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评估范例

知识产权评估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1

关键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质押融资;价值评估;对策;南京??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和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创新创业主体的市场环境。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应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南京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构建了以科技银行为主要服务机构、以风险代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政策内容、以“我的麦田”在线平台为主要服务渠道、以园区信用担保和区内融资打包为主要服务模式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但该体系存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质押贷款规模小、金融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机构合作欠深入等问题,因此,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现状与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是指向拥有合法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基于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以期达到融资等多种商业目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众筹、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形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知识产权质押资产价值评估难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人们对它的占有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知与感受,这种占有是一种虚拟占有而非实际控制[1]。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特点决定了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较难。法律、市场、管理和风险等因素是影响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的常见因素,其中企业对专利的保护程度、专利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专利技术的替代性风险等因素更是评估的难点[2]。同时,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法律体系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缺乏等问题加大了知识产权质押时其市场价值的判断难度。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瓶颈。

(二)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信贷风险高

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给持有者所带来的收益。如前所述,法律、市场、管理等的变化都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产生影响。在不同的使用者手中,专利技术或商标带来的未来收益会出现很大差异。以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信贷服务多发生在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缺乏实物抵押资产,信用记录也少,现金流往往处于不稳定状态,自身成长充满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这类企业发放的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贷款,在其不能按期归还时,金融机构就会因抵押物无法变现而遭遇较大的信用风险。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高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成长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轻资产、缺乏信用记录、信用贷款难且额度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在向这些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按知识产权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单笔贷款金额小,但业务流程复杂,仍需要经过产权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导致交易成本要远远高于传统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意愿较低。

(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参与主体多且复杂

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在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往往需要将信贷、担保、证券、保险等业务结合起来完成[3],这就导致一笔完整的金融服务需要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或者经济主体共同参与完成,而这些金融机构又都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从而导致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周期更长,手续更复杂,难度更大。上述特点的存在使一般金融机构缺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动力,加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鉴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通常会出台政策引导甚至直接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

二、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现状

自2010年南京市提出了要实现知识产权评价指数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的发展战略目标之后,南京市政府及知识产权局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一)建立以科技银行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自2011年开始,南京市政府陆续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的实施意见》《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等文件,逐步建立了以科技银行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截至2016年底,南京市已建成包括4家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11家科技银行、2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家科技保险公司和2家科技担保公司在内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为形成“投贷保”联动服务链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以风险代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南京市政府2011年8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2013年5月修订的《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5年印发的《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3个政策,形成了当前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机制。即对科技银行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放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发生逾期超过3个月未能收回,按本金部分给予科技银行最高70%的风险代偿;对科技银行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给予科技银行基准利率20%的利息补贴,其中,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为30%。

(三)搭建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16年11月,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国(南京)软件谷、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共同推出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这是江苏省首家“互联网+知识产权”平台,也是我国首家只通过APP提供服务的掌上公共服务平台。它整合了政、产、学、研、金等多方资源,通过“麦报、麦搜、麦服、麦聘、麦金”五个板块,向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资讯、知识产权人才招聘、知识产权服务商供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技术、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等精准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当前知识产权服务领域运营交易信息不对称、缺少资金监管、人才交流渠道不畅等问题。

(四)推出园区信用担保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模式

为避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难与贷款偿付风险高等问题,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推出园区信用担保和区内融资打包等创新型知识产权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与传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不同,它在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时,并不对质押的知识产权做价值评估,而是通过审核专利等知识产权在企业成长中的地位与作用,并结合企业的信用评估结果来确定贷款额度,从而避开了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难的问题。为解决单项贷款金额小、成本高、风险高等问题,“我的麦田”采取园区内项目打包融资方式,即金融机构直接与园区签订贷款协议,园区负责汇总打包区内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这样一方面因贷款规模扩大而降低了贷款资金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园区提供担保降低了贷款偿付风险,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三、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扶持对象单一、扶持力度不足

归纳自2011年以来南京市出台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相关政策可以发现,虽然多个政府文件提出要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但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参与者有实质意义的政策内容只有两项,即向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对于融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和其他的潜在参与者如担保机构等并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这就难以激发这些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热情,从而不利于“投贷保”联动或多重增信贷款等复合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开展。即使是对于提供信贷的金融机构,现行政策也只是提供最高30%的利息补贴,扶持力度不足以激发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小,交易规模满足不了需求

虽然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逐年递增,但与南京市知识产权拥有量的领先地位不相符。以2014年为例,南京市专利授权总量2284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265件,位居全省第一;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6件,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年江苏省专利质押融资贷款120多亿元,而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仅1.6亿元,远低于苏州、无锡、镇江等地,这与南京市专利授权及拥有量居全省第一的身份极不相称。2015年,南京市专利授权总量和全市有效发明专利位居全省第二、全国同类城市第三,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3.1件,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仅1.97亿元,仍比较靠后。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机构合作欠深入

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金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众筹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担保、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等。目前,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主要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保险(专利保险)两种,其他形式的金融服务很少涉及,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而银行、担保、信托、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可以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有效降低知识产权融资风险。目前,南京市虽然已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形成了“投贷保“联动服务链,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还不够深入,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组合避险的复合型金融服务模式缺乏。

四、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为有效地解决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估值难、风险高、银行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改善银企双方发展的政策环境,本文提出若干政策建议,以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实现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的发展目标。

(一)深化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结合科技金融机构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打造知识产权投融资全链条。设置投融资服务联盟的准入门槛,建立投融资服务联盟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布,为入选机构在营业场所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优惠,吸引优秀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促成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业形成集群,为知识产权创新组合融资方式储备资源。

(二)出台融资成本补贴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改变南京市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政策较单一的局面,增加对融资企业及其他辅助机构的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融资成本。效仿北京市海淀区的做法,对按期归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息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偿,以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贷;给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提高它们参与知识产权融资工作链条的积极性;加大对初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科技银行的支持力度,吸引并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银行。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造精品公共服务平台

加大对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政策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的宣传力度,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普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增强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意识,提高“我的麦田”APP的安装及使用率。鉴于“我的麦田”只有APP手机端口,不利于被社会大众认知,可以加大媒体宣传,在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网站设置介绍与宣传板块,并提供链接方式,提高“我的麦田”的知名度。

(四)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的作用,建立“政府引导、银保合作、投贷一体、企业主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同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权、股权、专利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加强园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园区内专利产品等为重点,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研究;推动银行、评估机构、投资基金等的合作,将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指标作为投贷联动产品的重要考核因素,探索推出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投贷一体化新产品[4]。

(五)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分摊机制

引入担保和再担保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科技型融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反担保;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由再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再担保,以分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偿付风险;鼓励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科技银行联盟建立风险处置资金池,对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未能补偿的部分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5]。

参考文献:

[1]李增福,郑友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与模式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0(4):5962,67

[2]鲍新中,董玉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价研究———基于银行视角[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6(2):4856

[3]宋伟,胡海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J].知识产权,2009(4):7377

[4]杨建华.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探索、实践与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9):56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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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质押

麦克思《2019年大学生就业报告》[1]显示,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1.0%,较2014届下降1.6个百分点,连续五年呈现缓慢下降态势。2018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7%,相较2014届略有下降。2015届选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中,三年后企业存活率为44.8%,比2014届低1.4个百分点。2015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人群月收入为5131元,三年后为11882元,涨幅为132%,明显高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平均薪资水平(半年后为4042元,三年后为7441元,涨幅为84%)。数据显示,大学生整体创业热情不高,但持续创业增效显著,创业价值日益凸显。2018年9月,为了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国务院公布了推动双创发展的升级版意见,即《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四项第十一款及第五、六项对于强化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以创业拉动就业,以及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提出了明确意见,为大学产学研用联动发展,鼓励大学生科技创业奠定了基础。大学生创业类型不再拘泥于教育服务和普通零售业,向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依托技术优势,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类型为着眼点,根据其轻资产、技术优势明显的特征,探讨其融资类型之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就其实践困境提出破解对策,以期实现依托知识产权、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发展的目标。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及融资类型概述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

