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专业范例

司法行政专业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1

一、提升法治宣传职能,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结合继续结合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逐步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配发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3.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环境整治等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4.不断强化新媒体普法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以依法行政为第一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有序推进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机关法外创设权力和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2.积极有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开通行政执法监督热线,在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措施有力、落实有效。

3.行政复议高效为民。坚持畅通渠道、规范程序、优化方式,行政复议办案数量及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加强司法行政品牌建设。以巩固“法律服务超市”“村民说事室”等品牌建设为龙头,加强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创新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人民调解等工作机制,努力提炼新的服务品牌;加强司法所品牌建设,着力抓亮点,创特色,努力实现“一所一品牌”。认真践行品牌服务,提升服务品牌形象,丰富服务品牌内涵,健全服务品牌的长效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大力配合全县全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公共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2020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实现精准化。

四、强化法治保障职能,倾力维护社会稳定

1.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树立典型案例和人物故事,坚决抵制错误思想、言论、观点的侵蚀。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的刑事诉讼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加大律师值班制度建设,强化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扩大通知辩护案件范围,细化完善值班律师职责范围、工作运行等措施,推动逐步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3.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制定贯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意见的具体意见,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严格执行信访化解分级负责制和奖惩制度。

五、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突出补齐短板成效

1.推进公证机制创新工作。激发公证机构活力,落实公证机构法人地位,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作制度,加大公证员招录和聘用力度,确保2020年底前有两名以上事业编制或聘用的公证员,解决县公证处“无人处”问题。

2.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抓好人民陪审员继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合理量化考核指标,提高管理效能。

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司法行政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全覆盖。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2

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完成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任务。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党政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把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的依据,落实“五个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增强队伍活力。

(三)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时间、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舆情处置。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并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大力培养、选树、表彰梁小辉、高瑞奎式的先进模范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按照“全员培训、全方位培训、全过程培训”思路深入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推进培训实战化常态化,提升履职能力。

(六)加强“四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创建“四型”机关、争当“四型”干警活动为统揽,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建设“四型”司法行政队伍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着力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

(一)加强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疫情防控法治支撑,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以法律法规文本宣传为基础,加强涉及公共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疫情防控信息和相关科学解读,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保障疫情期间公共法律需求;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法律难题;做好系统人员、监管对象的疫情排查、知识宣讲工作;做好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值班执勤工作。

(二)加强全民普法。有效理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守法普法工作统筹协调,强化普法考核机制,按“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品牌建设,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及“宪法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末期验收工作。

(三)加强乡村治理体系示范点和试点建设。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发挥好示范点和试点的带动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拟建设村级法治广场2个以上。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筑牢首都”护城河”。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派驻警察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探索信息化手段在教育矫正中的应用,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各项管理举措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必接必送”、信息核查反馈等措施,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尤其做好疫情期间外地返回和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各项管控对接措施,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继续深化“护城河”工程,当好首都北大门的“守护神”;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及“民转刑”案件预防力度;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培树示范所,加大对示范所软硬件投入力度,完成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和工作评价体系,强化经费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深厚社会氛围;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指导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确保专项斗争长效长治。

(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控增量、清存量、防变量,确保信访形势持续稳定。

四、着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大局作用。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律师队伍;加强律所优化整合;鼓励律师到律师资源较少的地区执业;继续发展“两公”律师;对律师队伍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现问题,执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要突出讲政治、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零”投诉的目标。

(二)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领域法律援助。

(三)推动公证机制优化创新。巩固现有的公证改革成果,加大人员招录力度;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度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强化公证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公证质效。

(四)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科学、合法办案;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终身负责制;加强鉴定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配齐开展鉴定业务所需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多渠道多途径做好投诉化解,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力争鉴定意见采信率居全省前列。

(五)全力推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实施标准》,积极推动平台建设有机融入,适时嵌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六)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强化帮扶责任,深化法治扶贫,提高精准扶贫质量,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五、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职责,服务和保障全县各项改革依法推进。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执法公示信息平台运行,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推动“三项制度”形成常态、9月底前完成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层级监督发挥效能。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全县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开县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通报公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六、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3

