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论文范例6篇

原生家庭论文

原生家庭论文范文1

    一、哲学的“无家性”与“家庭危机”

    在各种危言耸听的“危机”的警世之言中,人栖身其中的家庭正在面临危机,已成为不易之论。1989年12月8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把1994年定为“国际家庭年”(InternationalYearoftheFamily),并确定其主题为“家庭:变化世界中的动力与责任”,以屋顶盖心图案作为“国际家庭年”的标志;1993年2月,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又决定,从1994年起,每年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InternationalDayforFamilies)。从这种在世界范围内对家庭的高度关注,足见“家庭危机”以及由此“危机”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之广、之深。“家庭危机”的论调并不新鲜,早在19世纪初,一些学者就疾呼家庭退化,家庭传统价值一去不返。英国着名的哲学家勃兰特?罗素指出,“过去传下来的所有制度里,再也没有像今天的家庭那样混乱和出轨的了。父母对孩子和孩子对父母的爱,可以成为幸福的最宏大的源泉。但事实上……家庭未能给予人们的最基本的满足,是我们时代不快乐原因中最深刻的一种。”[1]社会学家约翰?莱斯比特言:“社会的基本建筑构件正在从家庭转变为单独的个人”[2],美国学者克?雷什不胜感慨:“我们是没有家庭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是一个个被拆散了的个人。”[3]面对“家庭危机”,为数不少的人们坚持认为,家庭必将走向解体。未来的家庭,会演变为以激情取代爱情和亲情的多元组合。然而,不可否认,家庭作为一切文化、一切民族存在的基本形式,曾为人类文明的滋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原生态的家庭,充满信任、亲密感和不假条件的爱,是一切健全发展文明必不可少的存在方式。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家庭的支撑,人的生存状况会朝什么样的方向演进。如果还没有发现任何一种无与伦比的制度能够取代家庭,就对家庭的未来大放悲歌,无疑是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一种有益的行为方式应该是,致力于寻找和发现导致家庭危机问题之根源所在,检查人们是否曾不公正地对待自己身体和灵魂安顿其中的家庭,以便纠以往之偏失,重新释读传统家庭文化价值,为家庭———这个长期以来人之身心的依寓之所的未来,尝试指引一条可供思考的路径,使家庭蕴藏的潜能充分发挥,让漂泊的生命返本归源。在剖析导致家庭危机产生的原因的问题上,学者们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其中多数学者认为,家庭制度的衰落主要归因于,一方面过度强调个体自由平等等民主权利而导致个人主义泛滥,不断侵蚀传统家庭的根基;而另一方面是国家对家庭抚养、教育、养老功能的替代形式的出现,削弱了家庭的内聚力。这两个方面可归因于一点,就是因对个人权利的过度关注,而忽视了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以及由之延伸出的宗族关系的价值。有学者指出制度建设中的弊病。例如美国的T.菲利普斯,在对美国令人堪忧的家庭状况的反思中认为,以往人们的错误在于:现代文化倡导的个性、自由、平等、性解放等观念被引入家庭,以及把传统美化婚姻家庭的文化演变为“离婚文化”,致使家庭在塑造人格美德上的功能遭受破坏;另有学者以为,随着法权意识兴起,人们追求普遍平等和解放的过程中,视家庭为最大障碍和首先要改造的领域。以致于法律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否定了传统家庭的伦理精神,促成个人主义的滋生蔓延。上述见解不乏深刻,为后来注重问题分析而不急于给出结论的研究方式指明了方向。然而,任何制度的产生,都脱离不了其文化之根脉,即一切制度所源出的哲学传统。进言之,哲学和伦理学能否为家庭的健全提供必要的精神资源,从根本上决定着一种文化中家庭价值的取向。肯定、保护和褒扬家庭价值的哲学,会引导出以家庭共同体为基本模式的伦理规范;与之相反,怀疑、忽视,甚至贬低家庭价值的哲学,潜伏着导致家庭陷入危机的重要因素,应为现代社会的“家庭危机”,以及由之引发的许多重大问题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杨笑思先生在中西文化对比考察中指出,西方文化的缺点,诸如宗教教条、强权邦治、征服自然、破败人类家庭等,皆根源于希腊、希伯来文化一直以来都低估、误解人类的家庭对于人性、人生、人世、人道、人类的意义。这一错误根深蒂固,西方人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西方早期经典《圣经》、荷马-赫西阿德神话等,充斥着败家典型,致使西方主流意识和教育缺乏人类家庭的正面形象。细述一部西方文明史,基本上没有家思想家,家哲学家;没有家庭学、家哲学。家庭价值在道德价值、理想模式难以扮演主要角色。西方人所关切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社会、个人、上帝那里。西方哲学正是在“个人—社会”两极语言中建立其对人类生活的评价、人生态度及其哲学体系。这一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反而在其文化核心之中被正常化,并被层层掩盖,以致家庭始终处于理论视野之外。而西方哲学的核心部分,即其存在论和认识论,从根本上讲乃是一种“无家性”(homeless)的哲学。正是哲学的“无家性”,与人生命息息相关的家庭在精神领域空位,近现代以来,在追求个性自由解放、两性平权的社会运动中,家庭被痛陈为“万恶之源”,遭遇到种种不公正的批判。由于对人之生命发端的源头缺乏必要的关注,家庭共同体中的人被还原为原子式的个人,又以社会契约把一个个孤独的个体重组起来,再以个人—社会两级模式为基本出发点建构伦理学。这样的伦理学进一步削弱了以人的家庭为核心的人类的生存方式,个人要么被理解为离群索居的单个的“原子”,要么被整合进公共领域的各种团体,原本由个人、家庭和社会生活领域共同构筑的生命的完整性被肢解,家庭本身的生存境况进一步恶化。一些“末日”情结的学者推波助澜,唯恐家之不乱,不顾人离家之后可能遭受的各种凄惨,而欲从理论上把家庭推向深渊。

