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范例

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范文1

关键词:网络舆论;司法公正;监督机制;良性互动

当今社会,往往一些案件还未来得及进入司法程序,网上便已议论纷纷。有的网民仅仅就事件本身发表一些自己的个人见解,但有的网民却直接进行道德绑架自定裁判。网络上就案而发的相关评论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谣言,很难辨别:辨别成功,有利于很好地还原事实本身,维护相关民众的切身利益;但是一旦辨别失误,就会对事件本身造成误解,继而不利于司法公正。正确地运用网络舆论这把双刃剑,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都具有深远意义。

1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概述

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大框架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通过网络传播的民众对现实生活中所涉及的相关热点事件所发表的极具影响力的言论和观点。司法公正是指在司法权运行中,各方因素均达到相对理想的形态,是现代民主政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的动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保障。

2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2.1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影响

2.1.1监督司法运行,预防司法腐败

网络舆论影响的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很多腐败案件往往都在媒体的曝光下进入民众视野,经过网络舆论传播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从而起到打击犯罪腐败的目的。

2.1.2提高司法队伍的业务能力

公民享有舆论监督的权利,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必须接受社会及网络舆论的监督,新闻媒体报道的强度越来越大,案件的跟进和报导无形之中将司法活动放置在“阳光”下进行。

2.1.3不断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网络舆论一般都是网络媒体及网民对社会上热点案件的讨论,进而发现现行法律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通过一些部门法的修改、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从而对法律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

2.2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

2.2.1监管不当会造成谣言四起,违背“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当今社会,新闻媒体报道鱼龙混杂,大量谣言不绝于耳,混淆视听,事情的真相往往难以辨别,一些错误的舆论不免会对司法机关形成一定的误导,导致错误的判断,从而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司法原则。

2.2.2规制不力会造成道德绑架,违背“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网络媒体、新闻报道往往在法院最终判决前就对案件进行个人片面的价值判断的报道,公众毕竟不是专门从事法律的工作者,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评判标准往往是道德而非法律,具有很强的情绪性和随意性[1]。

2.2.3不实的网络舆论会导致司法机关权威性和独立性受到挑战,影响司法公正

舆论不是真相,网民素质参差不齐,教育程度高低不平,案件一味地受制于网络舆论,会造成民众对司法机关不信任,公信力降低,导致司法机关权威性的缺失。独立性是司法最重要的品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而在网络舆论肆意泛滥的大环境下,司法的独立性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绑架、舆论审判,带给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巨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干扰,造成法官很难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裁判。

3网络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的原因

3.1网络舆论自身特点是影响司法公正的直接原因

网络舆论的特点多元,不同的特点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不同,网络舆论的开放性、消息的及时性、涉及内容的广泛性等特点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开,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网络舆论具有两面性,它自身还存在一些特点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公正产生消极影响,如网络舆论的突发性、片面性、随意性等特点。

3.2追求价值目标的差异是影响司法公正的根本原因

司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既包括程序的合法,也包括结果的合法。而网络舆论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则是满足公众的原始正义感,容易被不实报道和具有煽动性的观点蒙蔽而出现非理性的情况。两者之间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差异性直接决定两者思考问题的出发点、立足点存在明显区别。

4促进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网络舆论所倡导的言论自由和司法审判活动的公正、独立是一对棘手矛盾体,但并不意味着矛盾不可调和,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既有利也有弊,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应该如何趋利避害,平衡二者之间的矛盾[3]。

4.1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4.1.1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阳光”审判

审判公开不是一时的公开,也不是一部分的公开,而是全面公开案件资料及审判过程,这样就可以给网民提供第一手案件资料,取得网民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在相关案件审判结束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已经生效的案件裁判文书,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最大限度发挥网络舆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

4.1.2努力避免网络舆论的消极影响,多方位应对质疑及外界干预

随着网络舆论的不断发展和传播,司法活动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不仅要能够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还要尊重法律的权威、保持司法独立、拥有法律思维、遵循司法原则,所以一方面要不定期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不断提高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抗干扰能力和独立审判能力。另一方面变被动为主动,善于利用公众网络平台引导舆论走向,多方位应对质疑及外界干预。

4.2构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监督机制

4.2.1加强立法,善于用法律制度规制网络舆论

近些年,虽然中国已经制定了很多关于网络舆论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还是不够完善,特别在网络信息自由和互联网安全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有法律不健全、可操作性较低等。这种情况下,国家应该加快立法,通过制定和完善网络信息自由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用法律法规监督网络新闻媒体的舆论动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促进网络舆论的正规化运行。

4.2.2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司法工作者应当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精通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牢牢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用正义、公平的价值理念指导审判行为。通过提高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建立和完善司法工作人员考核制,从源头处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这不仅是对中国法制的负责,也是对公民的切身利益负责。

