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建设范例

融资平台建设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1

关键词:国有企业;融资平台;财务管理;转型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概述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是指地方政府为了方便融资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简称城投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成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政策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到的资金投入城市基础建设开发、公用事业建设、政府政策性扶持的企业等方面。

二、融资平台企业财务管控的重要性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属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的一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企业财务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加强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管控,不仅能在平台企业中发挥资金管理作用,还能发挥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加强财务自主性,立足于平台企业的发展方向,加快政企分离,能够加快融资平台企业的实体化转型。随着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国家财政为了帮助地方政府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地方政府资金困难的优惠政策。为了使地方融资平台企业的资金获取渠道更加市场化,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担保权限加以控制,从而加剧了融资平台企业筹资的困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助于促进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转型,更好地为地方政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优化财务管控模式,根据市场化需求科学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能完善财务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企业财务风险识别能力,从而使融资平台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内学者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融资方式、管控模式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对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财务管控研究较少,尤其是针对内地三四线城市融资平台企业的战略规划及财务管控模式的研究更少。内地三四线城市基础设施落后,财政收入较低,财政收支与基建投入的矛盾更加突出。地方政府资源的落后加剧了融资平台企业的融资困难,融资平台企业管理层更关注企业的经营融资问题,对企业的财务管控意识比较淡薄。以三四线城市的A融资平台企业为例,其财务管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股权分散,财务管控意识淡薄。A融资平台企业是由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企业根据其融资规模参股投资下属若干全资子公司、参股控制公司及其他合伙公司(含民营企业)等,从而形成集团公司的模式。集团公司并不参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控,特别是对于参股投资的政府政策性需要扶持的民营企业,由于不熟悉其实体经营业务,无法管控其经营范围及产品销售等,因此相关控制子公司的财务大多是受民营企业管理层控制。集团企业出资设立的合伙公司也有一些是与地方乡镇合伙参股成立的子公司,其财务管控职能主要由乡镇财政掌管,财务资金管控没有独立性,不受集团财务集中控制管理。企业股权的投资分散,导致财务决策与集团目标相分离,不能真正为集团企业市场化发展谋取利益。由于地方融资平台承担地方政府经济支付业务,筹集资金压力大,融资风险高,企业的内部管理层更侧重于融资平台企业的资金筹措等方面,对于集团内部的财务管控意识比较淡薄。企业的管理层大多属于当地政府的事业单位领导委派,其意识上更加侧重于服务政府的管理决策,独立的集团经营利益化意识较少。企业财务资金大多受制于地方财政资金决策。由于企业的股权分散化,集团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不能真正为企业市场化服务,更不能有效地发挥其财务监督作用。

(二)地方资产政企不分,财务管控权利受限制。A融资平台企业虽然在股东形式上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但实质上受地方政府决策影响较大,所有权与控制权界限模糊。企业战略规划布局需要服从于地方政府的政治及经济需求。公司治理市场化程度不高,经营发展的自主权较低。业务范围、投资立项、经营决策等都受到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预,很多项目立项审批等都存在人为的主观性、随意性,未考虑企业实际资金压力。由于受到所属地方政府考核体制的约束,政府在决定建设项目和融资方案时,融资规模一般是根据项目建设的需求确定,而不是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融资成本和还款能力而定。比如,根据政府城建要求需要对大型项目建设进度考核,为了加快地方政府项目建设进度,会要求融资平台企业加速项目付款,最终会导致实际支付资金与合同要求不一致等情况。这样会无形中增加融资平台企业的筹资成本及融资风险。融资平台企业的资金管控缺乏自主性,不能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参与经营项目的付款考核,使得企业财务管控缺乏独立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拨给企业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划拨的这些固定资产及存货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属于A融资平台企业及相关的子公司,但其资产的实质使用权却属于政府机关部门。A融资平台企业账面的资产虽然存在,但却不能自主有效地利用,导致企业资产不能发挥其市场价值,无法为企业产生经济利益。地方资产的政企不分、资产的无偿占用,导致了企业市场化转型受限。

(三)财务制度一成不变,核算模式落后。A融资平台企业目前执行的都是国有企业会计制度,日常核算中包括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管理、往来清收、融资成本、项目成本、投资回报等不同项目的核算。企业财务核算是参照国有企业的会计制度执行。对于一些经营特殊行业范围的子公司,仍采用固有的企业财务制度。由于经营公司行业的特殊性,各子公司的财务制度也应有所差异,一成不变的财务制度已无法适应融资平台新衍生企业改革及转型发展的需求。A融资平台企业及相关子公司财务核算模式落后,日常财务工作均以手工核算为主,不能适应公司发展需求。企业下属的房产公司、物业公司、农业公司等特殊行业的公司,由于行业范围不同,其财务核算应有差异。而A融资平台企业不管公司模式是否不同,控制的子公司财务都集中在集团公司统一的金蝶软件进行记账核算。单一记账功能软件不能满足外部机构相关数据的报送需求,因此只能以手工统计核算为主,分项目报送不同的报表及相关的信息数据。报送报表数据的反复及繁琐的核算增加了财务人员工作量,同时也会增加人工核算的失误率,导致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落后的手工核算模式,不能真正意义上满足企业的财务管控信息化需求,更不能为外部相关部门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

四、融资平台企业财务管控建议

(一)厘清政企股权管理权限,增强财务管控意识。融资平台企业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必须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的市场发展中不能只依靠政府机制融资,亟须进行实体化转型,运用新的业务项目进行融资。首先,在管理模式上要厘清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完善融资平台企业管理人独立自主的管理权利。其次,政府应分清政府股东与企业董事管理的职能权限,不能以事业单位的体制要求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政府主体财政不直接干预融资平台公司资金运营,应分清政府与投资企业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融资平台企业需要以集团为纽带,以母公司为主体,以集团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确立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融资平台企业为了降低债务风险需要进行实体化转型发展,只有创造新的资金流,才能解决当地财政及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融资平台企业管理层应明确自身的职责和范围,以融资平台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管理层绩效考核目标,改变一切为政府无偿服务的常态意识。对于实际控制子公司要实施经营业务范围自主控制。对于与扶持单位合作经营公司,要委派专人进行经营管理,并外派财务总监到合作公司进行财务业务管控,增强集团企业财务资金管控集中性。融资平台企业管理层要加强自主财务管控意识,明确自身管理权限,提高集团企业及子公司的财务管控能力,强化财务管控监督责任,做好项目资金支付监管、企业投融资成本及预算计划管控等。

(二)明确自有资产管控,加强财务风险管控。地方融资平台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根据政策调整使用权属于地方政府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但是其管理及所有权归属于A融资平台企业,因此对这些无偿占用的资产需要进行市场化转型发展。企业可以将这些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建册,掌握资产的详细信息,与这些资产无偿使用的政府机关协商,明确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权限。为了市场化转型发展,资产日常维护和管理成本应明确由使用单位承担,并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有偿出租此类资产,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企业管理此类资产和存货等,发挥资产的市场价值。管理决策是融资平台企业风险管控的主要来源。融资平台企业日常经营范围中涉及投融资、项目工程建设、房产开发销售、资产债权回收等,是否科学有效地管理决策,是影响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的主要因素。科学提高财务管理决策水平,建立有效的财务决策制度及流程,不盲目依附管理层个人意愿,根据制度执行,提高财务风险防控意识。财务管控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减少主观人为干预,防范筹资及税务等风险。融资平台企业需要制定出严谨的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健全部门专项风险管控制度,将风险管控制度落实到融资平台企业的每一个角落。