    二、“无家性”的哲学如何表达人伦与情感

    西方传统的“无家性”的哲学,作为其核心的存在论是一种“知识—存在”论,而伦理学则是“精神—伦理”体系。前者是知识的“同一性”关系,而后者则为人与人之间的“对话性”关系。应该说,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比知识关系更为根本。但是,希腊人的伦理—道德哲学在知识论和纯粹精神性的语境下,“成为‘规范学’,成为‘社会学’,成为‘管理学’—‘政治学’。此时的‘主’—‘主’关系,又重新转化为‘主’—‘客’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4]亚里士多德探讨的“美德”,侧重于研究城邦的公民应具备怎样高深的品质,如“大度”、“机智”、“智慧”等等,这些都显示的是男性的特权,与女性无关,更与家庭无关。亚里士多德所谈论的“幸福”状态乃是一种“好心情”、“好机遇”,精神上的“好运气”。因此,作为西方哲学之精神故乡的“主—主”关系为核心的伦理,实际上是“精神—精神”的关系[4]。其所体现的是一种男性团体中既无性别成分,亦无长幼之别的“兄弟伦理”。新康德主义者齐美尔曾指出,西方传统企图建立一种超越男人和女人的“纯粹文化”,但是迄今为止,“除了极少数领域,我们的文化全是男性的。……不仅文化劳动的数量,而且文化劳动的方式,都特别依赖男人的能量、感觉和理智”;“艺术要求、爱国主义、普遍美德和特定的社会理念、实践判断的公正性和理论认识的客观性、生活的力量和神话等等范畴,就其形式和要求而言,看起来都属于人的一般性范畴,但实际上其历史形态完全是男性的。要是我们干脆称这些以绝对面目出现的观念为客观的,人类的历史生活的如下公式就是有效的:客观=男性。一对两极对立概念的意义和价值规定都是彼此由对方决定的。其中一方凸现出来,以至于具有绝对意义,涵盖了整个相互作用的游戏或者说均衡游戏,从而在这些概念中占据了优势。……男性不但比女性占优势,而且成了人的一般性,以同样的规范方式支配具体的男性和具体的女性。”[5]囿于知识论所追求的纯粹性和普遍性的语境,致使在近代以前,西方哲学在普遍性的意义上谈论“爱”,几乎未涉及夫妻性爱、父母慈爱和子女孝爱,以及由此推广的对他人和世界的爱等这些具体的“爱”的主题。柏拉图认为,“爱欲”是由美的对象唤起的。柏拉图爱的对象是男性青年,而不是女性青年。这种“爱欲”不停留于某一具体美的对象,而是具体的“美”的“共相”。柏拉图说,“奴性和愚蠢才把一个人的感情排它地拴在某一个美的人身上。人应把他的爱倾注到普遍的‘美的大海’中。”[6]亚里士多德的“友爱”既包含普遍意义上的爱,又包含具体的爱。他强调“父子”、“夫妻”、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治理者”、“被治理者”的“友爱”,同时更强调超越血缘、性爱之上的“友爱”。这种“友爱”仅限于高贵者的人之间的关系,奴隶、女人和孩子被排除在外。亚里士多德师承柏拉图,旨在建立理想城邦的共同体,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友爱”基于希腊词“ΦιλО”,即一种普遍的爱,并以普遍的爱为归宿。在中世纪基督教传统,人只有在爱上帝的前提下,才能谈得上爱人爱己。《圣经》经文中言道:“凡爱我胜过爱父母的,不配做我的门徒。”其实质上将人与己当作平等的受造物来爱。中世纪文学作品和诗歌中出现大量表达两性情感内容的“浪漫之爱”,根据罗素的观点,尽管浪漫之爱成为人们认同的爱的表达方式,但是,“浪漫之爱”是象征主义手法的爱,不能与性欲联系在一起。因为在中世纪,性和身体被看作是不纯洁的事物。“浪漫之爱”中的“爱成了产生完美的道德和文化的园地。贵族式的情人由于爱情的缘故成了纯洁的人。精神的成分越发占有优势。”[7]这表明中世纪的“浪漫之爱”依然是停留在柏拉图意义上的精神之爱。两性之间虽然情感深厚,但不会产生亲昵行为的欲望,因为这种行为与人类的“堕落”、“原罪”关联。直到法国大革命之后,人们才认为婚姻应当产生于“浪漫之爱”。而基于“浪漫之爱”的婚姻,并不包含承担生儿育女和艰辛劳作的家庭生活内容。在怀疑、贬低和否定家庭价值的主流意识指引下,家庭不再是和谐、幸福生活的源泉,其常被用于工具性分析之需要。例如为了突出理性政治和公共精神而贬低家庭价值,认为在家庭一个人不能对他人产生意义,人只有摆脱家庭的物质生活之累,进入公共领域,通过自由辩论,才能证明自己卓尔不群,生命才不会失去严肃性、神圣性和永恒性。阿伦特就明确指出,“虽然爱是人类力量中最罕见的行为之一,它的确有一种无与伦比的自我展现力量和揭示‘谁’的非凡洞察力。”但是爱“不仅是非政治的,而且是反政治的,在所有反政治的人类力量中也许是最有力的。”[8]在阶级分析的语境,儿童与奴隶没有区别,属于同一等级,他们屈从于权威,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后现代主义那里,家庭、身体和性被功能化,用以批判和颠覆管理、控制和组织人的知识—权力话语。20世纪颠覆西方传统知识论的三支重要力量,即精神分析学、女性主义哲学和后现代主义哲学,都不同程度地在家庭、身体和性问题上大做文章。但是,他们关注的目标不是强调家庭价值,而是从不同的路径批判知识权力话语。精神分析学之父弗洛伊德就从未认真关心过女人的命运问题,一场未完结的女性主义运动,更是批判甚于建设,她们对家庭的未来没有提供多少建设性的构想,对改进家庭历史和现状贡献甚微。作为一场文化寻根的哲学之旅,精神分析学、女性主义哲学和后现代主义者,满足于分析批判的需要,没有积极地发掘家庭对于人认知世界,对于伦理精神,对于友谊与团结,以及对于自由、民主和世界和平的价值和意义,令人遗憾地“绕家门而过”。