4.2.3加强网络舆情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

网络媒体对待案件事实要公正合理地进行评论,不夸大、不造谣,用理性的思维和角度去看待问题,而不能用感性思维制造失真舆论去误导群众。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网络舆论监督机构,不断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体系建设,倡导舆论理性化,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减少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促进司法公正[4]。

4.3良性互动的现实意义

良性互动通过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影响,努力避免网络舆论的消极影响,更高限度地实现信息公开和审判公开,多角度应对网民质疑及外界干预,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民意沟通机制的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普遍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充分发挥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找到网络舆论和司法公正的最佳契合点,不管在对于相关案件本身的公正判决还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上都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中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志明.论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J].法制网,2014(2):3.

[2]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2012.

[3]陈婴虹.网络舆论与司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

司法公正范文2

主要目标:(一)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全面推进,全市70%的县(市)区司法局建成“四个中心”。(二)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罪犯刑释时改好率达95%以上;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稳步推进;监狱经济持续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突破,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法律顾问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具活力,业务总量突破7万件;确保完成2014年市政府承诺向市民提供6000件法律援助的民生实事任务,完成省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工作,司法鉴定监管力度加大,司法鉴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执业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日趋合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五)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社区矫正执行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下;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六)基层司法行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7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司法所实现统一标识;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有序推进,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取得突破。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八)班子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亮点、典型、品牌推树力度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系统政风警风行风明显改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

1.认真组织学习,掌握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此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2.坚持解放思想,借势借力改革。围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任务,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借势借力推进劳教所转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法律援助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改革工作。

二、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3.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的总体实施意见和单项实施意见、工作推进方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县(市)区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将司法行政工作覆盖到城乡基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员“两室一员”建设,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

三、认真履行刑罚执行职责,提升严格公正执法水平

5.加强平安监狱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监狱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提高规范管理效能。健全完善以监狱为主体,驻狱武警、驻狱检察室、公安、消防、卫生、周边单位等参与的监管安全联防体系,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健全完善严格执法程序、驻狱检察室、社会监督员、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监督的刑罚执行联控体系,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6.推进教育改造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健全完善监狱与社会职业技术、心理咨询、法制教育、安置帮教、亲情帮教等资源整合的教育改造联动体系,使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很快适应社会、融入家庭,不想、不必、不愿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7.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做好监狱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发展监狱经济,落实监狱“十二五”建设规划任务。

8.做好劳教(强戒)所改革转型工作。继续抓好队伍培训锻炼、转型准备等工作,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9.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健全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监管机制和分阶段教育机制,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积极发展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建立县(区)级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衔接管理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核查、反馈和动态管理。

四、深化“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11.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律六进”水平,引导干部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开设法治讲坛,请领导干部、法学专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市民群众授课,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防范的能力。

12.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深入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做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评选表彰工作,争取更多县区跨入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13.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扩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制文化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和“能动法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普法,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

五、突出抓好“三大亮点”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14.深入开展法律帮扶困难国企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协调小组呈报法律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为帮扶解困工作当好参谋。从问题入手研究法律帮扶对策,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根据企业需求,认真做好企业破产清算、战略重组、职工安置法律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破产重组中的股权改造、资产处置等法律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5.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完成今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00件的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年”主题活动,降门槛、提效能、扩影响、增保障,保质保量地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打造省级法律援助示范窗口,使法律援助成为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服务窗口。

16.全面推开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召开全市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现场会,在全市实行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以此为机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融合发展。

17.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筹备召开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省会律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深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对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监管力度,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惠民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148的协调指挥职能,做大做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考务工作。

18.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监督。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创新服务、搭建平台、优化环境上多做文章,积极协助解决好执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集中解决行业内存在的诚信缺失、不正当竞争、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等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彰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

19.运用社会治理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及新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延伸。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基层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社工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退休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注重服务群众,早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在全市推树一批新的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大力打造典型品牌,强化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先模人物评选和争创重点亮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争创”活动。做好下半年迎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现场观摩会的准备工作。

21.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规定。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态度蛮横、违规违纪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规范从政从业行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干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干警职工工作积极性。

司法公正范文3

一、对我国公共财政实践的积极评价

1.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运行模式

2.公共财政理念的实践指导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与提高

3.公共财政实践与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4.建立了与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相适应的基本税制架构和体系

5.财政收支的良性运行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6.三农问题、义务教育问题、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科技创新与发展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资源开发与节约问题、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安全等过去在传统财政体系中被忽略(或彻底忽略)的问题开始得到各级财政的重视和制度安排。