(三)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改进财务核算模式。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核算,不能止步于以单一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以手工统计核算为基础的模式。随着融资平台企业实体化转型发展需要,必然会衍生出与融资平台企业相关的各种经营业务,由于涉及的行业多,财务的核算也需要进行改变,对应的财务核算模块需要进行信息化建设。因此,融资平台企业需要根据各个子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出符合各个公司的财务制度,总体应以母公司财务制度为主,对于特殊子公司的财务制度需要进行细化分则,各子公司根据细化的财务操作模式执行。融资平台企业需要依据不同行业模块进行财务信息化搭建。对于不同行业子公司需要配套相关财务软件,进行日常账务处理及核算。集团企业需要聘请专业信息化团队搭建集团集成大数据信息系统,进行财务管控分解。融资平台企业可以根据各子公司不同经营板块生成不同的信息数据模块,从根本上摆脱大量手工核算统计工作。利用不同的软件模块集成大数据共享系统,让数据资源信息共享,能系统有效地提高企业财务分析管控能力。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不仅能解放财务人员手工核算,还能为外部需求部门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创造便利条件。通过科学有效的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不仅能强化财务管控的能力,还能利用财务数据分析促进业务范围的拓展及提高,为平台企业的实体化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内控机制,优化绩效考核。融资平台企业风险防控需要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融资平台企业风险应对机制的改革力度,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要加强内控监管机制的创新能力,完善财务资金管理系统,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循序渐进地增强融资平台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融资平台企业要提高对财务系统的监管力度,实体业务转型必须在监督体制的框架下进行,并逐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由于融资平台企业下辖较多的子公司,这更增加了财务数据管理难度,需要通过风险监管系统,运用网络大数据等手段提高财务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风险控制。

2、通过激励机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和优化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从平台企业实体转型的总体战略目标出发,根据盈利性、合规性、创新性制定融资平台企业及子公司不同的考核指标。根据集团及子公司不同的考核指标实现融资平台企业转型发展的真正目标。综上,随着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化推进,推动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实体化改革转型已经迫在眉睫。融资平台企业财务管控工作在平台企业转型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本文从股权分散、资产归属不明确、财务核算手段落后等三个方面对A融资平台企业现有财务管控进行分析,指出了企业财务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又从厘清政企关系、明确资产性质、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做好内部控制等方面上分析了平台企业加强财务管控的措施。希望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能加强财务管控,提高企业在市场中融资的竞争力,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将融资平台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崔润琼.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财务风险及其控制研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1(17).

[2]郭辉.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质量与市场,2020(24).

[3]景蛰.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会计的核算方法及建议[J].纳税,2019.13(08).

[4]谭群.浅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中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优化措施[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32(07).

[5]杨天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控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8(15).

[6]赵文辉.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财务风险研究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8(11).

[7]段鹏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风险的防范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13.

[8]李丽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财务风险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2(05).

[9]赵文娟.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转型中的财务管理问题探析[J].财会学习,2022(03).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2

(一)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方式的市场化程度低

现行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相对单一,致使融资渠道狭窄,与此同时,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服务也较为薄弱。又由于现行金融服务体系及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社会资本和国外资金较难进入到城镇化建设领域。于是出现了融资困难与资金闲臵并存的现象。一方面,社会资本相对充裕,但另一方面又出现部分社会资金找不到可靠投资渠道而低效运作或产生“闲臵”,在准公益性行业和部分经营性行业,社会资本竞争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方式的市场化程度低。

(二)事权与财力的不相匹配,财政运转困难

在目前事权划分的财税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融资冲动,又由于预算法的限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设立投融资平台来进行融资。然而,地方政府这个资金使用主体与投融资平台这个债务主体又是脱节的,从而造成了地方政府债务清偿责任不清;同时,由于缺乏稳定的地方税收入,地方政府偿债来源主要依赖土地,容易造成过高的地价和高房价。土地经营权重复抵押等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公共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靠财政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打破,城镇化发展的市场化比重过低,市场化融资渠道不畅。由于事权与财力的不相匹配,从而使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运转困难,导致新型城镇化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要难以得到满足。

(三)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政策不足

目前,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服务和金融政策难以满足城镇化建设中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要。同时,传统的城镇化建设中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客观上来讲,其收益也不能调动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性,从而难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以致城镇化过程中融资十分困难,另一方面,金融服务民生,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金融政策不足或缺乏,严重影响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解决民生问题既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必然要加大对失业、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方面所需的资金投入。而目前,金融服务政策的不到位、补偿机制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城镇化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城镇化投融资平台运转亟待完善

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转存在以下主要风险:其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名义上是公司贷款,实际上其债务由政府隐性负担。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迅速增长,政府的隐性债务快速增加。二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其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投融资平台运行缺乏有效的约束,市场经营管理人才严重不足,致使投融资决策往往出现失误。另外,地方政府的各种平台公司其外在监督也较为缺乏,致使部分地方政府融资金额巨大,有的大大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容易引起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

二、当前城镇化建设中投融资主要模式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城镇化过程中不同的投资需求特点,尝试了投资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较为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有:

(一)政府驱动型的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通过政府建设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从而使开发性、生产性项目更多的由社会资本来建设。这种政府驱动型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其明显缺陷是:地方政府有限的财力相对于巨大的城镇化资金需求,往往是杯水车薪,因此,这样的城镇化往往整体水平不高,配套也不健全。

(二)由企业为主参与的经营城市型投融资模式

由企业为主搭建的投融资平台来进行城镇化全过程的开发并“经营城市”。虽然该模式减少了政府的压力,创新了机制,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新模式。但这种模式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这种城镇化的收益主要来自土地的开发,而企业搭建的平台公司其动机就是追求高额利润,于是这种模式下的城镇化所带来的大部分收益,自然也就归于了企业。同时,这种模式的城镇化水平,规模均依赖于企业的投资平台,因此,该模型的城镇化建设,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三)地方政府靠开发城镇土地的经营土地模式

东部沿海地区地方政府通过对土地的经营,把土地作为融资的工具来解决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资金问题,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当然,这种方式对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不一定很合适。因为欠发达地区土地资源虽丰富,但土地价格相对较低,相对于城镇建设的巨大投资来说,只不过杯水车薪。另外,土地经营,提高了土地价格,成本会转嫁到进入城镇的农民身上,从而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城镇化注定是不可持续发展的。

(四)国际上城镇化建设中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几种模式

目前国际上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的选择,虽然国家不同,但普遍还是与其财政体制和金融体系结构有关。通常有:一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当然,中央政府每年对地方政府债券总发行量,发行计划,债券的数额等进行严格控制。如战后日本各级地方政府为保障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资金需要,而采用发行地方政府公债的方式。二是发行市政债券融资模式。如美国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所需资金,通常连续发行几期市政债券,以有效缓解当地政府市政建设资金缺乏的困境。三是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即私人资本在各级政府的监督和扶持下,进行公用事业项目的开发与经营。如法国各级政府采用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即是如此。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需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传统城镇化主要依靠政府,取决于财政的状况,因而是不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应注重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形成项目建设市场化、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新格局。