    三、

原生家庭论文范文2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7)06-00424-04

复原力(resiliency)是伴随着对压力应对和个体发展模式的深入探讨而逐渐兴起的研究领域,它摈弃了以往的病理心理学模式转而倡导积极心理学思想。这一领域的研究先驱Rutter曾说过:研究为什么和如何使个人活得有自尊和充满自我效能,而不只是了解什么原因使个人放弃希望会更有意义[1]。目前,这一取向已成为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的重要指导思想。本文将从复原力的兴起、概念与内涵、作用机制、测量、发展趋势等方面对国外复原力的研究成果做一回顾与总结。

1 复原力研究的兴起

随着20世纪前半叶全球心理卫生运动的发起,儿童身处逆境对其后续发展的消极影响受到广泛关注。受当时医学分类模式的影响,研究者普遍认为儿童处境不利一定会导致适应不良,并产生诸如心理疾病和精神失调等各种心理行为问题。但在后来关于个体危机应对过程以及压力缓解效果的研究中,人们却越来越多地发现:同样是面临高危或压力环境,有的儿童和青少年却能有良好的适应和健康的发展,传统的处境不利(高危)―压力―适应不良的单一直线模型受到现实极大的挑战。比较有影响的是Anthony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调查发现:某些来自父母精神异常家庭的儿童,虽然长期处于严重的社会心理逆境中却能发展出健康的情绪和高度的能力,于是他把这些儿童称为“适应良好的儿童”(invulnerable child)[2]。这可以说是复原力概念最早的萌芽,随后又有许多研究开始探讨为什么有的儿童和青少年暴露在高危(at risk)环境中却能有良好的适应[3],研究者假设有某些变量调节了高危环境与预期的适应不良之间的对应关系,并致力于寻找那些成功应对的个体身上存在的保护因子或抗压力。学界后来将这些变量、保护因子和抗压力统一称为“复原力”或“弹性”。从80年代中期开始,复原力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独立而重要的研究领域。许多研究者针对复原力的概念、结构、作用机制等做了大量探讨,研究对象也从儿童扩展到各个年龄段。

2 复原力的概念与内涵

在早期,复原力常用良好适应(invulnerability)、应对(coping)和抗压力(stress resistance)等术语来表达[4]。由于它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现象,因而学术界迄今也未能对此概念达成很好的一致,不过还是可以从众多研究者的争论中发现:目前对复原力概念的界定主要遵循两种取向――“特质论”和“过程论”。特质论将复原力视为相对静止、稳定的个人心理特征。如Howard认为复原力是指个体能经得起困境及在困境中能适当调适的能力[5];Turner则指出复原力是一种卓越的能力,能帮助个体对抗逆境,以一种健康的感觉持续过有意义的生活[6]。过程论者更多地将复原力视为个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如Rutter认为复原力是个体在压力情境中仍能获得良好适应的动力过程[7]。最近这两种取向有融合的趋势,而且特质论也从最初仅包括个人内部的心理特征扩展到同时包括存在于个体之外的保护因子,如家庭和社区。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Masten等提出复原力是调节压力、高危情境与消极结果之间关系的保护因子或保护过程[8],Rutter也认为复原力即是与危险因素产生交互作用的因素或保护性过程[9]。为了区分这两类复原力,目前基本达成的一致是:Resiliency一词用于描述作为保护因子的复原力,egoresiliency专指个人特质型的自我复原力,Resilience则用于描述成功克服灾难的过程。

对复原力内涵的探讨从早期比较零散地研究单个因子的效应逐渐过渡到对这些因子的组合进行系统探讨。目前,学界一致认为保护因子(protective factors)-那些与危险因素相互作用以降低或改变由高危因素导致消极结果可能性的因素[10]是复原力的本质内涵,并可作为复原力的操作定义。一般认为有三类主要的保护因子,分别是个体特质、家庭资源以及社会支持系统[11]。已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具有保护性作用的个人特质有:易照顾型的婴儿气质、幽默、自尊、自我价值感、高自我效能以及问题解决的策略等。在对具有复原力的青少年的研究中还发现关于人生哲学、自我意识的描述[12,13]。最近又有复原力生理机制方面的一些研究成果[14]:一些神经递质、神经肽和激素在协助个体对压力情境作出反应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家庭方面的保护因子有:婚姻和谐美满、父母民主的教养方式以及良好的亲子关系等[15]。社会支持系统则包括如支持性的同辈群体、成功的学校经验、良好的师生关系、生活转折点、社会福利机构等。研究已经识别出了大量的保护因子,不足之处是没有具体说明哪种保护因子对于某特定类型个体或某种高危环境的效应最显著;在探讨这

些因素时也常常是罗列而不太注重内部组成结构和因子间的交互作用,与真实情境还存在差距。

Barbara等在总结了对复原力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后提出“概念结构太极图”[16],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对复原力内涵研究的系统化和结构化。

如图1所示,如果把显著影响复原力的各因素看作一个大的太极图,那么

图1 复原力概念结构太极图

以个体为基点可以将其划分为个体内部因素和个体外部因素两大部分。个体内部因素是个体固有的、内在的因素,生理因素(如一般健康状况、气质、性别等)和心理因素(如智力、认知风格、人格特质)是此内部因素小太极图的两极;同样地也可以将个体外部因素看作一个小太极图,以家庭为界分成家庭内部(如家庭氛围、亲子关系和重要的家庭成员)与家庭外部因素(如同伴关系、社区资源)。

用大小太极图这样和谐、流动的结构来表征影响复原力的因素充分体现了在个体生理与心理因素之间,家庭内外部因素之间以及个体内部与外部因素之间存在广泛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比如个体的生理状况会影响到其个性的形成,家庭内支持性的关系会促使个体与家庭外的系统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仅如此,个体的气质、性格等也会直接影响到其家庭内外部关系系统的质量(如亲子关系、同伴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太极图的两极是等权重的,但实际情境中某些因素的缺失或减少可以由其他因素来补偿,它们共同构成复原力的组成元素并维持相对平衡状态。