7.政府职能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财政收支结构的改变不断体现出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二、公共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从财政管理体制与政府架构关系的层面看,存在的问题最为宏观,有:(1)各层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始终没有得到较为清晰地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在宪法上只有很一般的原则性规定,由此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每级财政支出主体的收支关系缺乏最基本的安排与评判的标准。(2)政府间的财政管理体制不明确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省以下财政体制没有明确,财政体制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不稳定的体制,导致财源利益分配方面边界不清晰。(3)政府层级过多,市管县产生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由于多层级管理架构的存在,各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不清,客观上强化了行政事务的下压和财政收支的下压,层层分解下压的结果,是基层政权与农村承担着来自多层上级政府的种种压力与责任。(4)基层政府缺少稳定的自有财源由于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分税制体制规定的地方税大多为一些征收难度大,税源小,种类繁杂的小税种。许多地方财政靠负债运行。(5)现行转移支付体系不科学、规范目前,转移支付项目和形式越来越多,相当多的转移支付项目难以清晰划分财力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界限。

2.从财政收支与结构、预算决策与程序等层面来看,存在的问题有:(1)财政收入增长率很高,但十多年来增长率很高的财政收入依然不能满足政府庞大的财政支出需要。财政增收的根源是什么?可持续性前景如何?(2)公共支出在财政支出总量中的比重是呈上升趋势的,但财政的经济建设与投资性支出的比重依然保持较为稳定的态势。(3)公共支出结构中的支出项目的序列安排及其结构优化依然问题突出。(4)由权利与垄断产业引发的收入不公平分配越来越引起老百姓与社会公众的不满。(5)预算决策的民主参与、监督不够。许多政府层级的财政收支绕过法律程序;许多政府收支没有通过立法程序。预算的透明度、向公众提供的预算信息只涉及财政收支中最基本的收支项目。公共决策及其程序等许多方面缺乏应有的法律机制,存在太大的自由裁量权。

3.从财税的经济调节政策和税收体系的配置与目标来看,主要问题有:(1)目前经济活动中越来越突出的靠拼资源,靠污染环境而取得的经济回报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但缺乏有效的财税政策和手段来加以治理。经济运行的外部成本越来越高。(2)从经济一体化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情况看,世界各国税制的发展趋势是普遍降低直接税的税收负担。而我国目前直接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名义税收负担高,却经常在直接税政策中采取直接优惠方式,税收征管中的漏洞也依然很多。直接税制结构配置不合理。(3)税收体系中相关税种配置的整体功能尚有缺失;有些即将出台的税种并没有得到充分研究。(4)主体税种需要进行完善与改良,以适应经济发展与结构变化的税制要求。主要集中于增值税与所得税方面。(5)如何从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研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财税政策并付诸实施。尤其是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的战略结合上基本没有研究,财政金融的整合不够。

三、推动公共财政向纵深发展的构想

根据“十一五”期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决议和“十一五”时期我国财政发展的主要任务,在坚持全面完善与改革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应重点突出过去的财政实践中没有较好解决的基本问题。

1.明确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并合理进行各级政府的财力调整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应统一。但从实践上看,财力分配长期以来的纵向不均衡是客观存在的。由于中央政府承担着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维护国家安全与统一的需要;承担着全国经济稳定与宏观调控的需要;维护对全国不同地区、各地均衡发展需要;因此,在财力分配上向中央倾斜与集中是客观必然的。与此相应,地方层级高的政府,其财力集中的程度也相对高一些。但从财政支出方面来看,根据公共品有效供给的原则看,大部分公共品和服务宜由地方政府提供更有效率。因此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品供给的负担更多。这就导致了政府间客观上存在财力分配与支出负担的不对称。由于市场经济下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越来越多由地方政府来履行的,因此应更加突出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责任方面的地位,并且进行必要的财力调整。这就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达到。而在财政实践中的重中之重是做好各级政府职责的界定和划分。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和财政支出职责,将一般性的分工原则具体化。这是正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前提。应以法律的形式将上述各种事权范围的具体划分确定下来。

2.实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不管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条件的差异如何,大体上应保证一国范围内的国民享受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这是据于过去财政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公共服务的极大不平等的事实提出的要求;实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据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提出的客观要求;更是公共财政向服务型财政推进的质的转变。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应面向义务教育均等化、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基本社会生活环境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在保障基本范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

3.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1)继续扩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和均等化转移支付规模。提高省一级政府在地方财力的均衡分配中的能力。(2)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整合现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和方向,建立专项支付的确定、监控和评估的决策与运行体系。(3)改进资金分配和管理方法,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p#分页标题#e#