近年来,为实现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各地本科院校纷纷调整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在传授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搭建产学研用平台,促进校地、校企合作,增强实习、实训、实践技能,不仅提升了大学生的技能应用性和社会适应性,而且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创造意识,涌现出许多像陕西飞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科技导向型学生创业团队。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不同于其他创业类型的地方在于,大学生的专业领域具有高、精、尖特性,他们在四年的学习实践中,已经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并取得了一定的知识产权,将研究成果投入生产活动,成立科技型创新企业,变“知本”为“资本”,既实现了其自身价值,也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科技成果本身的非物质性、保护的时限性,其利用和转化也呈现了一定的风险性。

(二)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类型分析

科技型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其他类型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一样,都会经历一个从起步、成长、发展到成熟运作的过程,而融资问题无疑直接关乎其生存扩张。就传统的大学生创业融资类型而言,初期通常会选择内源融资[2]方式来筹措启动资金,即通过亲友资助、大学生合伙或将比赛奖金所得作为启动经费,内源融资成本低、自主性强,缺陷在于资金有限、资不抵债,极易造成亲朋反目。当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具备了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有可资抵押的固定资产、具备良好的资信水平时,大学生创业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外源融资,如选择商业贷款,风险投资,互联网金融(众筹、P2P、阿里小贷)等方式来进行筹资,以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持续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其中,商业贷款因其具有资金雄厚、稳定性强、政府贴息补贴优惠等多种优势,更受企业青睐。当企业发展进入成熟运作阶段,信息披露充分、财务状况良好、发展具有潜力时,企业将有更多选择来进行融资,比如在创业板、新三板上市,通过股权融资模式来引活水、注新能。总之,在企业存续的不同生命周期,其融资模式和规模是不一样的,每一种模式都各有利弊和侧重。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时,除了采取如上所述的融资类型外,还可以选择运用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来破解融资难题。这对于以“轻资产”“具有技术优势”为特征的小微科技企业的存续发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知识产品本身具有非物质性,其价值评估、风险把控、处置变现等都不同于有形财产,所以探索适用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之可行路径就具有了现实的价值与意义。

二、知识产权质押模式的运行现状

知识产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属于担保物权,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评估作价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得贷款融资的业务。早在1995年《担保法》第75条(三)中就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07年《物权法》第223条(五)中再次确认了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此后为增强知识产权质押的可操作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行政规章及细化条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运营对于创新发展的积极影响,逐步摸索出多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3]。在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缓解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融资难题,总理再次部署了支持创新发展、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项制度内容,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的基本保障,日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目前,北京、上海浦东等地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现剖析如下。

(一)北京模式

2008年8月,北京市政府启动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贴息计划,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成长型科技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搭建起银企沟通的平台。但出于风控考虑及担保机制不健全,银行设立了较高的贷款门槛,种子期小微企业融资受到了一定限制。此后,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中关村作为北京市科技产业的聚集地,为助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逐步探索出“担保助融、增信增贷、风险补偿”多方位的融资服务模式[4]。担保助融主要体现为由国有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公司来承担担保责任,通过其对于企业现金流、生产力、科研转化能力的评估审慎地做出贷款额度核定,然后采取动产不动产抵押+质押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融资担保,其优势在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评估机构不专业、融资贷款风险高的缺陷。增资增贷属于捆绑式贷款模式,适用于弥补存在资金缺口的已进行了抵押贷款的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的加入,增加其授信额度,以扩大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的适用模式。风险补偿则是政府财政职能的体现,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同,给予20%~40%不等的差异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出“智融宝”业务。该业务是国内首款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采取双重评价机制,并引入外部股权投资实现投贷联动。这是中关村首创的集知识产权质押、股权投资、运营于一体的金融服务体系。2019年中关村对于“智融宝”业务进行了升级,创设了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集中投保的保险模式,达到了创新风险分散的目的。北京模式充分体现了在政府支持引导下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格局。

(二)上海浦东模式

上海市从2006年起开始试行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由上海市浦东区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浦东知识产权中心等第三方对企业进行评估,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企业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以政府多方位的角色参与来促成银行放款的实现,政府承担了较大的融资风险。2015年,由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国银行和上海银行、浦东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市区两级财政出资设立)联合开发“知识产权金融卡”,授信额度上限500万,率先对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企业开启了小额信贷业务[5]。如上所述,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知识产权质押模式。除了上述两种典型的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外,各地纷纷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例如苏州市的科技保险模式,2017年全国首个由保险资金直接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贝昂科技”项目在苏州落地,开拓了科技型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新渠道。广州市为分担风险,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的“55模式”“5311模式”,线上+线下“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网上平台申报新模式,以多元举措完善融资渠道。山东省在2019年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将质押范围扩大到除专利权外的商标质押领域,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创名牌效益。从各地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的适用来看,大致走出了一条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银行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市场主体分担风险的模式,而完全摆脱政府干预的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由于门槛高,适用则相对困难。

三、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历程的梳理,可以看出为鼓励创新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科技型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强化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利用,各级政府纷纷做出有益尝试,形成一片市场利好。这为探索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现结合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的周期特点,以及科技创新成果本身的时间性、成果转化的风险性等特征,将其在知识产权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风险

控制法律风险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能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必须是企业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品,那么厘清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的归属就非常重要。科技型大学生的创业成果,部分属于大学生独立构思完成,因其创新性程度不高,归属于实用新型类别,比如防风衣架、隐形眼镜摘取工具,这类科技成果由大学生团队拥有独立专利权,可以自行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以获得经济收益[6]。另一部分技术成果是在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测试进行的,主要利用学校资金、设备、技术、师资力量的投入。那么,这样的技术成果归属于谁呢?一般情况下,按照职务发明来处理,大学生仅具有发明人署名权及获得报酬奖励的权利。当技术成果无法完成转化,报酬激励不足时,很显然是难以调动大学生的创造积极性的,所以这部分技术成果的归属、转化及使用收益的分配值得商榷。

(二)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登记困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物包含专利、商标、软件作品等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质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知识产权权利种类不同,登记机关有别且登记程序殊异,如果以“专利+版权作品+商标”打包组合进行质押融资,则不仅需要知识产权局登记,还需要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不仅效率降低且成本增加。因此,为便利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的知识产权融资的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程序亟待简化。

(三)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风险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决定银行最终放贷与否及具体数额的中间环节。评估的进行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知识产品的实际价值,二是评估机构的专业性。目前来看,这两方面都存在诸多不可控的因素。首先,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其区别于有形财产,不能清晰作价评估。同时,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不同的地域环境下,市场需求不同,知识产品的市场价值也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产品的价值还会存在动态变化,如企业经营不善、维护不当、后劲不足将直接影响其市场价值。因此,对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成果的价值评估,既有对产品的考量,也包括对企业整体的评价及市场发展趋势的评估,评估要做到合理公允存在难度。其次,从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的历程来看,评估机构多集中为政府相关机构,市场评估机构参与有限。这一方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产生了寻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市场评估机构的发展参差不齐,评估结论存在差异,而当评估存在不确定性时,银行基于审慎原则,一定会选择缩减放贷额度以控制风险,将不利于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

(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的变现难题

如上所述,知识产品的价值受产品生命周期、市场需求变化、企业运行策略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变化波动,甚至有贬损的可能性。其不像有形资产抵押贷款一样,价值相当稳定,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贷款时,可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变现以优先受偿来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银行毕竟不是知识产品所在行业的专业机构,缺乏对市场的充分了解,加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缺失,将无形中加剧银行的变现成本,造成变现困难。

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的优化策略

善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仅能缓解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的融资难题,而且有助于加速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转化,带动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可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从目前的实际运行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将从如下几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一)明确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属

为激励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实现知识产权成果的价值转化,可探索针对大学生在校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将现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割确权或将新技术成果共同申请。将过去事后奖励性利益转化为事前可转化权利,给予发明人明确的知识产权预期,先确权后转化,使发明人晋升为与学校平等的专利权人,享有充分的技术成果所有权、使用权,使大学生成为知识产权成果的使用主体,以产权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目前,对于职务技术成果权属的混合制改革,西南科技大学进行先行尝试,成绩斐然,并已在四川省逐步推广。按照成都市出台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明人或团队可享有不低于70%的知识产权。但是,我们也看到了科技“小岗村”实施意见与现行《专利法》第六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存在不相融合之处,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学校,即归国有,那么国有资产如何处置、能否混改就成为争议焦点。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国推广还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予以明确,比如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果类型,产权共享的条件、程序、方式、份额,收益分配,使用处置方式,双方权益等内容,都需要现行法律做出相应调整。当然,无论如何改革,目的都是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建更好的环境,使其知识成果的价值最大化。