(一)注重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

城镇化涉及到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乃至工业、农业等各种行业,城镇化过程中可依托不同的产业组建不同的投融资平台,以承担城镇化建设投资人职能。具体可组建以下这些投融资平台:一类是为解决公园、广场、保障性住房等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问题而搭建的,以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而构成的投融资平台。一类是借助产业园区,通过产业园区建设来推动城镇化建设而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还有一类是依托与地方政府有密切联系的农业龙头企业而搭建的农业产业化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而促进农村城镇化。此外还有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公司以民间资本为主组建,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

(二)与城市经营相结合,推动城市整体功能开发

在进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参考不同的城镇化建设开发模式,并做到不同成本资金配合使用,高效运用城市资源并做到公平配置,在此基础上,政府和企业共同推动城市整体功能开发,有效地将城镇土地经营、开发,城市功能的运营以及招商平台公司的搭建等有机结合,以促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机制的创新。鼓励运用特许经营授予、收费收入支持、财政补贴、政府回购等形式进行融资创新。

(三)加大城镇化过程中融资方式和模式的创新

新型城镇化正是社会资本大有作为的地方,因此,新型城镇化应大力吸引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城市建设项目的融资创新。比如:以项目周边土地开发运营来换取项目建设资金的融资模式;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规划一定地区,以该地区未来的地方政府收益甚至地方税收增量部分作为融资手段来解决该地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非经营性项目的资金困境问题。当然,对于城市经营性项目,采用的融资手段和方式就更多、更灵活。如:建造-移交、建造-运营-移交、移交-运营-移交以及产权转让、特许经营权转让等。

(四)完善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3

(一)统筹化运作模式缺乏

2014年江西省融资平台总资产规模大部分低于50亿元,由于整合力度不强、资源注入不够,省、市、县(区)各级平台总资产规模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了全省污水处理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外,鲜有通过省、市域,龙头企业统筹的方式集合多方力量,统筹运作项目融资。

(二)市场化运作模式缺乏

就全省融资平台来看,货币资金普遍偏少,平均仅占总资产的7.5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1%;土地使用权占总资产的比重平均为46.3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2.76%,以土地出让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及抵押物。而江西省矿产、水资源丰富,是农业大省,而大额矿权、水域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融资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相关产权交易、确认、评估和抵质押登记机构、制度尚未建立。

(三)风险防控机制缺乏

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率偏高,直接影响了融资空间。有些设区市财政负债超过政府当年可支配财力。全省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没有健全,风险预警和统筹管控能力较弱。

二、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融资政策建议

(一)就监管政策限制,构建市场化运作主体

一是引进民营、外资等社会资金,注入土地、矿权、园区、收费权、水域经营权、企业和金融股权等经营性资源,构建以企业信用为依托的市场化运作主体即城市综合运营商,突破监管政策对融资平台为公益类项目融资的限制,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能为城镇化建设各领域项目融资的合格融资主体。二是省域统筹建设市县项目时,由省、市县公司和投资者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或创建城市开发基金,构建省域统筹的市场化运作主体,壮大公司、基金实力,统一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其中组建项目投资公司类似于城投公司,政府对此熟悉但因引入新的资金将会稀释原股东的控制权从而不利于再次引入新的投资者;成立开发基金适合滚动开发,便于再次引入社会资金扩大规模,能以股权投资作为种子资金撬动大额信贷融资,但对市场化运作要求较高。

(二)就融资主体分散,构建统筹化运作模式

一是针对省内融资主体分散的现状,在省级层面,由省直各主管部门牵头,分别打造、整合各行业以企业信用为主要依托、市场运作为基石的省级投融资平台,以“统借统还”模式破解全省同质性项目融资难题。二是构建统筹化运作模式。由省级公司统筹市县项目建设与融资,市县级政府以投资或代建等形式参与建设、融资和还款。大力推广中小企业“四台一会”和龙头企业统筹园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农户贷款这些统筹化融资模式。

(三)就融资资源缺乏,构建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是创造融资资源。建立公共收费制度,以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收费权作为融资资源;建立补贴制度,以农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路建设等项目的政府补贴作为融资资源;建立政府购买制度,以政府的项目补偿金,公共领域发展基金,政府偿债基金,政府回购款等作为融资资源;建立资源转化制度,土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后,结余土地的出让收入可作为融资资源,冠名权、矿权、水域经营权、收费权等可作为融资资源;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等的确权、抵押、交易机制,将农村资源转化为融资资源。二是整合挖掘融资资源。按“以丰补欠”的理念捆绑、组合项目,共同融资,以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资源解决公益性项目融资难问题;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方式挖掘、盘活融资资源。

(四)就融资渠道单一,构建多元化筹资模式

一是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中的PTI、BOT、TOT等融资方式,引导民营、外资资金参与城镇化项目建设。二是争取市政债券发行试点,建立城镇化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农业风险基金等,充实项目建设资本金。三是综合运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信托、股票、保险资产债权和股权投资计划、资产证券化、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融资方式,鼓励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参与的方式,解决资金难题,从而达到融资和避险双重目的。

(五)就政府债务风险,构建高位统筹机制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4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模式;研究;广西

1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广西城镇化发展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至2020年达到54%;实现新增城镇人口700万左右,促进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2014年12月以来,广西9个市、县、镇分三批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在全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现场交流会上,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已在不同地区开展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试点工作:国家层面有9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8个智慧城市试点、5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4个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3个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3个建制镇示范试点、2个产城融合发展试点、1个海绵城市试点、1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等;自治区层面有7个海绵城市、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30个产城互动、101个百镇建设示范工程以及28个农民工创业园和3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等。另据政府信息网报道,截至2018年底,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5%,全区农民工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达到80%左右,全区改造棚户区8万套,9个城市实现与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然而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仍有不少短板,如城镇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培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就医、就业、农民工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配置相对较薄弱、城乡缺乏有效联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尚未形成新型城镇化集约投融资群等。

2广西新型城镇化投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广西新型城镇化投融资环境

2.1.1地方政策

2015年2月,广西出台《自治区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若干政策》,政策提出要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建立稳定多元的城镇化建设投入机制。广西各试点城市也相继出台50多个涉及人、地、钱的政策措施及一批配套政策,如柳州市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柳州市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等。

2.1.2投融资平台情况

广西分别在交通、铁路、地方金融市场、国有资产经营、特色产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等领域构建了相应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平台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多方融集资金,积极拓展投资项目,以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公司在促进广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政策优势和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从而推动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布局和优化结构调整,促进广西新型城镇化经济社会发展。在政府性债务方面,据中国金融信息网报道,截至2018年末,广西各级政府性债务余额6414.63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5488.97亿元,按偿还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可分为一般债务3398.81亿元、专项债务2090.16亿元,2018年广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975.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为3678.6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297.12亿元。

2.1.3金融行业情况

金融组织体系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部分试点镇有进驻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也为试点镇的城市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9月广西金融业主要指标统计表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31669.12亿元,本外币各项贷余额为29753.52亿元,全区金融机构总共604家,其中上市公司45家、新三板挂牌67家、小额贷款公司38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12家。