4.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科学合理地调整财政管理体制。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是财政管理体制。必须协调好地方各级政府的分权关系,做到财权和事权相统一。当前一是要逐步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减少中间环节,实行扁平化管理。二是加大对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满足县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2)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要使各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一是应该努力使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与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相衔接。二是要保证各级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主体有足够财力来进行转移支付,如果下级实施转移支付财力不足,应由上级财政进行专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后,由下级财政根据情况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自主使用。三是建立规范化的省以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必须总体规划,确定出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尤其对建设落后地区要加强指导。(3)要进一步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属于上级委托事项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数额,应根据委托事项的直接成本计算确定;无配套条件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数额,要按照各种保障性公共物品提供水平达到标准时缺口数量和受援地区该项公共物品的单位成本计算得出;有配套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数额的计算,不仅要测算出受援地区改善公共物品需要提供资金的总量,还要根据受援地区不同的人均财力水平确定有差别的资金配套比例。专项转移支付要体现出上级政府的政策意图。同时,要整合专项资金的拨付范围,并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归并,专项补助范围大小和比例的高低,也应根据上级政府的财力状况量力而行。(4)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运用因素法代替基数法,科学地、准确地核定各级地方政府的标准收入能力与标准支出需求。应在当前基数法加因素法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因素法的应用,这一过程实际上包括两个动态的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因素法所选用的因素;二是不断充实完善因素法所需基础数据。(5)要进一步完善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转移支付制度。应充分发挥上级政府的财政调节能力,既要解决纵向之间的不平衡,又要尽量促进各地的协调发展,使下级政府能达到公共支出水平的相对均衡,以保证当地居民生活改善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现阶段横向转移支付并不作为调节各地财力差异的主要手段,也不应对各地所实施的横向转移支付做强制性的规定。(6)推动“省管县”财政体制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减少财政管理层次。(7)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试行“乡财乡用县监管”。

5.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在公共支出的结构上进行优化,突出重点,优化序列;对各项财政支出建立必要的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尤其是财政的投资性支出范围与结构的界定、支出量度的确定要有科学的决定机制。

司法公正范文4

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完成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任务。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党政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把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的依据,落实“五个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增强队伍活力。

(三)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时间、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舆情处置。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并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大力培养、选树、表彰梁小辉、高瑞奎式的先进模范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按照“全员培训、全方位培训、全过程培训”思路深入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推进培训实战化常态化,提升履职能力。

(六)加强“四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创建“四型”机关、争当“四型”干警活动为统揽,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建设“四型”司法行政队伍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着力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

(一)加强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疫情防控法治支撑,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以法律法规文本宣传为基础,加强涉及公共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疫情防控信息和相关科学解读,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保障疫情期间公共法律需求;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法律难题;做好系统人员、监管对象的疫情排查、知识宣讲工作;做好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值班执勤工作。

(二)加强全民普法。有效理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守法普法工作统筹协调,强化普法考核机制,按“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品牌建设,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及“宪法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末期验收工作。

(三)加强乡村治理体系示范点和试点建设。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发挥好示范点和试点的带动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拟建设村级法治广场2个以上。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筑牢首都”护城河”。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派驻警察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探索信息化手段在教育矫正中的应用,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各项管理举措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必接必送”、信息核查反馈等措施,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尤其做好疫情期间外地返回和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各项管控对接措施,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继续深化“护城河”工程,当好首都北大门的“守护神”;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及“民转刑”案件预防力度;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培树示范所,加大对示范所软硬件投入力度,完成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和工作评价体系,强化经费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深厚社会氛围;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指导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确保专项斗争长效长治。

(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控增量、清存量、防变量,确保信访形势持续稳定。

四、着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大局作用。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律师队伍;加强律所优化整合;鼓励律师到律师资源较少的地区执业;继续发展“两公”律师;对律师队伍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现问题,执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要突出讲政治、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零”投诉的目标。

(二)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领域法律援助。

(三)推动公证机制优化创新。巩固现有的公证改革成果,加大人员招录力度;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度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强化公证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公证质效。

(四)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科学、合法办案;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终身负责制;加强鉴定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配齐开展鉴定业务所需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多渠道多途径做好投诉化解,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力争鉴定意见采信率居全省前列。

(五)全力推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实施标准》,积极推动平台建设有机融入,适时嵌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六)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强化帮扶责任,深化法治扶贫,提高精准扶贫质量,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五、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职责,服务和保障全县各项改革依法推进。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执法公示信息平台运行,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推动“三项制度”形成常态、9月底前完成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层级监督发挥效能。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全县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开县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通报公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六、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司法公正范文5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基本内涵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公共财政作为现代政府的治理模式,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科学发展观是公共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公共财政与科学发展观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都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可见,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公共财政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1)公共性。公共财政只以满足整个社会公共需要为职责范围。(2)公益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决定了财政政策应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标。(3)公平性。公共财政要注意政策的公平性,对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提供公平的财政条件和经济福利。(4)法治性。现代政府是法治政府。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规范的约束下进行,同时要接受法律规范的监督。

