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探究

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探究

摘要:基于投入产出分析法,采用直接消耗系数、完全消耗系数、投入率和需求率等指标,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测度和分析了辽宁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情况。结果表明:辽宁省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程度处于相对较低水平;现阶段两大产业的融合具有非常明显的制造业驱动型特征;两大产业融合很不均衡。

关键词: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制造业;产业融合;投入产出法

一、引言

《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因此,对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进行系统研究,实现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与升级,进而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以及加速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为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和人工智能五大类别。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研究了产业融合的动因、条件和路径,目前已经基本成熟。但对产业融合度的测算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方法。梁伟军和易法海运用赫芬达尔指数法测算了我国农业和生物产业的融合程度[1]。2001年Fai等学者针对美国四个产业部门运用产业间专利相关系数测度了部门之间的技术融合度[2]。2007年李晓钟等学者利用投入产出法计算了我国信息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情况,对产业融合对制造业各行业绩效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定量分析[3]。上述三种方法计算过程虽然简单,但专利数据难以获取,使用较少。目前使用较为广泛的是投入产出法。因此,本文采用投入产出法构建两大产业融合水平的测度模型。

二、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水平指标体系构建

在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关联性指标、融合共生指标来衡量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论文中MI代指制造业,GI代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如表1。两大产业之间的融合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以MI企业为融合主体,从MI边界向GI渗透和延伸,进入GI市场参与竞争;二是GI企业为融合主体,从GI边界向MI渗透和延伸,进入MI市场参与竞争。把两个主体的融合度的平均值作为两大产业的整体融合水平。表1的总体融合度公式中GMC与MGC计算如下:以MI为主体向GI渗透的融合度2MGGMMGSFC(1)以GI为主体向MI渗透的融合度2GMMGGMSFC(2)

三、辽宁省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水平测算及分析

(一)辽宁省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水平分析。1.关联性分析。如表2所示,直接消耗系数有所增加,但变动幅度不大。MI对GI的直接消耗系数基本保持在0.022,说明MI对GI的依赖程度没有变化;GI对MI的直接消耗系数增加0.02,意味着每生产一单位的GI产品将会多消耗0.02个单位的MI产品,说明GI对MI的依赖程度在增加。完全消耗系数有所减少,整体变动幅度也不大。2017年,GI对MI的完全消耗系数为0.4845,MI对GI的完全消耗系数为0.0683,反映了GI对MI的依赖程度比MI对GI的依赖高很多。以上说明,现阶段MI对GI的带动作用远远大于GI对MI的拉动,属于MI驱动型。完全消耗系数的整体减少,尤其是GI对MI的完全消耗系数减少0.23,很大程度上是技术创新导致的。2.融合共生性。表3显示,无论是2012年还是2017年,数值比较大的是MI的投入率与GI的需求率,相对比较小的数值是MI的需求率和GI的投入率,由此可说明,从投入角度,MI对GI投入的依赖不显著,GI对MI投入的依赖较显著;从消耗角度,MI的总产出依赖于GI对其的中间需求不显著,GI的总产出明显依赖于MI对其的中间需求。从融合均衡角度来看,投入和消耗均衡度均大幅减小,说明两产业之间相对融合的均衡度在增强。比较两种类型的融合度,表现出以MI为主体、向GI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要高于以GI为主体,向MI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2017年的总体融合度低于2012年,说明两大产业的总体融合水平有所下降,原因是GI对MI的中间需求在减少,即以MI为主体、向GI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在下降。3.制造业细分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融合情况分析。上文结论表明,MI融合于GI的水平要远远高于GI融合于MI的水平,因此进一步测算MI细分行业与GI的融合水平。在2017年投入产出表的42个部门中,有17个是制造业部门,除去“通信设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本文根据相关属性将其整合为表4中的11个部门。由表4可知,在GI对MI细分行业的直接消耗系数指标中,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品和金属制品业高达0.3561;而废品废料和其他制造业仅为0.0034。在MI细分行业对GI的投入率指标中,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品和金属制品业的投入率最高,为0.1652;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业仅为0.0016。在GI被MI细分行业消耗的需求率指标中,仪器仪表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高达0.089;木材、家具、印刷和文体制品业仅为0.0001。在总体融合度指标中,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品和金属制品业与GI的融合水平最高,为0.0458;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业与GI的融合水平最低,仅为0.0005。

(二)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区域比较分析。本文选取2017年江苏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吉林省5个省份的数据与辽宁省进行产业融合水平差异比较。从融合类型角度来看,以MI为主体、向GI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指标中,河北省最高,山东省最低,辽宁省排在第4位;以GI为主体、向MI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指标中,江苏省最高,吉林省最低,辽宁省排在第4位。对于两大产业的总体融合水平,江苏省最高,山东省最低,辽宁省排在第4位。综合来看,辽宁省的两大产业融合水平在6个省份排名中处于相对落后地位。

四、结论

通过对辽宁省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现阶段两大产业的融合具有非常明显的制造业驱动型特征。与MI对GI的依赖程度相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制造业的依赖程度大。第二,产业融合不均衡。以制造业为主体、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非常高,而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体、向制造业渗透延伸的融合水平相对比较低,并且这一现象在各个省份是普遍存在的。第三,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品和金属制品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水平在制造业细分行业中最高,表现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其直接消耗处于高水平;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水平在制造业细分行业中最低,表现为其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中间投入非常低。第四,辽宁省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程度在所选择的6个省份中排名靠后。

作者:初铭畅 何强 赵文雪 韦浪静 单位:辽宁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