2.1.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情况

在PPP项目方面,据中新网消息,截至2018年12月底,广西入库项目总数296个,投资总额2812亿元,涵盖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领域,累计落地签约项目120个,签约率40.5%,其中民营企业签约45个,签约率37.5%。

2.2广西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2.2.1投融资总量无法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期限长,社会外部效益强、商业效益不高,在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农民工的转移及社保、住房安置等都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金融投入数量有限致使资金不足,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矛盾,而商业性金融企业的营利性必然致使其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有限性,由此导致总投入不足,除非政府有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投资。以农民工市民化为例。据专家测算,2020年之前广西约有600万农民工城镇市民化,以农民工市民化成本10万元为标准(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价格),不考虑其他影响,则未来3年需投资3000亿,这远超出广西的财力。

2.2.2过度依赖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而随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清理整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相关政策,银监会要求各银行机构对融资平台贷款按照“降旧控新”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平台贷款总量,在使得融资平台从银行获得融资支持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中央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控,明确了“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同时新预算法也对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做出限制性规定,要求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即是说地方政府债务受到规模控制,政府投融资行为受到严格限定。而且近几年,平台公司进入偿债高峰期,特别是最近两年,使之风险加大,过度依赖平台公司已不现实,平台公司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2.2.3土地财政支持有限

土地财政在过去一段时间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2010—2011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占比甚至高达80%以上。在广西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财政同样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但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必然越来越少,另外由于房价上升以及房产泡沫,中央政府的打压,紧缩地根、银根等,都必将导致土地财政收入规模也将持续下降。

2.2.4地方财力有限,政府存量债务高

由于财力紧张,政府存量债务高,进一步限制了财政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支持。近年来,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政府通过融资投入项目建设,形成了较高额度的存量债务。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核心指标是政府债务率,为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是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一般以100%作为警戒线。当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包括地方本级公共财政收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等。

2.2.5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政策性信贷准入门槛高

一是辖区银行组织体系不健全。来宾市还没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银行、保险、证券、小微金融机构网点仍然偏少,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上市融资还未有突破,金融业态比较少,金融总量偏小。2016年,来宾市存贷款总量分别只占全区总量的2.51%和2.06%,金融供给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力度明显不足。二是政策性银行对欠发达地区信贷准入门槛高。如农发行总行规定城镇化项目所在区域最新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原则上达到10亿元以上,而来宾市县域财政基本上达不到准入条件,建设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难。

2.2.6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都没能很好地解决,特别是目前受到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影响,广西市场较低迷,企业经营困难,大多中小微企业因盈利水平低甚至亏损、现金流不足、抵押物不足等,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

3新型城镇化资金需求分析

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新型城镇化最根本是让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测算新型城镇化资金需求,具体包括两方面的资金需求:一是农民工市民化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新增投入的资金需求;二是安排农民工就业所需的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这两者加总,然后再加上需要偿还的政府债务,可以大体作为来宾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总需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从内容来看包括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从分担主体来说,分为政府成本、企业成本、个人成本。

3.1政府成本

基础设施成本是指为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所导致的市政公共设施需求而须投入的财政资金;公共管理成本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政府为其提供公共事务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需求而须投入的财政资金;教育成本是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由此产生的新增政府在教育方面须投入的财政资金;社保成本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政府为其提供社保而须投入的财政资金;就业服务成本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政府为其提供就业服务管理而须投入的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保障成本是政府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的住房需求而须投入的财政资金。

3.2企业成本

就业服务成本是企业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能力与技能而发生的费用;社保是企业为其提供社保而必需的费用。

3.3个人成本

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自身承担消费性支出、社保等。

4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建议

4.1拓宽融资渠道

4.1.1加大资本市场融资

(1)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交易融资。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重点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和重点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做好扶优扶强工作,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较高、社会经济效益较高、条件较成熟的企业优先重点支持其上市融资。对照新三板和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企业挂牌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育计划,有序推进企业挂牌工作。(2)加强债券融资。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按主体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企业)债券。债券融资属于直接融资,比较金融机构的融资,具有时间更长、成本更低等优点,在城镇化建设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加强债券融资。(3)鼓励发展投资基金。根据发展需要,可依法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共服务发展基金、住房保障发展基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以及信托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有效参与。(4)拓展存量城市资产资本化融资渠道。这是以城市拥有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及闲置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组合、租赁、转让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和有效运作,转化为可以增值的活化资本,使其保值、增值和盈利,形成城市化建设再投资的循环资本,从而强化城镇化建设的造血功能。

4.1.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需要资金支持周期长等特点,其更适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建设方式,推广PPP模式,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重大变革,更是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突破,有利于释放市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融资租赁、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将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内在动力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和运营机制,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通过BBO、BBO、BTO、BOT、BOO等形式,参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推广PPP模式要放宽准入条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政府补贴机制、监管机制,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以更多样化方式进行合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4.1.3扩大金融机构融资

要建立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银行性金融的先导作用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低成本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资金来源创新、模式创新、信贷体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服务城镇化建设;开发创新专业化、个性化、灵活多样的新型城镇化系列信贷产品;探索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探索利用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4.1.4健全担保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鼓励推动公私资本入股担保公司;推动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公司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及保险相结合方式;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范围,鼓励开展收费权、排污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等创新担保贷款业务,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探索利用工程发电、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

4.1.5积极争取社保基金投资

社保基金主要是指养老基金,其是一种规模较大的资金来源渠道,社保基金的投资会对社会资金产生带动效应,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民生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养老基金与公共基础设施都具有政策性、规模性、长期性、安全性,养老基金可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

4.1.6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

加强金融机构协调配合,用好各类国际资金,为广西新型城镇化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如国外长期贷款融资、国际证券融资。

4.2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环境

4.2.1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坚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广西区情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的政府功能与市场作用有机结合,投资主体和融资格局多元化发展,市场环境公平有序,投资综合效益大幅提高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4.2.2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不断完善城乡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持续增加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实现金融现代支付工具全覆盖,提高农民的银行卡持有量,引导和带动农民用卡、刷卡,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基础支付服务。

4.2.3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机制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确立财政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

4.3打造有活力的融资平台

融资平台对广西城镇建设的发展发挥资金供给方面的基础性功能,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融资平台的转型关系到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成败,也关系到地方国有资本和城市资源的利用和经营效益,在新时期融资平台的发展转型中迫切需要与这两大改革任务同步推进。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地方融资平台应结合自身优势,可通过推进集团公司改造,实施优化布局和投融资结构、整合资源、完善经营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等改革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不断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打造有活力的融资平台。

4.4加快供销合作社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模式创新

农村金融是活跃农村经济、解决“三农”发展瓶颈的关键因素。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供销合作社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提出了要求。广西供销合作社应借鉴其他地方供销合作社的做法,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如山东省在供销合作社内部开展“花生银行”“粮食银行”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浙江省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覆盖农村的经营网络,搭建平台引入社会金融机构;陕西省则探索出“政府(扶贫办)+供销社(供销集团)+金融(保险)+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现代农业产业精准脱贫模式。

4.5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处理程序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5

 