(一)加强理论武装。继续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认真制定好各项政治理论的学习计划,继续完善“周讲坛”学习制度,坚持制度引导学习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学习成效考评机制。将学习成效体现在落实县委、县府和省厅、市局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强化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自觉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统揽工作大局,指导司法工作实践。

(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自觉转变思想作风,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纪念建国65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典型宣讲、道德讲堂等为载体,大力弘扬精神和司法行政“十种精神”,引导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失范行为,使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

(三)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开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落实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有效推进。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的突出“四风”问题。要加强宣传,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注重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健全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认真完成好规定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动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教育实践方法,确保取得实效。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重要决策事先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干部调动、选任干部、干部轮岗、评先评优、学习培训、重大经费支出和其它重要事项都要提交局支委集体研究。认真开好201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突出日常管理,务必强化抓早抓小抓预防的组织措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防止小毛病演化为大问题。突出制度落实,务必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的严格执行,对司法行政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突出作风建设,务必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坚决扭转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以贯彻落实今年施行的《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为抓手,认真学习、逐条落实,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执法执业能力

(一)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认真落实《2014-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1-2015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本着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把今年教育培训的重点放在拓展培训对象、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和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上,以求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岗位练兵机制,推动岗位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实战化,适时组织岗位技能大比武,努力提升队伍岗位履职能力。继续依托局机关道德讲堂平台,充实活动内容,邀请本系统先进典型、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宣讲,拓展道德讲堂活动的覆盖面。

(二)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组织培训,突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支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全国司法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四、着力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服务保障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协调用好闽委发办〔2013〕21号文件“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确保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的政策,积极争取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同等。从有利工作的角度,注重统筹安排,优化司法所工作人员年龄、性别、专业结构。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高起点多方位选拔司法协理员,进一步提升司法协理员队伍素质。继续与县委、县政府、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协调,力保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88.5%以上,专项编制使用率达98.5%以上。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队伍要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健全律师执业评价体系和执业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公证员队伍要着眼发展壮大,解决队伍整体结构老化、存在断层问题,力争公证员数量稳中有升。法律援助队伍要强化便民服务意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落实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促进党建创建上新水平

(一)夯实党建基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服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抓好党组织整改提升、晋位升级工作,加大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组织的扶持力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着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实效。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谈心交心、走访慰问等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扩大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二)健全党建机制。全面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作机构、党务干部、工作经费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和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实践中抓特色、出精品、创品牌,推动党建工作创新。立足本级,上联下带,融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党的建设三级联创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等活动,深化“城乡互动、结对帮扶、三级联创”的路子,以党建带共青妇建设,确保党群组织工作协调推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意见>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抓好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全体司法行政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发挥廉政文化创建、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廉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管理,开展对社会矫正评估、衔接、管理的执法检查。

六、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4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研计划,开展好每月“党日活动”,创新学习形式,检验学习成效。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协助党总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股室:办公室

3.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4.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者等队伍的建设和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党组织建设和专题教育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司法行政改革等开展宣传,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各股室积极各级主流媒体投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6.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将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中,着力破解司法所编制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开展等难题,消除“无人所”,减少“一人所”。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司法所,着力改善司法所的软硬件环境,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推进“12348江西法网”建设。加快推进县乡法律服务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建成并完善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九月份前完成各所乡乡通视频联网系统建设,全面普及移动法务通,切实做到网络畅通、干部会用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水平。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8.完善公证改革配套措施。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员队伍。探索激发公证活力,创新服务理念,破解公证处人员萎缩、业务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研究建立公证机构出具假证错证的防范和追责机制,维护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创新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完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

