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资金绩效管理浅谈

知识产权资金绩效管理浅谈

摘要:当前,知识产权成为了高频闪动、高度敏感的热门词汇,成为经济发展、贸易往来中的焦点,吸引着整个经济社会的视线和注意力。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部分省级财政安排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近年来,财政部提高了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和相关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据,这也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基于现阶段知识产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提出对策建议,以抛砖引玉。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1财政专项资金及绩效评价概述

财政专项资金是各级政府为完成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是财政职能发挥的重要渠道。[1]很多地方都已经安排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当地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根据预算部门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和标准,对项目的投入、产出以及成效进行评价,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知识产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绩效评价重视不足,“重预算轻管理”时有发生。近年来,财政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制度办法,大力推动绩效管理措施落地,但就实际看来,大部分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预算轻管理”的惯性思维,对财政绩效评价的建立、管理、投入的人力和精力都远不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争取工作,往往对资金取得后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成果价值缺乏通盘考虑,更未能将绩效管理覆盖、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过程,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往往流于被动开展的局面。对于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工作而言,预算的时候全部门都会积极参与,并全面统筹,但管理的时候,就会各自为政,而且重视程度也不够。

2.2管理机制架构不全,专职队伍有待搭建。专项资金管理往往存在“碎片化、部门化”特征,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这应该是所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面临的共同窘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往往业务部门是项目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及实施,财务部门是资金监管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财务核算、绩效、执行进度管理等。然而,财务部门往往只能针对资金申报的条件进行审核,难以关联不同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实现通盘考虑“有所为有所不为”,更无法兼顾同类项目的合并取舍,实现“化零为整”;而业务部门在预算编报时,因财务政策信息的理解不够,往往难以对预算编制科目以及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存在后续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的变更、项目成果难以评判资金产出与目标的联系等现象,同时,业务部门也极少针对资金使用建立考评跟踪机制,导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监管盲点等问题。

2.3绩效指标约束不够,评价制度仍需完善。建立科学、完善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标准体系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知识产权工作而言,绩效评价往往定性指标居多,定量指标较少,评价标准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实际操作中,知识产权绩效管理缺乏刚性约束,监管手段和绩效评价工具存在短板,预算部门往往缺乏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项目管理留痕远远无法跟上绩效考核的需要,预算绩效管理往往停留在事后评价的状态。一方面,财务管理部门针对资金使用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常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但往往对资金使用途经无法监控到位。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缺乏全流程项目台账,存在资金支出不规范、一次性付款等问题,尤其体现在对资金使用单位的主动监管不足,约束不够,往往未能主动进行全面核查或重点抽查,仅以中期报告替代对项目的监控程序,对执行进度慢、绩效目标偏离的项目没能及时责令纠正。此外,对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投入匹配的产出数据谋划不够,体现在项目验收结论与分数无法与项目实际绩效相匹配,项目合同也未对未能较好完成绩效目标的资金使用单位进行条款约束等问题。

2.4论证决策依据不足,职能体制有待梳理。知识产权保护在激励创新、支撑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阶段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分配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从总体上看,用于市场主体实施创新、运用的专项资金比例远远大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资金总量,尤其是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支出的普惠制资金占比更少,公共财政支出的边界未能很好把握。其次,知识产权专项的子项目设置过于繁杂,“小而杂”撒胡椒面的资金分配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集约化,重复建设的现象仍有发生。最后,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在职能分工以及具体业务实施上仍存在交叉,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梳理。

3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对策建议

3.1转变观念,高度关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设立来之不易,必须要谋划好、监管好、使用好。预算部门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责任意识”,改变管理理念,端正管理决策者“当家理财”的政绩观。构建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的业绩文化,通过管理决策层强化宣传绩效考核的政策要求,到全员参与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逐步形成绩效氛围,让每位干部员工理解绩效评价的考核标准和管理意义,通过业绩文化渗透,引导干部员工始终以绩效的视角和思维审视工作开展。同时,建立绩效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拟列入部门年度考核,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2完善机制,组建专责队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工作,要组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责部门或将绩效考评工作委托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代为监督管理。一方面,通过组建专业化的队伍,不断查找体系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在总结上一阶段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构建预算部门内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并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方法,做到有标可依、有标可检,提升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类能力。另一方面,建立定期研判及评价反馈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修正项目管理偏差,全面合理地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3.3强化管理,细化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监督指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体系化的工作,涉及到很多流程,要构建预算部门内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细化和完善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切实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首先,立项调查是论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设立的前提和基础,预算部门应引入项目入库事前评价制度,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并依据机构改革后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项目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真正实现知识产权职责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整合、抓手整合。如可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与工信、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部门创新发展类专项资金进行有效对接,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专项成果的合理应用及对全省其他部门专项工作安排的导向作用,切实通过机构改革整合各方力量,加大融合,发挥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全方位发展。其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要目标和重要内容,预算部门应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将资金绩效管理融入项目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关注资金使用安全性。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注资金拨付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是否存在支付不规范影响财政资金效益发挥等情况;关注合作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合作单位开展资金使用的绩效自评,对重大项目合作单位,首要检查支付的各类票据是否真实合法等情况;建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台账制度,细化现有工作台账,明确资金分配方式、给付时间、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进展情况等环节,用制度来规范整个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近年来,财政部进一步加强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和相关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据,通过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果,为财政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为此,预算部门应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效果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增设反映项目达标率、项目成果贡献率、项目社会影响率的评价指标,关注反映社会效益的用户使用率、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调查等数据的采集。综上所述,构建完善全面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有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资金分配,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知识产权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用好用活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将更好地引导创新主体以各类知识产权的融合发展,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从而更好地履行知识产权全方位发展的新使命新职能,顺应新时代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改革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文新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2]宋崇全.浅谈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问题[J].中外企业家,2019(36):11.

作者:陈小静 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