自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到党的十六大召开,第一次提出“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并对“文化产业”的地位、作用、发展目标以及与文化事业发展的关系做了全面的论述;再到最近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些都说明文化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对我国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渐凸显,金融的支持作用更显重要。但由于我国金融服务不完善,文化产业改革和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导致金融对文化产业支持不足。以十七届六中全会振兴社会主义文化为契机,未来我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将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如何破解文化产业融资困局、增加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进而成为文化大国?这必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着力点。   一、文化产业的界定及其投资特性   2003年,文化部制定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通过对比分析各个国家对文化产业的不同定义,文化产业内涵的共性为:(1)文化产业是符号性商品和服务;(2)文化产业凝结知识产权;(3)文化产业以创意为发展方向、以内容为核心,其发展主要依靠精神成果和智力投入;(4)文化产业具备产业体系。①同时,文化产业也有自身的投资特性:第一,高风险性与高收益并存。文化需求并不是一项必需品,具有相当大的可供选择性,很难确定消费者对新文化产品的评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得文化消费者钟情于知名艺术作品。同时,高风险也伴随着高收益,文化产品的非排他性,使其受众巨大。如国产动漫电影《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牛气冲天》,投入六百万,综合收益一亿多元。第二,高收入弹性。一般情况下,只有当个体的物质生活达到一定高度后,精神需求足够大并到可以支撑一个产业发展的程度时,文化产业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兴起和发展起来。2008年,我国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依据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文化消费将会大幅度增长。第三,投资聚集性。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相对比较集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或者初始投资所占比例很大。一次性大规模的初始投资,规模宏大,配套性强,必须同时建成才能发挥作用,因而一开始就需要有较大规模的初始资本,而实体产业的投资则是均匀的融合于产品生产过程中。此外,文化产业还具有资源需求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一次投入、一次研发、成果可多次转化;进入门槛低,吸纳劳动力强等投资特点。①   二、文化产业的金融困局   文化产业作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的绿色产业,相对于传统产业具有较强的拉动性与溢出效应,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虽然发展势头良好,但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文化企业素质较差、产业集中度不高、原创能力不强、文化外贸逆差仍比较突出。虽然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有多方面的助力,但目前其金融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和紧迫。   1.文化产业缺乏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   金融服务体系不但实现资源的跨时空配置,更实现了资源高效、合理的分配。金融服务体系的融资职能、风险保障职能等等,都可以为相关产业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严重滞后。具体表现为:产业融资平台建设不太完善;融资渠道数量较为有限;投资主体的多样化建设滞后;金融的保障体系建设不完善等。   2.政府支持建设力度有待加强。财政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是国际惯例。文化产业尤其是非盈利性质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支持。我国各级政府虽然不断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力度,但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尚未形成,财政投入的资金未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税收政策优惠方面,大多数文化企业未能像高科技企业那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文化产业的金融理念有待革新。虽然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但不少人认为金融业只是单纯的输血给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一方面,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文化产业在给金融业提供投资机会的同时,也促使金融业进行自我改革和创新;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独立的法人需要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进行衡量,这也促使文化企业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实力。在这种相互影响、作用的过程中,两大产业不断融合。   综合上述,当前文化产业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如何打破融资瓶颈,促进文化金融产业做大做强,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由于文化产业先天的特质,依靠其自身,发展有限。那么借助国家政策的扶持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发达国家已具有相关的发展经验,如:依靠政府支持,拓宽文化产业筹集渠道等。那么如何借鉴这些经验,完成文化企业政策支持的中国化路径,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是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这些政策不仅仅是金融政策,还包括人才培养、配套设施建设等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文化产业发展的较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在各种鼓励性的政策(尤其是金融政策)支持下,依靠金融市场的力量,金融中介机构深入文化产业微观企业中,才能达到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良好互动,依靠资本的力量,充分挖掘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下面将从上述两个方面政策与金融市场来探讨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事业,以期从根本上破解文化产业的困局。   (一)政府政策的先行规划引导   产业要发展,政策要先行。由于文化产业特有的投融资特征,融资难亟待政府相关政策的规划引导。“十二五”规划指出:“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在刚刚结束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中央更是将未来工作的重心放到了文化体制改革上面,努力寻求一条解决文化问题的政治路径。这必将成为我国未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发展的总纲。#p#分页标题#e#   正是在中央这种大力推广之下,全国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保障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如北京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广东的《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上海的《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等。   (二)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平台建设、投融资渠道建设、文化产业外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保障体系建设等。目前,我国上至政府高层下至银行家、企业家都在大力推进这些方面的建设。我国正在走一条“政策鼓励发展,搭建平台建设,创新文化产品,扩宽融资途径”的道路。即是:依靠政府在文化产业的优惠和鼓励政策,扶持文化企业资金融通的安排,文化部等各部委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的服务平台或者文化交易所等平台,利用金融手段创新文化类金融产品,以便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积极为文化产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发掘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扩宽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1.文化产业金融平台建设。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有利于降低信息成本,有效避免交易双方互相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平台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文化企业和资本市场之间信息与资源的不对称。但平台建设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加之前期投入较大,因此必须由政府主导来推动完成。我国最典型的平台建设是文化产权交易所和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   (1)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是文化产业企业投融资渠道的突破口,同时也是政府推动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核心工作。目前,上海、深圳、成都、沈阳、合肥、广州、北京等地已相继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能够建立文化产业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体系,搭起一座嫁接文化与资本的桥梁,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我国既有的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渠道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包括了平台、产品、功能、市场的创新。第一,平台创新。文化产权交易所一边连接着银行、保险、风投、担保、再担保、投行等金融机构,资本充足,一边又连接着画廊、影视公司、出版社、传媒企业等艺术机构,储备了大量优秀的文化和艺术作品。因此,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出现为文化产业和金融产业搭建了一个沟通的平台。第二,产品创新。文化产权交易所利用文化产业和金融业的相关资源,创新文化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如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了齐白石作品的权益类理财产品,完成第一宗文化企业产权融资项目。