3 复原力的作用机制和模型

3.1 复原力的三种机制模型

Garmezy等提出复原力的三种机制模型[17]:免疫模型(Immunity Model),在此模型中,复原力被视为一种类似注射的预防疫苗,个体可以经由接种疫苗-过去正向的学习经验-产生抗体以对抗类似的生活压力情景或困境;挑战模型(Challenge Model)指危机和压力反而促发和提高了个体应对困难的能力,帮助个体以有效的应对策略成功度过困境;补偿模型(Compensation Model),指当压力情境会导致个体应付危机情况的能力被削弱时,个体特性和所拥有的环境资源可以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使危机不至于对个体产生破坏性的影响。如Barnard的研究发现[18]:那些来自高危家庭的孩子常常会有躲避父母或与家庭保持一定距离的倾向,但这反过来却促使孩子在家庭外发展社会连结,并从家庭外的活动中获得快乐和奖赏,满足心理需求。类似地,一些复原力良好的青少年虽然拥有负性的家庭生活经验,但却能发展出对寄宿家庭及学校的高度心理认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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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家庭调整和适应反应模型(FAAR Model)

以家庭为单位时,也有类似于个体复原力的现象,研究者称之为家庭复原力,即帮助家庭在面临灾难和高危情境时仍能良好地适应并有效发挥功能的能力与特征。J Patterson于1988年提出家庭调整和适应反应模型来描述家庭复原力的作用机制[20] 。此模型认为家庭复原是在家庭信念的影响下,家庭面临的压力与家庭能力之间通过不断调整达到动态平衡并保持家庭功能良好发挥的过程。家庭信念包括家庭对压力和自身能力的评估、家庭成员的身份认同以及家庭怎么看待自身与外部系统的关系等。家庭面临的压力有大的危机、灾难,也有持续发展性压力和日常困扰;家庭能力指家庭实际和潜在的经济、精神资源,以及家庭在面临压力时的应对方式。家庭信念不仅会影响到家庭面临的压力的性质和程度,也会影响到家庭对保护性资源的利用。

在稳定时期,家庭通过有效运用相对稳定的互动模式使家庭压力与家庭能力保持相对平衡。但是当某个时期家庭面临的压力明显超过了家庭一贯的调节能力并持续存在时,家庭的平衡状态被打破,这时家庭就面临着危机。危机是家庭的转折点,导致家庭结构或互动模式甚至两者同时发生较大变化。这时具有复原力的家庭会通过减少压力源、发掘资源、提高应对能力或改变信念等适应与方式不断调整,最终使家庭功能得以恢复或增强,而不具复原力的家庭其功能则会被削弱。

台湾学者萧文在《九二一震灾心理复健学术研讨会集》中详细介绍了自己对“九二一”地震中受创伤家庭(在灾变中曾遭受重创而有家人重伤或罹难者的家庭)在灾后近两年期间的复原力变化历程的质性研究[21],其结果可视为对此模型的一个验证。研究结果发现,灾后家庭功能的反应形态主要为“先降后升型”,即多数原本处于平衡状态的家庭在发生地震灾变之后,初期知觉到家庭功能有所下降,但经过一段或长或短的调整期后,家庭功能将出现反转上升的现象,即表现出复原的发展趋势,最终重新达到能动态平衡并使得家庭功能得以良好发挥。进一步访谈得出以下具有保护性的家庭复原力因子:正向积极的思考与行动、稳定家庭经济、增强家人

间的情感连结、改善沟通、稳定家庭秩序、分工合作负起新角色的责任、重建家庭信念等。

3.3综合模型

James PC在探讨学业复原力时提及复原力的综合模型(图2)。此模型解释了同样是在高危情境下,非裔美国青少年在学业领域表现出个体差异(积极和消极结果)的过程和机制[21]。

图2 复原力的综合模型

此模型认为:人际环境塑造了个体在某领域或活动中(如学习)对自己所拥有的信念(如自尊、自我效能等),这些信念会使个体对此活动产生相应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行为反应模式一旦形成,不仅会直接导致个体在本领域的发展结果(如学业成功或失败),也会反过来影响到个体对其人际环境的体验,因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是与个体互动的产物,也会被个体的行为反应所塑造。可以看出,“自我信念”在复原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更是一个意义产生的活跃过程,情境因素需要以自我系统为中介影响到个体的行为表现并最终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此模型中的各因素都可以扩展到更大的概念范围以解释更多由高危环境造成个体差异的内部过程,因此该模型又被称为复原力的综合模型。

4 复原力的测量

复原力概念的不统一导致对复原力的测量也有不同思路。目前有关复原力的量表或从经验或从理论构想出发。有的只包括内在人格特质,有的同时包括内在和外在保护因子;有的测量一般性复原力,有的则针对特定情境和人群的复原力进行研究。国外流行的有Wagnild和Young的量表,Block和Kremen以及Connor和Davidson的量表(简称CDRISC)[22]。此外阳毅在其2005年硕士论文中(华师大)还整理了以下复原力量表[23]:Springer与Philip编制的个人保护因子问卷;Bartone等编制的特质性自我复原力量表,分执行、控制和挑战三个维度;Constantine等根据自己对复原力的理论构想编制了健康青少年复原力评定问卷;挪威学者Friborg编制的成人复原力量表,包括自我效能、对未来乐观的态度、有序的生活、家庭凝聚力和社会支持五个保护因子维度。

5 复原力研究的发展趋势

5.1 研究对象涉及的范围、年龄跨度越来越大

复原力研究的对象从初期集中于青少年群体、贫困家庭儿童以及离异家庭儿童等扩展到更多的特殊或弱势群体。如癌症病人[24]、运动员群体[25]、少数民族人群[26]、天才和学困儿童[27,28]等。从研究对象的年龄跨度来看,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近年来年龄跨度明显增大,目前查到研究对象年龄最小的是Moshe I等在以色列幼稚园中对135名有不同程度行为或情绪问题的4岁儿童进行的提高儿童复原力的干预研究[29]。