(二)简化知识产权融资登记程序

根据大学生对于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不熟悉但互联网操作技术熟练的现状,开通针对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融资登记绿色通道,建议将多部门登记协调合并为统一部门办理质权登记,同步开展现场办理与网上办理。途径一,将登记权力下放至省级登记机关,现场递交质权设立文件办理质押登记,将登记结果同步上传至网络平台;途径二,通过网络平台按程序填写文件办理登记,并通过创设全国质押登记APP同步在线更新信息,便于当事人查询及知悉办理动态,及时了解企业质押状况。

(三)健全知识产权融资评估体系

由于大学生与社会接触有限,缺乏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充分了解,基于评估成本(评估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考虑,建议首先依托高校法律、会计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优势,由高校创立符合大学生创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具有融资需求的大学生企业可先通过平台递交资料,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初期合规审查,一方面剔除低质量专利、商标的申请,另一方面,提出评估意见以作市场融资参考。其次,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及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研发的《国专知识产权评估系统》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品牌价值评价要求》等标准,推行统一的专利、商标、作品评估标准,提高市场透明度,同时强化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监管和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定期考核,优化知识产权评估队伍,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定期公布行业优秀评估机构,以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评估选择,以获得合理公允、市场认可的评价结论。

(四)降低知识产权融资风险

实践证明,在企业融资活动中,除了处于博弈地位的银企双方,还需要政府的助力加持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特别是中间机构的加入对于最终促成融资实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点对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融资同样适用。为降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风险,根据不同地区的融资实践经验,可以概况为以下几种策略选择,如图1所示。第一,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企业的贷款规模,由政府向其提供贴息支持以及税收优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二,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大学生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呆账)予以补偿,减少银行放贷压力。第三,风险补偿基金+银行+保险+服务机构(担保、评估)共担风险的融资模式,如广州设立的按照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评估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50%,30%,10%,10%的比例分摊贷款损失风险的模式。此模式具有降低政府财政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有效控制项目运作风险的多重作用。为增加金融机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质押工作的积极性,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对于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业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不同程度的资金补助。第四,除了科技型企业向人保财险申请投保,用保单担保申请贷款外,由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首家由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运营事业的国有平台)就智融宝项目的风险处置责任风险向保险公司集中投保的“中关村模式”,也是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的一种模式。当然,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市场化程度不同。在实际推广中知识产权融资制度设计也有所不同,如何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调动各方积极性,合理配置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及其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风险与收益,实现有利于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的目标,还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五)实现知识产权融资变现

为保证银行质权的实现,应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交易服务平台。一方面,为克服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借助“互联网+”技术,可尝试建设线上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突破地域限制,随时更新产权动态,披露供需双方信息,精确搜索设置,便利交易沟通。另一方面,基于大学生创业团队缺乏议价经验的现状,应加大知识产权顾问人才、技术经理人的培养力度。目前经济师职称改革增设知识产权方向,可以说因应了知识产权交易发展的需求,通过第三方助力,提高产权流动性,提升银行放贷积极性。

五、结语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3

关键词: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服务体系

1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相关概念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之一,通常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同时,又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对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是指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与各种金融资源相融合,完成融资等多种商业目的,其中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等,而金融资源活动则包括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在这之中,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运用模式,都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

2国内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及其创新

2.1国内典型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

目前国内典型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是IP融资担保模式,这一模式主要借鉴的是美国M-CAM公司运用模式。但目前为止,国内部分地区已基本形成“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这一模式是以“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为核心,以此来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投资参考,而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与债券基金则提供担保增信,以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但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效果不佳,主要是因为运用流程比较复杂,不同环节的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接不够流畅,并且不同环节的金融机构都设置不同标准的限制条件,互相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这给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2.2国内典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运用模式

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也与互联网金融资源相互融合,开创了一“知识产权(IP)+互联网信贷(P2P)”的新型互联网金融运用模式,这一模式主要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则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等需求。此外,国内还有“知识产权质押+P2P众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等多种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创新模式。从以上对国内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内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也多以质押为主,而服务模式则以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模式为主。

3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创新受到的制约

截至到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逐步增多,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浪潮日益强劲,但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依然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制约。

3.1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法律体系与政策制度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主要是通过质押贷款、技术入股、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融资,在收益与风险并存的基本前提下,想要促进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规范化发展是必要前提,而相关法律体系与政策制度就是确保知识产权金融运用规范化发展的保证。近年来,虽然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日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出台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但针对知识产权用于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则存在诸多空白,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主要是针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的建立,缺乏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创新的指引,同时,也缺乏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行为的规范,并不能从法律体系和政策制度的层面来为知识产权金融运用营造良好的创新基础与标准。而在地方政府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出于风险防范、政绩、责任等因素考虑,对于辖区内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多依照中央政府的政策来进行,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实践过程中没有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因而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极大的影响地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

3.2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组织关系不协调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体系正在向混业管理模式迈进,但仍是国家集中管理为主,而国家针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管理多针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不仅仅只依靠这些传统金融机构的研究探索,还需要互联网金融这些新兴金融机构的参与,而最为重要的是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团体,只有这些组织团体共同参与,构建和谐的组织关系,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但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拥有企业或团体的关系来看,以银行、保险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显然与需要通过知识产权来进行融资的企业或团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二者之间的组织关系较不协调,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提供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对于需要通过知识产权来进行融资的企业制定了诸多比较严苛的限制条件,如企业规模、担保、授信等,同时,还有知识产权金融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资产评估费、担保费、登记费等,但大部分需要利用知识产权来进行金融活动的企业多为创业企业或急需大量资金的企业,这些严苛的限制条件都是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直接障碍,使得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面临成本高效率低的局面,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

3.3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价值评估与风控体系不完善

与地方政府畏惧知识产权金融运用风险的情况类似,大部分金融机构也存在畏惧知识产权金融运用风险的现象,因而在经营过程中也多倾向于传统金融服务业务,不愿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创新,同时,在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方面也多是谨慎与保守态度,即便是专业的评估机构,也由于风险的问题不愿意接受知识产权相关的评估业务。而在担保机构方面,知识产权的质押形式、担保主体与担保风险都还未形成规范化的标准和流程,保险机构方面也是如此。以上种种都为我国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截至到目前,我国还没有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平台,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网络金融对知识产权的金融扶持情况要相对较好,但依然无法满足我国大量知识产权拥有组织的需求。

3.4缺乏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服务模式

对比国内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情况,欧美地区发达国家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创新情况要远优于国内,除了在制度体系要比国内完善之外,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服务模式上也要优于国内。而国内知识产权金融实践形式多以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为主,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托等金融运用产品类型还处于试点阶段,与此同时,国内各类型金融机构在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也多处于各自为战的局面,没有建成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因而使知识产权服务缺乏灵活性,前文所提到的各类型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设置条件过于苛刻、过于死板就是印证。此外,国内目前还缺乏针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辅助性平台,大部分知识产权的拥个人或团体无法获得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指导,处于咨询无路,不了解政策和风险的局面,这势必会影响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

4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创新的建议

4.1完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相关的法律与制度体系

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发展与创新离不开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体系的支持,从国家层面来讲,应当在当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行业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完善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制定应用于金融运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健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法律体系。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当以国家政策为蓝本和底线,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来研究适用于本地区的条例和办法,促进本地区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规范化发展与创新。对于行业内部而言,应当与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行业类似,制定行业自律守则或内部管理制度。