责任股室:公证股

9.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法律援助能力。采取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降低援助标准,为广大城乡贫困弱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兑现奖惩。提升法律援助智能管理云平台的案件管理、审批、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提高法律咨询服务水平。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0.选人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两支队伍,完善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公信力。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1.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和“智慧社矫”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1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平台工作的推广应用。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3.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行业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年度考核、日常管理和业务监管,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4.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司法行政基层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发现涉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报告、移交有关部门。律师依法开展涉黑除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5.改革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出台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法执法部门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命名示范点、开展普法案件征集活动等。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在行政执法、司法活动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重点工作。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6.持续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7.持续坚持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切实发挥县法律顾问团在矛盾排查化解“专业法律服务团”优势,积极服务于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活动。

打造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着力在潭丘打造“董年平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沂江打造“陈建根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金川打造“胡三三人民调解工作室”等一批调解工作室。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助推法治建设

18.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通过定期召开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按照重点落实“三清单一通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整体推进。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9.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开展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法律服务平台有效覆盖。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0.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深入推进“一县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乡一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室、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程,推进法治服务进园区,助力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5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发挥职能,服务人民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好“法律八进”工作,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和乡镇圩日,深入乡(镇)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3.8”、“3.15”等时期,联合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九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开展百万网民学法考试活动。今年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受训人数3900多人,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1次;各乡镇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制讲堂82余次;开展“送法进重点工程”宣传活动20余次;组织律师送法进企业9次。2.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节约司法运行成本。各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站,中心村设立服务点,缩短了服务距离,提高了服务效率。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23人(次),信访721件,电话咨询352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15件,其中医疗纠纷2件,调处成功率为100%,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受理公证245件,提供上门服务98次,为群众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24件,较好的化解了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资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打通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遇事找法、维权靠法、办事依法的法治环境。3.大力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满意度提升工作,压实责任,分配任务,各司法所坚持上户开展宣传,节假日、圩日联合其他部门集中宣传,对所有司法行政干警分配电话走访任务,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满意度工作在全省排位中有了较大上升。今年以来,累计电话走访数5万余人次,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案件回访895件,向全县“两代表一委员”、县直单位及各乡镇领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干部、学校校长等多个层面寄送了1000多封书面感谢信,利用手机短信向全县30多万手机用户发送感谢信。4.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上级要求及部门职能,对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刑满解戒人员进行谈话,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及律师到乡镇、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截至目前,摸排社区服刑人员757人次,刑释解教人员1013人次,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5.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破解矛盾难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交通调解委员会作用,派出专人在交警队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大幅度缩减了调解时间,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各乡镇化解矛盾纠纷678件,交通事故纠纷186件,医患纠纷7起,农民工纠纷4起,重大信访积案4起,挽回经济损失1168万元,对我县综合治安治理起到了较大作用。6.大力加强重点人群帮教管控进一步完善了“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制定了社区矫正“请示报告制度”、“奖惩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在国庆、两会等重点时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验,严肃管理纪律,严格落实矫正措施,通过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方法,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管理机制,对违反管理制度的重点人员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理。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网络,做到刑释解戒人员必接必送。11月29日,我局组织人员到赣州监狱开展联合帮教,对赣州监狱籍在监服刑人员进行帮教,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今年以来,接回省内刑释人员104人,省外刑释人员27人,入矫46人,期满解矫44人,现有在矫人员99人,完成远程会见53人次,发放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119695元。7.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根据“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原则,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传递司法行政正能量。截至目前,共办理赡养、工伤、农民工维权、刑事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4件,解答法律援助咨询16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8.全面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坚持抓好公证业务办理,努力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积极为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公证服务。组织公证处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公证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人员业务水平。通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力量专人限时办理老年人遗嘱等公证事项,适当减免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对象的公证费用等多种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推进便民公证服务。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已办理公证业务392起。9.加强律师队伍监管管理。一是强化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我局积极履行对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召开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会议。加大对律师、法律工作者所办案件满意度进行全部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要求办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对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二是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我局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管理,积极引导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今年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法律顾问169家。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配强法制股工作人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查、信访复查等工作。目前,我县行政应诉工作排在全市第一位,并在全市工作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11.大力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为了让基层司法所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我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工作,现有16个司法所完成外观规范化建设,尚有2个司法所未到位,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最近被市局推荐至省厅表彰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二)坚持学习,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宪法》、《保密法》等学习教育活动。今年我局深入开展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等学习教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每月全县司法行政例会前,进行台前半小时学法考试制度。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全局党员政治理论素质,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2.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确保主题教育宽度,提高受教育党员覆盖面。二是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四中全会精,瞄准重要学习篇目,深入学习了党的报告、党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篇目,将读书、思考、交流相结合,进行集中学习、集中交流研讨。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党规、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等,结合工作实际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精准施策,抓好问题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班子检视出问题13个,已整改11个问题,班子成员检视问题55个,已整改42个问题。其中,关于基层司法所外观规范化建设这个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局已将全县16个有条件的司法所按照省厅要求建设到位,这项工作在主题教育期间,被市局推荐至省厅表彰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3.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学习。一是我局坚持用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在网络是进行日常学习。二是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度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三是每月司法行政例会上安排干部台前作“岚山读书”活动交流发言。4.积极配合政治巡察。7月份县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政治巡察、干部作风巡察,我们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对巡察出的五大项十二个问题都已整改到位,经请示巡察组同意认可整改到位。5.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今年我局制定出台了《县司法局机关干警2019年“千分制”考核考评方案》、《县司法局2019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等文件,为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按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继续严格实行干部管理苗头提醒、打招呼制度、干部跟踪和互相监督制度、谈心和诫勉谈话制度以及基层司法所干警不定期查岗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建设。

