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下商业模式的创新

网络经济下商业模式的创新

一﹑新兴互联网产业与嵌入互联网式传统产业并存网的络经济

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一批新型互联网产业,它们以互联网作为虚拟商场和交易中介,已经渗透融合到各类传统产业中,对传统产业价值链中的信息流、资金流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带动了物流、金融、软件、保险、零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以网上交易为核心的内部网络和众多支持网络之间互相补充的共生效应、生态效应和集群效应促使产业更加良性循环发展。传统产业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社会关系等经济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企业的创新更多的要考虑制度、技术、管理方面的创新;产业的优化升级受到限制。而网络经济淡化了这方面的作用,更加灵活有效,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但是网络经济建立在虚拟的互联网基础之上,在技术上、安全上、用户适应性上,较之有实体存在的传统产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对传统产业价值链重新组合与细分,技术资源重新整合配置,加快完成传统产业的再造升级,实现以传统产业实体经济为依托的新型网络和嵌入互联网的传统产业共生发展的经济态势,是传统产业在网络经济时代复兴的关键,也将是未来网络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基于B2B、B2C、C2C电子商务结构创新

B2B、B2C、C2C是三种基本的电子商务模式,B2B交易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进行,本质是企业供应链的网络化。交易额巨大,对整个电子商务有重要影响。B2B、B2C都属于通过网络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网络零售业范畴。所以下文从以B2B为代表的企业商务模式和以B2C、C2C为代表的网络购物模式及当前发展比较活跃的C2C模式三个层面分析。根据艾瑞咨询《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B2B交易占到整个电子商务市场79.5%的市场份额,以B2C、C2C为代表的网络购物占18.2%的市场份额。从网络购物市场结构来看,B2C占比36.6%,C2C占63.4%的市场份额。B2B模式构筑在高度信任和商务合同的基础上,对大宗交易能够更大发挥电子商务的潜在收益,并通过供应的集中,采购的自动实现,配送系统的高效率而得以实现的2。B2C和C2C是面向消费者的买卖活动,依赖于消费者观念的转变、安全可靠的支付系统、信用体系的建立以及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

(一)B2B商业模式创新—网络B2B2C模式

传统B2B有两种基本的商业模式,一种是垂直B2B商业模式,即生产商与上游企业形成的供货关系和与下游企业形成的销货关系的纵向结构。另一种是水平B2B商业模式,它是利用网络这一交易平台,将行业中相近或相关的交易环节集中起来,由企业的采购方和供应方及提供平台的电商共同参与的横向结构。简单的垂直或水平商业模式已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复杂的网络关系,这就促生了网络B2B模式的出现。网络B2B模式跨越地域限制,是一个多主体、多关系、多层次、动态网络化商业模式。它不仅发挥了垂直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缩短产品运转周期和水平结构扩大产品种类、交易范围的优势,还融合了B2C商业模式。将B2C模式嵌入进来,形成B2B2C模式,即企业—企业——客户模式,第一个B是指生产商或供应商,第二个B指电子商务网站,C指终端用户。传统B2B模式建立起了供应商和生产商之间的联系,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价值链的上游流转。传统B2C模式建立起生产商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只关注价值链的下游。网络B2B2C模式基于完整的价值链,建立起供应商、生产商、终端用户三者之间的联系,使得供应信息、产品信息、用户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弥补了传统B2B模式和B2C模式的不足。

(二)B2C与C2C融合的网络购物模式—C2C2B模式

B2C模式由于库存面积和人员限制,只提供一些特殊类型商品,如音像、图书、服装等,商品同质化严重,不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C2C模式提供的产品种类丰富多样,从电子产品到日用百货应有尽有,但卖家相对集中,交易规模较小,商品多而杂,质量难以保证。相对C2C模式的第三方付款机制,B2C模式的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虽然最为消费者接受,但资金回流速度慢。C2C企业与多家物流公司合作,建立了第三方物流配送机制,保证了资金流、物流的有效运转。B2C模式有自己的仓储配送中心,自建物流,保证了产品存储和运输的便捷高效,但因存储量和物流覆盖范围有限,使得成本过高,交易规模缩小。B2C商务网站以整个网站的信誉做支撑,有着良好的品牌形象,而C2C模式基本是建立在信用评价体系基础之上,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两种模式各有利弊,融合趋势明显。目前基于C2C模式的兼容模式—C2B2C在推动网络购物市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C2B2C是指消费者—企业—消费者模式,第一个C指个人或商家,近年来很多中小企业逐渐成为电子商务网站的活跃的用户,B指电子商务网站平台,第二个C指终端用户。根据戴建华、陈阳升、阚凯力等人从信用管理角度提出的C2B2C模式,他们认为这种模式割断了卖家和买家之间的直接联系,彻底解决了C2C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3。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08年阿里巴巴继创立淘宝网5年后又推出淘宝商城,众多品牌商、大规模生产商的加盟,增加了产品质量保证,保证了网站的盈利。

(三)C2C模式的结构创新

根据艾瑞咨询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国内各C2C网络购物平台格局基本保持稳定局势。目前淘宝网仍然一家独大占据了83.5%的市场份额,腾讯公司下属的拍拍网次之,占有11.5%的市场份额,其次是ebay易趣和百度有吧。由此可见我国C2C零售市场呈现寡头垄断市场结构,2012年淘宝网的交易额达到了一万亿,淘宝网的用户渗透高达81.5%。引入竞争机制,生产差异化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是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必由之路。多元化的发展有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竞争,实现网络经济的良好态势,电商应发挥各自优势,展开良性竞争。例如,2003年3月由阿里巴巴创建的淘宝网依靠免费体验营销策略、安全可靠的支付系统、人性化的服务界面等建立起来的高效、低成本的购物模式逐渐得到网民的认可,现在更加注重品牌上的创新,大胆开拓海外市场。2006年正式运营的拍拍网依托腾讯QQ超过5.9亿庞大的用户群及2.9亿活跃用户的优势资源,发展势头强劲。2007年国内搜索巨头百度创立的百度有吧,先后推出百度搬家助理、百付宝、百度Hi,创新采用“搜索—电子商务模式”“社区—电子商务模式”,得到业界广泛好评。

作者:刘新新 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