4.2完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组织关系

无论哪一个行业想要取得发展,参与者之间和谐的市场关系是必要前提,针对当前国内知识产权金融运用市场中,参与的众多组织间关系不和谐、不平等的问题,应当从众多金融机构入手,适当更新经营理念,在保证自身盈利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服务门槛,改变过往高高在上、等待客户上门的态度,主动宣传本机构所能提供的与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相关的服务和产品,并为知识产权拥有者真实讲解各类型知识产权的合理运用方式,拉近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同时,广大金融机构也应当互相合作,深入交流,共同研究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相关内容,共同参与到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创新当中。

4.3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风险管控体系

知识产权评估是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基础,想要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模式的创新,就必须要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给予知识产权一个科学、合理的价值表述,众多金融机构才能给予合理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和价格。具体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评估知识产权的理论和经验,结合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规范而又灵活的评估标准,同时,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在国家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专门针对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信用评估机构和信息平台,及时更新知识产权价值和信用评估信息。做好了价值评估之一的基础工作,还需要健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风险管控体系,这需要政府、相关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等众多参与者共同努力,共建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风险评价体系,尽可能实现风险分散,同时,在条件成熟时还应当建立与SPV类似的风险隔离机制。为了保护投资者或投资机构的合理投资收益,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退出机制,从而完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全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稳定发展。

4.4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

目前国内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相对较为贫乏,目前仍止于质押融资与保险,而证券化与信托也只处于初步试点阶段。想要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还需要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因此,需要评估、担保、交易等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和综合服务平台,在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灵活性的同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的指导与咨询,同时,还应当进行对极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为行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创新打下基础。

5结语

综上所述,国内知识产权的金融运用还处于初级阶段,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不断夯实基础的前提下,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应当从完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金融运用组织关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等方式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的规范化发展和创新。

参考文献

[1]杨建华.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探索、实践与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05).

[2]李后建,张宗益.金融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效率——金融市场化的作用[J].科研管理,2014(12).

[3]刘海波,刘亮.知识产权商用与创新驱动发展[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6(09).

[4]王立军,范国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现代商业,2016(25).

[5]宋志秀,宋俊怡.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方式研究[J].当代经济,2016(34).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4

关键词:财务管理;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融资

知识产权,通常是指人们就其脑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具有明显的时间性和排他性,权利人在保护期内享有独占权,一般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其中工业产权又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知识产权从形式上看是无形财产,它的客体是无形的脑力劳动成果或智力产品,知识产权与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样,都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同样受法律保护。其中有些应用价值较高的专利,其价值大大超过一些有形固定资产。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达到160.2万件(不含港澳台),比上年增长了18.1%,每万人口平均拥有发明专利量达到11.5件。随着知识产权数量的增多,知识产权闲置问题日益突出,通过有效方式盘活知识产权资产,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充分实现已势在必行。

1当前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主要方式

1.1知识产权使用费

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制造业持续低迷,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向研发和营销之路,企业的主要资产就是知识产权资产。IBM则是一个典型范例:这个始建于1911年的百年信息技术老店,在90年代开始通过不断加大专利组合、与其他公司交叉许可等方式,10年间使知识产权收益从3000万美元上升到17亿美元,过去的20年里IBM的知识产权每年贡献着十亿美元的收入,全部是通过向其商业竞争对手技术授权和充分发掘知识产权等方式获得的。再如为国人所熟知的华为公司,早在2015年时已在全球范围内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0377件,为其开展专知识产权收费提供了充分保障,目前美国苹果公司与华为签订了相互的专利许可协议,每年苹果公司向华为支付一定的专利使用费,上演了国产品牌的逆袭。据统计,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超过350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提前实现“十三五”专项规划“五年累计100亿美元”的目标,知识产权使用费带来了令人瞩目的经济效益。

1.2知识产权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指知识产权所有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经相关机构评估后,作为融资的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有北京、浦东、武汉三种模式:北京模式是“债务人以专利权或商标专用权质押给银行申请融资”的直接融资模式;浦东模式是“债务人以知识产权为担保物,由政府出面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间接质押融资模式;武汉在借鉴了北京模式和浦东模式的基础上,推出了“债务人以知识产权为担保物,由科技担保公司出面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的混合融资模式。成立于2000年8月的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先后取得了60余项技术专利、200余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0余项产品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获得30多项国家、省部级奖项,早在2009年的5月份,该公司就获得了齐鲁银行总共6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而质押物正是公司的25项软件著作权,该笔贷款授信额度刷新了当时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信额度的纪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2016年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实现逐年增长,2017年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720亿元,截至2018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到1224亿元。质押融资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方式愈显重要。知识产权证券化:通常是指发起机构(如创新型企业)将其享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知识产权许可的未来收益),移转到特殊目的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知识产权资产作为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价等,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或出售在市场上可以流通的证券,并以此作为发起机构进行金融融资的操作。2015—2016年,国务院在先后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分别指出:“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上述意见的,对金融创新与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融合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也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成功实现提供了政策条件和有利支持。2018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ABS),标志着我国首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成功落地,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产品的核心债务人,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获得了4.7亿元的巨额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这一新兴事物,实现了知识产权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运用的加速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无论从融资成本还是融资规模上看,都将是未来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主要方式。

1.3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正的《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的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众所周知的可口可乐公司,其罐装厂分布在世界各地,它的投资只是“可口可乐”品牌以及商业秘密形成保护的“母液”。可口可乐公司利用合作方的设备、厂房、劳动力以及市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以获取利益。“可口可乐之父”罗伯特•伍德鲁夫曾说:“即使一夜之间所有工厂都在大火中化为灰烬,但只要品牌还在,那么可口可乐第二天就能东山再起”,其意义也就在于此。

2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面临的困难

2.1融资门槛高

知识产权实现价值转化的基础在于知识产权权利清晰,相应的权利范围以及法律效力明确,并且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高价值专利资产组合。若相应的知识产权价值不高,知识产权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而言,容易导致现金流不稳定,形成风险。因此,相关金融机构在处理知识产权融资申请时,会以提升贷款利率、压缩贷款期限、降低贷款额度等手段,提高融资难度,抬高融资门槛,用以降低其本身的风险,这就将一些中小企业及个人拒之门外。

2.2价值评估难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世界性难题,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参与各方对标的知识产权在某一特定时点的价值能够达成共识。受技术先进度、应用难易度、保护期与收益期确认、同类知识产权水平、保护程度、被无效、社会效应等多重因素影响,知识产权价值复杂多变,难以确定。若价值无法确定,将导致参与各方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格难以确认,相关的评估机构也难以给出评估结论,直接影响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

2.3相关平台少

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国家和地方一直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的交易、转化提供支撑,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大多数平台,仍然存在着参与各方信息交流渠道缺乏、沟通困难等问题,平台自身发展也较为缓慢,知识产权成交金额和规模较小,制约着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

3应对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困难的对策

3.1建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及分担机制

由政府出面设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专门用于对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基金对合作金融机构面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形成的坏账,按照实际损失本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同时,合作金融机构须承诺按照不低于基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发放知识产权融资款;尽快出台知识产权融资保险制度,统一制定知识产权融资所对应的险种、保险责任限额和保险费率等,合理核定融资机构与保险机构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专利质押贷款的投放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融资保险业务。融资人通过知识产权融资时须根据相关制度购买知识产权融资履约保险,降低融资各方风险。

3.2规范会计处理及价值评估

知识产权规范的会计处理是合理评估其价值的基础。知识产权较为特殊,虽然内在价值显著,但会计处理较难,企业间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千差万别,部分企业将知识产权类支出列入损益、部分企业的摊销年限随意设置,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效性。在对知识产权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准则的规定,按取得方式的不同进行有针对性的会计核算。同时,应按财政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财会〔2018〕30号)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知识产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以反映知识产权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与结果,便于信息使用者发现企业潜在价值,识别风险;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行性的具体知识产权评估规范,用以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手段和市场,提高评估的一致性和权威性,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定相对应的评估准则,以便解决各类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问题。形成一个标准统一的评估体系,为知识产权价值提供数据支持。

3.3搭建服务平台

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的公共投入,为平台搭建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解决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过程中的信息屏障、交易规则、市场定价等问题。鼓励产业、资本等社会力量加入平台建设,引导其规范有序发展,围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全链条开展服务,深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转让等业务,为知识产权的使用收费、质押融资、对外投资等提供有力支撑,从而加快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4结语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稳步提升,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时代给了我们新的发展“知本”,我们应把握机遇,变“知本”为“资本”,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汪勇军.知识产权评估与核算[J].现代经济信息,2018(12).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5