(二)公共财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当前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能源资源消耗过大和生态环境恶化,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发展不平衡、相对滞后等问题。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也给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公共财政改革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的发展。

二、公共财政在支持经济建设方面的作用

公共财政应在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一)公共财政与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公共财政应发挥引导科技投入、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的作用,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1.多渠道引导、支持科研投入。公共财政应加大对研究与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实施科技融资财政贴息政策,同时拓宽科技融资渠道。2.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人力资源投资的政策。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建立R&D发展准备金制度,实行快速折旧,“中试”产品免税,实施生产性科技服务业税收优惠,推行政府高科技产品采购、对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方面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二)公共财政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经济发展不等于经济增长。要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就是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优化上取得重大进展。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实现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节省资源消耗,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资金不足的矛盾。公共财政可引导资金投入、实施差有区别的财政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2.从静态上来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还包括着经济结构的优化,即产业结构合理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两个最基本的方面。财政政策的结构性功能十分明显,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和财政投融资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公共财政与统筹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有助于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总体要求。1.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关键是完善转移支付,以缩小东部、中部和西部不同区域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差距,尽快改善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条件。2.相对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公共财政要重点帮助解决“三农”问题、扩大中等收入人口的比重、引导社会事业的开放。在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方面,公共财政要利用价格机制使外部成本内在化,引导消费者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3.在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方面,要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风险最终体现在国家财政上。建立稳固和强大的国家财政,加强外债管理和财政支出管理是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

(四)公共财政与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七大报告首次写入“生态文明”,要求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公共财政应在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经济的永续发展。1.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因此提供建设生态文明型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是公共财政职责之所在。传统“资源税”在理论上属于财产税,主要功能在于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均衡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并不是它的关注点。因此有必要开展“绿税”的研究,利用税收等措施解决外部性问题,相应提高资源价格,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引导资源的配置。2.在支出方面,公共财政应激励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环境监测和治理的科技方面的财政投入;强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对绿色生产进行引导和鼓励。

三、公共财政在支持政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财政作为公共体系运行的血液,对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意义重大。公共财政制度介于经济和政治之间,以公共财政的改革作为政治改革的切入口,政治敏感性较小。从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经验来看,政治改革的成果溯源于财政体制的改革。

(一)注重公共财政的绩效评估,促进科学决策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方面,行政权的扩张与强化导致行政成本的扩大,另一方面,公众希望获更高的公共服务性价比。因此,绩效管理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策略,提出了科学决策的诉求。绩效管理,即逐步从外部控制过渡到内部控制,由考察资金节约和技术效率转移到考察社会经济效益,落实管理者的责任。绩效管理要注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市场信号、建立有效的评价制度。公共财政推崇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方式的变革决定了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必须要考量的决策的科学性。

(二)实施参与财政,促进民主建设#p#分页标题#e#

依据公共财政理论,税收份额是纳税人支付的税收价格,它由交易双方决定,由顾客支付,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必须满足支付方的意愿和要求。因此,实施公共财政,在税收价格制定时必须要考虑纳税人的意愿。从政府供给方面来说,如果没有相对方的参与,公共财政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的作用将大打折扣。从财政的运行过程来看,如果没有公共参与,公共财政制度就很难有透明度,腐败也因此不可避免。实施参与财政,实际上起着促进民主发展的作用。

(三)推行法治财政理念,促进法治建设

公共财政是法治财政。主体正义、程序正当作为法治理念的应有之意,即是公共财政应追求的价值。公共财政的建立应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其运作要坚持程序正当性的要求。政府的全部财政活动都要置于人民及代议机构的监督之下。

四、公共财政在支持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的日趋成熟,政府职能的重点逐步转向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支出将从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转向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支出项目。从国际经验来看,一国的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是该国公共福利需求快速扩张的时期。

(一)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再分配关系,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同时,在出现紧急情况下,社会保障通过提供紧急救济,发挥着“社会安全网”的作用。

1.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公共财政要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特别要关注农民工以及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公共财政应增加城市居民的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2.进入21世纪以来,公共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给有关各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也给社会保障系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社会保障应该在这些事件中发挥什么作用是公共财政应认真思考的一个新问题。公共财政应建立应急机制,在非常时期提供紧急财力支持、实施紧急救济,防止危机扩散、抚平社会创伤。

(二)教育公平

教育关系一个民族素质的提高,也是实现公平正义“最伟大的工具”。公共财政是政府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1.公共财政应扩大教育支出。根据钱纳里的计算,当人均GDP1000美元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GNP占比应为4.39%。2002年我国人均GNP达到1000美元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GNP占比却只有3.32%。由此可见,财政性教育经费明显不足,应加大资金投入。