5.2压力源或高危情境的类型不断扩展

压力源和高危情境的类型也在不断地扩展:从传统的日常生活困扰、发展性压力源、家庭变故(离异、丧亲)等扩展到恐怖事件[30]、虐待[31]、偏见和种族歧视[32]等更多种类的高危情境。

5.3 复原力的领域划分越来越细化和具有针对性

个体度过逆境的后续发展是多方面的,而以往研究复原力时并没有细分具体的发展领域,因此很多研究结果由于没有同类因变量而缺乏可比性。现在研究者开始致力于深入探讨特定领域的复原力,如学业复原力[33]、生涯领域复原力[34]等。

5.4 研究思路的转变

目前研究复原力的学者不仅在个体的层面来探讨复原力,也在个体生活其中的家庭、社区以及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来考察复原力[35-37]。

总之,复原力研究已积累了很多成果,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比如很多已有研究都是横断面调查,而从复原力的本质来看,纵向追踪的结果会更具有说服力。还有在实际生活中,保护因子和危险因子同时存在,后续研究如能把这两类因子都同时纳入模型并充分探讨其交互作用,对于深入理解复原力的作用机制会有很大帮助。随着复原力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一些具体领域的复原力小理论和模型也应该建立起来。

原生家庭论文范文3

【关键词】家庭问题;社会工作;模式理论

一、家庭社会工作模式理论及方法概述

家庭社会工作指的是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在家庭社会工作模式的理论中,最主要的有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和家庭系统理论。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每个家庭的发展需要经历关系建立阶段、为人父母阶段、孩子开始成长的学前阶段、青少年阶段、成人阶段等,直到配偶中有人死亡,意味着家庭解体。在不同的家庭周期中,每个家庭的发展任务不同,在进行阶段转变时,家庭需要适当调整结构,使得家庭成员的角色任务得以适应。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由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有兄弟姐妹系统、亲子系统和夫妻系统等。每个系统互相联系并制约,组成有序运转的家庭系统。家庭系统中存在改变机制,当有冲突发生时,家庭应该合理调节系统,使得系统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家庭功能得以凝聚,从而促进家庭的健康成长。一般的家庭社会模式的工作方法有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方法等。个案工作的重点是家庭的角色关系,援助对象为家庭整体,使得家庭成员能不断调整角色。小组工作指的是通过团体之间的扶持帮助来使得家庭和个人的紧张得以缓和,提高家庭的应变能力。社区工作的服务对象为全体社区居民,通过在社区中提供一系列的家庭教育活动等来鼓励居民参与组织活动,使得家庭和社区间实现资源衔接。

二、家庭社会工作模式思考

(一)家庭社会工作模式理论的应用及效果思考

社会环境和人的行为是在社会系统的多种角度中互相作用和影响的,家庭社会工作模式主要研究人对家庭资源和环境的适应以及对事件和情景的反应。通过对家庭环境的分析来充分了解家庭的互动模式,合理的调整资源从而提高家庭的适应能力。通过分析人在各方面的优势来挖掘家庭和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得外界宏观系统能和家庭各个子系统互相结合,从而增强家庭和个人的社会资源。在研究家庭社会工作框架中,任何社会、家庭和个人系统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所有的社会结构和系统都有内在的联系。无论是社区、小组或者个案社会工作,应该以各个系统的方法和观点来在家庭中实践和分析,从而为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的进行提供基础。例如,在对网络成瘾的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时,此学生作为家庭系统中的成员,他的问题和行为会对家庭系统的平衡造成影响,因此在分析此同学出现问题的原因时,系统中的其他成员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家庭社会工作模式理论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由于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的限制,家庭治疗模式在我国家庭社会工作中的实际应用还比较少,在心理咨询领域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由于家庭治疗需要治疗师融入家庭内部,与家庭对象进行近距离的接触,因此家庭工作模式理论应用的关键是寻找一个合理的均衡途径,与我国的家庭背景紧密结合,从而将专业的理论简洁技巧的在日常的家庭服务工作中应用。

(二)在家庭中介入社会工作服务的思考

在家庭中介入社会工作服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首先是在家庭场景中进行社会工作。我国对家庭社会工作仍有一定的成见和误解,在治疗室中开展服务工作,很难要求全部家庭成员参与进去,倘若将服务工作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实施,社会工作者在家庭场景下开展快速简洁且卓有成效的社会工作服务,则能使家庭成员感受到尊重及安全感,使他们愿意接受社会服务工作的介入,与社工配合来开展各种辅导工作,有利于社会工作者和所服务的家庭之间建立起合作性的平等辅导关系。其次是运用并整合社会资源和家庭自身资源来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由于我国家庭社会工作结构的发展不是很快,有关机制和政策不够健全,进行家庭辅导的社会工作者能够利用的资源比较缺乏,因此可以通过相关策略来调动周围环境和家庭服务对象,使得家庭不断拓展自身的能力,在有效解决家庭问题的同时促进其发展。除此之外,家庭社会工作中可以利用的另一个重要资源是家庭成员互相间的帮助扶持。在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帮助服务对象发现自己的资源和能力的前提下,利用行动,在家庭各个成员之间建立起纽带关系,利用各成员的自认和压力来促进他们的能力发展,并充分利用资源来使家庭问题得到解决,促进家庭的良性改变。

(三)家庭社会工作模式在未来发展的思考

家庭工作模式在未来的发展应从以下方面考虑:首先是促进家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建设。政府应该提高家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选拔水平,并适当加强服务监督强度,使得家庭社会工作的评估水平不断提高。其次,应该关注我国传统文化背景对家庭的作用和影响。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支持家庭活动,使得他们的功能得到良好的发挥,重新认识和定位家庭,肯定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发扬家庭的传统价值并珍惜家庭的核心资源。最后要考虑家庭社会工作模式中的伦理问题,要关注和重视对服务对象相关信息隐私性的保护,在做好家庭社会工作的同时,要对社会工作的相关伦理原则严格遵守。

三、结语

本文主要对我国家庭社会工作模式进行了探讨和思考,包括对家庭社会工作模式理论的应用以及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家庭等的思考,然后以我国社会和家庭文化背景为基础,提出了家庭社会工作在未来发展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第79页.

