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论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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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论文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1

1.当前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意识是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和情感等的总称,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形式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体现的是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状况。知识产权意识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成分的复杂体系。不同层次主体的意识,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以及律师的意识固然重要,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和正确与否,对于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作用也是显著的。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提高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2004年11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教育,高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设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亦明确要求,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指出:“鼓励引导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并不重视,所以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虽然不能说是空白,但是力度确实极其有限。这直接导致了当前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为对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学术道德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进一步研究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选取了山东省部分大学的在校研究生(不包括法学专业)为调查对象,在山东高校中进行了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总体认知水平不高。学生中总体上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相当熟悉的仅占3.1%,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有些了解的占35.0%,略有耳闻的占55.3%,几乎毫无所知的占6.6%。可见当前高校研究生的知识产权知识普遍比较贫乏。

2.高校学生中与知识产权相关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作为一种世界性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在我国愈演愈烈。高校作为科学发展的火车头,文化创新的策源地,其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更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认为:包括北大在内,没有一个高校的教师没有发生过抄袭剽窃问题的,没有一个高校的学生不存在抄袭剽窃情况的。郭世佑先生则认为“凡是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与学术失范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都不难找到可以对应的根据。”可见,高校学生中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归纳出当前高校学生中广泛存在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有:1、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2、伪造或者篡改调查、实验数据;3、论文署名搭便车及不知情的挂名;4、一稿多投、多发;5、不当注释等。笔者所在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当前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撰写及发表或完成论文作业中,87.4%的同学曾有抄袭行为;32.3%的同学曾有修改、伪造实验或调查数据行为;63.7%的同学曾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35.8%的同学曾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18.0%的同学曾一稿多投。上述数据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分别为“抄袭(剽窃)”、“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而这三者都和知识产权紧密相关,既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同时又是违反知识产权法主要是著作权法的违法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的学术道德建设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

国内外有关学术道德问题和知识产权教育的研究较多,但是,把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术道德建设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的则很少,几乎是空白领域。已有研究偶有提及,也往往是一带而过。笔者认为,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检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计算机之父、英国科学家查尔斯.巴比吉(1791-1871)在1830年发表《对英国科学衰落的思考》一文,最早对学术不道德行为做了研究。国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邹承鲁院士为主的科学家的联合推动。2000年以后,学术道德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研究逐渐增多。随着国内关于学术不端前期研究的逐步积累以及对其关注越来越多,相关的论文、专著和译著数量快速增加。分析已有研究不难发现,关于研究生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原因,当前学者们一般从主观因素和客观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如傅立民、孙中华认为,“造成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不但有个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更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学术政治化和经济化是社会大环境,学术共同体内部激励机制的功利化和约束机制的弱化是社会小环境;而部分学生学术价值偏离和道德失范既是学术失范的结果,也是学术失范的原因。”关于主观因素,学者们一般认为主要是“研究生个体价值观念扭曲,诚信意识缺失,学习目的功利化”。更多的学者则归因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首先,是探寻制度性因素。如评价机制不合理,学术规范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度缺位等。其次,是社会环境因素。如整个社会诚信氛围的不足,社会环境的急功近利以及官本位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视知识产权因素是一重要缺陷。

三、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重建高校学术道德

既然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为重建高校学术道德,就必须大力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如何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呢?根本在于教育。知识产权意识不能自发形成,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实现知识传授和观念教化的双重目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是提高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要途径。所以,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应当成为高校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提高学校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全国12所重点高校进行的知识产权教育情况调查不难发现,大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它可有可无。重点高校尚且如此,其他普通高校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首先要提高学校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对于重建高校学术道德的重要作用,加强其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二)明确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视野中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不同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博大精深,属于通识教育范畴,具有自身特殊性。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应设定为:通过传授必要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大学生初步了解知识产权制度,认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三)关于教学内容。

确定教学内容时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努力实现针对性、普及性、实践性、新颖性的统一。具体讲,在内容选择上,首先,应注意针对性,重点突出学术道德相关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其次,不必求全求深,应以普及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精神为主。最后,在内容表达上,应深入浅出,并大量引入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吸引力。

(四)关于教学方式。

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特点,教学方式应突出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的特点,并注重实效。可考虑选择多种方式,如列为必修课、选修课、开设专题讲座、经常举办知识竞赛、问题答卷等。

(五)关于师资队伍。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2

所谓的知识产权是指特定的知识创新成果的权利归属。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指出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所取得的科学技术以及其他知识领域成就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自身。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在法律范畴内已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民事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保障和激励公民利用自身的特长来进行创新,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国家鼓励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涵也扩展到了智力成果方面,这是因为近年来人们创造的智力成果越来越多,知识产权的含义也发生了变化。知识产权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1无形性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自身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虽然人们可以利用智力去创造一些有形的成果,但是由于智力自身是无形的,所以知识产权也被界定为无形产权。