2.公共财政应重点保证义务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关系着一国的人口素质和长远发展,是政府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已做出重大部署,公共财政应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3.公共财政应加大对西部教育的投资。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经济的等各方面原因导致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缓慢、经济发展滞后都与教育投资力度不足有直接的原因。为了解决财政投入不均衡的问题,必须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责任,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西部教育的投入。

(三)医疗卫生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会员国的卫生系统分进行了绩效评估。在卫生负担公平性方面,中国被排列在第188位。公共财政政策应纠正责任分担失衡、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

1.公共财政应增加卫生投入,以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基本卫生服务包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方针。公共财政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的不同层次和范围,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对于基础性医疗卫生需求可以由政府购买向居民分配。

司法公正范文6

一、着眼于营造公平正义法治氛围,普法工作承前启后取得新成效

今年是“六五”普法深入推进之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局作为普法主管单位,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了考核机制,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局良好、推进有序、成效初显。

(一)抓品牌,构建多元立体普法网络。注重品牌导向,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培育,大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实施品牌战略。围绕打造法治特色品牌,在过去“一镇(街道)一品”法治创建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创建一批法治建设示范社区(村)、塑造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培育一批法治建设示范企业、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示范阵地、组建一批法治文化宣传队伍”的“六个一”法治工程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法治工程20余个,湖景科技园法治文化园等法治工程正在加快建设。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将街道作为试点单位,把法治文化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等有机结合,目前,街道已全面完成“六个一”工程试点工作,在辖区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全面推广实行。8月24日,我区举行了争创法治建设示范区暨“六个一”法治工程启动仪式,在全区推广“六个一”法治品牌工程。街道作为“六个一”法治工程的试点单位,介绍了创建经验,展示了创建成果,赢得了省委政法委朱华仁副书记、省司法厅姜金兵副厅长的一致好评。启动仪式后,各板块也相继制定了实施计划,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推进机制,目前,各镇街道“六个一”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品牌工程,全区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二)抓载体,打造法制宣传特色平台。在传统媒体基础上,积极探索网络、短信等普法传播新载体与新途径,更好地满足了普法对象对法制宣传双向性、互动性需求。一是创刊《法治》,每半月面向全区领导干部发放,以新法速递、以案说法、法制故事为主要内容,向领导干部介绍依法治区工作,为领导干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供参考。二是建立“智慧普法”网络平台,举办大型“让智慧普法走进生活”暨“每月一法”宣传活动,依托中国电信信息化网络和物联网技术,构建覆盖全区的信息化、智能化法治互动平台,使普法宣传效果更佳。三是定期普法短信。组织开展“法治短信”征集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面向全区干部发送宣传新法、解析法条、时政点评等短信,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累计发放普法短信15000余条。四是继续办好《普法百草园》杂志,面向全区机关、学校和“530”重点企业发放,以丰富详实的内容,反映我区法治建设新成果,探索普法新举措,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全年共印发3600册,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三)抓创建,有序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十大强农惠农工程”之一,年初被列为区年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我们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今年以来,美湖社区、社区、落霞苑一社区、峰影社区、龙山社区等五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标志着我区“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我区已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社区(村)”24个,占全区社区(村)总数的22%;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村)”106个,占全区社区(村)总数的96%,居全市前列。

二、着眼于巩固人民调解基础地位,服务基层和谐稳定实现新突破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局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努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排查化解,为十八大召开营造稳定环境。维护十八大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第一位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四项排查”工作部署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化解积案百日行动”等活动,建立完善“排查、分析、调处、报告”等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两级调处中心对排查出的纠纷按照种类、性质、轻重缓急进行梳理,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将调处结果及时反馈到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尤其是容易诱发群访集访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信息员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及时预测掌握矛盾纠纷隐患。1-11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民间纠纷1765起,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026件,调处成功5005件,调处成功率99.58%;其中全区4个交调对接工作室共受理调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1188件,调处成功1188件,成功率为100%,其中有33件进行了司法确认,涉及赔偿金额2188.63万余元;未发生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及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高标准推进“星级”创建。按照市局星级司法所创建标准,区局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创建单位党委政府支持,切实解决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落后、经费保障不足,工作力量薄弱等突出困难。荣巷街道投入了近30万元改造经费,将原街道二中心进行了整合改造,并顺利通过五星级司法所考核验收。对照星级调委会“五有”、“四落实”、“六统一”要求,我们持续推进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进程,对全区镇、街道及近50个村、社区调委会进行走访指导,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好中选优推荐申报星级调委会。不断完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和市电视台共同成立了老娘舅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区妇联共同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展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宽度。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以奖代补考核评比。组织全区130余名调解主任参加培训。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多次召开基层调解人员座谈会,深入了解基层调解员的工作需求,针对常见矛盾纠纷的类型确定培训内容,并增设了心理学课程,培训效果显著。、马山、胡埭等地通过举办技能比赛、案例讲解、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更新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队伍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的投入,按照人民调解案卷制作标准,随机抽取部分卷宗进行互评,对评定的各个等次分别发放了奖金和荣誉证书,共发放补贴14000元,充分调动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探索“庭社对接”,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有效服务基层群众,强化村、社区调委会职能,、马山、蠡园等地试点搭建诉调对接平台,逐步实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的工作目标,使社区自治管理再上新台阶。今年,街道12个社区调委会与法院立案庭分别签订了“庭社对接”合作协议,成立全市首批“驻社法官工作室”,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宣讲法律、化解矛盾。马山、蠡园等地与法院签订结对协议,法院审判员定期指导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协助社区调解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骨干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制定联合排查、联合调处工作制度,法官与基层调解员共同分析社情民意,制定工作预案;将调解庭搬到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将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迅速化解,共同遏制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形成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诉调对接工作格局。