关键词: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创新管理;战略;体系;成果;转化

新型研发机构是国家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背景下的产物,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是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等特点的独立法人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在传统科研机构的领导模式、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和收入分配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突破,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型研发机构的知识产权创新管理要求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最新探索,理应加强知识产权的创新管理,突破传统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不足,从而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的保护及转化实施。

二、新型研发机构的知识产权创新管理

传统科研机构往往存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不完善、专利质量有待提高、成果转化率低、实施推进力度有待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匮乏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传统科研机构的体制机制及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有着直接的关系。传统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申请动力主要来源于科研项目的结题需求,往往存在着重视知识产权数量目标的完成而忽视知识产权的质量,缺少对科研项目进行整体知识产权规划、布局。科研项目立项前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分析,科研项目开展后对创新成果未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分析、申请。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都是一个个孤岛,相互之间不能形成合力;同时,不够重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相关专利技术都是未经试验验证或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研究的技术,难以实施转化。针对上述问题,新型研发机构应当突破传统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局限,进行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研究。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研究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一)知识产权创新管理模式的设计。新型研发机构具备突破传统科研机构管理机制的条件,应当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加强科研项目执行管理,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大力促进成果产业化。探讨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新模式,构建以知识产权管理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势在必行,突出高水平、高质量的个性化、定制化、全过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是一项重要的竞争资源。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是企业利用其作为战略资产,与其他战略相匹配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将知识产权视为一项资产,而不仅是业务运营的成本,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将会为企业最大化资产回报和股东价值,同时又能将知识产权在业务核心方面的风险降到最低。由此可见,新型研发机构应当站在战略的高度看待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新型研发机构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战略可定义为: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明确长期与短期目标、方向和重点,围绕新型研发机构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做知识产权总体规划,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总体战略当中。站在战略角度看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从新型研发机构的现实需求出发来布局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对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支撑作用。要做到此要求,需要新型研发机构梳理战略发展方向,明确技术研发重点,围绕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安全需求来布局知识产权,以谋求技术领先或取得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对知识产权需求进行分析,明确需要自主开发的知识产权及需要对外引进的知识产权,通过不同途径实现知识产权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规划投入相应资源,以实现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的管理体系是解决系统问题的关键。当前,很多传统科研机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只停留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具体事物的管理上,没有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融入科研机构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忽视研究开发、物资采购、生产、销售、展览、人才引进、参观接待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存在巨大的知识产权风险。比如,在科研项目立项及开展当中不进行知识产权分析,存在重复研究或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在采购环节,未在合同当中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或者虽有知识产权条款却未对相应资质进行查验,导致引入侵权产品而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严重影响业务开展和声誉;在销售方面,新产品上市前未做知识产权风险分析,导致新产品上市引发知识产权纠纷,在海外销售之前,未对海外目标市场进行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导致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在产品展览之前,未进行展览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导致展览知识产权风险;在生产环节,未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导致关键技术或工艺泄密,投资损失巨大;在人才引进方面,未开展人才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引进与要求不相符的人员或存在竞业限制的人员,导致知识产权纠纷,在人员离职时未进行知识产权审查,对掌握关键技术的人员未实施竞业限制,存在核心技术流失风险;在参观接待活动当中,未规定接待区域和保密要求,导致技术泄密。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实施全业务、全流程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围绕全业务环节(项目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持续改进;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明确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编制知识产权管理文件,以制度和流程来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将知识产权管控要求传递、落实到业务终端,有效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四)知识产权整体布局。作为以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整体布局,特别是专利布局。知识产权布局主要包括专利布局、商标布局、著作权布局、商业秘密布局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布局应当是有机的整体,相互组合以形成知识产权的整体布局。知识产权的布局强调整体性、前瞻性和适应性,应当在研发项目开展之前就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在研发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专利布局是指企业综合产业、市场和法律等因素,对专利进行有机结合,涵盖了与企业利害相关的时间、地域、技术和产品等维度,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最终形成对企业有利的专利组合。新型研发机构应当重视从源头布局专利申请,综合考虑技术的发展现状及远期前景,有目的地挖掘和申请相关专利,以期在某一技术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克服为项目而申请专利、为专利而申请专利等盲目行为,做到有目的、有规划地进行专利申请,形成专利组合,提高专利价值;同时,应综合考虑专利申请与技术秘密保护,根据技术的重要程度和是否适宜公开等方面进行评估以选择不同的保护方式。

(五)知识产权的审查与评估机制构建。当前,部分传统科研机构缺少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足,专利申请严重依赖专利结构进行申请,因科研机构和专利机构的立场不同,导致很多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比如,在专利申请前未做技术评估,对所有专利申请一视同仁,资源平均使用,导致核心、关键技术未获得充分保护,而一般技术或技术又占用太多的资源;未做技术审查,导致一些应当做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被公开申请专利,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专利申请完全依赖专利机构做查新检索,导致对技术的新创性评估不足,一些明显不具备新创性的技术方案也申请专利,浪费资源,又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嫌疑;对专利机构的撰写文件不做审查或审查不充分,权利要求范围过小或存在明显瑕疵而导致权利受损;专利授权后未做分类、分级管理,一些不需要长期维持的专利也长期维持。因此,新型研发机构应当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源头加强创新成果的审查和评估,对成果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对于不适合对外公开的技术应当以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对于可申请专利的技术,应当按技术创新程度的不同进行区分,优先保护核心、关键技术;加强对技术交底及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效率。

(六)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实施。当前,传统科研机构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率较低,存在着大量“沉睡专利”。专利技术未能进行转化实施,不仅未给科研机构带来经济效益,反而需要每年缴纳大笔的维持费用,越发成为科研机构的负担,导致很多管理者认识不到专利的实际价值,对专利的申请和维护只有数字方面的简单认识,从而不愿投入相关资源。导致传统科研机构的专利转化实施率较低的原因有多面,既包括原本专利技术就未贴合市场技术需求,找不到目标市场,或者专利技术并不成熟,未经过中试试验验证,导致市场担心技术风险而不愿购买;也包括体制机制问题,因担心固定资产流失等问题而不敢转化或不愿转化;还包括想转化却找不到转化的途径和方式,缺乏相关的市场需求信息。专利技术只有得以转化实施,才能创造经济价值,促进科技和社会进步;只经过市场检验才能验证专利的质量高低及专利保护方式是否合理。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围绕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技术积累和突破,从技术源头上提高专利的价值;从专利申请开始就应当重视专利的转化和实施,以能否转化和实施来倒逼专利申请质量提高,通过转化和实施来验证专利质量;通过转化和实施,可形成正向激励,刺激研发人员申请高价值专利。

(七)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技术、法律、管理等多学科领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往往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的优劣,其管理理念和经验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因此,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大力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思维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新型研发机构应当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配备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机构初创期,可以引进一两位主管人员,建立起基本的管理机构和体系;随着机构的发展壮大,逐步引进或内部培养不同方向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如专利管理、商标管理、版权管理等。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应当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的实际业务需求配备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数量。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6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文化产业创造了巨大的需求,不断改善的国家政策和高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也使文化产业的融资环境日益优化,融资渠道日益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融资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效率低、运作管理不善和运营模式不成熟等问题致使知识产权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第一个从金融角度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性文件,并从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融资方面的给了明确地指导方向。2014年2月同志主持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政府要加大金融对文化企业支持,加强文化企业投资力度。事实上,在我国政府大力推动,银行信贷规模不断增加、并购重组融资开始活跃以及文化产业基金快速发展等众多支持文化企业融资利好条件的支持下,文化产业融资的环境相对以前有所好转,但文化企业的融资瓶颈没有本质改善,其发展仍然受到企业资金不足的制约。