1.2独立性

知识产权的开发商享有“特定”的知识产权,从范围上来说是固定的,在一定时间内,产权所有人享有对该知识专利的独占权或专有权,在该时间范围内,具有一定的自主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权利人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知识产权,他人无权干涉;二是权利人一般有权拒绝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知识产权。

1.3区域性

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的区域性保护也越来越被重视。知识产权的区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使用要局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果超越了这个区域,将被视为侵权行为,可以追究相关责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是强调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分配,注重保护权利所有人的利益,鼓励广大人民从事知识创造劳动力的能力。知识产权具有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属性,知识成果的传播和应用不仅会给创作主体带来利益和报酬,同时也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产生巨大的社会价值。

2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近几年国际全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非常必要。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2.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随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断发生,企业需要意识到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方向的实力和重要性。据统计,在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有成百上千种,但每年申请的专利数却较低,企业更加重视的是对有形资产的保护,而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保护,这导致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知识产权被“抢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许多当事人,同时也涉及到法律、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具有很大的复杂性。

2.2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

如果在一个企业没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部门,那么可以说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企业如果涉及知识产权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纠纷,由于自身没有该方面的专业人才,其处境往往是非常被动的,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来聘请外部人员回应。企业在专业性较强的专利申请或者是商标注册、产权谈判以及分析工作等方面的人才缺乏,是企业的长远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2.3知识产权的法律亟待完善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目前,很多跨国公司试图在其垄断范围内实现用非法方式限制知识产权。在非法垄断滥用知识产权的观点,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反垄断法加以限制,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合理的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企业可能遭遇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的困境中。

3加强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3.1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要加强知识产权登记的意识,作为一种无形财产的权利,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其合法化途径一般是注册和申请专利。但我国许多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一些有影响力的商标被国外公司注册,导致相关企业被限制进入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中国企业不仅要遵守其他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而且要善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知识产权意识缺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为数不少,重要的是,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往往是长期性和高成本的,因此,相关的诉讼通常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束,很少有法院判决。自有知识产权的指控的同一技术领域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交叉许可模式以及原告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能够少支付巨额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在完善并且确保应用程序核心技术专利的同时,通过非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发挥自身专利竞争优势,增加谈判筹码。

3.2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自20世纪末,欧美国家、日本以及其他很多国家开始着手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从而不断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为了赶上那些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优势的国家,中国应该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要不断地树立全球战略意识,通过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改革策略,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深化到企业内部,使企业不但成为投资的主体,而且也要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行者。二是鼓励并支持企业加大对相关产品和专利的研发投入,以适应市场竞争以及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的核心问题是要不断地把自己是产品和专利延伸到上游产业中去,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工业加工和制造业更大的比较优势,逐步改变现在的“中国加工厂”论。三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有相关的人才,必须重视并不断培养相关人才。

3.3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3

关键词:创新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创新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创新人才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更需要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应紧密围绕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学术价值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近年来,本科生论文抄袭,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理工科大学生通过学术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形成健全人格。求真、诚实、理性、创新学术价值观,是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出现的关键因素。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能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知识产权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创造性,知识产权的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是知识产权获得授权、保护的结果。创设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就是鼓励创新,惩治模仿、抄袭。通过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诚实守信意识,进而激发创新创业意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原有课程计划中加大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内容,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对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充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专业课教师的作用,还应当发挥党团组织、行政部门等各方面育人作用形成协同育人机制

目前,学术道德素质培养还未得到党团组织、行政部门重视,学位管理制度不具特色、学术规范实施细则缺乏,部分教师对自身的学术道德要求不严格,这些因素影响着学生的诚信行为。学校党团组织及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没有得到重视,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开展得不到位,没有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漠。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忽视了对大学生应有的学术道德素质培养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对本科生及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的课程,没有开展切合本科生及研究生学习、生活实际的学术思想道德教育,忽视了学生应有的学术道德素质培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层出不穷:如,抄袭、剽窃行为在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过程中最为常见,既有通过互联网雇人为自己代写论文的,也有将自己同篇文章略改题目后投给两家期刊并发表的学术不端行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学术道德教育上缺少系统授课教材,诚信道德教育在教学上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专业课教育还未能挖掘课程思政对学生学术思想品德教育的潜力功能,导致专业教育与品德培养完全失衡,本科生、研究生学术诚信意识淡漠,学术失范行为愈发严重。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忽视了对大学生应有的知识产权教育

部分理工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几乎没有知识产权方面教学内容,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只涉及依法治国、宪法、法律思维等内容讲授,而且学时极少,达不到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知识产权内容根本没有,更谈不上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多数理工院校是通过专业课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如法学、经济学等专业,这样的课程设置无法培养理工科学生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普及。针对非法学、经济学专业学生,有些理工院校通过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程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多采取任选课形式,而不是必修课形式,没有引起学生重视,学生选课只是混学分,选课积极性不高。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程的院校,授课教师只是通过法学教师授课,授课内容仅就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讲解,况且选修课学时少,有关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内容缺乏,文献检索内容、企业信息内容无法涉及,与自然科学技术教育脱节,无法实现对大学生创新意识、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