该交易所的艺术品金融理财计划、艺术品权益流通产品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目前重点推出的三项全新交易品种。第三,功能创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不仅是文化产权交易的平台,而且也是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企业孵化加速平台和文化产权登记平台。这是一个多功能、综合性的文化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不仅能够激励年轻艺术家的创作热情,提高艺术家的知名度,而且能降低相关产品的投资风险,更重要的是它为文化企业提供了一种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第四,市场创新。文化产权交易所以及交易商共同构建了一个标准的艺术品二级市场。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商以及画廊、拍卖公司等艺术中介机构将形成一个稳定的共荣共利关系,取代以往各自为政的杂乱的二级市场局面。   (2)文化部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当前,文化部推动建设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推出文化企业和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网上项目对接机制,进一步拓宽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该平台依托中国文化产业网,有效整合各资本市场资源,意在建设成集政府指导政策对外、文化产业投融资信息交流、金融业务在线办理、金融产品发行、项目咨询投资、产品展示交易、行业知识普及培训等各类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2.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建设。由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具有投资大、风险高的特点,同时文化企业多是“轻”资产,没有土地、厂房、设备等抵押物,文化产业出现融资难的问题。那么解决该问题,通过多种途径鼓励金融业为文化产业输血,必须依靠相关政策、金融机构的大力推进。   (1)文化产业的间接融资渠道。一般来说,间接融资渠道包括银行、保险等机构,一般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到期还本付息。   由于文化产业先天性的缺陷,更加需要政府以其信用来解决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问题。   第一,银行给予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信贷支持,不仅需要银行要创新信贷产品,转变相关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也需要文化产业建立起符合银行业信贷的指标。针对于文化产业的企业缺少可以用做抵押担保的资产、核心产品较难评估的问题,银行需要制定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探索实行联保联贷模式。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于处于文化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第二,保险机构试水文化产业。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广义来讲,保险机构服务也算是金融保障服务体系之一。文化产业具有高风险的特性,需要保险机构对文化产业进行风险保障。2010年,文化部与中国保监会在京联合举行“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同时公布了第一批11个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①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3家首批试点保险公司。   第三,文化产业的融资租赁与担保业务。培育和发展面向文化产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加大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进一步发挥现有文化产业担保公司作用,引导和鼓励国资、民资、外资等各类资本参与文化产业领域的融资担保服务,使各类担保公司更好地为推动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服务。#p#分页标题#e#   (2)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渠道建设。资本市场对于发股和发债主体都进行较为严格的监管和信息披露,股权投资基金对于入股企业都会有严格的审查。因此相对于间接融资来说,直接融资对于文化企业具有较高要求。   第一,文化企业的股票市场融资。随着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逐渐完善,直接融资在社会中所占比例不断加大,利用既有的资本市场为文化产业融资成为了合理的选择。文化企业上市可以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持续发展获得稳定的融资渠道,并借此可形成良性循环。所谓的良性循环包括:文化企业应通过上市的方式引进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借此开拓市场空间,打通国际融资渠道;文化企业上市后便成为公众公司,知名度的提高使其在吸引人才、获取信贷支持等方面更为快捷有效;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可以为文化企业吸引人才和提供资金;上市还是规范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二,股权投资基金入股投资。无论是2009年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还是2010年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都为股权投资文化产业提供了条件。过去多投资于一些互联网和生产型企业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在将更多的目光投射在文化产业上。通过政府注资、吸引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国有文化投资机构的实力,提高其对文化产业的投资能力;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文化企业债权和股权,参与面向文化产业的股权投资基金。专项的文化产业基金设立,能够为文化产业类项目和企业提供创业和发展资金,其示范效应将引导社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及境外投资机构的资金流向文化产业。   3.外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竞争环境、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特别是法制环境、诚信环境、竞争环境,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方面,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更显重要。目前,急需制定文化市场各行业的服务标准以及文化产品生产标准,建立全国信息公开、共享的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上述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必将助文化产业“腾飞”,助金融业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我国文化金融产业的构建,需要在充分吸收了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道路———政策鼓励发展,搭建平台建设,创新文融产品,扩宽融资途径。   四、完善文化产业金融支持政策的相关建议   目前,在中央大力推动和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下,文化事业蓬勃向上、文化产业迅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地文化产业建设急功近利、矫枉过正。这体现在地方政府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并未跳出抓工业经济的路径,仍旧追求“大项目、大园区”建设,无法完全摆脱利用土地资源启动、盖楼追求瞬间见效的传统经济的增长模式。比如:连云港市在建设动漫园区时,一个小小的文化动漫创业项目最终被无限放大,占地达450亩,承担创业大厦、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企业总部、动画制作中心、创意中心、动漫商业街、星级酒店和国家人才公寓等诸多混合功能的园区①。其深层次原因是,新形势下我国地方行政考核制度建设较为滞后。   未来更需要中央研究具体的文化发展综合政绩考核体系标准,以便科学发展文化产业。二是文化产业建设区域、行业同质化严重,竞争无序化。在中央大力的倡导下,各个地方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文化建设,但大部分聚焦于盈利性较好的文化项目,大搞文化园区建设,没有因地制宜,利用好本地的特色文化项目,同时没有能够坚持适度化发展原则。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内的文化市场引入强势新的产品,从而解决产品同质化和相同目标用户规模饱和的瓶颈。   如中国的网游业以收购全球的优质资源形成全球化的生产能力,从而植入中国文化、解决版权和同质化问题,同时更大范围地开拓用户群体。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针对文化产业企业的优惠措施在具体实施中往往存在“冒名顶替”之嫌。比如说:目前我国正在对房地产进行严格的调控措施,但众多房地商采用“影视搭台,地产唱戏”的“文化+地产”的模式,变向获得优惠资金支持,进行房地产投资。这就需要目前的文化产业优惠政策能够精准定位目标企业,充分实现国家产业振兴的目的。   针对于上面这些主要问题,未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必须坚持金融业“市场化”的总原则,坚持效果与效率的协调统一。文化产业天然较好的投资属性是催生金融创新支持的动力,但同时如何与政策协调统一、降低行政干预、靠市场化运作也成为文化产业发展不断解决和完善的问题。总结起来,未来金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文化产业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一是金融为文化产业融“资”更为提高。在文化产业建设中,更需要围绕第三方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及中介组织建设,发展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融资,健全文化项目风险评估、交易、担保的法律规范等。金融机构应按照“一业一策”的思路,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形式。二是融资基础上的融“智”功能更为凸显。   资本带来了资源的集聚,对于文化产业来说最重要的资源便是人力资源。文化产业领域的金融创新更应着力于汇聚各类智力要素,促进文化产业创意活动。在艺术创作、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创意能力的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三是金融的高级环节———融“制”功能。不同的融资方式带来不同的责、权、利再安排,对企业乃至整个产业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合理的融资制度安排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要素组合、改善产业运行。   因此,金融制度安排能够很好地确立法人产权制度,理顺出资者、管理者、法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加快文化企业制度创新。同时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赴海外募股融资,倒逼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加快培育纵向一体化的旗舰型龙头企业。#p#分页标题#e#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6