三、着眼于强化法律服务规范管理,优化资源服务发展迈上新台阶

围绕年“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我局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要务,以“四万工程”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履行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职能,围绕重点项目推进、重点企业发展,完善服务举措,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层次,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大局意识,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区有10家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共110人,每万人律师数达1.6人。截止到11月,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4件,受理咨询1513人次。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及时调整政府法律顾问团、“530”法律顾问团、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团成员,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行质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继续完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依法化解信访矛盾,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共参加区政府信访接待51次,参与调解复杂疑难群体性矛盾纠纷30余件。局重视吸收专业人才,组建了区律师专家库,通过《法治专刊》详细介绍顾问团成员,建立健全区长、律师结对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促进投资环境的优化,更好的服务于政府重大项目的推进。

二是促进转型发展。根据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服务企业转型的各项工作中。在全市创新建立9个基层中心合同指导站、1个园区(湖景科技园)合同指导站以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协同区工商部门发挥合同监管与服务职能,帮助企业防范合同风险和避免经济损失。省司法厅对这一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专门编发专题信息。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四万工程”和“走下去”活动,制定《关于加强项目推进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陪同区领导走进基层,参与走访民情、宣传政策、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组织律师参与服务科技活动周,在雪浪、马山等地分别开展法律大讲堂,不断扩大法律大讲堂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全区10个律师所共走访企业768家,为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措施332条,解答疑难问题45个,办理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业务12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2688个,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433人次,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67次,参与化解群体性案件3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900余万元。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圈”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双清双欠”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完善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保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对欠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服务。

三是强化管理能力。制定《年律师事务所目标考核任务书》、《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以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专业分工,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年度律师、律师事务所年检为契机,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律师所内部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投诉情况、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律师事务所、律师立即进行整改、纠正。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创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成立,目前我区律师行业共有党支部5个,律师党员20名。倍思特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葛俊君当选区人大代表。加强诚信执业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和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各类投诉共3起,做到案结事了,确保全区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

四、着眼于加强特殊人群监控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取得新进展

今年是“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我局始终把特殊人群管控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探索,全面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截止11月底,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8名,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48名;对120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和拟假释人员进行审前调查评估和矫正环境评估工作,提交调查评估报告114件,解除期满社区服刑人员129名,对马山、的2名违规人员予以警告,对华庄2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服刑人员进行了收监。

一是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我局组织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矫正专职工作者学习讨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特别是对社区矫正执行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紧跟《办法》规定。及时组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分局有关人员召开工作例会,就《实施办法》涉及的审前评估、处罚措施和执法监督等方面交换意见,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和联系,确保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10月份,我局联合区检察院公诉科、基层检察室以及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分别对9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走访、督查,在原区矫正办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单向联系的基础上,将司法所矫正办与基层检察室进行对接,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渠道,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速度和能力。

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年初,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1:20的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工作者。科学制定《市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结合社区矫正监管情况,在全区展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在重大节假日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期,开展专项安全排查,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规范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依托区属“公立养老机构”、“街道(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两大公益事业平台,建立了一批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极大的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

三是开展各类帮教活动。组织、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项教育帮扶工作,对辖区内多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家访并赠送励志书籍;马山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峰影小学“与法相随,与幸福相伴”法制主题队会,矫正对象朱某现身说法,并向贫困学生捐款。等地组织辖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学习法律知识,保持警钟长鸣。妥善处理袁区长批示的新区社区矫正对象朱某信访案件,最大限度为朱某争取大病救助金和居民医保,真正做到为政府分忧,为社区矫正对象解难。

四是完善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社区矫正信息化基础,强化手机定位管理,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定位监控;推进电子化档案建设,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执法图像记录仪,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和视听档案;建立手机定位检查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司法所矫正推进,手机定位监控、电子档案建立等进行检查,对抽查出现的情况随时通报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短信平台开展教育。