三、以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理工院校思政教育改革的对策

(一)构建高校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树立“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营造和谐、充满正能量的学习生长环境。高校团组织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管理,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健全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评价体系。高校其它部门要加强校风建设、学术文明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把诚信教育与这些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协同育人机制,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学术价值观,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

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包括知识价值意识、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是保护知识、鼓励创新,惩治模仿、抄袭。思想政治教育理应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计划中,针对本科生、研究生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通过对知识产权基本制度学习,培养学生知识价值意识。知识产权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创新性,知识产权的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是知识产权获得授权、保护的结果,保护知识产权,目的一方面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另一方面促进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形成。知识产权教育以知识产权通识必修课为主,还可结合其它课程进行,如在《形势与政策》课中以知识产权为专题,围绕最新的知识产权动态,了解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国贸易、科技发展中的重要性,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还可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到其他专业的必修课程中,科学地设置课程结构,结合具体专业课程所涉及前沿科技内容,培养学生科技钻研创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从各方面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利用、管理及保护氛围。

(三)针对本科生、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

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必经之路是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必修课比选修课强制性更强,若开设选修课,学生积极性不高,选课人数少会导致课程停开,因此,针对本科生、研究生学科特点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本科生知识产权课程应在学生学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后,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开始学习时有针对性根据各专业需求开设《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概论》课程,可设为32学时。课程内容应根据各专业需求设定,如艺术专业、计算机技术专业应侧重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其它理工科专业应侧重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则。在法律规则学习基础上,加大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实务操作技能,通过实务学习熟悉知识产权利用(如,许可、转让实务),知识产权保护(如,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与仲裁经典案例)。硕士生学习阶段也应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在本科生知识产权通识课基础上侧重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信息收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与利用技能,提高学生管理、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四)针对研究生开设学术道德教育必修课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4

开放获取平台有非常明显的优势,能集成文献,方便检索,实现一站式文献搜集。当前,多数期刊都有自己的网站,也能实现开放获取的目的。因此,如何吸引各期刊加入平台就显得较为重要。但目前我国开放获取平台尚存在诸多问题。COAJ平台网站不流畅,检索程序无法满足检索需求,甚至存在无法打开网站的情况,而收录的期刊比例仅占我国科技期刊总量约1%,处于极低的水平。因此要实现我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必须首先加强平台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网站程序设置,增加网宽,使平台软硬件达到一流水平;同时开放获取平台管理方应利用开放获取联盟等扩大影响力,建立开放获取平台的规范化流程,充分与国内各期刊出版单位沟通联络,积极推广平台科技期刊文献,以吸引更多期刊加入。

2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从国外期刊开放获取的发展过程来看,开放获取不仅是期刊网络化发展的结果,更是市场化发展的产物[5]。期刊主动采取开放获取手段,能提高期刊论文引用率和影响力。因此,市场化是开放获取发展的重要催生条件。长期以来,我国科技期刊沿用机构办刊支持和作者付费发表为主的经营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期刊的发展,并在政策和经费上为开放获取(读者免费获取)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所调查期刊中作者付费和机构资助共同存在的情况下,开放获取期刊很少出现经费问题,无需向读者收费。但是机构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期刊发展的动力,有的期刊不重视自身影响力,有得过且过的心理;有的期刊经费过度依赖机构资助,在管理上就要受机构的限制,工作缺乏自由度。因此,在机构支持的情况下引入市场竞争模式或鼓励期刊经营市场化,能为科技期刊开放获取的发展提供动力。

3鼓励、支持作者和期刊实现初始端开放

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移动终端来获取最新信息。各类网络平台的发展使得链接变得全面,文献检索越来越简单。论文在各类平台、网站,甚至作者的自媒体平台(微博、QQ)等公开后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检索到。因此,当前推进开放获取发展的重点在于初始端。案例分析显示,多数开放获取期刊提供给作者的开放获取方式单一,稿件审理、发表方式与网络化结合不充分。因此,我们应广大作者、读者、编者普及开放获取有关知识;鼓励期刊为作者建立多选择性的开放获取方式;鼓励各科研院校公开本单位的科研成果;鼓励作者公开自己的文献;鼓励期刊做好版权保护的同时设置论文接收前开放的模式,这样既能保证论文的时效性,使作者能及时宣传自己的成果,又能通过多方面的监督和建议提高论文质量。

