上关于生产与消费循环的再生产,不过也是这个基本原理内部的特殊具体形态。这种再生产称为重构,其重构的实质是价值功能重构。而作为生产的范畴来理解,在客体形态上就是对象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及其关系的建构、拓展等。重构的第一个层面是,把农耕文明的文化形式从单纯的使用价值提升为交换价值进行生产和消费;第二个层面是,基于分工的重构,交换价值实现又以其使用价值的当代性表达为前提,因而又要进行文化内容或形式的现代改造,使其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下以商品呈现。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央电视台第十三届“青歌赛”中,评委在回答观众提出“原生态音乐是不是越古老越有价值”问题时,专家不仅把原生态解释为民族民间文化的性质,而且也解释为当代的甚至后现代性的性质的缘故。总之,原生态文化具有特定对象的再生产性质。   4.内容关联的多样性。原生态文化在概念使用的核心范畴上是文化,文化又往往通过学科划分与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学、科学、法律等区别开来,以致人们也习惯于学科的角度去把握原生态文化现象,从而进行学科归属的分类和研究,进而形成着一种学科上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不同研究角度相互否定。事实上,简单学科的划分是形而上学的做法,是静态、实体范式的,以此对待原生态文化现象是不科学的。原生态文化本质上是实践范畴,作为历史的事实范畴具有综合性,在具体上是多样性的统一。实践是多样性联系的,原生态文化活动也包含着这样一种多元的关系特征,如它是一种文化的经济活动,与经济学相关;它又是经济活动中的文化问题而关涉文化学;在文化学领域内又涉及民族文化,从而又关涉民族学、人类学,至于音乐、舞蹈、绘画以及自然科学领域的生态、环保等,它能以单一学科的归类吗?显然不能。为此,对其本质的把握作为一种“关系”的揭示,要多方面的辩证的研究才能观其全貌。诚然,原生态文化是一个综合性范畴,具有多样性的规定,如果以学科方式进行研究,那也应是多学科的和不同侧面的观察而已,不能在学科之间相互排斥。#p#分页标题#e#   四、“原生态文化”问题研究的对象   原生态文化是实践的历史范畴,具有实践关系的综合性,可以进行多学科研究,但不能单一地归结为某一学科的研究领域而在对象上采取学科式的封闭性规定,必须是开放性的,相对的学科方向研究只是特定方面或联系或属性的观照,而不能把它们当作整体的研究对象来表述和确认。因此,我们这里提出原生态文化的研究对象,不是学科语境的,而是以问题为语境的,以此保证逻辑的整体性。那么,在整体性上来理解原生态文化问题,它的研究对象又如何确定呢?这是原生态文化研究必须回答的。   原生态文化现象发生了,而作为以一个现实问题,我们该如何研究它?而这一问题的推进就是解决它的对象到底是什么?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什么也不能做。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学界研究存在偏执,以致出现本文开头所说的“盲点”。这个“盲点”的不足缘于方法上的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把原生态文化“实体化”了,只是在单纯的客体对象上进行确认,而不当作主体的生产活动,从而形成单一客体关注的“实体化”解读。它的理论形态只是对原生态文化进行解释,把它当作特定的知识门类来加以把握,以求的一种理性知识。这样一种进路,必然采取传统学科的研究方式,进行单纯的学科归类处理,把问题片面化了,进而出现以偏概全地解释原生态文化的情况。理论的片面化就必然出现认识的缺陷,理论本身就缺乏说服力。实际上,原生态文化现象是一种生产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多样性的历史范畴,对它的研究应该是辩证法的。那么,原生态文化作为生产行为,其作为问题研究的对象是什么?根据辩证法,认为它应该包含以下层次:   1.原生态文化活动的主体及其需要以及实践形式。原生态文化现象在本质上不是对象的实体物或客体的什么东西,而是特定主体的实践活动形态,是基于传统文化资源重构利用的再生产,即使存在作为生产活动存在的客体,在辩证关系上,这些客体也不能脱离主体去理解,离开了主体的客体是不存在的。原生态文化现象的要素,首先是主体要素,原生态文化的发生源于主体的生产活动,因此,主体层面才是原生态文化研究的核心内容。原生态文化活动的主体基于生产关系,它也是具有结构性的,即有原生态文化生产的主体和消费的主体,并且这两个主体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分布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和相关组织。从个体看,从事原生态文化的特定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如以原生态冠名的企业主和产品生产人以及产品的消费者,原生态文化艺术表演的艺术工作者和作为消费者相应的观众等等;从组织机构看,涉及原生态文化活动的政府、企业、媒体和研究机构等,而且还可能包含进行原生态文化活动的特定民族尤其少数民族,他们都是原生态主体的构成。而生产与需要是直接相关的,因而原生态文化活动不是与生活无关的问题,而是密切联系的,关联着他们发展的需要。原生态文化活动具有一定的生产或实践形式,这些形式也是原生态文化问题研究的重要对象。   2.原生态文化活动的客体资源形式与特征。原生态文化活动是以传统的特定的资源来进行,与一般的生产活动有区别,尤其现代科技、文化产品,因为这些技术和产品具有创新性、开发性。原生态文化活动的生产资源是传统的,在对象上包含传统的原料、工艺、价值理念或审美趣味等,即使是现代产品使用了原生态的冠名,往往也在价值理念和审美趣味上赋予了传统因素的规定。但是,原生态文化活动又不是传统文化的原本移用,而是进行了当代性的加工,或者是原料的或是工艺的或是理念的加工等等。而这些资源分布在不同的民族之中,人们按照不同行业进行再生产。从2011年我们对全国原生态企业及产品的调研看,涉及歌舞、绘画、食品、医药、医术、环保产品、建筑、房产、养殖、果蔬、服饰、化妆、工艺品、体育活动、出版、旅游、教育、摄影乃至选美活动、电影频道、网络邮购等。这些资源或活动分布于不同的区域和民族,有的用于或发生于传统行业,有的用于或发生于现代高科技项目。原生态文化活动的客体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冠名广泛,但什么情况下它们才能真正为“原生态的资源”呢?以及具有什么特征呢?这些问题关联方面就是需要从客体角度对原生态文化进行研究的问题层面。   3.原生态文化活动中社会生产的活动规律和方式等。原生态文化现象是一种生产活动,作为一种现实它具有历史的必然性。黑格尔说“凡是现实的都是符合理性的”,这是讲变成为了现实的东西所具有的发生的必然性即客观性,没有必然性否则不会存在。原生态文化也一样,它作为一种生产活动发生就有它出现的必然性即规律性。这些规律性应是多元的,包括特定生产主体在社会转型中向现代性过渡的特征,包括传统文化因素和资源在现代经济背景中价值转型的特征,还有传统文化传承构成社会发展的特定范畴和需要等等。同时,原生态文化是一个综合范畴,它的多样性规定包含了多样性的联系,所以,研究它要面向它各种联系以及不同领域的发生、发展和存在方式,等等。   总之,原生态文化不只是意识观念上的特定概念或某些文化实体,而首先是一种现实的生产活动,要从当代文化再生产的实践立场去关注它、认识它。而以上的论述就是笔者关于原生态文化现象的实质和问题研究的对象的一个基本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