关键词: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困境;破解之路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雄厚的公共建设资金予以支持。但融资难却是横亘在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中的重要障碍。如何突破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是河南省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逾越的难题之一。因此,本文针对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困境及破解之路研究,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与社会价值。

一、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其融资现状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本质内涵

城镇化指的是在工业化持续发展的带动下,非农产业向城镇不断聚集,进而使得农村人口向城镇不断转移、城镇规模与数量不断扩大、农村地域朝着城镇地域不断转化、城镇生活方式与城镇文明向农村不断扩散的发展过程。从宏观角度看,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也是新时代文明发展的主要标志[1]。而新型城镇化是相对于以往的传统城镇化提出的,是对传统城镇化模式有选择地继承与创新。其中,新型城镇化之所以称之为“新”,主要是由于其秉承“以人为本”“生态集约”“统筹发展”的原则,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动力,切实推动城市的生态化、集群化、现代化以及农村的城镇化发展,全方位提高城镇化的水平与质量,走生态环保、功能健全、科学发展、和谐友好、高效集约、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城镇发展道路[2]。大力推动河南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对扩大内需、培育增长点、保持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状况

河南省作为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区域,目前得益于我国“中部崛起”战略的支持,经济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同时,河南省作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地理位置优越,非常适宜城镇化系统内外的物流、人流、信息流和能量流的集聚与扩散[3],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具有良好的聚集、示范和辐射作用。近几年来,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较快,城镇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2017年河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43.80%、45.20%、46.85%、48.50%、50.16%,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初步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地方中小城镇相辅相成、层次分明、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体系。但是,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基数大,城镇化发展水平相比其他先进省份以及全国的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河南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6个百分点;按照全国各省市城镇化水平排名,河南省城镇化水平仍然处于下游,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居于倒数第7位[4]。

(三)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需求状况

影响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因素涉及多个方面,资金需求是关键性因素。2011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中原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三化”协调发展。为此,河南省不断优化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保障能力,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动力支撑。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仅在2016年,河南省对城市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生态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达到176个,总投资1260亿元;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社会事业项目185个,总投资1462亿元;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62个,总投资867亿元。同时,河南省还加快了城市道路、地下通道、立交桥、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形成了高效方便的交通网络。这些城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3]。河南省要想全面实现符合“以人为本”“生态集约”“统筹发展”特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地提升河南省城镇化率,势必会增加对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等的融资需求。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全国人均建设投入资金约5.45万元。按照《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规划目标,河南省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左右,争取实现新增1100万左右农村转移人口[4],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投入建设资金至少5995亿元。因此,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较高的融资压力,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困境,创新和完善河南省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政策,有利于河南省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破解融资困境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011年,我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了农村人口,即城镇化率首次超过了50%,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工业化时代结束之后,城市化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快步前进的有力引擎。市场化、工业化与城市化成为拉动我国不断向前发展的“三驾马车”。城镇化发展是贯彻与执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性举措。河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农村人口基数大,其城镇化的发展成效与发展水平,对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或制约作用。但融资问题成为限制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瓶颈。

(二)有利于实现河南省融资市场与新型城镇化的同步发展

近年来,河南省在发展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金融市场给予的支持非常有限,这也导致融资难成为河南省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限制性因素。具体来讲,当前河南省金融领域中的资金投向、机构运作成效、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执行、产品布局等,都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速度与发展水平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因此,在推进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全面分析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融资困境,探究能够成功破解这些困境的针对性策略或路径,对促进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益于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系列目标,涉及范围极其广泛,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新进居民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产品供给等,且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庞大的资金予以支持[5]。一般来说,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拨款、财政拨款、外资引进、债券、国内贷款及其他类型的资金等渠道。但河南省在新型城镇化方面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所得,融资手段单一,加之土地资源有限、融资平台风险较大等问题,使得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较大的资金制约问题。由此可见,破解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困境,对于推动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三、当前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融资困境

(一)政府财政投入占主导,资金来源不足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农民走向城镇,但这并非简单的人口由农村流向城市,更多的是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综合性工程建设项目,而这些任务的完成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予以支撑。据统计,城镇每增加1人,就需要城镇投入固定资产近5万元[6]。河南省人口基数较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更为庞大。河南省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资金来源中,政府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占47.46%,债券融资占28.17%,金融机构融资占14.98%,民间(其他)资金占9.39%。财政投入仍然是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最主要的投资主体,而各地区的金融机构更看重的是投资回报率,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时间及风险,对于周期较长的城镇化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较为谨慎。另外,河南省大多数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是由政府全权掌握,未能完全有效地进行市场化运营,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的引入不足,客观上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和经营管理风险,限制了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影响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速度。

(二)政府融资平台运营机制不完善,财务风险较高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地方政府不得直接向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进行借款业务。但是地方政府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部门,必须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庞大资金与政府有限资金之间的矛盾。因此,通过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让地方政府成为信贷融资的主体,尽可能多地获取资金投入显得尤为必要。河南省各地区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为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但是投融资平台大都是依靠政府信用来举债,如果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不到位,资产负债率较高,很有可能造成融资平台资金链断裂,发生财务危机。根据河南省249家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数据,截至2016年底,总共融资1672.3亿元,其中债务资金1392.8亿元,而债务融资在融资总额中占83.3%。另外,河南省部分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偏高,平均值达到73.2%[7]。可以看出,尽管河南省地方融资平台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撑,但是融资平台有着较高的财务风险,运营机制有待不断完善。

(三)征信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支持力度不强

不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征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环境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与河南省征信体系建设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当前河南省城镇化建设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宣传,城镇化建设中的信用体系评价机制运行效率不足,社会征信体系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这导致实现征信资源的高效利用在城镇化发展中存在难度。另一方面,由于河南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居民对金融的认知相对薄弱,使得河南省的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的融合度较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的融通,降低了金融市场对城镇化建设资金的供给水平。可见,金融政策法规与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金融支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普惠”作用,影响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融资困境的破解之路

近年来,河南省把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之一,有力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问题依然较多,城镇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针对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困境,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十分必要。

(一)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城镇化建设融资机制

鉴于当前河南省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结合我国发展规划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必须努力扩宽融资渠道,创新城镇化建设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正面导向作用,建立起由政府正面引导、市场运作积极配合的融资机制,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筹备充足的资金支持[8]。首先,努力构建多元化的金融融资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地为城镇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其次,积极加强地方债券管理机制、加大债券发行监管力度,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有效且长期的资金投入;再次,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扩宽资金来源渠道,让更多的民间资金参与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来;最后,发展创新权益类和债券类金融工具,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提供充足资金。

(二)激发平台活力,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机制

要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积极有效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保障,就必须规范其平台运作机制,促进融资平台顺利运行,积极发挥其应有效能。首先,加强对融资平台企业的规范与整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资金投入的正面引导作用,确保市场资金能够有序运作;其次,正确处理政府与融资平台企业的关系,政府要加大对融资平台投资流向、债务规模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以确保融资平台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再次,建立健全企业运作管理机制,确保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分析、评估、投资、风控等能够顺利展开,提高平台的投融资运作水平,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与深度

新型城镇化建设受到诸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影响,必须加强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力度,积极改善融资氛围与融资环境。新型城镇化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放建设等诸多项目,要想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必须从各个方面做好政策支持,在积极有利政策的支持下尽可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充裕的资金[9]。譬如,对于当前存在的征信体系不健全问题,可以大规模举办“创信”活动,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完善资金担保制度。河南省汝南县近期开展的“创信”活动,既有效增强了当地人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提高了他们的信用度,改善了金融信用社会氛围,又促使金融机构开发出利国便民的金融产品,有效加大了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深度,极大提高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融资效率和融资能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实现新型城镇化融资模式的多样化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7

一、县域融资平台现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改善和建设地方公共设施、提高地方经济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积累极大债务风险,容易引发地区乃至国家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央政府逐渐意识到其中的隐患,于是从2010年国发19号文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地清理整顿融资平台。目前,县级融资平台公司主要现状是:一是起步较晚,受政策束缚严重。政策红利是平台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县级平台公司普遍成立于2008年前后,起步较晚,一般省市级平台依政策作出反应改变后,县级平台公司才会效仿,具有滞后性,往往受政策束缚。二是资产不实更为突出,空壳化运作。为获得融资而粉饰财务报表,大量包装资产,资产大而不实,导致资产“空心化”,可运作资源少,虽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量看似非常大,但实际相当一部分资产对于公司来说毫无意义,资产质量、运营效率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三是造血机制不足,业务能力弱。县级平台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安居工程项目等筹集资金,投资格局偏向公益性,建设周期长、无收益或者低收益,平台公司造血能力十分欠缺,给公司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四是政企关系不清,治理结构不规范。平台公司简单从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管理队伍,造成行政式的管理方式十分普遍。管理人员缺乏企业管理经验,治理结构不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缺失。五是专业人才缺乏,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县级平台公司管理人员大都是公职人员,投融资、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同样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做多做少一样、做好做坏一样的“大锅饭”现象,无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建设是县域融资平台的机遇