4提供英文翻译服务

当前,国际学术交流的通用语言是英文,国际上影响力高的学术期刊均为英文刊。虽然以英文出版不是国际化的唯一选择,但不可否认,英文仍然是学术期刊走向国际市场的有力媒介[6]。用英文出版可以增进期刊与国外高影响力期刊的交流和互引,提升期刊国际知名度;同时论文的英文出版也是很多作者的需求,可以提高自身科研成果在国外检索和引用率,扩大影响面。案例分析显示,很多期刊的文献含英文摘要,但是英文出版的重点是全文英文化,因为读者通常需要论文的全文,在引用论文之前阅读和研究全文是科研工作者的基本过程。因此,结合国外开放获取期刊和出版集群的经验,我们建议期刊、开放获取平台为作者提供英文版面、英文翻译服务,甚至可以规定投稿时作者需附英文全文。由期刊和平台提供英文翻译或润色收费服务,督促和帮助作者实现论文的英文出版。这方面业务既可以为期刊和平台扩大收入来源,又可以提升科研成果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5利用网络化优势开展多种增值服务

调查中除烟草科技杂志有理事会收入外,多数期刊没有审稿和出版外的其他盈利方式。尽管这些期刊在机构支持和作者付费出版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运营,但期刊的网站建设、技术人员等各方面都需要更多的投入,将来市场化经营也需要多元化盈利手段。结合国外期刊的发展经验[7],我们建议利用开放获取期刊的网络化优势,可以开展英文翻译、网站平台广告、自媒体平台科研指导等多方面的知识服务。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5

一、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常见形式

学术不端是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一种行为,其界定十分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比较常见的形式。

(一)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作为最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主要分为全篇剽窃抄袭和部分剽窃抄袭。全篇剽窃抄袭是对他人的学术成果进行全部的抄袭和剽窃,很多人仅仅将他人的学术成果更换题目和作者,在其它的学术机构进行发表;与全篇抄袭相比,部分抄袭是将很多人的成果组合在一起放在自己的论著当中,不进行任何说明。或者是换汤不换药,将已经研究过的问题换个说法当成新的问题进行发表,这种只追求数量上的变化,忽视学术成果质量的行为毫无意义可言,造成大量的科研资源浪费。相对于全篇剽窃抄袭,部分抄袭具有更高的隐蔽性,即使被发现也很难做出界定。

(二)篡改或者编造实验数据

科学实验和调研不仅需要有严肃的科研精神还需要有艰苦奋斗的毅力。很多研究生在进行科研的过程当中耐不住寂寞,对已有的实验数据进行篡改,或者为了完成任务,直接编造实验数据。现在计算机网络十分发达,极大地方便了研究生查阅前人取得科研数据,为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另一面,网络的发达也极大的方便了一些研究生篡改和编造实验数据。很多研究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当中,直接通过网络搜索,对别人的实验数据和图标进行修改,从而变成自己的实验成果。无论篡改还是编造实验数据都违反了科学研究的严肃性,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请人或替人撰写论文

当前,国内大部分高校都要求研究生在毕业之前需要发表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论文,达到要求才能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这个政策的初衷是督促研究生在校期间踏实认真进行学术研究。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代的现象应运而生。在网络上进行搜索,各种广告层出不穷,明码标价,让人瞠目结舌。很多平时不潜心学术的研究生,为了满足毕业条件,往往会选择找人、。尤其对于在职研究生来说,由于大部分精力主要放在平时的工作上,往往到了临近毕业时才临时抱佛脚,不惜花费重金请毕业论文。这也使得一些学术功底相对扎实的研究生看到了商机,很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为了金钱,不顾学术道德,充当,进一步助长了高校学术不端的不正之风。

二、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高校作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学术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当前高校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值观念错位,科研能力不强

研究生作为学术研究的主体,其看待学术和学术研究的态度,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正确的学术价值观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弄虚作假,而是对未知的世界进行探索,不断推动科学研究的进步。随着社会价值观多元化发展,功利主义价值观逐渐渗透到学术研究领域,很多研究生的价值观受到冲击,学术研究更多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部分研究生投身学术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出更多的成果,从而能够为自己在毕业时找工作增加更多的砝码。还有一些研究生不愿意将大量的精力用于学习和研究,而是耽于享乐,无所事事,对于课题研究漫不经心,毕业论文东拼西凑,甚至找。学术价值观念的错位和扭曲导致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数量急剧增长。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生源质量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很多研究生的学科知识的范围以及深度都与其学历层次不相适应。很多热门的专业出现考研热,大批研究生为了就业而跨学科考研,其本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十分薄弱,无法适应日后的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活动,这就为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在信息时代,计算机网络获得空前的发展,已经渗透到学术研究领域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无所不在的网络极大的方便了研究生在科研过程当中分享前人获得的经验,少走弯路;另一方面,很多研究生过分依赖网络,在前人的成果上裹足不前,缺乏创新。

