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古筝艺术审美思考

传统文化古筝艺术审美思考

一、古筝艺术具有独特的“写意”审美内涵与特质

“写意”是我国古典艺术审美中最具代表性、最重要的艺术审美特质之一。其概念源自于我国国画艺术中的一种绘画理念与手法,指的是在绘画的过程中注重画作神态的表现与作者个人意识的表达,不苛求和局限于细致的工笔。“写意”是一种形式简明,而内涵和意蕴丰富、深刻的美术表现理念和手法。写意也是我国艺术领域最重要、最核心的审美特质、审美思想与审美气质之一,对我国传统艺术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成为我国艺术与西方艺术最为显著的区别之一。写意审美特质与精神反映在具体的绘画艺术上,表现为对绘画的对象或者说客体不做具体形象上的细节描绘和刻画,不拘泥和局限于绘画客体与对象的细节描写,而将捕捉绘画客体的精神、气质及韵味作为出发点,通过抽象化和意象化的线条和点缀性的色彩准确生动的将客体的内在神韵准确鲜明的展现出来,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形散而神不散”,达到一种“传神”的状态、目的和境界。这种写意的理念与手法绝不代表对于绘画客体具体形状的忽视或忽略,恰恰相反,只有在对物体的具体形态与细节有足够细致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深入的理解其真正的精髓,这也是写意的首要基础和根据。反映在音乐层面上,写意则表现为我国传统音乐对于线性旋律之美的极致追求与表现,以及在音乐节奏上的独特处理理念和方式。与西方音乐注重立体性、整体性、和声性的纵向音乐不同,我国传统音乐更加注重音乐横向上的韵律与美感,也就是音乐旋律的走向与美感。无论古今中外,节奏都是音乐的当之无愧的核心音乐和灵魂。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节奏的处理和表现方式最能展示一个民族的音乐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我国传统民族音乐在音乐节奏上更加全面和清晰的展现出传统绘画艺术中的写意精神,表现出鲜明的“形散而神不散”的审美特质与风格。整体而言,我国的传统古典音乐在节奏方面不追求速度上的完全一致,而注重整体节奏上的把握和控制,在具体的艺术表现处理上往往会留给演奏者较大的自由处理空间,这就给了演奏者更加自由和充分展现自我的机会,同时也对演奏者提出了更高的艺术要求。因为与绘画艺术上的写意手法一致,这种节奏上的自由度不代表无根据的随意性与任意发挥。恰恰相反,这种自由度首先是必须建立在对于音乐节奏的精准掌握基础之上。演奏者需要准确的了解和掌握音乐作品的思想、精神、情感、内涵及气质,然后在原有的节奏框架内进行个性化的自我发挥与二度创作,达到写意的音乐意境。古筝,作为我国历史传承最为久远、受众面最为广泛的、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民族乐器之一,承载和蕴含着极为全面和深刻的写意特质与精神。同时也更加全面、深刻、鲜明的体现出我国音乐艺术审美趋向在整体上与西方音乐艺术的现实主义、写实主义精神形成最为显著的对比与区别,展现出鲜明的自我个性与特色,表现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音乐艺术层面上独有的思想、思维、精神、个性与气质。与我国其他的传统民族乐器相比,写意的审美气质在古筝艺术中有着较为独特的表现方式,体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古筝作为一种音色变化丰富、音域宽广、和声性最强的民族乐器,必然具有自身最为独特的表现方式和更加全面、深刻的境界与状态。具体而言,与其他单旋律传统民族乐器或具有一定和声性的传统民族乐器相比,古筝在音乐与和声性上都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但这并不是说古筝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民族乐器已经开始背离了我国民族艺术的写意审美精神与审美特质,开始向和声性、立体性、现实主义、写实主义的音乐转换,具有了完全不同的音乐审美特质。相反,古筝作为一种常见的、流传范围极广的弹拨乐器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千年的发展,其基本的乐器形态与艺术形态早已固定下来,而其相对较强的和声性不是为了从写意性向现实性转换,而是要用这种和声性衬托和强化写意性的音乐美感与审美特质。这就涉及到了音乐艺术表现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古筝和声性的核心目的在于更好的表现写意性的音乐美感,和声性是其更好表现写意性美感的手段和辅助方式,其根本的审美特质与内涵并没有改变,反而在和声性的衬托和辅助下更加清晰、鲜明,完全的展现出来。