2知识产权两种常见的融资模式

2.1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经评估后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融资模式。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明确指出要“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这一纲要的出台表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有相关政策的支持。在2008年就有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名单被公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出现,给文化产业融资带来的新的发展方向。虽然我国质押融资起步晚,却很多引起很多地区、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关注,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来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转化。2011年广州爱动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本计划以版权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但是由于版权评估的限制使得融资陷入困境,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门口徘徊。2012年8月为解决文化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广东成立了首家影视融资公司———广州先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3年11月南京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通过相关的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结合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利用商标权带来的未来收益为抵押物进行融资。截至2014年8月底,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各一家支行作为全市首批文化银行已累计向初创期、成长期文化企业发放贷款97314.87万元。

2.2证券化融资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人把具有可预期现金流的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对该基础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构,转移给特殊目的机构(SPV)并由该机构发行基于基础资产预期现金流的可以流通的权利凭证,从而实现融资的过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具体程序:发起人即知识产权所有人将其适合证券化的知识产权资产(基础资产),经过与特殊目的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出售给SPV,特殊目的机构(SPV)通过对该项产权进行信用评级并向有意向的投资人发行证券,将获得的发行收入作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价款付给发起人,以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而购买该证券的投资者获得未来一定时期内基于该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收益权,以获取投资回报。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出售给spv,发起人在面临破产风险时,该项知识产权不属于资产清算范围内,基础资产的未来收益和风险与取得基础资产合法权利的spv和证券投资人有关,而发起人不用承担风险就能提早取得数年后才能产生的货币价值实现融资。最早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发生在1998年初,摇滚歌星大卫•波威完成了一笔资产证券化交易。该笔交易的基础资产是大卫•波威在其演艺生涯中创作的300首歌曲的出版权和录制权。该笔资产证券化交易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被穆迪公司评为“A3”级,所发行的票据全部被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融资5500万美元。我国证券化市场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具有稳健的发展空间,但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仍然处于初步阶段,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不健全,我国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领域的重视,开创知识产权融资的新局面。

3知识产权融资目前存在的问题

3.1知识产权价值不稳定,价值评估难,风险大

利用知识产权融资,必然涉及到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和确认,知识产权虽然能为企业带来收益,但是受无形资产固有特性的影响致使该项资产陷入融资难的困境。一方面知识产权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不像有形资产易于价值的判断,其发挥效用时必须与实物资产和人力资源等要素相结合,所以在评估时由于很难与有形资产等要素分开使得企业及被投资方无法通过合理的手段和评估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估值。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受未来经济环境和市场前景等诸多关联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稳定性,知识产权的经济寿命与企业的固定资产相比不可预估,并且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有限,超出法律保护期限企业的知识产权由于普遍性遭受贬值,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知识产权在风险管理方面不易控制,例如被投资方在面临风险的情况下无法按期归还贷款,而又面临无形资产变现难的问题时,会给投资方带来巨大损失。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目前我国虽然成立了一些评估机构,但是这些机构普遍缺乏权威性和统一评估标准,各大银行对其评估结果的认可度也不高。知识产权的高风险和价值变动性强的特点,通常情况下下会导致出资方的出资额会低于资产的评估价值。

3.2文化产业企业经营规模小,知识产权管理存在不合理现象

现阶段我国的文化企业大多都属于小微企业,缺乏信用评级,而现有融资渠道主要适用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大型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度小,这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融资中的一个显著问题。IDG资本创始合伙人熊晓鸽看来中国的一些上市文化企业,经营业务相对单一、风险大,要求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投资价值并不高。(1)由于企业规模较小,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并对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和程序不了解,在对资产估值时企业管理层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作意识,企业资产评估者对知识产权融资在经济因素和市场环境如何用开发和运营管理缺乏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很难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2)企业外部中介交易机构对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评估、托管、质押、流转和变现的管理办法不完善。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融资时,中介机构对相关的管理办法的执行程序不明确,融资知识和实际运营理念有所欠缺。(3)国家对很多地方的文化产业进行财政投入后,企业对财政投入的使用以及所达到的效果与融资初衷不符,大部分财政资金对企业及其知识产权融资没有任何意义。虽然我国已经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由于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文化产业市场中仍存在着盗版侵权行为,随着当代网络云计算、大数据、转码技术、网络聚合等新技术的发展,可以预想在智能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和应用层面上互联网文化产业也将面临很多的版权侵权问题,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发展实情与互联网的优质资源平台及国家政策相结合,提高自己的产权管理和保护。

3.3文化产业融资政策和制度不健全

十八大和“两会”中都提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激励作用不明显,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仅有个别条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和文化产业的管理和规范进行约束。我国对于各类企业的融资帮扶政策和制度有所“侧重”,文化产业大多数为融资规模小的中小企业,其融资渠道,参与能力以及政府的资金支持远小于信用评级较高的文化大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我国文化企业自身的融资财会体系也不健全,在融资方面缺乏必要的信用,这导致文化产业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没有话语权。大多数文化企业都是依靠有限的自有资金进行发展,社会其他资金进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不高,融资道狭窄,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方式和规模。

4如何打破知识产权融资瓶颈

知识产权融资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但仍存在融资难,城市和地区出现知识产权融资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没有实现全国性的推广,要使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融资方面取得实质性的飞跃,必须从以下几点打破知识产权融资的困境:

4.1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和文化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目前我国虽然对无形资产评估制定了总体标准,但是内容宏观,有所侧重(对科技领域关注度大于文化产业),对特性差异显著的知识产权没有单独制定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应用性差,难以对知识产权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文化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评级体系,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与各优良资源相结合,增加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增强企业的声誉和知名度,提高投资方对企业的信任。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推进企业的融资:(1)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机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知识产权估值市场,对其市场潜在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经过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择优成立知识产权评估类公司,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完善政策的实施来实现知识产权评估机制的初步规模。(2)完善文化产业领域内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确保资信评估机构独立、公正、客观地对企业信用进行评级,真实反映企业的信用等级,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无形资产所带来收益的信任,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4.2促进文化产业的多元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黄永林教授指出,当今的文化产业就是指在全球化背景下,以创意为核心,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娱乐需求为基础,以高新技术手段为支撑,以网络等新传播方式为主导的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重视与金融,科技和互联网的协作和对接,在这三大领域中发挥文化产业的优势。(1)文化产业资金瓶颈初步得到缓解、但制约文化产业与金融业进一步融合的难题仍然存在,仍需要大力加强金融机构的推动作用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逐步改变金融机构因知识产权的高风险而采取保守谨慎的态度,促使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融资得到金融机构的全力支持。(2)我国各地区高度重视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发展,科技是是我国的第一发展力,在知识经济中加强相关科技成果与文化领域实际需求的紧密结合,提高知识产权的竞争优势。(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企业也在不断发展。两会中对于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控股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有着自己的看法:“保护网络版权、培育正版消费理念有利于激发内容创作者的活力,是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基础,也有利于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互联网企业既要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基于正版内容运营的盈利,也要发挥企业责任,积极打击盗版。”

4.3完善与知识产权融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法律

(1)建立文化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为文化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委托服务,减少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新的知识产权融资政策得到充分推行,从而优化知识产权融资的模式,降低风险。服务平台可以加速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对接,根据文化企业报送融资的资料推荐给银行等投资方,能够加快银企,资企的合作,提高融资效率。(2)修订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融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国家法律部门根据现在法律的基础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采取调研和信息反馈的途径发现知识产权融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弊端,根据知识产权融资的现状来完善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应该根据地区差异,经济环境,金融风险等因素进行灵活的调整。另一方面,通过研究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结合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和特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加快我国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同时创新政府治理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完善文化产权交易的各项制度,减少文化市场运营风险,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3)针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问题,应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保护互联网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和执法机制,在相互信任、互惠共赢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各地区政府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互联网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

5结语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7

关键词: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正逐步产生改革变化,从国际发展形势角度进行分析,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正逐步向创新型的领域予以发展。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识产权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受到挑战。在现代人们的工作及生活中,对于知识产权更为重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不断强化。而诸多发达国家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使得知识产权逐步向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进行优化,但目前我国企业在发展中,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事件屡见不鲜。如何使企业在发展中能够以知识产权为企业的发展基础,对其进行优化,是当前企业在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因此,在企业发展中需要思考如何构建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以下对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进行分析与思考。