(二)学术评价体系不全,监督惩罚措施不足

科学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是建立在一系列科学严谨的规则制度之上的,它不仅能够科学公正的衡量学术行为主体的学术成果,还能够对学术人的学术行为进行科学有效的引导,能够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但是当前我国高校的学术评价体系往往都是建立在学术成果数量的基础之上。研究生的数量不仅仅关系到能否毕业,而且和各种评奖评优都挂钩。这种唯学术成果论的导向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保证学术环境的健康,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惩罚机制。健全的监督惩罚机制能够有效的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当前个别高校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学术不端监督惩罚机制,对于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一些研究生受到利益的驱使,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急功近利,甚至铤而走险。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6

知识产权法的最终目的虽然是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最终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知识产权人希望知识产权法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大众又希望知识产权法能够使人们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这种矛盾在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加剧,知识产权法的天秤也逐渐向私人利益倾斜。

1.知识产权法的权力客体不断扩张

知识产权法在最开始的权力客体只是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法为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的权力客体也不断的扩张。比如商标法最开始保护的是具体货物的商标,但是到了现在服务商标、地理标志、证明标志等都被划分到了商标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最初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文学艺术作品,到了现在其保护范围已经扩展到了各种设计图、模型作品和相关的图形作品等等与文学艺术作品无关的作品。除此之外,随着生物技术、教育的不断发展,一些以前不被专利法所保护的医疗方法、教育方法等等也逐渐被纳入到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的发展

在知识产权法建立之初,其主要目的就是鼓励人们进行创新,所以在知识产权就直接归属于创造者。比如在1791年法国专利法的前言中写道:任何想法或发明只要是对社会有利的,那么这个想法或发明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创造者,如果所有权不属于创造者就是违反了人权。法国和德国甚至一度坚持作品是作者的私人财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品的商业化运作不断完善、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的归属也渐渐由创造者转向投资者或创造者的雇主。比如在1897年的奥匈帝国的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权可以归属发明人,如果在合同或其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照合同或章程中的规定进行划分归属。随后类似的法规慢慢普及到其他国家,我国《专利法》中也规定,雇员在受雇进行研究、发明的时候,除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所属人是雇员外,研究和发明成果都属于雇主所有。我国《著作法》中第16条第2款中规定: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属于作者的雇佣单位所有,作者只能从雇主或投资者那里获取报酬。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随着科技、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在权力内容上也不断的扩充着。对商标权、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从板块保护模式发展到网络保护模式,因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比如一幅画可以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那么在这种侵权发生权利人全不相同的情况的时候,就需要知识产权法秉承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所以这幅图画的作者有权利禁止他人使用这幅图画作为商标,如果作者同样使用这个图画为商标的时候,可以制止他人在类似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或与这幅图画类似的商标。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简单用一个模块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已经不足以应对所面对的问题,网络模块保护势在必行。

4.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的延长

知识产权法在私人利益上的倾斜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的不断延长上,我们可以从美国的著作权法上窥得一斑。在1790年的著作法中规定,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14年,在这基础上可以再延续14年。在1909年中著作法规定在之前基础上可以再续一次。1976年,著作法规定将保护期限延长到作者终身以及其死后50年,法人团体的保护期为75年。到了1998年则将这一保护期延长到作者死后70年,对法人团体的作品的保护期更是延长到了95年,这种期限在很多时候已经超过了作品的使用寿命。

二、知识产权法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影响

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是符合科技发展和信息发展需求的,如果不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的话,长此以往将打消人们对创作的热情,但是知识产权法过于偏向私人利益,就不利于大众获取信息,更影响了人们对信息的获取与使用,最终后果依然是阻碍新信息的创造。

1.知识产权法扩张使公共信息资源空间被压缩

信息资源是由公共信息资源和私人信息资源组成的,当私人信息资源比例扩大的时候,公共信息资源就会相应的减少,知识产权法内容的不断扩张使更多的信息成为了私人信息资源,这就使公共信息资源比例在不断的减少。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的增加使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所拥有的客体减少。一般一个新的作品会首先出现在公共信息资源中,被大家所认知。在知识产权还没有将它划分为保护的客体的时候,是属于公共信息资源范畴,但随着知识产权对新客体保护的速度越来越块,使很多新型信息刚刚露出端倪就被知识产权笼到保护之下,使公共信息资源客体几乎无法增加。不断延长的保护期使公共信息资源所拥有的内容增加缓慢。当一个信息的保护期结束的时候,这个信息便自动归入公共信息资源范围,但是随着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越来越多,保护期限越拉越长,使公共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及时的补充,而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每延长一年,信息所具有的的价值就会减少一部分,有时候信息即使已经归入公共信息资源却已经没有其应有的价值。