(三)服务大局,发挥作用

1.律师轮流值班参与县领导接访。充分发挥律师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的专业优势。全年共安排60人次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成效。2.服务大局,在中心工作中贡献力量。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深入县重点工程项目如:征地拆迁、和君小镇建设,发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证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为中心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撑。3.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我局配合挂点村(珠兰乡龙车村和芳园村)坚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定期调度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落实帮扶政策,紧紧围绕“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缺补漏,防止贫困户返贫,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开展好法治扶贫措施,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贫困户的法治意识。

(四)存在不足

一年来,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行政经费紧缺。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长足发展。二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到位,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需要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司法行政人员创新意识不强。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这些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正。

二、2020年工作打算

切实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在各村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数量,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质量,力争户平一名法律明白人。二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有效推动执法机关和公众法治素养的提升。三是坚持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积极落实规范性、合法性文件审查制度,对县里重大事项、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快落实执法证办理工作。机构改革后个别单位职能划分不清晰,单位性质不明朗导致执法证办理迟迟落实不到位,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及县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尽快办理好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证。三是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责任,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按“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加强对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管理,推进我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四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调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合理的按照法律规定向申请人说明,并驳回申请。五是依法落实好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提醒各单位参与行政应诉,做到百分之百出庭应诉的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或法院指定的范围内参与出庭应诉。六是实事求是开展信访复查,对照信访局转办的信访复查案件,积极配合主体部门开展信访复查工作。加快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结合“五型政府”工作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我县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加快办理法律服务业务。

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在实现基层司法所外观标准化建设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所人员培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二是加快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省司法行政应急指挥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严格管理司法行政干警,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作用,提高其履职积极性,推进司法公平、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6

一、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常态化政治学习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为党支部集中学习日,每次党组会第一个议题为政治学习;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学原文、读原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汇聚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2.把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司法惠民”官方抖音、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媒体媒介,重点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县实践的主要任务和法治扶贫的好做法、新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从红色基因和先进典型中汲取信仰力量;倡导文明新风,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中主动作为。

3.把支部建设抓在手上。自觉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先锋创绩”、“五星创评”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结对共建,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巩固提升与城市社区结对共建水平。

4.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性、纪律、法治和道德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与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

二、以满意度为统领,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5.优化网络服务平台。统筹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线上平台、法律服务网和线上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群众免费得到便捷高效的网上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国远程视频探监试点,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远程探监难问题。