一、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的作用进行分析

(一)满足国家对于企业知识管理规范完善的要求

党的以来,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创新需求,并且对知识产权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目前,全球性的新型经济改革与产业的变革使得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大幅度提升,诸多发达国家已逐步开始将知识产权作为其对全球市场进行挑战的重要武器。国际贸易正逐步地实行更加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而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在发展中,提升其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在当前新的国际与国内发展形势的背景之下,企业均需要针对其自身企业的特征以及行业的特点,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系统体系化的管理,由此充分对国家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要求予以响应,进一步使企业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此角度分析,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构建,能够满足国家对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

(二)满足建设先进现代化企业的需求

现在企业在发展中需要拥有更加创新型的技术,并且能够具备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之下,企业内外部合法、合规管理,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经营状态及风险控制能力。企业在发展中,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中的权重正不断提升,而科学技术在企业日常活动中的占比正逐步提高,采取以技术作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管理方式,在当前成为企业管理的主流内容,由此便需要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融入管理制度中。在此背景之下,需要企业能够充分理解,并且对国家所提出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化的要求予以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化在构建中,能够确保企业对技术相关经营活动的合理合法性问题予以解决,使企业及技术相关经营活动所处具备的法律风险大幅度降低,并且能够促进企业发展中能够更加具备科学与创新。

(三)能够满足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要求

当前我国国内的企业在发展中,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仍然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现阶段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仍然会停留于任务性以及追求知识产权存量的背景下。而企业在发展中,无法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合理的规划,致使知识产权会存在盲目申请的问题。知识产权无法有效的包括企业的资产,并且无法应用到实际的技术开发,致使知识产权容易被泄露,或者无法构成核心技术优势。由此,也无法对知识产权危机予以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管理能够全面的对各行业企业的治理成果予以保护,并且能够对国家投资人以及企业股东的利益予以保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加有效地对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锁定,使企业能够实现企业增值。同时,能够进一步的通过产权使企业的规模以及盈利得以扩张。企业在对行业核心竞争技术予以掌握的背景之下,需要将治理成果进一步的转化为能够盈利的企业资产。由此便需要借助企业其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所具有的优势。

(四)优化知识产权营业能力,同时降低企业的知识产权应用风险

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在未来企业的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企业提升竞争能力。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不仅会包含与技术相关的各类产品内容,同时也会含有企业的品牌价值,以及企业其自身的商业机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及基础内容需要使企业能够开展各类科技研究项目,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不仅能够使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能够使企业在发展中对各项知识产权应用的风险得以降低,并促使企业领导以及各部门职工能够进一步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对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予以调动,并且在各部门以及生产环节中降低企业客观存在的法律风险,推动企业管理体系形成良性发展的特征。

(五)促使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属于极为重要的内容,对于企业而且属于无形资产。但只有通过对其进行有效使用,才能够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最大程度上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由此,企业在发展中需要对知识产权的应用予以重视。举例说明,企业可通过知识产权应用更加高效的融资、投资以及转让等诸多活动,而在此过程中便有可能使企业的经济收益得到提高。因此,更加充分的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体系进行构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企业获得更加重要的收益。

二、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

(一)需要具备全局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在实际构建过程中,会对企业所有的日常活动过程进行统筹,并且进行系统的结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全局性,需要对企业对人员及事务管理以相互关联与相互联系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可仅从局部进行管理,或者片面性地进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充分的在企业的管理的方方面面予以落实[1]。

(二)需要具备导向性特征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充分的制定,并且确立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导向,充分的对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件以及实际的工作情况与战略内容的符合性进行分析。需要设定相应的监控环节,充分的对企业工作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类管理流程能否充分得到监控予以保障,并且保障能够符合企业在发展中所制定的各类知识产权战略。此外,需要保障职工能够对企业工作中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导向性问题予以及时发现。举例说明,需要对侵权以及保留证据的流程予以充分的了解。

(三)需要具备参与性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需要使企业的全员均能够参与其中。由企业的法务部门或者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无法取得优质的效果,进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对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的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实际知识产权人员所具有的意识,确保企业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的体系化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三、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分析

(一)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构建进行分析

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在我国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属于较为新颖的概念,因此当前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构建过程中,并没有具备较为统一或者较为固定的模式。就一般而言,可以依照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在企业组织中所具有的定位,将知识产权机构细化为归属于最高管理部门,归属于开发监督部门或者归属于法律部门三种类别。首先,如果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归属于最高的管理部门,此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其结构相对简单,管理层级相对较少,能够使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及时与高层管理者进行有效的沟通,更加有利于依照企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予以制定,但缺点在于会与研发部门相对独立。从研发部门获取知识产权的信息存在一定难度,同时研发部门也无法依照知识产权管理的实际信息,对知识产权进行更系统且深入的调研。第二,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归属于研发部门进行分析。此种组织管理机构在实际构建过程中,其主要的优势在于知识产权研究部门以及管理部门能够得到紧密联系,能够使二者对于知识产权各类信息进行更为高效的传递,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不会受到企业决策层进行直接性的领导,由此知识产权战略在制定以及具体实施中无法在第一时间与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由此也使得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以及企业在经营中的管理战略无法得到有效结合。第三为归属于企业法律部门,此种方式能够更加有利于对各类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内容进行申请,同时也有利于在知识产权贸易中对合同进行更加严谨性的构建,但由于在工作中与研发及市场等诸多部门予以脱离,因此无法在第一时间对知识产权的研发动态以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进行了解。此外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的反映而言,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迟滞性。企业在发展中需要依照其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探讨以何种方式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行建设。确定其归属[2]。

(二)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配备进行分析

在企业的发展中,需要将人本理念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指导思想,管理人员其自身综合素质会对整体的管理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环节相比较多,因此较为高效的知识管理体系需要具备众多拥有不同专业知识以及拥有各类技术能力的工作人员。由此,才能够使团队人员更为合理的配置,使知识产权工作更加高效地开展。就通常情况而言,较为健全的知识管理体系需要由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的市场人员以及企业知识产权事务人员与法律、技术人员共同构成。

(三)构建更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管理制度是当前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的基础,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据。由此,建设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强化而言,能够起到保障性的作用。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企业在发展中需要在我国及国际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体系之下,构建与其发展相匹配的优质知识产权及保护机制,由此才能够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更加合理的应用。并且受到较为充分的保护。就通常而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会通过构建各类制度予以实现,具体而言会包含成果登记制、多知识产权工作例会制度,以及技术专利传承与各类保密制度等。需要构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相关机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专门构建相关的机构负责技术的各项开发。相应的机构需要专门致力于对企业发明的市场化以及技术在转移中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由此寻求对技术进行转移的战略合作伙伴。对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机制的构建而言,欧美等诸多发达国家及企业会拥有较为完善的理论及体系,并且拥有更为丰富的操作经验,我国企业需要立足于当前企业发展中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积极的借鉴国外相关企业在发展中所形成的优质经验,并且以经验为依托,构建能够与自身企业发展相符的成果转化机制[3]。

(四)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优质评估体系

企业在发展中,若想更为客观地对其知识产权管理的成果以及知识产权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价,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整体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得以提升,便需要确保知识产权管理评估体系能够得到不断的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评估体系在构建过程中需要从两大角度进行深入研究。一方面而言,企业需要充分的思考,有何种因素会对评价产生影响,而相应的影响会达到何种程度。就另一方面而言,在具体评估时,需要选取何种能够进行量化计算的方法。由于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当前并没有形成较为优质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各类指标体系,因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实际构建过程中可以充分对国外企业的评估指标予以借鉴。举例说明,可以对日本出台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进行借鉴。

四、结语

企业在发展中,需要充分的认知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并且需要对其作用进行深入性的探究,需要对当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者予以认识,并且积极的研究如何使企业更为充分的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细化,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其主要的基础在于构建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由此,确保具备复杂且现代多元化特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在企业发展中,需要从诸多角度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各个构成部分进行深入研究,而后结合企业在发展中其内部及外部的经营环境以企业在发展中的实际发展需求,充分思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的优质路径,由此确保我国企业能够满足当前时展的需要,使其成为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发展中极为重要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宇.浅析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21(3):169-170.