2.阻碍创新信息的创造

在信息社会的当今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悖论:如果不对知识产权人进行保护,那么人们就不会积极的创造出新的信息,但是对信息保护过多,就使人们无法很好的利用各种信息,这样又阻碍了新信息的创造。首先,过于严厉的知识产权法会阻碍人们自由使用信息。当今知识产权法在很多方面对各种信息进行了保护,使人们无法正常的使用这些信息,很多的学者和研究者都对此非常头疼,现在的文化界和科学界都无不生活在“知识产权“的高压网下,随便抬手便会触碰到这道高压网,限制了很多人的创作和研究,不利于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美国的录音协会利用知识产权法曾成功的阻碍了某著名大学计算机系的两个研究者的论文的发表,而这个论文主要内容则是分析了录音协会用于保护数字音乐商业销售的一种数字水印技术的缺陷,录音协还要求这两个学者不能将这个发现告诉别人,因为其他人可能会利用这个缺陷来逃避购买数字音乐。这个行为保护了录音协会的暂时的利益,但延长了解决这个缺陷的时间,阻碍了数字水印技术的更新换代。其次,过于严厉的知识产权法影响了知识创新。任何创新是基于大量已有知识的累积上的一种质变,如果没有大量的前辈的积累,就没有现在新的创新,知识产权法对这些已有的知识保护越完善,人们获取这些知识就越困难,创作的成本和周期就越长,那么新知识出现的频率就越低,而且当这种成本和周期超出创作人所能承受程度的时候,这些创作人甚至会放弃对新知识的研究,导致创新的夭折。另一方面,当这些创作人经过各种困难创出成品的时候,会因为大量的成本使这些创作人更加维护自身利益,为后人的创作设置了新的障碍,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3.不利于信息的传播

知识产权法使知识产权人有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知识产权法过于保护私人利益,在这种保护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形成一种知识垄断,这种被法律所保护的垄断会被有心人所利用,从大众手中谋取高额的利润。同时现在的知识产权法自然赋予知识产权人一定的保护期限,而有的知识产权人并不需要这种保护,希望自己的知识能够汇入公共信息资源,得到广泛的传播,但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法律条文,使这些本来可以进入公共信息资源的信息被迫限制了传播。

三、结语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7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学教育

一、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基本概述

(一)知识经济的内涵

联合国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对知识经济的概念问题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专题报告中进行了明确定义,即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我们称当前时代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是基于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的判断得出来的。在知识经济的支撑下,知识产品得以迅速发展,而知识产品创造经济价值的公平竞争又需要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知识经济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以知识为本。①我们可以预见的是,21世纪占据主导地位的将是知识经济,基于知识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其在经济因素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是不可估量,也是无法限量的,知识和信息等智力资源的投入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关键作用。未来全球竞争的核心归根到底就是知识的竞争,经济的竞争也就是知识的竞争,经济的摩擦也是由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绝大部分经济行为皆是围绕知识产品和知识产权展开的。不可置否,未来社会中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的将会是知识、信息等智力资源的拥有者和开发者以及创新者,具备足够的知识储备量和加大知识的开发利用程度将成为经济主体面向未来占据竞争优势取的关键筹码,知识竞争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经济市场扩大至全球范围以及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推动经济增长的不可或缺的动力就是以智力投入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进步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济效益的好坏,技术创新对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的助力作用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深远。因此传统的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的比例将会急速下降,退于次要地位。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深受两者影响的知识经济社会将成为全球一体化的社会,必须实现在全球范围的资源配置,加快全球经济高度一体化进程才能适应并融入该知识经济时代。

(二)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

关于知识产权法学,我国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法学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但这并不能影响重大成果的研究和取得。近年来我国愈发注重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的深化研究,知识产权地位也得以提升,知识产权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第一,知识产权法的理论问题不断加大研究力度。知识产权法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部门,其发展空间和发展速度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但学术界对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等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方面的争议也比较大,目前尚且不能达成共识。同时知识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冲击着知识产权法学的主要内容,导致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不断扩大膨胀,原有的保护制度已经不能涵盖原有的客体范围,这种情况的出现给法学界特别是知识产权学者提出了新的难题,探讨如何对新生客体进行法律保护势在必行。无论知识产权法面临怎样的更新,都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力度。第二,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实务研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较强的实践性表明仅仅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也要加强实践。因此,法学界应当制定和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性指导规范,将强化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和开展知识产权法的实务研究有效结合。第三,注重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重点研究,关注科技发达国家立法。“知识产权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动态的权利制度体系,受一国乃至国际科技革命、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变革等影响甚大,总处于不断修订更迭的状态之中”②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有些领域甚至存在立法空白,国际公约或者科技发达国家优秀完善的知识产权立法给我们提供了借鉴经验,这明显的差距将激发我国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的动力。《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不争事实给我们敲醒了警钟,不管是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准则角度出发,还是从中国整体利益出发,加强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借鉴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研究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大有裨益。