6.持续推进法律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服务农村精准扶贫和城镇居民解困工作;坚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动参与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7.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因地制宜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打造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走近司法行政,为司法行政更好服务于民畅通渠道;坚持刀刃向内,发挥“两个中心”监督作用,严肃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全面推行“五个一”服务,统一窗口外观标识,规范办事流程,配备满意度评价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不断巩固提升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

三、凸显参谋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8.落实重大统筹任务。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起草2020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协调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加强本县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加强依法治县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法治工作得力助手。

9.当好依法行政参谋。做好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服务工作,发挥政府律师服务团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全覆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确保县政府出台的文件、签订的重大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牵头推进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

10.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有效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强化群众法治思维为主线,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企发展·法治护航”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完善执法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不断创新学法内容和形式,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到2020年底,各行政村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四、筑牢第一防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严格刑事法律执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综合业务平台,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人脸+指纹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尝试运用天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科技化水平;深化规范化执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积极协调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发挥帮扶作用,协调解决特殊人群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提高帮扶效果。

12.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机制;建强县级矛盾调解中心,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能力,着力打造1-2个有特色的乡村调解工作品牌;加大“访调对接”力度,指导调解力量重点解决一批信访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健全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加大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的化解力度,加大同消费、旅游、环保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指导组建消费、旅游、环保等专业性领域调解组织。

13.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问题、工作“三项清单”,规范台账管理,及时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加大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两类人员进行余罪漏罪坦白自首;加强对律师黑恶案件的监督指导,严明政治纪律,促使律师依法辩护、合法辩护;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深厚的法治氛围。

五、坚持“四化标准”,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7

主要目标:(一)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全面推进,全市70%的县(市)区司法局建成“四个中心”。(二)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罪犯刑释时改好率达95%以上;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稳步推进;监狱经济持续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突破,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法律顾问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具活力,业务总量突破7万件;确保完成2014年市政府承诺向市民提供6000件法律援助的民生实事任务,完成省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工作,司法鉴定监管力度加大,司法鉴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执业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日趋合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五)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社区矫正执行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下;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六)基层司法行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7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司法所实现统一标识;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有序推进,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取得突破。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八)班子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亮点、典型、品牌推树力度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系统政风警风行风明显改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

1.认真组织学习,掌握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此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2.坚持解放思想,借势借力改革。围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任务,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借势借力推进劳教所转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法律援助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改革工作。

二、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3.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的总体实施意见和单项实施意见、工作推进方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县(市)区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将司法行政工作覆盖到城乡基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员“两室一员”建设,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

三、认真履行刑罚执行职责,提升严格公正执法水平

5.加强平安监狱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监狱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提高规范管理效能。健全完善以监狱为主体,驻狱武警、驻狱检察室、公安、消防、卫生、周边单位等参与的监管安全联防体系,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健全完善严格执法程序、驻狱检察室、社会监督员、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监督的刑罚执行联控体系,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6.推进教育改造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健全完善监狱与社会职业技术、心理咨询、法制教育、安置帮教、亲情帮教等资源整合的教育改造联动体系,使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很快适应社会、融入家庭,不想、不必、不愿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7.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做好监狱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发展监狱经济,落实监狱“十二五”建设规划任务。

8.做好劳教(强戒)所改革转型工作。继续抓好队伍培训锻炼、转型准备等工作,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9.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健全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监管机制和分阶段教育机制,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积极发展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建立县(区)级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衔接管理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核查、反馈和动态管理。

四、深化“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11.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律六进”水平,引导干部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开设法治讲坛,请领导干部、法学专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市民群众授课,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防范的能力。

12.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深入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做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评选表彰工作,争取更多县区跨入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13.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扩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制文化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和“能动法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普法,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