二、古筝艺术具有“雅俗共赏”的审美特质

“雅”与“俗”是我国古代音乐艺术最为重要的艺术审美标准之一。其代表着两种不同的音乐审美标准与审美定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种审美等级与阶层上的划分与区别。顾名思义,雅乐,指的是我国古时宫廷贵族所演奏和欣赏的音乐或典礼乐舞,而俗乐则指的是民间的音乐艺术。虽然从根本上来讲,我国传统音乐中的“雅乐”皆源自或来自于被称为“俗乐”的民间音乐,只是在表现形式和规格上有所提升,但在站在民族文化的高度,从艺术审美的角度而言,对于音乐“雅”与“俗”的等级划分,在我国传统的艺术审美思想与理念中一直有着清晰的划分、界定和审美认知与定位。从我国传统文化对于音乐艺术的主流审美方式与审美标准来说,这种对于音乐的审美标准与审美界定具有极为强烈和浓厚的人文性特征与色彩,对于人们的思想、精神及情感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就是在这种大的文化环境和社会背景下,古筝却凭借其卓越的艺术表现力与艺术包容性在极大程度上打破了这种审美标准的划分与界定,成为一种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都能够接受和喜爱的器乐艺术。我国古代社会各个时期的文人墨客、风雅之士都对古筝予以极大的热情,并将古筝融入于自身诗词歌赋的创作之中。同时,古筝也深入了民间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包括职业艺妓的才艺表演、勾栏瓦肆等娱乐场所的公共演出,甚至是最为“接地气”的一些酒楼、茶馆,都能见到古筝的身影。时至今日,更为如此。古筝艺术不仅能够登上国际级、部级等大型文艺演出的舞台,同时也出现在人们日常休闲娱乐的小型文艺活动之中,为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愉悦。古筝一方面具有鲜明的古典、优雅的整体风格与审美特质,另一方面又具有多元的艺术表现力与艺术包容性,这就使古筝艺术能够在传统文化的审美体系中极大程度上打破固有的审美标准与界定,从而具有和表现出传统民族器乐艺术中所少有的“雅俗共赏”的审美特质与内涵。这也是古筝艺术能够经受住历史长河的考验,至今仍具有蓬勃的艺术生命力和可持续的艺术发展力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三、古筝艺术具有文化传承的艺术属性和审美特质

在我国传统文化对于艺术的审美体系、审美标准与审美认知中,音乐除了要具有娱乐功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还具有对人的思想、精神、思维、道德、品行的教化功能和作用。在我国传统艺术价值观体系中,音乐艺术的文化传承与教育,或者说教化作用与功能甚至超过了音乐的娱乐功能属性,成为衡量音乐艺术的首要审美标准。这种艺术价值观与艺术欣赏思维也深深地影响到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人。那么,在我国传统音乐艺术中,一种音乐表现形式、一部音乐作品、一次音乐表演,是否具有足够的人文属性的审美内涵与特质,就成为衡量其艺术审美标准高度、品质优劣的最重要标准之一。而从这个角度来讲,古筝艺术完全做到了在保证极强娱乐性的同时又具有丰富、深邃的传统文化内涵与文化传承功能,对于人们有着极高的文化教育作用。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言,古筝艺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蕴含了极为深厚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与人文属性,承载并以音乐的形式记录和抽象地反映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比如曲子《高山流水》反映出我国古时文人的志趣高雅;《渔舟唱晚》表现出的拉动人民辛勤劳作与乐观精神;《寒鸦戏水》表现出我国潮州地区乡间的美丽、安逸的乡间景致和人们悠然、从容的生活状态与心态;《出水莲》表现出我国古时文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贵品格与情怀等,充分反映出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文化元素与人文思想。我国曲艺艺术通过有声的文字与表演,用一些具体的戏曲曲艺故事影响人们的思维、思想,使人们接受一种较为直接的文化价值观,这是我国曲艺艺术最为重要的艺术作用,也是与西方歌剧艺术最显著的区别之一。从音乐欣赏与审美的角度来讲,我国曲艺艺术的欣赏方式和标准,除了要具有足够的娱乐性与专业性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其主体内容要具有足够的戏剧性、思想性,并要蕴含足够丰富和深刻的思想性,从而能够对人们产生重要的教育,或者说教化作用。古筝艺术在这方面与我国的戏曲艺术在审美理念、审美标准、审美属性、审美内涵基本一致,只是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古筝将这些文化内涵与人文属性内化与抽象的音乐作品与音乐表现,通过一种抽象化的方式将这些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精神、思维方式、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时至今日,古筝艺术仍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得到人们广泛的认可和喜爱。很多人喜爱学习古筝,一方面是因为其令人动容的音乐魅力和在弹奏时所表现出的优雅气质,同时更在于通过学习古筝能够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文化修养,进而影响自己的生活态度,使生活更加美好。当前,我国的很多民族器乐艺术在世界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日渐式微,但古筝艺术却凭借自身独特的审美特质“逆势而上”,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市场和空间。古筝艺术无疑要更加充分的发挥、发扬和强化自身的这种艺术属性与审美特质,在我国的传统民族传承事业中承担更多的责任,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审美是任何艺术形式的本质属性,对于我国的古筝艺术而言更是如此。因此,在世界多元文化的浪潮中,要想让我国的古筝艺术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要站在文化的高度,从美学的角度入手,对古筝艺术的审美特质进行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和准确地了解古筝艺术、掌握古筝艺术,使古筝艺术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作者:孔丽娜 单位: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