(三)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知识经济是一种新兴起来的经济形态,它有着自己独特的以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利用为基础,以发展社会经济为目标的经济基础结构与法律制度体系。③知识产权法与科技、经济的密切性不言而喻,一方面,知识产权法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促使知识产权法不断完善和进步。法律本身虽然不能直接创造财富,但法律通过营造和调控公平良好的环境去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稳定的增长。知识产权法就是以鼓励和刺激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利用为目的来确认和保护特定的知识产品拥有者的专有权。④知识产权不仅是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也是知识经济的内容,知识产权的特点就决定了其需要法律的保护。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进程中,经济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为经济发展设定合适的法律机制,推动科技、经济、法律协调发展。

二、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时代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每个部门法都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在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众多的新问题,知识产权法必须不断进步和更新。第一,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面临挑战。新的技术领域在知识经济的刺激下不断涌现,例如最新出现的基因编辑婴儿。这给知识产权法提出了很大难题,应不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如果保护又该采取何种方式保护?科学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更令人费脑的是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问题也越来越错综复杂。这些问题必定涉及到知识产权法的相关问题,那就需要对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重新定义。第二,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面临着挑战。当今经济时代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时代,知识更新速度愈发迅速,知识传播途径愈发便捷,科学技术的生命周期就会相应缩短。那么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有关专利权、版权等的保护期限就与发展需要出现了矛盾,因此为了经济发展,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予以重视和重新思考。第三,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力度也面临着挑战。知识经济越发达,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知识经济发展的意义就越重要。因而,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和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就成为一个很急迫的课题,这要求立法和实践充分配合。总之,知识经济的发展给知识产权法带来了新问题,提出了新要求,知识产权法必须适应这种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革。

三、知识产权法教学问题分析

(一)教学抽象理论化问题严重,内容单调枯燥

基于知识产权法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抽象性,不像民法那样通俗易懂,加之我们总认为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生活有一定的距离性,学生本身就对知识产权法持有一些陌生感和排斥感。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法的讲授过程中,可能由于只能通过语言传递,使得知识信息的传递方式相对抽象,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创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只能掌握该学科基本的理论知识,达不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使得学生学习知识产权法难度增加。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开始接触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可能对于知识产品创造基本原理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都比较陌生,这就很大程度上导致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帮助时遇到一些困难。

(二)过度倾向课堂教学,忽视课外实践教学

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最大的特点是抽象性和理论性太强,导致学生听课云里雾里,不知所讲。教师在讲授这门课程时为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时和教学任务只顾匆忙赶进度,缺乏关注学生是否真正理解知识点,第二是由于很多学校受到教学条件的限制,主要采用的是课堂教学法,学生只能在课堂上进行笼统学习,很难有机会将理论充分运用到实践中去。同时部分知识产权法专业教师在授课时,并没有很好的利用多媒体技术,主要进行基本知识灌输,很少结合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给同学们进行教学。与此同时很多高校并没有与其他法学实践机关如法院等进行有效沟通,很大部分学生没有实际操作的学习机会,基于各种原因,学生实践与理论脱离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生视野的狭隘性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比较单一

当前社会是科学技术大展拳脚的舞台,我国高校应用多媒体等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越来越多,但基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这种教学方法并没有普及,很多老师仍采用传统的黑板、粉笔方式教学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学习和老师教学,可能导致老师想表达的表达不出来,学生要理解的理解不了的问题。在结课考核时大多采用以教材为内容的闭卷考试,这就大大限制了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进一步思考和应用。当前知识产权法教学的这种考核方式也大多数是采用论文结课或者是考察学生背诵能力的闭卷考试,这对学生能力的提高基本没有帮助。

四、完善知识产权法教学措施

(一)改革和丰富教学内容

对于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教师在进行教学时要求充分结合知识产权法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仔细备课,而不仅仅是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简单的照本宣科。教师不仅要注重学生基本理论知识的扎实功底,还要拓展学生的课外知识和知识领域,知识产权教学要以立足于时代前沿为根本出发点。“在理论和实践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内容和制度存在的争议似乎太多了,有些问题还非常尖锐,有些制度和理论还触及到知识产权的根基,甚至决定它的发展方向,以及人们对它是否认同等深层次的问题。”⑥由于社会科技及经济发展是不断进步的,许多新的知识产权难题有待解决,教师必要时拓宽学生专业知识层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此外,也可以在课程讲授中穿插进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和知识产权小竞赛,活跃课堂气氛,增强课堂趣味,使学生更加深刻的了解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最后,要收集社会上最新的知识产权热点案例,引导学生针对该案例进行讨论交流。这就要求培养学生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