五、着眼于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司法行政队伍树立新形象

围绕区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们始终按照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年强素质”、“走下去”活动,持之以恒地推进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我局党总支获得区争先创先活动先进单位,蠡园司法所所长姜佳佩获得市争先创先活动先进个人。

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自身学习能力,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年”活动,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定期为全局干警授课,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掌握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的能力,从而不断增强自身的学习意识、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精神境界。

司法公正范文7

一、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常态化政治学习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为党支部集中学习日,每次党组会第一个议题为政治学习;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学原文、读原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汇聚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2.把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司法惠民”官方抖音、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媒体媒介,重点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县实践的主要任务和法治扶贫的好做法、新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从红色基因和先进典型中汲取信仰力量;倡导文明新风,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中主动作为。

3.把支部建设抓在手上。自觉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先锋创绩”、“五星创评”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结对共建,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巩固提升与城市社区结对共建水平。

4.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性、纪律、法治和道德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与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

二、以满意度为统领,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5.优化网络服务平台。统筹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线上平台、法律服务网和线上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群众免费得到便捷高效的网上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国远程视频探监试点,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远程探监难问题。

6.持续推进法律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服务农村精准扶贫和城镇居民解困工作;坚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动参与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7.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因地制宜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打造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走近司法行政,为司法行政更好服务于民畅通渠道;坚持刀刃向内,发挥“两个中心”监督作用,严肃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全面推行“五个一”服务,统一窗口外观标识,规范办事流程,配备满意度评价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不断巩固提升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

三、凸显参谋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8.落实重大统筹任务。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起草2020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协调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加强本县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加强依法治县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法治工作得力助手。

9.当好依法行政参谋。做好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服务工作,发挥政府律师服务团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全覆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确保县政府出台的文件、签订的重大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牵头推进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

10.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有效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强化群众法治思维为主线,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企发展·法治护航”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完善执法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不断创新学法内容和形式,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到2020年底,各行政村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四、筑牢第一防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严格刑事法律执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综合业务平台,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人脸+指纹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尝试运用天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科技化水平;深化规范化执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积极协调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发挥帮扶作用,协调解决特殊人群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提高帮扶效果。

12.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机制;建强县级矛盾调解中心,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能力,着力打造1-2个有特色的乡村调解工作品牌;加大“访调对接”力度,指导调解力量重点解决一批信访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健全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加大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的化解力度,加大同消费、旅游、环保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指导组建消费、旅游、环保等专业性领域调解组织。

13.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问题、工作“三项清单”,规范台账管理,及时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加大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两类人员进行余罪漏罪坦白自首;加强对律师黑恶案件的监督指导,严明政治纪律,促使律师依法辩护、合法辩护;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深厚的法治氛围。

五、坚持“四化标准”,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公正范文8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研计划,开展好每月“党日活动”,创新学习形式,检验学习成效。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协助党总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股室:办公室

3.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4.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者等队伍的建设和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党组织建设和专题教育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司法行政改革等开展宣传,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各股室积极各级主流媒体投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6.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将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中,着力破解司法所编制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开展等难题,消除“无人所”,减少“一人所”。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司法所,着力改善司法所的软硬件环境,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推进“12348江西法网”建设。加快推进县乡法律服务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建成并完善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九月份前完成各所乡乡通视频联网系统建设,全面普及移动法务通,切实做到网络畅通、干部会用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水平。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8.完善公证改革配套措施。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员队伍。探索激发公证活力,创新服务理念,破解公证处人员萎缩、业务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研究建立公证机构出具假证错证的防范和追责机制,维护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创新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完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

责任股室:公证股

9.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法律援助能力。采取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降低援助标准,为广大城乡贫困弱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兑现奖惩。提升法律援助智能管理云平台的案件管理、审批、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提高法律咨询服务水平。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0.选人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两支队伍,完善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公信力。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1.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和“智慧社矫”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1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平台工作的推广应用。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3.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行业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年度考核、日常管理和业务监管,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4.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司法行政基层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发现涉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报告、移交有关部门。律师依法开展涉黑除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5.改革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出台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法执法部门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命名示范点、开展普法案件征集活动等。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在行政执法、司法活动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重点工作。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6.持续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7.持续坚持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切实发挥县法律顾问团在矛盾排查化解“专业法律服务团”优势,积极服务于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活动。

打造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着力在潭丘打造“董年平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沂江打造“陈建根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金川打造“胡三三人民调解工作室”等一批调解工作室。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助推法治建设

18.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通过定期召开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按照重点落实“三清单一通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整体推进。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9.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开展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法律服务平台有效覆盖。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0.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深入推进“一县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乡一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室、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程,推进法治服务进园区,助力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