[2]于丽艳,曹晓宇,王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演进阶段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21,41(6):156-160.

知识产权评估范文8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战略实施;管理过程

从本质上来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战略管理是两个概念,且两者之间有着固定的关系。战略管理是实现战略的重要途径和保障,而战略本身是管理的基础和主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对知识产权战略越加看重。对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来说也不例外,良好的战略方针、战略管理和战略规划,是实现战略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研究学者的眼光依旧停留在知识产权本身,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略有不足。笔者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角度,对企业实现战略管理的过程进行以下深入研究。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概述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的概念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的企业存在技术创新研究,且进行新技术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来对新技术进行创造与使用,并保留了知识产权部分的技术功能与特征。结合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从法律、经济等多个角度,对创新技术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的实施、管理与保护,结合技术特性采取相应的规划与管理安排。不仅如此,企业应从自身的行业情况、技术使用情况、管理规划情况等对知识产权在创新技术中的使用进行部署,并针对技术创新目标采取适当的对策[1]。对以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管理与实现的过程,即笔者本次研究的主要内容。从本质上来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指的是企业的管理决策、部署、规划、实现的行动方针以及具体过程,不仅有着明确的管理对象,也结合企业行业技术的不同有着不同的管理重点与管理手段,主要的实现主体为企业,主要的实现方式为战略。从宏观上来看,战略管理是综合的管理系统,联系着企业未来发展创新技术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关系着企业的经营手段与产品利润[2]。不同的企业选择的知识产权创新技术有所不同,因此要结合企业的宏观与微观环境,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总体分析,明确规划的重点对象,进而实现战略管理过程。战略管理具体过程分为以下三个步骤:1、企业结合自身行业与技术特征,对内外环境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与评估,明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方向,并对选择方向的可发展性进行全面分析,与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相一致。2、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总体部署,结合创新技术对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明确,得到初步的战略部署方案。方案中要明确企业研究开发的内容、技术创新的目标、技术产品品牌体系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相关研发与管理部门组织建设、资金投入情况、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服务体系等。3、对战略部署方案进行筛选并确定,得到最终的管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中以上具体内容进行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包括监管、评估以及信息部门。监管部门主要对战略实施的资金使用、知识产权的期限等情况进行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以及不合理的情况。评估部门是对知识产权的使用以及创新情况进行价值评估,加强对研发技术方向的把握。信息部门负责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加强战略管理的合作性与系统性。

(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实现的必要性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3]。首先,能够帮助企业从专业技术的角度看待企业发展问题,更加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同时也能够对整个企业管理系统进行优化与明确,改善企业管理的整体环境。其次,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认清行业发展变化,并积极调整知识产权与创新技术的研发,使得产品能够更加符合市场需求,避免创新技术与研发目标不一致等矛盾的出现。目前,尽管我国对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的研究较少,但是从对企业的重要意义来看,应该对该方面的研究引起足够的重视,帮助我国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应用。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环境分析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分析指的是宏观环境与围观环境两个方面[4]。从根本上来看,不论是企业的宏观环境还是围观环境,都是外部环境因素的一部分。企业的外部环境具有较多的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对企业发展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与管理过程。

(一)宏观环境分析

宏观环境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重要背景以及发展依据,包括多种外部因素,例如政治因素、市场因素、法律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等[5]。知识产权涉及到的方面较多,与以上宏观环境因素都有着重要的联系,能够对战略部署带来重要影响。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1、政治与法律因素。知识产权受到我国法律制度与政策的保护,在使用知识产权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法律因素,否则会对企业技术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法律不仅仅是约束企业良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手段,同时有助于企业保护自身的合法知识产权权益。2、市场经济因素。采用知识产权是为了创新技术,技术的发展是为了优化产品性能亦或者提升行业经济效益。因此,从本质上来看,知识产权的运用以及技术创新的方向与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3、科学技术因素。科学技术的主要研究方向,也会对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以及管理过程带来影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与其他技术的相融合已经到了研究的热点阶段。研究的主要热潮也会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以及专利战略造成影响。4、社会与文化因素。企业管理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对知识产权部署会有一定的影响。规划管理人员自身的文化状况、学历以及专业程度,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程度等,与战略管理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二)微观环境分析

微观环境主要指的是企业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环境因素,具体包括行业性质、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经营特性等[6]。其中,行业中企业的竞争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同行企业的知识产权部署战略,以及技术市场等,影响着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

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过程进行分析,要明确其中的关键点,从关键点出发进行战略部署,并加强管理实施过程,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7]。结合以上环境分析,得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关键问题如下。

(一)抓住时机,赢得市场主动权

对于部分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因此,该战略与其他企业发展战略一样,并不是一个长期部署的过程,而是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来推动企业建设与发展,使得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高的主动权。

(二)明确战略目标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应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因此要明确战略目标,对企业发展方向进行充分考虑与定位,并加强对目标可行性与可持续发展性的考察。

(三)加强对战略环境因素的考虑

从对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的分析可知环境因素的重要性,因此要加强对企业内外环境的考察,结合企业实际的发展情况,对战略部署进行调整与规划。

(四)发挥优势资源,避免不足

企业在明确发展方向之后,应充分调用自身的优势资源,尤其是在技术创新方面,要充分考虑到现有技术与新技术的融合,以此制作战略规划。

(五)完善战略规划

在战略部署完成之后,要对战略方案进行多次完善与分析,加强对战略实施过程的管理。如果战略方案存在漏洞,很有可能会对企业发展带来风险,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确保方案为最佳方案,也是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中至关重要的部分。

(六)筛选战略方案

为了加强方案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应制定多种方案,不同的方案各有利弊,结合企业发展环境选择出合理的方案。在对方案进行选择的时候要加强对在内外环境的考虑。同时,结合企业发展的特殊性,对特殊技术方案进行选择。例如,对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来说,勘探、利用、运输等技术更加侧重,也更加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对该方面的政策、法律、文化等因素多加考虑。

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策

(一)优化内部资源配置

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合理是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重要保障。如果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不合理,会对战略实施与管理带来一定的阻碍。例如,企业在人力资源、项目资金等方面出现短缺,进而影响了战略方案的实施。同时,也要注意内部资源配置过多的情况,防止造成资源浪费。在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时候,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符合目前市场情况以及企业发展要求。动态管理过程与内部资源的优化,是确保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

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涉及到较多的部门,尤其是管理部门、技术的部门与信息部门等。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能够提高战略方案实施的效率,有助于方案的顺利推进。为了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管理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三)充分发挥管理者的领导作用

管理者对战略管理过程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战略实施的效果。管理者是战略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积极建立各个部门与专业人员之间的联系,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战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

(四)调整组织结构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与企业战略之间有着重要联系。对于企业来说,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应与不同的战略契合,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8]。这对于知识产权战略来说同样适用,因此,加强对组织结构的调整,能够减少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加快战略实施进度。

(五)加强信息沟通

良好的信息沟通,能够实现针对性的技术优化,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效果。例如,对于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来说,对日常资源开发过程中遇见的困难进行信息反馈,并针对问题信息进行分析,能够优化企业现有的技术,并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阻碍等。良好的信息沟通,能够充分调用企业技术部门的灵活性,优化企业的发展,实现战略动态管理。

(六)加强评估与控制环节

在以上环节实施的基础上,对以上全部战略管理过程进行评估,对方案以及技术的实现程度进行判断,一旦与方案存在偏差或者存在问题,对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基于此,要坚持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各个管理过程的控制,避免管理者独断专行,同时也避免追求短期目标,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结论

笔者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关键点进行探究,结合以上关键因素提出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战略实施对策。首先,要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其次,战略部署人员与各个部门的管理者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对不合理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再者,要加强对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消息能够及时反馈并处理。最后,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并加强对战略实施情况的评估与控制,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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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陈希.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探讨[J].农家参谋,2017(18):268.

[4]胡战平.浅析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现状及对策[J].市场研究,2017(08):56-57.

[5]张雨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探讨[J].农家参谋,2017(16):257.

[6]卢建普.知识产权文化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探讨[J].法制博览,2017(21):161.

[7]杨心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的动因浅析[J].技术与市场,2017,24(06):212-2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