2020年以来,针对肺炎疫情暴露出县城存在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国家和部委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导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国家发改委制定《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20〕613号),创新推出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联合国开行、农发行、工行等六家银行《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1278号),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在加快推进县城,尤其是城市群地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新型城镇化的形势下,对于承担县城基建任务的县级融资平台来说,不仅有压力,更是一个机遇。

三、县域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对策建议

融资平台建设范文8

(一)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含义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土地注入、设立股权等形式进行融资,所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运营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建设开发公司、城建投资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许多不同类型的公司。虽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类型很多,但是资金融入后的重点都是进行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营特点

一是独立性。我国政府在相关规章制度中都已经明确指出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成立必须具备一般独立法人的资格。由于政府投融资平台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是地方政府,与一般企业法人相比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平台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政府所出台的政策顺利实施。二是一贯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在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与商业银行信贷有着一定的区别,其并不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也不会存在利率低的情况。而是根据资金来源情况谨遵一贯性原则,进行资金使用性质的确定对有偿资金有偿使用,对无偿资金无偿使用。三是公益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目标与其他房地产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房地产企业都是以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管理目标,而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则是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为经营目的,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四是服务性。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所建立起来的,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计划与当地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财政预算和商业银行一样被视为是地区资金的重要来源,地区政府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我国财政政策顺利实施,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我国某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活动情况

随着各个地区投融资平台的不断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对此,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为了能够更好地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规避风险,本文对我国某市15个区、县(市)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以全面反映该市区、县(市)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现状。截止2011年底,该市15个区、县(市)共有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61家。总资产金额高达1495.6亿元,总负债为848.6亿元。筹资总额为465.4亿元,银行贷款占筹资总额的89.2%,共计415.2亿元,债券占筹资总额的8.8%,共计41.1亿元。本节从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担保、筹资几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利润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利润总额达5亿元的占公司总数的4.9%。1—5亿的占公司总数的9.8%;1000万—1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4.8%;利润0—1000万元占公司总数的34.5%;0元以下的公司占总数的36%。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营情况总体上良好,盈利企业达到了半数以上。而且公司利润金额非常可观,妥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会拉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该市这61家公司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4.9%;5亿元—10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7%;1亿元—5亿元占平台公司总数的9.8%;5000万元—1亿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11.5%;0元—5000万元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63.9%;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平台公司总数的8.2%。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总体收入情况良好,间接地反映出该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稳定。三是融资情况。截止至2011年底,该市61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总额高达4653682万元,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179872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0%;发行债券为3568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8%;银信政理财产品62300万元,占融资总额的1%;其它占筹资总额的1%。由此可见,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最重要来源为银行贷款。同时以上数据也反映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这样一来公司就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一旦银行资金链断裂公司日常运营就会受阻。四是担保情况。该市61家投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3612479万元,其中以财政收入担保占担保总额的4%,约160000万元,保证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5%,约为2694979万;土地质押担保占担保总额的14%,约为513400万元;其它担保占担保总额的7%,约为244100万元。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由于保证担保主要是通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形式进行担保的,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存在着一个问题一旦投融资平台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责任就会落到当地政府的头上,直接会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加大的情况发生。

三、我国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累计完成投资财务发生额291605.94万元,按工程项目分,该市综保公司的资金主要是应用于包括道桥建设、广场建设、公园、景点、游乐场建设等丰富人民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城市水电热气供应等公共事业等方面。虽然公司诸如安置房工程等经营性项目可以通过项目投产后自身经营运行所产生的现金流形成“自偿性”,但是这一部分资金并不足以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而所占比重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完全没有直接收入,政府只能利用其它筹资手段偿还借款,使得公司运营压力增大。同时,我国政府还没有出台有关于政府投资内容以及资金运作的相关规定,也没用建立一个透明而公允的投资资金运营披露平台,这样一来资金流向就存在着很多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徇私舞弊,最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融资风险

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其中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而债券发行也成为了银行贷款之后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本节从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两方面进行融资风险的讨论。一是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以该市综保公司为例,从公司2013年资产负债表中可以了解到,截止至2013年年末,公司负责合计2241725769.18元,较年初有所增长,主要是长期借款的增多直接导致负债的增加。长期借款中大部分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司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因为随着银行贷款管理机制的日益完善以及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平台项目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获得贷款资金的难度。同时,一些平台项目还款期的迫近也会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风险的发生。银行贷款融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点:首先,政府和平台公司的委托-关系所产生的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可以被视为是政府的经理人,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受益方为政府而不是平台公司,而政府还没有建立健全平台绩效考核体系,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徇私舞弊滥用银行贷款致使平台公司资金外流;其次,信息差异性风险。平台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级与平台公司的实际还款能力关系不大,更多的时候与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关系密切。很多地区商业银行在对贷款评估过程中无论是在能力上还是在信息上都不占优势无法监控政府投融资平台跨银行的资金流向,使得银行在对其进行贷款时金额数具有一定局限性,难以弥补公司资金缺口从而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二是发行债券融资风险。债券发行融资方面,该市投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资金。但是从目前该市财政支出与收入总体情况来看,二者之间的缺口正逐年增大,而地方政府有权同时设立一个或者多个投融资平台,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续期内,该市地方政府很有可能会改变对平台公司的信用偏好,一旦出现投融资平台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的情况,政府不会对城投融资平台债券本息清偿付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引发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对于该市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用的一些完善措施

(一)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

单一的融资方式容易加大公司对商业贷款和财政拨款的依赖性,不利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顺利发展,所以该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融资渠道进一步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大对发行债券的重视程度,不仅要重视与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合作,还可以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制定合理的本息发放方式,吸引社会上以及国外的企业和个人资金的投入,尽可能地降低对商业贷款以及财政拨款的依赖性;其次,该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还应当关注证券市场,通过上市的形式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种形式不仅可以进行重复融资而且还不用支付利息,促进公司的资金链稳健运转。

(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平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控制和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首先,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各个部门岗位设置管理,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尤其是财务部门一定要进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避免一人兼多职现象的发生,实现定期对账。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落实到个人,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利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其次,公司应当建立现代化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便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交流;最后,平台公司应当进一步促进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主管人员应当积极向部门成员传递国家最新法律政策,并组织公司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优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在务管理工作时更加得心应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主体

该市政府投融平台公司不应当过于依赖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给予公司一定的管理权力,使公司由政府控制其运营管理向实现自主管理形式的转变,杜绝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兼职公司管理工作闲暇的发生,应当另外选聘一些综合素质突出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明确责任主体,避免由于平台公司债务过重转化为政府的债务,致使地区财政负担加重现象的发生。

(四)重视对平台公司财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