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浅议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浅议

摘要:2015年,国家颁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两种养老制度进行统一。本文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总结对策。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年金实施难

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行政事业与企业在养老金待遇差异将逐渐消除。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单位保障转向社会保障,将降低员工的待遇,使其产生抵触心理。职业年金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建立需要得到广大员工的赞同,但在降低了员工待遇的前提下,员工的生活水平没办法满足物价水平的上涨。从企业的经验来看,企业年金的建立是自愿性的,所以员工的参与程度较低。为了达到100%的覆盖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是强制性的,这就需要调整员工整体的工资薪金水平,保证待遇。

(二)个人账户空运行

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保险政策,其中个人账户部分属于自己所有,退休时使用。在实际的操作上,由于我国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加之2006年以前养老保险基金没有自己积累,造成很大的财政压力。机关事业单位一直实行现在现付制,将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后代,形成了“新人”养“老人”的局面,造成“新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随着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加,这种局面还会逐渐加深。空账运行就是现在的新职工每月扣缴的个人账户金额在职工账户中只是存款的数额,而没有现金存入。空账运行会影响到新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对未来生活的保障产生质疑。在企业,部分职工对参保采取了观望的态度。目前的改革难点就在于国家财政要如何弥补亏空,消化转轨带来的成本。而退休年龄变动也是造成空账现象的重要原因。

(三)过渡期难公平

根据《决定》的规定,如果参保人员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档案关系的同时也要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存款余额进行转移。但目前尚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致使人才流动面临困难。另一方面,在员工进行单位转移时,如果其转入单位尚未建立补充账户,职业年金就将在原单位封存,职业年金的下一步处理也成为问题。对于空账运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于职业年金账户是记账管理,在做实工作上也将面临问题。各地在养老保险制度上都建立了当地的过渡期操作办法,受地域差异影响,人员参保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造成不公平。尤其是在对“中人”的管理上,要引起广泛重视。这类人在改革之前参加工作,按照老办法缴纳了养老保险,但要在改革之后退休。既不能参照老办法,也不能完全运用新办法。这就需要建立一个这种的计算参数,来解决“中人”的养老问题。

二、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

(一)完善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职业年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计发月数,避免出现年龄越高,职业年金越少的问题。大力推行职业年金,完善其制度,扩大职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克服去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缺陷。在解决职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上,可以借鉴国外的运营经验。建立专门的投资机构,对现有职业年金账户金额进行专业运营,争取通过保证基金增值的方式来预防职业年金账户价值缩水。

(二)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

加强对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管理,将个人账户做实。将这部分资金一次性做实是一件困难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支持。但这项工作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可以首先考虑将查处的贪腐资金用于填补养老保险亏空。结合现行的延长退休年龄政策,提高抚养比例,缓解劳动力的不足。在实践中逐渐做实个人账户,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利益,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实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的共同意愿,能够提高人们的参保意识和积极性,促进养老基金的长久运营。

(三)妥善安排“中人”

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遇见的问题,需要妥善安排“中人”。将现行的养老保险关系就业地原则,改为待遇领取地原则,提高统一化管理机制。《决定》中说明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较为广泛的普及面,但养老金转接工作依然存在严重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中人”问题。“中人”是机关单位的骨干力量,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定,“中人逐步过渡”要顺应新旧体制转型的变化,科学计算此类人群的缴费系数,逐步消化改革的成本。

作者:丁慧杰 单位: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