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与农艺技术融合问题浅析

农机与农艺技术融合问题浅析

1推行农机和农艺技术结合中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对农机和农艺技术结合必要性的认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制造部门对农机与农艺结合的必要性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从整体来看,我国只有少数人认识到这是个重要而迫切的战略性问题。对于农机和农艺技术的关系问题,历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念,争论的核心在于谁是主体的问题。到底是农艺适应农机?还是农艺适应农机?事实上,由于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人力畜力结合的生产方式,所以农艺的发展往往处于先导地位,农业机械技术落后于农艺技术的发展。这种状况直到2004年政府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之后才得以改观。但是对农机与农艺结合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方面都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在学科建设方面,长期以来农机与农艺两类研究人员各自为政,缺乏交流沟通。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和考虑问题角度的差异性,常常出现两者技术思路不协调、技术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从而降低了各自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和效率。由于缺少农机和农艺结合的多学科交融的研究平台,导致了二者实践应用中的一些制度和人才上的缺失,表现为:对建立相互包容发展目标的认识不到位,缺乏规范协调的机制、兼收并蓄的复合性人才和同步发展的工作基础等。

1.2农机和农艺结合的制度建设尚不完善

首先,表现为缺乏推广农机和农艺结合的组织。一方面,双层经营体制的集体服务功能缺失。农村中的集体经营层次基础薄弱,许多村子缺乏资产积累,是“空白”村。由于村子并不是行政组织,因此村级管理的职能并没有有效发挥,许多村只有管理没有服务,对于农户急需的市场信息和农技服务基本没有提供。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推广服务组织缺乏必要的财政资金和人才支持,推广网络存在着线断、网破和人散的格局。农业推广单位缺乏必要的保障性资金,缺少推广农业技术的积极性,农户的满意度也较差。“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41%左右,但这仅仅是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50%。另外,非政府推广组织供给不充足。作为独立于政府管理部门的中介组织,农民专业社和龙头企业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和政府组织不同,它们和农户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经济联系,有共同的利益追求,因此有向农户推广技术和提供信息服务的激励,但是目前我国农村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和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农户的需求。其次,政府的管理体制尚待完善。我国的农业行政部门始建于计划经济时期,是按照部门和产业划分的,农业生产的各个管理部门相互独立,缺乏有效沟通。现代农业体系已经加强了各个产业、各个部门和各个生产环节的联系,需要多部门的合作。推行农艺和农机技术结合,需要农机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和农业科学技术研发部门的密切合作,但是在实践中却是各部门各自为政,难以提高农机和农艺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效用,也与农户的实际需求相脱节,使管理绩效大大降低。再者,缺乏必要的绩效考评制度。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只注重通过投入和硬件建设来推动农机和农艺的结合,而没有建立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来加以约束,对资金的投入流向和为农服务的效果也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监督。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具体实施单位在进行经济核算时并没有把国家的投入列入到成本核算中,这样就难以核算国家资金投入的具体效果,也没法较好地掌握投入尺度,还会引起资金的滥用。此外,一些农机农艺结合示范区在具体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方式过于粗暴,只注重对自身建设而忽视对周边农户的服务和带动等。

2推行农机和农艺技术结合的措施建议

2.1建立多学科合作的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体系

农机和农艺结合存在着较多的矛盾,其根源是农机和农艺发展中的固有矛盾。例如,农机作业与作物品种之间的矛盾,进口机械的适应性与我国农艺制度不相符合的矛盾,农业机械的复杂性与农艺技术需求之间的矛盾,农艺技术的多变性与农业机械技术的固定性,以及农机与耕作制度之间的矛盾等。因此,农机和农艺技术结合受许多因素的制约,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首先,应该抓紧进行农机和农艺结合的学科学台建设,建立多学科交互发展的机制,培养综合性人才。国内外经验证明,生物技术与工程技术结合,农机与农艺相互适应,互促共进,学科建设由各自独立走向交叉整合,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美国、日本和德国等都建立了促进多学科研究和交流的合作模式,并获得政府部门资助,效果明显。因此,应该从战略性的角度确立农机和农艺结合的意识,加强农业工程、农艺、生物技术与管理等多学科的合作,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扶持、自建学术性协会以及召开多学科参与的项目可行性会议等来加以实施。各学科的发展应以增进彼此的适应性为前提,着力解决影响农机和农艺结合技术应用与研究的关键性问题,并且增加技术的可行性。从整体上看,农机和农艺相比,我国现在的农业机械化程度普及率较低,而单产增加的潜力有限,因此目前主要的重点则是推广农业机械的普及程度。技术应用要增加农艺与农机的相互适应性。一方面,农机要适应农艺,农机的选择要符合当地的农艺要求,以适应性为主,而不是仅仅追求先进性。另一方面,农艺也要适应机械化需求,在制订农艺规范和流程时要考虑农机作业是否方便,农机设计是否复杂。农艺的改革也要适应规模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要求。

2.2优化政府的管理

建立促进农机和农艺结合的长效机制。首先,要打破系统、行业和部门业务分割的局面,建立农机、农艺、科研和生产联合协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制订规划、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管理部门下设农业专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体制内外的农业专家,进行农机农艺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配套,针对重点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开展农机农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其次,要对农机和农艺结合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改变过去只重投入不计效益的管理方式,确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对项目区和示范区的管理。对于国家投入的资金部门要进行严格的财务监督,避免资金挪作他用。在评价指标中,既要考虑产量和产值等经济效益指标,也要把示范区和项目区为社会和地区服务、带动周边农户能力等加以综合考虑。

2.3搞好农业推广体系建设

应该确立政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推动力,增加资金、人才和设备的投入,确立政策性为主、经营性为辅的工作理念。同时,要进行基层农业推广体系的变革,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业推广部门的转移支付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确保基层农业推广部门的工作能够顺利展开。要支持农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建设,使他们成为农业技术扩散的有生力量。开展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的合作,探讨公共服务私有化方向的改革。最终形成政府公共部门、私人企业与合作社共同参与的农业推广模式。

2.4推进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对农机和农艺结合起推广和示范作用,必须加强对示范区规范性的管理。首先,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力度。以往示范区项目建设存在着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的现象,认为项目区的主要工作就是买入机械,提高机械化水平,对于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并不重视。这样使示范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大打折扣,也影响示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建立示范区和科研机构联动发展的合作机制。有些地方在建设过程中已经引入由科研机构技术和资金入股、企业和个人资金入股相结合的新模式。其次,示范区还要确立为周边农户服务的意识,通过农机和农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村发展。再次,示范区还要对国家投入资金进行成本核算,真实地衡量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避免管理者由于忽视国家投入资金而形成的短视行为。

2.5加强复合型人才培训

必须将农机培训与农业技术培训同时进行。只有正确合理地把农机与农业技术同集约化农业生产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使农机与农业技术发挥各自的最大效应。各级农机化、科教和种植业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向农机手传授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农艺技术。要实行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同农机田间作业技术标准结合教学,使学员认识农机作业高标准是实现农业技术标准的根本保证,从而提高学员对农机作业必须服从于农业技术要求的认识和自觉性,增强对机具状态要求标准化和更新机具的积极性。同时,聘请懂农业技术的农业专家为学员讲农机与农艺课,使学员真正懂得了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有些农业技术的推广必须依靠农业机械来完成。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强政企联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做好农机手的培训工作。

本文作者:张梅、朱广文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