原生家庭论文范文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及我县《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系列创建活动的意见》,按照县妇联、综治办等对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以家庭的文明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我校就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出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新型的家庭人际关系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为改革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立足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家庭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家庭成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为改革献技出力。

2、坚持促进社会稳定的原则。家庭是社会细胞,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推动社会稳定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自觉树立维护社会主义意识,正确处理好社会、家庭、个人之间的关系,增强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

3、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使群众真正成为“文明家庭”的主体,作为群众性活动,必须坚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吸引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以群众为主体。

4、坚持动态化管理的原则。要适应形势要求,发动群众讨论修改创建标准,提高群众参与创建的自觉性。要定期进行表彰评比,具体名额由民主测评决定。

三、活动内容

1、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坚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对广大家庭成员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教育,积极开展与“×××”做斗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家庭美德、社会公道、职业道德意识。

2、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广大家庭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要组织广大家庭成员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文化知识。在城镇要继续开展“家庭读书”活动,组织家庭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培养家庭成员的读书兴趣,促进家庭成员读书看报的良好习惯,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普知识讲座等形式,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掌握科谱实用知识,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3、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身体素质。要在广大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广泛深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健康的家庭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活动。通过家庭文艺演唱会、家庭运动会、家庭技能比赛、家庭文化大院、家庭素质争优赛、家庭角色评选等活动,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激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使广大家庭在活动中起到开启心智,愉悦身心的目的。在活动中要突出健康教育这个重点,通过讲座、咨询等形式,帮助家庭成员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视合理的科学的体育锻炼,逐渐开辟和建设一批比较固定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场地,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不同年龄的群众健身活动骨干。要从各地实际和群众需要出发,制定每年的健身计划,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要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崇尚文明,反对愚昧,崇尚进步,反对落后的意识。要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能力,培养好下一代。努力学习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的科学教育水平。坚持进行“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教育。要规范道德行为,抵制陈规陋习,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要增强家庭成员的生态意识、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生活质量。

四、评比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群众拥护;

2、学习进步,爱岗敬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

4、相信科学,移风易俗,计划生育;

5、廉洁奉公,勤俭持家,保护环境。

五、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有较大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有较大的进展;群众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的增强。

六、组织领导

“文明家庭”创建要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活动,由学校文明办、办公室搞好协调指导工作。妇联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评选工作。

七、创建措施

1、积极协调配合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相关部门,如民政、广播电视、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环保、工会、共青团、科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新格局,以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2、科学规划管理

各处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创建活动的意见、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按照县里制定的“文明家庭”评比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出符合本地情况的具体内容,既要突出针对性,又不忽视常规性的要求;既要有可操作性又不过于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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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暴力;成因;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079-03

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破裂家庭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是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障碍,它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一直以来比较重视防治家庭暴力,并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现象仍然存在,这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很不协调。本文以温岭市为研究对象,试图就家庭暴力的成因和对策作一探讨。

一、理论背景及研究意义

关于家庭暴力,有学者认为它是“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肉体上的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行为”,“是家庭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肆虐,使其屈从”。也有学者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中某一成员对其它成员在肉体、精神、言语、经济方面的虐待”。

因此,女性的家庭暴力可定义为: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女性生理和心理的暴力行为。根据不同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为。身体暴力,是指丈夫以殴打、捆绑等方式给其身体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精神暴力主要以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对女性漠不关心、根本不容其参与家庭的任何商讨等行为。性暴力则指丈夫对妻子敷衍性生活或干脆把妻子晾一边,强迫妻子过性生活,甚至公开与别的女子发生性关系等行为。2001年12月1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我国学界对家庭暴力研究自90年代以来,特别是95世妇会后,相关理论研究逐步深入。对家庭暴力的理论研究既包括家庭暴力范围和形式界定,也对家庭暴力深层原因及干预进行理论探讨。邱仁宗从伦理学的角度,提出了评价夫妻行为的伦理框架。白桂梅认为,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不能解决,与国家责任有关。不管是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都应引起国家的关注。郭慧敏从法律层面,对妇女暴力法律处置的难点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上研究各有特色,但我国目前缺少有关家庭暴力实证调查的数据。基于此,笔者在温岭市个案调查的基础上,对家庭暴力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通过第一手资料,为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二、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温岭市是浙江东部地区一个经济发达的沿海县级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温岭妇女们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也随之不断提高,但是家庭暴力现象始终存在。市妇联近几年接待的分类统计表明:(1)家庭暴力的案件逐年上升。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私性,遭受暴力的女性因种种原因,默默承受,因此实际上家庭暴力发生率远远不止。(2)家庭暴力程度日趋严重。在此类案件中,施暴形式多样,手段残忍,轻者拳打脚踢,重者则用利器等伤害妇女,极大地侵害了受害者的身心。(3)施暴者的年龄、文化、职业构成。从年龄构成看,中青年夫妻多于老年夫妻,但值得注意的是,温岭市的家庭暴力有低龄化趋势,即受害者年龄越小,婚姻安全期越短;从文化程度构成看,施暴者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从职业构成看施暴者中农民居多,其次是工人和个体经营者。

家庭暴力的发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既有观念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从温岭市调查的案例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个家庭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家庭成员才能获得应有的权利和幸福。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造成了男女的严重不平等,“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封建思想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而消除,有些甚至仍然根深蒂固地存留在人们的头脑中。有些男人至今仍把妻子当作私有财产,认为打老婆是家里事,天经地义的事,与法律无关。而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自身也未摆脱封建思想的影响,认为“嫁鸡随鸡”,遭受暴力也不吱声,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这样,致使家庭暴力步步升级,甚至发生婚姻变故。另外社会舆论也带有或多或少的封建性偏见,认为男人打一下自己的老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特别是遭受暴力方的父母亲戚,也认为家和万事兴,总是规劝女人忍受。这样,就为施暴者创造了条件和空间。这样的例子我们身边随处可见,从温岭市妇联工作人员处了解到:

小兰(化名),温岭市石塘钓浜人,单独抚养两个孩子,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任何生活费,8年来,还经常遭其丈夫恶打,致使轻度脑震荡,可她一直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最后还是其哥哥实在看不还过去,才把妹妹的事向市妇联反映,希望得到帮助。

2.社会生活多样化及婚姻道德观念异化是家庭暴力得以滋生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都富裕起来,社会生活逐渐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于是一些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婚姻道德观和家庭伦理道德观,如要求“性解放”“性自由”,出现了“包二奶、搞小蜜、第三者”等。一些人开始嫌弃在家的妻子,于是离婚率就逐年攀升,而那些为了孩子,担心影响不好而不愿离婚的妻子,就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原生家庭论文范文6

与家庭教育的高速发展不相协调的是,目前我国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一种自发的状态,虽然2010年全国妇联颁布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但对现实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不是很强,所以我国的家庭教育在总体上是很缺乏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体系。在家庭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上,也缺乏一个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这使得很多家长的家庭教育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不断尝试、修正和总结自己以为然的经验中对孩子进行教育,因此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伪科学性。家庭教育价值的日益凸显、家庭教育的快速发展都呼唤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评价体系,但现实中我国家庭教育的有效评价体系目前还远没有建立,相关研究也非常少,国内只有吴奇程、骆风、陈建强等学者对家庭教育的评价有所涉及,但都比较零碎,只简略谈到家庭教育评价的意义与价值、方法方式等内容。

国外相关的研究在能查阅到的文献中也主要集中在家庭教育评价的横向比较和方法、价值上,远达不到科学体系的构建。应该说这些年来经过学界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教育评价的体系是比较完善了,家庭教育属于教育的范畴,教育评价体系中也应有家庭教育评价之属,但很遗憾的是,即使是对我国教育评价最权威、阐述最全面的由陶西平主编的《教育评价辞典》,囊括了高等教育评价、中小学教育评价、职业教育评价、成人教育评价、师范和学校幼儿教育评价等所有的教育评价,唯独没有涉及到家庭教育评价。其他相关的研究文献也反映出了目前我国教育评价的研究体系绝大多数都是针对学校教育。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教育的环境、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教育的体系和系统性、教育的方式方法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学校的评价体系并不适用于家庭的教育评价,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独立、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评价体系。

二、建构我国家庭教育评价体系的紧迫性

(一)家庭教育逐渐由私人领域转向公共领域

影响家庭教育评价体系建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人们一直认为家庭教育属于私人领域,家庭是家长精心经营的“一亩三分地”,每个家长都用自己的家庭教养方式和理念耕耘着这片土地,其他人是没有资格对此指点和评论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维系家庭教育发展的,除了经验,唯一成体系便是“家学渊源”和“家规”、“宗法”,所以在漫长的社会发展中家庭教育更多的是用古代社会的“家法”、“家规”去指导和规范,对子女也只能用是否听话、孝顺、本分或学业好坏等简单指标去估量,不适合用外在的教育评价体系去衡量和指导,因此也没必要建立家庭教育的评价体系。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我国传统社会“家国”高度“同构”关系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很多时候诸如家庭教育这类的“家”事,早已超出了“私事”的边界,而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有机部分。“学校教育固然重要,但学校教育使人拥有的是成就,而家庭教育使人拥有的则是完整的幸福。因此,家庭、家庭教育才是学校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家庭、家庭教育早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家事’、‘私事’,而是关乎社会整体发展命运的“官事”、“公事”,是一种具有重要公共利益性的公共性社会事务。”在此条件下,当前对家庭教育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就具备了充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出台了对家庭等代表性私人领域进行干预的法律法规,确保科学地指导家庭教育发展,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和评估。

早在2003年,我国台湾就颁布了《家庭教育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家庭教育的目标、内容和实施原则等;日本2006年修订的《教育基本法》就将家庭教育问题纳入其中,从法律上规定国家对家庭的责任,从程序上明确家庭教育的准则;美国2002年颁布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也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美国教育部还开发了一个父母用的家庭教育工具包(“赋权与父母的学校盒子”),对父母免费提供实施家庭教育的指导性建议,以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此外,美国还成立了教育部父母援助和地方家庭信息中心,通过这些部门去援助家庭开展有效的家庭教育,评估家庭教育效率,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法国也在1998年建立了“倾听、援助、陪伴父母网络”,随后便有很多部门介入家庭教育工作中,帮助父母完成家庭教育任务。在我国,2010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依法治教,制定家庭教育法律。强调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可见,建立家庭教育评价体系是社会发展所需,是形势所迫。

(二)我国社会转型期,家庭教育功能正在得到强化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大教育系统组成部分的家庭教育,也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尽管家庭教育某些内容、任务正在逐渐被社会教育所取代,如各类托幼教育机构大量增加,大大减轻了家庭管理学前儿童的责任,各种独立于学校正规教育与家庭教育之外的业余辅导班、特长训练班,不仅弥补了家长自身在教育孩子上知识的局限性,同时也使得家庭教育的部分内容被社会教育所取代。不过,从转型期家庭教育发展总体情况看,当代家庭教育功能日益表现出明显强化趋势:

1.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家庭自觉加大了对家庭成员的智力投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许多家庭己不再仅仅满足于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等物质需求,丰富精神生活也成为当代不少家庭更高层次的需求。对家庭成员智力投入,尤其表现在对教育子女的投资不断增多。如不少家庭为子女购买书籍、玩具、学习用具等方面投入不断增加,这为改善和加强家庭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2.转型期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使父母对子女教育问题更加重视。自1979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家庭结构在社会转型时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独生子女家庭正日益成为社会主导的家庭形式。由于独生子女的特殊地位,使得广大家长自觉加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他们乐于接受优生优育的新观念,很多人有知识、有精力,舍得在孩子身上花功夫,对家庭教育十分重视。