五、突出抓好“三大亮点”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14.深入开展法律帮扶困难国企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协调小组呈报法律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为帮扶解困工作当好参谋。从问题入手研究法律帮扶对策,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根据企业需求,认真做好企业破产清算、战略重组、职工安置法律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破产重组中的股权改造、资产处置等法律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5.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完成今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00件的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年”主题活动,降门槛、提效能、扩影响、增保障,保质保量地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打造省级法律援助示范窗口,使法律援助成为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服务窗口。

16.全面推开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召开全市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现场会,在全市实行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以此为机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融合发展。

17.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筹备召开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省会律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深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对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监管力度,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惠民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148的协调指挥职能,做大做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考务工作。

18.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监督。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创新服务、搭建平台、优化环境上多做文章,积极协助解决好执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集中解决行业内存在的诚信缺失、不正当竞争、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等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彰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

19.运用社会治理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及新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延伸。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基层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社工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退休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注重服务群众,早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在全市推树一批新的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大力打造典型品牌,强化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先模人物评选和争创重点亮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争创”活动。做好下半年迎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现场观摩会的准备工作。

21.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规定。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态度蛮横、违规违纪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规范从政从业行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干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干警职工工作积极性。

司法行政专业范文8

本文在阐述我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内涵与改革动因的基础上,探讨了完善路径:精细测算员额制影响因子,确保人员配置比例科学合理;明确人员分类标准,保证办案人员数量;完善检察官招录制度,保证辅助人员的晋升渠道。

【关键词】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内涵;改革动因;完善路径

自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司法改革正通过试点的方式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铺展开来,随着中央的进一步部署,在6省市已取得的经验基础之上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渐推广至全国。本轮司法制度改革的重心由关注司法运行机制改革转为司法体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齐头并进,其中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作为基础性的改革措施尤为引人关注且关系着本轮司法改革的成败。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内涵

1、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内涵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当前6个试点省市司法体制改革的四大任务之一,是保障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前提条件。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那么,何为检察人员?何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呢?根据1998年《法律辞海》定义,检察人员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中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依法履行检察、检察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而不少学者认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要包括检察人员的分类以及分类后的管理两部分。前者主要是将检察机关人员分成几个序列来管理的问题,而后者则主要包括检察人员的考评和奖惩、培训、保障机制等配套措施。但笔者认为,这样模糊笼统的定义并没能真正地反应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深度内涵。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还需进一步反应出分类标准,因为分类标准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人员分类管理模式,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取向。

2、我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

我国在1998年就开始提出人员分类管理,最高检又在2000、2004、2009分别制定了三个三年检察改革意见,相应地我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也走过了从筹备、试点到推进三个阶段。

(1)改革筹备阶段(1998年-2003年)。1999年,最高检在《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改革,并选择了上海、重庆、山东的四个基层检察院开始极小范围的试点改革。2000年,第一个《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分离技术性、服务性人员”。随后的三年,上海、广东的部分检察院开始积极探索人员分类管理的方案,最高检在研讨和总结试点工作后,制定了《检察人员分类改革框架方案》。

(2)改革试点阶段(2004年-2006年)。2004年开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被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官的做法从重庆进行试点到最终得到最高检在《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中肯定并积极推广。200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又一次提出要“推行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确定检察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2006年,最高检广泛征求分类管理框架方案的意见。

(3)改革推进阶段(2007年-至今)。2007年,我国的试点工作大体完成。总体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并不顺利,好多措施并没有完成或说基本上没完全完成,最终原因都出在行政化管理模式问题上,大家积极性不高,改革阻力太大。于是最高检在总结以上阶段的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作为未来人员分类管理的指导性文件。201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专门序列,希望改变以往长期存在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扫清检察工作中地方化和行政化的障碍。

二、我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动因

当前我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不够完善,对现状的不满是导致本轮人员分类管理的动因所在。

1、检察官序列和行政序列双重管理,行政色彩浓厚

长期以来,我国检察系统人员管理上并存着检察官序列和行政职务序列两种管理模式,一方面,《检察官法》规定有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将检察官等级又进一步分为四等十二级,但在涉及检察人员切身利益的薪酬待遇、人员晋升等方面又套用了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行政序列化管理模式,为了让薪酬、晋升得到改变,不少检察官又不由自主地挤上了行政级别这座“独木桥”,严重压抑着检察人员的积极性。