(二)创新和加强实践教学

在知识经济时代,具备扎实的理论素质是必备基础,但当今社会急需的知识产权人才要求是掌握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具备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的应用型和实务型人才。为锻炼这种综合应用能力,必须改变现有教学模式,创新实践性教学。第一,提供良好的校园知识产权文化环境。高校应借助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机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通过标语宣传和竞争比赛等形式激发学习兴趣。我们应认真对待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论文写作,这也是我们逐步提高自身知识产权实践能力的途径之一,学生应当借此掌握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学以致用,保质保量。理论源于实践,关注生活中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例,认真观察和思考课外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从中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知识,激发对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学习热情,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良性互动,保持课堂氛围,提升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学质量。第二,为学生将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提供必要的实习岗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是可以将理论充分而准确实践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实际操作和训练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最有效和见效快的方法之一,这就要为学生提供专门的实习岗位。高校有必要将学生分散到与之由合作关系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事务部门进行磨练,如果有可能,有必要在政府,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知识产权部门构建实训基地。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应该积极投身于体验知识产权法理论在企业的实际运用,比较理论与实践的不同。第三,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展现有关知识产权法理论运用的课外竞赛。竞赛形式更能检验实践教学效果,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和应用素质。学校要积极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竞赛,学校不仅要为其创造条件,也要给予必要的资助。实际动手能力的提高更利于学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来,创新实践教学。

(三)提升和拓展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课堂质量和学生听课效率,课堂呈现的应该是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的课堂,学生由原来的被动消极学习转变为积极主动学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改变传统的“填鸭式”与“满堂灌式”教学方法,将部分知识转化成问题交给学生思考,增加老师和学生的互动环节。目前常用的法学教学方法中案例教学法为老师和学生所推崇。“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寻找理论与实践恰当结合点的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⑦“鉴于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部门法,所以将其与传统民法部门法和其它有关新型部门法进行比较,应成为该课程比较分析教学法中的重中之重,无论是研究生层次还是本科教学,只有如此,才能凸显其特征,揭示其本质,抓住其精髓,从而达到应有的教学目的和效果。”⑧随着以网络科技为突出点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制作精美的PPT教学课件是提高课堂质量,控制学生听课状态的重要教学方法。与此同时,教师在教学中借助实生活中相关真实案例,发动学生围绕该案例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引导学生各抒己见,针对自己的情感共鸣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进而使得课堂教学产生更好效果。

五、结语

知识产权论文范文8

1.制度的保证

大型军工企业集团建立了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内部流通、信息交流、权利归属、经费来源、激励政策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规定,以此来保护与管理国防知识产权。美国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国家经济增长,是最成功的国家之一。而日本是当前世界上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最为系统化、具体化和制度化的国家。

2.机构的管理

许多外国的军工企业有专门为知识产权管理成立管理机构,机构承担的职能包括:建立发明管理制度;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处理等。在他们的设置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直属总部管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层,部门机构由科研部门专家和知识产权律师组成,机构人员充沛。根据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情况的统计,70%的采取专利和商标集中管理的模式;23%的采取专利、商标和版权集中管理;只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采取三家分散管理模式。

3.经费的保障发达国家军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费充足,数额庞大,有集团公司作为保障。有充足的经费支持,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中国军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存在的弊端

1.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意识淡薄

在计划经济和科研体制的长期的影响下,许多军工企业和科技人员“重成果、重论文、轻专利”,重视和科技评奖,不重视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保护,在技术创新的初始、实施、应用阶段无完整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措施,导致大量的科技成果因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而使知识产权流失。企业和科技人员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价值认识不足,更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技术创新成果,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许多军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处于松散状态,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重要制度,都缺乏明确、系统的规定,导致知识产权管理不能有效地贯穿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更谈不上灵活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管理也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缺乏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部门尚未形成统一合力,使有限的知识产权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和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能力较弱。

3.知识产权管理经费不足,专利管理人才稀缺

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的投入量无法保证宣传调研、专利数据库建设和知识产权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日常工作。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较少,相关专业培训缺乏,导致军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停滞不前。

4.我国对军工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司法等保护不到位

我国虽说已逐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司法等工作,但由于军工企业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导致军工企业在科技成果权益的法律维权上可操作性不强。

三、加强我国军工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条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军工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性、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健全、运作方式的有效性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军工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与实践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对知识产权实施专利化、规范化、价值化的战略管理,形成独具特色的保护体系。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是否受到领导的重视是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效的根本保证军工企业必须从内部决策人物开始,加强灌输知识产权理念,深刻领会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决策依据之一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高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让所有科技人员能够真正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质就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依法保护自己创造的成果。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规范化军工企业应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对知识产权创造、建档、开发运营、人才管理、激励创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比如,职工智力发明登记办法、知识产权考核办法、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健全专利技术管理等专利的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同时要结合军品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加强对专有技术、军用与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管理系统,为开展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设计服务,为提高产品研发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建立科学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改变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运用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采取积极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不断地挖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最大程度避免人才和减少知识产权的流失。

3.知识产权应用价值的增大是知识产权管理经费加强的保障军工企业应该对知识产权的经费进行专门的专项工作设立,每年初要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资金的投入和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预算和年度计划,推动专利数据库建设、宣传调研、知识产权运营等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效运转;重视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把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军工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对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普及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造就综合业务能力强的高级知识产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