3.我国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教育培养出的人才具备一定文化知识与技能,同时还应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家庭教育因其潜移默化、终身性特点更容易将社会要求转化为对孩子的教育与培养。全民重教,社会各方面重视对家长的教育指导,以各种方式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这种情况有利于家庭教育功能的发挥。

4.终身教育理念的逐步确立,进一步促进了家庭教育地位的提升。在制度化学校教育形成以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相对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一直扮演着附庸的角色。在很多时候,家长对学校教育是怀着一种“顶礼膜拜的态度”,并有意或无意地强化着学校的“教育权威”,要求小孩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等等。但随着学校教育的普及,国民的受教育比例与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也大大提高,一些素质较高的家长对学校教育开始扮演起评价者、参与者,甚至替代者的角色。如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就出现过类似于古代私塾的“国学堂”、“孟学堂”。这些家长不仅以其自身的受教育经历来审察与评价其子女正在接受的学校教育,而且以其自身的文化积累和学习体验来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知识、技能乃至观念方面的传递,使其能积极多元地应对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许多父母的这种能力甚至强于学校的教师。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父母文化素质的提高,家庭将更多地参与到子女的文化传递过程之中。同时,随着信息时代对学校教育的冲击,学校教育权威已日渐“非中心化”,加之终身教育思想的深入人心,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难以承担起传授个人一生受用的知识的重任,客观上也需要家庭教育参与其中。因此,在学校教育文化传递地位的变迁中,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正如钟启泉教授所说:“社会对学校的职能抱有过多不恰当的期望和要求。学校被要求对大量广泛的社会问题负责,而这些问题原本应该由家庭或整个公众负责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家庭教育功能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家庭教育功能不断得到强化。但现阶段家庭教育又存在很多问题:言教多,身教少;偏颇分散多,合力教育少;强调他律多,自律培养少;过度教育多,因材施教少;知识教育多,品德引导少;物质满足多,精神给予少;从众现象多,科学规划少;功利取向多,人文素养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急需教育理论去指导和规约,尤其是对家庭教育的有效性进行科学的评价。所以,非常有必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评价,以正确引导家庭教育的科学发展,并在有效评价的基础上对我国家庭教育质量进行鉴定,对我国家庭教育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从而真正改进我国家庭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三)现阶段我国家庭教育已沦为经验式活动

长期以来,我国的家庭都是以封闭的方式承载教育的任务,家庭教育是不需要任何习得和技巧,是在为人父母历程中的自然成熟的产物,是父母天性和社会大家庭共同催生的融合品,因此家庭教育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经验活动。通过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家庭教育史的观照可以发现,无论是诸葛亮还是颜之推抑或曾国藩,他们成功的家庭教育,是在自然习得基础上,有效利用各自家庭的家学渊源,综合时代要求,在多次教子实践中不断修正经验并构筑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他们的经验体系又被世人以及后人加以固化而成为成功家庭教育的典范被膜拜被神化,被众多家庭不加选择地作为家庭教育宝典而引入各自的家庭教育中。这往往还只是家境殷实有教育能力和教育经验的书香之家能做到这一点,而当时更大多数的贫寒之家,家庭教育则更是通过口耳相传、以身示范等方式进行。这种家庭教育是一种简单经验重复,是伴随年龄的增长而实现量的累积,是家长自己儿时受教育经历的一种反刍。每个家庭都憧憬自己的孩子能成龙成凤,但教育的方式却又是过去经验的一种复验,家庭教育一直受到中国家庭的重视,但却又一直是一种简单经验式的重复。

家庭教育为何沦落为一种个体经验性的活动,其中原由第一是几千年来我国大社会一直是以封闭的方式发展,经验一直被固化被推崇,社会整体在因循守旧中慢慢演绎。第二则是与家庭这个小社会有关,中国一直是特别重视家庭伦理的国家,在家庭伦理体系下,很多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东西不管合理不合理都被恪守坚持,在因循守旧中被认为理所当然。第三是我国的家庭教育理论的科学化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各种教育理论现在风生水起,蓬勃发展,但其重点是关注各级学校教育工作,而对家庭教育缺乏足够的关注。在现阶段来说,我国家庭教育之所以成为一种经验性的活动,根本原因在于对家庭教育理论缺乏科学、深入的研究。“长期以来人们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停留于现象的描述和总结,家庭教育学科的基本概念、范畴、原理缺乏严密的科学性与逻辑性,体系庞杂,内容混乱,专业术语贫乏,理论解释乏力,对未来的预测、对现实的批判比较薄弱,学科结构缺乏应有的理想范型。”家庭教育的评价是基于现实家庭教育实际状况做出的针对性的过程与结果上的指导与反馈,正因为如此,建构家庭教育的评价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我国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家庭教育实践的联系,有效指导家庭教育的科学发展。

(四)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体系中也还存在诸多问题

长期以来,对教育的研究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其重点都在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而对家庭教育研究相当缺乏,使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体系比较初级和混乱。究其原因,一是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具有公共性,各教育研究机构作为社会服务体系研究其科学合理发展成为其义不容辞的义务和使命;二是家庭教育在传统意义上具有不容干涉的绝对私人性,使很多教育研究者对家庭教育望而却步,要研究也只是研究“过去时”而不是“进行时”,更不是“未来时”;三是教育研究者将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视同为经验与随意性,认为家庭教育缺乏理论的支撑与发展的张力,更多的是经验的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术的偏见,不屑为之。杨宝忠教授在总结家庭教育研究在科学性、学术性上存在的问题时,概括出“五多五少”:侧重于借鉴其他学科知识多,对不同学科知识的整合少;居高临下的说教多,设身处地的操作指导少;激烈批评的多,致力于建设的少;根植本土研究多,而比较分析和中外融合贯通的少;经验介绍的多,而史论结合的少。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家庭教育中的诸多问题,家庭教育远没有建立自己的研究的理论体系,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家庭教育理论与家庭教育实践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基本问题也还没有厘清,而建构家庭教育评价体系有利于结合家庭教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地总结当代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并进行理性的反思,消解人们对家庭教育的误解与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