2、检察官队伍复杂,人员素质差异大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当前检察人员适用《公务员法》的行政管理模式,所有的职称与行政级别挂钩。为了提高薪酬福利、晋升、考核等目的,检察行政人员和检察业务人员都走上了检察官序列,于是出现了检察官分布在各个处室内,导致了我国检察官队伍知识结构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发生。比如,出于历史原因,当前的检察官队伍有文学、计算机技术、医学等专业背景,人员学历从高小到全日制研究生不等。如此一来,严重分散和削弱了我国检察官实力。拿某市为例,全市检察机关503个政法专项编制中研究生学历34人,占比7.4%;本科384人,占比83.3%;专科39人,占比8.5%;高中及以下4人,占比0.8%。

3、检察人员分布不合理,人才浪费严重

一方面,检察官队伍里有很大一部分人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却长期占用着大量检察官的编制。而另一方面,一些具备了检察官资格的检察官长期分配到综合部门或者综合业务部门,并没有真正发挥人才优势,严重造成了人力资源和检察资源的浪费,进一步加深了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成为了检察人员流失的重要原因。

4、检察官的地位不高,待遇与责任、风险不对称

当前我国检察官薪酬待遇与责任、风险不对称的形势十分突出,办案和不办案的,只要其行政级别相同,工资与福利待遇就基本相同。此种“平均主义”的做法实际上极不公平,因为同样的回报,办案的检察人员却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付出和回报的不对等,容易打击办案人员的积极性,降低案件办理的效率,检察队伍的素质也无法得到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通过建立起检察官单独的序列,使其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区别对待,辅之相对等的薪酬待遇、考评奖惩、培训晋升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使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得到凸显,意义十分重大。

三、我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完善路径

1、精细测算员额制影响因子,确保人员配置比例科学合理

根据中组部和最高检的文件,在本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检察人员将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最高检、省级、市级、县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各占70%、75%、80%、85%的员额比例,而行政人员所占员额比例分别为30%、25%、20%、15%左右。但人员数额配置问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充分灵活地考虑到各省、各市、各县所辖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考虑检察官员额时如何判定哪些因素会重点影响检察工作量?确定适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检察官比例,需要认真精细地测算,结合本地经济人口社会等因素和各院历年办案总量、案件类别、难易程度算出合理的人员比例。

2、明确人员分类标准,保证办案人员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目标不少的检察院仍坚持以简单地论资排辈分配法官检察官名额,不办案的行政领导占用检察官的名额而导致实际办案的一线检察官被迫进入了检察辅助人员或者行政人员的序列。为了实现司法改革不打折扣地推行下去,明确司法人员划分标准十分重要。除依《检察官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基于各级检察机关不同的职权定位和职能分工,不仅要坚持能力标准和专业素养,还应强调办案经验与工作资历,权衡职业道德素养与办案成绩,来综合考察拟任人选。

3、完善检察官招录制度,保证辅助人员的晋升渠道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进一步部署,初任检察官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上一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中遴选。这就涉及到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来源问题,主要包括招录和遴选两种途径。对于招录,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选拔一些优秀的具有高等素质的法律人员进入基层检察院,充实检察队伍,提高检察人员的总体素质。对于遴选,需要创造一个科学的遴选机制使基层优秀的检察官脱颖而出。

作者:李望衡 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参考文献】

[1]张智辉.司法改革:问题与思考[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09).

[2]刘松山.地方法院、检察院人事权统一管理的两个重大问题[J].法治研究,2014(8).

[3]郑在义.龚瑞我.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J].第七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文章集,2011(03).

[4]张建伟.司法机关人财物:谁来管.如何管[N].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04).

[5]秦前红.苏绍龙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正确处理的多重关系: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框架[J].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